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细则汇编-蛋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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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附件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小麦→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2. 比重去石机;3. 磁选设备(电磁辊,永磁铁);4. 磨粉机;5. 筛理设备(平筛,高方筛);6. 清粉机(专用小麦粉必备);7.微量添加设备(必要时);8.包装设备;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绞龙,风网等)。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SC)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SC)

啤酒
啤酒
15 酒类
黄酒
黄酒
配制酒
其他酒
其他篜溜酒
其他发酵酒
酱腌菜
16 蔬菜制品 蔬菜制品
蔬菜干制品 食用菌制品
其他蔬菜制品
蜜饯
蜜饯
17 水果制品
水果制品
水果干制品 果酱
单元代号 发证部门 1401
1402
1501 1502 1503 1504
两级 总局
1505
省局 1601
1701 1702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28大类)-5
(2)食品强制检验制度
食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这项规定有利于把住食品出 厂质量安全关。
(3)市场准入标志制度
对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 的食品包装上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没有 加贴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
糕点食品
发酵性豆制品
25 豆制品
豆制品
非发酵性豆制品
其他豆制品
26 蜂产品
蜂产品
蜂王浆 蜂蜜 蜂花粉
蜂产品制品
27
特殊膳食食品
婴幼儿及其他配 婴幼儿配方谷粉
方谷粉
其他配方谷粉
28 其它食品 其它食品
其它食品
单元代号 发证部门
2301 2302 2401
2501
省局
2601
2701
总局
2801
省局
生产许可认证(SC认证)开展
3.3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意义
——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提高食品质量、 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保障 消费者安全健康的需要。 ——是保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条件、强化食品生 产法制管理的需要。 ——是适应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经济运行环境的需要。

其他食品(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食品(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附件1-10其他食品(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征收意见稿)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主要是以谷物粉、淀粉等为主要原料,专业用于生产制作糕点面包及其制品的产品,主要包括蛋糕预拌粉、年糕预拌粉、面包预拌粉、冰皮预拌粉等。

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生产许可证审查要求原则上应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的规定。

具体的主要要求参考如下执行:。

一、基本生产流程(一)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的生产基本流程。

二、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的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通则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应当根据产品的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便于清洁、清理、消毒。

企业应具备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等生产场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的必备生产设备包括:a混合设备; b包装设备(如封口机、包装机等)。

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成。

三、产品相关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四、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加工过程中所选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五、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四)微生物培养箱;(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灭菌锅;(七)生物显微镜;(八)高温电炉或马弗炉。

执行标准无微生物指标的,(四)-(七)设备可以不做要求。

执行标准有灰分的,需要(八)设备。

六、检验项目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至少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标有“*”标记的检验项目,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表1糕点及其制品预拌粉质量检验项目表七、抽样方法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种类,随机抽取1种主导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围

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围

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围QS是食品质量安全的英文Quality Safetyr 缩写,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该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基本生产条件的审查,要有生产该产品的合格条件。

第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

第三,合格产品到市场出售时,必须有QS标志。

为切实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企业生产加工过程,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关规定,强制以下食品认证销售。

目前,国家实行食品质量(QS)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分三批,共28类:第一批五类正在发证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有5类,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无证查处。

发证范围如下:小麦粉: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大米: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大米产品包括所有以稻谷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大米。

食用植物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产品包括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等植物油料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芝麻油不在发证范围之内。

酱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酱油产品包括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

酿造酱油是指以大豆(饼粒)、小麦和(或)麸皮等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配制酱油是指以酿造酱油为主体,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

食醋: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醋产品包括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

酿造食醋是指以粮食、果实、酒类等含有淀粉、糖类、酒精的原料,经微生物酿造而成的一种酸性液体调味品;配制食醋是指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食用冰乙酸,食品添加剂混合配制而成的调味醋。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前言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规范蛋制品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蛋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三、审查要求1. 生产设备蛋制品生产企业所使用的生产和包装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卫生、安全、环保等方面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企业应当具备得到生产许可证核发前的检测鉴定报告的生产设备。

2. 更新改造蛋制品生产企业在改善生产环境和技术条件方面应当及时更新改造,不断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益。

企业必须通过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鉴定来获得生产改造前后的技术鉴定报告。

3. 生产场地蛋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地应当符合有关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企业必须具备得到生产许可证核发前的环境卫生检测报告的生产场地。

4. 生产管理蛋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科学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生产管理程序。

企业应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确保生产环节符合卫生标准。

5. 原材料蛋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使用优质、安全、卫生、无污染的原材料。

企业必须具备得到生产许可证核发前的原材料鉴定报告。

6. 检测能力蛋制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检测鉴定的能力,能够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检测,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质量监控和质量分析。

企业应当具备得到生产许可证核发前的检测鉴定能力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审查程序1. 申请蛋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向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证照及技术鉴定报告。

2. 审查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对企业生产设备、生产场地、原材料、质量管理、技术鉴定等进行现场检查,确保企业符合生产许可条件。

3. 决定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并对核发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公示和备案。

五、结语本细则的实施,有利于加强蛋制品生产的卫生管理,提升企业的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益,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QS食品准入明细

QS食品准入明细

QS食品准入明细目前已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共有28大类须加帖QS标志具体如下:1、小麦粉;2、大米:不包含江米和糙米;3、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不包含芝麻油;4、酱油(酿造和配制酱油):不包含调味液和酱汁;5、食醋(酿造和配制食醋):不包含醋精;6、肉制品(腌腊肉、酱卤肉、熏烧烤肉、熏煮香肠火腿等肉制品);7、乳制品: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不包含配方乳粉;8、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发酵、配制型)及植物蛋白饮料(豆乳类、椰子乳(汁)类、杏仁乳(露)类、核桃乳、花生乳)、固体饮料、不包含果汁低于5%的果味饮料和果醋类饮料、不包含人工添加矿物质的矿泉水;9、糖和味精(含谷氨酸钠9%);10方便面;11饼干(酥性、韧性、发酵、薄脆、曲奇、夹心、威化、蛋圆、蛋卷、粘花、水泡饼干);12、罐头:不包含婴儿辅助食品、无国家标准玉米、板栗罐头;13、冷饮食品:14、速冻米面食品:不包含肉、鱼为主要原料的鱼丸、贡丸;15、膨化食品:烧烤型、油炸型、挤压型、花色型。

例如:雪米饼、妙脆角、炸薯片、油炸膨化红薯、油炸玉米片、油炸灿米片、虾条、虾球、乐夫球、爆米花、挤压膨化玉米条、不包含直接用水果、蔬菜(薯、豆类)为主要原料经真空油炸脱水等工艺的水果、蔬菜脆片、不包含麻花、沙琪玛、鱼皮花生、膨化米粉;16、糖果(包含口香糖、泡泡糖、巧克力);17、葡萄酒及果酒:不包含以浸泡或者蒸馏方式生产的酒;18、啤酒19、黄酒:不包含调酒、调料酒、米酒;20、酱腌菜(酱渍菜类、糖醋渍类、糟渍菜类、虾油渍菜类、糖渍菜类、酱油渍菜类、清水渍菜类、盐水渍菜类、盐渍菜类、菜脯类、菜酱类);21、蛋制品(再制蛋、干蛋、冰蛋);22、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23、淀粉及淀粉制品(谷、薯、豆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粉条、粉丝、粉皮);不包含淀粉副产品(小麦干面筋、玉米酱、玉米胚芽、玉米蛋白)、变性淀粉、原淀粉中的其他类淀粉(藕粉、荠粉、橡子粉、百合粉、菱粉),未经过分离蛋白质、脂肪等工序制成的食品(米粉、米线);24、茶叶:不包含固态速溶茶、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25、蜜饯(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类、果糕类):不包括果丹皮;26、炒货食品:烘炒类(炒黑、白瓜子、炒葵花子、炒松子、炒山核桃、炒香榧子、糖炒板栗、开心果)、油炸类(油炸青豆、油炸花生米、怪味花生、油炸豆板酥、琥珀桃仁);不包含水煮花生、豆类、以果仁糖为原料加工的糖制品如花生糖、芝麻糖、经研磨粉碎工艺制得的粉状产品如核桃粉、芝麻粉(酱)、花生(酱)、未经熟制加工的产品如核桃仁、板栗、腰果;27、可可制品;28、焙炒咖啡:不包含速溶咖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2.21•【文号】国质检执函[2006]1008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对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进行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函〔2006〕10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效果,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监[2004]557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须持证生产的公告》(2006年第131号)的要求,总局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生产销售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以下简称13类食品)的生产销售活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查处工作目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未取得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仍然从事生产销售的企业。

通过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督促并帮助有一定基础的未取证企业完善生产条件,争取早日取证;严禁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企业继续生产销售,保障市场销售的13类食品质量安全,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二、查处工作原则一要严格按照13类(见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确定的范围,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

二要严格界定无证产品的查处时限, 2007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13类食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三要坚持分类监管、分步实施的原则。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食品分类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食品分类

28 其它食品
已有细则的食品
水产加工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 糕点食品 豆制品 蜂产品
第十四页,共22页。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zhìdù)中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许可证管理条例 生产企业监管办法(bànfǎ)
审查通则 审查细则
第十五页,共22页。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
细则
订)
1号)
酱油实施细则 酱油(修订)
食醋实施细则 食醋(修订)
第十九页,共22页。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
肉制品等10类细则(xìzé)
2003年 肉制品 乳制品 饮料 调味品(糖、味
精) 方便面 饼干 罐头 冷冻饮品 速冻面米食品 膨化食品
2004年
2005年
肉制品(修订)
乳制品修改单(第1号)
第六页,共22页。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
GB7635-2002标准(biāozhǔn)概述
第2大部类共包括4个部类 第21部类:肉、水产品、水果、蔬菜,油脂
等类加工(jiā gōng)品 第22部类:乳制品 第23部类:谷物碾磨加工(jiā gōng)品、淀
粉和淀粉制品;豆制品;其他食品和食品添 加剂;加工(jiā gōng)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第24部类:饮料
12 薯类和膨化食品
13
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 制品)
14 茶叶及相关制品
已有细则的食品
饼干 罐头 冷冻饮品 速冻面米食品 膨化食品
糖果制品、果冻
茶叶
第十二页,共22页。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
食品(shípǐn)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 (shípǐn)分类表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28大类)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28大类)

二〇〇八年十月提纲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概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和细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审查制度食品强制检验制度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审查制度就是严格审查发证,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企业人员、储存、运输、包装等10个方面进行审查,符合必备的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入其生产获证范围内的食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相应食品。

食品强制检验制度就是食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这项规定适合我国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有利于把住食品出厂质量安全关。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就是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企业获得生产许可并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必须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没有加贴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

提纲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概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和细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28大类)序号食品类别名称食品名称申证单元单元代号发证部门小麦粉小麦粉0101 大米大米0102 挂面挂面0103 1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0104 谷物粉类制成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0201 2 食用油、油脂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油脂制品0202 及其制品食用动物油脂食用动物油脂0203 省局酱油酱油0301 食醋食醋0302 味精味精0304 鸡精调味料鸡精调味料0305 3调味品酱类酱类0306 固体调味料半固体酱调味料调味料0307 液体调味料食用调味油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28大类)-2序号食品类别名称食品名称申证单元单元代号发证部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4肉制品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0401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液体乳乳制品乳粉0501 5乳制品其他乳制品总局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0502 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6饮料饮料果汁及蔬菜汁类0601 蛋白质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28大类)-3序号食品类别名称食品名称申证单元单元代号发证部门方便面7方便食品方便食品0701 其他方便食品省局8饼干饼干饼干0801 畜禽水产罐头9罐头罐头果菜罐头0901 总局其他罐头10冷冻饮品冷冻饮品冷冻饮品1001 速冻米面食品11速冻食品速冻食品1101 速冻其他食品薯类和膨化食膨化食品膨化食品1201 12 品薯类薯类1202 省局糖果制品含糖果制品糖果1301 13 巧克力及制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品果冻果冻1302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28大类)-4序号食品类别名称食品名称申证单元单元代号发证部门茶叶茶叶1401 边销茶14 茶叶及相关制品含茶制品和代用含茶制品茶1402 代茶制品白酒白酒1501 两级葡萄酒及果酒葡萄酒及果酒1502 总局啤酒啤酒1503 15酒类黄酒黄酒1504 配制酒其他酒其他篜溜酒1505 其他发酵酒酱腌菜蔬菜干制品省局16蔬菜制品蔬菜制品1601 食用菌制品其他蔬菜制品蜜饯蜜饯1701 17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水果制品1702 果酱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28大类)-5序号食品类别名称食品名称申证单元单元代号发证部门炒货食品及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01 18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果制品再制蛋类干蛋类19蛋制品蛋制品1901 冰蛋类其他类可可制品可可制品20 可可及焙烤咖2001 啡产品焙炒咖啡焙炒咖啡2101 21食糖糖糖0303 省局干制水产品水产加工品盐渍水产品2201 鱼糜制品水产调味品22水产制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其他水产品风味鱼制品2202 生食水产品水产深加工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28大类)-6序号食品类别名称食品名称申证单元单元代号发证部门淀粉淀粉及淀粉制淀粉及淀粉制品23 品淀粉制品2301 淀粉糖淀粉糖2302 24糕点糕点食品糕点食品2401 发酵性豆制品25豆制品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2501 省局其他豆制品蜂王浆蜂蜜26蜂产品蜂产品2601 蜂花粉蜂产品制品婴幼儿及其他配婴幼儿配方谷粉27特殊膳食食品方谷粉2701 总局其他配方谷粉28其它食品其它食品其它食品2801 省局提纲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概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和细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表企业名称:申证单元:产品名称:核查日期:年月日序号内容核查项目核查原则核查方法结论核查记录 1 .企业厂区周围各种污染源对企业烟应无有害气体、厂区无污染,合格;□ 合格现场观察尘、粉尘、放射性略有污染,一般不□ 一般不合格查阅资料物质及其他扩散合格;污染较重,□ 严重不合格性污染源。

28类食品审查细则

28类食品审查细则

28类食品审查细则食品审查是指将食品逐一进行检查与鉴定,确保其安全合格,并符合相关法规的程序。

为了方便食品审查工作的进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细则,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详细的审查标准和要求。

下面将对28类食品的审查细则进行介绍。

1.谷类食品:包括米、面、杂粮、粉类等。

审查重点包括食品安全、营养成分、添加剂使用情况等。

2.食用油脂:主要审查植物油和动物油脂的质量、纯度、营养平衡等指标。

3.肉制品:如猪肉、牛肉、禽肉制品等。

审查要点包括动物品种、养殖方式、屠宰工艺、添加剂使用等。

4.蛋制品:主要审查鸡蛋、鸭蛋、鹅蛋等的新鲜度、内部质量、存储条件、鉴别检验等。

5.水产品:包括鱼类、贝类、虾类等。

审查重点包括水质安全、存储温度、污染物检测、鲜度等。

6.蔬菜:主要审查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营养成分、农药使用标准等。

7.水果:类似蔬菜,主要审查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营养成分等。

8.奶制品:主要审查奶源、加工工艺、脂肪含量、乳糖含量、添加剂使用等。

9.饮料:包括碳酸饮料、果汁、茶饮料、功能饮料等。

审查要点包括添加剂使用、营养成分、食品安全等。

10.方便食品:如方便面、即食米饭、罐头等。

审查重点包括添加剂使用、营养成分、加工工艺等。

11.糖果:主要审查添加剂使用、糖分含量、营养成分等。

12.巧克力及制品:类似糖果,主要审查巧克力含量、添加剂使用等。

13.糕点面包:主要审查添加剂使用、面粉品质、加工工艺等。

14.饼干:类似糕点面包,主要审查营养成分、添加剂使用等。

15.冷冻食品:如速冻水饺、速冻汤圆等。

审查要点包括冷冻工艺、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等。

16.调味品:包括调味酱、火锅底料、味精等。

审查重点包括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营养成分等。

17.酒类:包括白酒、红酒、啤酒等。

审查要点包括酒精度、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等。

18.咖啡及茶叶:主要审查农药残留、添加物使用、质量标准等。

19.冻干食品:如冻干蔬菜、冻干水果等。

审查要点包括冷冻干燥工艺、添加剂使用、品质标准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糕点等7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糕点等7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糕点等7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8.25•【文号】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施行日期】2006.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糕点等7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科学地规划和指导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对28大类食品中的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为此,总局组织专家对28大类食品分类进行了调整(附件1),制定了糕点等食品7个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附件2-8),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2.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3.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4.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5.果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6.挂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7.鸡精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8.酱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五日附件1: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 序号│食品类别名称│已有细则的食品│细则发布日期│├───┼────────────────┼──────────┼──────────┤│1│粮食加工品│小麦粉│2002年│││├──────────┼──────────┤│││大米│2002年│││├──────────┼──────────┤│││挂面│2006年│├───┼────────────────┼──────────┼──────────┤│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2002年│├───┼────────────────┼──────────┼──────────┤│3│调味品│酱油│2002年│││├──────────┼──────────┤│││食醋│2002年│││├──────────┼──────────┤│││味精│2003年│││├──────────┼──────────┤│││鸡精调味料│2006年│││├──────────┼──────────┤│││酱类│2006年│├───┼────────────────┼──────────┼──────────┤│4│肉制品│肉制品│2003年│├───┼────────────────┼──────────┼──────────┤│5│乳制品│乳制品│2003年│││├──────────┼──────────┤│││婴幼儿配方乳粉│计划2006年修订│├───┼────────────────┼──────────┼──────────┤│6│饮料│饮料│2003年│├───┼────────────────┼──────────┼──────────┤│7│方便食品│方便面│2003年│├───┼────────────────┼──────────┼──────────┤│8│饼干│饼干│2003年│├───┼────────────────┼──────────┼──────────┤│9│罐头│罐头│2003年│├───┼────────────────┼──────────┼──────────┤│10│冷冻饮品│冷冻饮品│2003年│├───┼────────────────┼──────────┼──────────┤│11│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2003年│├───┼────────────────┼──────────┼──────────┤│12│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2003年│├───┼────────────────┼──────────┼──────────┤│13│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2004年│││├──────────┼──────────┤│││果冻│2006年│├───┼────────────────┼──────────┼──────────┤│14│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2004年│├───┼────────────────┼──────────┼──────────┤│15│酒类│白酒│计划2006年修订│││├──────────┼──────────┤│││葡萄酒及果酒│2004年│││├──────────┼──────────┤│││啤酒│2004年│││├──────────┼──────────┤│││黄酒│2004年│├───┼────────────────┼──────────┼──────────┤│16│蔬菜制品│酱腌菜│2004年│├───┼────────────────┼──────────┼──────────┤│17│水果制品│蜜饯│2004年│├───┼────────────────┼──────────┼──────────┤│1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2004年│├───┼────────────────┼──────────┼──────────┤│19│蛋制品│蛋制品│2004年│├───┼────────────────┼──────────┼──────────┤│20│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2004年│││├──────────┼──────────┤│││焙炒咖啡│2004年│├───┼────────────────┼──────────┼──────────┤│21│食糖│糖│2003年│├───┼────────────────┼──────────┼──────────┤│22│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2004年│├───┼────────────────┼──────────┼──────────┤│23│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2004年│├───┼────────────────┼──────────┼──────────┤│24│糕点│糕点食品│2006年│├───┼────────────────┼──────────┼──────────┤│25│豆制品│豆制品│2006年│├───┼────────────────┼──────────┼──────────┤│26│蜂产品│蜂产品│2006年│├───┼────────────────┼──────────┼──────────┤│27│特殊膳食食品│││├───┼────────────────┼──────────┼──────────┤│28│其它食品│││└───┴────────────────┴──────────┴──────────┘附件2: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糕点产品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如月饼、面包、蛋糕等。

26类食品生产许可证(QS)最新审查细则

26类食品生产许可证(QS)最新审查细则

13. 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4.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6. 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7.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7.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8.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9.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0.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 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2006版)
1.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3. 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4. 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5.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6.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4. 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5. 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6. 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6类食品生产许可证(QS)最新审查细则
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将28大类食品的所有品种全部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管理,完成市场准入制度对食品的全覆盖。按照2006年食品监管工作的部署,总局组织制定和修订了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见附件),现印发你们。审查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国质检监[2004]557号

国质检监[2004]557号

国质检监[2004]557号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为此,总局制定了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3.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4.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5.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6.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7.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8.炒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9.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0.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1.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2.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3.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件1: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制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按照一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制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糖果制品及具体申证单元名称。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糖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硬糖、乳脂糖果等: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油脂混合(乳脂糖果)→熬煮→充气(充气糖果)→冷却→调和→成型→冷却→挑选→包装2.凝胶糖果:砂糖、淀粉糖浆→溶糖→过滤→凝胶剂熬煮→浇模→干燥→(筛分→清粉→拌砂→)包装3.胶基糖果:胶基预热→搅拌(加入各种原料和添加剂)→出料→成型→包装4.压片糖果:原料混合→压片成型→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

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附件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小麦→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2. 比重去石机;3. 磁选设备(电磁辊,永磁铁);4. 磨粉机;5. 筛理设备(平筛,高方筛);6. 清粉机(专用小麦粉必备);7.微量添加设备(必要时);8.包装设备;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绞龙,风网等)。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申请材料1. 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包括申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申请蛋制品生产许可的范围等。

2. 安装环境材料应提供与蛋制品生产相关的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水源、电源、通风、照明等,包括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安装图、设备清单、设备购买发票、贮存设施、消防设施等。

3. 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材料应提供蛋制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名称、来源、加工工艺、质量标准、供货商、购货合同、检验、贮存等。

4. 生产工艺及产品标准材料应提供蛋制品生产工艺及产品标准,对于特殊工艺的蛋制品,应说明特殊情况及可行性,同时在申请书中明确规定产品的执行标准。

5.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提供蛋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方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工作指导书等。

6. 产品样品应提供从正常生产流程中获得的3个蛋制品样品,用于对照审核结果。

二、审查内容1. 企业基本情况审查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 安装环境审查企业是否有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保和消防要求的车间、设备、通风、营养等条件,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 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审查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是否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是否达到食品安全的要求,并保障原材料、辅料的来源和质量的稳定。

4. 生产工艺及产品标准审查企业的蛋制品生产工艺及产品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5.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与蛋制品生产企业的管理规范标准相符合,是否规范、完整。

6. 产品样品根据企业提供的样品,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达到食品安全合格标准。

三、审查流程1. 受理企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蛋制品生产许可申请。

2. 预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蛋制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 现场审查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审查,检查企业设施、操作规程及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指南》要求。

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中食品的分类与编码规则Microsoft Word 文档

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中食品的分类与编码规则Microsoft Word 文档

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中食品的分类与编码规则食品分类(28大类)对于产品的市场准入,一般的理解是,允许市场的主体(产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和客体(产品)进入市场的程度。

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也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监管制度。

因此,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以下是关于食品28大类纳入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1、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分装)、谷物碾磨加工品(分装)、谷物粉类制成品)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牛油、羊油)3、调味品: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调味料产品4、肉制品: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5、乳制品: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干法工艺)6、饮料: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7、方便食品:方便食品(方便面、其他方便食品)8、饼干:饼干9、罐头: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10、冷冻饮品: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11、速冻食品: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果蔬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12、薯类和膨化食品:膨化食品、薯类食品13、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糖果制品(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果冻14、茶叶及相关制品:茶叶(茶叶、边销茶)、含茶制品和代用茶15、酒类: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其他酒16、蔬菜制品:酱腌菜、蔬菜干制品(自然干制蔬菜、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腌渍食用菌)、其他蔬菜制品17、水果制品:蜜饯、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果酱)18、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19、蛋制品:蛋制品(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其他类)20、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21、食糖: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冰片糖等)22、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即食类、非即食类)]、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风味鱼制品、生食水产品、水产深加工品)23、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等)24、糕点: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25、豆制品: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其他豆制品26、蜂产品:蜂产品[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蜂花粉、蜂产品制品]27、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配方谷粉、其他配方谷粉)28、化妆品29、其它食品。

蛋及蛋制品相关标准汇总

蛋及蛋制品相关标准汇总
SN/T 2524.1-2010 进出口食品中变形杆菌检测方法 第1部分:定性检测方法
SN/T 2906-2011 出口禽蛋类罐头检验规程
SN/T 3032-2011 出口食品中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3540-2013 出口食品中多种禁用着色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0670-2012 出口食品中泰乐菌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 质谱法
SN/T 0706-2013 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二溴磷残留量的测定
SN/T 1590-2014 进出口食品中苏丹I、II、III、IV的测定
SN/T 1873-2019 出口食品中硫丹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SN/T 2190-2008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非甾体类抗炎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094-2018 出口禽蛋及蛋制品中氟虫腈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
SN/T 5095-2018 出口蛋及蛋制品中氟虫腈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140-2019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SN/T 5141-2019 出口食品中汞形态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GB 23200.5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2320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硝基苯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 23200.8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乙氧喹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GB/T 20362-2006 鸡蛋中氯羟吡啶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1. 引言食品质量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近年来,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不合格和未经授权的食品在市场上流通的情况。

为了更加规范和管理市场上的食品流通,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特制定本《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

2.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和管理等相关单位。

3. 审查程序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相关程序如下:3.1 申请提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准备进入市场前,需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交准入审查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明、生产设备和环境检测报告等。

3.2 材料审核相关管理部门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企业的合法性、生产设备的安全性、生产环境的卫生程度等方面的评估。

3.3 检验检测经审核通过的申请,相关管理部门将进行检验检测工作。

主要包括对产品成分的检测、微生物污染的检测和农药残留的检测等。

3.4 评估结果公示检验检测结果合格的申请,相关管理部门将公示其准入审查结果。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应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公开发布。

3.5 确定准入条件在公示期结束后,相关管理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准入条件,并向申请单位发放准入证明。

4. 监督和管理为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需要加强对审查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4.1 监督机构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的监督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监督机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审核、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程序的执行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2 惩罚措施对于违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准入证明等。

4.3 定期评估监督机构定期对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程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措施。

5. 结论本《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食品市场,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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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细则汇编
十九、蛋制品
细则50: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
十九、蛋制品
细则50: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蛋制品包括以禽蛋为原料加工而制成的蛋制品。

申证单元分为4个: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和其他类。

再制蛋类是指以禽蛋为原料,经腌制或糟腌或卤制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蛋制品。

干蛋类是指以禽蛋为原料,取其全蛋、蛋白或蛋黄部分,经加工处理(可发酵)、干燥制成的蛋制品。

冰蛋类是指以禽蛋为原料,取其全蛋、蛋白或蛋黄部分,经加工处理、冷冻制成的蛋制品。

其他类是指以禽蛋或上述蛋制品为主要原料,经一定加工工艺制成的其他蛋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即蛋制品(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其他类)。

蛋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9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再制蛋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皮蛋、咸蛋、糟蛋等:
选蛋→腌制(糟腌)→成熟→包装(如皮蛋、咸蛋、糟蛋)

包装→蒸煮→冷却(如熟咸蛋)
卤蛋类:
选蛋→蒸煮→调味煮制→冷却→包装→高温灭菌→冷却
2.干蛋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选蛋→打蛋去壳→搅拌过滤→低温杀菌→干燥→包装
如: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

3.冰蛋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选蛋→打蛋去壳→搅拌过滤→低温杀菌→冷冻→包装
如: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

4.其他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热凝固蛋制品:
皮蛋(经预处理)或水或辅料

选蛋→打蛋去壳→过滤→搅拌混合→灌装→加热灭菌→冷却
蛋黄酱、色拉酱:
食用油、辅料

选蛋→蛋黄分离(或不分离)→混合乳化→均质→包装
其他产品的基本生产流程应能保障满足相应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再制蛋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腌制(或糟腌或卤制);(3)烘烤(适用咸蛋黄类);(4)蒸煮灭菌(适用熟咸蛋、卤蛋类)。

2.干蛋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低温杀菌;(3)干燥。

3.冰蛋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低温杀菌;(3)冷冻;(4)充填包装。

4.其他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加热灭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由于微生物、环境因素和禽蛋本身的特性而造成产品腐败变质。

2.微生物超标。

3.重金属超标。

4.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蛋制品生产企业除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设施的设计应根据不同蛋制品的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

企业应当设有原蛋库房、成品仓库、蛋制品生产加工车间、蛋制品包装车间。

另外,根据原料和产品的保鲜储藏要求,企业应当具备冷藏保鲜库或其他相应的储藏条件。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再制蛋类必备的生产设备:(1)鲜蛋盛装、挑选、清洗设施;(2)混料设备(适用包泥皮蛋和咸蛋);(3)腌制(糟腌)设施;(4)包装设备或设施;(5)烘烤设施(适用咸蛋黄);(6)蒸煮灭菌设备(适用熟咸蛋、卤蛋类)。

2.干蛋类必备的生产设备:(1)鲜蛋盛装、挑选、清洗消毒设施;(2)打蛋设备或设施;(3)搅拌过滤设备;(4)杀菌设备;(5)干燥设备;(6)包装设备。

3.冰蛋类必备的生产设备:(1)鲜蛋盛装、挑选、清洗消毒设施;(2)打蛋设备或设施;(3)搅拌过滤设备;(4)杀菌设备;(5)冷冻(预冷)设备;(6)充填包装设备。

4.其他类必备的生产设备:应具备与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设备。

热凝固蛋制品:(1)鲜蛋盛装、挑选、清洗消毒设施(适用以鲜蛋为原料);(2)打蛋设备或设施(适用以鲜蛋为原料);(3)搅拌混合设备;(4)过滤设备;(5)灌装设备;(6)灭菌设备;(7)冷却设施
蛋黄酱、色拉酱:(1)鲜蛋盛装、挑选、清洗消毒设施(适用以鲜蛋为原料);(2)打蛋、分离、搅拌设备(适用以鲜蛋为原料);(3)灭菌设备;(4)混合均质设备;(5)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2749-2003《蛋制品卫生标准》;GB/T 9694-1988《皮蛋》;GB 19050-2003《原产地域产品高邮咸鸭蛋》;SB/T 10369-2005《抽空软包装卤蛋制品》;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蛋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GB 2748-2003《鲜蛋卫生标准》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分析天平(0.1mg)及台秤;(二)干燥箱;(三)酸度计 (适用于皮蛋);(四)恒温水浴锅;(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微生物培养箱;(七)生物显微镜;(八)灭菌锅。

七、检验项目
蛋制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按照下列表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企业的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注:带※的检验项目是非罐头工艺生产的蛋制品微生物指标检验项目;带☆的检验项目是罐头工艺生产的蛋制品微生物指标检验项目。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申请发证产品的品种,在企业成品库内按每个申证单元随机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

抽样基数:再制蛋类不得少于2000个,其余的单元不得少于50kg。

抽样量:再制蛋类随机抽取40个(或不少于2 kg),其余的单元抽取样品20包(或不少于3kg)。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
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对于保质期短且贮藏温度有特殊要求的蛋制品,抽完样后,要按企业产品明示的贮藏温度保存样品并及时送达发证检验机构。

(注: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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