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 课件 1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 亲属的概念和特征
亲属是因为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特征有三个:
1.亲属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 (自然形成亲属:绝对不变: 法律拟制或者婚姻形成:可能变) 2. 亲属有特定产生的原因(三大原因) 3.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有法定的权利与义务 (部分亲属关系才受法律调整)
亲属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中国婚姻家庭的立法演变
1、中国古代婚姻法;
基本特征: 包办强迫婚姻;男尊女卑,夫权统治;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
2: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婚姻法; 3:中国革命根据地的婚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1950年婚姻法 (2)1980年婚姻法 (3)2001年婚姻法
2001年婚姻法的修改
1.增加了保证基本原则实施的措施
四 亲等
亲等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
(一)罗马法亲等制 1.直系血亲亲等的计算 2.旁系血亲亲等的计算 3.姻亲亲等的计算 (二)寺院法亲等制(旁系亲的计算方法)
(三)两种亲等计算方法之比较
1、相同点:
(1)都以世代作为亲等数 (2)计算亲等的都是从己身开始往上或者往 下数,但所指的代数都没有包括己身在内 (3)直系亲和姻亲的亲等计算方法相同 2、不同点: (1)旁系亲亲等的计算方法不同 (2)效果不同 (己身与叔叔、己身与堂兄弟姐妹)
三 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的概念 男女平等的内容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2.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在家庭中平等 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四 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 益原则
• 意义 • 禁止性规定 1、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 弃 (1)禁止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 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 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解释 (一)第1条)
1.如何理解婚姻自由原 4、什么是家庭暴力? 则? 家庭暴力要承担的法 2、一夫一妻制的基本 律责任是什么? 要求有哪些? 5.计划生育有哪些基 3、如何认定和处理重 本要求? 婚问题?重婚和有配 6.包办婚姻与买卖婚 偶者与他人同居有何 姻有何区别 区别?
婚姻家庭 继承法学
民商法学院 张华贵
第一章
主要内容
一、婚姻、家庭的含义 二、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与特征 三、婚姻法的立法演变(重点是2001年婚姻法 的修改)
一、(一)有关婚姻的几个问题
1.婚姻的概念 (1)我国古代婚姻的概念 (2)现代婚姻的概念 2.婚姻的种类 (1)初婚与再婚 (2)单婚与重婚 (3)要式婚与事实婚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
亲属在婚姻法上的效力(重点掌握) 1.扶养效力 2.继承效力 3.共同财产效力 4.禁婚效力 亲属在民法上的效力:代理、监护、宣告 亲属在刑法上的效力:犯罪构成、告诉、和解; 亲属在诉讼法上的效力:回避、上诉、申诉、执行; 亲属在国籍法上的效力:
复习思考题
• 概念: • 思考
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的区别
1、索要财物的主体不同: 借:当事人一方索要 买:第三者索要 2、婚姻关系性质不同: 借:属自主婚姻性质 买:属封建婚姻性质。 3、 危害后果不同: 借:要一定的财物 买:要大量的财物。
借婚姻索要财物与赠与财物的区别
1、条件不同
借:索取是结婚的先决条件,给付一方是被迫的。 赠:赠与无附加条件,是自主、自愿的行为;
1、禁止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对“以夫妻名义”的理解: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 公开举行婚礼 以夫妻名义探亲、旅游的 重婚的种类:法律上的重婚 都按重婚罪论 事实上的重婚 对重婚的ຫໍສະໝຸດ Baidu理原则:构成重婚罪(有主观原因)刑法258条 有一定客观原因的不以重婚罪论 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主要内容: •(一)婚姻自由原则(重点) •(二)一夫一妻制原则(重点) •(三)男女平等原则 •(四)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重点) •(五)计划生育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的概念和内容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 自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限制和干涉。 含义有二: 1、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人身权利 2.要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婚姻自由的内容 1.结婚自由: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 2.离婚自由: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概念: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索要一 定的财物,以此作为结婚先决条件的行为。 形式:女方向男方索要一定的财物 处理: 婚姻关系: 按自主婚处理 财产处理: 结婚两年以内的全部偿还; 两年以上的适当偿还或不予偿还; 难以认定是索取还是赠予的按赠予处理。 (根据最高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意见)
一、(二)有关家庭的几个问题
1.家庭的概念 (1)我国古代家庭的概念 (2)现代家庭的概念 2.家庭职能 (1)物质资料的生产职能 (2)人口再生产职能 (3)消费职能 (4)教育职能
二、(一)婚姻法的概念和种类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分类: 按其调整对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按其内容: 有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之分
(一)
(二)保护婚姻自由原则实施的禁止 性规定
• • • • •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1.禁止包办婚姻:概念、特征、形式 、处理 2.禁止买卖婚姻:概念、特征、形式 、处理 3、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的联系与区别 相同点:1)主体都是第三者 2)都违背当事人的意愿。 3)都采用强制手段 不同点:是否有索取大量财物的目的 • 4、禁止其它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1、亲属与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仅仅是亲属的一部分,且相互间有法定的权 利与义务 家庭成员是近亲属 是亲属不一定是家庭成员 2、亲属与家属 家属是指与家长共同生活居住在同一家庭中的成员,部 分与家长无亲属关系。 是家属不一定是亲属 家属≠亲属 是亲属不一定是家属
二 亲属的分类
(一)中国古代的分类 1.宗亲 (1)出自同一祖先的父系男性血亲 (2)前者的配偶 (3)出自同一祖先的父系未出嫁的女性血亲 2.外亲 (1)与母亲血统相联系的亲属 (2)本宗的出嫁女及其后代 3.妻亲 妻子娘家的亲属
家庭暴力的特征
主体的特定性:家庭成员 手段的暴力性:使用暴力手段 采取作为方式 行为的隐蔽性:场所、受伤的部位 后果的伤害性:伤害及其所引起的精神伤 害
禁止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概念: 特征: 法律责任 家庭暴力与虐待的联系与区别
五 计划生育原则
• 目的意义 • 基本要求:
少生 优生 晚婚 晚育
复习思考题
2、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概念: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 居住生活 特征:主体上,至少有一方有配偶 同居的对象是婚外异性 同居不以夫妻名义 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
姘居与事实上重婚的联系和区别
联系: (1)主体为有配偶的男女 (2)行为上公开在一起生活 (3)有固定的住所 区别:(1)目的不同:姘居无建立家庭之目的 重婚有建立家庭之目的 (2) 相互关系不同:姘:以恋爱之名义同居 重:以夫妻名义同居 (3)违法情节与后果不同:刑责、民责、
五、我国“代”的计算方法
1、直系亲代的计算方法 (含己身) 2、旁系亲代的计算方法(同源亲属、往上数、再往下数)
※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范围 同源于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旁系亲属 同源于父母的旁系亲属 ※ 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范围 同源于高祖父母、外高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六、亲属的发生和消灭
1、自然血亲的发生和消灭:出生 死亡 2、拟制血亲的发生和消灭: (1)养父母及近亲与养子女 收养的成立 死亡与收养的解除 (2)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扶养教育关系的形成 死亡、解除、离婚 3、姻亲的发生和消灭:离婚?当事人一方死亡? 我国法律未作规定
(二)当代世界各国的分类
1.配偶 2.血亲
男女结婚后互为配偶
有血缘联系的亲属。按血缘之真假可分 自然血亲:出自同一祖先,有真实血缘联系的亲属 拟制血亲:指本无血缘联系或者本无该种血亲应具 有的血缘联系,而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头 等权利义务的亲属 。现行婚姻法只确认两类情况: “养”和“继”。
二、(二)婚姻法的调整对象
调 整 对 象:婚姻家庭关系 调整对象的内容: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人身与 财产关系 人 身 关 系:不直接体现经济内容 财 产 关 系:直接体现经济内容
二、(三)婚姻法的特征
1、适用对象的广泛性 2、内容强烈的伦理性 3、执行具有的强制性
三、婚姻法的立法演变
大体分为三个步骤: 1:诸法合体的古代婚姻法; 2:属于民法组成部分的婚姻法; 3: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婚姻法。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4.完善了离婚制度
明确了感情破裂的法定条件 增加了探视权的规定
2.完善了结婚制度
删除了禁止麻疯病人结婚的规定 增加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
5.增加了救助措施
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增加了对家务劳动的补偿
3.完善了夫妻财产制
缩小了共同财产的范围 明确了个人财产的范围 完善了夫妻约定财产制
3、姻亲
姻亲是指除配偶以外的以婚姻为中介而 产生的亲属。 三种:血亲的配偶:儿媳、姑父、舅妈 配偶的血亲:公婆、姨妹、小叔子 配偶的血亲的配偶:妯娌、连襟
三、亲系
亲系是指亲属间的联系。
1.以中介亲属的称谓分: (1)父系亲 (2)母系亲 2.以婚姻血缘的纵横联系:(1)直系亲 (直系血亲、直系姻亲) (2)旁系亲 (旁系血亲、旁系姻亲) 3.按照亲属的辈分: (1)长辈亲属 (2)晚辈亲属 (3)平辈亲属
2、 行为不同
借:是索要一方的单方行为,无相互索要。
赠:通常是互相赠予
二、 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含义(3个) 1、 任何人均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禁止 一切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结合 2、已婚男女在婚姻终止前不得再行结婚; 3、一切公开的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 都是非法的。
(二)禁止性规定
亲属、直系姻亲、直系血 1 、 如何理解亲属的概念? 亲、旁系姻亲、旁系血 2 、 亲属有哪些种类?(1~3) 亲、自然血亲、拟制血 3、 如何确定亲系和亲等? 4 、各种亲属关系发生和终止的原 亲、姻亲、三代以内的 因是什么? 旁系血亲 5 、亲属在法律上的效力主要有哪
些?
第三章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 复习思考题
名词解释
婚姻、家庭、婚姻法
• 思考题
1、当代婚姻家庭有那些职 能? 2、从不同角度婚姻法可作 哪些分? 3、婚姻家庭法的对象、内 容和特点 4、2001年《婚姻法》修 正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亲属制度
主要内容 一、亲属的概念特征 二、亲属的分类 三、亲系 四、亲等 五、我国“代”的计算方法 六、亲属的发生和消灭 七、亲属的法律效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