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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税收宣传理
论与实践”征文活动启事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4日【来源】:国家税务总
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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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探索税收宣传的规律,更好地总结税收宣传的经验,不断拓展税收宣传工作思路,丰富税收宣传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联合举办“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在此基础上,拟于今年第四季度举办“全国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并邀请部分优秀征文作者参会。
为更好地反映活动主题,特推荐一些选题,供作者参考。
•当前税收宣传工作面临怎样的形势与挑战?
•纳税人对税收宣传有哪些合理需求和期待?
•如何准确把握纳税人需求,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如何有效利用新媒体开展税收宣传?
•税务部门如何积极回应和引导社会对税收的关注?
•在新形势下如何善用善待媒体,提高舆论引导力?
•领导干部如何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如何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化解涉税舆情的相关工作?
•税务部门如何处理公共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如何做好税收宣传的绩效评价工作?
•国外税收宣传有哪些特点?给我们哪些启示?
以上选题仅供参考,作者可放宽视野,自拟题目,结合实际,深入挖掘,谈思考,谈体会,谈启示,提供高质量的征文和研讨作品。
一、参与对象
1.本次征文、研讨活动面向全国各级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有思想深度、有实践经验、有意见建议的原创稿件。
2.欢迎省、市级税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报送稿件,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确保稿件质量。
二、文章要求
1.作品要围绕“税收宣传”这一主题展开,体现时代性、现实性、前沿性,突出实践性。作品体裁不限,可以是调查报告、理论探讨、热点评论、工作研究等各类体裁。
2.各类文章要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合实际,论理充分,言简意赅。
三、活动时间
本次征文时间为2012年5月底~2012年9月底,以省为单位集中报送的稿件截至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其中书面来稿截稿期限以邮戳为准。
四、投稿须知
1.中国税务杂志社投稿联系地址
电子稿件请发送至zhengwen2012@,标题注明:“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
纸质稿件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编辑部刘嘉怡收,邮编:100053,信封右上角请注明:“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
2.中国税务报社投稿联系地址
电子稿件请发送至llysj@,标题注明:“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注:邮箱前两个字母为汉语拼音“l ”,不是阿拉伯数字“1”)。
纸质稿件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后街21号中国税务报社理论专刊编辑部寇红收,邮编:100053,信封右上角请注明:“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
3.无论是电子稿件还是纸质稿件,均须写清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地址、邮编、电话。
五、作品刊用
将选用部分优秀作品在《中国税务》、《税务研究》和《中国税务报》上发表。
六、奖励办法
1.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组织评选委员会,从全部来稿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
2.本次稿件征集设立组织奖。评选委员会将从集中报送稿件的省、市级税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评出组织奖6名,各颁发奖金2000元及荣誉证书。
3.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税务》杂志、《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