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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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政策解读和工作步骤流程整理_图文

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政策解读和工作步骤流程整理_图文
2.3 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
城市更新基本概念
2.3 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
城市更新基本概念
2.3 城市更新的规划计划
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制定计划; 已具备实施条件的拆除重建类和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
其中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可以单独制定年度计划 相关资金来源等内容;
Part 3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饰、装修许可文件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2 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
功能改变后补缴地价怎样计算?
——改变功能后的原有建筑面积地价+增加建筑面积地价.
原有建筑面积 部分补缴地价
销售额
改变后土地使用权剩余 期限的公告基准地价
销售额
原土地用途剩余期限 的公告基准地价销Βιβλιοθήκη 额增加建筑面积 部分补缴地价
改变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的 市场评估地价标准
——由区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经费来源多元化.
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涉及改善基础设施、公 共服务设施和市容环境
申报 区政府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经费 来源
市政府
区政府
权利人
其他相关人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2 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
进行功能改变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满足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1、符合城市规划; 2、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已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付清地价款; 4、涉及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城中村是指我市城市化过程中依照有关规定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及继受单位保留使用的 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范围内的建成区域 。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六约北片区龙塘片区更新单元
67
龙岗区横岗街道
松柏社区老街更新单元
新坡塘片区及新园路石化塑胶城更新
68
龙岗区横岗街道
单元
69
龙岗区横岗街道
保安片区更新单元
70
龙岗区葵涌街道
土洋社区沙鱼涌更新单元
申报拆除重 建用地面积
(公顷)
申报单位
4.07
深圳市东方四队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红星经济发展 4.31
51
宝安区西乡街道
华宝饲料厂片区更新单元
52
宝安区西乡街道
骏业工业区更新单元
53
宝安区西乡街道
臣田国际汽车城更新单元
54
宝安区新安街道
华联新安片区更新单元
55
龙岗区布吉街道
禾坑肚耕作口公交站更新单元
56
龙岗区布吉街道
惠康路与中元路路口片区更新单元
57
龙岗区大鹏街道
金沙湾酒店更新单元
58
龙岗区横岗街道
2.57
耀骏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46
宝安区沙井街道
德普电子物流配送中心片区更新单元
1.75
深圳市德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备注
序号
区位
城市更新单元名称
47
宝安区松岗街道
东方四队片区更新单元
48
宝安区松岗街道
红星村北片区更新单元
49
宝安区松岗街道
红星村南片区更新单元50宝安区松街道沙浦工业区片区更新单元
1.63
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
1.52 6.29 12.03 4.27 5.10 18.64
深圳市深圳酒店有限公司 深业泰富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九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向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荔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

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草案公众.pdf

《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草案公众.pdf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
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
您可在此表上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出对《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
第一批草案的任何意见。

凡与此草案内容相关、符合填写规格、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意见,市规划和国
土资源委员会将集中审议,以决定是否采纳。

此表填完后连同意见呈交人身份证明材料送达或传真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各管理局或各区城
市更新主管部门。

请填下表:
您的姓名:(必填)
身份证号:(必填)
联系电话:(必填)
您与本公示草案的关系:(必填)
联系地址:
1、赞成
2、反对
3、基本同意
理由陈述如下:
(纸张不够,可自行增加)。

2010年深圳城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二

2010年深圳城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二
8.5
范围内包含西丽中心区、大沙河创新走廊旧工业区等更新单元
04
龙岗区坂田街道
华为城市更新片区
22.1
范围内包含宝吉片区、吉通工业区、坂田老墟镇地区等更新单元
05
龙岗区横岗街道
横岗安良城市更新片区
1.4
范围内包含安良五村东片区、安良五村西片区、安良六村东片区、安良六村西片区、安良七村、安良八村等更新单元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二)
序号
区位
城市更新片区名称
规划研究范围(平方公里)
备注
01
福田区南园街道
南岗城市更新片区
0.5
范围内包含红岭北路中国外运集团、城建梅园物流中心、国际物流总部基地等更新单元
03
南山区西丽街道
大沙河创新走廊更新片区
06
龙岗区葵涌街道
溪涌城市更新片区
0.9
范围内包含洞背、溪涌、盐村、沙头片区等更新单元
备注:
1、本表的城市更新片区为城市更新重点研究片区,由各区政府或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编制上述片区的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2、本表中城市更新片区的专项规划获批准后,将分期、分批推进实施,城市更新片区内各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一览表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7.标注“ *”的项目属《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批准的历史遗留项目。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139214389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139214389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城市更新实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管理城市更新活动的基本依据。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是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与审批的前提条件,对下年度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所有拟实施拆除重建类更新活动区域须参照本指引要求申报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后,方可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一、申报情形满足以下条件的区域可申请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一)法定图则中已划定城市更新单元的区域,可申请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或申请调整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后纳入计划。

(二)尚未编制法定图则或法定图则中尚未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更新的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城中村及旧村等),可拟定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后申请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1)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2)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

二、申报条件(一)城市更新单元范围拟定条件要求调整或自行拟定城市更新单元范围的,其范围须满足以下要求:(1)在保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以相对成片的区域作为城市更新单元1;(2)城市更新单元总用地面积不宜小于3公顷,城市更新单元内拟拆除重建的区域面积不宜低于更新单元总用地面积的70%。

(3)现状建筑物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可以以用地权属范围为单元拟定城市更新单元。

(二)改造意愿条件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权利主体的改造意愿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后方可进行申报。

各区政府(含新区管委会,下同)还可根据情况增设其他改造意愿条件或要求。

2010年公布的202个城市更新项目

2010年公布的202个城市更新项目
有限公司
20
南山区南山街道
向南村旧村更新单元
5.10
深圳市向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1
南山区南山街道
南山村旧村更新单元
18.64 深圳市南山荔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2
南山区南头街道
南苑新村更新单元
8.25
深圳市金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
南山区沙河街道 康佳集团总部厂区更新单元 3.96
松柏社区老街更新单元
14.64 深圳市嘉长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8
龙岗区横岗街道 新坡塘片区及新园路石化塑 17.10 深圳市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新坡
胶城更新单元
塘分公司
69
龙岗区横岗街道
保安片区更新单元
22.29
深圳市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70
龙岗区葵涌街道 土洋社区沙鱼涌更新单元
2.01
深圳市葵涌沙鱼涌股份合作公司
6.17
深圳市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窝肚
分公司
6.70 深圳市富思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1
龙岗区横岗街道
康乐工业城更新单元
6.82
和中发展有限公司
62
龙岗区横岗街道
大福旧村更新单元
7.83
深圳市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63
龙岗区横岗街道 六约南片塘坑片区更新单元 8.08
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
—5—
申报拆除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一般商密 急件
交银深函〔2011〕140 号
关于开展“利用城市更新项目强化公私联动 带动私金业务发展的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支行、营业部: 由于深圳的特殊情况,土地资源极为稀缺,目前存量可供使
用的土地资源已经快要枯竭,深圳的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城市更 新时代。未来全市城市更新改造规模约 180.6 平方公里,其中预 计 2010-2015 年内更新规模约为 69 平方公里,其中,拆除重建规 模为 23 平方公里,包括城中村 12.7 平方公里、旧工业区 9.2 平 方公里和旧城区 1.1 平方公里,拆除重建后应提供居住用地 6.9 平方公里、工业用地 4.6 平方公里、商业服务业用地 5.7 平方公 里,以及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广场、绿地等其他用地 5.8 平方公 里,将拉动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拆迁费用和直接投资) 预计约 3500 亿元。

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政策解读和工作步骤流程04整理63449课件

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政策解读和工作步骤流程04整理63449课件
(一)申请将配套服务设施改变功能,改变后无法满足相关配套要求的 (二)申请将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纪念性建筑、标志性建筑、具有地方特色和传统风格的 建筑物等改变功能,改变后不符合保护要求的 (三)申请将危险房屋或者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确定的拆除重建区域内的建筑物改变功能的 (四)建筑物改变使用功能后,不符合建筑结构安全、城市景观设计,或者公共安全、消防、 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技术要求的 (五)申请建筑物部分改变使用功能,但改变的部分不能满足独立使用要求或者造成建筑物 剩余部分使用不便的 (六)建筑物由业主区分所有,未经本栋建筑物内其他业主及同一宗地内其他主张与改变功 能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 (七)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申请改变功能进行二次开发的
23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4 拆除重建地价测算
其他情形用地
按照其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应缴纳的地价,扣减原有合 法建筑面积按照原土地用途及剩余土地使用权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的地价。
补缴地价
改造后应缴地价
原有合法建筑 面积地价
24
Part 4 城市更新主要程序
25
城市更新主要程序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获批准后视为已完成法定图则的修改(或制定)程序
27
11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1 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
综合整治包括哪些内容?
——基本不涉及房屋拆建的环境净化、美化项目.
沿街立面更新
环境绿化美化
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 一般不加建附属设施,加建的附属设施应当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12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1 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
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是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深府[2010]193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深府[2010]193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深府〔2010〕19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及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四个先行先试”的要求,高效、科学、规范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城市更新对全市发展的战略性意义(一)城市更新事关城市长远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来,已发展成为一座现代化城市,成为高度城市化地区。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坚持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

城市更新是突破土地空间资源瓶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关键举措。

(二)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刻不容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

近年来,我市相关工作进展顺利,已初步形成城市更新项目“规划一批、开工一批、完成一批、准备一批”的局面。

但是,要清醒地看到,城市更新工作仍然存在体制机制不完善、政策法规不配套、历史遗留问题多、项目拆迁难度大等一系列困难。

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相比,与省委省政府的工作目标相比,与全市迫切的更新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任重道远、时不我待。

(三)城市更新工作需要全市上下协同推进。

大鹏所城综合管网维护管理成本费测算与维护管理立项-----汇报-2016.11.08

大鹏所城综合管网维护管理成本费测算与维护管理立项-----汇报-2016.11.08

其中每米人行道路面修复补偿费用(元)
715.00
357.50
0
日常维护管理费用预测
综合管网日常维护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综合管网设备设施养护。 2、综合管网主体工程养护。 3、综合管廊管线安全监察。 4、综合管网的应急管理。 5、综合管网的管线施工管理。 6、综合管网客户关系管理。 7、综合管网的沟井道管理。 8、综合管网定期清理、检修费用。
▪ DN400给水管每米直埋收费标准(按照挖掘修复费用的百分比计算)为: 700.84元/m(100%)、425.84元/m(50%)、150.84元/m(0%);
▪ DN500给水管每米直埋收费标准为(按照挖掘修复费用的百分比计算)为: 882.81元/m(100%)、552.81元/m(50%)、222.81元/m(0%);
3、 绿化养护计算结果
绿化养护收费标准: 全人工劳动承包养护市场核算价格 (无机器、无自动喷水、附近20米无水源) ①1000平方米内 7元/平方米/年 ②1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 5元/平方米/年 ③5000平方米以上 4元/平方米/年
(养护范围:维护原貌、病虫防治、修剪定型、水肥管理、防寒防冻、除杂草)
结论
1、城市综合市政配套是城市建设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供电、供水、供气、供 热、排水以及各类弱电类专业管线等,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是保证城市功能正常发挥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神经和血管。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他避免了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马路反复挖 掘问题,同时,它也是解决地上空间过密化、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集聚、创 造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对于优化城市环境,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 间具有重要意义。
7、DN1000给水管土方开挖宽度按1.7米,深度按1.8米,土质按一、 二类土计算,采用木板支护;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开发一览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开发一览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一览表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
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7.标注“*”的项目属《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批准的历史遗留项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979—2015年)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979—2015年)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979—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1.07•【字号】深府规〔2017〕6号•【施行日期】2017.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1979—2015年)的通知深府规〔2017〕6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的要求,市政府对1979年深圳市设立以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291件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次公布的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分为两类,第一类《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1987〕164号)等27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自动失效;第二类《关于停止执行“深革发〔1981〕117号”文的通知》(深革发〔1981〕200号)等17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长期有效。

一、第一类有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74件)1.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1987〕164号)2.关于取消市卫生系统收取儿童计划免疫保偿费的通知(深府〔1992〕144号)3.关于发布《深圳市宝安、龙岗区规划、国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1993〕283号)4.关于保护朱坳山雷达站,制止在朱坳山山底挖土取石的紧急通知(深府〔1993〕420号)5.关于加强我市东部岸线集装箱码头建设管理的通知(深府〔1993〕440号)6.关于中央各部委各地政府驻深圳办事机构人员办理深圳市集体工作户口的通知(深府办〔1993〕98号)7.关于印发《深圳市结合民用建筑建设公民防护地下室规定》的通知(深府〔1994〕231号)8.关于贯彻执行公安部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规定的通知(深府办〔1994〕119号)9.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深府办〔1995〕29号)10.关于印发《深圳市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1996〕123号)1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的公告(1996年2月27日)12.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和加强殡葬管理的通知(深府〔1997〕63号)13.批转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深府〔1997〕75号)14.关于深圳市劳动模范先进人物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深府〔1997〕215号)15.关于加强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府〔1997〕235号)16.关于在全市实行用电统一抄表到户的通知(深府〔1997〕246号)17.批转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等单位关于《深圳市保健对象医疗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1997〕309号)18.印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实行税收先征后返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深府〔1998〕5号)19.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深府〔1998〕91号)20.转发市文明办等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职工俱乐部建设和管理意见的通知(深府〔1998〕166号)21.关于加强对进出我市异地出租小汽车管理的通知(深府办〔1998〕63号)22.关于印发深圳市土石方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1999〕5号)23.关于印发深圳市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1999〕122号)24.关于印发深圳市屋顶美化绿化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1999〕196号)25.关于印发东门商业步行街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办〔1999〕95号)26.批转深圳市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2000〕43号)27.关于我市老年人享受敬老优惠待遇的通知(深府办〔2000〕47号)28.关于印发深圳政府在线网上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1〕28号)29.印发关于加强土地市场化管理进一步搞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决定的通知(深府〔2001〕94号)30.关于印发深圳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01〕186号)31.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直接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2〕39号)32.关于做好深圳东部供水工程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深府〔2002〕148号)33.转发深圳市处理违法私房和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和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工作程序》的通知(深府办〔2002〕41号)34.关于落实广东省政府向深圳市下放有关管理权问题的通知(深府办〔2002〕83号)35.转发市城管办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工作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02〕114号)36.关于印发《深圳市奖励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2〕122号)37.关于印发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3〕30号)38.批转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我市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府〔2003〕98号)39.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为我市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3〕136号)40.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行为的通告(2004年1月6日)4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盗卖和非法收购城市公用设施及其废旧金属材料的通告(深府〔2004〕48号)42.关于印发《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4〕73号)43.关于印发市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行政许可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4〕92号)44.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04〕102号)45.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社会保障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2004〕168号)46.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4〕193号)4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通知(深府〔2004〕204号)48.关于印发深圳市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5〕1号)49.关于印发《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深府〔2005〕11号)50.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5〕63号)51.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土地储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5〕64号)52.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非农建设用地划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05〕65号)53.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地补偿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05〕67号)54.关于印发《深圳市清理整治采石取土恢复生态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5〕71号)55.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决定(深府〔2005〕92号)5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决定(深府〔2005〕137号)57.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05〕175号)58.关于印发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06〕20号)59.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转为国有土地交接与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43号)60.关于印发《深圳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06〕92号)61.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深府〔2006〕98号)62.关于印发《深圳市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6〕105号)63.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深府〔2006〕106号)64.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06〕114号)65.关于发展社区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深府〔2006〕130号)66.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深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府〔2006〕140号)67.关于印发深圳市户外广告占用公共用地使用权拍卖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6〕147号)68.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6〕149号)69.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景观照明维护费及电费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6〕193号)70.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优抚对象和无经济收入的军休干部随军家属、遗属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的通知(深府〔2006〕213号)71.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府〔2006〕247号)72.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深府〔2006〕258号)73.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决定(深府〔2006〕268号)74.印发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6〕60号)75.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06〕72号)76.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6〕113号)77.关于转发市劳动保障等部门《深圳市促进随军家属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6〕163号)78.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6〕181号)79.关于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清理移交工作下阶段安排的通知(深府办〔2006〕189号)80.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06〕194号)81.印发深圳市高等学校鹏城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07〕153号)82.关于印发深圳市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通知(深府〔2007〕248号)83.关于印发深圳市堤围防护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07〕254号)84.转发关于妥善解决国企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有关事项的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07〕31号)85.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07〕111号)86.关于印发深圳市政策性出租住房清退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7〕168号)87.关于加强深圳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通知(深府办〔2007〕183号)88.关于印发深圳市梧桐山风景区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7〕184号)89.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8〕20号)90.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8〕49号)91.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92.关于印发深圳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08〕155号)93.印发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157号)94.关于扶持我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08〕159号)95.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府〔2008〕165号)96.关于印发《深圳市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深府〔2008〕170号)97.关于印发深圳市调入人员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180号)98.印发关于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190号)99.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08〕215号)100.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4号)101.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深府办〔2008〕41号)102.关于印发深圳市村级自建供水设施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8〕88号)103.关于深圳市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外商投资企业操作意见(深府办〔2008〕91号)104.关于宝安区龙岗区和光明新区供水管网建设投资和维护管理的意见(深府办〔2008〕97号)105.关于印发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12号)106.关于原基建工程兵退休人员一次性慰问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17号)107.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验收规范的通知(深府办〔2008〕122号)108.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109.关于印发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2009〕6号)110.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111.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9〕107号)112.关于印发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09〕180号)113.关于调整深圳市现行法规中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职责的公告(深府〔2009〕203号)114.关于印发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三所研究生院机构编制和办学投入办法的通知(深府〔2009〕206号)115.关于印发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09〕238号)116.关于印发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09〕240号)117.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09〕5号)118.关于印发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构建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9〕12号)119.关于转发市金融办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审核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府办〔2009〕15号)120.关于我市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大专待遇问题的通知(深府办〔2009〕24号)121.关于印发深圳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办〔2009〕37号)122.印发关于扶持我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09〕43号)123.关于印发鹏城杰出人才奖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办〔2009〕73号)124.关于印发深圳市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9〕74号)125.关于贯彻执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坚决制止违法抢建的通知(深府办〔2009〕82号)126.关于印发深圳市无人认领遗体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9〕119号)127.关于执行在用机动车排气检测新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告(深府〔2010〕4号)128.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处理有关房地产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18号)129.关于印发深圳市拥军优属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29号)130.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131.关于印发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求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72号)132.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81号)133.印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103号)134.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121号)135.关于将查处非法教育培训机构职责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的决定(深府〔2010〕170号)136.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76号)137.关于推进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排水管网市场化运营的意见(深府〔2010〕190号)138.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94号)139.关于授权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通知(深府函〔2010〕42号)140.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惠乘坐市内公交车和轨道交通的通告(2010年12月1日)141.关于印发深圳市推行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0〕60号)142.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0〕63号)143.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0〕65号)144.转发市财政委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91号)145.关于印发深圳市基本农田建设和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0〕99号)146.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10〕100号)147.转发深圳保监局关于在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108号)148.转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10〕111号)149.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11〕5号)150.关于印发深圳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2011〕37号)151.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深府〔2011〕44号)152.关于印发深圳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11〕48号)153.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深府〔2011〕92号)154.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登记前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深府〔2011〕120号)155.关于印发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11〕124号)156.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益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1〕128号)157.关于印发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1〕135号)158.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11〕177号)159.关于印发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1〕198号)160.关于印发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11〕210号)16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集装箱中转站及道路运输管理的通告(2011年4月8日)162.关于优化深圳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的意见(深府办〔2011〕3号)163.关于规划土地监察行政处罚案件管辖若干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11〕37号)164.关于印发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1〕60号)165.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1〕65号)166.关于印发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抢险救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1〕68号)167.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1〕84号)168.关于推进我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深府办〔2011〕90号)169.转发深圳证监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深圳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交易防控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1〕96号)170.关于做好驻深部队异地退役士兵返深入户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1〕102号)171.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府〔2012〕1号)172.关于印发深圳市特殊工程认定和发包办法的通知(深府〔2012〕46号)173.关于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12〕50号)174.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的通知(深府〔2012〕90号)175.关于印发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2〕104号)176.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2〕123号)177.印发关于促进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2〕124号)178.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2〕125号)179.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垃圾管理的意见(深府〔2012〕128号)180.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2〕137号)18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2〕143号)182.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的通知(深府〔2012〕145号)183.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2〕35号)184.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2〕40号)18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2〕53号)186.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深府函〔2012〕99号)187.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2〕78号)18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工作的通知(深府办函〔2012〕130号)189.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2〕133号)190.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2〕134号)191.关于印发加强污水管网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2〕145号)192.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2〕149号)193.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市预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泥头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府办函〔2012〕158号)19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深府〔2013〕3号)195.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学院建设发展的意见(深府〔2013〕25号)196.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2013〕53号)19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政策的通知(深府〔2013〕60号)19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3〕64号)199.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保税区域转型升级总体及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府〔2013〕66号)200.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3〕99号)201.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3〕119号)202.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3〕120号)20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未来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府〔2013〕122号)20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1号)20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3号)206.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产业配套住房的意见(深府办〔2013〕4号)207.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8号)208.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3〕17号)209.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25号)210.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28号)21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29号)21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3〕32号)21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海e站通服务体系试行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13〕22号)21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捐赠促进高等学校发展的意见(深府函〔2013〕116号)215.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三级医院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函〔2013〕217号)216.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的若干意见(深府办函〔2013〕5号)217.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3〕13号)218.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深府办函〔2013〕22号)219.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省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等文件的意见(深府办函〔2013〕34号)220.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等文件的意见(深府办函〔2013〕88号)22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意见(深府办函〔2013〕115号)22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重大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集中办理的通知(深府办函〔2013〕148号)22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深府〔2014〕48号)。

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至第四批计划汇总表

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至第四批计划汇总表

1、福田区华富街道长城开发彩田工业园更新单元.rar2、罗湖区笋岗街道深业泰富地块城市更新单元.rar3、南山区粤海街道虹海研发大楼更新单元示意图.rar4、宝安区新安街道中粮69区工业区更新单元示意图.rar5、宝安区沙井街道茭塘工业区更新单元示意图.rar6、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rar7、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梅林关更新单元.rar8、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龙胜建设路工业区更新单元.rar9、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观城横坑河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0、龙华新区龙华街道豪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公示图纸.rar《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一览表附图:1. 福田区梅林街道华强激光工厂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2. 罗湖区翠竹街道万泽珠宝大厦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3. 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工业区沿山路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4. 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三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5. 宝安区松岗街道上山门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6. 宝安区松岗街道岗润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7. 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8. 宝安区沙井街道和一第三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9. 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0. 宝安区沙井街道辛养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1. 宝安区新安街道25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2. 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25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3. 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新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4. 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科技城04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5. 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科技城15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6. 龙岗区龙岗街道梨园、梨一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7. 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光明集团办公大楼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8. 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大丰安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9. 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信宏城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20. 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宝山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21. 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松元厦大布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22. 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宝山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一览表及附图1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外贸物流园城市更新单元.rar2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海龙建筑制品有限公司H405-0033地块城市更新单元.rar 3罗湖区南湖街道食品大厦城市更新单元.rar4盐田区梅沙街道小梅沙村城市更新单元.rar5宝安区西乡街道庄边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rar6宝安区石岩街道上下屋及田心旧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7宝安区沙井街道东塘旧村片区更新单元.rar8宝安区沙井街道衙边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rar9龙岗区龙岗街道新塘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0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荔枝园城市更新单元.rar11坪山新区坪地街道冠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2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3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竹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4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元昇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5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汤坑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6坪山新区坪山街道马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7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茜坑新村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8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君子布君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rar19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田心村城市更新单元.rar20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上洞电厂城市更新单元.rar21福田区沙头街道下沙社区城市更新单元调整后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 22南山区粤海街道桂庙新村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3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城34-2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4宝安区石岩街道总部经济园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5宝安区石岩街道艾美特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6宝安区石岩街道华石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7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南片塘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8龙岗区龙岗街道老墟镇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9坪山新区坪山街道东门老街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30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油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31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上洞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rar《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草案)一览表5. 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兴生物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6. 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7. 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正山甲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8. 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钟氏电子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9. 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英泰工业中心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0. 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上下横朗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1. 南山区桃源街道益力矿泉水厂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2. 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飞东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3. 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飞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14. 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民治第三工业区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文档附件:《2015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草案)公众意见征询表.doc01-福田区沙头街道金地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rar02-福田区梅林街道中汽南华地块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rar03-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城东B301-0030宗地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rar04-南山区南山街道田厦巷头新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05-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兴生物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06-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社区第一工业区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图.rar07-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正山甲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08-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钟氏电子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图.rar09-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英泰工业中心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图.rar10-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上下横朗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图.rar11-南山区桃源街道益力矿泉水厂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12-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飞东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13-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飞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rar14-龙华新区民治办事处民治第三工业区更新单元(范围调整)拟拆除重建范围.rar。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一览表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7.标注“ *”的项目属《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批准的历史遗留项目。

深圳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0-2015)

深圳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0-2015)

深圳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0-2015)总则第一条为有序推进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落实《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4、《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5、《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6、《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府令第211号)7、《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报告》8、其他相关规划及标准第三条本规划编制遵循“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全面统筹、科学评估、低碳更新、有序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深圳市城市更新是指对符合“三旧”改造的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城中村1(旧屋村)、旧工业区、旧城区及其他用地)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1、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2、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4、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本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全市域。

第六条本规划是指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更新计划与城市更新单元2规划制定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法定图则编制中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的重要文件。

第七条本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

第八条本规划解释权属深圳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

第一章目标与策略第一节更新目标第九条规划期内城市更新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多种改造方式逐步实现空间潜力增加、用地结构调整,城中村环境全面改善,重点工业区转型升级,旧城区活力再现,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区一体化发展初见成效,完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城市更新项目,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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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0-2015)2014.6.16总则第一条为有序推进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落实《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4、《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5、《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6、《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府令第211号)7、《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报告》8、其他相关规划及标准第三条本规划编制遵循“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全面统筹、科学评估、低碳更新、有序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深圳市城市更新是指对符合“三旧”改造的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城中村1(旧屋村)、旧工业区、旧城区及其他用地)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1、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2、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4、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本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全市域。

第六条本规划是指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更新计划与城市更新单元2规划制定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法定图则编制中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的重要文件。

第七条本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

第八条本规划解释权属深圳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

第一章目标与策略第一节更新目标第九条规划期内城市更新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多种改造方式逐步实现空间潜力增加、用地结构调整,城中村环境全面改善,重点工业区转型升级,旧城区活力再现,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区一体化发展初见成效,完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城市更新项目,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应当实现以下目标:1、全市城市更新改造规模180.6km2。

规划期内更新规模约为69km2,其中,拆除重建规模为23km2,包括城中村12.7km2、旧工业区9.2km2和旧城区1.1km2,拆除重建后应提供居住用地6.9km2、工业用地4.6km2、商业服务业用地5.7km2,以及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广场、绿地等其他用地5.8km2。

规划期内年均拆除重建规模约为4-5km2。

2、规划期内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拆迁费用和直接投资)预计约3500亿元,拉动国民生产总值累计约7000亿元。

3、全面完成原特区内城中村改造;基本完成原特区外主要地区的城中村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旧居住区生活环境质量提升,初步实现宜居城市建设目标。

4、力争完成3-5个重点产业片区改造,为新能源、生物、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国际竞争力。

5、完成2-3条人文特色街区改造;高标准对滨海旅游、景观门户、轨道站点等周边地区进行改造;集中打造一批城市亮点和建筑精品,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6、通过城市更新有效增加各类配套设施、公共绿地、开敞空间等公益性设施;通过城市更新持续稳定提供保障性住房,力争到2015年共计提供保障性住房150-180万m2。

第二节更新策略第十条空间优化策略1、加快特区一体化建设。

通过城市更新加快完善原特区外的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城市空间和功能的战略性优化,努力使深圳城市形态、城市环境、城市管理等接近国际一流城市水准。

2、发挥重点更新地区的极核带动作用。

优先推进东西两条轴线上的城市中心区、战略发展地区和重要功能节点地区的更新改造。

积极推进轨道1-5号线、6、7、9、11号线等轨道站点沿线区域改造,同时推进布吉、龙华客运站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周边的更新改造;引导大鹏三镇,特别是环大鹏湾地区以滨海休闲旅游业为方向的改造;推进机场和口岸等景观门户地区的综合整治,提升环境品质和综合服务功能。

3、推进旧城区整治与复兴。

通过城市更新疏解罗湖、福田、南山、新安、布吉等旧城区内过重的人口与功能负担,淘汰低端功能、吸引高端功能,为繁荣地方特色注入新的活力。

旧居住区以综合整治为主,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居住品质。

4、抓好公共安全工程建设。

高度重视环境恶劣、安全隐患突出区域的改造工作,抓紧启动位于危险边坡地、规划滞洪区等严重自然灾害隐患地区的改造,抓好公共安全工程和防治设施建设,保障居民生产生活安全。

第十一条产业升级策略1、整合优化产业布局。

推进产业发展空间的整合与集聚,将若干个小工业区整合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园区,通过差异化调控政策,引导零散分布的工业企业向集中成片的工业园区集中,通过完善各类配套设施,提高园区的建设与管理水平,为现代产业发展创造高效便捷的环境平台。

加大政府对园区改造的推进力度,促进一批区位优越、条件较好的工业区成片改造,为特色园区和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提供空间。

2、鼓励旧工业区升级改造。

以构建“高端化、总部型、低碳化、集群化”的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鼓励现代制造业园区“一核心、十九园3”内的旧工业区升级改造。

优先推动大沙河创新走廊、笋岗-清水河物流产业园、水贝-布心黄金珠宝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的整体升级改造,鼓励松岗江边地区、坪山工业园、固戍-铁仔山新型物流园区的升级改造。

加速淘汰或升级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产业,努力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促进工业生产由“低产田”向“高产田”转变。

3、引导工业用地合理置换。

有序推进城市中心区、重点发展地区、轨道站点周边地区及景观门户地区内的工业用地功能置换,适当降低全市工业用地比例,置换的工业用地优先保证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第十二条社会和谐策略1、适度人口疏解与平衡。

通过城市更新增加居住用地供应,缓解新增居住用地短缺压力。

以适度控制城市人口规模、平衡地区差异、优化人口结构为基本目标,综合规划通过城市更新提供的居住用地区位与规模,引导城市密集区域的人口向新城转移,调整城市人口疏密不均的格局。

2、加强住房保障能力。

按照分区配建、就近平衡、交通便利的原则,在生活和交通设施便利度较高地区的城市更新项目中配建适当比例的保障性住房,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低收入群体、夹心层和人才的居住需求。

3、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通过城市更新完善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

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增强基层自治能力。

引导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增强其参与城市更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积极性。

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动态治安防控体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4、促进多元文化融合。

挖掘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引进现代、多元文化。

通过城市更新规划建设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市民的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加强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融合。

5、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依据《深圳市紫线规划》,位于城市紫线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优秀历史建筑应严格按照紫线规划进行保护。

紧邻紫线范围的地区,城市更新应与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相协调,保护城市肌理、延续城市文脉、提升城市文化品质。

第十三条低碳生态策略1、实施全过程低碳生态更新。

从更新计划、规划、实施、管理全过程贯彻低碳化更新。

在规划计划与规划阶段,通过低碳生态理念和技术方法的全面融入,制定与编制城市更新计划规划。

在规划实施阶段,通过合理利用低碳生态技术,加强废弃物再利用等多种途径,实现低碳生态改造。

在规划管理阶段,通过规划制定更新标准与规范,有效指导与评估城市更新。

2、推行低碳生态更新模式。

坚持多元化的更新方式,科学评估现有改造对象,倡导以综合整治、功能改变为主导的更新方式,适度推行拆除重建,节约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已有建筑,减少不必要的拆建行为。

3、维护生态安全格局。

深化和落实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结合绿道网建设,推动重要功能区的生态恢复和整治复绿,加大对生态环境敏感地区的保护,维护城市生态系统平衡,确保城市生态格局安全。

4、提升空间环境品质。

通过城市更新,改善城市公共开敞空间,提高绿化覆盖率,丰富城市景观,实现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第二章更新方式与改造功能第一节更新方式引导第十四条城市更新包括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三种方式。

1、综合整治主要指改善消防设施、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沿街立面、环境整治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内容,但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

2、功能改变主要指改变部分或者全部建筑物使用功能,但不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和使用期限,保留建筑物的原主体结构。

3、拆除重建主要指通过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拆除清理、重新建设的方式进行改造。

第十五条城中村采取综合整治为主、拆除重建为辅的更新方式。

1、对于建筑质量较好的城中村以综合整治为主,通过政府主导,推进配套设施完善、公共空间增加、环境景观美化,提升城中村生活环境品质。

2、对于建筑破旧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居住环境较差的老旧城中村以拆除重建为主,较为彻底地改变城中村的物质空间形态。

3、在城中村中推行现代居住区物业管理模式,丰富社区文化活动,保护并整饰城中村的文物资源,强调历史文脉的传承与延续,注重邻里关系的维系。

第十六条旧工业区采取拆除重建和功能改变并重的更新方式。

1、对于建设年代较早、物质形态老化、容积率偏低、现有建筑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旧工业区以拆除重建为主。

2、对于建筑结构和质量基本可以满足当前发展要求,但建筑外观与环境较差、配套设施缺乏的旧工业区以综合整治、功能改变为主,通过厂房翻新、完善配套设施、美化环境,改善工业区环境。

3、对分布零散、管理水平较低的原村镇工业区,鼓励通过园区整合的方式引进专业化的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提高工业区管理水平、提升产业层次,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第十七条旧城区采取综合整治为主、拆除重建为辅的更新方式。

1、旧居住区通过政府主导,实施建筑外观整饰、环境美化、完善社区配套以改善生活居住环境。

引入现代居住区物业管理制度,规范居住区的日常管理,促进和谐、健康、绿色的社区文化建设。

对部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房小区可进行拆除重建。

2、旧工商住混合区通过改善沿街立面景观、优化功能布局、提升管理水平,重新焕发旧城区内传统街区活力。

3、富有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应以综合整治为主要手段进行保育、活化和复兴。

第二节改造功能引导第十八条城中村改造以居住和完善配套为主,积极引导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城市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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