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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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20•【字号】葫政办发〔2018〕136号•【施行日期】2018.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环境保护正文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葫政办发〔2018〕136号连山区、龙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葫芦岛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20日葫芦岛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30号)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79号)工作要求,就我市建成区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河流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着力开展“清除污染源、恢复水生态、建起防护网”三项行动,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对建成区范围内的连山河(魏塔铁路桥—沈山铁路桥)、五里河(化肥铁路桥—茨山北桥)、茨山河(龙绣桥—茨山南桥)实施综合整治。

2017年—2020年,按照40%、30%、20%、10%的黑臭水体控制比例逐步有计划开展整治工作。

(一)2017年年底前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体系,形成“市政府负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格局,公布城市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二)2018年—2020年全力推进三河及入海口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工作落实,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水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18]52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水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18]52号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水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正文:----------------------------------------------------------------------------------------------------------------------------------------------------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水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18]52号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潼南区水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26日重庆市潼南区水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方案为了全面完成《市环保局关于潼南区水环境保护问题的督办函》(渝环函〔2018〕476号,以下简称“督办函”)指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水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琼江、涪江干流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支流满足水域功能要求,消除黑臭水体;城市和场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水质要求,满足规范化建设要求。

二、整治任务(一)重点整治内容《督办函》中指出了以下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1. 琼江及支流不达标问题。

柏梓镇黎咀村小河沟、龙桥坝小河沟、张堰村小河沟琼江汇入口水质为Ⅳ类,太安镇厅房村小河沟琼江汇入口水质为Ⅳ类,塘坝镇塘坝河琼江汇入口水质为Ⅳ类,部分指标超标;太安镇小河沟琼江汇入口水质为劣Ⅴ类,部分指标严重超标。

琼江流域内各镇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工业源、生活废水、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植业等污染整治,及时清理河流沿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整改,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各镇人民政府于5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区政府督查室。

2. 场镇饮用水源不达标问题。

崇龛镇饮用水源水质长期不达标,应加强管理,从严管控面源污染;宝龙镇饮用水源地水质长期较差,应加强水库周边生活废水、种植业等污染整治,切实改善水库水质。

环境保护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背景和目的- 环境保护安全隐患是当前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 为了维护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安全,需要对潜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实施原则- 独立、公正、公开:所有工作将独立决策,保持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 简洁、高效:采取简单有效的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和风险。

实施步骤1. 设立工作组:成立由环保部门负责的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个行动的实施工作。

2. 制定排查方案:工作组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包括排查范围、方法和时间节点。

3. 开展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方案,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环境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包括工厂、企业、建筑物等。

4. 隐患整治措施: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 排查报告和监督:工作组汇总排查结果,生成排查报告,并进行定期监督和报告,以便及时跟进整治工作。

工作时间和安排- 本次行动计划从X年X月X日开始,至X年X月X日结束。

- 工作组将制定具体的排查和整治时间安排,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预期成果- 完成全面的环境保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减少环境安全隐患对公众的影响。

- 提升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和参与度,促进可持续发展。

风险和控制措施- 在排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法律风险和隐私问题,工作组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 工作组将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紧密合作,确保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7.13•【文号】农科教发〔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农业农村生态文明。

要深刻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生态观,正确处理“三农”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自觉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要求贯穿到“三农”发展全过程。

要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要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着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要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提高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要深刻把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方法路径,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给子孙后代留下良田沃土、碧水蓝天。

二、加快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27日西安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大力推进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本方案。

一、水质目标渭河新丰桥、灞河三郎村、护城河小北门断面达到Ⅴ类水质;渭河天江人渡、渭河耿镇桥、灞河灞河口断面水质不低于现状;涝河入渭、沣河出西安境断面达到Ⅳ类水质;黑河入渭、泾河入渭断面达到Ш类水质;氵皂河、新河、临河、漕运明渠、幸福渠、玉川河水质达到省考要求。

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黑河水库水质达到Ⅲ类,昆明池、渼陂湖主要指标不低于现状水质。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稳步提升。

二、重点工作(一)工业水污染防治。

1.强化“10+3”小企业整治。

继续加强对重污染“10+3”小企业的排查整治,严格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10+3”小企业死灰复燃。

(市工信委、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配合,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2.专项整治重点行业。

加快水污染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继续实行新(改、扩)建重点行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从源头控制或减少污染物产生。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辛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0.15•【字号】辛政办字〔2018〕70号•【施行日期】2018.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辛集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辛政办字〔2018〕7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辛集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15日辛集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深入落实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全市2018-2019年秋冬季(2018年10月1日—2019年3月31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改善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气领〔2018〕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坚持目标导向、质量导向、问题导向,实施科学治理、精准治理、依法治理,严格禁止“一刀切”。

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稳中求进,攻坚克难,持续改善。

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实施散煤整治、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油品监管、工业炉窑污染治理、VOCs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科学制订应急减排和错峰生产措施,加强区域联防联控,通过强化执法检查、量化问责、考核排名等保障措施,推进秋冬季大气环境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5%,力争下降5.5%,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8.04•【字号】豫环[2018]35号•【施行日期】2018.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生态环境部:按照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要求,现将我省”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专项行动总体开展情况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事业得到稳步发展。

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区30处,总面积76239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4.6%。

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3处,省级自然保护区17处。

初步形成了类型较齐全、分布较广泛的自然保护区网络,较好地保护了重点珍稀野生动物、植物和生物多样性,而且发挥了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调蓄洪水、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为我省生态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特别是中办发电13号文件后,省委、省政府和环境部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先后做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常务会议对全省自然生态保护、生态红线等一系列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涉及自然保护区中的问题整改工作也进行了部署。

河南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到河南省环保厅和市县调研生态保护工作。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结束后,王国生书记第一时间到河南省环保厅调研,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推动我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做出重要指示;陈润儿省长先后主持召开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总结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18年环境保护任务;7月30日,陈润儿省长带队到省环保厅座谈调研生态文明建设专题,他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遵循,树立大生态环保理念,坚持消减污染排量与扩大环境容量“两手抓”,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生态治理“三管齐下”,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黄强常务副省长、舒庆副省长、XXX副省长也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实地督察、暗访调研,推动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一系列环境突出问题解决和生态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05•【字号】垫江府办〔2018〕50号•【施行日期】2018.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垫江府办〔2018〕5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垫江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5日垫江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全面掌握各类自然保护地现状,预防和遏制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的通知》(办护字〔2018〕8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8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整改的要求,通过开展全县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摸清全县范围内各类自然保护地情况和管理薄弱环节,全面系统排查和预防整治自然保护地内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全县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系统性保护,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

二、检查整治范围检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县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即长寿湖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迎风湖国家级湿地公园、明月山市级森林公园、明月山市级风景名胜区、宝鼎市级森林公园5个自然保护地。

三、检查整治内容(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近年来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的县内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处理情况。

(二)违法侵占县内自然保护地的土地活动,包括:开发房地产,探矿采矿,采石挖沙,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

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水利部
•【公布日期】2018.03.09
•【文号】环环监〔2018〕25号
•【施行日期】2018.03.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监察
正文
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
案》的通知
环环监〔2018〕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环境保护部
水利部
2018年3月9日。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18.09.14•【文号】农农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2018年9月14日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等非农设施,严重冲击了耕地红线。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从今年9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二、清理整治范围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施工方案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施工方案

X水利工程有限公司Tia nJin Water Con serva ncy Project Co. Ltd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措施方案工程名称:滨海新区海滨街(港西)污水管网配套工程(二期)X水利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10月日编制人:日期: 审核意见:审核人:日期:审批意见:审批人:日期:目录第一章编制说明11.1编制依据 1 1.2适用范围4.7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措施9 4.8废弃物管理措施94.9光污染控制措施104.10电磁辐射防治措施1 0第五章1资源能源控制措施105.1节水措施105.1.1降尘节水措施105.1.2养护节水措施105.1.3生活、食堂节水措施115.2节地措施115.3节能措施115.4节材措施125.4.1办公用品节约措施:125.4.2施工材料的节约措施: 125.4.3沙子;水泥;石子的节约措施:12 5.4.4钢筋节约措施:135.4.5砖的节约措施135.4.6电工用料的节约措施: 132. 贯彻“三同时”的原则:环保与水保工程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本工程位于滨海新区海滨街西区,地处大港南部,大港油田腹地,北靠大港水库,南与河北省隔河相望,东连海滨街道办事处,西与太平镇接壤。

A区(位于海滨街联盟村)、B区(位于海滨街远景一村)、C区(位于海滨街沙井子村)三个区域。

工程于A区、C区建设污水提升泵井各一座,B区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包含综合用房,污泥浓缩池、中间水池、排放池、好氧池、缺氧池、调节池及提升泵井。

建设规模:A区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井一座,设计规模0.1立方米/秒,B区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一体化污水处理成套设备及加药除磷处理工艺,新增二级污水处理能力2000立方米/日,C区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井一座,设计规模0.15立方米/秒。

第三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4)、负责环保管理体系在本职权范围内的有效运行。

323施工队负责人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51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51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51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晋中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10日晋中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晋政发〔2015〕59号)及《晋中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发〔2016〕8号),实现2018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根据《山西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晋中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规定(修订稿)》(晋水防办发〔2017〕25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一)地表水1.11个国、省考断面中,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72.73%,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控制在27.27%。

2.24个市考断面中(包括国、省考11个断面),汾河流域潇河6个考核断面达Ⅲ类,汾河干流及其支流9个断面水质较上年有较大改善;海河流域9个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晋中市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控制单元及考核目标见附件1。

3.各县断面考核目标如下:榆次区(2个):(1)潇河郝村断面折算入境超标断面水质影响后达Ⅲ类水质。

(2)榆次总退西贾断面水质较上年有较大改善,超标污染物超标浓度比上年下降50%,其中COD控制在44mg/l 以下,氨氮控制在5.82mg/l 以下,总磷控制在0.98mg/l以下。

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31•【字号】•【施行日期】2018.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在巩固“十二五”以来我省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基础上,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以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为导向,围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汇聚资源,整合政策,强化措施,持续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思维、有序推进。

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需要,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综合考虑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先行。

进一步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强化村庄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推进,通过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公共服务水平,吸引农民自愿适度集中居住,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认真总结已有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试点示范,点面结合,推动整体提升。

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当前,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问题逐渐凸显,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本地区制定了一系列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旨在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整治目标1.提高环境质量:大气、水域、土壤等各个领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多,水体清洁一级水域面积扩大。

2.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的环境执法秩序。

3.推动绿色发展:鼓励企业进行节能减排,发展绿色产业,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整治措施1.加强立法保障:制定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落实环保责任书。

2.推动科技创新:加大环保科研投入,推动环保技术成果转化,提升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3.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环境监督检查制度,落实环保督查责任,推动环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4.强化宣传教育: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5.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推动环境执法力度加大,确保环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四、整治效果评估1.定期对整治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发挥正面作用,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2.设立奖惩机制,对环保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总结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是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一步,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永续发展的目标,建设美丽家园。

希望各级部门、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响应,积极参与,共同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取得更大成就。

愿我们的生活环境变得更加美好、清洁。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09.30•【文号】建城〔2018〕104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9月30日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在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近年来治理成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确保用3年左右时间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显见效,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系统治理,有序推进。

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全方位、全过程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关系,重点抓好源头污染管控。

坚持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相结合,既集中力量打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歼灭战,又抓好长制久清的持久战。

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遵循治污规律,扎实推进治理攻坚工作。

多元共治,形成合力。

某县铁腕治霾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

某县铁腕治霾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

某县铁腕治霾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2018年某县铁腕治霾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某县铁腕治霾18年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铁腕治霾工作责任,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按照《某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8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依托智慧XX城乡社区网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原则,构建“全覆盖、全方位,精细化、规范化,纵到底、横到边”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提升环境监管效能,营造全民治污格局。

二、网格划分及监管职责(一)网格划分原则1、按照行政辖区及行业(企业)监管建立网格体系:在县、镇(街道)、村(社区)、组及特殊功能区行政区域,建立“4+1”区域环境监管网格;在重点行业(企业)建立部门环境监管网格。

2、基础网格划分原则:行政辖区按照网格面积划分基础网格,建城区以社区、楼院、小区为单元,按500×500米或相近面积划分为一个网格;农村以村民小组为单元,按1000×1000米或相近面积划分为一个网格。

网格划分因地制宜,网格面积小于50%的,纳入临近网格;网格面积大于50%的,设置网格。

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监管对象划分基础网格,每个监管对象为一个网格。

(二)网格体系及职责1、一级网格(县级)(1)网格单元:全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网格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网格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在县环保局设立某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网格办”),牵头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日常工作。

县发改局、工业发展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水利局、农林局、教育局、卫计局、民政局、商务办、矿管办、畜牧中心、蔬菜中心、茯茶中心等部门按照《某县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及工作职能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职责。

(2)主要职责:网格办(县环保局):具体负责本级网格建立、运行及“网格化”环境监管电子数据库的建立,构建职权清晰、分工协作、高效运转的环境监管机制;负责跨行政区域重大环境问题、环境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点环境信访的调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二级网格进行指导、督查、考核。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保障山东省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保障山东省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保障山东省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0•【字号】海政办字〔2018〕100号•【施行日期】2018.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保障山东省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字〔2018〕100号各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市直各部门:为做好山东省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督查相关保障工作,现将《海阳市保障山东省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10日海阳市保障省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山东省自然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督查组,将于12月10日上午进驻我市,围绕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为全力做好保障联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内容本次督查将在“绿盾2017”“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排查整改的基础上,从6个方面全查核实、排查招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自然保护区工作批示精神的情况。

(二)中央、省环保督察发现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国家有关部委交办的自然保护区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媒体曝光及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绿盾2017”“绿盾2018”相关工作机制建立情况,责任落实,问题台账建立、问题整改进展和整改销号,追责问责情况。

重点梳理排查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旅游开发、别墅、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

(四)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高尔夫练习场以及借用体育公园和主题公园等名义建立的高尔夫球场、练习场的清理整治情况。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07号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07号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临潼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8〕107号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临潼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日西安市临潼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为保护农业土壤环境,拓展农业生态功能,提高农业生态资源利用率,使农业稳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及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西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17〕99号)《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陕农业发〔2017〕34号)精神,结合我区国家级产粮(油)大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全区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全区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着力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农业面源污染势头得到有效扭转,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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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 (2)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2)
1、编制依据 (2)
2、编制原则 (2)
二、工程概况 (3)
三、环境保护目标 (4)
四、组织机构 (4)
1、组织管理机构 (4)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图 (4)
五、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
1、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5)
六、环保治理方案 (6)
八、环境保护体系图附后: (8)
环境保护体系图 (9)
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1、编制依据
1)X XXXXXXXXXXXXXXXXX程施工设计图纸.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交通运输部和安徽省的其他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

3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

4)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暂规、验收标准和有关规定。

2、编制原则
1)认真贯彻国家对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循技术标准、规范和本项目有关规定。

2)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分析本工程的特点,强化过程控制和工序管理。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3)建立有效的施工协调机构,及时处理因接口关系产生的相互干扰。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好安全环保措施,使路面施工作业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工程施工中不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故。

5)质量第一。

优化施工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严格
按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的污染源控制和检查,以确保工程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6)确保工期。

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加强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工作,协调好土石方拉运和安全防护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在施工中加强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
理检查和监督,及时评估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并加
以完善。

8)科学选择施工顺序,合理地组织各工序进行作业。

9)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为原则。

二、工程概况
XXXXXXXXXXXXX的一条主干线,也是XXXXXXXXXXXX重要陆路通道,处于XXXXXXXXXX内,连接宿州、XXXXXXXXXX)设计等级为一级公路标准,XXXXXXXXXX X 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 X i X的一部分,路线始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交界处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依次经过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 XX老路路段车流量大,是XXXXXXXXXXXXXXXXXXXX X的XX要交通干线,且大型、重型车辆较多。

位于淮北冲积平原,地形较平坦,地面高程XXXXXXXXXXXX由西向东缓缓倾斜,平均坡万分之一左右。

本工程施工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度
XXXXXXXXXXXX;其中XXXXXXXXXXXXXXXXXXX, 主要采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路段段。

主要工程内容
为XXXXXXXXXXXJ X XXXXXXXXXXXX路面底基层、基层、沥青混凝土上、中、下面层铺设,中央分隔带、路缘石铺设、路面排水工程、土路肩施工等。

二、环境保护目标
施工现场扬尘、噪声、污水、废弃物排放符合环保部门的控制排放标准,施工现场自然环境保护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组织机构
1、组织管理机构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图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
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
五、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以安全作保证。

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的两大永恒主题,同时也要加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增
强广大职工对保护环境的认识和觉悟,预防污染环境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1 、环境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为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建立健全本项目经理部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项目经理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安全部为环境保护监督执法部门,配备专职监督员,各施工队配兼职监督员,切实保证工程环境保护工作。

建设期内无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

六、环保治理方案
XXXXXXXXXXXXXXXXXXXX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占地面积不大,施工路段区域采用XXXXXXXXXXXXXXXX或XX他方式进行隔离,施工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以确保安全;工程施工现场材料排放整齐,每日完工后做到施工场地清理;节约利用水资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土方开挖中降水产生的废水,废水集中排放到现场的污水管网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根据每日产生量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待扩建场地的低洼等回填地带做深埋处理,不能利用的清运到统一垃圾场,运输过程中采用苫布覆盖,避免扬尘;由于施工现场周围分布许多居民,通车路段如有扬尘,项目部必须坚持每日进行洒水降尘处理。

施工结束后的现场的恢复平整工作
施工结束后,项目部对剩余物料进行回收入库保管,对现场遗留的废弃物及时清理外运到统一垃圾场;部分建筑垃圾做深埋处理;拆除的建筑垃圾及时运到指定垃圾场或做深埋处理。

七、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规定:
1、一般规定
1.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小组,项目经理对整个施工过程的环保工作负全责;
1.2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

要加强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气的监测和监
控工作,要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粉尘、废气和污水的污染。

1.3加强对全体员工的环保知识教育,切实提高全员的环保意思,
使之能够自觉遵守环保规定;
2、施工前环保要求
2.1现场施工人员均经过与施工相关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在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
下方可以施工;
2.2施工现场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2.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4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2.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6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围挡;
2.7施工现场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

项目部出入口明显处设置“七牌一图”。

2.8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2.9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

2.10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堆放。

2.11水稳拌合站和沥青拌合站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需保证排放物符合环保要求,物料分类规范堆放,要配备水车保证场站道路无扬尘,机械车辆轮胎无附着泥土,产生的废弃物倾倒到指定地点。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本合同段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是场地噪声、现场扬尘、建筑垃圾、土地污染、取弃土场的处理、植被保护等。

八、环境保护体系图附后:
环境保护体系图
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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