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四防安全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地方煤炭集团洛阳叁伟煤业有限公司冬季“四防”安全技术措施
主题词:冬季四防安全措施
2011年11月
审批意见表
河南地方煤炭集团洛阳叁伟煤业有限公司
冬季“四防”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越冬,保障职工健康生活,根据地煤集团冬季“四防”工作安排,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在冬季来临之前,对我矿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矿冬季“四防”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冬季“四防”领导小组。
组长:苏占旭
副组长:张红伟苏建森丁书敏焦承伟
成员:侯进召侯战友吕占立马荣恩刘海涛刘艳锋姚捍卫侯祥永高功战程俊锋蒲良顺欧贤东何广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负责冬季“四防”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吕站立(兼)。
二、职责分工
组长对冬季“四防”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冬季“四防”的日常工作;安检科负责冬季“四防”日常工作的安排、平衡及冬季“四防”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主要责任人:吕占立);机电科、机电队负责供暖设备设施的供电、检查、检修及“四防”的准备和安装工作(主要责任人:马荣恩);办公室、供应科负责冬季“四防”所有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主要责任人:刘艳锋);保卫科负责做好地面防火、安全保卫及防中毒工作(主要责任人:刘艳锋);各科室、各区队要根据矿冬季“四防”工作的总体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四防”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矿井安全越冬。
三、具体要求
1、机电科、机电队要及早着手,提前安排,加快内部集中供热管网、
锅炉等设备设施的安装、检查、检修,保证供热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提前做好井筒防冻工作准备,加快井筒供暖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11月底必须投入运行,严防井筒结冰;对变电所、供电线路、通讯线路进行全面检查,组建兼职抢险队伍,准备抢险物资,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供电、通讯中断事故要及时抢修,确保冬季安全供电,通讯线路畅通;对主井提升钢丝绳、天轮、井架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可靠的防冻措施。
2、保卫科经常对办公室、职工宿舍、仓库、绞车房、主扇房、变电所等关键部位的防灭火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关键部位的冬季取暖严禁使用电炉、煤炉及大功率耗电设备取暖;加强对矿区内部不定时巡逻及增强门岗的责任心;井口房严格执行入井验身制度,防止职工把火源带入井下。
3、办公室及安检科要加强对轻钢彩板房及临时房的排查,防止因大风、大雪造成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同时加强对职工冬季“四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人人有意识,人人懂得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4、矿冬季“四防”领导小组、各科室、各区队要加强领导值班,做好冬季“四防”紧急事件的应对工作;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寒流和风雪降温天气,提前做好防寒流和大风雪降温、降雪天气的准备工作,及时排除恶劣天气造成的事故隐患,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5、各科室、各区队在11月10日以前,对辖区的冬季“四防”工作进行自查,11月20日前矿冬季“四防”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四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问题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确保矿井安全过冬。
四、安全措施
(一)、防火措施
1、地面防火:
(1)、冬季“四防”小组成员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对职工宿舍进行检查。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施。
(3)、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火灾发生。
(4)、宿舍严禁用煤气炉、煤炉及明火取暖。
(5)、易燃物品要与火源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职工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以免疲劳过度睡着引起火灾。
(7)、机电车间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及时用水对焊渣进行降温处理;井口电焊、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后方可执行。
(8)、机电科、安检科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私拉乱扯电线,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9)、锅炉房、食堂烧过的炉灰必须用水泼灭后才能运往垃圾场。
(10)、坑木场严禁抽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
(11)、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充足,水泵、消防栓、软水管消防设施必须配备齐全。
(12)、绞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房、充灯房、配电房、仓库等重点要害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沙,并及时更换失效的灭火器。
(13)、各要害地点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4)、必须设置地面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5)、对违犯规定造成火灾人员,除赔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罚款。
2、井下防火:
(1)、加强井口验身工作管理,严禁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和携带点火物
品。
(2)、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设备入井和在用设备出现失爆现象。
(3)、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
(4)、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并经常检查各种保护的使用情况,严禁出现甩掉不用电气设备保护的现象。
(5)、对井下漏电继电器保护整定值进行合理整定。
(6)、对井下接地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接地电阻值、接线体、导线截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8)、必须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消防材料库必须设在井底运输大巷内,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9)、必须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消防管路必须畅通,地面消防水池水量必须保证正常用水量。
(11)、井下变电所、泵房、各设备安装地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及消防砂。
(12)、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