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内部员工专利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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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员工申请专利的奖励办法》
一、概述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员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并保障公司的职务发明成果及时申报专利,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 xxxx 公司研发部、及其他部门员工。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四、定义
(一)专职研发发明:指公司研发部门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执行岗位职责,根据公司需要撰
写并递交专利申请材料,并最终取得专利证书。
(二)职务发明:指员工执行公司所交付的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和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及享受公司待遇下所取得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员工在履行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中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员工离开公司时,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料带离,且不得将应属于本公司申请的发明创造申请个人专利。
员工在业余时间内,在没利用本公司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
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的前提下,并且与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无关的发明创造,则视为非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五、专利权属划分
职务专利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不因发明人的工作调动、离职而转移,其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占有。
公司员工的职务发明和创造,其形成的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职务发明专利转让。
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行政人事部为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部门。
负责与公司合作的代理机构接洽,包括: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及域名等)的查询、申请、合同签订、费用缴费、跟进及维护、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等事宜。
七、专利申请
建立专利内部评审机制,由副总经理、技术部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负责从技术和保密角度对员工提出的专利进行内部审核。内部无法审核的项目,
由行政人事部联络代理机构。
对经审核后不适合申请的,应向发明人讲清原因、妥善处理。
员工提出专利申请并通过内部审核后,由员工提供详细的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技术交底书),由行政人事部联络代理机构进行专利查新、撰写及提出申请。员工本人不得自行联络代理机构。
专利发明人应协助公司专利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进行专利申请和维护。
员工撰写技术交底书,参照《专利申请模板》:见附件1。
八、奖励办法
研发岗位发明属其岗位职责范畴,不再另行进行现金奖励。职务发明经员工提出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受理后,公司对发明人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
发明专利:每项给予奖金¥ 2000 元。专利授权后一次性奖励¥2000 元。
实用新型专利:每项给予奖金¥1000 元。专利授权后一次性奖励1000 元。
外观专利:每项给予奖金¥ 500 元。专利授权后一次性奖励¥500 元。
境外专利:因境外专利是基于国内专利的境外保护,其在国内已申请过专利,所以境外专利,不再重复奖励。
在公司今后实施的绩效考核、技术职级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对专利发明人给予优先考虑。其中,授权专利的参考权重应高于受理阶段的参考权重,发明专利的参考权重应高于其他专利参考权重。
荣誉奖励:对专利申请和专利推广运用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及个人,行政人事部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开表彰。
九、奖金的发放
分配原则:
9.1.1 奖励对象以专利正式申请文件中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为准。挂名的除外。
9.1.2 未列为发明人或设计人名单的其他人员不在奖励之列。
9.1.3 申请专利时,发明人名单由申请部门提供,行政人事部与公司专利评审小组共同确认。
9.1.4 奖金的分配应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
9.1.5如一项专利涉及多名发明人的,应依据各人对该发明创造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奖金分配
方案,对该项发明创造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申请专利过程中承担技术交底书的
主要撰写任务的人员,应从优给予奖励。分配原则由申请部门负责把关。
操作流程:
9.2.1 专利申请奖金一次性发发放给发明人,发明人作为公司员工,不再享有项目应用实施
中提取收益的权利。
9.2.2 年中及年未,行政人事部统计近半年申请的专利(以官方受理日期为准)或正式授权
的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的颁证日为准),经与申请部门确认后,办理奖励申请流程。
9.2.3 流程:行政人事部发起流程,行政审批《专利奖励申请》—>申请部门负责人— >分管
副总— >总经理— >行政人事部(奖金发放)。(流程表单见附件2)
十、本管理办法的修订、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
十一、自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专利申请模板》
2、《专利奖励申请》
行政人事部
2016 年 10 月 1 日
附件一:
《专利申请模板》
专利背景
这一部分应对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进行描述和评价,即记载申请人所知,且对理解、检索、审查
该申请有参考作用的背景技术。一般要引证一篇与本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必要时可再引用几篇较接近的对比文件,它们可以是专利文件,也可以是非专利文件。现有技术的简介应包括三方面内容:
(1)注明其出处,通常可采用给出对比文件或指出公知公用情况两种方式;
(2)简要说明该现有技术的主要相关内容,例如主要的结构和原理,或者所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步骤;
(3)客观地指出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在可能的情况下说明存在这些问题和缺点的原因,切忌采用诽谤性语言。
技术方案
并能达到发明、实这一部分是核心内容,这部分的描述应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
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目的。
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往往是由若干技术特征的集合构成的。应清楚完整地写明技术方案,包括达到发明目的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如果是产品发明,应该表明产品的构成及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各部分都起什么作用;其中属于您发明的部分是什么;如果是方法发明,应该表明该方法由几个步骤构成,每个步骤要求什么条件,各步骤之间是什么关系,各起什么作用等。一般情况下,应用构成该发
明或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所必要的技术特征总和的形式公开其实质内容。但有时为了使要求保护的技术
范围更加明确,避免产生误解,还应当包括阐述发明或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所必须的重要的附加技术
特征,以使人们清楚地了解为达到所说目的,应当采取的技术解决方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