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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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实操指南,让你轻松办理(适用个人自行申报)

一、个税汇算清缴就要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这也是我国个税史上首次汇算清缴。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2019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也就是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预扣预缴税额>0,需要补税;反之,需要补税。

由于疫情原因,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系统暂缓开通。不过,据业内表示,已收到税务局通知,个税汇算清缴从4月开始,错峰办理。

二、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

缴”: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如果你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你已经预缴的税额跟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你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符合这三项情形中任意一项,都可以不办理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办理方式

1、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

注意,扣缴义务人在年度汇算期内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扣缴义务人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且需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对于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员工如何得知自己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员工通过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

也可以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

等情况告诉员工。

届时,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手机APP、网页端),根据一定规则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也可以通过报税通微信小程序查询自己是否需要补税/退税)

四、如何对年度综合所得汇算自行申报?

1、注册登录

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点击【立即注册】或页面右上角【注册】后,在显示的页面中需自然人授权点击【同意并继续】(注:也可以用个人所得税app直接扫码登录,或者直接在app上操作):

2、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

入口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年度自行申报。

如果纳税人已成功申报过,即有申报记录,弹框如下图:

纳税人选择“查看申报详情”,则自动跳转到“申报记录查询”模块,展示已申报的记录。若纳税人想重新填报数据,则先作废数据,重新填报;若纳税人想修改填报数据,则可“更正”申报数据。

纳税人选择“取消”,则返回入口页面。

如果纳税人还没申报,但存在“保存”的填报记录,弹框如下:

纳税人选择“继续填报”,获取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采集信息,收入信息的申诉状态;返回基本信息页面,根据保存的填报数据以及获取到的信息预填申报表。

纳税人选择“放弃修改,重新填报”,则作废已保存的数据,重新获取纳税人数据,继而重新填报。

如果纳税人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则弹框提示纳税人填入在华停留天数等信息,在华停留满足183天以上才允许申报,否则不允许进入申报。

3、综合所得汇算申报(简易申报)

简易申报指在上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未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通过“简易申报”办理申报并申请退税。收入额=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费用合计-免税收入。“简易申报”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

如果纳税人收入额未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则自动进入简易申报流程,首先弹框显示“简易申报须知”如下图所示:

勾选“我已知晓并同意”,点击“进入申报”,则进入简易申报主页面,如下图所示:

简易申报分为【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共三部分。

3.1个人基础信息

姓名、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由系统带出。

电子邮箱:填写正确的邮箱即可。

联系地址:可编辑省市地区、详细地址。

3.2汇缴地

有任职受雇单位时

如果纳税人纳税年度内有多家任职受雇单位,则下拉框显示多条任职受雇单位,根据选择的任职受雇单位带出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只有一家任职受雇单位,则下拉框显示任职受雇单位,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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