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随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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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随访工作制度

妇科随访工作制度

妇科随访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妇科患者出院后的康复水平,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指导患者正确用药和康复锻炼,及时发现和处理病情恶化,提高患者满意度和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随访范围1. 所有在我院妇科住院治疗后出院的患者均需进行随访。

2. 特殊情况需延长随访时间或增加随访次数的患者,由主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决定。

三、随访时间与频次1. 一般患者出院后1周进行第一次随访,此后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定期随访。

2. 慢性病患者出院后2周进行第一次随访,此后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定期随访。

3. 肿瘤病患者出院后3周进行第一次随访,此后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定期随访。

四、随访方式1. 电话随访:通过电话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了解患者病情和治疗效果,给予指导和建议。

2. 门诊随访:患者来院复诊时,进行面对面随访,检查患者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3. 家庭随访:由主治医师或护士长带领,定期上门了解患者病情,给予康复指导和心理支持。

五、随访内容1. 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评估治疗方案的合理性。

2. 指导患者正确用药,提醒患者按时复查和接受进一步治疗。

3. 解答患者及家属在康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心理支持和鼓励。

4. 收集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六、随访流程1. 患者出院时,由主治医师或责任护士向患者说明随访重要性,并提供联系方式。

2. 患者出院后,随访责任人根据随访计划进行电话随访或家庭随访。

3. 随访责任人将随访结果记录在随访档案中,并根据患者病情调整随访计划。

4. 随访责任人定期向科室汇报随访工作情况,分析随访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七、随访工作要求1. 随访责任人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

2. 随访过程中,要尊重患者及家属的意愿,保护患者隐私,给予耐心、细致的指导。

3. 对患者及家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倾听,及时反馈,不断改进随访工作。

医院孕妇上门随访制度范本

医院孕妇上门随访制度范本

医院孕妇上门随访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更好地关心和指导孕妇在孕期的健康管理和胎儿生长发育,提高孕产妇服务质量,降低孕产妇及围产期并发症的发生率,确保母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院建档并接受孕期上门随访的孕妇。

三、随访对象1. 所有注册孕妇,包括正常孕妇和有合并症孕妇。

2. 孕早期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孕妇。

3. 孕晚期年龄大于35岁的孕妇。

4. 有家族遗传病史或出生缺陷史的孕妇。

5. 其他需要特殊关注的孕妇。

四、随访内容1. 一般情况询问:包括孕妇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情况、工作环境等。

2. 产科检查:观察孕妇腹部大小、胎位、胎心音等,测量宫高、腹围等。

3. 孕期营养指导:根据孕妇的体重、年龄、孕周等制定个性化的饮食计划,指导孕妇合理搭配膳食,保证营养均衡。

4. 孕期心理辅导:为孕妇提供心理支持,解答孕妇及家属的疑问,缓解孕妇的焦虑和紧张情绪。

5. 孕期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对有合并症的孕妇进行专业指导,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

6. 产前筛查:对高龄孕妇、有家族遗传病史等高危孕妇进行产前筛查,指导孕妇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

7. 普及孕产期知识:向孕妇及家属宣传孕产期保健知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五、随访时间及频次1. 孕早期(1-12周):首次随访应在孕6-8周进行,之后每4周随访一次。

2. 孕中期(13-27周):每4周随访一次。

3. 孕晚期(28周至分娩):每周随访一次。

六、随访方式1. 家庭访视:医生定期到孕妇家中进行面对面随访,了解孕妇的生活环境,提供个性化指导。

2. 电话随访:医生通过电话与孕妇保持联系,了解孕妇的健康状况,解答疑问。

3. 门诊随访:孕妇定期到产科门诊进行检查,与医生面对面交流。

七、随访人员1. 家庭访视由责任医生负责,护士、助产士等协助。

2. 电话随访由责任医生或助产士负责。

3. 门诊随访由孕妇预约的责任医生负责。

八、随访记录1. 每次随访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孕妇的一般情况、产科检查结果、指导内容等。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具体如下:一、高危孕妇筛查制度1、所有孕妇应在辖区卫生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册(卡),首次建册(卡)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产科病史,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病史的采集和检查,按规范认真预约产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江口县母子保健手册》相应之处,做到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2、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因素筛查。

评分在10—30分以上的孕妇应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和分娩,并在《江口县母子保健手册》左上角作特殊标记(△或▲)。

二、高危孕妇首诊负责制度产科门诊医生对高危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妇要建档管理(专案管理),专人负责,做到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三、高危孕妇逐级报告制度村级(街道)发现高危孕妇及时报告辖区医院妇保医生,妇保医生负责全乡(镇)街高危孕妇动态管理,并将高危孕妇每月10日前报告市级保健院妇保科进行动态管理。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收到的XXX产妇信息卡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地医院防保科,妇保医生定期下村(委)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并做好追访笔录。

五、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负责转送的医护人员应在转送途中有初步急救能力,转出单位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

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

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六、宣传工作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扬,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职员的指导。

XXX二O一二年一月八日关于成立江口县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小组的告诉县乡级各医疗保健机构:为了提高我县围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质量,有效下降孕产妇、围产儿及新生儿死亡率,县卫生局决意成立江口县孕产期保健手艺指导小组。

乙肝母婴随访制度模板范文

乙肝母婴随访制度模板范文

乙肝母婴随访制度模板范文一、背景及目的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是全球范围内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我国是乙肝病毒感染的高发区。

母婴传播是HBV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降低乙肝母婴传播率,提高我国人群乙肝疫苗接种率和免疫力水平,制定合理的乙肝母婴随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乙肝母婴的随访工作,确保母婴健康,降低乙肝传播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孕产妇保健机构等相关单位,针对乙肝病毒感染孕妇及其新生儿开展母婴随访工作。

三、随访内容与流程1. 随访内容(1)孕妇的随访:对乙肝病毒感染孕妇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孕妇的病情、肝功能、病毒载量等情况,指导孕妇合理用药,确保母婴安全。

(2)新生儿的随访:对乙肝病毒感染孕妇所生新生儿进行跟踪随访,及时发现并处理新生儿感染情况,评估母婴传播风险。

2. 随访流程(1)孕妇的随访流程:1)首次随访:孕妇首次就诊时,需进行乙肝病毒感染筛查,了解孕妇的感染状况。

2)定期随访:孕妇在孕期每4周进行一次随访,监测肝功能、病毒载量等指标,根据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3)分娩后随访:孕妇分娩后,对新生儿进行乙肝病毒感染筛查,评估母婴传播风险。

(2)新生儿的随访流程:1)新生儿出生后48小时内:进行乙肝病毒感染筛查,了解新生儿感染状况。

2)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6个月、12个月:分别进行乙肝病毒感染筛查,监测新生儿免疫力水平,评估母婴传播风险。

3)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过程中:根据疫苗接种时间表,定期进行乙肝病毒感染筛查,监测新生儿免疫力水平。

四、随访管理与培训1. 随访管理(1)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孕产妇保健机构等相关单位应设立专门的乙肝母婴随访团队,负责乙肝母婴的随访工作。

(2)随访团队应制定详细的随访计划,确保随访工作顺利进行。

(3)随访团队应建立随访档案,详细记录孕妇和新生儿的随访信息,便于管理和查询。

2. 培训与宣传(1)加强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孕产妇保健机构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乙肝母婴随访工作的认识和技能。

产后访视制度讲解

产后访视制度讲解

产后访视制度讲解第一篇:产后访视制度讲解产后访视制度一、访视时间及次数一般两次。

如母婴有异常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

初访:产妇出院后3—7天内。

如果产妇住院≥7天,由产科填写第一次访视记录,保健科在产后14天内做初访。

第二次访视:分娩后28—30天。

二、产后访视要求(一)着装要求:每次须穿产后访视服装、戴胸牌。

要求干净整齐,仪表大方。

如果访视了传染病家必须换洗衣服。

(二)行为举止要求:文明礼貌,端庄大方,动作轻巧、准确,工作态度严谨、认真。

工作时不宜化浓装,不留长指甲。

进门后必须先洗手再看产妇及婴儿。

(三)访视基本内容1、了解产褥期妇女的生理和心理变化、特点2、识别和处理母亲和新生儿存在的问题3、为夫妇提供避孕方法的信息、咨询和服务4、为母亲和新生儿提供健康促进计划,包括鼓励母乳喂养、计划免疫、母子保健指导等。

5、为产妇及家属提供咨询电话号码。

6、对妊娠合并性病的产妇及新生儿加强随访。

7、做产后访视记录(含所需时间)。

三、产后代访制度1、孕妇在早孕建册时,保健科医生要向孕妇宣传产后保健、新生儿期及婴幼儿系统保健管理的重要意义要求,并了解其产后休养所在地,对非本地段休养者发给代访信,并叮嘱其分娩出院后立即将代访卡交到产后休养居住地保健科,以获得访视。

2、各保健科在接到代访信后两天内,必须入户按常规进行访视,将结果填写在《档案》上,并填写代访信各项内容,结案后由受保健者将回执返回户口所在地保健科。

3、收到代访信回执后要登入围产保健登记册和儿童花名册中。

4.将代访信回执贴在《档案》上,保存10年。

第二篇:产后家庭访视制度产后家庭访视制度一、根据产后访视要求,定期到产妇家中进行访视,认真填写产妇及婴儿访视记录表。

二、接收保健手册后于一周之内进行第一次访视,一周后及分娩后第二十八天分别再访视一次。

三、访视内容:产妇:观察体温、血压、乳腺、子宫复旧、会阴、恶露、大便等情况是否正常。

新生儿:观察体温、体重、喂养、吃奶、口腔、皮肤、脐部、大便等有无异常变化。

孕产妇随访工作制度

孕产妇随访工作制度

孕产妇随访工作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孕产妇在整个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孕产妇及新生儿的生活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发病率、死亡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对孕产妇的随访工作。

三、随访对象1. 所有注册孕期保健的孕产妇。

2. 高危孕产妇,包括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高龄孕妇、未婚孕妇、生育过异常儿等。

四、随访时间和次数1. 孕早期(1-12周):至少1次。

2. 孕中期(13-27周):至少2次。

3. 孕晚期(28周至分娩):至少3次。

4. 产褥期(分娩后42天):至少1次。

五、随访内容1. 询问病史、了解一般情况,如体重、血压、心率等。

2. 观察有无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异常情况。

3. 进行产科检查,如观察子宫大小、胎心率、胎位等。

4. 指导孕期保健,如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

5. 进行产前筛查和诊断,如唐氏综合症筛查、先天性畸形筛查等。

6. 宣传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知识。

7. 了解并记录孕产妇及新生儿的家庭情况,如居住环境、经济状况等。

六、随访方式1. 面对面随访:医务人员直接对孕产妇进行随访,了解病情、给予指导和处理。

2. 电话随访:通过电话了解孕产妇的一般情况和病情,给予指导和建议。

3. 网络随访: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咨询、答疑和指导。

七、随访工作要求1. 医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孕期保健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2. 随访过程中,要尊重孕产妇的隐私和意愿,保护其个人信息。

3. 随访记录应详细、准确、完整,便于管理和查询。

4. 对高危孕产妇,要增加随访次数,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5. 对随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和处理,不能解决的,要及时转诊和referral。

八、随访工作评估1. 定期对随访工作进行评估,包括随访覆盖率、随访质量、孕产妇满意度等。

孕产妇产后访视工作制度

孕产妇产后访视工作制度

孕产妇产后访视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提高孕产妇产后康复质量,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发病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所有孕产妇产后访视工作。

三、工作职责1. 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其规定开展产后访视工作。

2. 负责对孕产妇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3. 负责对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家庭访视,监测生命体征,检查身体恢复情况,提供康复指导和护理建议。

4. 负责对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心理疏导,解答疑问,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5. 负责对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和家庭成员的健康素养。

6. 负责对孕产妇和新生儿的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工作程序1. 第一次家庭访视:在孕产妇出院后7天或3天内进行。

主要了解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基本情况,提供康复指导和护理建议。

2. 第二次家庭访视:在孕产妇出院后28-30天进行。

主要检查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3.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访视次数,或转医院诊治。

4. 产后42天,孕产妇应回医院进行检查。

五、工作内容1. 核对信息:访视人员应每天核对孕产妇的分娩日期、地址和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 家庭访视:访视人员应到孕产妇家中,对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体检,了解健康状况,提供康复指导和护理建议。

3. 健康教育:访视人员应向孕产妇和家庭成员提供健康教育,提高健康素养。

4. 心理疏导:访视人员应关注孕产妇的心理状况,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5. 信息登记:访视人员应及时将访视情况记录在产后访视随访记录表上,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六、工作考核1. 产后访视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满意度将作为评价访视人员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

2. 访视人员应按时完成产后访视工作,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

3. 访视人员应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保障高危孕产妇的母婴安全,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成立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小组,由产科、内科、儿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追踪随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母婴安全。

第三条追踪随访对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高危孕产妇:1. 有既往史、家族史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母婴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2. 本次孕期发现有严重疾病或并发症的孕产妇;3. 分娩过程中出现并发症或新生儿的Apgar评分低于7分的孕产妇;4. 其他经医生评估为高危的孕产妇。

第四条追踪随访内容1. 定期随访: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孕期健康状况、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等,评估风险因素,提供相应的保健指导和治疗措施。

2. 紧急随访:对发生并发症或紧急情况的孕产妇,立即进行随访,评估病情,制定治疗方案。

3. 产后随访:对分娩后的孕产妇进行产后随访,了解产后健康状况、新生儿健康状况等,提供相应的保健指导和治疗措施。

第五条追踪随访流程1. 初诊评估: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初诊评估,确定随访计划和治疗方案。

2. 定期随访:按照随访计划,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定期随访,记录随访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和随访计划。

3. 紧急随访:发生并发症或紧急情况时,立即进行紧急随访,评估病情,制定治疗方案。

4. 产后随访:分娩后,按照随访计划进行产后随访,记录随访情况,提供相应的保健指导和治疗措施。

第六条信息管理1. 建立高危孕产妇信息管理系统,记录高危孕产妇的基本信息、随访情况、治疗措施等。

2. 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3. 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培训和考核1. 对追踪随访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追踪随访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随访管理,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保障母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随访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全程监护、及时干预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地区高危孕产妇的实际情况,制定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计划,明确管理内容、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和质量控制要求。

第二章管理内容与工作流程第五条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其孕期健康状况,评估妊娠风险;(二)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三)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分娩计划和分娩方式的指导;(四)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产后访视,了解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产后康复和育儿指导;(五)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长期随访,了解其远期健康状况和生育情况。

第六条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工作流程:(一)高危孕产妇首次就诊时,由接诊医生对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高危因素,并进行登记;(二)接诊医生根据高危孕产妇的风险等级,制定随访计划,并进行告知;(三)高危孕产妇按照随访计划到医疗机构进行定期随访,医生对其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根据需要调整随访计划;(四)高危孕产妇分娩后,产后访视医生对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产后康复和育儿指导;(五)高危孕产妇产后长期随访,由医疗机构安排医生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其远期健康状况和生育情况。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第八条接诊医生负责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随访计划和进行告知。

第九条产后访视医生负责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产后访视,了解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产后康复和育儿指导。

产后随访工作制度

产后随访工作制度

产后随访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地关爱产妇和新生儿,提高孕产妇健康水平,确保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的产后随访工作。

三、工作原则1. 及时性:产后随访应尽早进行,以确保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

2. 全面性:产后随访应包括产妇身体恢复、心理健康、新生儿健康等方面的全面评估。

3. 针对性:根据产妇和新生儿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随访计划。

4. 连续性:产后随访应持续进行,确保产妇和新生儿在关键时期的健康管理。

四、工作内容1. 产后访视:各级医疗机构应在产妇出院后7-14天内进行产后访视,了解产妇和新生儿的生活环境、饮食、睡眠等情况,评估产妇身体恢复情况,指导正确哺乳和新生儿护理。

2. 产后健康检查:各级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产后健康检查,对产妇进行血压、心率、血糖等生命体征的检测,了解产妇身体康复情况,发现并处理并发症。

3. 产后心理辅导:针对产妇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各级医疗机构应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帮助产妇适应产后生活,缓解焦虑、抑郁等情绪。

4. 新生儿健康监测:各级医疗机构应对新生儿进行定期健康监测,包括身高、体重、头围、前囟等生长发育指标的测量,以及听力、视力、运动等神经心理功能的评估。

5. 产后康复训练:针对产妇身体康复需要,各级医疗机构应提供产后康复训练指导,包括床上运动、瑜伽、太极等适宜的运动方式,促进产妇身体康复。

五、工作流程1. 制定随访计划: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产妇和新生儿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产后随访计划,包括随访时间、内容、方式等。

2. 落实随访责任:各级医疗机构应明确随访责任人,确保随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执行随访任务:随访责任人按照随访计划,开展产后访视、健康检查、心理辅导等工作。

4. 填写随访记录:随访责任人应详细记录每次随访的情况,包括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等。

5. 分析随访结果:各级医疗机构应对随访记录进行分析,总结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状况,为改进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孕产妇档案管理制度

孕产妇档案管理制度

孕产妇档案管理制度
孕产妇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对孕产妇个人信息和健康档案进行全面管理、记录和统计分析的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孕产妇的身体健康和权益,提供优质的孕产妇服务,同时为医务人员提供便捷的管理和决策依据。

孕产妇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注册管理:对孕产妇进行登记、提供个人信息,并建立档案。

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婚姻状况、孕产史等。

2. 孕期管理:监测和记录孕妇的血压、体重、血常规、尿常规等指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孕期保健指导。

3. 分娩信息管理:记录孕妇分娩的时间、方式、地点、产程等详细信息。

同时记录新生儿的基本信息、检查结果、喂养方式等。

4. 产后恢复管理:记录产后妇女的身体恢复情况,包括子宫复旧、伤口愈合、哺乳情况等。

5. 产后随访管理:对产妇进行产后随访,关注产妇的身体健康、心理状况和生活习惯等。

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6. 档案保密管理:确保孕产妇的个人信息和健康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严禁未经授权的查阅和使用。

7. 数据统计和分析:对孕产妇的健康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孕产妇的健康状况、问题和需求,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孕产妇档案管理制度的推行可以提高孕产妇的服务质量和满意度,促进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一、乡村医生每月进行一次孕情摸底及高危筛查,各乡、社区每月进行一次高危筛查,县级每季度进行一次高危筛查,对筛查情况完成高危筛查总结。

二、各医疗保健机构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12周以前)、中(孕16~24周)、晚(28~40周)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查出高危及时登记、上报,指导定期产前检查。

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诊至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三、进一步强化高危孕产妇的报告、追踪、面访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

对筛查出来的高危孕产妇,乡村医生要入户面访二次,乡妇幼专干对评分在15分以上的高危孕妇要进行个案追踪并面访1—2次,县妇幼保健院对评分在20分以上的高危孕妇要进行个案追踪并面访1—2次,重点指导其孕产妇保健及相关注意事项。

四、进一步落实高危孕产妇的分级管理及转诊制度。

一般乡卫生院处理无高危因素的孕产妇;中心卫生院仅能处理高危(除社会因素、致畸因素)评分10分以下的孕产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除县原则上只接受(除社会因素、致畸因素)评分在10—20分孕产妇住院分娩;对评分在20分以上的高危孕产妇应向州级医疗保健机构转送,严禁、隐瞒、滞留高危。

五、对高危评分20分以上的高危孕妇,实行州、县、乡三级三重管理,县妇幼保健院按月上报评分≥20分或固定高危因素评分≥
10分的孕产妇至州妇幼保健院。

六、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新发生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及时电话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基层科,再由县妇幼保健院及时上报至州妇幼保健院。

七、县保健院对乡镇转入的孕产妇应及时安排专人进行面访,并及时将病情反馈给辖区的妇幼保健科。

各级均需按要求追踪管理高危孕产妇直至产后42天结案。

单月随访工作制度

单月随访工作制度

单月随访工作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对患者在治疗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随访工作。

随访工作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了解患者康复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随访工作制度的目的、对象、内容、流程、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随访工作制度的目的1. 了解患者治疗后的康复情况,评估治疗效果。

2. 发现并解决患者在康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3. 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

4. 收集临床数据,促进医疗服务改进和医疗技术发展。

二、随访工作制度的对象1. 出院患者:包括各类疾病患者,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2. 慢性病患者:需长期随访,以监测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3. 康复患者:经过康复治疗后,需跟踪了解康复效果。

4. 高风险患者:如老年人、孕妇、重大手术后患者等,需关注身体状况,预防意外事件。

三、随访工作制度的内容1. 病史回顾: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诊断、治疗过程及出院时状况。

2. 身体状况评估:包括生命体征、体重、身高、营养状况等。

3. 症状及并发症监测:关注患者是否存在相关症状,监测并发症发生情况。

4. 生活质量评估: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患者的生活质量。

5. 治疗效果评价: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目标,评估治疗效果。

6. 用药情况调查:了解患者出院后用药情况,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

7. 健康教育:根据患者需求,给予饮食、运动、心理等方面的指导。

8. 预约复诊:根据患者病情,提醒患者按时复诊。

四、随访工作制度的流程1. 建立随访档案:收录患者基本信息、就诊记录、治疗方案等。

2. 制定随访计划:根据患者病情、康复需求等因素,制定随访时间、方式等。

3. 执行随访:按照计划进行电话随访、门诊随访或家庭随访。

4. 随访记录:详细记录随访过程,包括患者病情、康复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5. 随访总结:对随访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反馈给临床科室。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孕产妇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

而对于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确保高危孕产妇和胎儿的安全,保障其生命健康,各医疗机构普遍建立了针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在我国的医疗机构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高危孕产妇筛查和评估为了及早发现高危孕产妇,医疗机构通常会在孕妇就诊时进行筛查和评估。

这一过程主要通过相关的问诊、检查和实验室检验完成。

医生会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病史、家族史等因素,对其进行评估,并判断是否属于高危孕产妇范畴。

高危孕产妇一旦被确定,将会得到更加细致的监护和照料。

二、高危孕产妇监护和照料对于高危孕产妇,医疗机构会制定相应的监护和照料方案。

这包括针对不同高危因素的特殊监测和护理措施。

通过定期的产前检查和孕期复检,医生可以及时了解高危孕产妇的身体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其健康和安全。

三、高危孕产妇的分娩方式选择对于高危孕产妇,正确选择适合的分娩方式是至关重要的。

医生应根据孕妇和胎儿的实际情况,权衡各种因素,包括孕妇的身体状况、胎儿的健康状况以及可能的风险等,进行科学的决策。

常见的分娩方式包括顺产和剖宫产,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

四、高危孕产妇的术前准备和手术治疗对于需要进行剖宫产的高危孕产妇,医疗机构会进行相应的术前准备和手术治疗。

这包括对孕妇进行全面的体检,了解孕妇的健康状态、手术所需的特殊要求等。

手术时,医生会制定详细的手术计划,并根据病情进行手术治疗,以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五、高危孕产妇的产后护理和随访高危孕产妇需在分娩后得到特别的关注和护理。

医疗机构通常会建立相应的产后护理和随访制度,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定期的产后随访。

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并处理产后并发症,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高危孕产妇和胎儿的生命健康至关重要。

通过对孕妇进行筛查和评估,进行监护和照料,正确选择分娩方式,进行术前准备和手术治疗,并进行产后护理和随访,可以有效地降低高危孕产妇和胎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孕产妇的生存质量和生育健康水平。

育龄妇女孕产期全程服务制度

育龄妇女孕产期全程服务制度

育龄妇女孕产期全程服务制度
1、孕产期全程服务人员为各村计生专干和镇计生办包村人员。

2、服务对象:待孕妇女、已怀孕妇女、生产妇女。

3、服务时间:从计划怀孕之日开始到产后6个月。

4、服务人员职责:
(1)及时了解和掌握待孕、已孕和生产妇女人数,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2)为孕产妇提供增补叶酸、胎儿发育监测、出生缺陷防范等知识的咨询服务,切实做好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的保健服务;
(3)每月对怀孕对象进行一次入户随访,掌握怀孕对象的孕情、服务需要和妊娠结果,防止孕情非正常消失和溺弃女婴等行为发生。

5、婴儿出生后十日内,各村计生专干或包村专干要及时上门核准新生婴儿姓名、性别、孩次、出生地点、出生医学证明及产妇姓名、详细住处、妊娠胎次等情况,并及时落实长效避孕措施。

产后访视不少于3次,开展母婴保健随访服务,检查了解母婴保健状况。

对婴儿死亡的,查明死亡原因。

X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二〇XX年X月XX日。

孕产妇建卡管理制度

孕产妇建卡管理制度

孕产妇建卡管理制度一、建卡登记孕产妇建卡的第一步是进行信息登记,主要包括孕妇的基本信息、孕产史、婚育史、家族遗传史等。

医护人员应当在孕妇怀孕确认后及时为其建卡,登记详细完整的信息,确保后续的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孕期检查和随访孕妇一旦建卡,就需要进行孕期检查和随访。

这是保障孕妇及胎儿健康的重要环节。

孕期检查和随访应当根据孕妇的月份、身体状况和特殊情况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包括孕妇的体重、血压、胎心监护、血糖等指标的监测和评估。

三、产前保健产前保健是孕产妇建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孕妇的心理疏导、营养指导、运动指导、孕期保健知识教育等。

通过产前保健的工作,可以提高孕妇的健康素养,降低产妇和新生儿的风险,确保孕产妇平安顺利分娩。

四、分娩管理在孕产妇建卡管理中,分娩管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医护人员应当根据孕妇的孕程、分娩方式和特殊情况,制定合理的分娩方案,并全程监护和协助孕产妇顺利分娩。

在产后,还需要对产妇进行产后护理和恢复指导,确保母子健康。

在孕产妇建卡管理中,各个环节的工作都离不开医护人员和孕妇的密切配合。

医护人员应当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好孕产妇的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孕产妇也应当主动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如实告知身体情况,接受检查和治疗。

此外,在孕产妇建卡管理中,还需要注重信息的管理和保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确保孕产妇的信息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医护人员也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保护孕产妇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总之,孕产妇建卡管理制度涵盖了孕妇孕期全程的管理和服务,是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建卡管理制度,做好孕产妇关怀工作,确保每一位孕产妇都能够得到及时、全面的服务,享受贴心的护理。

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孕产妇的健康和幸福,为母婴安全保驾护航。

家医签约随访制度模板

家医签约随访制度模板

家庭医生签约随访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确保签约居民得到持续、有效的健康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本随访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中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对签约居民进行的定期随访工作。

三、随访对象1. 全体签约居民;2. 重点关注人群,如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残疾人等;3. 健康状况异常的居民。

四、随访内容1. 健康状况评估: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评估疾病风险,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计划;2. 健康状况监测:定期跟踪监测慢性疾病、传染病等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3. 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培养健康生活方式;4. 医疗服务:提供转诊、预约、上门等服务,协调解决居民的医疗需求;5. 满意度调查:了解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随访方式1. 面对面随访: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定期上门或居民到中心就诊时进行面对面随访;2. 电话随访:通过电话联系居民,了解其健康状况,解答居民疑问;3. 短信随访:发送短信提醒居民注意疾病防控,提醒定期复查等;4. 互联网平台随访:利用中心建立的互联网平台,进行在线咨询、健康教育等。

六、随访频率1. 全体签约居民: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面对面随访;2. 重点关注人群:根据健康状况,适当增加随访频率;3. 健康状况异常的居民:及时进行随访,直至状况恢复正常。

七、随访流程1. 制定随访计划:家庭医生团队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制定随访计划;2. 执行随访:按照计划进行面对面、电话、短信等随访;3. 随访记录:详细记录随访内容,包括居民健康状况、疾病风险、健康教育情况等;4. 随访反馈:将随访结果反馈给居民,提供针对性建议,指导居民改善健康状况;5. 随访资料归档:将随访记录归档,便于日后查阅和管理。

八、质量控制1. 家庭医生团队成员定期对随访工作进行自查,确保随访质量;2. 中心对家庭医生团队的随访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建立随访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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