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事务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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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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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及合伙发起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的约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名称和执业场所名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英文名称:执业场所:第三条本所的组织形式: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本所系由以下执业律师作为合伙人发起设立(1)律师,律师执业证号:;身份证号码:;(2)律师,律师执业证号:;身份证号码:;(3)律师,律师执业证号:;身份证号码:;第五条本所是由上条所列合伙发起人依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开办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实行自愿组合、自主经营、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所经市司法局批准和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后成立,依法开展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本所的一切业务及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七条律所宗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本着团结、协作、开拓、负责的精神,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创一流的社会声誉,树一流的律师形象,力争把本所创办成能适应国内、国际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的律师事务所。

第八条律所业务范围(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所及全体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本所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本所«合伙协议»,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性质为合伙所,是实行“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性合伙制律师执业机构。

第三条本所依法接受国家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主任为本所的负责人。

第五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所的组织与行为、规范本所全体人员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服务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所名)之含义。

第七条服务宗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独立执行职务,勤勉尽责,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坚定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战略规划面向全国,维护和发展品牌,致力于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第三章合伙人第一节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1、参加合伙人会议,在合伙人会议上享有平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担任事务所和各分部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推选权;3、提请修改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规章制度;4、监督事务所的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权随时查阅事务所的财务帐册及资料;5、监督事务所主任、事务所管委会的工作;6、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退出合伙、中止或终结合伙人身份、退休;7、依照合伙协议对事务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分配权;8、合伙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合伙人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政策,遵守本所章程,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2、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纪律,自觉维护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誉;3、合伙人对本所负有忠诚义务、合伙人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相互诋毁;4、合伙人执业时须遵守回避利益冲突的程序,如有利益冲突的情况发生,应按接受委托的先后顺序确定接受客户委托;5、严守事务所的业务秘密;6、合伙人不得擅自以事务所名义对外签订借款担保等经营性协议;7、合伙人不得以其在本所的权益份额对外设定担保;8、遵守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9、完成本所规定的创收指标;10、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积极拓展业务领域;11、共担风险,对合伙的债务,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清偿责任;12、对于其他合伙人因工作失误而对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大成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

大成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

大成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第一,组织结构与人才培养方面。

大成律师事务所采取了扁平化管理结构,在事务所的管理中强调团队合作和平等沟通。

事务所没有设立硬性的职级制度,所有律师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这种管理模式鼓励律师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也有利于激发每个律师的工作积极性。

大成律师事务所非常注重人才培养。

他们注重在校大学生的培养,每年招收大量的实习生并提供优厚的待遇和培训机会。

通过这种方式,他们能够及时从校园中发现和培养潜在的法律人才。

同时,大成律师事务所也注重对在职律师的培养和发展,通过举办内部培训、组织学术研讨会等方式提高律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二,业务流程和质量控制方面。

大成律师事务所采用了国际化的业务流程管理模式,注重事务所内部各项业务的流程化和标准化。

他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业务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每个案件都能高效有序地进行。

该体系涵盖了案件接洽、立案、调查取证、法律研究与策划、辩护和诉讼、案件管理等每个环节。

通过这种方式,大成律师事务所能够提高业务效率、降低成本,并且确保了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三,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方面。

大成律师事务所注重信息化与数字化管理。

他们在管理中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电子档案系统、案件管理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

通过这些系统,律师事务所能够实现对案件和文档的实时管理和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

同时,律师事务所还通过建立与各大法院、政府机构等的信息互通渠道,使得律师能够获取到最新的法律信息和相关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客户。

综上所述,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在组织结构与人才培养、业务流程和质量控制、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这一管理模式的形成得益于律师事务所多年来的积累与发展,并且得到了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实践和验证。

这种管理模式的成功经验对于其他律师事务所来说具有借鉴和参考意义,对于提升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也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标准版)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标准版)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名称]。

地址:[具体地址]。

第三条本所的组织形式为个人所/合伙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本所的宗旨: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五条本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独立执业,勤勉尽责,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第六条本所由以下律师发起设立:[列出所有发起律师的姓名]第七条本所经[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名称]批准设立,取得执业许可证。

第八条本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本所变更登记事项、派驻律师以及负责人,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九条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本所终止的,由颁发执业许可证的机关收回执业许可证。

第十条本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

本所聘用的律师及工作人员,应当与本所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

本所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本所终止。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第十一条本所负责人由[负责人姓名]担任,由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选举/推选产生,任期[任期年数]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所的日常工作;(二)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三)组织制定和实施本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四)拟订本所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五)提名副职负责人人选、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六)根据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按照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的决议,对外代表本所签订有关协议、合同;(七)批准本所日常财务开支;(八)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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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详细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律师事务所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本所内部规章制度,依照《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维护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作和律师的权益。

第2条本所的宗旨是遵守法律,忠诚、谨慎、勇敢地履行维护正义、服务社会的职责,维护当事人和律师之间的合法权益。

第3条本所名称为________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在_________市,注册资金为_______万。

第4条本所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___人。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5条本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负责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举/罢免本所领导。

第6条本所的执行机构是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所的日常管理制度,汇报大会并向大会负责。

委员会由大会选出,并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成员人数以大会规定为准。

第7条本所设立若干部门,包括业务部门、行政部门等,根据业务需要设立,部门负责人由委员会任命,并具体规定职责与权限。

第三章业务规范第8条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是依法提供律师服务,包括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和仲裁等领域。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道德、职业准则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与律师职业无关的活动。

第9条本所的律师必须具备法律硕士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并持有国家律师执业证书。

律师应当保持独立、公正、客观的立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10条律师应当遵循客户自治原则,听取客户意见并尊重其选择。

律师需保守与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禁止泄露或利用保密信息损害客户利益。

第11条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费用应当公开透明,并在律师与当事人间达成书面协议。

律师收取费用的方式应当合法合规,并依法纳税。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12条本所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合伙人投票制度,一人一票原则,重大事项需获得过半数以上合伙人的同意方能通过。

第13条本所通过委员会制度实行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遵循多数决原则,选举出书面记录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并设定其任期,委员会成员须按时履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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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详细版律师事务所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律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本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为(律师事务所名称),下称“本所”。

第四条本所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法律咨询、法律代理、仲裁、诉讼等。

第五条本所的办公地质为(办公地质)。

根据业务需要,本所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立分支机构。

第六条本所实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负责制,合伙人享有过半数持有的股权,行使法定权力,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所的律师、实习律师均应符合《律师法》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本所设立合伙人大会,负责决策重要事项并监督管理层履行职责。

第九条本所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合伙人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和解释本所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本所设立管理团队,由管理委员会推荐并合伙人大会选举任命,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本所设立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由合伙人大会选举产生,并由管理团队管理。

第十二条本所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所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具体职责由管理团队规定。

第三章合伙人权益和义务第十三条合伙人享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并有权参与决策。

具体参与方式和程序由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十四条合伙人在本所享有平等的股权比例,并有权根据自身的业绩和贡献获得相应的分红。

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义务保守律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律师与事务所关系第十六条律师与本所建立合作关系,根据相应的合作协议确定各自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七条律师应当服从本所的管理,参与本所的业务工作,并按照本所的规定完成任务。

第十八条本所有权对律师进行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律师有权解除合作关系。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九条本所的经费来自于律师提供的业务收入和其他合法收益。

第二十条本所设立财务审计制度,对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并向合伙人大会报告。

第二十一条本所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按照管理团队的规定进行管理和分配。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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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简版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简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1页,共7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本所的根本制度,本所依据本章程的原则可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相违背。

第三条交易所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业务,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第四条本所的名称中文名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事务所”)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所律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外执业履行职务行为时只能用前款所列名称,并有义务维护此名称的声誉。

第五条交易所地址为:___________第三章宗旨第六条本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宪法,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党的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团结、合作、发展、负责的精神,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正确执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事务所建设成为管理规范、业务一流、形象良好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章组织形式第七条本所为独立出资、独立经营、独立管理、自负盈亏的个体律师事务所。

第八条本所由执业律师、独立机构组成。

___________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本所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并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后成立,依法开展业务,受国第2页,共7页家法律保护。

交易所的一切业务和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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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详细版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运作机制和业务活动,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形象,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根据《律师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事务所的组织和管理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架构第三节管理体制第四节业务委员会第五节分支机构第六节名誉顾问第七节内部会计管理第三章律师的资格与执业第一节律师资格第二节招聘与培养第三节师承制度第四节执业行为准则第四章事务所的业务范围第一节咨询业务第二节诉讼、仲裁业务第三节商品、服务的法律事务第四节公共利益诉讼业务第五节其他业务第五章事务所的内部行为准则第一节保密义务第二节遵守法律与道德第三节诚信竞业第四节协作与竞争关系第五节薪酬与福利第六节行为纪律第六章组织会计和事务所财务管理第一节财务制度第二节会计实务第三节财务年度和财务报告第七章相关法律规定第一节《律师法》第二节《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三节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第八章附则第一条本章程从(日期)起施行,有效期为(有效期限)。

1、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律师事务所组织架构图附件2:业务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3: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格附件4:律师资格审查申请表格附件5:律师业务培训计划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律师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全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3、如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1)困难:律师事务所组织架构调整困难。

解决办法:建立灵活的组织架构,设立业务委员会,定期评估和调整组织架构。

2)困难:律师资格审查程序繁琐。

解决办法:简化律师资格审查程序,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提高审查效率。

3)困难:律师事务所内部行为准则执行不力。

解决办法:加强内部行为准则的宣传和培训,建立监督机制,对违反行为纪律的律师进行惩戒。

注意:以上文档模板范本仅供参考使用,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大成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办法

大成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办法

大成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办法一、总则二、财务管理职责1.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核心部门之一,负责整个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财务计划,并报请管理层审批;-维护财务系统和账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和审核各部门的费用支出,并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监测事务所的现金流和资金运作状况,并提出改进建议;-协调与外部机构的财务审计和税务审查。

2.各部门各部门是大成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运作机构,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开展。

各部门的财务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年度业务计划和费用预算,并报请财务部门审批;-监督和控制部门的费用支出,确保在预算范围内;-按照财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财务资料;-配合财务部门进行内部财务审计和核查;-就财务管理和预算安排提出改进建议。

三、财务管理流程1.预算编制财务部门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各部门根据财务预算编制业务计划和费用预算,并报请财务部门审核和审批。

2.费用支出各部门负责自己业务领域的费用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超出预算的费用支出需事先向财务部门报备并获得批准。

3.财务报告各部门需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财务资料,包括费用报销、收入统计、现金流量表等。

4.财务审计财务部门将定期组织内部财务审计,对各部门的财务管理进行检查和核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税务管理财务部门将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合作,确保事务所的税务申报和缴纳按时完成,并及时更新相关税务政策。

四、财务分配1.分配原则2.分配权重财务分配的权重由财务部门按照事务所的绩效指标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贡献、团队合作、个人能力等。

3.分配周期财务分配周期根据事务所的经营特点确定,可以是年度、半年度或季度。

4.分配调整若财务分配存在重大问题或不公平现象,财务部门有权对分配进行调整,并向相关部门做出解释和说明。

五、财务管理监督1.内部监督财务部门将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内部财务审计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建议。

大成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大成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大成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篇一:大成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知——大成律师事务所通知各位委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大成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管理办法》,特制定《大成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发送各位先行审阅,待第十二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

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7日通知——大成律师事务所附件:大成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2021年大成(所制)字第1号为将事务所聘用律师纳入计划管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考核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科学地评价聘用律师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聘用律师工作积极性,有效地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评价聘用律师的各项工作表现,使聘用律师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根据《大成律师事务所考核办法》[2021大成(所制)字第13号]和《大成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聘用律师实行计时工资制度(即弹性工时制度),但要求其每个工作日登陆大成全球化法律服务网络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报告其工作状态,以方便督导合伙人和其他合伙人分配其工作任务。

聘用律师未经准假,连续半个月,全年累计30个工作日,无故不登陆信息系统,报告其工作状态,视为严重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事务所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第二条接受工作任务的聘用律师,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详细纪录法律服务工作时间、进度及过程,并向交办工作任务的合伙人发出日志审核申请,经相关合伙人确认的工作小时数,为聘用律师的有效工作小时。

聘用律师完成工作任务后,经过确认的小时数,是事务所计发其每月绩效工资,决定其升降级、发放奖金比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事务所每年第一个月按聘用律师新确认的分类级别发放相应工资。

聘用律师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每位聘用律师2021年的基本工资均为900元人民币,绩效工资为级别工资减去基本工资之差。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架构和运作方式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架构和运作方式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架构和运作方式大成律师事务所是全球领先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广泛的业务范围和卓越的专业实力。

作为一家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大成律师事务所架构和运作方式旨在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满足客户在不同领域和地区的需求。

一、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架构1. 公司组织架构大成律师事务所采用严密而高效的组织架构,以确保各个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和合作。

该律所的组织架构主要分为管理层、合伙人层、首席合伙人和其他律师层。

管理层负责制定和执行战略目标,合伙人层负责具体的业务拓展和项目执行,首席合伙人则负责统筹整体运营,其他律师层负责具体的法律事务处理。

2. 业务部门划分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大成律师事务所将其业务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涵盖了包括公司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诉讼仲裁、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

每个部门由一位或多位合伙人负责领导,该部门的律师则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进行具体的业务处理。

二、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运作方式1. 团队合作大成律师事务所注重团队合作,各业务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共同完成项目的各个阶段。

律所鼓励律师之间的知识分享和交流,以提高整个团队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2. 客户导向大成律师事务所将客户的需求置于首位,积极倾听客户的意见和要求,并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服务。

律师事务所与客户之间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3. 技术创新大成律师事务所积极拥抱科技创新,并将其应用于日常的业务运作中。

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工具和软件,律所能够更高效地进行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 国际化布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大成律师事务所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建立了广泛的国际合作伙伴关系和全球服务网络。

律所的全球化布局使其能够为客户提供跨境法律服务,解决国际化业务中的法律问题。

三、观点和理解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领先的律师事务所,其架构和运作方式体现了其对客户服务和专业性的高度关注。

通过严密的组织架构和精细的业务部门划分,律所能够实现高效的协作和专业的服务。

律师事务所章程

律师事务所章程

律师事务所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律师事务所章程是律师事务所内部行为规范的基本文件,是律师事务所组织架构和运作方式的权威指导。

本章程适用于本律师事务所以及在本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全体律师、实习律师、辅助人员等。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社会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实施。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原则是依法行事、独立自主、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由所长或律师合伙人决定并注册,律师事务所不得使用违法、破坏律师志向或携带迷惑信息的名字。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律师事务所由合伙人组成,合伙人模式为事务所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设立一个所长,由合伙人选举产生,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事务所的日常管理、事务所发展规划、业务合作等。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设立执业业务委员会,由合伙人组成,负责监督和管理律师们的业务行为,包括业务合作、案件管理、案件分配等。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设立行政管理委员会,由所长任命,负责管理事务所的行政事务,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信息管理等。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照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行使在事务所范围内的管理权,事务所的决策权属于合伙人会议。

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内部最高权力机构,由所长召集,合伙人以简单多数决策事务所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律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律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设立律师事务所利益保护委员会,负责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解决律师事务所内部纠纷,并代表律师事务所与外部机构进行协商和谈判。

第四章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完善的律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执业行为的合法可靠性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规模和需要,配置适量的律师和实习律师,保持业务的正常运作。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精选3篇)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精选3篇)

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精选3篇)律师事务所章程(合伙所)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是由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采取自愿的原则自由组合,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合伙律师所。

事务所的财产由缔约律师依约按份共有,事务所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二条事务所的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建设和改革开放对法律服务的需要,为中外人士提供多层次、全方位、超前性的优质法律服务,引入风险机制、竞争机制、利益机制,聚集法律精英,广招社会贤达,创办第一流的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事务所经批准之日成立,受______市司法局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事务所律师参加律师协会,受律师协会的指导。

第五条事务所在业务范围内统一接受委托并指派律师执行职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录用、辞退工作人员;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形式;依照国家规定的原则具体确定适合本所情况的分配办法;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管理、处分本所财产。

第六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其它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事务所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

可以根据本所的具体情况,建立适合本所的管理制度的,决定本所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事务所名称:_______________事务所地址:_______________第二章开办经费金额、来源及用途第九条事务所开办经费由合伙人自行筹集,其金额为___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开办经费用于:(一)租用办公用房间,租金___万元;(二)购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四通打字机及普通办公用品):___万元;(三)安装工作电话:___元;(四)宣传广告费用:___元;(五)装修办公用房费用:___万元;(六)印刷有关文书:___元;(七)其他开支:___元。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十一条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一)接受中外法人、其他组织、公民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经济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五)接受非诉讼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解答有关法律方面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七)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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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接受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熊志辉律师、叶晓东律师出席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大会的通知以公告形式刊登于2009年9月2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网。

本次大会于2009年10月9日下午14:30时在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经审查,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出席本次大会人员资格1、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81,301,010 股,占股本总股份的 46.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股份6,092,8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892%。

2、列席本次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验证,出席本次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按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为: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2)发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3)发行面值:1.00元4)发行数量:564,070,661股(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数量为准)5)发行价格:人民币3.00元/股(以公司董事会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流通A股交易均价2.99元/股)(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6)发行对象: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湘控股”)、深圳市和方投资有限公司及黄卫枝等8名自然人7)锁定期限: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律师事务所公司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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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为合伙型律师事务所。

第二条本所名称:[律师事务所名称]。

第三条本所住所:[住所地址]。

第四条本所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本所经营范围:[具体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所组织形式为合伙型律师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章合伙人第七条本所合伙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三)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四)有意愿加入本所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伙人入伙,应当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九条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条合伙人退伙后,应当退还其出资份额,并承担相应的债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作为本所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合伙人会议的职权:(一)决定本所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二)选举和罢免合伙人;(三)审议合伙人会议的年度工作报告;(四)决定本所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所的解散、清算等事项。

第十四条本所设立合伙人委员会,负责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处理本所的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合伙人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

第十六条合伙人委员会的职权:(一)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二)决定本所的内部管理、业务开展等事项;(三)监督本所的财务状况;(四)决定本所的对外投资、合作等事项;(五)决定本所的解散、清算等事项。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本所实行独立核算,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

第十八条本所的财务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十九条本所的财务收支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核算。

第二十条本所的财务报告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合伙人会议报告。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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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详细版律师事务所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维护律师事务所的良好形象和声誉,根据《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事务所名称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注册地为______。

第三条事务所的宗旨是:服务法律,维护正义。

第四条事务所的任务是: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起草法律文件、解决法律争议等在内的各类律师业务。

第五条事务所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事务所设置一个合伙人会议。

第七条事务所的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八条事务所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负责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第九条事务所设立事务部门,依据业务需要设立不同的业务小组。

第十条事务所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

第三章合伙人第十一条合伙人是指申请者通过与事务所签订合伙人协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加入事务所并对事务所的业务发展和管理具有义务和权利的人。

第十二条合伙人的权利包括:(一)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二)参与事务所的决策和管理;(三)分享事务所的利润;(四)依照《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揽从业资格;(五)其他合伙人协议约定的权利。

第十三条合伙人的义务包括:(一)遵守事务所的章程和合伙人协议;(二)维护事务所的声誉和利益;(三)积极参与事务所的业务工作;(四)按时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五)保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

...第九十八条事务所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利,并根据事务所的实际情况,以合伙人会议决定为准。

第九十九条本章程由事务所合伙人会议通过,并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条本章程共计______条,第一至第九十九章。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律师: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经律师协会登记注册,担任法律咨询、代理和其他法律事务的专门人员。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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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详细版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本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市级(或区级)律师事务所,依法享有独立执业权。

第三条本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为: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本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民商事诉讼代理、仲裁代理、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培训等。

第五条本律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具体金额),由股东共同出资。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本律师事务所设律师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机构。

第七条律师合伙人会议由股东组成,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八条管理委员会由律师事务所选举产生,负责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具体的业务执行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律师合伙人第十条律师合伙人分为创始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

第十一条创始合伙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律师资格证书;(2)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3)出资额满足本律师事务所的要求。

第十二条普通合伙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律师资格证书;(2)出资额满足本律师事务所的要求。

第十三条律师合伙人享有投票权和分红权,参与律师事务所的决策和管理。

第十四条律师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责任。

第四章: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条管理委员会由律师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X 年。

第十六条管理委员会有X个常任委员,由委员会成员选举职务。

第十七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战略、管理规定、财务决算等。

第十八条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X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章:办公室第十九条办公室设主任,由管理委员会聘请,并报律师事务所备案。

第二十条办公室负责具体的业务执行和管理工作,实施律师事务所的决策。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进展和问题。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实行同股不同权制度,股东按出资额享有相应的分红权。

第二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充分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七章:办公场所和设备第二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的选择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详细版本月修正简版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 详细版本月修正简版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详细版<!-- 标题: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详细版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详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和内部管理,确保律师事务所的良好运营并维护相关利益。

第二条法律依据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事务所组织第三条事务所名称事务所名称为:X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事务所性质和业务范围1. 本事务所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2. 本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法律服务。

第五条合伙律师1. 事务所合伙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经过事务所合伙律师会议同意加入。

2. 合伙律师享有事务所利润的分配权和管理权。

第六条律师职责1. 合伙律师有义务履行法律职责,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 律师严守职业操守,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三章事务所运营第七条事务所管理机构1. 事务所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事务所的决策和管理,并由所有合伙律师共同选举产生。

2. 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其他成员。

第八条管理委员会职责1.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事务所的发展策略和经营计划。

2. 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事务所合伙律师会议,审议合伙律师的申请加入或退出事务所,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事务所财务管理1. 事务所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事务所的收支管理、账务核算、财务报告等。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合伙律师会计报告,并接受合伙律师的监督。

第十条事务所分红1. 事务所的收益根据合伙律师的劳动贡献、业绩贡献和管理职责等进行分配。

2. 分配比例应经过合伙律师会议审议,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四章事务所退出和解散第十一条合伙律师退出1. 合伙律师可提出退出事务所的申请。

2. 退出事务所后,合伙律师的权益和义务终止。

第十二条事务所解散1. 事务所解散需由合伙律师会议决策并获得全体合伙律师的同意。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大成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北京市。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包括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合伙人会议、业务部门和行政支持部门等。

一、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是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战略规划和管理方针。

目前,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委员会由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两个部分组成。

1. 主席团主席团由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主任和几位高级合伙人组成。

主要职责包括:(1)决定重要业务决策;(2)监督执行委员会工作;(3)协调各业务部门工作;(4)代表大成律师事务所参加国内外法律行业组织活动。

2. 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重要领导人物组成。

主要职责包括:(1)决定日常经营管理问题;(2)监督各业务部门工作;(3)协调行政支持部门工作;(4)制定人事政策和薪酬体系等。

二、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是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业务管理和运营。

目前,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执行委员会由主任、几位副主任和数位高级合伙人组成。

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业务发展计划;(2)管理业务部门;(3)监督业务质量;(4)决定人事调整等。

三、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是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决策机构,由所有合伙人组成。

主要职责包括:(1)审批重要决策;(2)选举管理委员会成员;(3)评估各业务部门绩效。

四、业务部门大成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部门包括:1. 企业法律服务部:提供公司治理、并购重组、上市融资等企业法律服务。

2. 金融证券部:提供证券发行、投资基金、银行信贷等金融领域法律服务。

3. 知识产权部: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

4. 诉讼仲裁部:提供民事、刑事、仲裁等诉讼仲裁领域法律服务。

5. 国际业务部:提供跨境投资、国际贸易等国际业务领域法律服务。

五、行政支持部门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行政支持部门包括: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薪酬福利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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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事务所奖励有贡献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事务所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给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事务所终止时,合伙人会议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进行清算,依法缴纳税、费。
第七章分支机构
第四十四条事务所根据发展需要,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四十五条分支机构实行与总部一体化管理原则下因地制宜、因所制宜的半自治管
大成律师事务所章程
(20XX年1月18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地址:
中文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英文名称:Beijing Dacheng Law Offices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D座7层(100020)7/F, Building D, Parkview Green FangCaoDi, No。9, Dongdaqiao Road,Chaoyang District, 100020, Beijing, China
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高级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依据高级合伙人会议授权行使决策权。
第十九条管理委员会民主协商推举产生全职管理合伙人。全职管理合伙人担任管委会主任,并负责组建执行机构。管理合伙人的职责由高级合伙人会议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管理合伙人组建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务所各项制度和事务所各级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向各级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管理合伙人负责组建的事务所执行机构实行管理合伙人负责制,管理合伙人承担执行过错的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设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是对经营管理的监督机构,
对高级合伙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及履行职责的程序由高级合伙人会议另行制定。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事务所实行以下财务制度:
(一)预决算制度。每年12月底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方案编制,每年2月底以前向合伙人会议提交上年度决算财务报告;
事务所依法缴纳税费。
事务所由合伙人、律师(包括兼职律师)、律师助理(包括非律师专业人士)和行政工作人员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事务所实行“议、决、行、监”相对分离、结构合理、职责明确、运行规范的治理结构。事务所建立以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信息化、系统化为主要特征的制度
体系,实行制度管理,既不允许个人专权,又要防止泛民主化。
第十五条全体合伙人会议一年一次,经半数以上合伙人或主任提议,可随时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议题由提议者确定,并提前十天提交议案。
第十六条事务所主任由合伙人会议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事务所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对外代表事务所;
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
召集并主持律师大会;
紧急状况下决定本所巨大事项,但事后须得到合伙人会议追认。
第十二条为了保证合伙人会议决策的科学民主,以及决策的有用执行,合伙人会议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根据分工向合伙人会议提出议案,并对执行实行对口监督。
第十三条事务所设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权力机构,决定事务所的一切巨大事项。
第十四条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设立三级决策机制,层级划分、权限设定、议事规则由合伙人会议制定。
(一)实行专业部门统一管理下的项目负责制,每一项业务都要通过专业部门进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流程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个案的质量、风险承担责任;
(二)不断修正、完善各类业务操作规程,提升律师执业水准;
(三)建立健全利益冲突审查、履行告知义务、集体讨论案件、客户评价等收案、办
案、结案、归档各个环节规范和标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标准。
收益权;
其他正当权利。
第三十三条事务所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工作人员必须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
(二)
(三)
(四)
(五)恪守职业道德;
遵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
维护事务所利益,协助同仁工作;
其他应该承担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事务所的兼职律师必须参加业务部门,接受业务部门的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事务所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违背职业道德,应受处罚。
第三十条事务所的聘任律师、律师助理在以下方面达到事务所的要求:(一)学历要求;
(二)执业资格要求;
(三)执业能力要求;
(四)执业道德、执业纪律;
(五)身体状况要求;
第三十一条赞成事务所章程、遵守事务所制度。
第三十二条事务所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二)
(三)
(四)建议权;
监督权;
共享,进而逐步提升收益的共享水平。
(四)公正、公平、按劳取酬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分配评价体系,对事务所全体员工分类进行业绩考核,按其贡献决定收入分配和报酬;并随着事务所的发展,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薪酬。
(五)民主决策与高效执行的原则。对事务所巨大事项须经法定程序进行民主协商决策,力争取得共识;对决定实施的巨大事宜高效的执行,并按制度进行规范运作。
(二)设立财务部门。配备合格的会计、出纳,建立健全各项会计制度。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财务流程管理;
(三)依法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实行事务所财务部门统一收费制度;(四)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国家的规定制作,并存放于事务若干份以便合伙人备查;
(五)制定律师在事务所内部单位时间收费标准,律师收益的分配,以时间单位收费方式进行核算。
(六)同等互助的原则。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及所有员工,不论职务凹凸,不分入伙、进所先后,关系同等,相互尊重,共同协作进取。
(七)制度面前人人同等的管理原则。实行制度管人,在制度面前,人人同等,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制度之上。
(八)专业化团队作业的原则。不断建立建全鼓励专业化团队作业的制度,尽快打造更多的名牌律师和专家律师精英团队,以使事务所律师服务质量处于领先的水平。
事务所遵循志存高远、海纳百川、跬步千里、共铸大成的办所方针。
第六条事务所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作为立所之本: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培养人材,使其与事务所共同发展与成长。
(二)实行“议、决、行、监”相对分离的原则。不得个人专权和防止泛民主化。
(三)资源共享原则。加快实现事务所执业环境资源、知识、专业技术、业务成果的
(九)创新原则。发挥集体的智慧,使律师业务和经营管理上不断创新,以使事务所形成独一无二的核心竞争力。
(十)文化至圣的原则。充分重视文化建设,将事务所的精神文化、物质文化研究与实践成果,作为结合事务所全体员工共铸事务所的制胜法宝。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事务所采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
事务所保护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理体制。一体化管理原则即分所合伙人需报总部批准注册,分所管理机构及职务任免需报总部批准,业务流程、质量标准接受总部统一管理,财务接受总部监督,预决算需报总部批准。财务实行独立核算,财产属分所合伙人所有,债务由分所合伙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总部依据《律师法》规定和事务所的制度,对分支机构承担责任。
第四十七条总部与分支机构实行资源共建、资源共享,合理分担资源建设费的制度。
第四十八条分支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需经总部批准或报总部备案。具体办法由总部高级合伙人会议制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事务所实行内部审计制,由合伙人会议指定的机构审计。
第五十条本章程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自全体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本页无正文)
签字:
(本页无正文)
签字:
(本页无正文)
第二条
第三条20XX年6月1日后事务所改为分外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四条
第五条事务所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事务所的宗旨和办所方针:通过建立建全科学民主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以人为本,重视人材,不断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将事务所建成一个具有高效运行机制的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律师执业机构,为律师提供实现专业理想的最佳平台,如法、诚信、守正、求新,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国家的法治建设。
签字:
(本页无正文)签Biblioteka :(本页无正文)签字:
第二十四条事务所实行以下人事管理制度:
(一)除合伙人以外的律师、助理、行政人员实行聘任制。聘任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期满后由事务所与聘用人员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二)建立健全招聘、培训、劳动报酬、福利、奖惩、解聘、职业管理等各项人事制度,保障受聘人员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事务所实行以下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事务所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工作人员退所应提前30天通知事务所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妥善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和经济结算手续。
第三十七条事务所解除律师或工作人员的聘约,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
第六章分配和责任
第三十八条事务所开办资金由合伙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合伙人利润分配根据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综合确定。
第四十条律师、律师助理、行政工作人员实行工资奖金制。
第四章合伙人
第二十六条事务所合伙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事务所债务。
第二十七条事务所合伙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享有合伙人权益,分享事务所收益,按合伙人法定备案程序备案。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违反律师工作纪律应受相应处罚,直到被取消合伙人资格。
第五章律师、律师助理和行政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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