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统计指标解释
主要能源名词解释
一、主要能源指标解释能源生产总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地区)一次能源生产量的总和,是观察全国(地区)能源生产水平、规模、构成和发展速度的总量指标。
一次能源生产量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电、核能及其他动力能(如风能、地热能等)发电量。
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产量、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的利用和由一次能源加工转换而成的二次能源产量。
能源消费总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地区)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是观察能源消费水平、构成和增长速度的总量指标,能源消费总量包括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
不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
能源消费总量分为三部分,即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
(1)终端能源消费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地区)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
(2)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全国(地区)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之和与产出各种能源产品之和的差额。
它是观察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损失量变化的指标。
(3)能源损失量:指一定时期内能源在输送、分配、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量。
不包括各种气体能源放空、放散量。
工业生产能源消费:指工业企业为进行工业生产活动所消费的能源。
主要包括:(1)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的能源,包括用作原料、材料、燃料、动力;作为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还包括用作加工转换的能源(这部分能源不能理解为用作原材料,用作原材料的概念见后面的解释)。
(2)产品生产过程中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
(3)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能源。
(4)新技术研究、新产品试制、科学试验使用的能源。
(5)为了工业生产活动而在进行的各种修理过程中使用的能源。
(6)生产区内的劳动保护用能等。
非工业生产能源消费:指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中,除“工业生产能源消费”以外的能源消费,即非工业生产用能和工业企业附属的不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用能。
能源统计指标体系之能源生产统计
【能源生产量统计】能源生产量统计是反映能源生产规模、构成、生产成果和发展速度的主要指标,为编制能源生产计划、检查能源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分析能源合理构成,研究能源合理开发利用提供重要依据。
按能源的成因分为一次能源产量和二次能源产量。
【一次能源生产量】是指生产一次能源的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将自然界现存的能源资源经过开采而产出的合格产品,如煤矿采掘的原煤,油田开采的原油,气田开采出的天然气等。
人类通过发电装置生产的电力,应作为二次能源,但为了在统计中便于处理,将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为一次能源产量。
【二次能源产量】二次能源产量是指报告期内将一次能源经过各种加工转换设备(如发电设备、洗煤装置、炼焦炉、工业锅炉、炼油设备、煤气发生炉、煤制气、油制气、焦制气装置)所产出的另外一种形式的各种合格能源产品。
如电力、热力、洗煤、焦炭、各种石油制品、焦炉煤气、城市煤气等。
【原煤产量】开采出来的煤有选前选后之分,选前煤一般称毛煤,毛煤经过用人工或重介质方法拣除大块矸石(一般指50毫米以上)之后的煤称为原煤。
原煤包括无烟煤、烟煤、褐煤,不包括用作燃料的低热值煤炭(如石煤、泥煤、风化煤、矸石煤)。
原煤产量包括矿井产量(回采产量、掘进产量、矿井其它产量),露天产量(采煤阶段产量、剥离阶段产量、露天其它产量)。
其它产量,多是不由生产费用开支而获得的原煤,如基建工程煤,更新改造工程煤,大修出煤、矸石中拣出的煤以及组织退休工人和家庭以非独立核算形式开采的窑煤等。
原煤产量统计的质量标准是绝对干燥,灰分含量在40%以下,并未经过加工或只经过人工拣矸而未筛选分级的煤炭。
经批准开采或有固定销路的,不符合上述质量标准的劣质煤应单独统计,不计入原煤产量。
【洗煤和筛选煤产量】洗煤是指应用重力选矿的原理,以水为介质对原煤进行洗选除去矸石,生产出的低灰分精煤。
选煤的主要产品有洗精煤、其它洗精煤、洗煤泥。
【发电量】发电量是指发电机进行能量转换产出的电能数量。
能源统计指标-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加工转换效率、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非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量
能源统计指标-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能源加工转换效率、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非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量1.能源指能量的来源或源泉,是可以从自然界直接取得的具有能量的物质,如煤炭、石油、水等;或从这些物质中再加工制造出的能源,如煤油、柴油、汽油、液化气、电等。
能源按成因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2.一次能源(又称天然能源)是在自然界中以现成形式存在的不需加工或转换就可以直接利用的能源,如原煤、天然原油、油页岩、天然气、核燃料、风能、水能和太阳能等。
3.二次能源(又称人工能源)是由一次能源经过加工转换而后产出的能源,如人造原油、洗中煤、洗精煤、焦炭、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电、蒸汽等。
4.能源购进量是使用单位购进的实际到过本单位并经过验收输完入库能源数量(已运到本单位在未办理入库手续之前,由于急需而运用的部分,应计入购进量)。
购进量不包括:从外单位借入,报告期内未归还的;自产自用的,跨年度的车间、式地、班组退料。
5.能源消费量是指报告期内某一企业内生产部门和非生产部门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
能源消费包括原煤和原油及其制品、天然气、电力,不包括低热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
能源消费统计的原则:(1)谁消费,谁统计。
能源消费量是按实际使用统计,而不是按所有权统计。
因此,不论能源的来源如何,凡是在本单位实际消费的能源,均应统计在本单位消费量中。
能源消费量中不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而拨出的能源;本单位购入但已调拨给外单位单位的能源;借出的能源;拨交施工企业的能源。
石油企业为建设项目由外包队承包施工,施工单位消耗的能源应由施工单位统计;已拨给生产车间但在报告期末尚未消耗的能源,应办“假退料”手续,计入库存量;炼油厂原油及成品油库存损耗不计入能耗中。
(2)何时投入使用,何时算消费。
各工业企业统计能源消费量的时间界限,是以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为准。
(3)一次性消费,即以第一次投入使用计算消费,对反复循环再用的能源不能重复计算消费量。
能源统计主要指标简介—大兴统计信息网
能源统计主要指标简介—大兴统计信息网能源统计主要指标简介来源:大兴统计信息网日期:2009-09-18 [ 字体大中小 ]一、分析能源消费的主要指标1、能源消费总量:指报告期内社会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
包括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损失量三部分。
计算公式为:能源消费总量=终端消费+加工转换损失-回收+输配损失(1)终端能源消费量:指报告期内生产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在扣除了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消费量和损失量以后的数量。
计算公式为:终端消费=各能源品种消费量合计-加工转换投入(2)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指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的各种损失量,等于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之和与产出各种能源产品之和的差额。
计算公式为:加工转换损失=加工转换投入-加工转换产出(3)能源损失量:指能源在输送、分配、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和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各种损失量,不包括各种气体能源放空、放散量。
以上公式中各指标的计量单位均为吨标准煤。
2、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净值。
是工业生产用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后进行汇总,并扣除本企业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折标准煤的汇总量和回收利用的能源折标准煤的汇总量。
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能源合计-加工转换产出能源合计-回收利用能源合计3、万元GDP能耗:是反应能源利用效率的指标,也称能源消费强度,即每产生一万元的国内生产总值消耗的能源数量。
计算公式为:万元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某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某地区GDP总量(万元)4、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是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比,用以衡量经济增长对能源消耗的依赖程度。
计算公式为: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能源消费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二、能源统计常用指标、概念1、标准煤:计算能源总量的一种模拟的综合计算单位。
在能源统计中,因煤、油、气等各种燃料质量不同,所含热值不同,为便于对各种能源进行计算、对比和分析,必须统一折合成标准燃料。
能源消耗统计指标
能源消耗统计指标各种运输工具在完成客货运输生产过程中要消耗大量的能源。
节约能源不仅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而且具有重大的国民经济意义。
运输业能源消耗统计要及时反映各种运输方式的煤、油、电力、油脂等的消耗情况,并与各类消耗定额进行比较,为制订能源供需计划及采取节能措施提供依据。
(一)煤炭消耗统计1.天然煤消耗量是指机车、船舶实际消耗的各种天然煤的数量,要按不同矿区、煤种分别统计。
它是考核煤炭燃料消耗的基础资料,也是计算标准煤消耗量的主要依据。
2.标准煤消耗量由于煤的产地、品种、质量不同,各种煤的发热量也不同。
为了计算能源消耗,需要将天然煤按发热量大小换算为标准煤。
计算公式为:标准煤消耗量=天然煤消耗量×换算率换算率(换算系数)=每公斤天然煤发热量/每公斤标准煤发热量3.换算煤消耗量各型蒸汽机车的锅炉热效率是不同的,因此,需要按标准煤的发热量和锅炉热效率将天然煤折算成换算煤以便相互比较,折算公式为:换算煤消耗量=天然煤消耗量×换算率×锅炉热效率=天然煤消耗量×技术当量式中:技术当量=标准煤换算率×锅炉热效率(二)燃料油(气)消耗统计燃料油(气)是内燃机车、燃油船舶、汽车、飞机和管道输送油品所消耗的燃料,但由于它们所使用的燃料油品不同,各种燃料油的热值也不一样。
为了正确地反映燃油(气)消耗水平,也应按不同油品的热值换算为标准燃料,以便加总和比较。
(二)电力消耗统计电气化铁路、管道等运输方式在运输生产过程中要消耗电力,而运输生产的实际用电量不应包括非生产用电量,其计算单位为度(千瓦小时)。
能源消耗量只是反映运输业能源消耗的总量。
为了说明能源的消耗水平,还需要计算单位产品或工作量的能源消耗指标。
各种运输方式结合其自身特点制订了反映单位能耗量的指标,分述如下:1.铁路机车每万总重吨公里燃料(电力)消耗量是指机车完成每万总重(包括货物、旅客重量和车辆自重)吨公里平均消耗的燃料(电力)数量。
能源统计报表解释
(四)主要指标解释【购进量】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性质划分,购进量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能源经销企业(批发、零售企业)用于销售的能源购进数量,另一种是能源使用企业用于消费的能源购进数量,这两种能源购进量分别在不同表式中统计。
能源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量,指能源经销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的、用于销售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能源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量由能源经销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填报。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中需要填报这一指标的报表是P403表。
能源使用企业能源购进量,指能源使用单位在报告期内外购的、用于本企业消费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能源使用企业能源购进量由能源使用企业填报。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中需要填报这一指标的报表是P201表。
购进量的核算原则是:(1)计算购进量的能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已实际到达本单位;二是经过验收、检验;三是办理完入库手续;但是,在未办理完入库手续前,已经投入使用的或已经销售的,要计算在购进量中;使用多少,计算多少。
(2)“谁购进,谁统计”。
凡属本单位实际购进的,符合上述原则,不论从何处购进,均应计算在内,包括作价购进的加工来料。
凡属本报告期实际购进的,办理完入库手续,即计算购进量;什么时间办理入库手续,什么时间计算购进量。
根据以上原则,下述情况不能计算在购进量内:(1)供货单位已发货,但尚未运到本单位,即使已经付款;(2)货已运到本单位,但尚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3)经验收发现的亏吨(按验收后的实际数量计算购进量);(4)借入的,自产自用的,车间、工地上年领用今年退回的,以及加工来料(作价的除外)。
【购进量金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实际购进的、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的金额。
其金额以购货发票上的总金额(含增值税)计算,统计原则、范围与购进量相同。
统计购进量金额要注意:(1)价值量指标要与实物量指标相一致,即计算实物量的,亦计算价值量,反之亦然;(2)已验收入库尚未结算,购货发票未到,购进量以实际验收数量计算,购进量金额以货物的上期平均价或合同价格乘购进量计算,待结算后再作调整。
统计能源专业年鉴用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综合能源消费量指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扣除能源加工转换和能源回收利用等重复因素)的总和。
计算综合能源消费量时,需要将各种能源品种的消费量换算成按照标准计量单位(如:吨标准煤)计量的消费量。
不同工业法人单位的计算方法见《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的说明。
能源购进量指能源使用企业(单位)在报告期购进的各种能源数量。
购进量的核算原则是:1.计算购进量的能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已实际到达本单位;二是经过验收、检验;三是办理完入库手续。
但是,在未办理完入库手续前,已经投入使用的或已经销售的,要计算在购进量中;使用多少,计算多少。
2.“谁购进,谁统计”。
凡属本单位实际购进的,符合上述原则,不论从何处购进,均应计算在内,包括作价的加工来料。
凡属本报告期实际购进的,办理完入库手续,即计算购进量;什么时间办理入库手续,什么时间计算购进量。
购自省外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包括进口)购进的能源产品数量。
能源消费量指能源使用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数量。
能源消费量分实物量和标准量两种。
能源消费实物量是按照报表规定的、体现物质形态属性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计算的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标准量是按照能源标准计量单位(如:吨标准煤)计算的能源消费量。
工业生产能源消费指工业企业为进行工业生产活动所消费的能源。
主要包括:1.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的能源,包括用作原料、材料、燃料、动力;作为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还包括用作加工转换的能源(这部分能源不能理解为用作原材料,用作原材料的概念见后面的解释)。
2.产品生产过程中作为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
3.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能源。
4.新技术研究、新产品试制、科学试验使用的能源。
5.为了工业生产活动而在进行的各种修理过程中使用的能源。
6.生产区内的劳动保护用能等。
非工业生产能源消费指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中,除“工业生产能源消费”以外的能源消费,即非工业生产用能和工业企业附属的不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用能。
能源消耗统计指标和方法
能源消耗统计指标和方法一、引言能源消耗统计是衡量国家或地区能源利用水平和能源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制定能源政策、进行能源规划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主要从能源消耗统计的指标和方法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二、能源消耗统计指标1. 能源总消耗量能源总消耗量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区或某国家所有能源的总消耗量。
能源总消耗量是衡量能源利用规模的重要指标,通常以能源消耗总量来度量。
2. 能源消耗结构能源消耗结构是指不同能源在能源总消耗量中所占的比例。
能源消耗结构的变化与能源供需关系、能源结构调整等密切相关。
能源消耗结构通常以能源消耗量比例或能源消耗量占比来表示。
3. 能源强度能源强度是指在一定经济产出下的单位GDP所需的能源消耗量,是衡量能源消耗效率的指标。
能源强度的计算公式为能源消耗量除以经济产出量,通常以吨标准煤/万元GDP或吨标准煤/千克标准煤来表示。
4. 能源节约率能源节约率是指能源利用效率的指标,表示同等经济产出下与原能源消耗相比的节能程度。
能源节约率的计算公式为(1-能源消耗增长率/能源生产总值增长率)×100%。
能源节约率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5. 约束能源消耗约束能源消耗是指通过法规、政策措施等手段限制能源消耗的行为,如限制工业企业的能源消耗、限制个人能源消耗等。
约束能源消耗可以通过设置能源消耗目标、推行能源管理体系等方式实现。
三、能源消耗统计方法1. 调查法调查法是通过调查样本或全面调查的方式收集能源消耗数据。
通过设计问卷、访谈、观察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然后进行整理和统计。
2. 抽样法抽样法是通过从总体中选择一部分样本进行能源消耗数据的收集和统计。
根据抽样设计的原则和方法,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然后根据样本数据进行推算。
3. 模型法模型法是基于数学模型进行能源消耗统计的方法。
通过建立适当的数学模型,将各种因素进行量化,然后利用模型进行能源消耗数据的计算和预测。
4. 统计法统计法是基于统计学原理和方法进行能源消耗数据的收集和统计。
初级统计师考点归纳:能源统计的主要分析指标
初级统计师考点归纳:能源统计的主要分析指标2017年初级统计师必备考点归纳:能源统计的主要分析指标能源统计是运用综合能源系统经济指标体系和特有的计量形式,采用科学统计分析方法,研究能源的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转换、输送、储存、流转、使用等各个环节运动过程、内部规律性和能源系统流程的平衡状况等数量关系的一门专门统计。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能源统计的主要分析指标的知识,欢迎阅读。
能源统计的主要分析指标1.能源生产弹性系数是研究能源生产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的关系的指标。
计算公式为:能源生产弹性系数=能源生产总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2.电力生产弹性系数是研究电力生产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关系的指标。
一般来说,电力的'发展应当快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电力应超前发展。
计算公式为:电力生产弹性系数=电力生产总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3.能源消费弹性系数是反映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比例关系的指标。
计算公式为: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能源消费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4.电力消费弹性系数是反映电力消费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比例关系的指标。
计算公式为:电力消费弹性系数=电力消费量年平均增长速度/国民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5.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能源经过加工、转换后,产出的各种能源产品的数量与同期内投入加工转换的各种能源数量的比率。
该指标是观察能源加工转换装置和生产工艺先进与落后、管理水平高低等的重要指标。
计算公式为:能源加工转换效率=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能源加工转投入出量×100%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国内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
计算公式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能源消费总量/国内生产总值7.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电耗是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国内生产总值所消耗的电力。
能源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能源统计主要指标解释能源 顾名思义,能源就是能量的来源或源泉,是能够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
能源是可以从自然界直接取得的具有能量的物质,如煤炭、石油、核燃料、水、风、生物体等,或者从这些物质中再加工制造出的新生物,如焦炭、煤气、液化气、煤油、汽油、柴油、电、沼气等。
因此可以说,能源是能够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即能产生机械能、热能、光能、电磁能、化学能的各种能量的资源。
当量热值 又称理论热值或者实际发热值,是指某种能源一个度量单位本身所含的热量。
当量热值的计算可根据试样在充氧的弹筒中(放有浸没氧弹的水的容器)完全燃烧所放出的热量(用燃烧后水温升高计算出来的)进行实测。
对固体燃料来说,通常把其应用基底位发热量作为当量热值,如汽油的当量热值是10300千卡/公斤,天然气的当量热值是9310千卡/公斤,等等。
等价热值 是指加工转换产出的某种二次能源与相应投入的一次能源的当量,即获得一个度量单位的某种二次能源所消耗的,以热值表示的一次能源量。
也就是消耗一个度量单位的某种二次能源,就等价于消耗了以热值表示的一次能源量。
因此,等价热值是一个变动值,随着能源加工转换工艺的提高和能源管理工作的加强,转换损失逐渐减少,等价热值会不断降低。
等价热值是对二次能源及消耗工质(工质指生产过程中的媒介物或能量交换中的载能体,如水;耗能工质,即有些工质的获得需要消耗一定的能源,如自来水要耗电能)而言,因一次能源不存在折算问题,因此也无所谓等价热值。
等价热值=能源折算标准 就是将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燃料,标准燃料是计算能源总量的一种模拟的综合计算单位,在能源使用中主要利用它的热能,因此,习惯上都采用热量来作为那样的共同换算标准。
由于煤、油、气等各种燃料质量不同,所含热量不同,为了便于对各种能源进行计算、对比和分析,必须统一折算成标准燃料,标准燃料可分为标准电、标准油、标准煤等,国际上一般采用标准油、标准煤较多,世界各国都按本国的用能特点确定自己的能源标准量,西欧有些国家以用电为主,采用标准电(法国、比利时),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以用油为主,采用标准油(美国、加拿大),我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以用煤为主,采用标准煤为计算基准,即将各种能源按其发热量折算为标准煤。
能源统计报表统计的内容
能源统计报表统计的内容
能源统计报表是用于统计能源生产、销售、库存、消费等数据的报表,其统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能源生产统计:包括各种能源产品的生产量、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量、能源生产效率等方面的数据。
2. 能源销售统计:包括各种能源产品的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等方面的数据。
3. 能源库存统计:包括各种能源产品的库存量、库存变化情况等方面的数据,反映能源产品的供需状况。
4. 能源消费统计:包括各种能源产品的消费量、消费结构、消费趋势等方面的数据,反映能源产品的需求状况。
5. 能源利用效率统计:包括能源利用效率、能源消耗强度等方面的数据,反映能源利用的效率和水平。
6. 能源经济效益统计:包括能源生产、销售、消费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数据,反映能源产业的经济发展情况。
7. 能源环境影响统计:包括能源生产、消费对环境的影响数据,如碳排放量、空气质量等,反映能源产业的环境保护情况。
总之,能源统计报表是用于反映能源产业发展和运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其统计的内容涵盖了能源产业的各个方面。
通过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了解能源产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政府制定能源政策、进行能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最完整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
(一)能源资源统计 能源资源统计是对现有能源资源的品位、储量和开发利用情况,以及资源对需求的保证程度所进行的统
计,它可为制订能源方针政策,编制能源开发规划提供基础数据。目前我国能源资源统计主要对水力、煤、 石油、天然气和核资源进行统计。
能源资源统计的基本任务主要有:(1)按探明程度确定能源资源储量及其投入社会经济周转的可能量。(2) 研究能源资源的构成情况,分布情况和质量状况。(3)分析已探明储量的动态及其增长原因,编制能源资源 储量变动平衡表。(4)分析能源资源勘探及开发计划完成情况以及能源资源保护与补充情况。(5)研究能源资 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及其经济效益。 【能源资源】 指已探明的和已投入经济周转的自然能源资源,这些资源在经济上有开采价值,或在可预见 的时期内含有经济价值,它属于自然资源统计范畴。能源资源分矿物能源资源和非矿物能源资源。 【探明储量】 探明储量又称地质储量、实测储量或已知边际资源。它是指经过地质勘探的能源资源储量, 一般指已作过不同程度的勘探工作,已探明地层范围及蕴藏确切数量,并已提出地质勘探阶段报告而计算 的储量。它是能源资源储量统计中的一个最基本的指标,是制订中、长期能源计划与国民经济计划的基础。 【可采储量】 可采储量又称经济可采储量或已知可采储量。是指在最近或将来不仅技术上可行,而且经济 上也合理的储量。能源的探明储量是蕴藏在大自然中的财富,由于地质构造的复杂程度不同,资源埋藏深 度不等,分布不均以及技术和经济水平的限制,其资源不可能全部开采。可采储量反映的是可取得的能源 资源量,是编制开发方案,确定开发建设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采收率】 采收率是指可采储量与探明储量的比率。它反映了在现有的条件下有可能取得的资源技术水平。 它是一项比较指标,若与不同地区或国家进行对比,可反映地区或国家间的可采能力的差距;若与不同年 份对比,可反映其发展水平;若与不同的具体能源资源对比,可反映对不同能源开发利用能力。其计算公 式为: 采收率(%)=(可采储量/探明储量)×100%
能源报表指标解释及说明
指标解释和调查目录说明一、指标解释工业企业主要原材料消费量是指法人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消费的原材料的数量。
它反映本单位在报告期内投入使用的原材料数量。
消费量的统计原则是:凡是原材料进入第一道生产工序,改变了原材料原来的形态或性能,或已实际投入使用,就统计消费量。
即:(1)原材料进入第一道生产工序才能统计消费量,如果车间、工地领取的原材料,尚未进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不应统计消费量。
(2)原材料改变了原来的形态或性能才能统计消费量,如钢材已按图纸切割下料,就统计消费量。
(3)有的原材料已实际投入使用,虽然没有改变形态或性能,也应该统计消费量。
例如,已装到汽车上的轮胎,已装到机电设备上的润滑油等。
可以多次周转使用的材料,当新料第一次投入使用就统计消费量,以后继续周转使用不再统计消费量。
原材料消费量按照“谁消费,谁统计”的原则,统计范围如下:(1)就原材料来说,凡是本单位实际消费的原材料,不论是本单位自有(含自产自用)的或外单位委托加工的,或从外单位借来的,只要是在本单位消费的,就应该由本单位统计消费量。
反之,凡是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原材料,因为由外单位投入加工实际消费量,所以应由接受加工单位统计消费量,委托单位不应统计消费量,以免消费量重复统计。
(2)就时间来说,凡是报告期内本单位实际投入生产(第一道工序)使用的原材料就统计消费量。
什么时间投入生产使用就什么时间统计消费量。
车间、工地领取的原材料到报告期末尚未投入生产使用的,不应计入消费量。
车间、工地在报告期末应办理“假退料”手续,从报告期的领料中扣除,计入期末库存量。
这样做不仅可以准确核算车间成本,而且符合统计要求。
按照上述消费量指标的统计原则和统计范围,原材料消费量指标的统计内容如下:(1)用于生产本企业产品、工业性作业和其他生产性活动消费的原材料。
(2)用于制造各种工艺性装备、各种非标准设备或专用设备消费的原材料。
(3)用于制造产品包装箱、容器等各种包装器材消费的原材料。
能源统计报表解释
(四)主要指标解释【购进量】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性质划分,购进量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能源经销企业(批发、零售企业)用于销售的能源购进数量,另一种是能源使用企业用于消费的能源购进数量,这两种能源购进量分别在不同表式中统计。
能源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量,指能源经销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的、用于销售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能源经销企业能源购进量由能源经销企业(批发、零售企业)填报。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中需要填报这一指标的报表是P403表。
能源使用企业能源购进量,指能源使用单位在报告期内外购的、用于本企业消费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能源使用企业能源购进量由能源使用企业填报。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中需要填报这一指标的报表是P201表。
购进量的核算原则是:(1)计算购进量的能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已实际到达本单位;二是经过验收、检验;三是办理完入库手续;但是,在未办理完入库手续前,已经投入使用的或已经销售的,要计算在购进量中;使用多少,计算多少。
(2)“谁购进,谁统计”。
凡属本单位实际购进的,符合上述原则,不论从何处购进,均应计算在内,包括作价购进的加工来料。
凡属本报告期实际购进的,办理完入库手续,即计算购进量;什么时间办理入库手续,什么时间计算购进量。
根据以上原则,下述情况不能计算在购进量内:(1)供货单位已发货,但尚未运到本单位,即使已经付款;(2)货已运到本单位,但尚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3)经验收发现的亏吨(按验收后的实际数量计算购进量);(4)借入的,自产自用的,车间、工地上年领用今年退回的,以及加工来料(作价的除外)。
【购进量金额】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实际购进的、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的金额。
其金额以购货发票上的总金额(含增值税)计算,统计原则、范围与购进量相同。
统计购进量金额要注意:(1)价值量指标要与实物量指标相一致,即计算实物量的,亦计算价值量,反之亦然;(2)已验收入库尚未结算,购货发票未到,购进量以实际验收数量计算,购进量金额以货物的上期平均价或合同价格乘购进量计算,待结算后再作调整。
能源指标解释
能源指标解释煤炭生产部分1.按构成(开采方式)分的原煤产量回采产量矿井产量掘进产量矿井其他产量采煤阶段产量原煤产量露天产量剥离阶段产量露天其他产量基建工程煤其他产量更改工程煤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产量⑴矿井(露天)产量:井工开采生产的煤量为矿井产量;露天开采生产的煤量为露天产量,其费用由生产费用负担。
⑵回采产量:指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量。
但对下列情况应作如下处理:①矿井未正式移交之前,对准备出的回采工作面虽然进行实际采煤,而这部分产量应计入基建工程煤内。
②列入科研计划的新采煤方法实验面和使用新机试采面而出的煤量,应计入矿井其他产量内。
③掘进已经完成,在回采过程中掘凿的巷道(一般称“采后掘进”)出煤,应计入回采产量内。
④对已报废的矿井进行复采,由原煤生产费用负担的,计入矿井其他产量。
⑶掘进产量:指在生产矿井中由生产费用负担的生产掘进巷道所出的煤量。
不包括由更改资金进行的掘进工作出煤和井巷维修工作出煤。
对采掘产量混在一起分不请的,用下式计算:掘进产量(吨)=煤巷及半煤巷的煤段面(平方米)*进尺(米)*煤的容重(吨/立方米)⑷矿井、露天其他产量:①矿井其他产量:是指生产矿井回采和掘进产量以外的其他产量。
包括:井巷维修出煤;已报废矿井复采后所出的煤;不合质量经处理后合格的回收煤;科研试采出煤;出井无牌煤;水砂充填或水采矿井扫沉淀池的煤泥;盘点发生的涨(亏)吨煤,以及由生产费用开支不计能力的矿井产量。
②露天其他产量:是指露天采煤阶段和剥离阶段以外的其他产量。
有:由生产费用开支的不计能力的露天产量;由排土场回收的拣煤量;露天坑内的残煤回收量。
⑸其他产量:不由原煤生产费用开支所出的煤量均属其他产量,包括:①基建工程煤:指基本建设矿井(露天)在没有移交生产以前的工程出煤和试生产期间所发生的产量。
②更改工程煤:指在生产矿井中用更改资金进行掘进工作所发生的煤量。
③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产量(即:年生产能力三万吨以下的小井(小露天)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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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统计指标解释(一)、主栏指标:原煤:是指煤矿生产出来的未经洗选、筛选加工而只经人工拣矸的产品。
包括天然焦及劣质煤,不包括低热值煤。
按其炭化程度可划分为泥煤、褐煤、烟煤、无烟煤。
原煤主要作动力用,也有一部分用作工业原料和民用原料。
洗精煤:是指经过洗煤厂机械加工后,降低了灰分、硫分,去掉了一些杂质,适合一些专门用途的优质煤。
包括炼焦用、非炼焦用洗精煤。
不包括洗中煤、矸石和煤泥。
其他洗煤:是除洗精煤以外的其他洗煤产品,包括:洗中煤、洗煤泥、洗块煤、洗混煤等。
型煤:型煤是用粉煤或低品位煤经筛分、粉碎、配料、搅拌后通过加工等过程制成的具有一定强度和形状的煤制品。
可分为工业型煤和民用型煤两类。
工业型煤可广泛应用于冶金、铸造、化肥、电石工业以及铁路机车、层燃锅炉、工业窑炉等领域。
焦炭:焦炭是在高温下由煤经过干馏后得到的固体产品。
焦炭呈灰黑色块状。
主要用于冶金、化工、铸造等工艺的燃料,也可作制气和化工原料。
按干焦计算,不包括水分。
其他焦化产品:是炼焦的副产品,主要包括焦油和粗笨。
焦炉煤气:是指用几种烟煤配成炼焦用煤,在炼焦炉中经高温干馏后,在产出焦炭和焦油产品的同时所得到的可燃气体,是炼焦产品的副产品。
主要作燃料和化工原料。
高炉煤气:高炉煤气是从高炉炉顶逸出的煤气,是高炉炼铁过程中得到的一种副产品。
主要用于冶金生产。
其他煤气:是指除焦炉煤气以外的其它各种煤气,主要包括发生炉煤气、压力气化煤气和以重油或其他石油产品为原料制得的煤气。
天然气:天然气是指地层内自然存在的以碳氢化合物为主体的可燃性气体。
在加大压力后,可变为液态,称为液化天然气。
天然气在动力工业、民用燃料、工业燃料、冶金、化工各方面有广泛应用。
原油:原油是一种褐色或黑色的粘稠状的可燃性物质。
包括天然原油和人造原油。
天然原油是指从油(气)田生产井采出的原油。
人造原油是指用油母岩经干馏所得的原油。
汽油:汽油是指从原油分馏和裂化过程取得的挥发性高、燃点低、无色或淡黄色的轻质油。
汽油按用途可分为航空汽油、车用汽油、工业汽油等。
煤油:煤油是一种精制的燃料,挥发度在车用汽油和轻柴油之间,不含重碳氢化合物。
按用途可分灯用煤油、拖拉机用煤油、航空用煤油和重质煤油。
煤油除了作为燃料外,还可作为机器洗涤剂以及医药工业和油漆工业的溶剂。
柴油:柴油是指炼油厂炼制石油时,从蒸馏塔底部流出来的液体,属于轻质油,其挥发性比煤油低,燃点比煤油高。
根据凝点和用途的不同,分为轻柴油、中柴油和重柴油。
轻柴油主要作柴油机车、拖拉机和各种高速柴油机的燃料。
中柴油和重柴油主要作船舶、发电等各种柴油机的燃料。
燃料油:燃料油也称重油,是炼油厂炼油时,提取汽油、柴油之后,从蒸馏塔底部流出来的渣油,加入一部分轻油配制而成。
主要用于锅炉燃料。
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亦称液化气或压缩汽油,是炼油精制过程中产生并回收的气体在常温下经过加压而成的液态产品。
主要用途是石油化工原料,脱硫后可直接做燃料。
炼厂干气:是指炼油厂炼油过程中产生并回收的非冷凝气体(也称蒸馏气),主要作燃料和化工原料。
热力:热力是指可提供热源的热水和过热或饱和蒸汽。
其他燃料:是指表中列出的能源品种以外的其他能源、燃料(不包括水、氧气、压缩空气等耗能工质)。
按标准量填报,计量单位为吨标准煤。
能源合计:是各种能源折成标准煤的合计数。
能源合计=∑(各能源品种实物量×折标煤系数)(二)、宾栏指标1、库存量:指企业在报告期期初、期末所拥有的各种能源数量。
根据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性质,企业库存量分为能源生产企业产成品库存和能源使用企业用于消费的库存。
本表要求填报的是企业用于消费的库存。
对于能源生产企业来说,不能填报全部产成品库存,要从产成品库存中分出用于消费的库存填报。
库存量的核算原则:(1)时点性原则。
库存量是指企业在报告期的某时间点所拥有的各种能源数量,所以必须按照制度所规定的时间点盘点库存,不得提前或推后。
(2)实际数量原则。
企业在库存盘点后,可能出现帐面数字与实际库存数量不一致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应以盘点数量为准来调整帐面数字,差额作盘盈或盘亏处理。
(3)库存量的核算,以验收合格、办理完入库手续为准,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的,不能计入库存。
(4)企业用于消费的库存按照能源的使用权原则统计。
库存量统计范围主要是:①凡是本单位有权支配的,不论来源(自行采购的、借用的、外单位拨来的等),也不论存放在什么地方(总库、分库、车间、工地、本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等),均应统计在本单位的库存量中;②在统计时点上尚未投入消费的,包括车间、工地、班组从仓库已领取但尚未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的(应办理假退料手续),均应统计在本单位的库存量中;③外单位来料加工或自外单位借入的,在报告期末尚未消费的;④已决定外调(卖出、借出、捐赠等),但尚未办理出库手续的;⑤委托外单位代保管的;⑥不属于正常周转库存的超出积压或特准储备、战略储备;⑦清点盘库时查出属于帐外的。
不包括:①已拨交外单位委托加工的;②已外调(借出、捐赠等),已经办理出库手续的;③供货单位错发到本单位的;④代外单位保管的;⑤已查实确属损失或丢失的;⑥已付货款,但还在运输途中的;⑦已运到本单位,但尚未办理或尚未办完验收入库手续的。
2、购进量: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外购的、用于企业消费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购进量的核算原则是:(1)计算购进量的能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已实际到达本单位;二是经过验收、检验;三是办理完入库手续;但是,在未办理完入库手续前,已经投入使用的,要计算在购进量中;使用多少,计算多少。
(2)“谁购进,谁统计”。
凡属本单位实际购进的,符合上述原则,不论从何处购进,均应计算在内。
凡属本报告期实际购进的,办理完入库手续,即计算购进量;什么时间办理入库手续,什么时间计算购进量。
根据以上原则,下述情况不能计算在购进量内:(1)供货单位已发货,但尚未运到本单位,即使已经付款;(2)货已运到本单位,但尚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的;(3)经验收发现的亏吨(按验收后的实际数量计算购进量);(4)借入的,自产自用的,车间、工地上年领用今年退回的。
3、购进量金额:以购货发票上的总金额(含增值税)计算,统计原则、范围与购进量相同。
统计购进量金额要注意:(1)价值量指标要与实物量指标相一致,即计算实物量的,亦计算价值量,反之亦然;(2)已验收入库尚未结算,购货发票未到,购进量以实际验收数量计算,购进量金额以货物的上期平均价或合同价格乘购进量计算,待结算后再作调整。
(3)实物量与价值量之一,如不够一个计量单位,两者都不填报,待以后两者都达到一个计量单位时,再同时填报。
4、消费量: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消费的一次能源或二次能源的数量。
⑴能源消费量统计的原则:①谁消费、谁统计。
即不论其所有权的归属,由哪个单位消费,就由哪个单位统计其消费量。
②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量。
企业的能源消费,在时间、工艺界限上,以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为标志,即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就计算消费;何时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何时计算消费量。
③消费量只能计算一次。
既在第一次投入使用时,计算其消费量。
对于反复循环使用的能源,消费量不得重复计算,如余热、余能的回收利用。
④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自用的,均不统计在能源消费量中。
⑤企业自产的能源,凡作为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材料、燃料,又分别计算产量的,消费量要统计,如煤矿用原煤生产洗煤,炼焦厂用焦炭生产煤气,炼油厂用燃料油发电等。
但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费的半成品和中间产品,不统计消费量,如炼油厂用原油生产出燃料油后,又用燃料油生产其他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燃料油不计算产量,那么作为中间产品的燃料油也不计算消费量(如果燃料油计算产量,那么也要计算消费量)。
⑵消费量合计:指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以及工艺用能、非生产用能;作为能源加工转换企业,还要包括能源加工转换的投入量(这部分能源不能理解为用作原材料)。
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合计具体包括:①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和其他生产性活动的能源。
②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
③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
④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
⑤其他非生产消费的能源。
不包括:①由仓库发到车间,但在报告期最后一天没有消费的能源。
这部分能源应在办理假退料手续后计入库存量。
②回收利用的余热、余能。
③拨到外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用的能源。
④调出本单位或借给外单位的能源。
⑶工业生产消费:指工业企业为进行工业生产活动所使用的能源。
主要包括:①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工业性作业的能源,包括用作原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企业,还包括用作加工转换的能源(这部分能源不能理解为用作原材料)。
②.生产工艺过程使用的能源。
③.新技术研究、新产品试制、科学试验使用的能源。
④.为了工业生产活动而在进行的各种修理过程中使用的能源。
⑤生产区内的劳动保护用能等。
⑷非工业生产消费:指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合计中,除“工业生产消费”以外的能源消费,即非工业生产用能和工业企业附属的不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非独立核算单位用能。
比如本企业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更新改造、维修等过程用能,非生产区的劳动保护用能,科研单位、农场、车队、学校、医院、食堂、托儿所等单位用能。
但是必须注意,上述单位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其用能既不能包括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中,亦不能包括在“非工业生产消费中”(5)、能源加工转换投入合计: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为生产二次能源产品,投入到加工转换设备中的各种能源数量。
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消费量)不包括:①加工转换本身的工艺用能,如发电装置的电动机用电,发电点火用燃料,通风设备用电;炼焦炉预热原料用的焦炉煤气和设备运转用的动力等。
②车间用能。
③辅助生产系统用能。
④经营管理用能。
⑤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生产用能。
5、能源加工转换产出:指各种能源经过加工转换后产出的各种二次能源产品数量(包括不作能源使用的其他副产品和联产品),比如火力发电产出的电力,热电联产同时产出的电力、蒸汽、热水,洗煤产出的洗精煤、洗中煤、煤泥等;炼焦产出的焦炭、焦炉煤气和其他焦化产品;炼油产出的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和其他石油制品(石脑油、各种原料油、溶剂油、石蜡、润滑油、石油沥青等);制气产出的是焦炉煤气、其他煤气、焦炭和其他焦化产品(煤焦油、粗苯等)。
三、补充资料1、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报告期内企业最终用于工业生产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
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能源合计-能源加工转换产出合计2、水的消费(1)、工业取水总量:指工业企业从各种水源提取的,并用于工业生产活动的水量总和,包括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海水、苦咸水、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于工业的水量,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纯净水、矿泉水、蒸汽、热水、地热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