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自刑文言文翻译及注释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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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离伏剑以身护法

李离伏剑以身护法

李离伏剑以身护法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
【期刊名称】《山东审判》
【年(卷),期】2011(027)003
【摘要】@@ 李离是春秋时期晋国掌管刑罚的最高长官.他执法如山、公正不阿,视法律重于生命.李离断案,一向都是细致入微,极其认真,所以他经手的案子从无差错.然而,一天他在查阅过去的案卷时,竟发现了一起错杀的冤案,他感到惊骇不已,惭愧万分,觉得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于是,李离让手下人将自己捆绑起来,送到晋文公那里,请求晋文公将自己处死.
【总页数】1页(P119)
【作者】山东法官培训学院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李离伏剑 [J], 周志强
2.李离自请伏剑 [J], 丘引
3.从“李离伏剑”谈起 [J], 韩朝晨
4.由“李离过杀而伏剑”说开去 [J], 曹河;
5.怀素《李离伏剑卷》鉴识 [J], 陈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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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助读

文言文助读

文言文助读-文言助读译文101-110101.管仲答绮乌封人管仲束缚,自鲁之齐,道而饥渴,过绮乌封人而乞食。

绮乌封人跪而食之,甚敬。

封人因窃谓仲曰:“适幸及齐不死而用齐,将何以报我?”曰:“如子之言,我且贤之用,能之使,劳之论,我何以报子?”封人怨之。

译文:管仲被捆绑着,从鲁国到齐国去,在路途中又饿又渴,经过绮乌地方时向边防人员讨吃东西。

绮乌的边防人员跪着喂他吃东西,很尊敬他。

边防人员乘机私下里对管仲说:“如果你侥幸被押到齐国后没有死还被齐国重用,将要拿什么回报我?”管仲说:“(如果)真能像你所说的那样,我将要任命贤能的人,使用有才能的人,评定有功劳的人,我用什么报答你呢?”边防人员怨恨他。

102.商鞅立木建信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

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卒下令。

译文: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准备就绪,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搬移放置到北门的人给他十金。

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人敢去搬的。

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

”有一个人搬移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

终于公布了法令。

103.张释之执法上行出中渭桥。

有一人从桥下走出,乘舆马惊。

于是使骑捕,属之廷尉。

释之治问。

曰县来人,闻跸,匿桥下。

久之,以为行已过,即出,见乘舆车骑,即走耳。

廷尉奏当,一人犯跸,当罚金。

文帝怒曰:“此人亲惊吾马,吾马赖柔和,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之罚金!”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

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

且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

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

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良久,上曰:“廷尉当是也。

”译文:汉文帝出行路过中渭桥,(突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文帝乘坐的车所驾的马受到惊吓。

2017-9月八年级月考语文试题

2017-9月八年级月考语文试题

初二月考测试题——语文——一、积累(15分)1.根据拼音在括号内填写汉字(3分)①bì( )护②斑lán( ) ③yǐ nǐ( )( ) ④pì nì( )( )2.词语填空(2分)①接而至②炙人口③事与愿④不可议3.古诗词默写(10分)①水何澹澹,。

②,巴山夜雨涨秋池。

③《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中,突破时间局限,打通空间阻隔,向世间所有离别的亲人,发出深挚的慰问和祝愿的诗句是,。

④王湾《次北固山下》中,把“日”与“春”作为新生的美好事物的象征,表现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生活真理的诗句是,。

⑤文天祥《过零丁洋》中,用 ? 两句表现他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民族气节和英雄气概。

⑥在《江城子▪密州出猎》一词中,表达苏轼渴望得到朝廷的信任重用的句子是:, 口。

二、阅读(45分)(一)文言文阅读(15分)(甲)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10分)邹忌讽齐王纳谏邹忌修八尺有余,而形貌昳丽。

朝服衣冠,窥镜,谓其妻曰:“我孰与城北徐公美?”其妻曰:“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

忌不自信,而复问其妾曰:“吾孰与徐公美?”妾曰:“徐公何能及君也?”旦曰,客从外来,与坐谈,问之:“吾与徐公孰美?”客曰:“徐公不若君之美也。

”明日,徐公来,孰视之,自以为不如;窥镜而自视,又弗如远甚。

暮寝而思之,曰:“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于是入朝见威王,曰:“臣诚知不如徐公美。

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臣之客欲有求于臣,皆以美于徐公。

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朝廷之臣莫不畏王,四境之内莫不有求于王:由此观之,王之蔽甚矣。

”王曰:“善。

”乃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

”令初下,群臣进谏,门庭若市;数月之后,时时而间进;期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

燕、赵、韩、魏闻之,皆朝于齐。

《循吏列传》阅读附答案

《循吏列传》阅读附答案

《循吏列传》阅读附答案石奢者,楚昭王相也。

坚直廉洁,无所阿避。

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

纵其父而还自系焉。

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

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

”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

”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

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

”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

过听杀人,自拘当死。

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

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

”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

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

”辞不受令。

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耶?”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

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

今过听杀人,罪当死。

”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史记·循吏列传》)11、以下句中加点字的解释,过错的一项是()A.相追之相:他,代其父B.王赦其罪,上惠也惠:施舍C.不私其父私:左袒D.纵其父而还自系焉纵:放12、对比以下两组句子中加点字的意思,判断正确的一项是()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今过听杀人,罪当死王赦其罪A.两个“当”字相同,两个“其”字也相同B.两个“当”字不同,两个“其”字也不同C.两个“当”字不同,两个“其”字相同D.两个“当”字相同,两个“其”字不同13、对以下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说明,过错的一项是()A.坚直廉洁,无所阿避阿避:指奉承和回避B.夫以父立政,不孝也立政:指建立政绩C.废法纵罪,非忠也废法:指废止法律D.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傅:指把罪恶推给他人14、“过听杀人,自拘当死”在文中的意思是()A.过分听信他人而错杀人,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判以死刑。

B.听察案情有差错而错杀人命,就把自己拘禁起来判以死刑。

C.听察案情有差错而错杀人命,就把自己拘禁起来等待死刑。

D.过分听信他人而错杀人,就把自己拘禁起来等待死刑。

15、以下分析正确的一项是()A.石奢、李离都严守法纪,以身殉法,保护了法纪的尊严。

《史记·鲁仲连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史记·鲁仲连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史记·鲁仲连传》原文及翻译译文1、《史记·鲁仲连传》原文及翻译译文《史记·鲁仲连传》原文及翻译史记原文:鲁仲连,齐人也。

齐之辨士田巴,辨于徂丘,议于稷下,毁五帝,罪三王,一日而服千人。

有徐劫者,其弟子曰鲁仲连。

连谓徐劫曰:“臣愿得当田子,使之必不复谈,可乎?”徐劫言之巴曰:“劫弟子年十二耳,然千里之驹也。

愿得侍议于前,可乎?”田巴曰:“可。

”鲁仲连得见,曰:“臣闻堂上之粪不除,郊草不芸;白刃交前,不救流矢。

何者?急不暇缓也。

今楚军南阳,赵伐高唐,燕人十万之众在聊城而不去,国亡在日暮耳。

先生将奈何?”田巴曰:“无奈何。

”鲁连曰:“夫危不能为安,亡不能为存,则无为贵学士矣。

今臣将罢南阳之师,还高唐之兵,却聊城之众,所为贵谈者,其若此。

先生之言,有似枭鸣,出声而人皆恶之,愿先生勿复谈也。

”田巴曰:“谨受教。

”明日复见徐劫曰:“先生之驹,乃飞兔也,岂特千里哉!”于是杜口,终身不复谈。

仲连先生见孟尝群于杏堂之门,孟尝君曰:“吾闻先生有势数,可得闻乎?”连曰:“势数者若门关举之而便则可以一指持中而举之非便则两手不起关非益加重两手非加罢也彼所起者非举势也。

彼可举,然后举之,所谓势数。

”燕伐齐,取七十余城,唯莒与即墨不下。

齐田单以即墨破燕军,杀燕将军骑劫,复齐城,唯聊城不下。

燕将城守数月。

鲁仲连乃为书著之于矢,以射城中,遗燕将,燕将得书,泣三日,乃自杀。

秦师围赵邯郸,魏使将军新垣衍入邯郸,令赵尊秦为帝,鲁仲连辨说罢之。

秦军退,平原君欲封之,终不肯受。

平原君乃置酒,酒酣,起前以千金为寿,先生笑曰:“所贵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人之缔结。

即有取,是商贾之事,连不忍为也。

”皆不受,遂策杖去,逃隐海上,莫知所终。

(节选自《史记》)译文:鲁仲连,是齐人。

齐国的能言善辩之士田巴,在徂丘辨论,在稷下学宫(当时的讲学机构,学者可以在此宣扬自己的观点)挑春秋五霸的毛病,诋毁五帝(黄帝、颛、帝誉、尧、舜),蔑视三王(燧人、伏羲、神农),一天就能让一千人心悦诚服。

《史记·孙叔敖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史记·孙叔敖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史记·孙叔敖传》原文及翻译译文1、《史记·孙叔敖传》原文及翻译译文《史记·孙叔敖传》原文及翻译史记原文: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

虞丘相进之于楚庄王,以自代也。

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

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

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业。

市令言之相曰:“市乱,民奠安其处,次行不定。

”相曰:“如此几何顷乎?”市令曰:“三月顷。

”相曰:“罢,吾今令之复矣。

”后五日,朝,相言之王曰:“前日更币,以为轻。

今市令来言曰市乱。

臣请遂令复如故。

”王许之,下令三日而市复如故。

楚民俗好庳车,王以为庳车不便马,欲下令使高之。

相曰:“令数下,民不知所从,不可。

王必欲高车,臣请教闾里使高其梱。

乘车者皆君子,君子不能数下车。

”王许之。

居半岁,民悉自高其车。

此不教而民从其化,近者视而效之,远者四面望而法之。

子产者,郑之大夫也。

郑昭君之时,以所爱徐挚为相,国乱,上下不亲,父子不和。

大宫子期言之君,以子产为相。

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

二年,市不豫贾。

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

四年,田器不归。

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

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

过听杀人,自拘当死。

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

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

”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

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

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

今过听杀人,罪当死。

”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节选自《史记·循吏列传》)[注]庳:bì,矮小。

梱:kǔn,门槛。

尺籍:汉制,把杀敌斩首的功劳记录在一尺长的竹板上,称“尺籍”。

译文:孙叔敖是楚国的处士。

国相虞丘把他举荐给楚庄王,想让他接替自己的职务。

高考语文文言文翻译五字法

高考语文文言文翻译五字法

高考语文文言文翻译五字法文言文翻译要做到“信、达、雅”三个字。

文言文的翻译技巧,可用“留、补、调、删、换”五个字来概括。

一、留,就是保留不译。

凡是古今意义相同以及国号、年号、人名、地名、官名、建筑物名等,可不翻译,直接保留。

例如“楚人有涉江者。

”这里的“楚”是国名保留不译。

再如“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太守”是官名也保留不译。

二、补,增补,补充原文中被省略的成分以及量词。

如“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这句“从其所……”前省略了主语“他”。

翻译时就应补充出来,译为:船停了,他从刻记号的地方下水找剑。

三、调,即调整词序。

调整倒装句的语序,如宾语前置、介宾短语后置、定语后置等,这些特殊的句式与现代汉语不一致,翻译时应按现代汉语的语法规范调整词序。

如《童趣》中“徐喷以烟”一句,就应该调整语序理解为“以烟徐喷”,译为:用烟慢慢地喷它。

四、删,即删除的意思。

有些文言虚词在句中只起某种语法作用,没有实在意义,翻译时要删去。

如“则或千或百果然鹤也”,这里的“也”表示肯定语气,没有实在意义。

再如“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

”中的“而”连接两个动词,没有实在意义。

五、换,即替换之意。

不少的文言词表示的意义在现代汉语中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翻译时应换用现代汉语的某个词语。

如“环堵萧然,不避风日”中的“堵”在古文中是墙壁的意思,而不是“堵塞”。

总之,在翻译过程中,必须遵循“字字着落,直译、意译相结合,以直译为主”的原则。

在平时的学习中,我们要加强这方面的训练,注意特殊句式和特殊词语,努力提高自己的古文涵养。

到那时,我们就一定会得心应手。

二、高中文言文阅读2.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陈祐,字庆甫,赵州宁晋人。

祐少好学,家贫,母张氏尝剪发易书使读之,长遂博通经史。

时诸王得自辟官属,穆王府署祐为其府尚书。

王既分土于陕、洛,表祐为河南府总管。

下车之日,首礼金季(末)名士李国维、薛玄,咨访治道,奏免征西军数百家诸税,又上便民二十余事,朝廷皆从之。

李离自刑文言文翻译

李离自刑文言文翻译

李离者,晋人也。

为吏,廉直公正,无私曲。

尝听狱,有一囚,罪当死,李离以其狱不当,放之。

后囚逃,归罪于李离。

李离曰:“吾放囚,非吾意也,狱官误我也。

”囚曰:“君为狱官,当知狱事,何谓误?”李离曰:“吾为吏,不知狱事,非吾职也。

”囚曰:“君为狱官,不当知狱事,吾何逃?”李离曰:“吾虽不知狱事,然放囚非吾罪,吾放囚,非吾意也。

”囚曰:“君为吏,放囚,非吾意也,吾何逃?”李离曰:“吾放囚,吾意也,吾不能自免。

”遂自刑而死。

译文:李离,晋国人也。

他担任官职时,廉洁正直,公正无私。

曾经审理案件,有一个囚犯,按照法律应当处死。

李离认为案件处理不当,便释放了囚犯。

后来囚犯逃脱,将罪责归咎于李离。

李离说:“我释放囚犯,并非出于我的本意,是狱官误判了我。

”囚犯说:“您身为狱官,应当知晓狱中事务,怎么说是误判呢?”李离回答:“我担任官职,却不知狱中事务,这不是我的职责。

”囚犯追问:“您作为狱官,若不知狱中事务,我为何要逃脱?”李离辩解道:“我虽然不知狱中事务,但释放囚犯并非我的过错,我释放囚犯,并非出于我的本意。

”囚犯说:“您作为官吏,释放囚犯,并非出于我的本意,我为何要逃脱?”李离感慨道:“我释放囚犯,是我自己的意愿,我无法逃避自己的责任。

”于是他自行处罚,以死谢罪。

李离自刑,其行虽过于严苛,然其忠诚正直之心,令人敬佩。

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官吏腐败,冤假错案层出不穷,李离能坚守正义,不畏权势,实属难得。

他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的责任担当,更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

然而,李离的自刑之举,也引发了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思考。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而道德则是人们内心的道德准则。

在执法过程中,如何平衡法律与道德,是每个官吏必须面对的问题。

李离虽然坚守道德,却因对法律的误解而走向极端,这无疑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警示。

在当今社会,我们更应该学习李离的忠诚正直,坚守法律与道德的底线。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法律与道德并非绝对对立,而是相辅相成。

文言文翻译李离自刑

文言文翻译李离自刑

昔鲁国有大夫李离,为人正直,刚正不阿。

时值鲁宣公十五年,有一罪人逃至鲁国,匿于民间。

李离知其事,遂密报于君。

君命李离捕之,李离不敢违命,遂追捕罪人。

追捕之际,李离偶遇一农夫,农夫误将李离视为罪人,遂以刀刺之。

李离受伤,知罪人非己,乃放走农夫,独自前行。

及至罪人处,李离告知其事,罪人感其恩,愿以死相报。

然李离曰:“吾闻之,杀人者死,伤人者刑。

吾虽受伤,非罪人也,岂可因罪人之故而自刑?”遂自刎于罪人之前,以明其心。

时人闻之,无不叹服。

鲁宣公闻之,亦深感其义。

乃命人厚葬李离,并赐谥号“忠义”。

自是之后,李离之名传遍天下,成为后世仁义之典范。

李离自刑之事,乃仁义之极至也。

夫仁者,爱人也;义者,正也。

李离虽身受伤害,然其心未尝有一毫之怨。

是以放走农夫,不与罪人同罪,而以自刑明志。

此乃仁义之至,非常人所能及。

夫仁义者,国之宝也。

古人云:“仁者无敌。

”又云:“义者,利也。

”是以李离自刑,非独为已之清誉,亦为国家之利益。

盖国家之所以立,赖仁义以固其根本。

若人人皆能如李离,则国家安如磐石,百姓安居乐业。

李离自刑之事,亦体现了古人之大义。

古人有云:“大义灭亲。

”李离虽受农夫之误伤,然其心无私,不忘国家大义。

是以放走农夫,不念私仇,而以自刑明志。

此乃大义之所在,非小人之所及。

夫自刑者,乃仁义之极也。

李离自刑,非独为已之清誉,亦为后世树立仁义之典范。

后世之人,当以李离为楷模,秉持仁义之心,行事正道,以报国家,以慰苍生。

综上所述,李离自刑之事,乃仁义之极,大义之至。

其事虽已远去,然其精神永存。

吾人今日读之,仍能感受到其仁义之光辉,为之动容。

是以李离自刑,成为千古佳话,传颂不衰。

高中文言文助学与模拟(译文101-110)

高中文言文助学与模拟(译文101-110)

高中文言文助学与模拟(译文101-110)101.子奇治县子奇十六岁的时候,齐国的国君派(他)去治理阿县。

不久,齐君反悔了,派人追赶。

追赶的人回来说:“子奇一定能够治理好阿县的,同车的人都是老人。

凭借老人的智慧,由年轻的人来作最终决定,一定能治理好阿县啊!”子奇治理阿县,把兵库里的兵器锻造成为耕田的农具,打开粮仓来救济贫穷的人民,阿县治理得整整有条。

魏国的人听说小孩子治理阿县,兵库里没有武器,粮仓里没有积粮,于是就起兵攻打(齐国)阿县,阿县的人父子兄弟相互鼓励,以自己家的兵器打败了魏国军队。

102.管仲答绮乌封人管仲被捆绑,从鲁国到齐国,在路途中又饿又渴,经过绮乌地方时向边防人员讨吃东西,绮乌的边防人员跪着喂他,很尊敬他,边防人员乘机私下里对管仲说:“你适逢侥幸被流放到齐国没有死还被齐国任用,将要拿什么回报我?”管仲说:“如果真能像你所说的那样,我将要任命贤能的人,使用有才能的人,评定有103.商鞅立木建信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

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

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最后颁布了那法104.张释之执法皇上出巡经过中渭桥,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惊吓到天子座车的马儿。

于是派骑兵去追捕,把他交给廷尉治罪。

释之审问那个人。

那人说:「我是乡下人,来到这里,听说皇上出巡,禁止通行,便躲在桥下。

过了很久,以为出巡的队伍已经通过了,就出来,一看到皇上的车驾,立刻转身跑了。

」廷尉向皇上报告他的判决:「单独一个人触犯禁止通行的命令,应该判以罚金。

」文帝很生气地说:「这个人亲自惊吓到我的马儿,幸亏我的马儿驯服和顺,假使换了另一匹马,难道不会让我受伤吗?但是廷尉居然只判他罚金!」说:「法律是天子要跟天下人共同遵守的。

现在法律规定如此,而要再加重他的罪,这样法律就不被人民信任了。

苏州 专题训练《课外文言文阅读4》

苏州 专题训练《课外文言文阅读4》

2016年苏州中考专题训练《课外文言文阅读4》李离自刑李离者,晋文公①之理②也。

过听杀人③,自拘当④死。

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

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

”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

今过听杀人,傅⑤其罪下吏,非所闻也。

”辞不受令。

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

公以臣能听微决疑⑥,故使为理。

今过听杀人,罪当死。

”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选自《史记·循吏列传》) 【注释】①晋文公:春秋时晋国国君。

②理:法官。

③过听杀人:误听(案情)杀错了人。

过,误。

④当:判决。

⑤傅:通“附”,转嫁。

⑥听微决疑:审察不明显的细节和判决疑难案件。

【阅读提示】李离作为封建朝廷的司法官员,因为听信了下级错误的汇报而杀错了人,他认为“失死则死”,于是毅然选择了以生命来谢罪的方式。

这种矫枉过正的方式虽然有其迂腐的一面,但是他以生命为代价,履行了“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律规定,用生命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是中国古代法制史上的绚丽篇章。

同时他的严于责己、勇于担当的品格也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自主训练】1. 解释下列加点的词。

(1)非所闻.也()(2)辞.不受令()(3)故.使为理()(4)罪.当死()2. 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

(1)官有贵贱,罚有轻重。

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

(2)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3. 在面临君命与法律相抵触时,李离为什么要选择违抗君命来维护法律的尊严?昔①者,齐桓公出游于野,见亡②国故城郭氏之墟③。

问于野人曰:“是为何墟?”野人曰:“是为郭氏之墟也。

”桓公曰:“郭氏者曷为④墟?”野人曰:“郭氏者善善而恶恶⑤。

”桓公曰:“善善而恶恶,人之善行也,其所以为墟者,何也?”野人曰:“善善而不能行,恶恶而不能去,是以为墟也。

”桓公归,以语管仲,管仲曰:“其人为谁?”桓公曰:“不知也。

”管仲曰:“君亦一郭氏也。

”于是桓公找野人而赏焉。

《史记·司马迁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史记·司马迁传》原文及翻译译文

《史记·司马迁传》原文及翻译译文1、《史记·司马迁传》原文及翻译译文《史记·司马迁传》原文及翻译史记原文: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

年十岁则诵古文。

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沅、湘。

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夫子遗风,乡射邹峄;厄困蕃、薛、彭城,过梁、楚以归。

于是迁仕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略邛、莋、昆明,还报命。

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与从事,发愤且卒。

而子迁适反,见父于河、洛之间。

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予先,周室之太史也。

自上世尝显功名虞、夏,典天官事。

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

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予不得从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予死,尔必为太史;为太史,毋忘吾所欲论著矣。

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也。

夫天下称周公,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宣周、召之风,达大王、王季思虑,爰及公刘,以尊后稷也。

幽、厉之后,王道缺,礼乐衰,孔子修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

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

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义士,予为太史而不论载,废天下之文,予甚惧焉,尔其念哉!”迁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不敢阙。

”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䌷史记石室金鐀之书。

于是论次其文。

十年而遭李陵之祸,幽于累绁。

乃喟然而叹曰:“是余之罪夫!身亏不用矣。

”退而深惟曰:“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

”卒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自黄帝始。

迁既死后,其书稍出。

宣帝时,迁外孙平通侯杨惲祖述其书遂宣布焉王莽时求封迁后为史通子。

赞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

乌呼!以迁之博物洽闻,而不能以知自全,既陷极刑,幽而发愤,书亦信矣。

迹其所以自伤悼,《小雅》巷伯之伦。

2015年第十四届中学生古诗文大赛文言文翻译 (2015-08-05)

2015年第十四届中学生古诗文大赛文言文翻译 (2015-08-05)

2015年第十四届中学生古诗文大赛专辑文言文翻译(2015-08-05 131932)1多言何益【译文】子禽问老师:“多说话有好处吗?”墨子答道:“蛤蟆、青蛙,白天黑夜叫个不停,叫得口干舌疲,可是没有人去听它的。

今晨看到那雄鸡,在黎明按时啼叫,天下振动,人们早早起身。

)多说话有什么好处呢?只有在切合时机的情况下说话才有用”2墨子怒耕柱子译文:墨子对耕柱子发怒,耕柱子说:“难道我就没有胜过旁人的地方吗?”墨子问:“假如我要上太行山去,用一匹良马或一头牛来驾车,你预备驱策那一乘呢?”耕柱子答道:“那我当然用良马了。

”墨子问:“为什么要良马呢?”耕柱子说:“因为良马可以负得起责任。

”墨子说:“我也以为你是负得起责任的。

”3岂辱马医译文:齐国有个穷人,经常在城中讨饭。

城中的人讨厌他经常来讨,没有人再给他了。

于是他到了田氏的马厩,跟着马医干活而得到一些食物。

城外的人戏弄他说:“跟着马医吃饭,不觉得耻辱吗?”要饭的人说:“天下的耻辱没有比讨饭更大的了。

我讨饭还不觉得耻辱,难道跟着马医吃饭会觉得耻辱吗?”4鲁侯养鸟译文:从前,有一只海鸟停留在鲁国国都的郊外,鲁王让人驾车迎接它,并且在宗庙里对它敬酒,演奏《九韶》使它高兴,准备牛、羊、猪的肉作为它的食物。

于是海鸟眼花了,忧愁悲伤,一块肉也不敢吃,一杯酒也不敢喝,三天就死了。

这是用自己的生活方式来养鸟,不是用养鸟的方法来养鸟啊!5耳闻不如目见译文:耳听到的事情不如亲眼看到更清晰准确,眼见到的事情的不如用脚行践在上更清晰准确,用脚行践不如用手辨别来得准确。

人刚刚开始做官,就好像刚进入一个晦暗的屋子,过的久了眼睛才会明晰起来,(做官)能明确把握才能治理,治理了才能有所作为。

这就是讲做官又或者做其他的事情,你得对于事情有清晰明了的认识才能行,不能两眼一抹黑就做。

至于说苑政理讲了很多个故事,都是一些古代贤人讲述的为政的道理。

你所说的这句取自于其中一个魏文侯使西门豹往治于邺的对话,是魏文侯要求西门豹(估计你应该有印象,小学时一篇语文课文上讲他治水灭巫婆的故事)仔细明了邺的情况而后治理的对话。

文言文助读翻译

文言文助读翻译

100子奇治县子奇年十六,齐君使治阿。

既而君悔之,遣使追。

追者反曰:“子奇必能治阿,共载皆白首也。

夫以老者之智,以少者决之,必能治阿矣!”子奇至阿,铸库兵以作耕器,出仓廪以赈贫穷,阿县大治。

魏闻童子治邑,库无兵,仓无粟,乃起兵击之。

阿人父率子,兄率弟,以私兵战,遂败魏师。

子奇十六岁的时候,齐国的国君派(他)去治理阿县。

不久,齐君反悔了,派人追赶。

追赶的人回来说:“子奇一定能够治理好阿县的,同车的人都是老人。

凭借老人的智慧,由年轻的人来作最终决定,一定能治理好阿县啊!”子奇治理阿县,把兵库里的兵器锻造成为耕田的农具,打开粮仓来救济贫穷的人民,阿县治理得整整有条。

魏国的人听说小孩子治理阿县,兵库里没有武器,粮仓里没有积粮,于是就起兵攻打(齐国)阿县,阿县的人父子兄弟相互鼓励,以自己家的兵器打败了魏国军队。

101管仲答绮乌封人管仲被捆绑,从鲁国到齐国,在路途中又饿又渴,经过绮乌地方时向边防人员讨吃东西,绮乌的边防人员跪着喂他,很尊敬他,边防人员乘机私下里对管仲说:“你适逢侥幸被流放到齐国没有死还被齐国任用,将要拿什么回报我?”管仲说:“如果真能像你所说的那样,我将要任命贤能的人,使用有才能的人,评定有功劳的人,我用什么报答你呢?”边防人员怨恨他。

102商鞅立木建信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在国都集市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有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的人赏十两银子。

百姓对此感到奇怪,不敢去搬。

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两银子”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两银子,用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最后颁布了那法令。

103张释之执法皇上出巡经过中渭桥,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惊吓到天子座车的马儿。

于是派骑兵去追捕,把他交给廷尉治罪。

释之审问那个人。

那人说:「我是乡下人,来到这里,听说皇上出巡,禁止通行,便躲在桥下。

过了很久,以为出巡的队伍已经通过了,就出来,一看到皇上的车驾,立刻转身跑了。

李离自刑文言文翻译及注释和启示

李离自刑文言文翻译及注释和启示

李离自刑文言文翻译及注释和启示李离自刑文言文翻译及注释和启示李离者,晋文公①之理②也。

过听杀人③,自拘当④死。

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

下吏⑤有过,非子之罪也。

”李离曰:“臣居官为长⑥,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

今过听杀人,傅⑦其罪下吏,非所闻也。

”辞⑧不受令⑨。

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⑩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当刑,失死当死。

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

今过听杀人,罪当死。

”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翻译李离,是晋文公的司法官。

他误听案情而错杀了人,把自己关押起来并定了死罪。

晋文公说:“官有贵贱之分,处分有轻重之分。

下级官吏有错,不是你的差错。

”李离说:“我担任的官职是长官,也不让位给下级官吏;享用俸禄多,也不好部属平分利益。

现在我过错地遵从了下级报告而错杀了人,却把罪附着到下级官吏身上,这是没有听说过的。

”他推托而不接受指令。

晋文公说:“你假如自以为有罪,我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恪守法纪,过错地判刑也应判自己惩罚,过错地判人死罪就应判自己死罪。

您由于我能观察到不明显的.细节和判定疑难案件,所以让我当法官。

现在我过错地听取下吏的报告而错杀了人,罪责应当死。

”所以他不接受指令,用剑自杀而死。

注释①晋文公:春秋时晋国国君。

②理:司法官。

③过听杀人:误听(案情)错杀了人,过:误。

④当:判定。

⑤下吏:下级官吏。

⑥居官为长:担任的官职是长官。

长:长官。

⑦傅:附加。

⑧辞:推托,回绝。

⑨不受令:不接受晋文公宽恕他的指令。

⑩寡人:君主自称。

听微决疑:意为观察到不明显的细节及判定疑难案件。

遂:所以。

伏剑:用剑自刎。

启示《李离自刑》启示咱们:要勇于承当职责,要有职责感,严于责己,赏罚分明,凡事秉公办理。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文言文翻译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文言文翻译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文言文翻译石奢者,楚昭王相也。

坚直廉正,无所阿避。

行县①,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

纵其父而还自系焉。

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

夫以父立政②,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

”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③。

”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

王赦其罪,上惠④也;伏诛而死,臣职也。

”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

过听⑤杀人,自拘当死。

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

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

”李离曰:“臣居⑥官为长,不与吏让位⑦;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

今过听杀人,傅⑧其罪下吏,非所闻也。

”辞不受令。

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耶?”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

公以臣能听微决疑⑨,故使为理。

今过听杀人,罪当死。

”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史记·循吏列传》【注解】①行县:出行属县。

②以父立政:以惩治父亲来树立政绩。

③子其治事矣:你还是去治理国事吧,④惠:恩惠.⑤听:偏听,偏信。

⑤居官:担当的官职。

⑦不与吏让位:不曾把官位让给下属。

⑧傅:推诿。

④听微决疑:听察细微隐情,决断疑难案件。

12.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语解释正确的一项是()(2分) A.纵其父而还自系焉(纵:越过) B.不私其父,非孝子也(私:偏袒) C.过听杀人,自拘当死(过:经过) D.辞不受令(辞:言辞) 13.下列选项中加点文言虚词的意思和用法与例句相同的一项是()(2分)例句: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 A.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送东阳马生序》) B.卷石底以出(《小石潭记》) C.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 D.咨臣以当世之事(《出师表》) 14.用现代汉语翻译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3分)官有贵贱,罚有轻重。

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

15.文段中石奢和李离两个人物形象的共同特点是什么?这些共同特点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用自己的话简要概括。

李离自刎文言文翻译

李离自刎文言文翻译

一日,赵鞅诬陷李离贪污受贿,证据确凿,景公不辨真伪,遂下令将李离囚禁。

李离自恃清白,宁死不屈,遂于狱中写下遗书,决意自刎。

遗书曰:吾李离,宋国良臣,受君之恩,誓以死报。

不幸为奸人所陷,蒙受不白之冤。

吾虽囚于囹圄,心系社稷,肝脑涂地,亦所不惜。

然忠良之志,终不为世所容。

今吾已绝无生望,愿以一死,明吾清白,警后世之忠良。

吾闻古人云:“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吾虽死,亦无悔。

吾忠心耿耿,至死不渝,愿吾之忠,能传之后世,使后人知忠良之可贵,忠义之难得。

吾死之后,愿景公能明察秋毫,辨明是非,勿以一时之怒,而忘国之大事。

愿赵鞅能悔过自新,远离奸佞,为国家社稷,尽忠职守。

吾死,吾之妻子亦当受尽磨难。

然吾心所系,非独妻子,更有天下苍生。

愿吾之妻子,能以吾之忠义为荣,以吾之死为戒,勉力自强,为吾报仇。

吾之好友,吾之同僚,愿你们能以吾为鉴,勿以权势压人,勿以私欲乱国。

愿你们能忠于君上,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为天下苍生,尽忠职守。

吾死,吾之灵魂将归于九天之上,俯瞰人间,见证忠良之悲壮。

愿吾之忠义,能感动天地,使奸佞之徒,不敢再为非作歹。

吾死,吾之忠义,将永垂不朽。

愿景公、赵鞅,能以吾之死为鉴,奋发有为,为天下苍生,谋福祉。

吾自刎于此,愿吾之忠魂,能随风飘荡,警示世人,忠义之可贵。

吾虽死,吾之忠义,将永存于世。

李离遂于狱中自刎,血染黄沙,忠魂不灭。

后世之人,闻之而叹,皆曰:“李离之忠,千古流芳!”译文:李离自刎一事,发生在宋国。

当时,宋景公宠信的大臣赵鞅,依仗宠信而骄横跋扈,无恶不作。

李离,是景公的亲信,素以忠诚正直著称,常常劝告景公以正道治理国家,但景公并未采纳他的建议。

赵鞅看到李离的忠诚,心中不忍,于是设计陷害他。

有一天,赵鞅诬陷李离贪污受贿,证据确凿,景公不辨真伪,下令将李离囚禁。

李离自认为清白,宁死不屈,于是在狱中写下遗书,决定自刎。

遗书中写道:我李离,宋国忠臣,承蒙君主的恩宠。

李离伏剑[汉]

李离伏剑[汉]

李离伏剑[汉]作者:司马迁来源:《月读》2020年第08期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①。

过听杀人,自拘当死。

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

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

”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

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②,非所闻也。

”辞不受令。

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

公以臣能听微决疑③,故使为理。

今过听杀人,罪当死。

”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史记·循吏列传》)①晋文公:春秋时期晋国国君,为春秋五霸之一。

理:这里指执掌刑狱的官。

②傅:通“附”,附着,引申为推及。

③听微决疑:听察微理,判断疑难案件。

李离是晋文公时的狱官,他错误地听取了下级的汇报而判人死罪并将犯人处死,于是李离把自己关押起来也定了死罪。

晋文公说:“官有贵贱之分,处罚有轻重之别,这件事是下级官吏的错,不是你的过错。

”李离说:“我担任的是长官,并不让位给下级官吏;我享受的俸禄多,也不和下属平分利益。

现在我听了下级错误的汇报而判人死罪,却把责任转嫁到下级官吏身上,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的。

”他不接受文公的命令。

晋文公说:“你如果自以为有罪,难道我也有罪吗?”李离说:“狱官应该遵纪守法,错误地给别人判刑,就应该判自己的刑;错误地判别人死罪,就应该判自己死罪。

您认为我听察了细微的事情,就能判断案情,所以让我当狱官,现在我错误地听取下属的汇报而判人死刑,我的罪责就应当死。

”于是他仍不接受命令,用剑自杀而死。

“铁面无私”歷来被看作执法官的形象和品德。

细究起来,“铁面无私”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对违法者“铁面无私”,其二是对自己“铁面无私”。

“李离伏剑”的故事,体现的就是后者。

作为典狱官的李离,在处理案件时误听下属意见,错杀了人。

此时,他不是推脱责任,更不是找下属顶罪,而是勇于承认过错,并按照法律规定将自己关进监狱,判处死刑,最终伏剑自杀。

有人认为,李离选择道歉和引咎辞职的方式来惩罚自己,已经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了,而他用生命来谢罪的方式未免有些矫枉过正,甚至是迂腐。

粤教版高中语文文言助读之十二

粤教版高中语文文言助读之十二

133.李离自刑李离者,晋文公(春秋时晋国国君)之理(司法长官)也。

因过(误)听而处人以死。

李离悔,自拘求死。

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

”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最多,不与下分利。

今过听杀人,责下吏有罪,非所闻也。

”辞不受令(不接受晋文公宽恕他的命令),遂拔剑自刎。

[文言知识]……者,……也。

这是文言中的习惯句式,表示肯定判断,相当于“是”。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意为李离是晋文公的司法长官。

又,“项羽者,楚人也”,意为项羽是楚国人。

[文化常识]官与吏。

“官”与“吏”常连用,即“官吏”,指做官的。

但在不少情况下,“官”与“吏”是有区别的。

“官”指由上级任命的“官员”,“吏”指下级职员。

上文李离是“官”,而“吏”是指李离下属的职员。

[启发与借鉴]做事要负责任,犯了错误不该推卸责任。

[思考与练习]1.解释:①臣;②责;③辞;④自刎。

2.翻译:非所闻也。

134.韩信钻裤裆韩信者,汉之名将也。

少时,好带刀剑。

一日,出(路过)淮阴屠中,遇无赖故(故意)辱之,曰:“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内心)怯耳。

”又众(当众)辱之曰:“汝敢(不怕)死,拔剑刺我;不敢死,则出我袴(两腿之间)下!”信熟思(仔细考虑)之,俯身匍匐,出袴下。

一市人皆笑,以为怯。

[文言知识]俯。

“俯’’与“仰”相对,俯指“低下(头)”或“弯下(身)”等。

上文“俯身匍匐”,意为弯下身子趴在地上。

成语“俯首听命”,意为低下头听从命令。

“俯视”即向下看。

[启发与借鉴]宋朝大文学家苏轼曾说过:凡是英雄豪杰,他们都有超人的气概。

一般的人被侮辱时,便会拔出剑来跟对方拼斗,这算不了勇敢。

真正勇敢的人,即使遇到突发的不幸,他们不会惊慌;即使无缘无故的灾祸加到他们头上,也不会冲动。

这才算得上英雄豪杰。

韩信年轻时“钻裤裆”,这正说明他有远大志向,能忍得了一时的屈辱,具有英雄豪杰的气概。

俗话说:“大丈夫能屈能伸”。

韩信不愧为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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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离自刑文言文翻译及注释和启示
李离自刑文言文翻译及注释和启示
李离者,晋文公①之理②也。

过听杀人③,自拘当④死。

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

下吏⑤有过,非子之罪也。

”李离曰:“臣居官为长⑥,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

今过听杀人,傅⑦其罪下吏,非所闻也。

”辞⑧不受令⑨。

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⑩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当刑,失死当死。

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

今过听杀人,罪当死。

”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翻译
李离,是晋文公的司法官。

他误听案情而错杀了人,把自己关押起来并定了死罪。

晋文公说:“官有贵贱之分,处罚有轻重之分。

下级官吏有错,不是你的过错。

”李离说:“我担任的官职是长官,也不让位给下级官吏;享受俸禄多,也不和下属平分利益。

现在我错误地听从了下级汇报而错杀了人,却把罪附着到下级官吏身上,这是没有听说过的。

”他推辞而不接受命令。

晋文公说:“你如果自以为有罪,我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遵守法纪,错误地判刑也应判自己刑罚,
错误地判人死罪就应判自己死罪。

您因为我能观察到不明显的.细节和判决疑难案件,所以让我当法官。

现在我错误地听取下吏的汇报而错杀了人,罪责应当死。

”于是他不接受命令,用剑自杀而死。

注释
①晋文公:春秋时晋国国君。

②理:司法官。

③过听杀人:误听(案情)错杀了人,过:误。

④当:判决。

⑤下吏:下级官吏。

⑥居官为长:担任的官职是长官。

长:长官。

⑦傅:附加。

⑧辞:推辞,拒绝。

⑨不受令:不接受晋文公宽恕他的命令。

⑩寡人:君主自称。

听微决疑:意为观察到不明显的细节及判决疑难案件。

遂:于是。

伏剑:用剑自刎。

启示
《李离自刑》启示我们:要勇于承担责任,要有责任感,严于责己,赏罚分明,凡事秉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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