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赠与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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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纠纷与处理方法

赠与合同纠纷与处理方法

赠与合同纠纷与处理方法赠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赠与合同作为有名合同的一种,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合同法将其作为一章加以规定有其必要性。

但是,由于成文法本身的局限性,使得法律的制定,或因概念不够明确,或因法条之间有矛盾或抵触之处,总须借助于法律解释,才能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注:杨仁寿:《法学方法论》,96~97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因此,对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以促进法律的妥当适用,应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笔者在此拟就赠与合同的相关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赠与合同的标的《合同法》第185 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由此可见,只要是赠与人以自己之财产而为赠与的,均无不可。

而依我国许多学者的观点,赠与合同移转的是标的物之所有权(注:郑立、王作堂:《民法学》, 32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孔祥俊:《合同法教程》,585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

因此,赠与的标的物可以是各种法律不禁止的实物、货币和有价证券。

不以有价证券表示的权利不能成为赠与的标的物(注:王利明:《民法学》,293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笔者认为前述观点有失偏狭。

因为赠与之根本目的在于使受赠人无偿获得利益,因此,凡是能够在客观上给受赠人带来经济利益,而受赠人此种利益之取得与赠与人利益之所失又有对应关系,即只要能满足赠与法律关系要求且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财产,均可成为赠与合同之标的物。

故除移转所有权的情形以外,“为他人设定某种物权,而不取对价,或无偿的免除责任”的(注:梅仲协:《民法要义》,362 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以及以知识产权、债权,甚至是将来可以取得的某种权利为无偿给予的,均可成立赠与。

如担保人以其物为债务人利益设定担保而不要求债务人提供对价的情形,担保人之物在物理上虽未贬值,但担保人在出卖该物之时,由于其上存有担保物权,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可能会因此而不愿购买此物,或因此而要求担保人降低其物之价格以抵消其将来可能之不利益时,对担保人而言,因其物之价值评价降低或因此而无法售出其物的,亦为一种不利益。

赠予追回案件法律规定(3篇)

赠予追回案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赠予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赠予行为在法律上具有特定的含义和规定,尤其在追回赠予案件的处理中,法律的规定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对赠予追回案件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赠予的基本法律规定1. 赠予的构成要件赠予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1)赠与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财产是赠与人自己的财产;(3)赠与的财产具有合法性;(4)赠与的财产具有可赠与性;(5)受赠人表示接受。

2. 赠予的效力赠予的效力分为以下几种:(1)赠予合同成立时,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2)赠予合同成立时,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予;(3)赠予合同成立时,赠与人不得任意变更赠予的内容;(4)赠予合同成立时,赠与人不得任意免除受赠人的义务。

三、赠予追回案件的法律规定1. 追回赠予的条件赠予追回是指赠予行为发生后,赠与人因特定原因要求撤销赠予,并请求返还赠与财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以下情况下,赠与人可以请求撤销赠予:(1)受赠人严重违约;(2)受赠人在赠予后,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赠与人撤销赠予;(3)赠予财产的受赠人具有恶意,即明知赠予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仍接受赠予;(4)赠予行为损害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2. 追回赠予的程序赠予追回的程序如下:(1)赠与人向受赠人发出撤销赠予的通知;(2)受赠人收到撤销赠予的通知后,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3)赠予双方协商解决撤销赠予事宜;(4)协商不成,赠与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追回赠予的法律后果(1)赠予撤销后,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2)受赠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放弃异议权;(3)赠予撤销后,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承担违约责任;(4)赠予撤销后,受赠人有权请求赔偿因其撤销赠予而遭受的损失。

四、结语赠予追回案件的法律规定,对于维护赠与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财产所有⼈将⾃⼰财产赠与他⼈的,要和受赠⼈签订赠与合同。

受赠财产所有权发⽣转移的,财产赠与就算完成。

⽽赠与⼈有撤销财产赠与权利的,那么赠与合同纠纷要怎样处理?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赠与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可以由当事⼈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范围⼈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本法的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仲裁法》第⼆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政机关处理的⾏政争议。

⼆、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赠与⼈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项:1、受赠⼈严重侵害赠与⼈或者赠与⼈的近亲属。

其要点,⼀是受赠⼈实施的是严重侵害⾏为,⽽不是轻微的、⼀般的侵害⾏为;⼆是受赠⼈侵害的是赠与⼈本⼈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母、⼦⼥、祖⽗母、外祖⽗母、孙⼦⼥、外孙⼦⼥等),兄弟姐妹。

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2、受赠⼈对赠与⼈有扶养义务⽽不履⾏的。

其要点在于:⼀是受赠⼈对赠与⼈有扶养义务。

⼆是受赠⼈对赠与⼈有扶养能⼒,⽽不履⾏对赠与⼈的扶养义务。

如果受赠⼈没有扶养能⼒或者丧失了扶养能⼒的,不产⽣赠与⼈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不履⾏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要点在于:⼀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负有⼀定的义务。

⼆是赠与⼈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

三是受赠⼈不履⾏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应当依约定履⾏其所负义务。

在赠与⼈向受赠⼈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如不依约履⾏其义务,赠与⼈可以撤销赠与。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赠与合同产⽣的纠纷是民事纠纷,所以当事⼈可以⾃⾏协商解决纠纷,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民法院起诉。

赠与合同的管辖权与赠与合同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管辖权与赠与合同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管辖权与赠与合同的相关知识有哪些在现实⽣活中,⼀些⼈会将⾃⼰的财产赠与他⼈并签订赠与合同,那么赠与合同的管辖权与赠与合同的相关知识,关于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为店铺⼩编整理了关于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赠与合同的管辖权与赠与合同的相关知识有哪些赠与合同的管辖权被告住所在地(包括注册地,⽇常经营所在地),合同履⾏地。

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地⼈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当事⼈可以在书⾯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赠与合同,赠与⼈把⾃⼰的财产⽆偿地送给受赠⼈,受赠⼈同意接受的合同。

赠与合同可以发⽣在个⼈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相互之间。

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为。

赠与合同须当事⼈双⽅意思表⽰⼀致才能成⽴,如果赠与⼈有赠与的表⽰,但受赠⼈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故与馈赠这种单⽅⾏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

诺-成⾏为。

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双⽅意思表⽰⼀致时即告成⽴,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为。

③⽆偿⾏为。

除合同中双⽅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并不因赠与合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赠与合同是⼀种双⽅、⽆偿的⾏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点: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

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双⽅、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前状况、赠与合同履⾏的时限以及⽅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式。

2、从赠与⼈的⾓度考虑,若赠与⾏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公证,因为⼀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的⾓度考虑,若担⼼赠与⼈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将赠与合同进⾏公证。

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法律规定与解释

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法律规定与解释

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法律规定与解释赠与是民法典中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实现财产权的转移和财产利益的分配。

本文将就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法律规定与解释展开论述。

赠与是指自愿将财产权益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同时受到一系列的法律保护。

首先,赠与双方应当行为能力,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具备法律认可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赠与应当是真实无偿的,即赠与人不能以任何形式要求或接受对方给予的任何回报。

再次,赠与应当是自愿的,不存在任何不当的影响或胁迫。

最后,赠与应当不违反法律、道德和公共秩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赠与合同应当明确表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财产的种类和数量、财产的交付方式和时间、赠与的目的和条件等。

赠与的财产可以是不动产、动产或者权利财产。

对于不动产的赠与,应当按照有关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办理登记手续。

对于动产的赠与,应当进行交付手续,确保财产真实有效地转移。

对于权利财产的赠与,可以通过订立赠与合同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民事法律行为的方式实现。

赠与在民法典中有着广泛的适用范围。

比如,父母可以向子女赠与财产作为财产继承的提前分割;夫妻之间可以进行互相赠与,加深夫妻感情和经济利益的共享;赠与也可以用于慈善目的,为社会公益事业作出贡献。

当然,赠与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制约和限制。

比如,法律规定赠与的财产不得违反法律、道德和公共秩序;赠与人在赠与行为中应当保留一定的财产用于生活和财产保险等目的;如果受赠人在赠与后对赠与财产进行恶意转移或浪费,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或索赔。

赠与的法律规定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需求变化,相关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调整。

对于赠与的争议和纠纷,民法典也作出了详细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为法院审理赠与案件提供了依据和指引。

赠与作为一种财产转移的方式,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实现了财产利益的合理分配,也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和社会和谐。

如何处理赠与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赠与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赠与合同纠纷有⼀些⼈会因为⼀些原因将⾃⼰的财产赠与给他⼈,赠与财产会签订赠与合同,合同签订之后要按照合同内容履⾏,不能违反,但现实中有不少⼈会因为合同的问题⽽产⽣纠纷,那么我们该如何处理赠与合同纠纷呢?下⾯就由店铺⼩编来告诉你。

⼀、如何处理赠与合同纠纷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也没有仲裁条款,可以到法院起诉。

1.当事⼈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愿协商解决。

这种解决纠纷的⽅式,⽆须任何第三⼈介⼊,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有利于双⽅当事⼈的和谐。

因此,纠纷发⽣后,当事⼈应把“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选途径。

2.第三⼈居中调解。

合同发⽣纠纷,当事⼈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员居中进⾏调解。

这种调解不同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式结案的调解。

3.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合同的双⽅当事⼈如果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诉讼。

4.向⼈民法院起诉。

合同发⽣纠纷后,当事⼈⾃⾏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没达成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民法院起诉。

⼆、赠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赠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权利⼈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之⽇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权利受到损害之⽇起超过⼆⼗年的,⼈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的申请决定延长。

看了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发⽣赠与合同纠纷之后,可以先由双⽅当事⼈协商解决,如果⽆法协商,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没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家还是⽆法解决,可以咨询我们店铺律师了解。

不动产赠与合同管辖

不动产赠与合同管辖

不动产赠与合同管辖一、引言不动产赠与合同是指不动产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无偿转给其他人的合同,赠与合同的签订对于不动产的合法转移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不动产赠与合同中,管辖权的选择是一个关键问题。

本文将讨论不动产赠与合同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判断依据,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该问题。

二、法律规定在我国,不动产赠与合同的管辖权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赠与合同纠纷的管辖,首先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选择管辖法院。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就依照被告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管辖。

当然,如果合同纠纷涉及无权处分的不动产,那么,只能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赠与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书面订立,并经过中国物权登记服务平台办理转移登记,受法律保护。

三、判断依据在选择不动产赠与合同管辖的时候,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几个判断依据:1. 合同约定不动产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管辖法院,则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2. 被告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那么可以根据被告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来确定管辖法院。

被告的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往往是人民法院判决权能的来源之一。

3. 不动产所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动产赠与合同纠纷涉及无权处分的不动产时,只能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在此情况下,不动产的所在地即是管辖法院。

4. 相关法律规定除了以上判断依据外,还应当参考相关法律规定。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赠与合同应当通过中国物权登记服务平台办理转移登记,这也可以作为判断管辖的依据之一。

四、案例分析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进一步说明不动产赠与合同管辖的判断方法。

在某市,甲方将自己的房屋无偿转给乙方,双方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8篇

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8篇

赠与合同的司法解释8篇篇1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明确赠与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赠与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赠与合同的定义):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三条(赠与人的资格与权利):1. 赠与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赠与财产的处分权。

2. 赠与人享有赠与财产的所有权,但赠与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四条(受赠人的资格与权利):受赠人无需支付对价,享有接受赠与财产的权利。

受赠人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第五条(赠与财产的范围和条件):赠与财产包括现金、物品、股权、知识产权等。

赠与可以附有条件,如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条(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赠与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自赠与人交付赠与财产时生效。

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赠与人的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的赠与,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第八条(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未尽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或要求受赠人履行义务。

第九条(赠与合同的解除):赠与合同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解除:1. 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 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3. 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4.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第十条(赠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赠与财产应当交付给受赠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赠与财产的权属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转移给受赠人。

第十一条(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解释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因赠与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赠与合同中的法律约束与效力

赠与合同中的法律约束与效力

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与有效性分析一、赠与合同的基本概念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亦自愿接受此项财产的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特别的合同类型,不仅体现了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友好关系,更具备法律约束力。

二、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一)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1.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赠与人应明确表达赠与的意愿,受赠人亦需清晰接受。

2. 标的物合法且特定:赠与的标的物必须是合法的财产,且需明确具体,以免后续产生纠纷。

3. 具备法律行为能力:赠与人与受赠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行为能力,方可有效地订立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形式要求赠与合同原则上可以是口头的,但为了保证赠与行为的真实性与具体性,特别是涉及不动产和高价值的动产,通常要求以书面形式订立。

同时,部分地区还规定了公证的要求,以增强法律效力。

三、赠与合同的效力(一)赠与合同的即时效力一旦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通常应立即履行将财产转移给受赠人的义务。

此时,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履行合同。

(二)赠与的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撤销赠与合同,例如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严重侵害行为,或者受赠人未能履行给予赠与人相应义务的情况下。

(三)赠与合同的可对抗性赠与合同的效力不仅影响当事人自身,还有可能影响第三人。

例如,若赠与财产涉及抵押或担保,第三人应对赠与行为予以知晓。

因此,赠与合同的可对抗性在法律上保障了合同的有效实施。

四、赠与合同中的注意事项1. 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尽量详细列明赠与物的性质、数量以及交付方式,以避免未来发生纠纷。

2. 了解税务规定:赠与行为可能涉及税务问题,赠与人与受赠人应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以防止可能的法律责任。

3. 保持书面记录:尽管赠与合同可口头成立,但进行书面记录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权益,尤其在赠与涉及较大财产时。

结论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效力。

2024年赠与合同纠纷与处理方法

2024年赠与合同纠纷与处理方法

赠与合同纠纷与处理方法背景介绍赠与合同是指一方自己的意愿向他人无条件转让财产的一种行为。

赠与合同因为涉及到财产的转让,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纠纷。

那么,当出现赠与合同纠纷时,我们该如何处理呢?赠与合同纠纷的类型在了解处理方法之前,我们先要了解赠与合同纠纷的类型。

赠与合同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赠与合同是否成立的纠纷当甲方或乙方主张赠与合同不存在,或认为赠与合同由于某些原因而无效时,就会产生赠与合同是否成立的纠纷。

二、赠与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的纠纷当甲方或乙方对于赠与的财产的种类、数量或质量存在争议时,将会产生赠与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的纠纷。

三、赠与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的纠纷当甲方或乙方在赠与合同中规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的问题上存在争议时,就会产生相关的纠纷。

四、赠与合同终止、撤销的纠纷当甲方或乙方主张赠与合同应当终止或撤销时,将出现赠与合同终止、撤销的纠纷。

处理方法当出现赠与合同纠纷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进行解决: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通过商讨争议问题,达成诉讼协议的一种方法。

在处理赠与合同纠纷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考虑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和解的好处在于可以节约诉讼费用,缩短诉讼的期限,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达成双赢的局面。

2、仲裁当赠与合同纠纷无法通过和解方式解决时,相关当事人可以考虑选择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

在仲裁过程中,第三方机构会判断赠与合同的有效性,并做出裁决。

仲裁的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强制执行。

3、起诉当赠与合同纠纷无法通过和解、仲裁等方式解决时,当事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争议。

在起诉的过程中,法院会对赠与合同进行审理,并判断其是否有效,做出判决。

在处理赠与合同纠纷时,有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一、证明对于赠与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例如,赠与合同的书面证明、当事人之间的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

赠与合同司法解释

赠与合同司法解释

赠与合同司法解释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受赠人,并受到受赠人的承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在赠与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一些纠纷,司法解释就是对赠与合同的解释。

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在中国的《民法典》中得到正式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八条规定,赠与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赠与人把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的,受赠人应当接受赠与。

第六百零九条规定,要求受赠人对赠与行为表示接受,并产生效力的,赠与人应当在受赠人表示接受后进行交付或者登记等必须的手续。

司法解释1. 关于赠与的内容赠与人通过赠与合同将其财产赠与给受赠人,那么在司法解释中,对于赠与的内容需要注意的关键点有两个:1.赠与的财产:赠与的财产具体是哪些,赠与的财产是否真实存在,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查。

如果存在虚假、夸大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那么合同无效,将产生法律后果。

2.赠与的限制:在赠与中,可能会出现赠与人对财产赠与的限制或者条件。

在司法解释中,这些限制或者条件都需要进行细致的审查。

如果赠与的限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那么相应条款是无效的。

2. 关于赠与的时间在赠与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时间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根据司法解释,赠与的时间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1.赠与形成协议的时间:赠与合同的形成时间是合同签订时,而不是交付财产的时候。

如果在赠与合同签订之前,赠与人对财产进行了其他处理,那么赠与合同自然是无效的。

2.交付的时间:受赠人应当及时接受赠与所涉及的财产,并且赠与人需要在受赠人接受赠与之后进行交付。

如果赠与人违反了相关交付要求,那么赠与合同无效。

3. 关于赠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赠与合同中,赠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司法解释所注重的内容。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赠与人的权利和义务:赠与人应当对赠与财产进行保管、保养,并且保证财产不存在物质和法律上的瑕疵。

在交付赠与财产的时候,赠与人需要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且受赠人应当是具备相应能力接受赠与财产的人。

赠与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在法律上规定是:赠与合同是⼀⽅将⾃⼰的财产⽆偿给予他⼈,⽽他⼈表⽰接受赠与的合同。

但是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也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关于赠与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的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赠与合同有哪些法律规定1、赠与合同在法律上规定是:赠与合同是⼀⽅将⾃⼰的财产⽆偿给予他⼈,⽽他⼈表⽰接受赠与的合同。

但是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也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将⾃⼰的财产⽆偿给予受赠⼈,受赠⼈表⽰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条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续的,应当办理有关⼿续。

第六百六⼗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可以请求交付。

⼆、赠与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1、⾸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协议2、若有选择管辖的书⾯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3、若买卖合同双⽅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地⼈民法院管辖。

4、若合同双⽅没有关于合同履⾏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民法院管辖;5、若买卖合同双⽅有明确的合同履⾏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1)合同未实际履⾏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及《购销合同履⾏地规定》第1条、第3条的规定,如果当事⼈双⽅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民法院管辖;(2)合同实际履⾏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9条及《购销合同履⾏地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实际履⾏中以书⾯⽅式或双⽅当事⼈⼀致认可的其他⽅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地。

赠与合同纠纷与处理方法

赠与合同纠纷与处理方法

赠与合同纠纷与处理方法一、赠与合同概述在日常生活中,赠与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

赠与就是指一方无偿将财产转交给另一方的行为。

赠与合同是对受赠人的要求和赠与人的意愿达成一致的产物。

赠与合同一般包含以下要素:1.赠与人:赠送财产的人2.受赠人:接收赠送财产的人3.财产:赠送的财产类型4.赠与的方式:包括实物交付、无形权利转移等5.合同标的:赠与的内容赠与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才能生效。

赠与合同的履行是依据双方的协议而进行的。

因此,一旦涉及到赠与合同的争议,较为棘手,需要进行仔细的处理。

二、赠与合同的纠纷类型赠与合同的纠纷主要分为以下三类:1. 财产所有权问题赠与合同约定了所有权的变更。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赠与人没有赠予实际的财产,或者所赠予的财产并非赠与人的所有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合同,赠予实际的财产,或者要求根据法律规定的一定程序来确权或者追回财产。

2. 不良赠与行为或者失明赠与行为不良赠与行为可能是赠与人的主观故意行为,也可以是受赠人急于求财、以欺骗、胁迫等手段获得赠与财产的行为。

同时,赠与行为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愿达成的,一旦某方未达成真实意愿,则视为失明赠与行为。

在不良赠与或者失明赠与的情况下,赠与合同存在瑕疵,可能会导致合同的无效或者如实执行。

3. 赠与物归属权纷争赠与物归属权纷争主要是因为,在赠与财产交付后,存在权利的状态不明,例如:赠送的财产不完整、赠与的财产被他人拿走等。

在此种情况下,双方需要对所有权、占有关系、物的状况等因素进行仔细排查,确认所有权归属,如果发现有争议,可以根据赠与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程序解决。

三、赠与合同的纠纷处理方法1. 协商方式在赠与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是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采用合理的谈判方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这其实也是合同的和解解决方式之一,用和解的方式处理赠与合同争议,有助于双方合理调节矛盾,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和时间浪费。

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债权纠纷

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债权纠纷

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债权纠纷赠与合同是由赠与⼈和受赠⼈签订的合同,赠与⼈在财产所有权发⽣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但申请了公证或者公益性赠与,不能任意撤销,那么赠与合同是不是属于债权纠纷?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债权纠纷赠与合同产⽣的纠纷不属于债权纠纷,⽽是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为、⽆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请求特定义务⼈为或者不为⼀定⾏为的权利。

第六百五⼗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将⾃⼰的财产⽆偿给予受赠⼈,受赠⼈表⽰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的房屋还未过户可以要回来吗事实上,不能仅从房屋是否过户来判断在赠与之后能不能要回房屋。

有下⾯⼏种具体的情况:1、房屋虽未过户,但已公证公证是⽤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进⾏确定,客观上就限制了赠与⼈撤销赠与的权利。

因为双⽅够进⾏公证了,就不存在赠与⼈是⽋缺考虑,或者是受欺诈胁迫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房屋虽然还没有过户,但已公证,赠与⼈是不能要回。

2、赠与的房屋未过户这⾥是指签了赠与合同之后,双⽅既没有对赠与进⾏确认,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那么赠与⼈是可以把房屋要回来的,因赠与不动产,在办理去哪⾥转移登记之前,赠与⼈是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3、房屋性质特殊的情况亲朋好友之间的赠与是最常见的,但除去这些还有向红⼗字会、希望⼩学等公益性质的赠与。

如果赠与的房屋是有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赠与⼈都不享有要回房屋的权利,即使房屋还未过户。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财产赠与签订赠与合同后,因赠与财产产⽣纠纷的,属于合同纠纷,不是债权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赠与合同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案例

赠与合同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案例

赠与合同的法律解释与实践案例分析引言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实际应用中常常遇到一些法律问题。

为了进一步明确赠与合同的法律关系,国家和地方各级法院陆续出台了一些司法解释,并通过具体案例对赠与合同的适用进行了说明。

本文将对相关的司法解释和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一、赠与合同的基本概念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具有自愿、无偿和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特点。

二、赠与合同的法律解释1. 关于赠与合同成立的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赠与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意思表示一致:赠与人与受赠人必须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 法律行为能力:赠与人和受赠人均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 标的明确:赠与的财产应明确,以便于后续的权利转移。

2. 关于赠与合同的变更与撤销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移转之前,有权撤销赠与。

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中的撤销权应当依据合法理由行使,例如:-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重大不当行为。

-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赠与的目的无法实现。

三、相关案例分析案例一:某市民与子女之间的赠与合同某市民在未办理产权转移的情况下,将房屋口头赠与给其子女。

后因家庭纠纷,子女拒绝接受赠与。

法院最终裁定,该赠与合同因未办理必要的手续而未生效。

分析:此案强调了赠与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即必须办理相应的权属转移手续,才能确保赠与合同的合法性。

案例二:父亲赠予女儿存款某父亲为女儿开立存款账户,并将一定金额存入账户,双方确认该金额为赠与。

父亲去世后,其他继承人要求分割该存款。

法院判定,该存款属赠与,不纳入遗产。

分析:本案明确了赠与的意图及其法律效果,使得赠与的财产不再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四、总结赠与合同的法律解释和典型案例揭示了赠与行为在法律上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通过认真研究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例,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赠与合同的法律框架及其实施过程。

民法典关于男女朋友赠与合同5篇

民法典关于男女朋友赠与合同5篇

民法典关于男女朋友赠与合同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民法典关于男女朋友赠与合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观念的变化,男女朋友之间的关系也逐渐被重视和规范化。

在这种情况下,男女朋友之间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赠与行为,比如送礼物、买房等。

那么,这些赠与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这就涉及到了民法典中关于男女朋友赠与合同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行为可以构成合同,从而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编第七章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就财产转让协商确定赠与合同。

”也就是说,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行为可以被视为一种合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实际生活中,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合同可能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财产、房产、车辆等。

例如,A先生送给B小姐一辆名车作为礼物,双方在证据和见证人的情况下达成了赠与合同。

那么,如果A先生后期反悔要收回车辆,B小姐可以依据赠与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还应当尽到相应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受赠人在接受财产的同时应当尽到必要的义务,并对赠与的财产进行维护。

如果受赠人对赠与的财产造成了损坏或浪费,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的来说,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并尽到相应的义务。

同时,建议男女朋友在签订赠与合同之前,应当慎重考虑双方的意愿和承担能力,避免发生法律纠纷。

希望相关法规能够为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行为提供更多保障和指导。

【2133字】。

篇2《民法典关于男女朋友赠与合同》近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关于男女朋友赠与合同的部分引起了广泛关注。

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议性话题,实践中常常出现因为礼物或物品的归属问题而引发矛盾。

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为男女朋友之间的赠与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用范文模板】处理赠与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强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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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赠与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因赠与合同产生纠纷,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处理赠与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处理赠与合同纠纷有哪些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婚姻法》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都对赠与合同纠纷处理罗列了详细的法律依据,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解读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解读

赠与合同法律效力解析引言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的协议。

赠与合同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法律效力的解读对于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赠与合同的特征1. 无偿性赠与合同的核心特征是无偿性,赠与人出于个人意愿,将其财产转移给受赠人,而不期待任何形式的对价。

2. 自愿性赠与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赠与人的自愿,若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则合同无效。

3. 财产性赠与合同的标的必须是可以转让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赠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 合同的成立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的成立一般需要双方的合意。

赠与的意思表示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2. 合同的生效赠与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即生效。

但对于不动产的赠与,需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1. 法律约束力一旦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 撤销权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例如受赠人对赠与人有重大不法行为等。

3. 权利的转移赠与合同一旦生效,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自动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赠与契约的注意事项1. 书面形式的建议尽管法律并未强制要求赠与合同必须书面形式,但为了保护双方权益,建议采用书面形式。

2. 不动产赠与的特殊要求不动产的赠与需要进行登记,确保赠与行为对第三人具有法律效力。

3. 赠与的条件和限制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可以设置特定条件或限制,例如受赠人需达到某一条件才能享有赠与财产。

结论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其法律效力关系到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理解赠与合同的法理,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务必注意合同的要素与注意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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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赠与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社会上有一部分人因赠与合同产生纠纷,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处理赠与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处理赠与合同纠纷有哪些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婚姻法》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都对赠与合同纠纷处理罗列了详细的法律依据,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九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

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第十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

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本法所称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第十一条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并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将受赠财产转交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也可以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发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但是不得以本机关为受益对象。

第十二条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

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

第十三条捐赠人捐赠财产兴建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应当与受赠人订立捐赠协议,对工程项目的资金、建设、管理和使用作出约定。

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由受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组织施工或者由受赠人和捐赠人共同组织施工。

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竣工后,受赠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向捐赠人通报。

第十四条捐赠人对于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可以留名纪念;捐赠人单独捐赠的工程项目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兴建的工程项目,可以由捐赠人提出工程项目的名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境外捐赠人捐赠的财产,由受赠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入境手续;捐赠实行许可证管理的物品,由受赠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申领手续,海关凭许可证验放、监管。

华侨向境内捐赠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可以协助办理有关入境手续,为捐赠人实施捐赠项目提供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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