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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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环保考核细则模版

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环保考核细则模版

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环保考核细则模版一、考核目的本考核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促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二、考核内容1. 污染物排放控制1.1. 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1.2. 实施适当的污染物治理设施,如废气处理设备、废水处理设备等;1.3. 定期对排放口进行检测,并保持记录以备查验。

2. 节能减排措施2.1. 制定并执行节能减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采用节能设备、优化生产工艺等;2.2. 充分利用资源,避免浪费和过度消耗;2.3.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如二氧化碳、甲烷等。

3. 废物管理3.1. 建立并执行废物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置制度;3.2. 合理利用可回收废物;3.3. 控制有害废物的产生和排放,采取安全措施妥善处置;3.4. 定期对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并保持相关记录。

4. 防治环境污染事故4.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应对措施;4.2. 定期进行环境污染事故演练,并保持相应记录。

5. 环境监测和报告5.1. 定期进行生产区环境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物的检测;5.2. 上报环境监测结果,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检测中所发现的问题。

三、考核标准1. 污染物排放控制1.1. 排放的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未发生超标排放情况;1.2. 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有有效的治理效果;1.3. 排放口检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 节能减排措施2.1. 节能减排措施的执行情况达到计划要求;2.2. 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减少浪费和过度消耗;2.3. 温室气体减排量符合国家要求。

3. 废物管理3.1. 废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处理,分类明确、收集、储存和处置制度得到有效执行;3.2. 可回收废物得到充分利用,有害废物得到安全处理;3.3. 废物处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XXXX煤矿有限公司环保考核办法

XXXX煤矿有限公司环保考核办法

XXXX煤矿有限公司环保考核办法XXXX煤矿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落实所属企业领导班子的环保责任意识,认真落实环保生产责任制,实现环保工作目标,根据《XXXX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奖惩激励管理制度》、《XXXX有限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奖惩激励管理办法》、《XXXX有限公司2024年经营目标责任书》规定,安全环保占工资总额10%,作为每月所属单位经营目标考核。

安全、环保分别实行量化考核,总分100分,最终以安全、环保平均分作为所属单位经营目标考核依据。

按公司所属各企业的环保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在次月5日前由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担任环保考核小组组长,安全通风部、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及地面检查组人员。

一、考核范围和人员1.考核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

2.考核人员: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二、考核指标1.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及群体性环境事件。

2.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100%。

3.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4.危险废物的处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5.单位无因环保违法行为受到环保部门的经济处罚;无擅自停用环保设施设备。

6.全面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

三、考核周期以自然月为考核周期。

四、考核办法每月考核得分85分以上不作扣减,75分至84分扣2%,75分以下,扣5%。

(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具体考核细则见《XXXX煤矿有限公司2024年环保考核表》。

五、附则1.公司每年根据此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修订考核指标,制订责任状,组织开展公司所属各单位环保工作考核。

2.本办法由XXXX煤矿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消防委员会负责解释和裁定。

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XXXX煤矿有限公司2024年环保考核表XXXX煤矿有限公司2024年环保考核表考核单位:考核时间:年月日。

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考核办法

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考核办法

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践行集团公司“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的HSE工作理念,加强对HSE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不断提升公司员工队伍素质和执行力,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积极性,推动公司HSE工作深入开展,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HSE考核评比采取健康、安全和环保一体化的考核方式。

考核评比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象为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考核结果分HSE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三类,与单位年度业绩考核和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兑现挂钩。

第二章考核对象划分第四条根据各单位生产实际、作业特点和HSE风险的不同,分以下四类单位进行考核:(一)生产单位(共8家)作业区、西南采气厂、勘探开发建设项目经理部、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页岩气第二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交通服务站、安全环境监督中心、苏北物资器材供应站。

(二)直属单位(共6家)- 1 -地质研究所、采油工艺研究所(工程技术中心)、物资装备部、信息中心、非常规油气中心、档案馆。

(三)管理部门(共10家)办公室、勘探开发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财务处、规划计划处、党群工作处、生产运行处、质量安全环保处、审计监察处(纪委办公室)、企业管理法规处。

(四)辅助单位(共1家)矿区服务事业部。

第三章考核指标、评比条件第五条HSE考核按单位类型设定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实行1000分制,实得分乘以相应权重为单位年度HSE考核分值。

第六条考核指标设置杜绝项指标、控制指标和管理指标三类。

按照四类考核对象业务内容的不同,设置不同指标赋值权重系数。

(一)凡发生以下任一杜绝项的,扣减1000分:1.杜绝工业生产亡人事故;2.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3.杜绝井喷着火事故;4.杜绝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爆炸事故;5.杜绝负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责任)的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杜绝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7.杜绝较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8.杜绝属地管理职责范围内承包商生产性亡人事故。

生产作业现场环保管理考核细则

生产作业现场环保管理考核细则

生产作业现场环保管理考核细则生产作业现场环保管理是企业的重要一环,不仅能够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还能提高生产效率和员工的工作质量。

为了确保企业的环保管理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对其进行考核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针对生产作业现场环保管理的考核细则:一、环保意识考核:企业要求员工具备环保意识,对环境保护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考核内容包括员工是否参加过环保培训、是否充分理解公司的环保政策和要求、是否积极主动地采取环保措施等。

二、环境检测与监测:企业需要进行定期的环境检测与监测,以了解生产作业现场的环境状况。

考核内容包括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监测方法的科学性、监测频率的合理性等。

三、废物管理:企业需要合理处理和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达到减少废物排放的目的。

考核内容包括废物的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废物处理设施的运行是否正常等。

四、能源消耗管理:企业需要合理利用能源资源,减少能源的消耗。

考核内容包括企业是否采取措施降低能源的使用量、是否存在能源浪费的现象、是否使用节能设备等。

五、污水处理与排放管理:企业需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确保其排放达标。

考核内容包括污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是否正常、排放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非法排放的行为等。

六、环保设施管理:企业需要合理维护和管理与环保相关的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考核内容包括设施的检修与维护情况、设施的使用是否规范、设施运行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

七、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企业需要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环境事故的准备工作。

考核内容包括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等。

八、环保宣传教育:企业需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环保知识。

考核内容包括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宣传材料的制作是否具有可信度和可读性等。

九、环境投诉处理:企业需要及时处理员工和外部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投诉,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考核内容包括投诉处理的效率和公正性等。

环境污染事故考核制度

环境污染事故考核制度

环境污染事故考核制度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切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环境管理体系。

3 相关文件和术语无4 职责4.1 环保科负责检查、考核。

4.2 企管人事处负责考核奖惩的督导和落实。

4.3 各单位负责制度的执行和宣传工作。

5 管理内容和要求5.1 环境污染事故的定义和分类由于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原因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均属于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污染事故分类: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5.2 环境污染事故分级5.2.1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5.2.1.1 污染物排放超标10 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 万元以上的事故。

5.2.1.2 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5.2.1.3 人员中毒死亡。

5.2.1.4 因环境污染被记者或群众举报,或政府拍照、曝光、处罚在50万元以上的(含50 万)。

5.2.2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5.2.2.1 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 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 万元)的事故。

5.2.2.2 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5.2.2.3 因环境污染被记者或群众举报,或政府拍照、曝光,处罚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5.2.2.4 由职能处室发现的高排烟囱有明显超标现象的。

5.2.2.5 由职能处室发现的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现象时间持续超过15 分钟的。

5.2.3 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提高安全环保绩效,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这套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目标设定:制定明确的安全环保绩效目标,包括减少事故发生率、降低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目标,并将其纳入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2. 考核指标制定: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行业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一系列符合实际、可衡量的安全环保绩效考核指标,如事故发生率、环境污染排放量等。

3. 考核方法和标准:确定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的方法和标准,可以采用定量指标、定性评估或综合评价等方法,并根据不同岗位和部门的责任设置不同的权重和达成标准。

4. 数据收集和分析:确保有效收集相关的安全环保数据,通过数据分析评估企业的安全环保绩效,为制定改进措施和决策提供依据。

5. 奖惩机制:根据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结果,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良好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对安全环保违章失职者实施惩罚,并建立个人绩效与安全环保绩效的挂钩机制。

6. 定期评估和改进:定期对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环保工作的规范和提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对于员工来说,也可以提高他们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他们积极参与到安全环保管理中来。

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环保考核细则

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环保考核细则

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环保考核细则某化工有限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生产区环保工作,为了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制定了下文所述的环保考核细则。

一、废气排放管理1.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废气排放的浓度和标准达到或超过要求。

2. 定期检测排放口,记录相关数据,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 配备高效过滤设备,确保废气的净化效果,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废水处理管理1. 安装并定期维护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处理效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 配备废水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解决废水排放异常情况。

3. 建立废水处理工艺流程,提高废水处理效率。

三、固体废物处理管理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分类处理固体废物。

2. 加强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运输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3. 推广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四、环保设施维护管理1. 固定人员负责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巡查。

2. 定期检测环保设施的工作状态和效果,并进行必要的修复和更换。

3. 加强对环保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性。

五、环境监测与报告管理1.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企业生产区的环境指标进行监测。

2. 及时上报环境监测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3. 按照要求编制环境保护工作报告,并向相关部门提交。

六、环境保护宣传教育1. 加强环保意识培养,定期开展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 建立员工环保责任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3. 倡导节约资源和绿色生产,引导员工形成环保习惯。

七、事故应急管理1. 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演练。

2. 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环境事故。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八、违规行为处罚机制1. 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建立积分制度,对环保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数将追究相应的惩罚。

安全环保考核管理办法

安全环保考核管理办法

安全环保考核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安全环保考核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员工。

二、考核目的通过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机制,促进各部门和员工积极履行安全环保职责,提高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实现公司的安全环保目标。

三、考核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核标准和结果应公平、公正、公开,对所有被考核对象一视同仁。

2、量化与定性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应尽量量化,对于难以量化的指标,应进行定性评估。

4、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对安全环保工作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达标的进行相应处罚。

四、考核组织与职责1、成立安全环保考核领导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考核办法;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审议考核结果和奖惩方案。

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和分析考核数据;提出考核意见和建议;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考核内容1、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如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现象。

安全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效果评估。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按时进行检查,隐患整改是否及时、有效。

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情况,如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环保管理方面环境保护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部门和人员在环保工作中的职责履行情况。

环保规章制度和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情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应有的环保效果。

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情况,包括废水、废气、废渣等的处理和排放是否符合规定。

环保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六、考核指标与权重1、安全管理指标(占总分的 60%)安全事故发生率(20%):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次数进行扣分。

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客观地评估公司的安全、环保绩效,引导全体员工形成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公司的安全、环保整体水平,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环保绩效考核指标如下:1. 事故率:反映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包括员工伤害事故率、环境污染事故率等。

2. 安全培训率:反映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包括员工参与安全培训的率。

3. 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情况:反映公司的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包括消防设施、漏水检测设备等。

4.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反映公司的环保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包括废水、废气、废物等的处理情况。

第三章考核流程第三条考核周期为一年,具体流程如下:1. 考核计划制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指标、考核周期和考核方法。

2. 数据采集:安全、环保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采集考核数据并进行整理。

3. 考核汇总:安全、环保部门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汇总,形成考核报告。

4. 考核结果评定:考核委员会对考核报告进行评定,并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5. 考核结果反馈:安全、环保部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改进。

第四章考核评定准则第四条考核评定准则如下:1. 事故率:事故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考核得分为优秀;事故率接近或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考核得分为合格;事故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考核得分为差。

2. 安全培训率:安全培训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考核得分为优秀;安全培训率接近或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考核得分为合格;安全培训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考核得分为差。

3. 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情况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考核得分为优秀;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情况达到公司内部要求,考核得分为合格;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情况严重不达标,考核得分为差。

4.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考核得分为优秀;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达到公司内部要求,考核得分为合格;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严重不达标,考核得分为差。

生态环境保护事故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保护事故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保护事故管理办法(HB-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有效防范和减少生态环境保护事故风险,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某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事故定义与分类第三条生态环境保护事故是指由于员工违反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作规程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环境受到污染,生态遭到破坏,企业财产受到损失,形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四条按上级公司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事故划分为D级事故、C级事故、B级事故、A级事故四个等级。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六条事故分类的标准中,满足任何一项标准即达到对应事故等级。

第七条因发生生态环境保护事故被取消相关优惠政策,按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等级进行分类。

第八条D级事故(1)环保行政处罚在10万元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3)有效投诉等无政府行政处理的事件;(4)年度内已发生三起D级事故,之后发生的D级事故按照C 级处理(提级标准不设上限,最高到A)。

第九条C级事故(1)环保行政处罚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3)因环境污染引起人群冲突,并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4)年度内已发生二起C级事故,之后发生的C级事故按照B 级处理(提级标准不设上限,最高到A)。

第十条B级事故(1)环保行政处罚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环保事故;(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3)因环境污染行为使企业停产10天以下;(4)被市县级媒体报道,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与负面影响;(5)被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企业;(6)发生Ⅳ级突发环境事件的;(7)年度内已发生二起B级事故,之后发生的B级事故按照A 级处理。

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奖罚办法

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奖罚办法

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奖罚办法一、公司总体目标:1、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指被环保局认定为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罚款20万元以上的环境污染事故);2、外排污染物总量控制在环保局下达的计划之内;3、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处理、利用率达到100%。

二、对分厂考核指标:1、遵守各项环保管理制度2、无污染事故;3、环保设施运行率不小于90%;(环保设施运行率=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时数/环保设施应运行时数×100%)4、污染物处理合格率不小于90%;(污染物处理合格率=环保设施排放污染物监测合格次数/环保设施排放污染物监测总次数×100%)5、分厂污染物监测合格率不小于90%;(污染物监测合格率=污染物监测合格次数/污染物监测总次数×100%)6、污染物监测点检测率不小于100%;(污染物监测点监测率=污染物监测点实际监测点次数/污染物监测点应监测点次数×100%)(考核质检处)7、及时发现和整改或按计划治理整改隐患;8、按时完成环保指令性任务;9、档案、台帐、记录齐全、规范、准确;10、按时参加环保专题会议;11、按时交报环保报表;三、考核及经济处罚办法:发现一起违章视情节扣罚分厂厂长、主管生产副厂长、车间主任和各当事人50--300元。

对于偷排污染物、随意倾倒危险废物、擅自停用环保设施等严重违反法规行为,扣罚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单位主管环保负责人300—500元,酿成事故或被外界举报、环保部门调查、处理的加倍处罚。

环保设施运行率不小于90%;每低一个百分点分别扣罚分厂厂长、主管环保副厂长、车间主任各100元污染物处理合格率不小于90%;每低一个百分点分别扣罚分厂厂长、主管生产副厂长、车间主任各50元。

汞处理不合格(超标),加倍处罚。

分厂污染物监测合格率不小于90%;每低一个百分点分别扣罚分厂厂长、主管生产副厂长各50元。

汞监测不合格,加倍处罚。

污染物监测点监测率不小于100%(考核质检处),每低一个百分点分别扣罚处长50元。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和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及其它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服务的全过程活动中所发生的水环境污染事故、大气环境污染事故、噪声及振动环境污染事故、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放射性环境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第四条 环境污染事故的等级按照国家污染事故划分等级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第五条 各单位必须结合自身行业生产特点,建立健全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

第六条 各单位编制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评审和更新。

第七条 各生产施工作业单位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对。

并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公司生产运行处、质量安全环保处及其他相关方,填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速报表”(附件2),在8小时之内报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八条 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人事处、纪检监察处、工程技术处、生产运行处等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九条 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公司相关部门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条 公司安检院所属各环境监测所负责公司内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

安检院应结合全公司各单位的生产和地理位置分布情况,建立健全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配备相应的物资装备,并定期进行评审、更新和演练。

第三章 环境污染事故责任处理第十一条 生产单位因自然不可抗力而引发环境污染事故,并且在污染事故发生后,采取了积极措施努力减少事故影响和损失,经核实后免于处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环境事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及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环境事件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境外公司所在国法律或项目协议、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事件,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和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是指所属企业在生产、建设或经营活动中因违反国家环境保律法规规定,虽未引发突发环境事件,但受到刑事追究或行政处罚,以及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事件。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环境事件,不得伪造、篡改相关资料数据。

第二章突发环境事件管理第五条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环境事件。

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5篇)

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5篇)

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确保企业安全运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将安全、环保管理列为部门季度业绩考核内容之一,细则如下:一、事故类1、企业级事故:1)发生企业级一般事故,事故责任部门扣____分;并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企业级一般事故:(1)一次事故造成轻伤____人;(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3)一次事故造成装置停产≥24h,<____小时。

(4)一次环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2)发生企业级重大事故扣____分;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视情节轻重对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撤职、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等行政或经济处罚。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企业级重大事故:(1)一次事故造成轻伤____人以上;(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3)一次事故造成装置停产≥48h。

(4)一次环境污染事故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监察或处罚的。

2、不构成等级的事故:不构成等级的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事故,直接损失____万元或事故造成装置停产<24h,扣____分/次;直接损失____万元,扣____分/次;间接损失≥____万元,扣____分;其它责任事故扣____分。

4、重伤范围按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____)确定。

5、直接经济损失:人身伤亡后支出的费用、善后费用及财产损失价值。

二、安全环保检查类1.考核标准:1)公司级检查每季度月平均分≥____分为达标,不扣分;2)公司级检查每季度月平均分≥____分且<____分,扣____分;3)公司级检查每季度月平均分≥____分且<____分,扣____分。

2、除日常安全环保检查外的其它安全环保问题,如抽查、上级单位检查以及重要节日等随机性检查,将由安全环境管理办公室视问题轻重参考上述标准确定扣分。

化工公司安全、环保考核管理制度

化工公司安全、环保考核管理制度

化工公司安全、环保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环保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当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提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确保生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四条公司安全、环保考核指标分为安全生产指标和环境保护指标。

第五条安全生产指标包括:(一)事故控制指标:事故起数、事故死亡率、重伤率、直接经济损失等;(二)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指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培训、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等;(三)现场安全管理指标: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作业现场安全条件等。

第六条环境保护指标包括:(一)污染物排放指标: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污染物去除效率等;(二)环境管理和技术措施指标: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环境保护培训、环境保护投入、环境监测等;(三)现场环境保护指标:环保设施设备完好率、环保措施实施情况、作业现场环境保护条件等。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七条公司安全、环保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特殊时段考核。

第八条年度考核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组织,每年年底进行。

特殊时段考核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等情况,组织开展。

第九条考核程序包括:(一)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指标、考核方法和考核周期等;(二)开展自评:各部门按照考核方案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三)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组根据自评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考核;(四)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组根据现场考核情况,形成考核结果;(五)公布考核结果:公司将考核结果公布,并进行奖惩。

第四章考核奖惩第十条公司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国XXX开发公司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管理规定

中国XXX开发公司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管理规定

XXX开发公司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建立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作业者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使环境受到污染、保护区受破坏、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等所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污染事故:1、在地震、钻井、测井、试油、射孔、侧钻、酸化、压裂、修井、采油(气)、炼油化工及其它作业等施工过程中因没有防污染设施或防污染措施不完善造成的环境污染。

2、擅自闲置和拆除治理污染设施,或由于治理污染设备不能正常运转而造成的环境污染。

3、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原材料外溢、流失等造成的环境污染。

4、发生井喷、管线穿孔和断裂使污水、原油外溢,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环境污染。

5、未按国家规定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偷排、乱排废油、废水、泥浆、废气、废渣、废化工原料、药品、含有放射性的物质等造成的环境污染。

6、在自然保护区和草原地区的施工、作业等由于违反规定造成植被破坏、野生动物死亡。

7、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

第三条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大小程度,依据国家《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划分。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根据程度分为:(一)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二)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不含五万元);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4、对环境造成危害。

(三)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不含十万元);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6、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为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源的产生,防止矿区环境污染,为广大职工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高标准现代化矿井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一)、环保管理领导组职责:1、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各公司成立环保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检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的经济活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企业环保领导组要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贯彻上级环保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本单位环境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共同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负责对企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5、负责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二)、环境治理科职责:1、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县环保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4、认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入网、运行情况。

5、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废物、矿区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6、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7、协助企业抓好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

8、组织编写本企业环保工作应急预案,并对企业突发性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三)、废水排放管理制度:1、各公司要加强对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和监测,严格执行国家废水排放标准,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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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钢控节减〔2012〕242号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印发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环境污染事故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保护环境,落实公司环境污染事故“零容忍”要求,从严从重加大事故考核力度,现将《昆钢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环保事故通知
──────────────────────────────────────────────
控股公司办公室 2012年05月11日制
──────────────────────────────────────────────
昆钢环境污染事故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污染事故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保护环境,落实公司环境污染事故“零容忍”要求,从严从重加大事故考核力度,结合昆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的决定》和《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节能减排、经济运行考核实施办法》及省、市政府有关环保要求编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昆钢控股公司、昆钢集团公司、武钢集团昆钢股份公司的所有生产和经营单位。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生产、环保设施故障,操作控制失误等引起的污染物排放或其它意外因素的影响,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环境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给企业或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五条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是指各单位自身能够控制处置、对周围区域环境未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第六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超出各单位控制处置能力,并引
起公众和当地环保部门重点关注的污染事故。

第七条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职或渎职造成的事故。

第八条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灾害因素或属未知领域意外因素造成的事故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预料不到的事故。

第三章环境污染事故划分
第九条环境污染事故按类别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第十条环境污染事故按污染程度分为: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第十一条环境污染事故按责任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第四章职能职责
第十二条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办公室和外围分、子公司办公室负责将接到的环境污染事故的信访投诉及时反馈节能减排中心,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调查,调解矛盾纠纷,协调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第十三条节能减排中心负责日常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要求。

第十四条股份公司负责参与组织所辖单位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指挥生产过程中环境污染事故涉及的生产应急处理。

第十五条各单位负责自身的日常环境管理,对本单位的环境污染事故负责,对所发生的污染事故做到准确、及时报告,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控制污染危害,组织一般污染事故调查分析。

第十六条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员必须按相关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立即报告相关领导,有关领导、人员必须及时到达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同时报公司节能减排中心和生产管理中心。

第十七条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责任单位在24小时内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表》,报送控股公司节能减排中心备案。

第五章事故应急响应和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同时迅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使污染危害降低到最小。

必要时,应启动本单位的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并视情况与控股公司或当地环保部门联系,报请启动上一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依靠外部力量,组织抢险救灾。

第十九条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调查处理。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单位负责,并将事故调查报告报节能减排中心备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由节能减排中心组织,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处理,并视情况报政府部门协助处理。

第二十条在事故调查中,要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技术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确切时间、具体地点或部位;造成污染事故的污染源和污染原因;污染影响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明确事故责任;提出整改、预防措施要求,并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第六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凡因责任事故,造成的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按每次5万元考核事故单位、按3000元考核事故单位党政正职领导。

第二十二条各有关单位对使用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辐射污染事故,按每次10万元考核事故单位、按5000元考核事故单位党政正职领导。

第二十三条因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不善,造成的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按每次2万元考核事故单位、按2000元考核事故单位党政正职领导。

第二十四条因建设项目未按环保“三同时”法规要求配置环保设施,造成的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按每次15万元考核事故单位、按5000元考核事故单位党政正职领导。

第二十五条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按每次20万元考核事故单位、按1万元考核事故单位党政正职领导。

第二十六条凡与公司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按每次1万元考核责任管理部门、按3000元考核责任部门正职领导;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按每次2万元考核责任管理部门、按5000元考核责任部门正职领导。

第二十七条对事故单位和责任管理部门党政副职领导按正职领导的80%考核。

第二十八条对事故单位和责任管理部门的其他有关人员的考核,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第二十九条凡因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被政府环保部门给予的经济处罚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由事故单位自行承担。

第三十条凡在一年内发生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一般环境污染事故2次以上的单位及领导不得参与公司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第三十一条对因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有关领导和责
任人,视情况由公司给予行政问责。

问责的方式包括: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行政降职、劝其或责令引咎辞职、免职。

对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或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七章考核方式和奖励
第三十二条对各二级单位的考核和奖励,经公司节能减排中心提出意见,报组织人事部执行。

第三十三条对公司管理部门的考核和奖励,由公司分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

第三十四条对单位的考核,由节能减排中心书面通知公司资产财务部或计划财务部,由其于当月等额向被考核单位收取货币资金;对个人的考核从其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

第三十五条公司对控制环境污染和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三十六条按照本办法考核所得实施集中管理,列为专项基金,根据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落实及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司节能减排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凡公司其它文件中的考核,与本办法发生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节能减排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环境污染事故报告表
附件:环境污染事故报告表单位(章):
填报单位负责人:环保机构负责人:
填表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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