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欣一《中国法律思想史》复习笔记(第二章 春秋战国——中国法律思想的繁荣)【圣才出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 春秋战国——中国法律思想的繁荣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先秦儒家法律思想
1.先秦儒家的形成发展
儒家思想产生于春秋时期诸侯争霸、战乱不息、礼制崩溃的社会大环境之中。当中国的历史进入春秋以后,西周的天命已无力支撑行将灭亡的周政权,礼制更是无力再维系正常的社会秩序。面对着如此剧变的社会,面对着礼制崩溃之后所造成的人们行为的失范,一些富有时代责任感的有识之士便自觉地承担起探索新的治国之道的重任。儒家就是在这样一种历 先秦儒家的形成发展
儒家的代表人物 先秦儒家法律思想 先秦儒家的礼法观
先秦儒家的法律思想
先秦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
先秦法家的概念
先秦法家的形成和发展 先秦法家法律思想 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及其变法实践活动 先秦法家的法律思想
法家法律思想的基本特征及其评价 墨家的形成和发展
先秦墨家法律思想 墨家的代表人物及著作 墨家的法律思想
墨家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及评价 先秦道家的形成和发展
先秦道家法律思想 先秦道家的代表人物及著作 先秦道家的法律思想
先秦道家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及评价
以法治国
法自君出
“云梦秦简”中的法律思想 重刑主义
严格吏治
忠君孝父,任法而不弃仁义
春秋战国——中国法律思想的繁荣
史背景下产生的。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是形成最早并影响较大的一个学派,其创立者为孔子。
2.儒家的代表人物
(1)孔子
①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鲁国昌平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孔子先祖原为宋国贵族,后因内讧避居鲁国,至孔子时家已败落,故其自称“吾少也贱”,《史记》则说“贫且贱”。《论语》记录了孔子的一些言行,是研究孔子思想的主要资料。
②恢复西周的礼治秩序是孔子终生的政治信念,西周“礼治”思想是儒家学说的思想基础。
周公制礼的目的,是为了通过一系列外在的仪式,建立起一种上下有别、等级有次第的社会差序格局。孔子对礼的继承不仅停留在外在仪式上,还进而推寻礼的价值本原,即开始寻找如何能使“礼”的秩序得到自觉遵守的心理与情感基础,从而使礼治社会的实现拥有长久稳定的保证。这个心理与情感的基础便是“仁”。
③“仁学”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孔子思想体系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取向。孔子学说中的“仁”,其基本含义是“爱人”;同时也包含着如何处理人际关系,要把人当作人来治理以及怎样对人进行治理等方面的内容。孔子认为,人一生所面临的基本人际关系不外乎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等几种,处理的原则应该是在君臣关系上要做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家庭关系方面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听”;朋友关系上做到诚信;一般人之间的关系方面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④孔子的“爱人”不是绝对的,应该遵循由亲到疏,由近及远的顺序。即孔子所关注的人还不是独立的个人,而是束缚在宗法血缘关系中的人,还深深地打上了宗法等级制的烙印。孔子“仁学”的创立,标志着中华民族认识史上由神本位过渡到了人本位,从神道发展到了
人道。孔子的仁学思想被后来的孟子所继承,并发展成为系统的“仁政”思想。
(2)孟子
孟子,名轲,邹国(今山东邹县)人。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代。孟子早年开创思孟学派,中年以后,周游列国,游说诸侯,推行其“仁政”主张,企图以“王道”统一全国,但其学说对于处于兼并战争中的战国中期诸侯国国王们来说则显得过于“迂阔”,因而终不得志。晚年编写《孟子》七篇。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思想,通过自己毕生努力,将孔子所创立的仁学,发展成为系统的仁政学说,并将其仁政学说建立在“性善论”的基础之上。
孟子的仁政学说,博大精深,在以下几点上尤为突出:
①天下大一统观。孟子反对战争、反对分裂,主张天下一统,认为只有统一,才能实现天下安定。而在统一的方式上,孟子又主张应以王道,而非霸道。王道,即以仁义定天下,使人心悦诚服,而霸道则是指依仗武力,以力服人。
②民贵君轻论。孟子仁政学说的核心是“民”,他认为民是国家之本。“民贵君轻”主张统治者要养民、富民、教民,少使用刑罚。而君臣关系是:君贤则克尽臣职相辅弼,君不贤,则谏则诤,谏而不听,异姓之臣可弃而“去之”,贵戚之臣可将君“易位”。甚至主张对于昏君、暴君,可以“放逐”,可以“诛伐”。
③舍生取义的人生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谓大丈夫。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在人生价值取向上,孟子重义轻利。
孟子的仁政学说是个整体:王道大一统是远大目标,民贵君轻是其核心,而舍生取义则是行仁政的道德法则。孟子提出了一些有关立法、司法的主张,把儒家的法律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孟子的思想包含着民本主义、限制君权等积极因素,但同时对强化封建纲常也起了很大作用。
荀子,名况,字卿,战国末年赵国郇(今山西临猗)人。荀子从教多年,弟子众多,其中著名的有韩非、李斯等。
荀子的思想从主体上讲属于儒家,同时又批判地汲取了诸子百家、特别是法家的思想,其主旨是弘扬孔孟的德礼之教和王道仁政。荀子创立了儒家的新派,与孔孟相比,荀子重法,他以性恶论为理论基础论证法律在矫治人性、维持社会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此外,在重民思想、仁义王道及其批判精神方面,他亦较孔孟有不同程度的削弱,但在重礼方面,荀子不仅强调礼的规范性、强制性,还进而克服了孔孟的一些理想成分,增加了礼的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礼法论、德刑论。
荀学的特色和独创在于:
①使原始儒学政治化、封建官僚化、可操作化;
②调和礼法,释礼为法。
(4)先秦儒家思想的特点
①师法先王。儒家从孔子开始便把先王之道作为自己的旗帜。儒家的师法先王,在政治哲学和法哲学上具有托古改制的意义。他们实际上是依据“先王”的权威来完善、宣扬自己的主张,揭露、批判现实的丑恶,为现实的君王提供一个无法超越的榜样。
②以六艺为法。“六艺”指诗、书、礼、乐、易、春秋。
③崇尚礼义。大凡儒家都主张以礼治国,以礼区分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等。
④以仁、义、礼、智、忠、孝、信、爱、中庸等为基本范畴和概念。
⑤宗师孔子。孔子之后,儒宗分为许多派别,并互相指斥,但都以孔子为祖师,宣布自己是孔子的正统传人。
3.先秦儒家的礼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