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国税务杂志社 中国税务报社
税务总局机构及内设处室
税务总局机构及内设处室税务总局机构及内设处室一、领导王军,男,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主持国家税务总局的全面工作;分管人事部(党委组织部)、教育中心、税务干部学院。
基层联系点负责基层联系点全面工作。
吴海英,女,汉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
分管工作负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基层联系点负责对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姚来英,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党建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巡视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王军局长分管人事司(党委组织部)。
基层联系点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上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税务局。
刘丽坚,女,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所得税司、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出版社;联系中国税务学会、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基层联系点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宁波、青岛税务局。
王道树,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国际税务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税收宣传中心。
基层联系点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广东省、海南省、深圳市税务局。
赵静,女,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财产与行为税务部、纳税服务部、财务管理部、集中采购中心。
基层联系点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辽宁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大连市税务局。
郝俊辉,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稽查局、督察内审司,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协助王军局长分管教育中心,税务干部学院。
基层联系点联系中国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调研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调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2.04.23•【文号】国税党字[2002]14号•【施行日期】2002.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调研工作的通知(国税党字[2002]14号2002年4月2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江泽民总书记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把今年作为调查研究年。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税务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为了推动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做好税收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加强税收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
税收调研既是税收科学决策的基础,也是不断增进税务干部素质与才干的重要途径,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急剧变革、快速前进中的税收事业具有突出意义。
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加强税收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结合国家大政方针、宏观形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开展税收调查研究,并写出有针对性、有鲜明观点,且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物的税收调研成果。
要推进税收调研的制度化、经常化建设,并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税收调研活动的蓬勃开展。
二、围绕税收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2002年税收调研工作。
根据去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今年要重点就以下内容开展调研:一是关于税收收入情况的调查与分析,特别是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及税源变化情况。
二是关于所得税分享改革落实情况的调查。
三是关于全面推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及加强出口退税工作情况的调查。
四是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推行情况的调查。
五是关于近年来国家出台的重要税收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
六是关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情况的调查,特别是加油站和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情况。
中国税务报登报遗失声明怎么办
《中国税务报》(China Taxation News)创刊于1991年1月3日,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全国性经济类专业报纸。
现为周三刊,周一、周三对开十二版,周五对开八版,发行量达40万份。
《中国税务报》是全国性经济类报纸。
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办。
周四出版,对开8版。
设有"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与经济"、"税收与社会"、"税制改革"、"经济透视"、"经济纵横"等数十个栏目及综合副刊。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税系统有36个记者站,在地税系统有25个特约记者。
在北京、长春、武汉、上海、成都、济南、郑州、兰州设报纸分印点。
登报的意义在于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让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
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这样做及保护了遗失者,又防止了其他社会人冒充信息危害社会其他群体。
要不然干嘛费这么大力气登报呢。
劳民伤财的事情,现在登报有两种途径,一个是在报纸上一个是在手机上,更倾向于手机。
因为手机更接近于生活。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登报的具体流程:1.打开支付宝,搜索“跑政通”,点击进入小程序2.在跑政通页面,点击进入“自助登报”,切换到您所在的城市,点击“进入登报”,进到自助登报页面3.在自助登报页面,搜索或选择您要登报的证件类型,如身份证丢失,就选个人证件或直接搜索身份证4.选择好登报的证件类型后,进入到登报内容填写页面,在此页面按照格式填写您的登报内容,点击“选择报纸”后,可以选择想要登报的报纸类型,在选完报纸后,再次点击“选择报纸”,页面下滑到收件人信息的填写,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就可以收到邮寄的报纸了。
下面是具体的操作流程图:。
1、国家税务总局设12个职能司
内设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设12个职能司(局、厅):(一)办公厅处理总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
主任:孙瑞标副主任:王兰副主任:王陆进副主任:郭晓林副巡视员:王建生副巡视员:周维平(挂职)办公厅下设处室机构:局长办公室(总值班室)、办公室、文秘处、督办处、综合调研处、新闻宣传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室)、电子政务处、财务处、文印中心、信访处。
(二)政策法规司负责税政调查研究;组织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司长:李三江(之前做个流转税管理司司长)巡视员:丛明副司长:杨元伟副司长:李万甫副巡视员:杨宏建政策法规司下设处室机构:综合处、税制改革处、法制处、复议应诉处(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世贸税收办公室。
(三)流转税管理司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龙岳辉性别:男年龄:42职务: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副司长主要经历:1982年参加税收工作历任税务所所长、县税务局副局长、局长1995年—1999年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1999年—2003年湖南省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2003年—2004年5月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处长2004年5月—现在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副司长(四)所得税管理司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3.08.13•【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3年第1号•【施行日期】2023.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在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新时代税务人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定于近期启动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培养方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以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周期为4年。
二、培养方向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设置综合管理、税费业务、税收信息化3个专业,选拔110人,其中,税务系统内105人(含定向5人),税务系统外5人。
具体为:综合管理专业设税收传播、财务管理(含集中采购)方向,选拔20人,全部为税务系统内学员(含定向5人);税费业务专业设税政综合管理、税收经济分析、大企业税收治理方向,选拔70人,其中,税务系统内学员65人,税收经济分析、大企业税收治理方向选拔税务系统外学员5人。
税收信息化专业设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税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方向,选拔20人,全部为税务系统内学员。
三、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过硬,立场坚定,勤奋好学,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执行落实和分析研究能力强,发展潜力较大,身体健康。
2.本科毕业院校应为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原则上为一类大学),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或相应外语资质资格。
中国税务杂志社“税刊阅读”系统简介
I CROSS-BORDER TAXATION管理行业.无论是私募基金服务还是投资经理服务, 也都不应以很多情况下没有与投资者个人发生直接联 系为由将其排除。
在向个人销售消费产品时,对卖给独立第三方零售商的可以穿透,进而适用新征税权, 基金、投资经理将金融产品卖给个人,尽管通过了中间的金融中介,为什么这些中介不能视为独立第三方 予以穿透呢?对于国际运输,排除的理由是现在的税 收协定规定仅在居民国纳税,新征税权不宜对制定已久的规则加以改变,就更加匪夷所思。
三是特许经营 模式范围太窄。
支柱一方案列举的饭店、旅馆仅是商业模式特许的一部分,其他还有面广量大品牌性快餐 连锁(诸如麦当劳、肯德基等)。
此外,还有生产到零售、批发到零售、生产到批发的产品分销特许,特许 人对商标使用、采购、产品定价有一定控制权,但收 取一定比例的特许费。
商品品牌许可则是受许人可以使用特许的品牌,特许人对商标使用、产品质量有控 制权,并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蓝图报告》将产品分销特许、商品品牌许可纳入新征税权,实质上是对受许人的穿透,使特许人、许可人与个人消费者发生联 系。
这样做的好处是范围更加广泛、公平,缺点是会强化甚至泛化特许经营模式,鼓励跨国公司将一般产 品的关联销售都转为特许、许可形式,收取高额特许费, 挤占市场国创造的常规利润。
跨国公司将这些利润转移到避税地、低税地后又会造成跨国利润转移的加剧,走到新征税权岀发点的反面。
e(未完待续)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苏州大学国际税收战略研究与咨询中心(责任编辑:高阳)中国税务杂志社“税刊阅读”系统简介税刊阅读系统是中国税务杂志社适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要求,历时2年自主研发的税务期刊在线阅读平台,集 纳了杂志社主办的《中国税务》《税务研究》《国际税收》和合作单位主办的《税收经济研究》《世界税收信息》 等多种期刊的所有数字化内容,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数据量大,包括1.1亿文字、5.5万多篇文章、1360多期刊物;二是方便阅读,以PDF 版和网页版形式呈现,既能原汁原味阅览税务期刊的品貌,又可一字一句品读各类文章的要义;三是及时更新,与纸质刊物保持同步,纸质刊一付印,电子刊即上线,保证涉税内容源源不断;四是多“端” 共用,只需一 “键”注册,就可以同时在手机端和PC 端浏览、阅读、检索、订购,实现“一键畅阅税刊,尽览 天下税事”。
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规定⼀、为规范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为,加强财务管理,提⾼资⾦使⽤效率,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于财务独⽴核算的总局直属事业单位。
三、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作中,要严格贯彻执⾏国家有关⽅针、政策、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努⼒节约⽀出,降低成本费⽤,提⾼资⾦使⽤效率;正确安排和使⽤各项资⾦,增强单位经费⾃给能⼒;建⽴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国有资产流失;开展财务分析,促进事业发展。
四、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负责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作。
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本单位负责⼈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管理。
五、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应单独设置财务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的财务⼈员。
财务⼈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财务⼈员分⼯要遵循会计和出纳分设、⽀票和印章分管、钱和物分管、职责和权限明确且相互制约的原则。
六、按经营性质和执⾏会计制度的不同,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分为两类。
第⼀类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中国税务学会、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税务咨询协会(以下简称“三会”)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
(⼆)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执⾏《⾼等学校会计制度》、《⾼等学校财务制度》。
(三)总局机关服务中⼼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的《中央机关后勤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央机关后勤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类执⾏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出版社、中国税务杂志社(以下简称“三社”)执⾏《企业会计制度》和《电影、新闻出版企业财务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的通知【标 签】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2003﹞56号【发文日期】2003-05-27【实施时间】2003-05-27【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已经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第四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216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履行国务院赋予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的职责,使总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工作规则》(国发[2003]11号),结合总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总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治税,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
三、总局领导成员(以下简称总局领导)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政令畅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深入实际,勤奋工作;服从命令,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总局机关各司级单位(包括直属事业单位、社团,以下简称局内各单位)要坚持依法治税,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
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精简会议、公文,减少检查、评比,健全工作制度,简化办事程序。
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加强政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工作的意见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工作的意见【标 签】税收宣传【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函﹝2011﹞50号【发文日期】2011-02-28【实施时间】2011-02-2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征收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税收宣传是税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的要求,准确把握和引导舆论导向,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税收宣传工作 近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大力开展税收宣传,为税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当前社会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项改革深入推进,涉税舆情日益复杂,不可控性明显增强,税收宣传工作的外部环境、内在要求及所承载的功能较之以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凸显,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力不断加大。
人民群众的税收民主法治意识日渐提高;广大纳税人行使税收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更加强烈。
同时,“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更加突出,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处理好税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筹集收入与调节分配、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等方面关系,对于税收宣传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涉税舆论环境的复杂性,深刻认识社会进步对税收宣传提出的更高要求,深刻认识税收宣传工作任务的艰巨性,把能否掌握税收宣传的主动权、正确引导涉税舆论、服务税收工作大局作为税务部门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切实提高对社会涉税舆论的敏感性和判断力,积极运用各种新兴媒体和手段,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引导税收热点,疏导公众情绪,凝聚社会共识,树立良好形象,改善税收公共关系,优化税务外部环境,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关于中国税收权限划分
关于中国税收权限划分一、税收管理权限划分(一)立法权的划分税收立法的概念:税收立法是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变更和终止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活动。
中国税收立法应兼顾以下原则:需要和可能、确保国家稳定的财政收入的原则;公平税负、合理负担原则;促进竞争、提高效率的原则以及简便易行的原则。
在税收立法和税收政策制定方面,中国一直强调税权集中,税政统一。
目前有权制定税法或者税收政策的国家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等。
税收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有关税收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有关税收的部门规章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等部门制定。
此外,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民族自治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政府,在不与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某些地方性的税收法规和规章。
税收法律的制定要经过提出立法议案、审议、表决通过和公布四道程序,税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要经过规划、起草、审定和发布四道程序。
上述程序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
(二)税收执法权的划分目前中国税收执法机构主要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
财政部是国务院主管财务收支、财税政策和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
该部主要职责与税收直接相关的内容包括:拟定、执行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和其它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提出税收立法计划,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议上报税法和税收条例草案;根据国家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中央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参加涉外税收和国际关税谈判,签订涉外税收协议、协定草案;制定国际税收协议、协定范本;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欢迎订阅《中国税务》《税务研究》《国际税收》《“一带一路”税收(英文)》及电子版
启事苡迎n阅《中国醆务》《馥务面究》《国际顢取》《“一芾一路”醆取(英文)》s电寻版▼—、“四刊”简介《中国税务》《税务研究》《国际税收》《“_带一路”税收(英文)》均为国内外公开发行。
《中国税务》月刊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国内发行量较大的财经类期刊,是我国目前具有权威 性的税收专业期刊。
《中国税务》先后入选“中国期刊方阵”“双高”期刊行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百强报 刊”、“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奖提名奖”等。
《中国税务》透视涉税热点,普及税法知识,解读税收政策,报道税务工作,剖析涉税案例,反映税企诉求,充分发挥税收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适合广大纳税人、缴费 人、税务人订阅。
《中国税务》为大16开本,80页;邮发代号:80—291。
《税务研究》月刊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中国税务学会会刊,被公认为是财税学界极具影响力的核心期刊。
《税 务研究》始终坚持党的宣传方针和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广视角、多层次地进行税收理论和政 策研究,突出对重大经济税收问题、具体案例和实务操作的探讨,为推动税收改革与发展提供强大的理论指导和智 力支持。
《税务研究》为大16开本,144页;由[5发代号:80_292〇《国际税收》月刊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刊,是我国国际税收领域的权威性期刊,秉承向中 国传播国际税收、向世界宣传中国税收的办刊方针,致力于将国际税收理论成果、国际税收资讯、外国税制和管理 的经验与探索及时介绍给国内;将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波澜壮阔的税制改革、日新月异的征管成就、丰富多彩的税 收工作全面展现给国外。
《国际税收》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扩展版来源期刊、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 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 I”扩展期刊,曾荣获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称号。
《国际税收》为大16开 本,80页;邮发代号:80—722。
《“一带一路”税收(英文)》半年刊是由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和出版的全英文期刊。
中国税务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中国税务论文题目一、最新中国税务论文选题参考1、中国实行税务制度的思路选择2、《中国税务》杂志入选“全国百强社科期刊”3、浅析中国建立税务的必要性4、中国证券市场的若干税务问题研究5、中国将严审海外注册公司税务6、中国税务学会1993年税收科研课题7、中国注册税务师风雨兼程闯过来8、中国税务学会今明两年工作安排9、《中国税务》改版座谈会在合肥召开10、李鹏为《中国税务报》创刊十周年题词11、中国税务稽查体系的反思与对策研究12、“中国最豪华税务所”真相调查13、《中国税务杂志》有奖调查获奖读者揭晓14、2005年度《财务与会计》《中国税务》联合征订15、中国将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的税务优惠16、中国税务学会2005年调研课题17、完善中国税务司法体制保障和谐社会建设18、试论中国税务咨询协会的成立和任务19、信息时代的中国税务信息化战略研究20、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税务系统公务员激励制度二、中国税务论文题目大全1、税达信息网(中国税务信息咨询网络:)2、2013年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大事记3、税务咨询:新兴的智力转让事业——访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4、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暂行办法5、中国税务学会召开在京常务理事会6、中国注册税务师西部培训基地在成都落成7、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8、《至高无上》:中国税务题材第一片9、旧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税务司名录(上)(1859年——1949年)10、中国加入《税务互助公约》时应考虑的条约保留事项11、中国税务——献给为共和国税收事业作出贡献的人们(诗歌)12、青春无悔写华章——记首届“中国十佳税务工作者”李凌清13、中国上市公司利用转移定价税务筹划的风险控制14、中国税务学会“税收征管机制”课题研讨会观点综述15、致中国税务学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16、中国税务学会第四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17、从揽纳到诡寄——中国古代税务的发生和发展18、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举办第一期省级行业党委书记培训班19、税务信息化稳步推进——《中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及趋势研究》报告摘要20、九万里风鹏正举——贺《中国税务》杂志创刊十周年三、热门中国税务专业论文题目推荐1、浅析税务会计师在税务管理中的作用——以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为例2、中国税务汉字输入系统暨超想自然码NT版通过确认测试3、适应新形势把握新常态推进新发展——访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中税协会长宋兰4、发挥培训资源优势服务注税行业发展——记中国注册税务师扬州培训基地建设5、关于依法治税的若干问题——访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杨崇春6、境外税务透明主体的处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个问题及其解决7、“税在心中”──一九九四年《中国税务》栏目及文章标题串连8、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税务杂志社“税收宣传20年”联合征文启事9、关于1995年中国税务学会专题调研情况和1996年课题安排的意见10、一部漫画话税法——评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全国新华书店统一发行,山西省国税局、山西省地税局联袂独家在全国率先推出的税法宣传漫画画册集—...11、中企需密切关注国际税收规则的发展——专访普华永道中国国际税务部合伙人王鹏12、资源整合五大看点——“第四届中国税收电子化论坛”纵论税务信息化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雇员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14、宋兰会长深入基层调研时强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要以服务会员为本15、税收生命线研究的延伸——中国税务学会依法治税研讨会在汉召开16、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杨崇春在全国税收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17、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中国税务学会副秘书长王文鼎谈海峡两岸税务交流18、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税务杂志社第二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大赛启事19、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税务杂志社第五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大赛启事20、在中国税务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四、关于中国税务毕业论文题目1、中国税务网:三国税志2、中国税务网:漫谈读书3、中国税务杂志社4、中国税务学会章程5、中国税务学会成立6、中国将调整税务政策7、税务律师在中国8、中国现行税务组织机构9、《中国税务》:我的良师益友10、荣与辱“中国税务”慎思量11、2004年《中国税务》宣传计划12、中国考虑设税务13、“我与《中国税务》”征文启事14、中国税务发展的社会道德基础15、中国税务学会工作报告16、中国税务稽查模式改革研究17、中国注册税务师俱乐部成立18、中国税务学会两年来工作报告19、建立中国特色税务制的构想20、2013年《中国税务》《税务研究》《涉外税务》订阅单五、比较好写的中国税务论文题目1、春华秋实辉煌路改革创新续华章——写在中国税务杂志社成立25周年之际2、具有三大借鉴价值——OECD倡导把税务审计纳入财会软件对中国的启示3、一位香港税务专家眼里的中国税制和民生民情4、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5、[附]<中国税务报>1999年2月26日刊出的文章全文:依托科技管围绕控税源 -江苏省镇江市地税局、北京四通集团公司联合开发餐饮服务行业税...6、努力推进注税行业党的建设、统战工作和科学发展中国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成立暨中税协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7、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税务学会工作持续发展——访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税务学会会长崔俊慧8、深入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把税务学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金鑫同志在中国税务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闭幕会上的讲话9、中国税务10、中国税务信息化回顾与展望11、中国税务制度研究12、中国税务百科全书13、中国税务问题与对策探求14、中国税务行业发展思考15、中国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6、浅析中国税务会计17、WTO与中国税务18、中国税务发展模式探讨19、中国税务辞典20、树立正确税收观念准确使用税收概念——为庆祝《中国税务》杂志创刊30周年而作。
历年税收重大事件
具有历史重大意义的若干税收事件回顾通过对每一阶段的简要回顾, 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具有历史重大意义的税收事件。
第一, 1994年分税制体制建立。
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税的财政体制是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在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上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 是一项成功的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国际惯例。
我国财政体制建国之初是一种连续实行了20年之久的原苏联的统收统支的中央集权体制模式; 1980年开始改行“分灶吃饭”的分权体制; 1988年后又改为多种形式的“大包干”财政体制和财税管理制度。
直到1994年, 我国对税制进行的改革, 才实现了真正的“质变”, 由行政性分权改为经济性分权, 这是我国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这次改革借鉴了国际上的先进经验, 结合了我国国情, 建立了分税制的基本框架, 既调动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更是大大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 有利于中央政府进行宏观管理, 加速了我国经济建设。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建国以来财政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进步, 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大突破。
第二, 2006年废止农业税。
在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差距逐步扩大、“三农”问题已经明显制约着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峻形势下, 经过几年的试点改革后, 2005年12月29日下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 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这一伟大壮举标志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 “皇粮国税”寿终正寝, 工业反哺农业的历史即将到来。
第三, 2008年统一企业所得税。
本着国民待遇原则, 我们在税收政策上, 要适当“优待客人”, 但同时不能过分“克己”。
“二税合一”的实现, 标志着从1994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的“双轨制”就此终结, 原来内外资分别为33$%的企业所得税率正式统一为25%。
内外资企业“异税成为历史, 实现了内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 此次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事实上的税收优惠政策, 也可以充分向世人宣誓: 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已经得到很好的改善我国吸引外资已经可以不依赖牺牲经济利益, 而是更加依赖于良好的国际信誉、投资环境和发展空间等“梧桐树”引得“金凤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税务报社记者站若干问题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税务报社记者站若干问题的通知【标 签】中国税务报社记者站【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函发﹝1995﹞87号【发文日期】1995-03-03【实施时间】1995-03-03【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署有关文件精神,国家税务局于1991年1月9日下发了《关于建立〈中国税务报〉社驻各地记者站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发[1991]113号)。
到目前位置,中国税务报社已在30个省市建立了记者站。
4年来,在各地税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中国税务报社记者站的工作得到了健康、顺利的发展,逐步建立了一批通讯员和系统外作者队伍,同时在报纸发行、通联和开展其他业务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完善和规范国家税务局对中国税务报社驻各地记者站的管理,进一步办好《中国税务报》,现就中国税务报社驻各地记者站管理方面的若干问题明确如下: 一、记者站管理体制 中国税务报社驻各地记者站是中国税务报社的派出机构,列入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管理序列,欲当地国家税务局代行管理。
二、记者站机构设置 记者站为处级建制,其设置、变更和撤消,由中国税务报社提出意见,征得代管局的同意,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三、记者站人员编制 记者站专职从事中国税务报社新闻工作的人员(包括站长、副站长、专职记者)编制由报社划拨到代管局。
记者站人员编制为事业编制,原则上每站1人。
四、记者站干部管理 记者站的人员选拔必须符合新闻出版署的规定和国税函发[1991]11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
专职记者由中国税务报社同代管局协商确定,由报社任命,报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备案。
记者站的站长、副站长,由中国税务报社与代管局协商推荐。
由报社报国家税务总局考核、任免。
记者站人员退休后,由代管局按照统一规定负责管理。
五、记者站经费 记者站的人员经费(包括工资、奖金、福利、津贴、差旅费等)由代管局按当地统一标准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9.09.11•【文号】国税办发[2009]95号•【施行日期】2009.09.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办发[2009]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办公厅联系。
附件:1.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单(略)2.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略)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九月十一日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税务总局互联网站(域名:,以下简称总局网站)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流程,建立网站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网站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局网站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唯一官方网站,是中国政府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税务机关互联网站的龙头,是税务系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展税收宣传的重要媒体、服务纳税人的重要窗口、展示税务部门形象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总局网站以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服务基层为宗旨,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税收信息化建设总体要求,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遵循及时、权威、规范、便捷的原则,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税法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征纳互动,努力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局内各单位在总局网站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如下:(一)办公厅是总局网站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总局网站建设和管理,具体负责以下工作:1.牵头制定总局网站建设和维护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协调、督促总局网站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2.根据总局网站的发展要求适时提出网站业务发展规划,对涉及总局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3.总局网站栏目规划、版面设计和功能设置;4.总局网站信息的日常维护和监控工作,协调、组织和督促各相关责任部门做好信息维护工作;5.总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公众参与和局长意见箱栏目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全员聘任制办法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全员聘任制办法》的通知【标 签】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全员聘任制办法【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1996﹞89号【发文日期】1996-05-29【实施时间】1996-05-29【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出版社: 根据人事部提出的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全员聘任制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在试行中及时总结经验,提出修改意见,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全员聘任制办法 为了加快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自身规律的人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达到政事分开、分类管理、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的目的,理顺总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关系,甘居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制定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全员聘任制管理办法。
一、领导干部任期制 (一)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指领导班子中的司局级干部)管理实行任期制,一届任期为3年。
期满可连任。
(二)拟任事业单位领导人选(人选由总局确定)负责拟定任期目标计划,报总局审核。
任期目标计划包括:任期内本单位业务发展目标、人员队伍建设目标、单位自身建设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计划和步骤。
(三)总局在审核任期目标计划、广泛听取所在单位群众意见、履行考核程序后,任命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四)召开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大会,宣布事业单位领导任命通知,任职领导干部宣布任期目标计划。
(五)对事业单位领导实行任期中和任期满考核(遇年度考核,合并进行)。
任期中考核主要了解任期目标进展情况和干部自身表现,考核不合格者,可由总局确定终止任期,另行确定拟任人选。
任期满考核主要了解任期目标实现情况和干部的全面情况,据此提出奖惩、调整意见及下一任期人选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5.31•【文号】税总办发〔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05.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的要求,高质量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及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税总发〔2017〕44号)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指导各地税务机关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创新拓展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对于从源头上防范税收舆情、推动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政策解读的及时性、网站信息检索的便利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规范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各级税务机关应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短板,提高质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7.01.10•【文号】国税发[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税发〔200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已经2007年1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二○○七年一月十日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
全国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稳步实施税收改革,全面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平稳较快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7年全国税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法治(一)推进税法体系建设。
严格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做好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完善工作。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参与制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暂行条例。
修订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组织开展省以下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严格税收执法。
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治税、依法征管,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严禁转引税款。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第1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附件: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第1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主题,结合丽水实际,特制定丽水市地方税务局第16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一、活动项目(一)国家级项目1.组织收看电视系列专题片《马斌说税》: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与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联合制作16集电视系列专题片《马斌说税》,在央视经济频道播放。
届时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收看。
(办公室落实)2。
参与总局有奖征文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以“税收在我身边”为主题,与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举办《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15周年征文活动。
届时将在“丽水财税网”转载征文启事,并通过局财税调研(信息、宣传)兴趣小组活动发动局内干部积极参与。
(办公室落实)3.参与总局《税收征管法》有奖知识竞赛:组织广大干部参与在人民网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开展的《税收征管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法规处落实)4。
转播总局税收电视公益广告:4月份在市电视台转播总局制作的税收电视公益广告。
(与市国税局联合,办公室落实)(二)省级项目5。
参与省局征集“税收宣传月标语口号”活动:省局将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主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征集“税收宣传月标语口号”活动。
届时在“丽水财税网”转载活动启事,并组织干部积极参与。
(办公室落实)6.参与“寻找浙江的蓝海-—税企互动共赢论坛”活动:在市直推荐3个纳税记录良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上报省局参与“寻找浙江的蓝海——税企互动共赢论坛”活动,并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一分局牵头,办公室配合)(三)市级项目7。
开展“税收关注民生-———税收优惠政策走进下岗待业人员、走进农村低收入家庭”活动: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发动全局干部为下岗待业人员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捐款,并编印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资料,组织地税干部为下岗待业人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送税收优惠政策、送温暖。
(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配合)8.“十年地税工作回眸”:在《丽水日报》开设“十年地税工作回眸”专题报道,针对国、地税机构进一步分设10年来,对地税部门在组织收入、支持发展、信息化建设、征管改革、税收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成就进行回顾总结,展示地税工作10年来的成就。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公益微税收”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公益微税收”宣
传推广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税总办发[2013]107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3.07.04
【实施日期】2013.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公益微税收”宣传推广活动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3]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税务总局2013年税收宣传工作安排,总局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报社联合举办2013年全国“公益微税收”宣传推广活动。
现将宣传推广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组织报送优秀作品。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3年7月4日附件:
2013年全国“公益微税收”宣传推广活动方案
一、活动组织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税务报社联合主办。
二、征集对象
以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局为参赛单元,组织进行创作并在省级局网站上进行展示、初评,初选后向主办方选送微博作品20条、微信(含博客)作品10条和微电影若干(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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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税收宣传理
论与实践”征文活动启事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4日【来源】:国家税务总
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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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探索税收宣传的规律,更好地总结税收宣传的经验,不断拓展税收宣传工作思路,丰富税收宣传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联合举办“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
在此基础上,拟于今年第四季度举办“全国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并邀请部分优秀征文作者参会。
为更好地反映活动主题,特推荐一些选题,供作者参考。
•当前税收宣传工作面临怎样的形势与挑战?
•纳税人对税收宣传有哪些合理需求和期待?
•如何准确把握纳税人需求,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如何有效利用新媒体开展税收宣传?
•税务部门如何积极回应和引导社会对税收的关注?
•在新形势下如何善用善待媒体,提高舆论引导力?
•领导干部如何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如何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化解涉税舆情的相关工作?
•税务部门如何处理公共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如何做好税收宣传的绩效评价工作?
•国外税收宣传有哪些特点?给我们哪些启示?
以上选题仅供参考,作者可放宽视野,自拟题目,结合实际,深入挖掘,谈思考,谈体会,谈启示,提供高质量的征文和研讨作品。
一、参与对象
1.本次征文、研讨活动面向全国各级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有思想深度、有实践经验、有意见建议的原创稿件。
2.欢迎省、市级税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报送稿件,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确保稿件质量。
二、文章要求
1.作品要围绕“税收宣传”这一主题展开,体现时代性、现实性、前沿性,突出实践性。
作品体裁不限,可以是调查报告、理论探讨、热点评论、工作研究等各类体裁。
2.各类文章要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合实际,论理充分,言简意赅。
三、活动时间
本次征文时间为2012年5月底~2012年9月底,以省为单位集中报送的稿件截至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其中书面来稿截稿期限以邮戳为准。
四、投稿须知
1.中国税务杂志社投稿联系地址
电子稿件请发送至zhengwen2012@,标题注明:“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
纸质稿件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编辑部刘嘉怡收,邮编:100053,信封右上角请注明:“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
2.中国税务报社投稿联系地址
电子稿件请发送至llysj@,标题注明:“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注:邮箱前两个字母为汉语拼音“l ”,不是阿拉伯数字“1”)。
纸质稿件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后街21号中国税务报社理论专刊编辑部寇红收,邮编:100053,信封右上角请注明:“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
3.无论是电子稿件还是纸质稿件,均须写清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地址、邮编、电话。
五、作品刊用
将选用部分优秀作品在《中国税务》、《税务研究》和《中国税务报》上发表。
六、奖励办法
1.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组织评选委员会,从全部来稿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其中,一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
2.本次稿件征集设立组织奖。
评选委员会将从集中报送稿件的省、市级税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评出组织奖6名,各颁发奖金2000元及荣誉证书。
3.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税务》杂志、《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