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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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管控下的海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集团管控下的海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集团管控下的海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一、跨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选择二、海外项目人力资源配置三、招聘与选拔模块四、薪酬与福利五、员工关系、解聘限制与解聘成本六、培训与开发、评价与考评模式一、跨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选择定义:跨国公司,一般来讲,收入20%以上来自海外即可定义为跨国公司,从这个定义来看,目前中国的跨国企业屈指可数,跨国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基于成本考虑的本土化模式有些跨国企业出于成本考虑采取了本土化的高管人员设置模式,这些跨国企业的本土化程度比较高。

如:联合利华公司在高管人员设置上遵循中国子公司本地的人力资源管理习惯,公司主要雇用或选拔中国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公司60%的高管人员是由中国人来担任的。

此外GE公司也属于该种情况。

(2)出于战略考虑的全球中心模式出于战略考虑,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采取了全球中心的策略,目前的中国区总裁是英国人。

各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上来自世界各地。

可口可乐公司的全球中心模式是在世界范围内招聘和选拔雇员,满足当地对高管人员的需求,同时在全球范围内培养和配备人才。

全球中心原则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服务于整体最优化的目标,因此既可以有在整个网络中普遍适用的政策,也可以有局部适用的政策。

人力资源管理和其其他管理工作可以由最适合的任何国家的员工担任。

在地区中心原则和全球中心原则情况下,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经理都需要在整体的人力资源战略要求与当地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之间进行平衡。

(3)基于地区合作的地区中心模式在这种原则方式中,子公司按照地区进行分类,如欧洲区、大中华区和北美区等。

各个地区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尽可能地协调,子公司的管理人员由本地区任何国家的员工担任。

在这种模式中,地区内部的协调与沟通的程度很高,而在各个地区与公司总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是非常有限的的。

并购企业沿用母公司原来的高管人员设置模式,没有完全本土化。

2000年3月,法国的达能集团收购了乐百氏公司的54.2%的股份。

某集团公司项目海外劳务管理办法

某集团公司项目海外劳务管理办法

某集团公司项目海外劳务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进行海外劳务合作,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和利润。

然而,海外劳务管理也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和风险。

为了规范海外劳务管理,本集团公司制定了一套项目海外劳务管理办法,以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维护公司形象。

二、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本集团公司所有涉及海外劳务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合作、建筑工程、能源开发等。

三、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本公司在海外的劳务合作必须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相关公约,不得违反劳工权益。

2. 公平公正:员工的招聘、薪资待遇、工作条件等必须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

3. 安全保障:公司要确保员工在海外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和劳动环境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4. 社会责任:公司在海外的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社会和环境的影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四、项目前期准备:1. 人力资源评估:公司在海外项目前期必须进行人力资源评估,确保人员数量和质量能够满足项目需求。

2. 合同签订:与合作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务合作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薪资待遇、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

3. 员工培训:在员工派遣前,公司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工作技能培训、当地文化和法律法规培训等。

五、员工管理:1. 选拔录用:公司在招聘海外劳务人员时,必须公开、公平地选拔录用,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行为。

2. 合理薪酬:公司要支付合理的薪酬,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按时发放。

3. 安全保护:公司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和培训,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劳动环境的安全。

4. 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5. 绩效管理:公司要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制度,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激励或惩罚。

6. 福利待遇:公司要向员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住宿、饮食、医疗、休假等,确保员工的基本权益。

六、劳动保障:1. 工时管理:公司要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当地法定工时,并支付加班费。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劳动法》颁布后,各级劳动部门在学习《劳动法》的过程中,就《劳动法》中的一些条款的含义,多次向劳动部询问。

为了帮助地方劳动部门学习、理解、、贯彻《劳动法》我们编写了“《劳动法》若干条文说明,”现印发给你们,仅供内部参考。

附件: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一条本条中的“劳动制度”,此处作广义理解,不仅仅指用人制度,还包括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等制度。

第二条本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是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如工厂、农场、公司等。

本条第二款所指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三个方面:①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③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法的适用范围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

第三条本条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

本条中“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得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第四条本条中“依法”应当作广义理解,指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还要依据该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关于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

《人力资源垂直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垂直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建立高效、独立、协作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实现集团人力资源各项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各店人力资源信息得以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管理资源得以有效组织、共享使用,有效地处理日常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特制定本垂直管理办法。

二、范围实施人力资源垂直管理的人员,包括集团下属各连锁店、各控股合资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以及分管人力资源部的总经理助理或副总经理,就其负责的人力资源部分实行垂直管理。

三、内容1、各连锁店、各控股合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直接受集团总裁室领导,向集团人力资源部与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汇报和负责。

2、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

董事长任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人,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会议前由CEO 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参会委员的构成,集团人力资源部为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

3、各店、控股合资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

由总经理任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人,委员会委员由总经理提名,经总裁室同意后确定,人力资源部为各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

4、人力资源委员会召开。

人力资源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季度或半年度召开,商讨人员考评、晋升、调整,及其它人力资源相关重点工作。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总裁室分管领导参加各店、控股合资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会议。

5、人力资源工作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各店、控股合资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人力资源重点工作进行规划、部署、研讨与交流,对各店、控股合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实施改进计划。

6、人力资源负责人任用。

各店、控股合资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的委派与任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总裁室批准。

委派人员专业上受集团人力资源部垂直指导,具体业务在门店、控股合资公司总经理室监督下,组织并实施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7、人力资源负责人垂直考核。

(1)各店、控股合资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的绩效考评纳入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考评结果不受其所在公司的考评比例限制;(2)各店、控股合资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实行季度考评,分管人力资源总经理助理或副总经理,实行半年度考评;(3)每年初由各人力资源负责人与集团人力资源部共同商议确定当年度考核指标及重点工作,过程中及时跟进落实完成情况,并定期回顾指标的有效性;(4)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各店、控股合资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进行胜任和发展潜力评估,过程中参考各店、控股合资公司总经理的意见,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晋升、调整、奖惩建议,报总裁室审批;(5)各人力资源负责人劳动合同原则上与所属公司签订,薪资在所属公司发放。

劳动保护条例有哪些(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解读)

劳动保护条例有哪些(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3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就业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章劳动争议第十一章监督检查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勞動合同管理規定
第一部分:前言
勞動合同是一項重要的勞動關係管理工具,用以紀錄雇主和員工之間的權利和
義務。

有效的勞動合同管理可有助於預防和解決勞動爭議,保障雙方的利益。

因此,建立健全的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

第二部分:合同的締結
1.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締結,合同中應包括雇主和員工的基本信息、
工作內容、工時安排、薪酬待遇、保險福利等內容。

2.雇主應當在雇傭員工前,向員工清楚說明勞動合同的內容,並確保員
工充分理解。

第三部分:合同的履行
1.雇主應當嚴格按照勞動合同的條款執行,即使在合同期內有變動,亦
應當經過雙方協商一致。

2.員工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完成相應的工作內容,並遵守公司的
規章制度。

第四部分: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變更應當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解除應當遵守相應的程序和條
件。

2.遇到勞動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情況時,雇主應當向員工提前告知,並依
法支付相應的補償。

第五部分:勞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勞動合同管理的規定對雇主和員工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

對雇主而言,健全的
勞動合同管理可以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和風險控制能力;對員工而言,明確的勞動合同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和福利。

結語
建立合理的勞動合同管理規定,是企業維護勞動關係穩定、促進員工和企業共
同發展的重要保障。

通過制定有效的管理規定,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合作將更加和諧,企業的發展也將更加穩健。

国际建设公司管理制度

国际建设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管理坚持依法治企、以人为本、科技创新、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各部门及项目部,形成公司组织架构。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投资计划、重大合同等。

第六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八条项目部是公司业务执行的基本单元,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招聘计划,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招聘程序,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落实。

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第四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公司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公司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

第二十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一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之海外劳务人员管理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之海外劳务人员管理

Guo ji gong cheng xiang mu guan li zhi hai wai lao wu ren yuan guan li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之海外劳务人员管理■张继我国国际工程项目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实施大量出现,在国家相关政策的鼓励之下,加大了对沿线国家的经济投资,我国的建筑企业积极参与了当地国家的基础建设,随着工程的大量实施需要高效、低成本、可持续性的项目管理,其中海外劳务人员管理是其中的重点工作,也是难点工作。

一、海外劳箸管理概述国际工程项目的开展是在不同的国家之间进行的经济合作,随着"一带一路”以及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在国际工程项目中需要加大项目管理工作,主要体现为对海外劳务人员的管理。

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管理和现场操作人员,除了从本国派遣少数人员外,大量劳务人员需要在当地雇佣。

由于各个国家在文化、法律、用工政策、社会环境以及语言等层面上的差异性,海外劳务人员管理工作具有较大的复杂性,要求充分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

下面就以莫桑比克国际工程项目海外劳务管理为例进行探讨。

二、目前国际工程项目海外劳务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由于国际工程项目海外劳务人员管理的复杂性,在海外劳务人员管理中出现了多种问题,主要包括缺乏对当地法律文化的了解,劳动合同条款产生的纠纷以及缺乏与当地劳务之间的沟通等。

缺乏对当地法律文化的了解各国相关法律齐全,而且大部分沿用欧洲法律体系。

当地劳务受欧洲西方殖民的影响,海外劳务人员的法律维权意识强烈。

政府及当地居民各项工作均依法办事。

当地居民普遍都是虔诚宗教教徒,各自受教规的约束。

普遍生活工作散漫,相互间竞争压力较小,崇尚自由,家庭责任感较差,注重自我享乐。

学习氛围不强,不注重教育,文化差异较大。

2.劳动合同条款产生的纠纷因为对劳动合同条款解读的不同,导致了工程施工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海外劳务人员管理纠纷。

应当引起国际工程施工单位的重视,在对海外劳务人员的管理过程中应当积极加强对合同条款的明确规定,包括各个具体项目的规定等。

国有企业集团的制度体系建设

国有企业集团的制度体系建设

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或某些意识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一个整体,泛指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

企业的制度体系是指为了让企业正常运营发展而制定的各种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的一个有机整合体。

在当前市场深化改革的形势下,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成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对于国有企业集团而言,制度体系建设无论是对于母子公司管控,还是母、子公司单体持续发展,都有极重要的作用。

如何在企业制度体系的建设中融入管理者的理念、智慧,如何通过制度体系建设,有效配置资源,打造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公司目标实现;如何使子公司在集团统一指挥下,抓而不死、放而不乱,百花齐放,是多数国有企业集团公司面临的难题。

一、我国国有企业集团制度体系建设发展现状为了更清晰直观的描述我国国有企业集团制度体系建设的现状,本文先按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在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将企业制度体系建设发展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并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指出我国国有企业集团制度体系建设的。

第一阶段建立初期一一“应急期”。

这个阶段主要呈现的管理现状是出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也可以称之为经验管理,即“人治”。

这个阶段下的企业不是完全没有制度,但主要是靠经验和习惯发挥着管理作用。

第二阶段成长期一一“规范期”。

这个阶段的企业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上主要是完善与管理相关的各种制度,并培训实施。

但是这个阶段员工对制度执行的自觉性不足,管理层对制度贯彻的监控不力,建立起来的管理制度体系还未能在企业运营中进行固化。

第三阶段稳定期一一“固化期”。

这个阶段的企业进入一个发展较为平稳的时期,企业为了将已成熟的管理制度体系在企业运营过程中进行固化并提高管理效率, 主要采用现代IT 技 术建立信息系统,用以解决制度执行、贯彻中的不足,同时将企业的制度固化成员工的习惯。

第四阶段成熟期一一“文化期”。

外派国外的劳动合同6篇

外派国外的劳动合同6篇

外派国外的劳动合同6篇篇1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将员工派遣到国外工作。

在进行这一步之前,公司必须与员工签订一份外派国外的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探讨外派国外的劳动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以及双方应该注意的事项。

首先,外派国外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员工被派遣到哪个国家工作,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是什么。

此外,合同还应规定工作期限,包括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在签订合同之前,公司应该介绍详细的工作安排和工作环境,以及员工在国外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

其次,外派国外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员工的薪酬待遇。

合同应规定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内容,以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员工在国外工作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生活费用,公司应该在合同中说明是否提供住宿、交通和食物补贴等福利。

第三,外派国外的劳动合同应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员工在国外可能需要适应不同的工作时间安排和法定假期制度,公司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制度和休假权益。

另外,合同还应规定员工在国外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如何与国内合并计算。

另外,外派国外的劳动合同应规定员工在国外的工作责任和考核机制。

公司应明确员工在国外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标准,以及考核方式和评估周期。

双方应达成共识,确保员工在国外工作期间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承担责任。

最后,外派国外的劳动合同应包含双方的解决纠纷方式和终止合同的条款。

合同应规定员工在国外遇到问题时应如何寻求帮助和解决纠纷,以及公司在何种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

双方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守合同规定。

总之,外派国外的劳动合同对于公司和员工来说都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可以帮助双方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保障双方的权益。

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双方应加强沟通和信任,共同努力实现工作目标,实现共赢。

希望本文能对外派国外的劳动合同有所帮助。

感谢阅读!篇2外派国外的劳动合同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派遣员工到国外工作,以拓展市场、提升企业竞争力。

委派人员管理制度(版)

委派人员管理制度(版)

委派人员管理制度(修订版)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1.目的为规范管理集团委派到各公司的管理人员,明确流程和权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各部门、集团下属公司(含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分公司。

2.2.若下属公司、分公司需单独制定相关文件,应上报集团人事行政部,经批准、备案后,以下属公司、分公司制定的相关文件为准。

3.术语与定义3.1.委派:因集团管控的需要,针对集团下属公司关键、特殊岗位,由集团统筹派出人员履职。

4.职责无5.关键活动描述5.1.委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负责人、成本负责人。

其他如各公司班子成员、设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或根据各公司章程需要需派出的人员,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决定是否委派。

5.2.委派岗位与基本职责5. 2.1.岗位设置1)结合委派公司规模、发展阶段、组织结构和委派人选自身的能力、资历等状况,委派人员可以为班子成员、总监、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等层级,具体由集团根据委派公司组织架构及个人能力情况审批确定。

2)财务、成本委派人员原则上为委派公司对口职能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向总经理汇报。

5. 2.2.职责1)以建设性的态度参与、提升委派公司的管理,完成日常经营任务,促成各项经营管理指标达成。

2)服务于委派公司的经营管理,为各项经营目标实现做贡献,向委派公司总经理汇报;同时做好集团与委派公司的沟通桥梁,传达集团理念,贯彻集团各项制度。

3)完成集团及对口职能部门交办的任务,向总部汇报委派公司的相关业务状况。

5. 3.1.年度编制规划:每年年初,集团人事行政部会同集团财务、成本、设计等职能部门共同拟定委派人员的人力资源编制规划。

人事行政部另行根据集团业务发展情况,制定委派公司第一负责人年度编制规划。

6. 3.2.年度编制审批1)各职能部门委派人员编制经集团人事行政部、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最终提交集团首席运营官批准执行。

2)委派人员职位说明书由集团人事行政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共同编制完成。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合同;(二)建设工程合同;(三)服务合同;(四)租赁合同;(五)劳动合同;(六)其他合同。

第四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一)有明确、合法的目的;(二)有明确的合同内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四)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五)符合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第七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一)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理;(三)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完整;(四)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五)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八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合同应当载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内容。

第九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单位进行。

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第十条单位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应当刻制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字样和编码,并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备案。

(一)合同承办部门提出合同签订建议,报单位领导审批;(二)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合同承办部门与合同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三)合同承办部门起草合同文本,报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四)合同文本经单位法律顾问审核同意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订;(五)签订后的合同报单位财务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监督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提高合同履约能力,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与外部单位、个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归口管理,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完整。

第七条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进行合同登记,并将合同副本归档保存。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合同生效后,各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等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应当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四章合同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二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当及时进行合同结算,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企业违反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未履行合同管理职责,造成企业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合同管理流程图========本合同更广泛的场景,特设场景及条款========特殊应用场合及增加条款:1.国际贸易合同:增加条款:关税和进出口税的承担、支付货币及汇率风险、国际贸易惯例适用、争议解决地点及法律适用。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沈松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沈松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沈松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30【案件字号】(2020)冀01民终620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美珠周玉杰张楠【审理法官】赵美珠周玉杰张楠【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沈松【当事人】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沈松【当事人-个人】沈松【当事人-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黄进展江苏亚钟律师事务所;刘晓龙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黄进展江苏亚钟律师事务所刘晓龙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黄进展刘晓龙【代理律所】江苏亚钟律师事务所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沈松【本院观点】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举证问题,劳动关系的解除应履行相关法律手续,若是原告提出辞职,其应向被告递交申请,被告处应留存相关辞职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原告主张其工资标准为年薪税后24万元,向本院提交了2013年1月16日原告与被告河北分公司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显示工资标准为税后年薪24万元,原告申请被告河北分公司原财务人员门万铭出庭作证证实原告的工资标准为年薪税后24万元,被告主张实际年薪标准发生了变更,但其未向本院提交证据予以证实,故对于原告提出的其工资标准为年薪税后24万元主张,本院予以支持。

在。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合同约定关联性证明责任(举证责任)拘留诉讼请求驳回起诉维持原判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主张双方劳动时间存续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至2019年2月28日,其提交了与上诉人的河北分公司2013年1月16日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一份,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止(合同暂定5年)。

老城公司05 国(境)外项目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老城公司05 国(境)外项目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国(境)外项目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公司“国际双优”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薪酬在引导资源配置、强化内部管理的导向作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出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公司国际业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国际项目员工。

国际项目经营班子成员按照《国(境)外项目经营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实行计件工资的,以工种对应的岗位等级工资为基数,按照日工资标准和劳动定额确定计件标准。

第三条通过签订《劳务供应协议》由劳务单位派遣,安排到公司国际项目工作的派遣员工待遇,在《劳务供应协议》及《劳动合同》中约定。

项目部聘用的所在国或第三国人员的薪酬结构、标准及支付方式,由使用单位按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规定,结合劳动力市场价格协商约定。

第四条薪酬管理原则:1.坚持“公平与效益”并重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原-1-则,科学确定员工薪酬水平,合理拉开各区域、各类员工的薪酬收入差距。

2.坚持薪酬分配与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业务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相结合,薪酬分配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

3.坚持员工薪酬水平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完善薪酬调控机制。

每年初由公司根据公司整体薪酬水平、各单位经济效益状况以及工资总额计划,确定年度绩效基数,使薪酬水平随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同步增减。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五条境外员工的薪酬由岗位等级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驻外津贴四个单元构成。

T=D+G+J+Z注:“T”为薪酬总额;“D”为岗位等级工资;“G”为年功工资;“J”为绩效工资;“Z”为驻外津贴.第六条岗位等级工资(D)1.岗位等级工资是指与员工受聘岗位相对应的合同工资标准,是计算员工各类假期工资待遇和延时加班工资的基数。

2.工资等级的确定。

按照项目部给员工确定的岗位等级,参照《境外项目员工薪酬等级及标准一览表》(附件一)对应确定。

-2-第七条年功工资(G)1.年功工资是为体现员工对企业贡献的积累,按员工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即本企业工作年限)计算支付的月工资标准。

(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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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pdf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和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商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法人、组织签订的工程合同,公司与职工或外聘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公司与法人、组织、自然人签订的非工程类合同,遵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公司及各单位根据内部相关制度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对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审核会签、签订与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及备案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坚持“以加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做好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实行统一归口集中管理机制,并实行承办人、审核会签、授权委托、统一编号、合同专用章管理、台账管理、重大合同监督及合同统计归档等制度。

第五条工程合同:是指合同标的包含设计、设备采购与供应、施工、调试及相关的服务的部分或全部的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分包合同。

第六条重大工程合同及以下所述的重大标的是指:(一)涉及企业改制、产权(资产)处置和对外租赁经营、及涉外合同;(二)标的额一定金额(含)以上的合同;(三)新业务模式合同;(四)其他关系公司重大经营和发展、信息披露的合同。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和所属企业及项目公司。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八条公司合同管理部为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所属企业及项目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由各单位确定。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管理工作所涉及的合同文件等进行编号、规范及审查。

第九条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有:(一)建立健全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直接负责公司本部合同的签订审核与管理工作;(三)根据需要,会同各部门、各单位制定、推广使用公司相关“合同示范文本”;(四)组织、监督、检查各单位对本办法的贯彻实施;(五)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具体事宜;(六)办理公司重大合同的公证、鉴证;(七)参与公司合同纠纷事宜的处理,指导各单位的合同纠纷处理事宜;(八)对本部合同进行登录、统计,对所属各单位的重大合同进行汇总统计及备案;(九)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十)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集团有限公司(央企)合规管理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集团有限公司(央企)合规管理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集团有限公司(央企)合规管理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合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依法合规经营,促进法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战略单位、直管单位和实体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的合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各单位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企业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各单位及其员工在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

将合规要求嵌入企业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

建立健全符合各单位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应当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将合规风险控制在与企业总体经营发展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合同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特殊条款版)

合同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特殊条款版)

合同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一、总则1.1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确保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3本实施细则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租赁、承揽、委托、技术合同等。

1.4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保障公司利益,降低合同风险。

二、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2.1合同管理部门为公司法务部,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2.2合同管理部门职责:(1)起草、审核、修改合同文本;(2)参与合同谈判,提供法律意见;(3)办理合同审批、签订、备案手续;(4)监督合同履行,处理合同纠纷;(5)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6)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培训;(7)其他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合同签订流程3.1合同立项合同签订前,业务部门应当进行项目立项,明确合同签订的必要性、可行性、风险等,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3.2合同谈判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合同谈判,合同管理部门参与并提供法律意见。

合同谈判应当充分了解对方资信情况,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公司利益。

3.3合同文本起草合同管理部门根据谈判结果起草合同文本,业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合同文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具备可操作性。

3.4合同审核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业务部门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直至合同文本符合要求。

3.5合同审批合同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合同文本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3.6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签订合同前,应当核实对方签约主体资格及授权情况。

四、合同履行与变更4.1合同履行业务部门负责合同履行,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监督。

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合同纠纷。

4.2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条款,业务部门应当与对方协商一致,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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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保障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1、劳动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3、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和同志工作和钟点制工作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续签等事项的管理。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管理标准
第四条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新员工来公司报道时,需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持一份。

第五条劳动合同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员工有正当理由确实不能亲自签字的,可用电子邮件委托他人代签,并同时将该电子邮件抄送给部门合同管理员,单位合同管理员应将改邮件打印并附在合同文本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六条公司编印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期限。

钟点工每次签订合同的时间一般为半年(特殊情况下可少于半年)或一年;合同制工每次签订合同的时间为一至三年。

签订合同具体时间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第八条初次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均统一在人力资源部录入人事信息系统,并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

第九条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公司方由人力资源部代表;一方当事人要变更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与另一方进行协商。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对变更的事项加以说明并签字确认。

第十条各单位合同管理员每月应定期从管理人事信息系统中调出下两个月合同到期的员工名单,并提供给单位领导讨论,确定续签和不再续签的人员名单。

第十一条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人员,按终止劳动合同处理,由各单位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和离职等其他善后工作。

合同到期需续签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员工发出《续签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

如员工同意续签,则带本通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合同续签手续;如员工本人不愿再续签劳动合同,则按终止劳动合同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与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可以给员工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有关社会保险情况说明。

第十三条公司辞退员工和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辞职,均应提前一个月时间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所属部门向人力资源部上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名单时,应详细说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第十四条公司和员工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公司人力资源部应调查核实,并依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劳动合同》
2、《续签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
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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