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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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行政法

第三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及特点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权力在形式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的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二是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

指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行政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4.内部行政关系。

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公务员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二)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渊源就是指行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一般地,我们将其分为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两大类。

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l)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三)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l)行政法在实体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可以有一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调整对象的确定性。

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但它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是确定的,始终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2)内容的相对易变性。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1.行政法的概念:调整行政过程中行政关系以及监督行政关系的公法规范的总称2行政的概念: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主动实现公益目的,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物进行的组织, 管理, 决策, 调控等活动。

3法治主义(理解)法治主义以法治国思想为基础,体现了“以法律的合理性抑制行政的恣意性”的理念。

在行政法学中,法治主义就表现为“依法行政原理”,即要求行政活动必需依法进行。

这是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

一.“法治主义”以“法治国”为基础而成立。

从“法治国”概念的形成过程来看,最初仅仅将“法治国”概念作为一种治国理念,而后期才在“法治国家”的意义上运用“法治国”的概念,但两者都包含有“法治主义”的概念。

二.一般将法治主义理解为依法行政或依法行政原理。

但严格来说,法治主义是较为广发的概念,法治主义除了作为行政法治主义的依法行政原理外,带包括作为立法法治主义的“依据宪法立法的原理”及作为司法法治主义的“依据法律被裁判的原理”。

三.法治主义以人权保障为目的,要求依法进行国家活动,因此,法治主义不仅要求依法行政,而且要求依法司法, 依法立法。

法治主义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一)“依法裁判”——法治主义的萌芽期;(二)“依法行政”——法治主义的形成期;(三)“对立法内容的拘束”——法治主义的成熟期。

四.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一)法治主义及行政法的互为前提关系;(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

五.法治主义的内容,存在着“依法行政原理”及“发的支配原理”两种不等同的观点。

两者都是对公权力形式进行法律统制得原理,但历史背景及内容各不相同。

4.行政治基本原则概念:是指贯穿及整个行政法之中,对于行政法理论,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以及行政救济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及依法行政原理二6.行政合法性原理:是指行政主体必需以及法律进行行政活动,而不是违反法律,行政主体对于其违法行为必需担当相应的法律后果。

行政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名词解释

1、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组织和调控。

2、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3、价值取向:指在民主与效率两个价值中,以民主作为首要价值,民主优先,兼顾效率的模式。

4、民主模式:是指在民主与效率两个价值当中,以民主作为首要价值,民主优先、兼顾效率的模式。

5、效率模式:指以行政效率为本位和出发点,在提高行政效率的基础上来考虑民主问题,一旦两者发生冲突,优先考虑效率。

6、目标模式:指行政法根据所要达到的目标而形成的总体特征,它集中体现为行政立法的宗旨及其整合规则。

7、行政法的一般渊源: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

8、行政关系: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的过程中,对内外发生的关系总和。

9、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在行政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0、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者。

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公务员、行管的相对方。

11、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行管向对方: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出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组织或个人。

13、行政的合法性原则:指行政权力的设定、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而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14、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决定必须符合法律的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概念,其具体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15、行政应急性原则:在某些特殊紧急的情况下,根据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一般性法律相抵触的行为。

16、信赖保护原则:指政府对自己做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和不得反复无常。

17、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18、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以一般或不特定的事项为对象,预先制定普遍性的行为规则的行为。

公共基础——行政法

公共基础——行政法

行政法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概念行政法,是调整由于行政活动发生的行政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

2.合理行政原则。

3.程序正当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

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一)行政主体1.概念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2.范围(1)行政机关。

①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②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③派出机构:公安派出所、税务所等。

(2)被授权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四、行政行为(一)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所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1.公定力。

2.确定力。

3.拘束力。

4.执行力。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以行政行为的适用对象是否特定: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真题演练1.(单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这主要体现了依法行政中的哪一项要求?()A.合法行政B.合理行政C.程序正当D.诚实守信2.(单选)甲被某市监局处以5000元罚款,经多次催缴,甲仍未缴纳罚款,该市监局于是查封了甲位于××小区价值500万元的别墅1套。

市监局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的哪项原则?()A.信赖利益保护原则B.比例原则C.一事不二罚原则D.平等原则3.(单选)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这体现了行政法基本原则中的程序正当原则的()。

A.公众参与原则B.行政公开原则C.回避原则D.诚实守信原则4.(多选)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行政主体的有()。

行政法知识课件

行政法知识课件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一)宪法
国家根本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一切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都不得与之抵触。
(二)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 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 的其他法律。
其申请予以审查,做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 种关系。行政救济主体,包括复议机关、诉讼机关和信访机关。
4.内部行政关系。即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
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内
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
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
行政法基本知识
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
(一)概念
行政法: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
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 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进一步说,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职 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 等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
人民政府制定和修改。《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 等。一是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 制定规章的事项;二是属于本地区具体行政管理事项。无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不得减损公民、法人 权利或增加义务。
调整同一对象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因规定不同的 法律后果而产生冲突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立法法规定 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的原则,确定应适用的法规规范。

行政法

行政法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公 务员、行政相对人和监督主体。
(1)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 名义行使行政权并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 责任的组织。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的组织。 (2)行政相对人 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 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个人就是行 政相对人。
科。此二人是该科的两位刑警张某和熊某。张某和熊某要商
某交代刚才路过浴池时干了什么事。商某由于没有做什么 事,便无从回答。张某和熊某对商某施以威胁,熊某还打了
商某的头。无奈之下,商某说:“你们能否提示一下我究竟
干了什么事。”张某和熊某说:“你刚才路过浴池的时候, 偷看女同志洗澡。”商某没有承认,张某和熊某看商某不承 认,便说:“你态度还不老实,得来点硬的。”张某和熊某 又对商某拳脚相加。最后,在张某和熊某的威逼下,商某依 此二人的授意,写了一个交代材料,承认有偷看女同志洗澡 行为。张某和熊某用事先准备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决对商 某行政拘留7天。 事后商某自觉冤枉,提起行政诉讼。后经查商某根本没 有偷看女同志洗澡的行为,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的科长周某 与商某有个人恩怨,为了报私仇便让该科的张某和熊某对商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 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四)参加培训 (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申请辞职;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第三章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与行政法
(一)行政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在其活动过程 中所进行的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 动。

公务员考试法律法规名词解释:行政法

公务员考试法律法规名词解释:行政法

⾏政法 ⼀、⾏政法概述 (⼀)⾏政法的概念、渊源和特点 1.⾏政法的概念 ⾏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是调整⾏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的监督⾏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政主体⾏使其职权⽽发⽣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2.⾏政法的渊源和特点 ⾏政法的渊源是指⾏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般分为⼀般渊源与特殊渊源两⼤类。

我国⾏政法的⼀般渊源可分为:(1)宪法;(2)法律;(3)⾏政法规与部门规章;(4)地⽅性法规,地⽅规章、⾃治条例、单⾏条例。

⾏政法的特殊渊源可分为:(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件;(3)国际条约、惯例。

⾏政法的特点可分为形式上的特点与内容上的特点两⼤类。

形式上的特点:(1)⾏政法没有统⼀、完整的法典;(2)⾏政法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件的数量特别多,居各部门法之⾸。

内容上的特点:(1)⾏政法内容⾮常⼴泛;(2)以⾏政法规,规章等形式表现的⾏政法规范易于变动;(3)⾏政法程序性和实体性规范常常交织在⼀起,并往往共存于⼀个法律⽂件之中。

(⼆)⾏政法关系 ⾏政法律关系,是指由⾏政法调整的具有⾏政权⼒与内容的⾏政关系,它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或以不同⾓度分为内部⾏政法律关系和外部⾏政法律关系,⾏政实体法律关系与⾏政程序法律关系。

⾏政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内容等构成要素。

监督⾏政法律关系,是基于对控制的需要依法产⽣的,它是国家有权监督主体在监督⾏政⾏为的过程中,与⾏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它所包含的要素包括:(1)它是国家有权监督主体与⾏政主体之间发⽣的关系;(2)它是在监督⾏政主体的⾏为中形成的;(3)其客体主要是⾏政主体的⾏政⾏为。

(三)⾏政法基本原则 ⾏政法基本原则:⾏政合法性原则,⾏政合理性原则和⾏政应急性原则。

(1)⾏政合法性原则,是指⾏政权的存在,⾏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它在⾏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的概念: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普遍性行为规则,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和规制行政法的立法、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约束.。

公务员:一般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一)、行政管理关系1、含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的一部分。

2、行政主体含义: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相对人含义: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即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3、特征:a.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b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1、含义:是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以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等。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包括行政主体即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其他行政执法人员。

⏹3、特征:a双方主体具有多元性;b关系的内容因具体参与主体不同而具有较大的差别性;c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三)、行政救济关系⏹1、含义: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予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基本概念练习题

行政法基本概念练习题

行政法基本概念练习题一、行政法的定义与范围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那什么是行政关系呢?简单来说,就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的范围非常广泛,它涵盖了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行政救济法等多个领域。

比如,行政组织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设置、职权和职责;行政行为法则规范了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像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救济法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提供了救济途径,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在我国,行政主体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大家都比较熟悉,像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的工作部门等。

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则是依据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比如高等学校在颁发学位证书方面就被授权成为了行政主体。

要注意的是,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不能简单地划等号。

行政机关一定是行政主体,但行政主体不一定是行政机关。

比如,某些事业单位在特定情况下经过授权也能成为行政主体。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

它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行政行为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予以制裁的行为,比如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像颁发营业执照;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前者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等,后者如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行政法名词解释是什么

行政法名词解释是什么

行政法名词解释是什么行政法名词解释是什么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职权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总称。

它规范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范围、程序等方面的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的公正、高效运行。

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1. 行政法行政法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实施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包括宪法、行政法律、行政法规、行政司法解释和一般处理机关的规章等。

2. 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管理和服务的活动。

行政管理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征收、行政调查、行政审查、行政处罚等。

3.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指国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总称。

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国家机关和社会机关等。

4. 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社会事务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管理和服务的权力。

行政职权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征收权、行政裁决权等。

5.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职权的具体行动和决策,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决定、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执法等。

二、行政法的分类1. 行政法的主体- 中央行政法:规范中央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

- 地方行政法:规范地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

2. 行政法的对象- 公共行政法: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共事务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管理活动。

- 专业行政法: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管理活动。

3. 行政法的性质- 行政法的强制性:行政法对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强制力,违法行政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 行政法的专属性:行政法规范行政管理活动,不适用于其他领域。

4. 行政法的内容- 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行政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 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机关在行政过程中依法实施行政职权的程序和方法。

三、行政法的原则1. 法治原则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不能随意行使。

行政法概念

行政法概念

概念:1.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渊源: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规章7有权法律解释 8条约和协定3.行政法合理性原则:它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权、追究违法行为和实施行政救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几个方面合理:1行政主体的设立应当合理 2行政职权的拥有应当合理 3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合理4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追究和救济应当合理效率原则和比例原则4.行政主体:就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拥有和行使行政职权,并能够对其行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机关和组织。

5.行政相对人: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或个人。

6.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享有国家行政职权、对国家各项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7.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8.公务员权利:1政治权利2物质经济保障权利3文化教育权利9.公务员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10.行政职权:行政主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时拥有并行使的具体的国家行政权,即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

11.行政行为概念:是行政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而使用行政权力,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12.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

13.具体行政行为:1行政许可2行政征收3行政征用4行政确认5行政给付6行政强制8行政裁决9行政调解10行政处罚11行政指导12行政合同14.行政行为特征:1从属法律性2裁量性3单方意志性4效力先定性5强制性6无偿性15.行政行为效力:1拘束力2公定力3执行力4不可争力5不可变更力16.行政立法哪些立法行政主体:1国务院2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3特定的地方人民政府法律文件名称二分之一cos法叫什么17.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法

行政法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

某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行政法部门泛指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

一般行政法:指具有以下内容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的地位、职权和职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有关行政体制改革和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等等。

特别行政法指规范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如教育、民政、卫生、统计、邮政、财政、海关、人事、土地、交通等方面的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

1.行政法的概念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

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关系中的主要部分。

行政主体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大部分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从而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即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所谓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

(3)行政救济关系。

即行政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做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讲义

第一讲行政权配置第一节行政法基本概念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二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一)概念:行政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由行政法规范予以调整的行政关系即为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关系的种类:1 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2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监督主体:(1)国家权力机关外部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2)司法机关外部监督:各级法院和检察院(3)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监督(审计和监察);行政复议(以上属于国家权力监督,属直接进行监督)(4)执政党的监督(5 )社会组织(政协、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和个人的监督(6)社会舆论的监督(以上属于非国家权力监督,属间接进行监督)监督对象: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3 行政救济关系(信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4 内部行政关系(1)行政主体与行政公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公务员法调整)(2)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行政组织法调整)主要包括: A 行政机关之间(纵向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横向的平行行政机关之间;斜向的不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如部与司、局、处等)、派出机构(或机关)之间) B 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或规章授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 C 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行政职权的组织或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1 受托方是否必须接受委托; 2 双方的地位是否是相等的; 3 受托方越权的后果; 4 委托关系一旦形成,双方即是否构成了行政关系(合同关系、领导关系或管理关系?))(三)行政关系间的地位:1 行政管理关系:最基本的关系2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和行政救济关系:派生的关系3 内部行政关系:从属的关系注:内部行政关系和外部行政关系(前三种)的交叉三行政疆域(一)行政国家:“守夜人式国家”→“行政国家”→“有限政府”行政“疆域”的大小,取决于相应的时代、相应的国度、相应地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政治体制以及执政者所信奉和推行的治理理论(“全能政府”理论、“无为而治”理论等)(二)行政疆域扩张的原因1 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保障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所必须;2 是对国家作用的认识误区所致。

什么是行政法

什么是行政法

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则和原则的总称。

它是一门研究政府权力机关的组织、职权、行为和责任等问题的法学科目。

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确保政府的公正与合法性。

一、行政法的定义和概念行政法是现代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行政机关的设置、职能、程序和行为等方面。

简单来说,行政法是以政府行为为对象、以行政组织为中心的法律体系。

行政法可以分为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两个方面,前者主要研究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职权划分和内部管理等问题,后者则主要关注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和公正性。

二、行政法的主要原则1. 合法性原则行政法的核心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即政府行为应当依法进行。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行政法的重要发展方向。

2. 公共利益原则行政法的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行政机关的行为应当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众利益的要求。

3. 公正原则行政法要求政府行为必须公正,即行政机关必须按照事实、法律和公平原则来处理行政事务,对待不同的人或组织要一视同仁。

4. 非滥用权力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能将职权滥用为个人或特定利益服务,而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5.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

政府应当公开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提高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行政法的内容和规范对象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和职权划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行政程序的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律责任等方面。

行政法的规范对象主要是政府机关和行政行为。

政府机关是行政法的核心对象,它包括国家机构、地方机关和其他行政管理机构等。

行政行为是指政府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所采取的具体行动,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等。

四、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它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限制了政府的权力,维护了社会秩序。

行政法名词解释、简答题重点

行政法名词解释、简答题重点

1、行政法得概念:行政法就是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形成得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与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来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特征:(1)没有统一得行政法典(2)领域广泛、内容丰富2、行政法得渊源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与协定(8)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9)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等其她组织联合发布得规范性文件非正式渊源:(1)行政惯例(2)典型案例(3)行政法得基本原则3、行政法律关系概念:行政法律关系就是行政规范对一定社会关系调整后所形成得特定法律关系得总称。

特征:(一)主体得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就是行政主体(2)行政主体就是特定得组织(3)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地位不能互换(4)与相对人发生行政法律关系得只能就是特定得行政主体(二)意志得单方性(三)权利义务得不对等性(四)国家权力得不可处分性(五)个体权利行使得有限性(六)行政法律关系设定得灵活性与及时性4、行政法律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得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得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得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得授予与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5、公务员概念:本法所称公务员,就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得工作人员。

6、行政相对方得义务就是什么?(1)服从行政管理得义务.这就是行政相对主得首要义务,主要表现为一就是遵守行政机关发布得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与其它规范性文件得规定;二就是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得行政处理决定等。

(2)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得义务。

当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行政相对方有主动予以协助得义务.(3)遵循法定程序要求得义务。

行政相对方在请求行政主体为一定行为或行政主体要求其为一定行为时,应遵循法定得步骤、手续与时限等得要求,否则会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

什么是行政法

什么是行政法

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是一门研究行政组织、行政行为和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法律学科。

它主要关注政府及其机构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法律规范和程序,旨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平正义,以及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分支,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行政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主要研究政府及其机构的行政行为和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治性:行政法强调在行政活动中必须依法行政,政府及其机构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以及其他法规的规定,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 行政性:行政法研究的对象是政府及其机构的行政行为和行政权力,涉及到行政机关如何制定、执行和监督行政决策的规范和程序。

3. 监督性:行政法强调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保证政府及其机构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滥用权力和违法行为。

4. 公共性:行政法是针对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的法律规范,其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5. 强制性:行政法对政府及其机构的行政行为和行政决策有一定的规范和约束力,强调执行的强制性。

二、行政法的体系和内容行政法的体系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典、行政法规、行政程序法等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

其内容涵盖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多个方面。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政府组织和职能的基本原则,对行政法的制定和解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行政法典:行政法典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律,它规范了政府机构的组织、职能、权力行使、行政行为等方面的问题。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的具体规则和办法,具有普遍适用性。

4. 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主要规定了政府机构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程序和程序规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

5. 行政责任法:行政责任法主要规定了政府及其机构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追究机制。

三、行政法的作用与意义行政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行政法基本概念

行政法基本概念

行政法概念:是以一定层次的、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为基础,并以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精神实质的体现,是行政法律规范或规则存在的基础。

行政的概念:行政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以及立法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狭义地讲,指国家职能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的总称;广义地讲,指作为决策职能的政治之外的执行职能。

“行政”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可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法的特殊渊源可分为:(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文件;(3)国际条约、惯例行政合法性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

行政决定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取决于该行政决定与法律的一致性。

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

包括法律优位和法律保留两个方面。

行政合理性原则:指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也就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要做到合情、合理、恰当和适度。

在客观上表现为一种结果是否显失公正,包括平等对待和比例原则;在主观上表现为动机和目的是否具有正常判断。

违反合法性原则将导致行政违法,违反合理性原则将导致行政不当。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根据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基于自由裁量权而产生和存在的。

职权行政主体:凡行政职权随组织的成立而从宪法和组织法自然取得,无需经其他组织授权的行政主体,称职权行政主体。

授权行政主体:指行政职权并不因组织的成立而从宪法和组织法获得,而来自于有权机关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形式的授予的行政主体。

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

行政法学考试知识点总结一、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1. 行政法学的概念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行政法规范和行政法实践,研究内容包括行政法源、行政法体系、行政法理论等。

2. 行政法行政法是国家及其机关、组织、公民之间行使行政权力和行政职权的规范的总称。

它是指导国家机关、组织及公民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职责的一系列规范。

3. 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是以规定国家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为目的的法律规范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特征包括:专属性、强制性、相对性、公共性、不完全性等。

二、行政法的基本理论1. 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性、自由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监督原则等。

2. 行政法的法律性行政法法律性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当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

行政法律性的具体体现包括行政权力的合法性、行政权力的有法律依据性、行政权力的限制性等。

3. 行政法的自由原则行政法的自由原则是指国家对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进行保障和限制时,应当遵循最大自由原则。

4. 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是指行政活动应当依法行使,并且行政机关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法治的主要内容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

5. 行政监督原则行政监督原则是指要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行政权力和履行行政职责。

行政监督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民主监督等。

三、行政法的体系行政法的层次结构包括宪法层次、法律层次、行政法规层次、行政规章层次、部门规章层次等。

2. 行政法的构成要素行政法的构成要素包括行政法规范、行政机关、公民、法人等。

3. 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包括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行政法与刑法的关系、行政法与民法的关系等。

四、行政法的行政权力1. 行政权力的概念行政权力是指国家机关、组织和公民按照法定程序,以规范的方式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调整和处理的权力。

2. 行政权力的性质行政权力的性质是指行政权力的基本属性和特点,包括行政权力的公共性、法律性、相对性、专属性等。

行政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名词解释1,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4,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物的机关。

6,公务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7,行政相对方: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主织。

8,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9,行政立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10,行政许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11,行政强制: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12,行政合同: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主治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便跟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13,行政指导: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14,行政处罚: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15,行政监督: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之间的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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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整体上看,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从宪法的关系上看, 行政法是与宪法关系最为 密切的普通法律部门,是最重要的实施法; 从与其他普通法律部门的关系上看,行政法是最 具社会影响的部门法。
二、行政法的作用
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 行政管理活动有效实施。 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 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规章。
2.特别渊源:(1)法律解释;(2)联合文件;
(3)国际条约。
我国行政规范体系的宝塔型结构图
(另有相应位阶的法律解释及我国参加 的国际条约):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含自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特行区法)
5.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 6.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规范性文件)
第四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行政领域法律关系 始终并指导行政法实践的原理和准则。有多种划分方 式,例如有学者将其分为依法行政、越权无效、比例、 正当程序等一般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治、公正、公开、 效率等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这里将我国行政法的 基本原则概括为如下三项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应急性原则
第一章 行政法的概念
本章内容
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行政法的地位及作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律关整广义行政关系(行
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 则的总称。
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
一、我国行政法的法源——
1.一般渊源:(1)宪法;(2)法律;(3)行
(不属于立法、地方立法和行政立法的一类抽象行政行为)
二、行政法的分类
1.按功能作用划分:组织人员法;行为法
(作用法);监督救济法。
2.按调整对象划分:一般行政法,如法律
原则、组织人员、行为类型与操作程序等 等;特别行政法,如各行政管理领域的行 政法。
3.按规范性质划分:实体行政法;程序行
政法。
第三节 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 一、行政法的地位
第五节 行政法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又分为内部与外部、
实体与程序等法律关系。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覆盖面与行政
法律关系大致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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