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决权限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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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北京QJD股份核决权限制度(一)

B北京QJD股份核决权限制度(一)

B北京QJD股份核决权限制度(一)近日,被誉为中国科技企业的领头羊北京QJD股份公司公布了一则最新消息:公司将实施核决权限制度,以保障公司高层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本篇文章将就此为大家详细介绍北京QJD股份核决权限制度,以及其背后的意义和价值。

一、什么是北京QJD股份核决权限制度?北京QJD股份核决权限制度是指公司在制订重大决策时,必须进行核决,以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具体的实施中,公司将根据决策的重要程度和影响力,分配不同的核决级别,并规定在核决过程中需要哪些人员参与和审批。

二、为什么需要北京QJD股份核决权限制度?北京QJD股份公司是一家科技型企业,其业务涉及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为代表的许多前沿领域,所制订的产品和策略将直接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生活。

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司需要一个具有高度透明度和公正性的机制来保障决策的质量和可靠性。

这也是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形象建设的重要体现。

三、北京QJD股份核决权限制度的优势和作用1. 提高了公司决策的透明度:通过规定核决等级和人员,保障了决策的过程和机制更加公开透明。

2. 增强了公司决策的公正性:每个人员的权利和责任都被分配清楚,从而减少了非正常的行为和个人行为偏态的发生,使公司决策更加公正。

3. 保护了公司投资者利益:通过加强公司的决策监控和制度建设,有效地维护了股东权益,使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更高。

4. 提升了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管理决策风险,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适性。

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成长空间和市场竞争力。

四、北京QJD股份核决权限制度的启示北京QJD股份的核决权限制度,不仅仅是一种企业制度,更是一种企业文化。

这一制度的实施,表现了公司要建立起一个规范、透明、可信的企业形象。

同时,它也是企业敢于自我约束,积极主动公开、保护股东权益的表现,体现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担当。

对于我们生活中的企业,不妨借鉴北京QJD股份的制度管理模式,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内控技术等各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能力和社会形象。

公司核决权限--jingdian

公司核决权限--jingdian

甄选与

快递费、邮费、停车费、建路费、过桥费、临时电话费、油料费、洗车费、补胎费、招工及公告

机械(山东)有限公司核决权限 密*
机械(山东)有限公司核决权限 密*
预算执
最高核决■会签
备注
4、在核决时需要做出的流程应明确。

核准:
2 财务总监/副总监对各项资金支出有审核的职责;财务总监/副总监出差、休假可书面授权被授权人代行职权。

1 总经理出差、休假等向副董事长汇报,并可书面授权被授权人代行职权。

3 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未涉及的核决权限规定,将作补充规定予以完善。

总经理:
编制部门:管理中心
管理总监:
2007年1月5日。

核决权限人力资源

核决权限人力资源

核决权限人力资源核决权限人力资源1、引言核决权限人力资源是组织中管理人力资源的重要一环。

本旨在详细说明核决权限人力资源的职责、权限和流程,以确保人力资源管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职责2.1 人力资源规划2.1.1 负责制定组织的人力资源规划策略,以适应组织发展需求。

2.1.2 分析与预测组织的人力资源需求,包括人员数量、结构和质量。

2.1.3 提供人力资源规划建议,支持组织战略目标的实现。

2.2 人才招聘与选拔2.2.1 制定并执行人才招聘与选拔的流程和政策,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和透明。

2.2.2 根据组织的需求,制定合适的招聘渠道,并参与人才的筛选和面试。

2.2.3 协助拟定并执行录用决策,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2.3 绩效管理2.3.1 设计和实施绩效管理制度,确保绩效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3.2 提供绩效管理相关的培训和支持,促进员工的发展和成长。

2.3.3 定期汇总和分析员工的绩效数据,并提供相关的绩效报告。

2.4 员工培训和发展2.4.1 制定并执行员工培训和发展计划,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素质。

2.4.2 确保培训计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员工的需要和组织的发展目标进行调整。

2.4.3 协助申请和管理培训费用,并跟踪培训效果和员工发展情况。

2.5 薪酬福利管理2.5.1 设计和维护薪酬福利制度,确保薪酬福利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5.2 制定薪酬调整和晋升的标准和流程,并参与薪酬调整和晋升的决策。

2.5.3 提供薪酬福利相关的咨询和沟通,解答员工的疑问和问题。

3、权限3.1 核准人力资源预算和编制3.2 确定人才招聘的计划和需求3.3 批准员工绩效评价和奖惩决策3.4 确定员工培训和发展计划3.5 批准薪酬福利的调整和变动4、流程4.1 人力资源规划流程4.2 人才招聘与选拔流程4.3 绩效管理流程4.4 员工培训和发展流程4.5 薪酬福利管理流程5、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1:人力资源规划模板- 附件2:招聘需求分析表- 附件3:绩效评估表- 附件4:培训计划模板- 附件5:薪酬调整申请表6、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法律名词1:注释- 法律名词2:注释- 法律名词3:注释。

核决权限表——精选推荐

核决权限表——精选推荐

核决权限表△:⽴案-:承认◎:决定○:报告P1△:⽴案-:承认◎:决定○:报告P2△:⽴案-:承认◎:决定○:报告P3核决权限表△:⽴案-:承认◎:决定○:报告P4核决权限表△:⽴案-:承认◎:决定○:报告P5核决权限表⽬录项⽬⼀、核决权限划分办法………………⼆、核决权限表………………………(1)经营类………………………(2)⼈事类………………………(3)总务⾏政类…………………(4)费⽤请款类…………………(5)财会类………………………(6)统筹类………………………(7)业务类………………………(8)⼯程类………………………三、授权通知书…………………………四、差异说明……………………………核决权限划分办法⼀、⽬的为明确划分本公司⾏政体系各层⼈员之核决权限,以达到加强授权分层,负责提⾼经营管理效率之⽬的,特订定本办法。

⼆、核决之阶级层次及呈判顺序1、核决之阶级层次按组织系统分为五阶层,核决层次依组织系统层层核决,不得越级,但因组织结构性的调整、区域性的差异及职务的需要,得由部门最⾼主管或总经理受权。

1.1 总经理1.2 副总经理1.3 经(副)理1.4 主(副)管1.5 组长(只有“⽴”之职责)2、各层⼈员负责之事项,分别列于《核决权限表》。

3、凡“凡费⽤请款类、财会类、统筹类、业务类及⼯程类”共五类中之各项⽬的核决者,由总经理提出“授权名单”,依此“授权名单”负起“决”之责任,帮职位虽符合“核决权限表”所列之核决者的“决”之栏位,但不在此“授权名单”者,均不适⽤。

4、各层⼈员若有出差事宜,得授权代理⼈签核之;即需“员⼯出差及费⽤申请单”之代理⼈栏位上注明代理⼈姓名、职称及签认。

5、若属异常情形之反应,不分⼤⼩⼀律呈报总经理。

6、各待核决表单资料,按核决层级之权限签办,规定“权责主管/核决”与“申请⼈/经办”栏位限⼀⼈负责;“主管”及“复核”等栏位之签核⼈员则不限⼈数,惟需⼒求流程这时效,避免公⽂照会旅⾏。

核决权限制度

核决权限制度

核决权限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财务管理的统一和规范,加强和规范审批制度的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所有需要集团总部审批的融资计划、计划外资金使用、计划外费用等都要遵守集团公司总部审批核决权限第三条:计划外资金或者费用由需求的部门或者子公司提出申请,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人)报子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送集团财务中心预算部。

集团财务中心预算部接件后经过审核、分析、评价其合理性有无必要满足其需求,并签署上部门意见,然后转交给集团审计部审核;集团审计部对其上述报告进行复审,复审后签署上复审意见转交给集团财务总监,集团财务总监综合考虑权衡各方面的情况后提出书面意见,然后提交给董事长,最后由董事长审批。

第四条:此规定流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越级违反流程审批第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核决权限设定(一)资金缺口申请流程及权限设定1、流程:子公司申请→子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财务中心预算部汇总审核→监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融资部执行2、核决权限:子公司财务部提出融资额度申请→经子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提交给集团财务中心预算管理部→经预算管理部审核其合理性汇总通过以后→转给集团监审部,由监审部对其申请的合理性进行复核通过后提交给→集团财务总监,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给→董事长批复,董事长批复后交给→融资部实施。

(二)预算外资金申请核决流程及权限设定1、流程:子公司申请→子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财务中心预算部汇总审核→监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2、核决权限:子公司财务部提出预算外资金使用额度申请→经子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提交给集团财务中心预算管理部→经预算管理部审核其合理性汇总通过以后→转给集团监审部,由监审部对其申请的合理性进行复核通过后提交给→集团财务总监,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给→董事长批复,董事长批复后交给→出纳拨付(三)预算外费用申请1、流程:部门申请→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财务中心预算部汇总审核→监审部审核→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出纳拨付2、核决权限:部门申请→部门经理审批→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提交给集团财务中心预算管理部→经预算管理部审核其合理性汇总通过以后→转给集团监审部,由监审部对其申请的合理性进行复核通过后提交给→集团财务总监,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给→董事长批复,董事长批复后交给→出纳拨付(四)员工借款(因公借款)1、流程:员工填写借款申请单→部门经理对其真实性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财务总监审核→出纳付款2、核决权限:员工填写借款单提→交给部门经理,有部门经理对其借款理由的真实性审核签字;然后提交→给总经理或者董事长签署意见后转给→财务总监审核签字;最后交给→出纳复核其流程及手续是否合规后付款。

出差管理规范

出差管理规范

出差管理规范⼀、出差定义1、员⼯因公务需离开所属单位之固定⼯作场所⼀天以上,以天为计,以10天为上限,须在出差地住宿者。

2、因洽公路程较远搭乘飞机者,不管是否当⽇往返,皆属出差范畴。

⼆、出差类别省内出差指员⼯赴河南省内各地区之出差省外出差指员⼯赴河南省外各省、市、地区之出差三、出差核决权限体系类别总部⽣产体系营销体系其它项⽬⼈员内勤⼈员市内出差销售副总⾏政副总省内出差⾏政副总销售副总⾏政副总销售副总总经理省外出差总经理核准四、出差申请1、员⼯于出差前须填具<出差申请单>,逐级签核⾄核决主管后,抄送总部综合管理部审查登录备案,完成出差申报⼿续。

同案出差若多⼈同⾏,则须每⼈分别填写<出差申请单>,并于<出差申请单>上注明全部同⾏⼈员;<出差申请单>不得随意涂改,若有涂改则视为⽆效。

出发前⾏程若有变更,须重新申请,原申请单同时作废;⾏程中因变更⾏程所产⽣之费⽤,于报销时应提供重新申请并经核准的<出差申请单>;⾏程需延长,需就其延长部分之⾏程办理延期申报,前次申报仍有效。

申请出差⼈员因本次出差时间较长,可以申请差旅费预先暂⽀;暂⽀请款需另附相应核决主管核准之<暂⽀单>,暂⽀⾦额须与<出差申请单>之暂⽀⾦额相符出差员⼯应于出差前觅妥职务代理⼈五、出差费⽤报销员⼯出差期间,⾷宿标准应依附表<出差报销标准表>所规定之上限范围内,进⾏实报实销出差期间,住宿所在地之房价因特殊原因⽽上涨(如当地举⾏庆典活动等)致使住宿费⽤超标,需提报于住宿前提前电话报备总部综合管理部,经核准并备案后,⽅可酌情住宿,因此所产⽣住宿发票可依发票实际⾦额进⾏实报实销。

费⽤报⽀要求:出差员⼯须于销差后⼀周内填具<出差费⽤报⽀凭证>,呈核决主管核准后,附<出差申请单>⾄财务部门办理费⽤报⽀,逾期报销⼋折核算;暂⽀差旅费之员⼯,需在出差事项结束后15天内办理冲款,否则予以缓发当⽉⼯资;六、费⽤报⽀原则员⼯出差所产⽣的住宿费⽤应⽐照附表所列出差地区之标准凭发票据实报销,餐费费⽤补贴依早、中、晚分布⽐例为1:2:2,依当地就餐时间给与补助。

核决权限准则

核决权限准则

核决权限准则
一、目的
为使公司组织内各单位主管之权责明确划分,执行业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则。

二、范围
2.1 本准则适用于全公司。

2.2 授权核准处理业务,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依本准则规定。

本准则未有规定者,从其它有关规章之规定。

三、权责定义
3.1 【立】:代表经办,主办或提出
指该一事项应由该层级人员负责办理或由其发动提出。

3.2 【审】:代表复核或核转
指该一事项应由该层级人员负责复核或核转上一阶层。

3.3 【会】:代表签注意见
指该一事项应由该层级人员负责签注意见或建议。

3.4 【决】:代表核准
指该一事项应由该层级人员做最后决定,而付诸实施。

四、内容
4.1 董事长、总经理、各级单位主管之权责划分依本准则及【核决权限表】(如附件)之规定。

4.2 权限之行使,原则上应由负责人员自己行使,如因出差、请假、或其它理由无法行使权限时,得经直属主管同意,指定代理人员代行之。

4.3 各级主管得将业务权限之一部分经直属主管同意后授权下级人员决行,但仍应付行政上之责任。

4.4 单位内如无相关职级,由上一级主管行使。

4.5 部级主管得于【核决权限表】授权范围内,调整各部门各职级之权限,但调整范围不得逾越【核决权限表】之范围。

4.6 权责有冲突抵触情形,双方负责人员无法相互协议时,由隶属之同一上级主管裁决为准。

4.7 【核决权限表】内所列事项,若与现行规章抵触者,概以【核决权限表】为准。

五、附则
5.1 本准则经呈董事长核准后颁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5.1 本准则沿革:
2012年3月15日制定。

公司核决权限规则(管控)

公司核决权限规则(管控)

公司核决权限规则符号说明:◎核准工作内容签核会办备注理级主管营运长/财务总监执行长董事长董事会三级主管二级主管一级主管一、人事类:1.编制外员工增补申请◎人事2.员工任用及核薪(1)一般职员◎人事(2)二、三级主管◎人事(3)一级主管◎人事(4)营运长/财务总监◎人事(5)执行长◎人事3.调迁(同2)人事4.职务代理人之指定与变更(同2)人事5.奖惩(同2)人事6.考绩(同2)人事7.晋升(同2)人事8.离职(同2)人事9.调薪人事(1)年度总调整◎人事依绩效考核调薪(2)特别调薪(项目)◎人事理级主管营运长工作内容会办备注/财务总监执行长董事长董事会三级主管二级主管一级主管10.留职停薪◎人事11.派驻海外◎人事12.退休◎人事13.资遣◎人事14.教育训练◎人事15.出差(1)国内出差:3天↓(a)一般职员及二、三级主管◎人事(b)一级主管◎人事(c)营运长/财务总监◎人事(d)执行长◎人事(2)国内出差:3天↑(a)一般职员及二、三级主管◎人事(b)一级主管◎人事(c)营运长/财务总监◎人事(d)执行长◎人事人事(3)国外出差:7天↓同国内出差(1)人事(4)国外出差:7天↑同国内出差(2)16.出勤/刷卡(a)一般职员◎人事理级主管营运长工作内容会办备注/财务总监执行长董事长董事会三级主管二级主管一级主管(b)三级主管◎人事(c)二级主管◎人事(d)一级主管◎人事17.请假人事(1)3天↓同国内出差(1)人事(1)3天↑同国内出差(2)18.在(离)职证明◎人事二、采购类:资本化财产1.请购(含租赁)行政、财务固定资产、软件、专利权、商标、商誉、装潢等(1)年度预算内5万↓100万↓200万↓2000万↓2000万↑财务(2)年度预算外50万↓100万↓1000万↓1000万↑财务2.采购(含租赁)(1)年度预算内5万↓100万↓200万↓2000万↓2000万↑财务(2)年度预算外50万↓100万↓1000万↓1000万↑财务3.特殊付款条件100万↓200万↓2000万↓2000万↑财务一般交易条件详付款管理办法4.设备维护、保养100万↓200万↓200万↑财务5.财产报废50万↓500万↓500万↑财务6.财产出售50万↓500万↓500万↑财务理级主管营运长工作内容会办备注/财务总监执行长董事长董事会三级主管二级主管一级主管三、费用化支出帐列杂项购置(列管财产)1.请购(1)年度预算内5仟↓5万↓25万↓50万↓500万↓500万↑财务(2)年度预算外25万↓50万↓500万↓500万↑财务2.采购(1)年度预算内5仟↓5万↓25万↓50万↓500万↓500万↑财务(2)年度预算外25万↓50万↓500万↓500万↑财务3.特殊付款条件25万↓50万↓500万↓500万↑财务四、营业类1.合作合约之签订(1)重大性◎法务(2)非重大性◎法务2.版权、版税及权利金支付◎财务3.客诉处理之批示◎法务4.呆帐处理◎财务5.交际费报支额度5仟↓2万↓5万↓5万↑财务6.营销费用之预算及报支5万↓25万↓50万↓50万↑财务7.媒体采购◎五、管理类1.年度经营计划、预算◎财务2.部门投资预算◎财务配合预算编制时提出3.每月经营绩效报告◎财务各营业部门报告工作内容会办备注理级主管营运长/财务总监执行长董事长董事会三级主管二级主管一级主管4.诉讼案件◎5.策略联盟◎6.外聘顾问(法律)◎7.对外机构发布公司消息(数据)◎执行长、公司指定之发言人8.台风来袭是否上班◎依政府规定9.印信管理依印信管理办法办理(1)一级印信◎(2)二级印信◎10.零用金之设立◎财务11.盘点报告◎稽核财务12.借支(1)各机关规费◎财务 1.付各机关之规费(水电、电话、劳保、保证金等)2.已核准之例行性(如保养、维护)合约案件之请款或每月例行固定发生之费用(2)已核准之案件◎财务16.投保◎财务六、财务类1.融资额度申请◎财务金融机构、租赁公司2.动支融资额度200万↓200万↑财务工作内容会办备注理级主管营运长/财务总监执行长董事长董事会三级主管二级主管一级主管3.营运用途资金调度◎财务公司内部活、支存转帐等、4.投资性资金调度◎财务定存、CP、及附买回RP债券等。

核决权限表

核决权限表

核决权限准则一、目的为使公司组织内各单位主管之权责明确划分,执行业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则。

二、范围2.1本准则适用于全公司。

2.2授权核准处理业务,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依本准则规定;本准则未有规定者,从其它有关规章之规定。

三、权责定义3.1『立』:代表经办、主办或提出指该一事项应由该层级人员负责办理或由其发动提出。

3.2『审』:代表复核或核转指该一事项应由该层级人员负责复核或核转上一阶层。

3.3『会』:代表签注意见指该一事项应由该层级人员负责签注意见或建议。

3.4『决』:代表核准指该一事项应由该层级人员做最后决定,而付诸实施。

四、内容4.1董事长、总经理、各级单位主管之权责划分依本准则及「核决权限表」(如附件)之规定。

4.2权限之行使,原则上应由负责人员自己行使,如因出差、请假、或其它理由无法行使权限时,得经直属主管同意,指定代理人员代行之。

4.3各级主管得将业务权限之一部份经直属主管同意后授权下级人员决行,但仍应付行政上之责任。

4.4单位内如无相关职级,由上一职级主管行使。

4.5部级主管得于「核决权限表」授权范围内,调整各该部门各职级之权限,但调整范围不得逾越「核决权限表」之范围。

4.6权责有冲突抵触情形,双方负责人员无法相互协议时,由隶属之同一上级主管裁决为准。

4.7「核决权限表」内所列事项,若与现行规章抵触者,概以「核决权限表」为准。

五、附则4.1本准则经呈董事长核准后颁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4.2本准则沿革:年月日制定注(一):费用报支时,凡经❶事前签准在案或者❷契约规定之经常性支出,其报支单据由承办单位之经理∕厂长签核即可,但每月须提出总结报告,若有异常情形应解释原因。

核决权限表

核决权限表

北京宏正腾达科技有限公司
2009/09/24 修訂
6/9
内部控制制度《核决权限表》
2 财会类: No. 核
CM103 单位:人民币






权 经(副)理 审 审 审 协理 审 审 审 审 决 审
限 总经理 董事长 决 审


3.1 3.2 3.3 3.4
财务结算 各项税务申报 银行开户之签订 资金调度 (1)主账户 (2)费用账户
限 总经理 决 董事长


成品采购(限向母公司采购) 请购、订购、 验收 付款 请购、订购、 验收 付款
2.2
成品采购 (对外采购配件)
收取报告 收取报告 依《财产管理作业办法》办理。 超过 2 万元须会签母公司总经 理始得办理。
2.3
固定资产(不动产类除外) (1)增置 请购、采购 验收、付款 (2)内部移转 (3)让售、闲置、报废 (4)外借、出租 申请 申请 申请 申请、付款 审 決(OM) 审 审 审 审 决 10 万元(含)内 1 万元(含)内 2 万元(含)内
核定、付款 核定、付款 申请
须提报董事会通过。 须会签母公司总经理始得办 理。 依《零用金及一般费用报支作 业办法》办理。 超过 1 万五千元须会签母公司 总经理始得办理。
申请 申请
审 审 审 审 1,500 元(含) 內
审 审
审 决 5,000 元(含)内 10,000(含)内

3.5
零用金 (1)设置、额度核定 (2)拨补 (3)一般费用报支(单笔) 申请 申请 付款 审 决 3,000 元 (含)内 5,000 元(含)内 1 万元(含)内 5,000 元以上 15000(含)内

核决权限表.doc

核决权限表.doc

△:立案-:承认◎:决定○:报告P1△:立案-:承认◎:决定○:报告P2核决权限表△:立案-:承认◎:决定○:报告P3核决权限表△:立案-:承认◎:决定○:报告P4核决权限表△:立案-:承认◎:决定○:报告P5核决权限表目录项目一、核决权限划分办法………………二、核决权限表………………………(1)经营类………………………(2)人事类………………………(3)总务行政类…………………(4)费用请款类…………………(5)财会类………………………(6)统筹类………………………(7)业务类………………………(8)工程类………………………三、授权通知书…………………………四、差异说明……………………………核决权限划分办法一、目的为明确划分本公司行政体系各层人员之核决权限,以达到加强授权分层,负责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之目的,特订定本办法。

二、核决之阶级层次及呈判顺序1、核决之阶级层次按组织系统分为五阶层,核决层次依组织系统层层核决,不得越级,但因组织结构性的调整、区域性的差异及职务的需要,得由部门最高主管或总经理受权。

1.1 总经理1.2 副总经理1.3 经(副)理1.4 主(副)管1.5 组长(只有“立”之职责)2、各层人员负责之事项,分别列于《核决权限表》。

3、凡“凡费用请款类、财会类、统筹类、业务类及工程类”共五类中之各项目的核决者,由总经理提出“授权名单”,依此“授权名单”负起“决”之责任,帮职位虽符合“核决权限表”所列之核决者的“决”之栏位,但不在此“授权名单”者,均不适用。

4、各层人员若有出差事宜,得授权代理人签核之;即需“员工出差及费用申请单”之代理人栏位上注明代理人姓名、职称及签认。

5、若属异常情形之反应,不分大小一律呈报总经理。

6、各待核决表单资料,按核决层级之权限签办,规定“权责主管/核决”与“申请人/经办”栏位限一人负责;“主管”及“复核”等栏位之签核人员则不限人数,惟需力求流程这时效,避免公文照会旅行。

核决权限

核决权限

核决权限表△:立案 -:承认 ◎:决定 ○:报告 P1分掌事项副课长部室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备 注经(副)理项目内 容1..人事行政①员工每月薪资表之核定 △ - - ◎ ○②调薪及年节奖金方案 △ - ◎ ○③员工抚恤、救济有关事项 △ - - ◎ ○二、总务类1.交际费申请及核销①1,000元以下 ◎ ○②1,001~3,000 △ - ◎ ○③3,001~10,000 △ - ◎ ○④10,001~100,000  △ ◎ ○⑤100,001元以上  △ - ◎2.购置物品①20,000元以上 △ ◎ ○②20,001~100,000 △ - ◎ ○③50,001~100,000 △ - ◎ ○④100,001~500,000 △ ◎ ○⑤500,000元以上 △ - ◎3.关于什器备品处份事项①100,000元以内 △ - ◎ ○②100,001~500,000 △ - ◎ ○③500,000元以上 △ ◎ ○4.印信使用①董事长名义 - ◎ ○②总经理名义 △ ◎ ○核决权限表△:立案 -:承认 ◎:决定 ○:报告 P2分掌事项副课长部室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备 注经(副)理项目内 容5.关于文书事项1.重要文书作成 △ ◎ ○2.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及统制 △ -3.文书整理保管及统制 △ - ◎ ○4.关于邮递处理 △ ◎ ○5.一般公司内部文书送达处理 △ - ◎6.关于电话管理及交换事项1.公司内部电话设置 △ ◎ ○2.电话费支付及回收 △ - ◎ ○7.员工餐厅、员工宿舍等设施事项1.关于员工餐厅营运事项⑴各种规则制度制定 △ - ◎ ○⑵和外包业者交易契约缔结 △ - ◎ ○⑶员工餐厅营运管理 △ ◎ ○8.关于损害保险事项1.产物保险及制度 △ - ◎ ○2.保险契约缔结 △ - ◎ ○⑴新物件 △ - ◎ ○⑵绩保 △ - ○3.保险事故调查及保险请求 △ - ◎ ○核决权限表△:立案 -:承认 ◎:决定 ○:报告 P3分掌事项副课长部室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备 注经(副)理项目内 容三、教育训练类1.关于教育研修计划及能力开发事项1.方针及基本计划 △ ◎ ○2.教育及能力开发制度制定 △ - ◎3.实施计划 △ - ◎ ○⑴干部研修 △ ◎ ○⑵在职教育训练 △ - ◎ ○⑶新进人员教育 △ - ◎ ○2.关于教育研修讲习之实施事项1.教育实施方针 △ ◎ ○2.公司外实施 △ - ◎ ○ △ - ◎ ○4.讲师决定 △ ◎ ○5.讲师决定 △ - ◎6.关于教育内容调查及研究 △ - ◎ ○⑴对受教育内容调查及研究  △ ◎ ○⑵教育的编辑作成 △ - ◎四、法务类1.非讼事件、损害赔偿①1万元(含)以下 △ -②1万-5万元(含) △ - ◎ ○③5万-10万元(含) △ ◎ ○④10万元以上 △ - ◎核决权限表△:立案 -:承认 ◎:决定 ○:报告 P4分掌事项副课长部室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备 注经(副)理项目内 容4.诉讼事件⑴简易事件 △ - ◎ ○⑵民事诉讼金额 △ ◎ ○五、商品物流类1.关于商品管制事项1.进退货制度制订 △ - ◎ ○⑴进退货查验 △ - ◎ ○2.供应商货车管制 △ - ◎ ○2.关于配送事项1.配送计划 △ ◎ ○2.配送系统制订 △ - ◎ ○3.配送费用决定 △ - ◎ ○4.配送商品指定 △ ◎ ○5.配送时间决定 △ - ◎6.地方配送退回处理 △ ◎六、保安类1.关于防犯店内外保安事项1.保安防犯计划 △ ◎ ○2.通行出入口管理 △ - ◎ ○2.关于防灾活动1.防灾计划 △ ◎ ○2.防灾设备管理 △ - ◎ ○3.消防教育及防火指导 △ - ◎ ○4.自卫消防队组成 △ ◎ ○七、环境管理类1.关于工厂清洁事项1.清洁计划 △ - ◎ ○核决权限表△:立案 -:承认 ◎:决定 ○:报告 P5分掌事项副课长部室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备 注经(副)理项目内 容八、工务类1.关于电气通信设备的保全管理事项1.电气通信设备的保全管理⑴电气及照明设备检查 △ - ◎ ○⑵变电设备火灾通知设备检查 △ - ◎ ○⑶电话传送警报及电子时钟等设备检查  △ ◎ ○⑷电气及照明设备管理统制 △ - ◎2.电气费用之计算 △ - ◎ ○3.用电契约的缔结 △ - ◎ ○九、电脑类1.电脑业务政策之制订 △ ◎ ○2.电脑管理系统计划之呈核 △ - ◎ ○3.电脑管理系统设备之购置及更换 △ - ◎ ○4.电脑管理系统之开发呈核 △ ◎ ○5.电脑程式设计及修改之申请 △ - ◎6.各项表报之列印 △ ◎十、财务类1.资金预算作业各项报表之呈核 △ - ◎ ○2.收获作业之呈核 △ - ◎ ○3.零用金调协增减及取销之呈核 △ ◎ ○1(1),提供海量管理资料免费下载!更多免费下载,尽在1(1)。

核决权限管理办法

核决权限管理办法

核决权限管理办法1 制定目的明确本公司各级审批管理权限,使其有章可循。

2 适用范围本公司核决时适用。

3 责任与权限各部门负责人:拥有本部门审批和依核决权限签核的权利和义务。

4 原则4.1各级主管在本办法授权范围内行使批准权限,并自觉接受上级领导稽核审查。

4.2稽核审查人员与批准人员的审批意见有较大分歧或出入时,在向审批人反映未能取得一致时,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尊重和执行上级裁定或纠正的意见。

4.3责任人应在自己责权范围内尽心尽力的提供优质服务,决不允许利用职权损公肥私。

4.4责任人因滥用权力或渎职行为造成的损失,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协商,依据性质与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合理的行政处罚或经济制裁。

5 签核5.1签核顺序按组织系统层级呈请核定,不得越级,不得跨越他部门代为核定。

5.2经书面授权的被授权人享有授权范围内的核准权。

5.3签核顺序按组织系统层级呈请核定,不得越级,不得跨越他部门代为核定。

各级人员的日常事务处理权责分为下列几项:a)提出—指该事项应该由该级人员负责提出,并跟踪其情况。

b)经办—指该事项应该由相应人员负责办理,并对其经办过程及结果负责。

c)复核—指该事项应由该级人员复核,并对其复核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d)核转—指该事项应由该级人员复核后并转上一级人员。

e)核准—指该事项应由该级人员作最后决定并付诸实施,对其最终结果承担责任。

5.4审批人不在时的批准手续履行办法:5.4.1急需审批的事项:方式一、签核人委托他人先行代签,返回单位时再予以补签。

方式二、电话联系不上签核人时,可越级请示审批和代签,但需在第一时间将事实告知顺序签核人。

5.4.2经济类及重要事项,可越级找有权审批人代签。

5.4.3非急需的事项,一般应等待该级审批人返回单位时再予以签批。

5.4.4非经济类、非重要事项,可在电话中委托他人先行代签,返回单位时再予以补签。

6 附件《公司核决权限表》公司核决权限表注:大的经销合同、其他大额合同、跨年度合同、以及对公司可能产生负全面影响的合同,列为公司重要合同。

人力资源部核决权限(二)2024

人力资源部核决权限(二)2024

人力资源部核决权限(二)引言概述:人力资源部核决权限是企业中非常重要且敏感的问题,对于一个组织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人力资源部核决权限的相关内容,包括核决权限的定义、核决权限的设立原则、核决权限的划定标准、核决权限的应用范围和核决权限的管理与监督。

正文:1. 核决权限的定义a. 人力资源部核决权限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在组织中承担的决策和授权权限。

b. 人力资源部核决权限具有对员工合同管理、薪资福利、绩效评估、招聘和培训等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和授权的能力。

2. 核决权限的设立原则a. 合理性原则:核决权限的设立必须符合组织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

b. 权责一致原则:核决权限的设立应该与相应的责任相匹配。

c. 分工协作原则:核决权限的设立应该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形成合理的协作关系。

3. 核决权限的划定标准a. 岗位职责:根据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来划定核决权限。

b. 职称职级: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的职称职级来划定核决权限。

c. 经验能力:根据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的经验和能力来划定核决权限。

4. 核决权限的应用范围a. 员工合同管理:包括签订合同、变更合同和终止合同等核决权限。

b. 薪资福利:包括制定薪资政策、调整薪资福利和奖金发放等核决权限。

c. 绩效评估:包括绩效指标的设定、绩效评估的结果和奖惩措施等核决权限。

d. 招聘和培训:包括招聘流程的决策、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培训资源的调配等核决权限。

e. 劳动关系处理:包括劳动纠纷的处理、劳动关系的调解和工会协商等核决权限。

5. 核决权限的管理与监督a. 权责清晰:明确核决权限的范围和内容,避免权限的滥用或缺失。

b. 审批程序:建立合理的审批流程,确保核决权限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c. 监督机制:设置相应的内部监督机构,对核决权限的行使进行监督和评估。

d. 培训措施:向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增强其核决权限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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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决权限准则
一、目的
为使公司组织内各单位主管之权责明确划分,执行业务有所依据,特订定本准则。

二、范围
2.1 本准则适用于全公司。

2.2 授权核准处理业务,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依本准则规定。

本准则未有规定者,从其它有关规章之规定。

三、权责定义
3.1 【立】:代表经办,主办或提出
指该一事项应由该层级人员负责办理或由其发动提出。

3.2 【审】:代表复核或核转
指该一事项应由该层级人员负责复核或核转上一阶层。

3.3 【会】:代表签注意见
指该一事项应由该层级人员负责签注意见或建议。

3.4 【决】:代表核准
指该一事项应由该层级人员做最后决定,而付诸实施。

四、内容
4.1 董事长、总经理、各级单位主管之权责划分依本准则及【核决权限表】(如附件)之规定。

4.2 权限之行使,原则上应由负责人员自己行使,如因出差、请假、或其它理由无法行使权限时,得经直属主管同意,指定代理人员代行之。

4.3 各级主管得将业务权限之一部分经直属主管同意后授权下级人员决行,但仍应付行政上之责任。

4.4 单位内如无相关职级,由上一级主管行使。

4.5 部级主管得于【核决权限表】授权范围内,调整各部门各职级之权限,但调整范围不得逾越【核决权限表】之范围。

4.6 权责有冲突抵触情形,双方负责人员无法相互协议时,由隶属之同一上级主管裁决为准。

4.7 【核决权限表】内所列事项,若与现行规章抵触者,概以【核决权限表】为准。

五、附则
5.1 本准则经呈董事长核准后颁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5.1 本准则沿革:
2012年3月15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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