东莞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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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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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①

三级指标指导分值方向具体操作

个人素质文

初中15分正由本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供其最高学历证书,不得

累加计分;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经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

验证证明。(能够在教育部学信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部门

技工教育网站上查询个人学历情况的,不需提供学历验证

证明)。

高中或中技、中职20分正

大专60分正

本科80分正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00分正

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

技术工岗位五级

10分正

由本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提供其最高级别的技能等

级或技术职称证书,不得累加计分。职业资格证书由人力

资源部门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作出

查验。职称证书由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市人力资源局专业

技术资格查询系统”作出查验,未能在“市人力资源局专

业技术资格查询系统”作出查验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市人

力资源局办理资格确认。

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

技术工岗位四级30分正

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

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

职称

50分正

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

术工岗位二级、中级职

60分正

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

勤技术工岗位一级、高

级职称

80分正

执业资格取得国家行业注册执

业资格

50分正

本人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一个证书不能在

两个或两个以上积分项中重复评分。

参保情况参加

社会

保险

情况

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

险、城镇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生育保险,每个险

种每满1年积1分

在本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省内其他

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省内其他城市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贡献社

参加义务献血

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

10分

由本人提供东莞市中心血站开具的《无偿献血证》原件及

复印件。

参加本市社区志愿服

务、志愿者服务

服务每满50小时积2

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参加本市志愿者服务的,提供由镇街团委、志愿者服务中

心开具的其在本镇街内参与志愿服务的时数证明;参加本

市社区志愿服务的,提交《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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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每千元积2分,最高不

超过10分

正由本人提供捐赠证明。

表彰奖励近5年获得东莞市正

处级部门表彰、嘉奖或

授予荣誉称号。

每次积30分,最高不

超过60分

正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近5年获得东莞市委、

市政府或广东省厅级

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

授予荣誉称号。

每次积60分,最高不

超过120分

正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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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指标

不符合政策生育

有超生行为的人员,自

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

5年内不能申请入户

城镇;期限届满后,超

生1个子女的扣100

分,再超生的加倍扣

分;未办理结婚登记生

育第一个子女且60日

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

以及未依法办理收养

登记收养子女的,扣

50分

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

划生育证明。对原已提交户籍地计生证明,现申请积分制

入户的,无需重新办理户籍地计生证明,需提交现居住地

计生服务所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从户籍地计生证明办理

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违法犯

罪(近5

年内)

曾受过劳动教养扣50分负

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证明。

曾受过刑事处罚扣100分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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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情况工作

时间

在莞工作3年以内的,

每满1年积1分;工作

3年以上且6年以内

的,每满1年积2分;

工作6年以上的,每满

1年积3分

选择以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计分的,由社保部门

根据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直接核实;选择以工作年限计分的,

提供劳动合同(2008年前的劳动合同须办理鉴证)。

居住情况连续

居住

时间

在莞连续居住3年以

内的,每满1年积1

分;连续居住3年以上

且6年以内的,每满1

年积2分;连续居住6

年以上的,每满1年积

3分

正提供居(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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