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办法说明
简要说明我国选举制度的原则及其程序
简要说明我国选举制度的原则及其程序(实用版3篇)目录(篇1)1.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2.我国选举制度的主要程序3.总结正文(篇1)一、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选举制度是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建立起来的。
其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民民主专政原则:我国选举制度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
2.平等选举原则:我国选举制度要求每个公民在选举中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我国选举制度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以适应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选举需求。
4.秘密投票原则:我国选举制度实行秘密投票,保障选民的自由意志,防止选举中的不正之风。
二、我国选举制度的主要程序我国选举制度的主要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选举权的确立: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选举区的划分:根据人口数量、地理条件、民族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选举区。
3.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推荐,经过审查、公示等程序产生。
4.投票选举:选民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代表。
5.代表资格审查:对当选代表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合规性。
6.代表职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参与国家决策,监督国家工作。
目录(篇2)1.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2.我国选举制度的主要程序3.总结正文(篇2)一、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选举制度是根据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原则来组织和实施的。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人民民主原则: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通过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2.平等选举原则:每个公民在选举中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不论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都具有同等的选举权。
关于党代表选举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党代表选举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到会人数的说明。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
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央组织部在工作问答中提出,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关于党内选举中哪些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哪些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说明。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时,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另外,只持有临时组织关系即党员证明信的党员,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代表资格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能反映本选举单位的意见,代表党员的意志;3、廉洁奉公,严守法纪,密切联系群众;4、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党内外群众所拥护;5、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
三、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支部党员人数30%的比例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四、党代表的选举产生党代表由党员差额直选产生。
具体分为:1、各党支部在党员酝酿提名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通过作正式候选人。
3、各选举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以无计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党代表。
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五、代表资格审查各选举单位选举出的党代表,应报公司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后,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党的代表大会。
六、附则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规定研究确定。
附件:《党员代表大会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中共×××委员会党代表候选人选票》中共XXX委员会 2016-X-X附件1:附件2:中共×××委员会党代表候选人选票(候选人姓名以姓氏笔划排序)说明:1、本次选举应选名额为___名,多选为无效票。
2、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赞同的,在其姓名对应的符合栏内划“〇”,不同意的划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3、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写上其姓名,并在相对应的符号栏内划“〇”;4、选票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要求选票填写字迹清楚,符号准确,票面清洁,若字迹不清或符号无法辨认,则视为废票。
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7.18•【分类】其他正文关于《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2013年6月18日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秋琴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内司委)的委托,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选举办法(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一、修订《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必要性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
1999年6月1日,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
2004年8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选举办法》进行了修正。
经过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实践证明,《选举办法》完善了村委会民主选举制度,规范了基层民主选举流程,对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民主自治,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村委会组织法》进行了修订,从完善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和推选程序、增加选民登记内容、完善村委会成员罢免程序和村委会成员补选程序、限定村民选举受托人范围等方面,对村委会选举工作作出了新的规定。
《选举办法》中的部分条款与修订后的《村委会组织法》已不相一致。
同时,本市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市郊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在村委会选举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需予以解决。
本市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积累的一些成功经验,也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固定。
中学学生会选举制度范本
中学学生会选举制度范本一、为了促进学生的参与和自治,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我们制定了以下中学学生会选举制度。
1.选举方式学生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有效减少不正当干扰和提高选举的公正性。
每位学生有且只有一次投票权,选举结果依据得票数进行决定。
2.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为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选举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生会顾问和各班级代表组成。
选举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筹备选举工作,公布候选人名单,组织选举活动,监督选举过程,计票和公布选举结果等。
3.候选人的条件(1)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道德素养,树立良好的榜样形象;(2)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兼顾学业和学生会工作;(3)积极参与学校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4)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善于倾听和反馈。
4.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提名由各班级代表提出,每名同学均可提名一名自己认可的同学作为候选人。
学生会顾问和班主任老师对候选人有权进行审核,确保候选人符合条件。
5.候选人宣讲会宣讲会是候选人展示自己能力和观点的重要环节。
在宣讲会上,每个候选人有固定的时间介绍自己的理念、计划和团队成员等,并进行答辩。
6.选举活动(1)选举日程:选举活动安排在学年结束前的适当时间进行,确保学生会在新学年开始时正式上任。
(2)选举宣传:候选人在选举期间可以准备一些宣传材料,如海报、宣传册等,用于向同学们展示自己的理念和承诺。
(3)选民注册:每位学生会通过选民注册表登记,确保选民身份准确。
(4)选举投票:选举当天,选举委员会组织学生参与投票,保证投票的秩序和公正。
7.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将进行票数汇总和计票工作,并公布最终的选举结果。
获得最高票数的学生将被确定为学生会主席,其他获得较高票数的学生将成为学生会的其他职位。
8.就职仪式和任期新一届学生会成员将在学校组织的庄重的就职仪式上宣誓就职。
学生会的任期为一学年,根据需要可以续选。
9.职责和权力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核心领导,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会的组成人员负责各自的职责区域,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和管理,并代表学生提出建议和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5.21•【分类】草案修改稿及其说明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2012年5月21日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市民政局局长刘涛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对《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作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自2001年9月1日施行以来,在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障村民民主权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进行了修订。
为贯彻《村委会组织法》,解决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将实践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修订《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显得十分必要。
二、审查过程和主要内容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立法计划,市民政局于2011年5月开始了《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修订起草工作,于2012年2月形成《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正式上报市政府。
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民政局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听取区县民政部门、乡镇干部、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的意见,并召开了论证会听取市级相关部门和法律专家的意见。
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
本草案遵循的思路:一是坚持党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和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二是充分尊重村民民主自治,保障村民对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自治权利;三是立足本市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设计,保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四是细化上位法的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切实解决选举实践中的问题。
本草案共8章60条,包括总则、选举工作机构、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选举方式、选举程序、罢免、职务自行终止、辞职与补选、法律责任和附则。
工会分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工会分会委员会选举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筹备小组主持。
一、本次大会实行差额/等额选举,应选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名。
二、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参加选举的职工数必须达到应到会职工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三、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对候选人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
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即在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画“√”视为弃权。
对候选人投弃权票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不作任何记号,并不得另选他人。
四、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组织选举。
每一选票赞成人数少于或等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的为无效票。
填写选票要用黑色中性笔、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选票一经投出,不得再取回更改。
五、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六、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唱票人1名,在筹备小组领导下工作,分别负责监票和计票工作,提交大会通过。
七、计票结束后,由分工会筹备小组组长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八、本次选举不设流动票箱,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九、如果出现本办法未作出规定的情况,由筹备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征得大会同意后实施。
十、本选举办法经大会通过后执行。
选票说明:1、本次选举实行等额选举,等额人数为人;2、对选票上候选人,同意画“√”,不同意画“×”,弃权不画任何符号。
另选他人,在空格内填写被选举人姓名,并画“√”;3、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4、填写时,字迹要清晰,符号要准确;字迹、符号不清的作废票处理。
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说明
镇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说明一、选举目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旨在通过居民广泛参与,选出民意代表,建立社区自治机构,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推动社区发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二、选举原则1.平等公正原则:选举过程中要坚持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个居民的选举权利都得到尊重和保障。
2.民主自治原则:选举结果要真实反映社区居民的意愿,为居民提供公正、高效、优质的服务,促进社区自治和民主建设。
三、选民范围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范围包括具有居住登记资格的社区内常住居民,包括自有住房、租住房以及无固定住所但长期居住在社区内的居民。
四、选举程序1.选举组织机构的设立和职责选举组织机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筹备组成员组成,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选举组织机构应当按照选举法和相关规定进行选举工作。
2.选举公告选举筹备组应提前在社区内发布选举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举的时间、地点、程序、候选人资格要求等。
3.候选人提名社区居民可以自愿提名候选人,并由候选人提供相关信息和承诺。
社区居民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提名候选人,提名需提供候选人的基本信息、经历、政治观点等。
4.预选和初选在候选人提名截止后,选举筹备组将根据提名情况进行预选,筛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预选通过的候选人将进入初选环节,由社区居民自行选举产生候选人名单。
5.候选人宣讲初选结束后,候选人应在居民大会上进行宣讲,介绍自己的背景和主要政策,回答居民提问,并就社区发展和居民关切问题表态。
6.居民投票选举筹备组应当确定投票时间和地点,并确保投票过程的公正、安全和保密。
居民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票,通过选举速记员记录结果。
7.结果公布和产生选举结果应当在投票结束后立即公布,并由选举筹备组核准。
选举结果的公布包括当选候选人名单和得票情况。
当选的候选人将在居民代表大会上宣誓就职,并上报居民委员会备案。
五、选举纪律1.选举宣传要树立正确的选举观,避免候选人互相攻击和诋毁。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说明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说明一、背景社区居民委员会是街道下一级居民自治组织,是居民自己组织起来管理、服务自己的组织,是街道工作的重要基础。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加强社区建设、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
为了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民主、公正和便捷,特制定此说明。
二、选举程序(一)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第一步。
选民应该在自己所居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登记时间一般在选举前10天左右开始,居民务必要提前关注相关公告,按时前往登记。
(二)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提名是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环节,是保证选举公正、公开、民主的基础。
候选人提名通常由居民自行申请,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履历、社会活动经历、政治观点等内容,居民应该认真审核,建议从居民委员会成员、楼栋长、小区负责人、企业家、知名人士等居民代表中选择。
(三)候选人公示候选人公示是选举公开、公正、民主的重要表现。
选举管理小组应该在指定时间内,公示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宣传材料、推荐信等内容,让居民了解候选人的真实情况,从而更好地选择合适的代表。
(四)居民投票居民投票是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核心环节,也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直接方式。
居民应该按照选举管理小组的安排,准时前往投票点进行投票。
居民投票应当在选举管理小组和候选人的监督下进行,确保选举的公正和民主。
(五)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果公示是选举工作的最后一步,也是选举民主、公正和公开的体现。
选举管理小组应该在选举结束后,及时公布选举结果,并将选举结果公示在社区居民委员会门口等显著位置,让居民及时了解选举结果。
三、注意事项(一)选民注册时一定要提供真实信息,否则将无法参加选举;(二)候选人提名应该认真对待,对候选人进行审核;(三)候选人的宣传材料和推荐信等内容应该真实、客观、公正;(四)居民投票时要按照规定进行,不得违反选举纪律;(五)选举管理小组应该严格遵守规定,确保选举的公正和公开。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说明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说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说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社区建设成为了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社区居民委员会也成为了维护社区治理的关键力量。
作为社区自治的基本形式,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利益的代表性和参与性。
因此,为了更好地推进社区民主化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应该遵循公开透明原则。
居民委员会选举应该通过公告、宣传等渠道向社区居民公示选举的程序、条件、时间、地点和依据等信息。
并且应该公布所有参选人的基本信息和竞选纲领,让居民了解参选人的背景和承诺。
二、平等竞争原则。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应该遵循平等竞争原则。
所有符合条件的居民都有参选权,不得区别对待、歧视或限制居民的参选权。
同时,应该保障所有竞选者公正平等的竞选环境,不得干扰、阻碍或利用职权干预竞选进程。
三、民主选择原则。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应该遵循民主选择原则。
居民委员会选举应该通过居民投票的方式,根据居民的意愿和利益,选择合适的委员。
投票过程应该保障公正公平,保护居民的投票权利。
四、合法合规原则。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应该遵循合法合规原则。
选举的具体程序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规定,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总之,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是社区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基层民主建设的关键环节。
我们应该积极参与选举,倡导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民主选择和合法合规的选举原则,推进社区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和精细化,为居民的利益和福利赢得更好的保障。
五、宣传教育原则。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应该遵循宣传教育原则。
居民委员会选举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了解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重要性、程序和规则。
同时,也需要向居民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为社区治理提供坚实基础。
六、界定职责原则。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应该遵循界定职责原则。
居民委员会选举应该明确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起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
选举法新实施细则
选举法新实施细则
一、选举主体
1. 本选举法适用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主要领导职位的选举,并由选举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选举活动。
二、选举程序
2.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制度,选举人通过直接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三、选民资格
3.具备选民资格的公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年满18周岁;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未被剥夺公民权利;
- 不是刑事犯罪被判刑的公民。
四、选民登记
4.选民应提供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以确保选民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五、候选人提名
5.候选人的提名应由符合一定条件的选民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提出,并应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审查。
六、竞选宣传
6.候选人有权进行竞选宣传活动,但应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实施诋毁、侮辱等恶意行为。
七、选举监督
7.选举机构应对选举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保障选举的公正、公平、透明。
八、选举结果
8.选举结果应当依法公布并及时告知候选人和选民,确保选举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九、违法行为处理
9.对破坏选举活动秩序,干扰正常选举秩序的违法行为,选举机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保护选民、候选人的合法权益。
十、选举后工作
10.选举结束后,选举机构应及时履行交接手续,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附则
11.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及说明
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及说明一、选举程序:1.提前准备阶段:(1)召开组织换届选举筹备会议,明确选举时间、地点和参选条件;(2)制定选举章程,明确选举程序、投票方式和选举标准等;(3)成立选举工作小组,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公示阶段:(1)公示选举通知,包括选举时间、地点以及参选条件等;(2)公示选举候选人名单,包括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和政治观点等;(3)公示选民名单,确保选民的合法性和选举的准确性。
3.候选人推荐阶段:(1)开展候选人自荐和推荐工作,鼓励党员积极参与推荐;(2)推荐人提出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的个人情况和介绍。
4.候选人审核与公示阶段:(1)选举工作小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保候选人符合参选条件;(2)公示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
5.候选人宣传阶段:(1)候选人进行宣传和动员,向党员和选民介绍自己的理念和工作计划;(2)党员和选民进行候选人之间的评议和讨论。
6.投票阶段:(1)选举工作小组组织投票活动,并确保选举秘密性;(2)选举工作小组计票,确保计票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7.结果公布阶段:(1)选举工作小组公布选举结果;(2)如有异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诉和复核。
8.选举结果确认阶段:(1)选举结果经过确认后,进行选举结果公示;(2)如有必要,选举结果可以进行有限度的调整。
二、选举说明:1.选举章程:选举章程是选举工作的基本依据,应明确选举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确保选举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公示制度:公示制度是选举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能够确保选举程序的透明和公正。
公示内容包括选举通知、候选人名单、选民名单等。
投票选举说明范文
投票选举说明范文各位小伙伴们!咱们马上要迎来一场超重要的投票选举啦,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说说这个投票选举是咋回事儿。
一、为啥要投票选举。
咱们这个选举啊,就像是一场大型的“选星计划”,不过选出来的可不是娱乐明星,而是要在咱们的社区、组织或者某个小集体里发挥大作用的人。
这就好比大家一起选一个“超级队长”,这个队长得为咱们大家谋福利、做决策、解决问题。
比如说,在社区里,被选出来的人可能要去和物业沟通,让咱们的小区环境更优美,健身设施更完善;在一个社团里呢,当选者就要组织各种有趣的活动,让社团充满活力。
二、都有哪些候选人。
这次选举有好几位候选人哦。
这些候选人就像是参加一场特别比赛的选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
我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候选人A:这可是个热心肠的家伙。
不管谁有困难,他总是第一个冲上去帮忙。
之前社区组织义务劳动,他一个人就干了好几个人的活儿,累得满头大汗还乐呵呵的。
而且他特别有创意,经常能想出一些新奇的点子来改善咱们的生活。
比如说,他提议在社区里搞一个“旧物交换集市”,这样大家既能处理掉家里不用的东西,又能换到自己需要的,既环保又有趣。
候选人B:他可是个“学霸”类型的人物。
知识特别渊博,对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流程都门儿清。
如果有什么复杂的事情需要处理,找他准没错。
他也很善于协调关系,就像一个超级润滑剂,能让大家和谐相处。
在之前的小组合作中,他总是能把大家的意见综合起来,找到一个最好的解决方案,让每个人都满意。
候选人C:她是个超级细心的人。
不管多小的事儿,她都能照顾到。
就像上次举办活动,从场地布置到人员安排,每一个细节她都考虑得特别周全。
而且她很有耐心,不管谁有问题找她,她都会耐心解答,直到对方明白为止。
她就像咱们身边的一个贴心小管家,有她在,感觉一切都井井有条。
三、投票规则。
1. 投票资格。
只要你是咱们这个集体中的一员,年满[具体年龄要求],就有资格投票哦。
这就像是一场只属于咱们自己人的专属选举,每个人的一票都很重要,就像一颗珍贵的小宝石。
高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范本
高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范本代表选举产生办法范本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成立选举筹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指导代表选举活动。
2. 常设选举办公室,负责具体操作和监督选举程序。
二、选举原则
1. 普选原则:所有在编高中教职工均有选举权。
2. 平等竞争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均有平等的机会参加选举。
3. 民主原则:选举活动要充分体现民主精神,尊重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三、候选人提名
1. 教职工可通过提名表格提名候选人,每位提名人可提名一名候选人。
2. 候选人需提交个人简历和竞选纲要,经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选举。
四、投票与计票
1. 选举日由选举办公室统一组织投票,投票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2. 选票采用无记名制,代表通过投票选出高中教职工代表。
3. 选举结束后立即进行计票,选出得票最多的候选人。
五、选举结果公布
1. 选举结果在当晚公布,公示选举结果一周。
2. 选举结果经筹备委员会确认后生效,代表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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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选举说明范文
投票选举说明范文各位小伙伴们!咱们马上要进行一场超级重要的投票选举啦,下面就给大家详细说说这个投票选举是咋回事儿。
一、为啥要投票选举呢?这就像是咱们要一起选个队长来带领大家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这个被选出来的人或者事物,将会代表大家的想法,为咱们做出各种决定或者承担某些重要的任务。
比如说,就像咱们要出去聚餐,选个会点菜、能省钱又让大家吃得开心的人,投票选举出来的就是这么个关键角色。
二、投票选举啥呢?这次咱们投票选举的对象是[具体选举对象,比如优秀员工、社团负责人或者最佳宠物(开个小玩笑啦)等]。
这个[选举对象]可是在咱们这个小团体或者大集体里有重要意义的。
如果是选优秀员工呢,那就是在一群勤劳的小蜜蜂(同事们)里,找出那只最勤劳、最聪明、最能给咱们团队带来甜蜜(利益、正能量之类的)的超级蜜蜂。
三、都有谁能投票?那当然是咱们这个集体里有投票资格的成员啦。
这个资格呢,就像参加一场特别的派对的入场券,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小伙伴才有。
比如说,要是咱们是公司内部投票选优秀员工,那可能就是全体正式员工才有投票资格;要是在一个社团里选负责人,那就是社团里交了会费、积极参与活动的成员才能投票。
简单说,就是对这件事有发言权的小伙伴们才能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
四、怎么投票呢?投票方式可简单啦,就像咱们平时选电影看一样轻松。
咱们有[具体投票方式,如纸质选票、线上投票平台等]。
如果是纸质选票呢,大家就会拿到一张小小的选票,上面会清楚地列出候选人或者候选事物的名字或者简介。
大家只要在自己心仪的选项后面打个勾或者画个圈就行啦,就像小时候做选择题一样。
要是线上投票呢,那就更方便啦,打开指定的投票链接或者进入专门的投票APP,然后在里面找到对应的选项,轻轻一点就投票成功啦。
五、投票有啥规则吗?规则当然有啦,不过都很简单明了。
首先呢,每人只有一票,这一票就像咱们的一颗真心,只能给一个最喜欢的选项。
可不能贪心,想把票分给好几个哦。
投票必须是自己亲自投的,不能让别人代劳,这就好比考试不能作弊一样,咱们要保证每一票都是自己真实意愿的体现。
党的选举采取方式
党的选举采取方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与会代表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充分酝酿讨论,经过差额预选、等额正式选举,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党的选举采取方式,希望大家喜欢!党的选举采取方式党内选举方式:党内选举时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
主要有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差额选举、等额选举和预选。
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指有选举权的人直接参加选举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
它使每个选民都有机会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能更直接地反映民意,实现选民的意志;更好地调动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有助于加强选民与当选者的联系。
间接选举是指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下一级国家代议机关,或由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指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
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区别于'等额选举'),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发扬党内民主,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2011年两会提出,差额选举制度会在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实行。
等额选举: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
预选是指在党内选举时,为确定正式候选人而进行的选举。
党内选举的程序党内选举的具体规则和实际工作步骤。
主要包括:选举单位的划分、候选人酝酿提名、产生候选人、介绍候选人情况、规定投票方式和当选计票方法、进行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和确定当选人等。
上述各个程序,不是党内所有选举工作都必须完全采用的程序。
如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选举程序一般是:宣布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并说明会议是否有效;宣布选举内容并由大会举手通过选举办法;举手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检查票箱,核实人数,领取、清点、分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后,填写选票;宣布投票顺序和进行投票;宣布清点投票和选举是否有效;进行计票;由总监票人或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
关于《选举办法(草案)》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选举办法(草案)》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的说明《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和《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通过办法(草案)》是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起草的。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关于《选举办法(草案)》(一)关于本次会议选举我省省级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和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第一项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35人至65人。
按照这个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确定我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63人,本次会议选举61人,以后根据工作需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依法增选。
根据中发〔2012〕7号文件规定,中央确定我省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职数为1正6副,本次会议选举1正6副。
为此,《选举办法(草案)》第二条规定,本次会议选举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书长1人,委员53人。
根据中发〔2012〕7号文件规定,中央确定我省省政府领导班子职数为1正8副,本次会议选举1正8副。
为此,《选举办法(草案)》第二条规定,本次会议选举省长1人,副省长8人。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我省应选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96人,其中中央名额12人,地方名额84人〔包括少数民族(畲族)代表1 人,归侨代表1人〕。
对此,在《选举办法(草案)》第二条中也作了相应规定。
(二)关于候选人的提出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有关规定,《选举办法(草案)》规定,省级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的人选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30人以上联名提名;浙江省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
工会委员投票选举说明
工会委员投票选举说明
1.根据全总《暂行条例》第十二条“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
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本届工会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
委员候选人为**名,差额数为***名。
2.选举时,工会委员会委员选票分发填写统计。
3.参加大会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时,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4.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
选人数的为废票。
5.选票上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各位代表对选票上的候
选人可以投赞成或不赞成票。
也可以投弃权票。
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6.填写选票时,同意候选人当选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
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
7.候选人必须获得大会应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选票时,方能当选。
8.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
行选举。
如接近应选名额,也可由大会征得多数代表的同意,不再进行选举。
9.在选举过程中,如发生本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
定。
xxx工会选举方案、办法、议程
xxx工会选举方案、办法、议程XXX工会第一次会员大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以及联合工会工作安排,各企业分工会进行换届,该次换届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进行。
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本次大会选举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3名,各分工会设立主席1名,委员2名,采取候选人数等于应选人数的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民主选举。
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人,应选3人。
二、各分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工会筹备组 )推荐,经全体工会会员第一次投票,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经代表大会通过,正式确定为候选人,然后进行委员选举。
三、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印制选票。
凡出席本次大会的工会代表(会员)均有选举权,企业的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前由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会人数,报总监票人,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会议主持宣布是否能进行选举,可选举后按实到会人数发票。
选举时必须有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出席才能进行。
因病、因事缺席的,不派专人送选票,不委托投票。
五、代表有权同意或不同意选票上的推荐人,也可另选其他工会会员。
代表如赞同选票中的推荐人,在该推荐人姓名下方的小方格内画“O”;如反对则画一个“X”;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姓名后空格内,填上所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O”。
六、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即多选或没选的票都作为废票处理。
七、选举时,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由会议筹备小组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交全体会议通过。
对发票、投票、清票、计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会场设1个票箱,选举前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向代表示检八、投票顺序为: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台会员、其他会员。
九、投票完毕,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及计票员当众清点,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情况,由主持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无记名投票
无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制度是民主的标志,没有这种机制就不可能产生真正意义上的民主。
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实施无记名投票制,也同样适用于我们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即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等。
现将以上各单位选举办法说明如下:第一条每次选举全体国务院组成人员和由它产生的副总理、秘书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时,均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改用其他方式的,须经过半数以上的选民通过。
但是,对违反法律的上述规定的选举,选民有权拒绝参加并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本级国务院组成人员和由它产生的副总理、秘书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时,均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改用其他方式的,须经过半数以上的选民通过。
但是,对违反法律的上述规定的选举,选民有权拒绝参加并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三条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如果提出辞职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必须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辞去所担任的职务;如果接受了其他单位的邀请,必须辞去原来担任的职务。
第四条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如果被罢免的,必须报告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当然,在此之前他还必须继续履行他的职责。
第五条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被罢免的职务和原来担任的职务都不再担任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国家的领导职务,也不得在新的岗位上工作。
第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国家领导人时,选举办法依照本细则第三章至第八章的规定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参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