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算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规范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规范一、概述建设工程合同工期是指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内,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建设的时间。
合同工期的计算是确保工程按时完成,保证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重要环节。
本规范旨在明确建设工程合同工期的计算方法,统一行业标准,促进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
二、计算方法1. 开工日期:(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2. 竣工日期:(1)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同之日作为竣工日期;(3)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4)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特殊情况处理1. 合同中约定分阶段移交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应在专用条款内明确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2.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工程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工期。
3. 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延期期间的费用。
四、工期延误的处理1. 工期延误是指工程实际完成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
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延期期间的费用。
4. 工期延误的处理应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竣工验收1. 竣工验收是发包人对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2.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验收标准,组织竣工验收。
3. 竣工验收合格的,应以竣工验收合同之日为竣工日期。
六、备案和缴纳印花税1. 承包人和发包人应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施工合同的工期
施工合同的工期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施工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它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工期对于施工合同的履行、工程质量的保证以及合同双方的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工期的定义、工期条款的构成、工期的计算、工期的调整和工期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期的定义工期是指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和工程竣工交付的时间。
工期包括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时间、施工期限和工程保修期。
其中,施工准备时间是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开工之日止的时间;施工期限是指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交付日止的时间;工程保修期是指自工程竣工交付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日止的时间。
二、工期条款的构成工期条款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施工准备时间:合同双方应当约定施工准备时间的具体期限,包括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现场准备、施工许可证办理等。
2. 施工期限:合同双方应当约定施工期限的具体期限,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配备等。
3. 工程保修期:合同双方应当约定工程保修期的具体期限,包括保修范围、保修条件、保修期限等。
4. 工期延误:合同双方应当约定工期延误的处理方式,包括工期顺延的条件、工期顺延的时间、工期延误的责任等。
5. 工期提前:合同双方应当约定工期提前的处理方式,包括工期提前的奖励、工期提前的责任等。
三、工期的计算工期的计算是依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条款进行的。
工期计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计算:工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始施工时间和竣工交付时间进行计算。
2. 扣除节假日和休息日:工期计算中应当扣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方约定的休息日。
3. 扣除施工准备时间:工期计算中应当扣除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时间。
4. 扣除工程变更时间:工期计算中应当扣除因工程变更导致的时间延误。
四、工期的调整工期的调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特殊情况导致工期发生变化,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对工期进行调整。
施工合同工期大合同
施工合同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种合同,它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在施工合同中,工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工期的定义、作用、计算方法以及工期延误的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施工合同工期的定义和作用1. 施工合同工期的定义施工合同工期是指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完成时间。
它包括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时间以及合同约定的工程保修期。
2. 施工合同工期的作用(1)明确工程进度:施工合同工期明确了工程完成的期限,有利于双方明确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合理安排资源:施工合同工期有助于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控制工程质量:施工合同工期有助于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保证工程质量。
(4)降低合同风险:施工合同工期有助于双方降低合同风险,避免因工期延误导致的合同纠纷。
二、施工合同工期的计算方法施工合同工期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顺延工期法和比例工期法。
1. 顺延工期法顺延工期法是指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比例顺延工期。
计算公式为:顺延工期 = 实际完成时间 / 合同约定时间× 合同总工期2. 比例工期法比例工期法是指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比例计算工期。
计算公式为:比例工期 = 实际完成工程量 / 合同约定工程量× 合同总工期三、工期延误的处理1. 工期延误的原因工期延误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建设单位的原因:如设计变更、施工现场准备不足、付款延迟等。
(2)施工单位的原因:如施工方案不合理、施工管理不善、劳动力不足等。
(3)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
2. 工期延误的处理方法(1)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工期延误的责任和处理方案。
(2)延长工期: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合同工期。
(3)经济赔偿: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怎么算工期
建设工程合同怎么算工期一、定义与术语合同中应明确定义“工期”的含义,即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跨度。
同时,需要界定哪些情况下的时间消耗计入工期,哪些不计入。
例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通常不应计入工期。
二、开工日期的确定开工日期是计算工期的起点。
合同中应明确指出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如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的第一天为准,或以取得相关施工许可的日期为准。
三、工期计算方法合同中应详细阐述工期的计算方法,包括工作日、非工作日的界定,以及如何处理节假日、休息日等。
还应说明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如何调整工期计算。
四、工期延长在建设工程中,可能会因为设计变更、材料供应延迟等原因导致工期延长。
合同应明确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允许延长工期,以及延长工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五、工期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该方应承担的责任。
这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的支付、损失赔偿等。
六、工期的监督与确认合同应规定工期的监督机制,以及在工程进度出现偏差时,双方应如何协商调整工期。
同时,应明确工程竣工后,如何进行工期的确认和验收。
七、示例条款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工期计算条款示例:1. 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进场施工的日期为准。
2. 工期自开工日期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除非另有约定,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4. 遇有不可抗力事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工期顺延事宜。
5. 任何一方要求调整工期,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
6.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7.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共同参与工程验收,确认工期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计算,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怎么确定
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计算,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怎么确定工程合同中的工期简单的概括,是指建设一个项目或一个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所经历的时间。
工期的计算将涉及资金的投入多少,因此,对合同的签订双方都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计算,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怎么确定?下面,律伴网小编整理搜集了一些资料,希望有所帮助!【网友咨询】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计算,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怎么确定?【律师解读】工程合同的工期计算工程合同的工期计算涉及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起始点,竣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终点。
建设工期的计算,就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减去计算的起始点。
一、开工日期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
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
一般而言,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当前使用较多的九部委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开工日期确定为“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实践中,当事人就开工时间经常发生争议,其原因是约定的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一致。
在此情形下,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认定开工日期:1、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等);2、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的,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3、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明证明实际施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竣工日期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均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
然而在实践中,承包人工程完工之日和竣工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所以确定竣工日期很重要,因为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起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和违约金的数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
如何计算一个工程的定额工期
如何计算一个工程的定额工期建筑工程的施工是有工期规定的,通常情况下发包人会与承包人在合同当中明确约定,具体是多长工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如何计算一个工程的定额工期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如何计算一个工程的定额工期单项工程从正式开工至按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建成,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用的实际施工天数。
影响工程建设施工工期的因素很多。
就整体来说有资金、设计、设备和技术装备、施工力量等方面问题。
就施工企业来说,要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建设条件,处理好施工准备与开工、厂内与厂外、地下与地上、土建与安装、主体与辅助、附属工程之间关系,以天时地利条件,采取适宜措施,加快建设进程,缩短施工期。
二、工程发包的方式包括哪几种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用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由此可见,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方式有两种: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1、招标发包。
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招标发包是建筑工程发包的主要形式。
建筑工程的发包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供求关系、价值规律和竞争机制。
在正常情况下通过招投标可以发挥两个积极作用:建设单位可以避免或减轻发包工程的风险,有效地控制工程工期、质量与投资;可以促使承包人不断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主要采用招标投标方式来进行,只有那些不宜于招标投标的保密工程、特殊专业工程或施工条件特殊的工程,才采用直接发包(即委托)的方式。
具体的适用招标发包的工程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附则的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2、直接发包。
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行直接协商谈判,对工程建设达成一致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
建筑施工合同期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方(甲方)和承包方(乙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一、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它是土建、安装、装饰装修还是其中一部。
土建、安装、装饰装修之间的专业界限划分应当明确。
在合同中应详细列出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结构、装修、水电安装、通风空调、消防、弱电系统等。
二、建设工期建设工期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总天数。
开工日期是指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施工的日期。
竣工日期是指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功能要求全部完工的日期。
工期总天数是指从开工日期到竣工日期的总天数。
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期,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
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四、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质量要通过施工单位相应的资质等级、质量责任制度、按设计和技术标准施工,对建材、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严格按设计采购和检验制度、工序管理、检测试验制度等保证。
工程质量是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以及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五、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是指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
合同中应明确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以及甲方提供的材料的责任和质量要求。
六、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是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合同中应明确付款的条件、时间和金额,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承担方式。
八、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是指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例题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例题一、背景介绍某市决定建设一座新的国际机场,该项目包括航站楼、跑道、机位等设施。
根据规划,航站楼需要在未来两年内完成建设,以便与机场的其他设施同步投入使用。
为此,市政府与一家 construction company(以下简称“承包商”)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工期的计算方式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工期计算1. 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月1日2. 工期总日历天数:730天(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日)3. 开工日期:2022年3月1日(根据合同约定,工期从实际开工之日起计算)4. 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根据合同约定,工期从实际开工之日起计算)三、案例分析1. 承包商在2022年3月1日正式开工,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方式,竣工日期应为2023年11月30日。
2. 如果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航站楼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则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3. 如果在2023年11月30日之后,航站楼建设未完成或未通过验收,则承包商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承包商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并通过验收,则需向市政府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0.5%。
如果承包商在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未完成工程,则需向市政府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
四、总结通过以上例题,我们可以了解到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的方法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实际工程中,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计算方式执行,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同时,承包商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合理规划工期,避免因延期完工而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市政府而言,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工期的计算方式,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保障工程进度和投资回报。
工程合同里的工程期限
工程合同里的工程期限工程期限条款一、工程开工日期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临时设施搭建、水电接入等,并书面通知乙方进场。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_____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作业。
二、工期及竣工日期1. 本工程的总工期为______天,自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计算。
2. 若遇特殊情况需顺延工期,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应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节点工期本工程设定以下关键节点工期:a. 基础工程完成:预计时间为开工后_____天内。
. 主体结构封顶:预计时间为开工后_____天内。
c. 装饰装修工程完成:预计时间为开工后_____天内。
d. 竣工验收:预计时间为开工后_____天内。
四、延期责任1.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双方应及时沟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且不视为违约。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商确定延期的具体时间。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提前完成奖励若乙方能够在规定的工期内提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
六、其他事项双方应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任何关于工程期限的变更或调整,均需得到双方的书面同意。
/工程期限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算
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算我们要了解工期的概念。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工期通常指从工程开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以投入使用的时间长度。
它包括了所有必要的施工过程和环节,如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
我们来探讨如何计算工期。
一般来说,工期的计算依据以下步骤进行:1. 工程量清单:这是计算工期的基础,需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列出所有必须完成的工作量。
2. 单项工程工期估算:对每一项工作内容进行时间上的估计,这通常需要结合历史数据和现场经验。
3. 工序排期:分析各个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合理安排工序先后顺序,避免冲突和等待。
4. 浮动时间考量:为不可预见的因素(如天气变化、材料供应延迟等)设置缓冲时间。
5. 综合调整:将上述所有因素综合考虑后,形成最终的工期计划。
在编写建设工程合同时,关于工期的条款应当详细而明确。
例如,合同应注明:- 具体的开工日期和预计的竣工日期;- 各主要节点的完成时间,如基础施工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装修工程开始与结束等;- 对工期延误的责任划分,以及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 变更和调整工期的程序和条件。
合同中还应包含对工期延误的处理办法。
这通常涉及到赔偿条款,如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等。
为了确保公正客观,这些条款需要基于实际经验和行业标准来制定。
在实践中,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可能会遇到各种导致工期延误的情况。
这时候,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和合作的原则,通过协商来解决出现的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科技的进步,许多现代化的管理工具和技术被应用于工期的计算和管理中,如项目管理软件、IM技术等。
这些工具可以帮助项目经理更加精确地控制工程进度,从而更好地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法工期是指建设工程从正式开工到全部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时间。
准确计算工期对于保障工程建设进度、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工程实践中,工期的计算方法有多种,以下介绍几种常用的工期计算方法:一、合同约定法合同约定法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双方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量、施工条件等因素,约定一个合理的工期。
合同约定的工期是双方共同遵守的期限,是工程进度控制和工期索赔的重要依据。
合同约定法计算工期的关键是明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起止时间,即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1. 开工日期: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是工期计算的起始点。
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2. 竣工日期: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日期是工期计算的终止点。
竣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工程以被竣工验收的,竣工日期是验收合格之日;(2)已提交验收报告但被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是提交报告之日;(3)未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则是建设工程被转移占有之日。
二、实际完成法实际完成法是指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计算工程工期。
实际完成法计算工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工程实际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2. 计算工程实际施工天数;3. 考虑节假日、天气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4. 计算合同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差异。
实际完成法适用于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索赔等情况,需要对工期进行调整的情况。
三、比例分析法比例分析法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关键路径和进度,分析工程工期延误的程度。
比例分析法计算工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工程项目的关键路径;2. 分析关键路径上的延误原因;3. 计算延误时间与工程总工期的比例;4. 根据比例计算工期索赔值。
比例分析法适用于工程项目因干扰事件导致工期延误,需要进行工期索赔的情况。
施工工期怎么算
施⼯⼯期怎么算我们知道建筑⼯程开始的时候⼀般都是要经过很多的程序的,⽐如签订施⼯合同,⽽且对于施⼯⼯期⽅⾯也是要计算的,但是施⼯⼯期怎么算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施⼯⼯期怎么算计算施⼯⼯期有两种⽅法:①从开⼯到竣⼯按全部⽇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数,称为“⽇历⼯期”;②从全部⽇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未施⼯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候等原因停⼯的天数,称为“实际⼯期”。
⼀般承包合同规定采⽤⽇历⼯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情况;实际⼯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期定额执⾏的情况。
建筑施⼯⼯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期总⽇历天[同时结合合同约定的⼯期变更(如有),进⾏相应天数调整后的⼯期总⽇历天数,即经⼯期变更调整后的⼯期总⽇历天数。
建筑施⼯中的“天”,除合同特别指明外,均指“⽇历天”。
即包含法定节假⽇和休息⽇。
合同中按“⽇历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从次⽇开始计算,且期限最后⼀天的截⽌时间为当天24:00时,⽽不是通常的⼯作时间,这是结合⼯程建设的特点及根据《民法典》第⼆百零三条的规定,“期间的最后⼀天的截⽌时间为24:00时,有业务时间的,停⽌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时间。
⼆、相关法律依据《建设⼯程价款结算暂⾏办法》第⼗七条⼯程竣⼯结算以合同⼯期为准,实际施⼯⼯期⽐合同⼯期提前或延后,发、承包双⽅应按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
《建设⼯程价款结算暂⾏办法》第⼗⼋条⼯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或承包⼈委托,编审⼯程竣⼯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签字后⽣效。
当事⼈⼀⽅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致的,双⽅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建设⼯程价款结算暂⾏办法》第⼗九条发包⼈对⼯程质量有异议,已竣⼯验收或已竣⼯未验收但实际投⼊使⽤的⼯程,其质量争议按该⼯程保修合同执⾏;已竣⼯未验收且未实际投⼊使⽤的⼯程以及停⼯、停建⼯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结算暂缓办理,双⽅可就有争议的⼯程委托有资质的的检测鉴定机构进⾏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案,或按⼯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其余部分的竣⼯结算依照约定办理。
建设工程的合同工期条款
建设工程的合同工期条款一、工期的确定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工程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是指承包方开始施工的日期,竣工日期是指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日期。
二、工期的计算工期的计算应从开工日期起至竣工日期止,包括所有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利天气影响的时间。
除非另有约定,任何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应及时协商调整工期。
三、工期的延长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工期:1. 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量;2.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3. 法律法规变化或政府行为导致施工无法进行;4. 发包方原因导致施工延期;5. 其他双方认可的特殊情况。
四、工期的顺延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承包方责任导致工期延误,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如因发包方原因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发包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
五、工期的缩短如果工程提前完成,发包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方给予奖励。
但前提是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且不降低工程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
六、工期的监督和管理发包方有权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
承包方应按时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如发现工程进度与计划有显著偏差,双方应及时沟通并采取措施纠正。
七、违约责任对于违反工期条款的行为,应根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八、争议解决因工期问题产生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法开工日期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都会约定工期,因为约定工期可以减少因时间过长造成的损失,当然,不同的实际情况工期是不一样的,那么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法有哪些?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方法一、开工日期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
一般来讲,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3、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写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4、以承包人递交的开工报告或开工申请被批准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当前使用较多的九部委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开工日期确定为“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实践中,当事人就开工时间经常发生争议,其原因是约定的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一致。
在此情形下,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认定开工日期:1、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等);2、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的,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日期为开工日期;3、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明证明实际施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竣工日期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均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
然而在实践中,承包人工程完工之日和竣工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所以确定竣工日期很重要,因为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起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和违约金的数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竣工日期做了明确规定。
1、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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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期的定义
1. 开工日期:指双方约定的工程开始施工的日期。
2. 竣工日期:指双方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的日期。
3. 工期:从开工日期起至竣工日期止的时间段。
二、工期的计算
1. 工作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以外的时间。
2. 日历天:包括所有工作日和非工作日。
3. 工期天数: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按照日历天或工作日计算。
三、工期的延长
1. 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资料不全、变更设计等,应
相应延长工期。
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如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材料供应不及时等,不得延长工期。
3.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长: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应相应延长工期。
四、工期的缩短
1. 提前完工奖励:如乙方提前完成工程任务,甲方可给予相应的奖励。
2. 加班加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通过加班加点的方式缩短工期,但应确保工程
质量和安全。
五、违约责任
1. 逾期完工:如乙方未按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2. 提前终止合同: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六、其他条款
1. 工期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期,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
2. 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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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合同工期怎么填
项目工程合同工期怎么填
【项目名称】:XX建设工程项目
【合同编号】:XX-2023-XXXX
【甲方】:(业主单位全称)
【乙方】:(承包商全称)
一、工期的定义与计算
1. 工期: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长度。
2. 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具体日期为准。
3. 竣工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合格之日。
二、工期的约定
1.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为____天/月/年,具体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若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要求变更设计等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应及时协商调整工期,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三、工期的控制与管理
1. 乙方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开工前提交给甲方审核。
2. 乙方需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各个阶段的工作按时完成。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如发现进度滞后,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四、工期延误的责任
1.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否则乙方应
对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____元。
2. 若延误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工期提前的奖励
1. 若乙方提前完成工程,且质量符合要求,甲方可给予乙方一定的奖励。
2. 提前完成的天数及奖励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补充协议中。
六、其他事项
1. 任何关于工期的变更都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合同中的工期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合同法建设工程工期计算
民法典建设工程工期计算我们需要了解民法典对建设工程工期的基本要求。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施工合同双方应协商确定合理的工期,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合同双方认可的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延误,应当及时协商调整工期。
我们来构建一个建设工程工期计算的范本。
该范本应当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1. 工程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等。
2. 工期起止时间:明确指出工程的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
3. 工期计算方法: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工期计算方法,如日历天数法、工作日法或节点法等。
4. 工期调整条款:规定在遇到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如何进行工期的调整。
5. 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期,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建设工程工期计算范本:【工程基本信息】工程名称:XX项目工程地点:XX省XX市XX区施工单位:XX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XX开发有限公司【工期起止时间】计划开工日期:XXXX年X月X日计划竣工日期:XXXX年X月X日【工期计算方法】本工程采用日历天数法计算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
【工期调整条款】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进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工期。
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工期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违约责任】若施工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应按每日未完工程直接费用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若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延期,应赔偿施工单位相应的损失。
在实际运用中,以上范本需要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和双方的具体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民法典的精神在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制定工期计算条款时,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工程合同中的工期怎么计算
工程合同中的工期怎么计算一、合同背景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应充分沟通项目的规模、设计要求以及预期的完成时间。
基于这些信息,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合理的工期,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
二、工期的起算工期的起算点通常是工程开工日期,即乙方开始施工作业的第一天。
在某些情况下,起算点可能会根据实际的开工条件进行调整,例如,如果现场交付延迟,则工期起算点相应后延。
三、工期的计算方法1. 总工期的确定总工期是指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时间。
在合同中应明确指出总工期的天数,如“本项目的总工期为365天”。
2. 阶段性工期对于大型或分阶段施工的项目,合同中还应明确每个阶段的工期,如基础施工、主体建设、装修等各阶段的起止日期。
3. 节假日和工作日的定义合同中应明确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的定义,以及如何处理节假日对工期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期内。
4. 延期条款合同应包含关于延期的规定,包括因不可抗力、变更指令或其他双方认可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还应明确延期的申请程序和审批流程。
四、工期的结束工期的结束通常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准。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相关的竣工文件,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五、违约责任若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除非是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否则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样,若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甲方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其他注意事项在计算工期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所有参与方对工期的计算方法有共同的理解。
-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及时更新进度计划,反映实际的工作进度。
- 对于可能影响工期的任何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算
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算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是工程合同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下面,就让律伴网小编来告诉你吧!【网友咨询】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算?【律师解答】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订立(一)工期在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如果是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不一定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天数。
因为招标文件通常规定本招标工程最长允许的完工时间,而承包人为了竞争,申报的投标工期往往短于招标文件限定的最长工期,此项因素通常也是评标比较的一项内容。
因此,在中标通知书中已注明发包人接受的投标工期。
合同内如果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在专用条款内还需明确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此项约定也是判定承包人是否按合同履行了义务的标准。
(二)合同价款1、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内同样要注明合同价款。
虽然中标通知书中已写明了来源于投标书的中标合同价款,但考虑到某些工程可能不是通过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如合同价值低于法规要求必须招标的小型工程或出于保密要求直接发包的工程等,因此,标准化合同协议书内仍要求填写合同价款。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当事人双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协商后,填写在协议书内。
2、追加合同价款在合同的许多条款内涉及“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两个专用术语。
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照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给承包人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3、合同的计价方式通用条款中规定有三类可选择的计价方式,本合同采用哪种方式需在专用条款中说明。
可选择的计价方式有:(1)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
这种合同的价款并不是绝对不可调整,而是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承包活动中采用的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均属于此类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绝对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一、合同工期概述合同工期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的履行期间,承包人在此期间内要如约完成工程建设。
合同工期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同时也关系到双方的利益。
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双方应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工程量、施工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合同工期。
二、合同工期的约定1. 开工日期的约定开工日期是合同工期的起始时间,它是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开始施工的时间。
开工日期的约定应明确具体,以便于双方共同遵守。
实践中,开工日期通常由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准备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承包人。
2. 竣工日期的约定竣工日期是合同工期的终止时间,它是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完成施工的时间。
竣工日期的约定也应明确具体,以便于双方共同遵守。
实践中,竣工日期通常由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准备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承包人。
3. 合同总工期的约定合同总工期是指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之间完成工程的时间。
合同总工期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工程量、施工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三、工期延误及其处理1. 工期延误的概念工期延误是指承包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导致工程进度延期。
工期延误可能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也可能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
2. 工期延误的处理(1)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可以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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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算
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是工程合同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下面,就让律伴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网友咨询】
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怎么算?
【律师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订立
(一)工期
在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如果是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不一定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天数。
因为招标文件通常规定本招标工程最长允许的完工时间,而承包人为了竞争,申报的投标工期往往短于招标文件限定的最长工期,此项因素通常也是评标比较的一项内容。
因此,在中标通知书中已注明发包人接受的投标工期。
合同内如果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在专用条款内还需明确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此项约定也是判定承包人是否按合同履行了义务的标准。
(二)合同价款
1、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
在合同协议书内同样要注明合同价款。
虽然中标通知书中已写明了来源于投标书的中标合同价款,但考虑到某些工程可能不是通过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如合同价值低于法规要求必须招标的小型工程或出于保密要求直接发包的工程等,因此,标准化合同协议书内仍要求填写合同价款。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当事人双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协商后,填写在协议书内。
2、追加合同价款
在合同的许多条款内涉及“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两个专用术语。
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照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给承包人增加的合同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3、合同的计价方式
通用条款中规定有三类可选择的计价方式,本合同采用哪种方式需在专用条款中说明。
可选择的计价方式有:
(1)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
这种合同的价款并不是绝对不可调整,而是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承包活动中采用的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均属于此类合同。
双方需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承包风险范围以外对合同价款影响的调整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2)可调价格合同,是针对固定价格而言,通常用于工期较长的施工合同。
如工期在18个月以上的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投标阶段和签订合同时不可能合理预见到一年半以后物价浮动和后续法规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为了合理分担外界因素影响的风险,应采用可调价合同。
对于工期较短的合同,专用条款内也要约定因外部条件变化对施工产生成本影响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内容。
可调价合同的计价方式与固定价格合同基本相同,只是增加可调价的条款,因此在专用条款内应明确约定调价的计算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发包人负担全部工程成本,对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支付相应酬金的计价方式。
这类计价方式通常用于紧急工程施工,如灾后修复工程;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施工,双方对施工成本均心中无底,为了合理分担风险采用此种方式。
合同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具体工程承包的计价方式不一定是单一的方式,只要在合同内明确约定具体工作内容采用的计价方式,也可以采用组合计价方式。
如工期较长的施工合同,主体工程部分采用可调价的单价合同;而某些较简单的施工部位采用不可调价的固定总价承包;涉及使用新工艺施工部位或某项工作,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结算该部分的工程款。
4、工程预付款的约定
施工合同的支付程序中是否有预付款,取决于工程的性质、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预付款是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困难,提前给付的一笔款项。
在专用条款内应约定预付款总额、一次或分阶段支付的时间及每次付款的比例(或金额)、扣回的时间及每次扣回的计算方法、是否需要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等相关内容。
5、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约定
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工程进度款支付可以采用按月计量支付、按里程碑完成工程的进度分阶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等方式。
对合同内不同的工程部位或工作内容可以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只要在专用条款中具体明确即可。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文章来源:律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