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技能岗位等级评定与管理办法)
(完整版)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车工、铣工、电工、焊工、钳工、磨工等技能等级鉴定。
3、技术等级设定3.1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职等,3.2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技术等级、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下表注:表中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1级向2级晋升至少需间隔6个月。
4、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可申报。
4.1 初级工4.1.1中专/或以上学历。
4.1.2经本公司试用期考核通过的,并取得本公司内部上岗证。
4.1.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另外:内部培训课时达到12小时以上。
4.1.4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2 中级工4.2.1中专/或以上学历。
4.2.2取得本公司初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2.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2.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24小时以上。
4.2.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3 高级工4.3.1中专/或以上学历。
4.3.2取得本公司中级工上岗证,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3.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3.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48小时以上。
4.3.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 技师4.4.1 大专/或以上学历。
4.4.2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4.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2016年(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车工、铣工、电工、焊工、钳工、磨工等技能等级鉴定。
3、技术等级设定3.1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职等,3.2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技术等级、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下表注:表中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1级向2级晋升至少需间隔6个月。
4、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可申报。
4.1 初级工4.1.1中专/或以上学历。
4.1.2经本公司试用期考核通过的,并取得本公司内部上岗证。
4.1.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另外:内部培训课时达到12小时以上。
4.1.4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2 中级工4.2.1中专/或以上学历。
4.2.2取得本公司初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2.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2.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24小时以上。
4.2.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3 高级工4.3.1中专/或以上学历。
4.3.2取得本公司中级工上岗证,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3.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3.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48小时以上。
4.3.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 技师4.4.1 大专/或以上学历。
4.4.2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4.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员工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管理办法

员工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管理办法1.目的为适应公司发展对员工专业技术与作业技能的要求,鼓励和调动员工学习专业技术和钻研操作技能的积极性,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与作业水平,并使员工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进入技术岗位(包括工程技术、管理技术、生产操作技术和专业特殊工种岗位)和干部上岗资格审查,员工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员工技能等级晋降级(包括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等)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3.1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员工技术职称与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人事副总任组长,组员包括公司部长以上级有关领导和各技术工种技术带头人。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制定公司员工技术职称与技能等级的有关方针、政策与规章制度,审定员工职称评定方案与评定标准,组织领导评价和申报工作,审批评定结果,对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等级员工聘用审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总工办负责。
3.2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员工专业技术职称,由员工本人到总工办报名,再由总工办按地方人事部门的规定组织申报,员工按要求参加地方人事部门组织的考评。
考评费用由本人自理。
员工本人也可直接向地方人事部门申报。
申报文件如需公司签批,则需审查其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是否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否则不予签批。
对被授予专业技术职称又符合公司聘用条件者,由公司授予聘书。
被授予聘书者承担相应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聘用条件审查包括职称拥有者是否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有职称是否组织工作需要或对工作是否有较直接的帮助,工作表现与工作绩效是否与职称相符(高级技师和技师聘用审查条件同)。
3.3员工技能等级评定员工技能等级包括普通工种技能等级和公司特殊工种技能等级。
公司普通工种包括金属材热处理工、电工、机修钳工、电焊工、车工、刨插工、镗工、线切割工、钻床工、化学分析工、物理性能检验工、无损探伤工、煤气炉工、天车工、和锅炉工等。
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技能等级评定工作,提高评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评定范围
技能等级评定适用于各类专业技能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人、技师、工程师、
设计师等各类人员的技能等级评定。
三、评定标准
1.技能等级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参照相关技能等级标准
确定评定指标。
2.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根据技能人员的实际水平和能
力对其进行评定。
四、评定程序
1.报名:技能人员按照规定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
名。
2.资格审查:评定机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技能
人员可以参与评定。
3.考试:技能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进行能力测试和实际操作评定。
4.成绩公布:评定机构根据考试成绩和评定结果,公布技能人员的等级
评定结果。
五、评定依据
评定依据主要包括技能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专业技能水平、培训经历等相关
因素。
六、评定结果有效期
技能等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结束后需重新参与评定。
七、评定机构
评定机构由国家相关部门指定,具备技能等级评定资质和能力。
八、监督与管理
1.国家相关部门对技能等级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评定工作的
公正、透明、规范。
2.技能等级评定工作中涉及的各类问题和纠纷,由评定机构及时处理并
给予解释。
九、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发布类似文件。
以上是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技能等级评定工作有所
帮助。
机场专业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机场专业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推进省民航机场集团(以下简称集团)人才发展战略,充分调动专业技能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集团发展要求的专业技能人才队伍,拓展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带动集团职工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根据集团自身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含各类用工形式人员。
第三条集团专业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原则:(一)贴近生产需要、贴近岗位要求,国家职业标准与本企业生产岗位实际要求相结合。
(二)不唯学历,不唯资历,注重专业技能和工作实绩。
(三)主业重点一线岗位先行先试,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集团设立技能等级评定工作小组和专业考评组,各单位依据工作要求分别设立单位技能等级评定工作小组。
(一)集团技能等级评定工作小组1.人员组成组长:集团分管领导;副组长:集团工会、人力资源部、安全服务管理部主要负责领导;成员:各机场主要负责领导(其他工种条件具备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领导自动增补进组)。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
办公室成员由集团工会、人力资源部、安全服务管理部、规划发展部、财务管理部、空防安保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工作职责:(1)负责集团专业技能等级评定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2)审核确定专业考评组外聘专家和考评员;(3)制定下发岗位技能标准和评定标准;(4)组织、监督专业技能人才评定工作;(5)公布评定结果;(6)受理和处理群众意见建议。
(二)专业考评组1.人员组成专业考评组与开展评定的工种相对应,一个工种成立一个专业考评组。
专业考评组组长原则上由集团该专业培训基地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外聘专家、培训基地教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具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2.工作职责:(1)提出本工种外聘专家和考评员建议;(2)在外聘专家的指导下,结合国家标准和集团实际工作情况,梳理并起草本工种岗位技能标准;(3)建立岗位知识题库、技能实操考核项目清单、考核标准;(4)制定具体考评实施方案;(5)实施岗位知识和技能实操的考核与考试,汇总成绩。
员工岗位技能等级评定方案(完整版)

职工技能等级评定标准一.总则:为加快琅素公司熟练技能人才培养,提高职工队伍专业技能素质,充分调动我公司生产一线技术职工和其他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进提高工作生产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的推动公司整体效益发展,同时也为了树立技术骨干的表率和榜样作用,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细则规定如下:二.评级对象:公司针对生产一线工人为主进行技能等级评定,不包括;车间主任和其他部门人员。
工人技能等级类型共分为5级,分别为五级工、四级工、三级工、二级工、一级工。
具体评定细则为:1.五级工评定标准(初学者):(1)申请者资格条件:工龄累计起码在3个月以上,与公司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含续签)。
(2)在工作期间未出现1天以上的无故旷工,10次以上的迟到早退,15天以上的请事假等情形。
(3)未发生过严重违反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且未发生500元以上的设备操作和安全事故。
(4)没有发生过累计总额为5000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如质量投诉、退货等)。
(5)能严格服从组长以上领导工作安排和调遣,及时圆满的完成生产任务。
(6)热爱本职岗位工作,勤劳主动,人品正派,团结同事,顾全大局,积极进取。
(7)在工作期间没有发生严重违法公司规章纪律行为(如偷盗破坏财产、打架斗殴、屡次旷工等),受公司警告以上处理在2次以内的。
(8)有基本的专业操作技能水平,能完成的产成数量和合格率达到车间最低要求,在工作时间内能比较灵活协调衔接相关生产工序和人员。
2.四级工评定标准(合格者):(1)申请者资格条件:工龄累计起码在半年以上,与公司签定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含续签)。
(2)在工作期间未出现1天以上的无故旷工,10次以上的迟到早退,15天以上的请事假等情形。
(3)未发生过严重违反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且未发生500元以上的设备操作和安全事故。
(4)没有发生过累计总额为4000元以上产品质量事故(如质量投诉、退货等)。
(5)能严格服从组长以上领导工作安排和调遣,及时圆满的完成生产任务。
2生产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生产一线员工技能等级评定试行办法一、目的为合理制订与规范生产一线工人技能等级,促进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能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生产一线员工的技能等级评定,不适用于管理人员.三、技能等级划分生产一线员工技能等级分四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四、评定组织公司成立技能等级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工人技能等级的审议和评定。
组长:子公司总经理成员:子公司生产副总、安环经理、设备经理、设备副经理、事业部经理、行政经理、人力资源主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即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技能等级评定的日常工作。
五、评定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技能等级评定过程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考评结果公示。
2、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则。
技能等级评定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3、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考评结果及年终复核,员工技能等级可升可降。
六、评定办法(一)申报条件:1、初级工:本岗位学徒期满、拿到岗位操作证;2、中级工:取得本岗位初级证后,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1年以上;3、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岗位中级证后,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2年以上;②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5年以上,或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4、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取得本岗位高级证后,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②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10年以上,或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毕业、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5年以上.(二)评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仿真模拟操作、答辩等方式,技师还须进行评审,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审批,经集团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1、理论考试:主要涉及生产工艺知识(以岗位操作规程为主)、维修、电仪及基础的安全、设备知识。
XXX员工职业序列及职业等级管理办法版

XXX员工职业序列及职业等级管理办法版XXX地产体系员工职业序列及职业等级管理办法(2016年版)背景与目的:XXX过去一直采用宽带职级体系(S/1-9级),强调员工能力管理,以支持全国化的业务发展和快速的组织扩展。
现阶段,随着龙湖业务和组织发展速度趋于稳定,根据不同职能岗位细分职业序列,进一步细化职业等级,更能适应龙湖现阶段的发展。
适用范围:适用于XXX和总部(商业地产部和物业管理部除外)的正式员工。
原则:1.鼓励员工在龙湖内部实现多通道长期发展,员工职业序列细分为高管序列(G)、专业序列(P)、销售序列(S)、管理序列(M)、服务序列(E),每个系列中细分若干职业等级(GPS ME体系)。
2.员工个人职业序列的变化、职业等级的提升要以业务需求为前提,再综合考虑素质能力要求、员工绩效及绩效+潜力表现、工作年限等因素。
3.鼓励工作职责的扩大先于职业等级的提升,超前的时间类似于试用期或见期。
4.确保职业序列和职业等级体系的统一性,各业务单元或各职能不能随意另行设置职业序列和职业等级。
5.员工职业等级提升应逐步实现,原则上不能跨级提升。
6.任职岗位、在级年限和绩效结果是职级晋升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职级晋升的核心条件是“素质能力与经验”满足要求。
高管序列:高管序列的人员为公司确立总体战略方向,对公司业绩全面负责,对公司的长远规划和重大举措负责,对公司的业绩有直接和长期的影响。
高管序列的职业等级细分如下:G5 总裁CE0董事会G4 董事会G3 董事长和CEO;或非执行董事但资深且持续高绩效的G3晋升G2 高级副总裁资深的集团执行董事G1 副总裁资深的集团综合职能负责人(原则上管理多职能条线)或资深的超大型地区地产负责人管理序列定义及等级细分:管理序列的人员除了业务管理职责之外,还包括组织及人员管理、费用管理等。
管理岗位应有常设下级岗位。
管理序列的职业等级细分如下:M10副总经理:成为高管序列的储备人员,现任常务资深的大型地区核心职能负责人、资深的超大型综合体项目负责人、资深的集团职能中心负责人。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标准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标准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是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标准管理办法的详细说明。
这些标准旨在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统一的评估准则和管理方法,以确保公平、客观和科学的等级评定过程。
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标准是根据现有职业技能等级体系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的,旨在综合考量个人在特定职业领域内的技能和能力。
评估标准将包括以下方面的要素:2.1 技术能力评估人员将根据申请人在特定职业领域内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进行综合评估。
技术能力的评估将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知识:对相关职业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程度;- 技能应用:能否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质量控制:能否对工作过程和成果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
2.2 组织管理能力评估人员将考察申请人在组织管理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评估标准将根据以下几个要素进行评估:- 项目管理:能否有效组织和协调工作团队,完成项目工作;- 决策能力:在复杂环境下做出正确、快速的决策能力;- 沟通能力:与他人沟通协调的能力,包括书面和口头沟通;- 资源管理:合理分配和管理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务等资源。
2.3 个人素质评估人员将考察申请人在个人素质方面的表现和能力。
评估标准将综合评估以下几个要素:- 领导能力:是否具备团队领导和管理能力;- 研究能力:是否具备研究新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职业操守:是否具备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素质;- 团队合作能力:与他人合作的能力和团队精神。
3. 管理办法为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估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以下管理办法将被采用:- 评估委员会的组建:成立评估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估标准并进行评估;- 评估程序的规范:明确评估的程序和流程,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一致性;- 评估人员的培训和认证:评估人员需接受培训和认证,具备评估申请人的能力和素质;- 评估结果的公示:评估结果将向申请人公示,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保护;- 评估结果的有效期限:评估结果将有一定的有效期限,过期后需重新进行评估。
项目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项目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1. 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项目岗位等级的评定和管理,以确保公平公正的岗位分级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项目岗位。
2. 定义2.1 项目岗位指在项目组中从事具体项目任务的人员所担任的职位,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助理、项目协调员等。
2.2 岗位等级指对项目岗位进行分类和评价的等级,用于界定不同岗位之间的职责、权力和薪资差异。
3. 评定标准项目岗位的等级评定应根据以下标准进行:3.1 职责和要求评定岗位等级时,应综合考虑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知识和经验,以及所承担的职责和要求。
3.2 绩效表现岗位等级评定还应考虑个人在工作中的绩效表现,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创新能力等方面。
3.3 职务级别岗位等级评定还需考虑岗位在组织结构中的职务级别,以及与其他岗位之间的关系。
4. 评定程序4.1 申请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对其岗位等级进行评定。
4.2 材料提交员工在申请评定时,应提交相关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证明、绩效评估等。
4.3 评定委员会由人力资源部门组建评定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进行评定。
4.4 评定结果评定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绩效表现,决定岗位的等级评定结果,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
5. 管理办法5.1 等级晋升员工可以根据职务级别的变化、个人能力的提升等因素申请岗位等级的晋升。
5.2 岗位调整如果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发生变化,员工可以申请对其岗位等级进行调整。
5.3 评定周期岗位等级评定应定期进行,以适应组织和岗位的变化。
6. 审批和备案本文档的修订和实施需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7. 附则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解决,如有疑义或争议,可提出申诉。
以上为《项目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的完整内容,旨在确保项目岗位等级的公平和科学评定,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组织的稳定运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公告-人社部公告〔2016〕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公告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公告人社部公告〔2016〕1号按照国务院要求,我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15件规章。
现将现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现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4月22日附件现行有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序号制定机关规章名称文号施行日期1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号2008.9.18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社部令第2号2009.1.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档案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社部令第3号2009.9.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2009.11.9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社部令第5号2010.1.20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人社部令第6号2010.3.16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7号2010.11.12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人社部令第8号2011.1.1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人社部令第9号2011.1.11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人社部令第10号2011.1.11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人社部令第24号修改)2011.5.1(2015.4.30)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2011.5.1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2011.7.1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2011.7.11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5号2011.7.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16号2011.10.151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社部令第17号2012.1.11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2012.9.11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2013.7.12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2013.11.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21号2014.4.12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2014.3.12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3号2015.2.12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4号2015.4.302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2015.10.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6号2015.11.122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27号2016.2.1628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8号2016.4.1229人事部关于调整使用不当、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办法人调发〔1990〕8号1990.4.1430人事部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人计发〔1990〕17号31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1990.11.1032人事部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1991.2.433人事部关于改进国务院各部门从北京外调(迁)入有关人员审批办法的暂行规定人调发〔1994〕3号1994.3.2534人事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人职发〔1994〕14号1994.10.3135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人薪发〔1994〕50号36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人职发〔1995〕6号1995.1.1737人事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人薪发〔1995〕32号1995.5.138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1995.12.1439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管理办法人发〔1996〕55号1996.6.1740人事部、工商总局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令第1号(人事部令第4号修订)(人社部令第24号修改)(2005.4.22)(2015.4.30)41人事部、商务部、工商总局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2号(人事部令第5号修订)(人社部令第24号修改)2003.11.1(2005.6.24)(2015.4.30)42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2006.1.143人事部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人事部令第7号2007.11.644人事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人事部令第8号2008.1.145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2008.2.1546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技工学校工作规定劳人培〔1986〕22号(人社部令第7号修改)1987.1.1(2010.11.12)47劳动部、税务总局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劳薪字〔1991〕46号1991.10.548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1993.7.949劳动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经贸委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规定劳部发〔1993〕161号1993.7.950劳动部、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1994.2.2251劳动部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劳部发〔1994〕448号(人社部令第7号修改)1995.1.1(2010.11.12)52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1995.1.153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1995.1.154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1995.1.155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1995.1.156劳动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劳部发〔1994〕498号1995.1.157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1995.1.158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1995.1.159劳动部、财政部、审计署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劳部发〔1995〕218号1995.4.2160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1995.5.1061劳动部、审计署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劳部发〔1995〕329号1995.10.162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人社部令第7号修改)1996.5.1(2010.11.12)63劳动部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劳动部令第2号1996.10.164劳动部、国有资产管理局、税务总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劳部发〔1997〕181号1997.5.2965劳动部技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劳动部令第9号1997.9.166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号1999.3.1967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3号1999.3.1968劳动保障部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7号2000.8.2969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2001.1.170劳动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9号2000.11.871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1号2001.5.1872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2号2001.5.1873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3号2001.5.2774劳动保障部、工商总局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14号(人社部令第24号修改)2001.12.1(2015.4.30)75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2003.4.176劳动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2004.1.177劳动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2004.5.178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2004.3.179劳动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2号2004.5.180劳动保障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4号(人社部令第24号修改)2005.3.1(2015.4.30)81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5号2005.2.182劳动保障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6号2005.10.183劳动保障部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7号(人社部令第24号修改)2006.10.1(2015.4.30)84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人社部令第23号、第24号修改)2008.1.1(2015.2.1)(2015.4.30)85劳动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9号2007.11.9——结束——。
完整版)技术类员工职级评定办法

完整版)技术类员工职级评定办法和管理能力,熟悉专业技术领域国内外动态,了解行业竞争对手的技术实力。
具有一定的社交和演讲能力。
五级管理者级能力。
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公司提出的研发任务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具备高级职称,行业经验5年以上。
精通行业内专业技术领域的理论,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
具备中级职称,行业经验3年以上。
四级专家级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具备初级职称,行业经验1年以上。
精通行业内专业技术领域的理论,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够协助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
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经验。
三级监督者级能够协助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经验。
二级主任级能够协助完成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等工作,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经验。
正式员工、骨干员工、主管、项目组长、部门经理、专项总监初学者、实者、一级实员工、实员工4.6对于技术类员工在公司内部通道转换,应符合以下要求:1)能够胜任新岗位的职责和要求;2)原岗位业绩优良,无不良记录;3)通过新岗位的试用期;4)符合新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
5、职级评定5.1职级评定周期为一年一评,具体评定时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确定。
5.2职级评定采取综合评定方法,主要考核员工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业绩。
5.3职级评定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待提高”、“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结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6、职级调整6.1职级调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级,调整幅度应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6.2职级调整应符合以下条件:1)员工工作业绩优秀;2)员工职业素质和能力符合新职级要求;3)公司实际需要。
7、职级晋升7.1职级晋升原则上不得超过一级,晋升幅度应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7.2职级晋升应符合以下条件:1)员工工作业绩优秀;2)员工职业素质和能力符合新职级要求;3)公司实际需要;4)有空缺职位或新岗位需求。
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岗位技能评定及管理办法拟定:会签:审核: 批准:岗位技能评定及管理办法目的:为鼓励一线操作人员提高服务的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建立操作人员专业发展的职业通道,特制定本办法.一、技能等级的划分及定义;➢技能岗位的定义岗位技能要求较高,设备/工艺参数要求较高的计时岗位➢技能等级的划分➢技能级别定义1。
初级技工(一级工):经培训、试用、考核具备独立上岗能力;在公司服务满半年;经晋级评定达到初级技工岗位评定分数.2。
初级技工(二级工):在一级技工岗位工作满半年(在公司服务满1年);经晋级评定达到二级岗位评定分数。
3。
中级技工(三级工):在二级技工岗位工作满半年(在公司服务满1.5年);经晋级评定达到三级岗位评定分数。
4.中级技工(四级工):在三级技工岗位工作满半年(在公司服务满2年);经晋级评定达到四级岗位评定分数。
5.高级技工(五级工):在四级技工岗位工作满1年(在公司服务满3年);经晋级评定达到五级岗位评定分数。
6。
高级技工(六级工):在四级技工岗位工作满半年年(在公司服务满3.5年以上);经晋级评定达到六级岗位评定分数二、技能评定的类型:➢操作岗位技能等级评定分为定级评定和晋(降)级评定两类.1。
定级评定是指具备操作工作经验的员工,于《转正审批表》时确定的技能等级水平.2。
晋级评定是指操作岗位在现有技能等级基础上的升级评定。
主要根据《技能水平评分》进行评分,并确定其技能等级。
3.降级:每出现一次质量安全事故或连续6个月中超过3次严重差错,技能等级降一级,降级前的岗位连续工龄不计入降级后工龄。
三、技能评定的管理:1、技能等级的评定由技能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定期按照相应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条件组织进行。
2、评委会构成:生产经理/生产主管、品质主管/经理、QE工程师、PE工程师(评审委员会的少于3人)3.评委会职责:生产经理负责主导,各部门配合;品质主管/经理生产产品质量评审;QE工程师、PE工程师负责理论考试题库的拟定及实操工作规范性的评审;四、技能评审流程:➢具体流程为:部门初评(附上考核结果)→管理服务中心复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人事部备案做薪资调整(当月评审,下月薪资体现)1.定级评定由岗位负责人根据试用期考核,于《转正审批表》中确定转正人员的技能等级。
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16年5月

1、目的1.1 规范员工的培养和选拔,按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给予评价。
1.2 建立职业发展通道,激励员工不断提高职位胜任能力,保证员工能力与职位要求相匹配,促进高绩效团队的形成。
1.3 树立有效培训和自我学习的标杆,以资格标准不断引导员工学习、不断改进,构建学习型组织,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公司”)已通过试用期的管理序列三级人员及其他序列的所有人员.3、职责3。
1人力资源管理部:3.1。
1 负责贯彻任职资格政策,制定、推行任职资格管理制度.3。
1.2 开发、修订任职资格标准及组织实施认证。
3.1.3审批任职资格标准、认证与复核结果。
3.1.4保存、记录和维护任职资格结果.3.1.5受理任职资格鉴定申诉.3.2各部门负责人:3.2.1负责贯彻公司任职资格工作方针,并推行、落实本部门的任职资格管理。
3.2.2参与相关任职资格标准开发及优化。
3.2。
3 按照认证程序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的认证评议,并将通过审批的认证结果向员工沟通、反馈,指导和帮助员工提升职位胜任能力.3。
3被认证员工:3.3。
1 学习所要达到的任职资格标准并参加完成有关的培训。
3.3.2接受任职资格认证小组的观察或提供证据给其进行考评和审查。
3.3.3按任职资格考核结果的意见或要求改善工作或参加培训。
4、基本原则4。
1以职位责任为基础任职资格以支撑公司的业务为根本出发点,其管理、评价、提升均以职位责任为依据,促进员工承担职位要求的责任。
4.2以任职能力为核心任职资格管理的核心是关注员工任职能力的提升,侧重于帮助员工针对其所承担的岗位责任,不断提升其准备度,以促进实现其对组织的持续贡献。
4.3客观公正依据员工承担的职位责任和任职资格标准,对员工的任职能力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5、任职资格介绍5。
1定义5.1.1任职资格:是指为了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任职者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和行为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生产一线员工分级管理办法

同方光电(沈阳)有限公司生产一线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办法为了吸引、留住、激励企业发展所需要的一线员工,强化激励效果,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特制订本职业发展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一线普通操作工人。
技工由各生产单位结合自身的技术特点自行划分,但原则上,国家有明确职业技术资格等级鉴定的工种应归为技工类,如电工、钳工、电焊工等。
一、员工岗位等级及技能评定1、等级分类2、技工岗位划分为五个等级,即:一级(初级技工)、二级(中级技工)、三级(高级技工)、四级(技师)、五级(高级技师)。
二、岗位等级评定的基本要求1、岗位等级评定时间、方式与程序注:评定委员会成员由生产部、品质部、工程部、仓储部、行政人力资源部等组成。
2、评定测试成绩要求岗位等级评定测试项目:笔试、实操、绩效、综合评议,各项的权重分别是30%、50%、10%、10%,总分100分。
3、员工等级评定的年审评定后的员工每年要进行复审,年审时间可与评定时间同步,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岗位补贴数额对一到五级员工进行岗位补贴如下:岗位补贴发放办法1、有如下情形岗位补贴停发:(1)当月出勤不满20天的,当月停发;(2)提出离职申请的,当月停发;(3)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者工作态度、绩效等出现严重的不良记录,影响较大的,视情节轻重,确定当月或当年停发;(4)其他导致停发的情形。
2、对于内部调岗的,由所在部门根据前后岗位的区别性,提议岗位补贴的调整事宜。
3、对于确定终止发放岗位补贴的,相应荣誉称号一并取消。
4、员工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根据出现的相关情形,可提出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对该员工即时降级,不必等到年审时间再降级。
四、附则本办法在2016年1月实行。
附件:申报等级考核、评定标准(参考标准)申报等级考核、评定标准(参考标准)一、获聘必要条件和优先条件1、工龄必要条件备注:(1)工龄是指在本企业从事本岗位技工工作的时间;(2)对于表现优异且公司急需的员工,经特批,年限可缩短。
职位等级体系管理办法

职位等级体系管理办法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职位等级体系管理办法,以便更好地管理公司内部职位等级,明确各级职责,提升员工工作效率,优化公司管理体系。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明确公司职位等级设置、评价标准和晋升流程,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公司职位等级体系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员工的职业发展和薪酬福利,还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整体运营和稳定发展。
因此,制定明确的职位等级设置、评价标准和晋升流程,对于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办法旨在明确公司职位等级设置的原则和标准,规定职位评价的具体指标和流程,同时详细阐述公司职位晋升的条件和程序。
通过这些规定,公司能够确保员工的能力和贡献得到公正、客观的评价和回报,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关键词:职位等级体系、人力资源管理、合理性、有效性、职位评价、晋升流程。
2、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激励。
在制定和实施职位等级体系管理办法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原则: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在相同的评价标准下获得公平的职位等级评定,避免因性别、年龄、种族、学历等因素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价体系对员工进行客观评价,避免主观臆断和人为干预,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
公开原则:及时向员工公布职位等级评定标准和程序,提供透明的评定流程,保证员工对评定过程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科学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员工职业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职位等级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结果与员工实际工作表现相符。
规范原则:制定详细的职位等级管理办法,明确评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的规范性。
激励原则:通过职位等级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这些原则在制定和实施职位等级体系管理办法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助于企业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用人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整体效率。
公司员工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加强员工岗位管理,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的技术技能水平,建设高素质的操作技能人才队伍,营造员工学技术勤钻研的良好氛围,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部所属各车间、QA、QC及设备部一线岗位。
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本规程的起草、修订,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员工技能等级评定工作。
公司职工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规程的审核及监督。
生产管理部、QA、QC及设备部配合人力资源部作好规程的实施工作。
组织机构设置公司设立技能等级考核评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技能考评小组)。
成员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亦可根据具体情况指定相关人员参加;常设执行机构为公司人力资源部。
技能等级设定与评定时间技能等级的设定:技能等级分十个级别,即技能一级到技能十级。
技能等级评定时间新进专业技术人员及转岗调岗人员在试用期或见习期结束前必须进行初始定级,获得技能等级认定方能享受相应待遇;技能等级的评定定于每年6月、12月分两次进行,评定结果应用于下一考核周期。
技能级别评定资格的确认与考核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由两个主要部分组成,一是评定资格的确认,二是定级与晋级考核。
通过技术级别评定资格的人员方有资格参与定级与晋级考核,考核达标者可自获得批准的下一个月开始享受相应技术级别的待遇。
参评资格的核定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参照以下标准执行:技能1级到3级: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半年且转正,或专科学历工作满1年的员工可申报,包括在公司实习期),结合其所在岗位的业务技能等情况,经所在部门推荐评定等级,可参加申报。
考核要求:笔试:参加公司组织GMP知识(含药品法)考试,一级成绩在65分以上,二级成绩在70分以上,三级成绩在75以上。
口试:较为流畅地描述本岗位的SOP、SMP及相关工艺规程。
操作:较为熟练地操作相关设备、设施等,能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现象。
技能4级:在公司工作满5年以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或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且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结合其所在岗位的业务技能等情况,经所在部门推荐,可参加申报。
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可编辑修改word版)

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车工、铣工、电工、焊工、钳工、磨工等技能等级鉴定。
3、技术等级设定3.1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职等,3.2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技术等级、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下表注:表中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 1 级向2 级晋升至少需间隔 6 个月。
4、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可申报。
4.1初级工4.1.1中专/或以上学历。
4.1.2经本公司试用期考核通过的,并取得本公司内部上岗证。
4.1.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另外:内部培训课时达到 12 小时以上。
4.1.4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2中级工4.2.1中专/或以上学历。
4.2.2取得本公司初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4.2.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2.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 24 小时以上。
4.2.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3高级工4.3.1中专/或以上学历。
4.3.2取得本公司中级工上岗证,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4.3.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3.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 48 小时以上。
4.3.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技师4.4.1大专/或以上学历。
4.4.2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4.4.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8.3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技能评定项目及方法》进行级评定的受理、组织、监督工作。
版次:A
编制:毛毛兔
修改码:0
毛毛兔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XN/HR·Z·02-2017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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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9.相关要求
9.1 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员工成长、技能提升创造条件和提供帮助。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兑、压制新老员工成长,否则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给予降职、撤职、调岗、开除等处分。
9.2 在员工技能等级评定的过程中,评定小组成员必须保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定,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给予降职、撤职、调岗、开除等处分。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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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
根据考试成绩,将其划分为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分ABCD4个职序。
7.技能评定项目及方法
7.1 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理论考试主要为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等。由该中心负责拟定考试题库,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闭卷考试。
5.1.1基础资格条件:在司工龄累计在6个月以上;
5.1.2月度绩效考核不能连续3次被评D级;
5.1.3能严格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和调遣,及时圆满的完成生产任务;
5.1.4热爱本职岗位工作,勤劳主动,人品正派,团结同事,顾全大局,积极进取;
5.1.5在工作期间,没有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如偷盗、破坏财产、打架斗殴、屡次旷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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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岗位等级评定及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生产一线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促进技术工人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更好的完成生产任务和实现自身价值,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车工、铣工、电工、焊工、钳工、磨工等技能等级鉴定。
3、技术等级设定
3.1 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职等,3.2 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技术等级、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下表
注:表中所列定(晋)级时间间隔标准:如某员工从1级向2级晋升至少需间隔6个月。
4、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对于不同技术等级的员工,在初次鉴定时只要符合条件可申报。
4.1 初级工
4.1.1中专/或以上学历。
4.1.2经本公司试用期考核通过的,并取得本公司内部上岗证。
4.1.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个月以上,并接受相关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另外:内部培训课时达到12小时以上。
4.1.4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2 中级工
4.2.1中专/或以上学历。
4.2.2取得本公司初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2.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2.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24小时以上。
4.2.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3 高级工
4.3.1中专/或以上学历。
4.3.2取得本公司中级工上岗证,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3.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3.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48小时以上。
4.3.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 技师
4.4.1 大专/或以上学历。
4.4.2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4.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4.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96小时以上。
4.4.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4.6实际能力达到申请条件的,但学历无法达到公司标准的,需要经过《技能鉴定委员会》讨论申报考核资格。
4.5 高级技师
4.5.1大专/或以上学历。
4.5.2取得本公司高级工上岗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5.3在本公司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并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
4.5.4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内部培训课时达到144小时以上。
4.5.5持有所属部门推荐书。
4.5.6实际能力达到申请条件的,但学历无法达到标准的,需要经过《技能鉴定委员会》讨论申报考核资格。
5、技能鉴定项目及方法
5.1 主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理论考试主要为所属工种的相关理论知识、操作规程、安全常识等;由工程部负责理论培训及拟定考试题库,行政部组织闭卷考试。
5.2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由工程部根据评定对象所从事的工种确定相应的考核项目,在指定场地通过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考核。
5.3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满分均为100分,两项均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为合格,其中有一项达不到70分者为不合格。
5.4 对于文化水平较低者,可采用口头提问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技能鉴定委员会审核后代替理论考试的分数。
考核评定转化为理论考试分数对应表:
5.5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考核所占权重如下表:
考试分数与技能等级挂钩如下:
5.6技能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文青 王延华 成员:梁惠嫦 唐波 李民富 朱玉超 6、技能等级鉴定流程 6.1 新进员工等级鉴定
6.1.1对于加盟的新员工,如持有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直接参与相应职等的技能等级鉴定,鉴定通过后可直接享受相应的技能等级。
6.1.2 对于技术较为熟练的新员工,试工时能独立从事本岗位工作,经过所属部门推荐,行政部可组织相关员工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发放相关上岗证。
6.2 正式员工等级鉴定
6.2.1每年6月份技能鉴定委员会,根据各部门提交所需鉴定的工种、人数,统一安排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的时间、地点,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组织考试和考核。
6.2.2 技能鉴定委员会汇总鉴定结果,确立评定等级,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总经理批准。
6.2.3连续在本公司从事本职业工作达6个月(含)以上的员工为正式员工。
6.2.4正式员工初次进行等级鉴定,应对照初次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填写等级鉴定申请表,列出申请理由,并由相关班组长、主管审核意见后报行政部,转交技能鉴定委员会。
6.2.5正式员工晋级等级鉴定,应符合技能晋级的时间间隔要求。
6.2.6其它流程按5.0 的程序进行。
7
、相关要求
7.1 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员工成长、技能提升创造条件和提供帮助。
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兑、压制新老员工成长,否则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给予降职、撤职、调岗、开除等行政处分。
7.2所有从外部获得的职称证,仅作为申请定级的条件,仍需参加公司组织的技能鉴定。
7.3所有进行技师及以上的技能等级鉴定,在鉴定成绩合格后还应通过公司组织的综合评审。
7.4通过技能鉴定的技术工人累计1次业绩为差的,给予黄牌警告;累计2次业绩为差的,技能系数降低一级;连续累计3次考核结果为差的,予以淘汰。
8、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见图1
9、相关支持性文件
9.1 《技能等级鉴定申请表1》
9.2 《技能等级晋升申请表2》
9.3 《技能鉴定评审表3》
9.4 《技能鉴定结果通知单4、5》
10、附则
10.1本办法由行政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10.2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执行。
×××有限公司
技能等级鉴定申请表1
申请时间:年月日
×××有限公司
技能等级晋升申请表2申请时间:年月日
×××有限公司技能鉴定评审表3
×××有限公司
技能鉴定结果通知单4
同志:
根据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评审小组认为您的技能水平已达到__ (工种)级,特向您表示祝贺!根据有关规定,现决定从次月起对您的薪资进行调整。
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技能水平,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行政部
年月日
×××有限公司
技能鉴定结果通知单5
同志:
根据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评审小组经过认真评议,认为您的本次定级未能通过,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方面仍需提高。
希望您继续努力,不断学习和进步,力争在下次鉴定时能有一个好的成绩。
行政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