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可以根据专科需要在病区药柜内保存一定数量的备用药品(包括针剂、大输液、口服药、外用药),建立备用药品管理登记本。
2.备用药品应严格分类放置并标识清楚,外用药及消毒制剂单独放置,不与其他任何药品混放,需冷藏的药品放置在冰箱冷藏柜。
3.备用药品有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保证随时使用。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使用。
4.备用药品定期整理,每月清点,检查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及其使用情况,防止药品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可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药房报损处理。
5.口服药药瓶外的标签与内容相符,并标好失效期,每半年更换一次,保证有效期内使用。
如发现拆零药品有变质现象应作报损处理。
6.备用药品按批号顺序以近期先用原则使用,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相关药房回收,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损处理。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4。药物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等使用。
5.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放置于抢救车,药品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6。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
(1)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原则上由药剂科统一存放管理,科室不得存放.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科室内所有备用药保存一定基数,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2。建立登记本,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的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班班交接,交接班者签全名。
3.根据药品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等)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专人管理。
4。药物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等使用.
(2)根据病人需求需留备用的科室,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务处、护理部审批,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保留。
(3)保留麻醉药品的科室药
毒麻药品使用后要保留安瓿。
每班严格交接,交接班时核对药品、安瓿、处方、医嘱,并签全名。
7.科室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5.药品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6、备用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能私自取用。
7。患者个人专用的特殊药物应单独存放,并注明床号及姓名.
1。科室内所有备用药保存一定基数,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2。建立登记本,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的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班班交接,交接班者签全名。
8。患者个人专用的特殊药物应单独存放,并注明床号及姓名.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六篇)
2024年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目标:确立临床科室基础药品管理制度,以规范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
内容:1. 各临床科室的备用基础药品管理由护士长负责。
护士长需指定一位有责任心、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业务熟练的护士担任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工作。
2. 基础药品应实行专人专柜保管。
当药品保管员岗位变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
药剂科应指定人员参与交接工作,对药品质量、数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基础药品的配备应考虑科室实际需求,主要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品种和数量应适度。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应与科主任协商确定药品品种和数量。
4. 配备基础药品的科室,护士长需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础药品登记表》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分别由病房和调剂室(药房)存档。
5. 补充基础药品时,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凭证领取。
如发现药品因长期未用而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并申请(同时退回过期药品),经分管院长批准后,药房方可补充。
6. 贵重药品、自费药品不设为科室备用基础药品,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设为备用基础药品。
7. 特殊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得作为其他科室的基础药品。
其管理应严格遵循相关要求,消耗补充需凭具有资质的执业医师专用处方到药房领取,确保每日清点领取,并有交接班记录。
8. 基础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储存,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需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妥善保管。
确保药品单独存放,并标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于可能引起混淆或用药错误的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或与其它药品区分,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以示警告。
9. 在领取、摆放、使用药品时,应注意批号和有效期。
使用药品应遵循先旧后新的原则,避免浪费。
10. 基础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接班时核对。
核对时需检查批号、有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药品保管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和药房负责人。
备用药管理制度
备用药管理制度为规范备用药品管理,提高医疗护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备用药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护理部、院办药房等。
三、管理原则1. 安全原则。
备用药品应当储存、使用和管理得到保证,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
2. 合理原则。
备用药品的使用应当符合临床需要,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3. 经济原则。
备用药品的采购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节约医疗资源。
4. 策略原则。
备用药品的管理应当灵活,能够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四、备用药品管理责任1. 医院管理层应当制定备用药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备用药品管理培训,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备用药品管理的责任。
2. 临床科室应当根据本科室的临床需要,合理提出备用药品的申请,核实使用备用药品的合理性。
3. 护理部应当做好备用药品的储存管理,并定期进行备用药品库存清点,确保备用药品储存的质量和数量。
4. 院办药房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制度,及时补充备用药品,避免因为备用药品的短缺影响临床工作。
五、备用药品的申请和使用1. 临床科室应当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患者需求合理提出备用药品的申请,备用药品的使用应当有临床医生的书面同意。
2. 申请备用药品的科室应当对备用药品进行储存和管理,及时向护理部报备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并将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及时记录在病历中。
3. 护理人员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当核对患者信息和医嘱,保证备用药品的使用安全和正确。
4. 护理人员在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当及时向临床医生报告使用情况和患者的反应情况。
六、备用药品的储存要求1. 备用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药品储存管理的要求,储存环境要求干燥、通风、无异味。
2. 备用药品的储存位置应当明确,储存方式分类存放,避免药品混乱。
3. 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保质期,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当及时处理。
4. 定期清点备用药品库存,做好备用药品库存记录。
七、备用药品的定期评估1. 医院管理层应当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清点和评估,对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备用药品使用不合理的问题及时调整。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____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
对于效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
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
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引言:备用药品是指在患者发生突发状况或手术中遇到意外情况时,为保证患者安全和确保手术顺利进行而准备的药品。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旨在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一、备用药品的选用1.备用药品的种类应根据科室的临床特点、手术类型、病情和医疗设备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备用药品应包括常规使用的急救药品、抢救用药、术中特殊需要的药品等。
2.备用药品应根据药物有效期和储存条件进行合理选择,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
3.备用药品的数量应根据科室工作量和患者数量进行科学估算,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充足。
二、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储存1.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药物采购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2.备用药品的储存应符合药物储存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干净的地方,避免日晒和潮湿。
3.备用药品的库存量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储存情况。
三、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1.备用药品应专人管理,责任明确,库存信息实时更新。
2.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科室主管医师批准,并填写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做好用药追溯。
3.备用药品一旦使用,应立即按照规定程序补充库存,确保备用药品的有效供应。
4.备用药品的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使用过期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四、备用药品的检查与评估1.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包括药品的储存、有效期和数量等。
2.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并及时调整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3.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科室的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
五、备用药品的培训和质量监控1.科室应定期开展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备用药品的质量监控要求科室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机制,对备用药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结论:。
医院备用药品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检查、使用及报废等各个环节。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检查、发放、回收和报废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备用药品的使用、报告和保管。
3. 护理部:负责对备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四、内容1. 备用药品的采购(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制定备用药品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医院相关部门。
(2)采购的备用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具备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
2. 备用药品的储存(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蛀的环境中。
(2)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分类存放,避免混淆。
(3)储存备用药品的仓库应配备温湿度记录仪,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3. 备用药品的检查(1)药剂科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储存条件等。
(2)临床科室每月对备用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过期、变质、失效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上报药剂科。
(3)药剂科对临床科室上报的问题药品进行核查,确认后予以处理。
4. 备用药品的使用(1)临床科室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确保用药安全。
(2)使用备用药品后,临床科室应将药品使用情况记录在案,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使用剂量等。
5. 备用药品的报废(1)过期、变质、失效的备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报废处理。
(2)报废的药品应登记在册,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奖惩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药品质量安全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药品管理政策调整,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概述备用药品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或者特定需求而准备的药物储备。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药品储备的可及性、合理性和安全性,以保障员工健康和组织的正常运转。
二、备用药品的分类备用药品可根据其用途和特性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包括急救药品、防治传染病药品、特殊药物等。
各类备用药品应根据其特性和药效进行合理的储存和管理。
三、备用药品储备和采购程序1.制定备用药品储备计划:根据组织的需求、受灾情况、从业人员数量等因素制定备用药品储备计划,明确所需药品种类和数量。
2.药品采购:根据备用药品储备计划进行药品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的药品供应商,并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3.药品储存: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并远离有害物质。
药品储存区域应标明药品名称、存放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并确保储存环境的清洁整齐。
4.药品使用: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根据需要进行申请和审批,确保使用的合理性,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四、备用药品库管理备用药品库是指专门为备用药品储备而设立的库房或储存空间。
备用药品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药品库区域划分:根据备用药品的类别和特性,合理划分药品库的区域,进行分类储存。
不同类别的药品应放置在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污染。
2.库存监控:建立备用药品库存清单,对库存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库存不足或过期的药品应及时补充或处理。
3.药品保质期管理:备用药品的有效期限应进行合理规划,并在药品包装、标签上明确标注有效期。
过期药品应及时淘汰和销毁,防止使用过期药品带来的安全风险。
4.药品存放管理: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封闭、防潮、防尘、避光的柜子或货架上,并采取防火、防盗等保障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
五、药品使用与监管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制度,申请和审批程序应严格执行。
使用药品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遵循使用规范,如正确剂量、适当途径和时效等。
同时,应建立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误用或滥用的情况。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根据公司的需求,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验收、报废等相关事项,以保证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制度内容:1.备用药品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员负责,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可靠。
(2)在采购备用药品前,应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列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并报备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采购备用药品时,要按照医学合理用药原则,选择性价比高的正规药品,并在购买药品时,要留有足够的有效期,避免过期药品存在。
2.备用药品储存(1)备用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仓库中,保持整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2)备用药品应有专门的存放区域,按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进行分类放置,方便管理和使用。
(3)备用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要求,必要时可配备恒温恒湿设备。
(4)备用药品要实行定期盘点、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备用药品使用(1)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守公司的用药管理制度,必要时应有医生指导。
(2)备用药品的使用前,要对药品的有效期、包装完好性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
(3)备用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使用,禁止滥用药品。
4.备用药品验收和报废(1)备用药品的验收应由采购人员和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对药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对于过期药品、破损包装的药品或者药品质量异常的,应立即报废,不得再进行使用。
(3)药品报废应填写报废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报废原因等,保存至少两年。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公司要负责人员要严格执行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并定期对备用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制度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员工对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确保备用药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日常公司备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响应,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备用药的种类及数量1. 常用药品:感冒药、止痛药、消炎药、创可贴、消毒液等。
2. 数量:根据公司员工人数和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每人配备常用药品一份。
三、备用药品的管理1. 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公司行政部负责,采购时应确保药品质量,并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2. 备用药品存放于公司指定的药品柜中,药品柜应放置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
3. 药品柜的钥匙由行政部负责人保管,非紧急情况不得外借。
4. 备用药品的领取和使用需遵循以下规定:a.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身体不适,可向行政部申请领取备用药品;b. 行政部负责人对申请领取药品的员工进行审核,确认其身体情况后,方可发放药品;c. 领取药品的员工应如实填写药品领取记录,并妥善保管药品;d. 员工领取药品后,如未按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备用药品的更新与维护1. 行政部每月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对过期或失效的药品进行更换;2. 行政部每年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药品种类和数量;3. 行政部定期对药品柜进行清洁、消毒,确保药品存放环境安全。
五、违规处理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领取备用药品,或未按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药品,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2. 员工损坏或擅自移动药品柜,造成药品丢失或损坏,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 行政部负责人未履行药品管理职责,导致药品质量不合格或过期,将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单位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职工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制度1. 备药品种及基数管理(1)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2)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 药品采购与管理(1)采购药品需选用合法、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生产批号、合格证和检验报告,严禁采购和使用无证、过期、变质药品。
(3)药品采购后,由专人负责验收、入库、储存,并做好登记。
3. 药品储存与管理(1)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质量要求,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应适宜。
(2)药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查找。
(3)药品应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变质、失效等情况,及时处理。
4. 药品领用与使用(1)职工需凭处方或医嘱领用药品,不得私自取用。
(2)领用药品时,需检查药品质量,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使用药品时,应按照医嘱或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和剂量使用。
5. 药品报损与报废(1)因过期、变质、失效等原因造成药品损坏,需填写报损单,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废。
(2)报废药品需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并做好记录。
6. 药品统计与报告(1)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统计,掌握药品使用情况。
(2)如发现药品使用异常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四、监督与考核1. 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药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 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培训,提高药品管理能力。
3. 对药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等相关场所,为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应建立和完善的管理体系。
备用药品是指在病人开始治疗之前或在治疗期间,在药品储藏室或药箱内,备用的药品。
任何时候,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都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管理、存放和使用这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备用药品的管理1. 建立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或其他相关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 分类管理为便于管理,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种类、适应症、剂量等不同的方面进行分类管理,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进行管理。
3. 质量管理备用药品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并具有合法的销售证明和当地药品生产许可证。
使用过期和不合格的备用药品是不可接受的,并应不时地检验相关药品的质量。
二、备用药品的存放1. 药品管理室备用药品应存放于专门的药品管理室,室内要保持卫生,避免灰尘、泥土等外来物质的污染。
同时,药品管理室内的温度、湿度、光线和通风等条件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
2. 质量标识和区分对于不同种类和不同功能的备用药品,应该贴上对应的标识,以便管理和使用。
同时,它们应该分别储存在干燥通风的柜子或货架上,以避免混淆和污染。
3. 定期检查药品管理者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品质和有效期,对过期或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严格处理和清理,并及时补充和更换有需要的备用药品。
三、备用药品的使用1. 处方管理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医生的处方或医疗机构的指令,患者只能根据医生的要求,于指定时间和剂量内使用药品。
同时,药品管理者应按需派发安排用药,避免浪费和滥用药品。
2. 记录管理医疗机构应在药品管理台的备用药品本上清晰地记录每种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此外,当有药品被取出时,需要在药品本上做出详细的记录。
4. 不良反应管理如患者有药物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医生或药师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供应,并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适用于所有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
二、术语定义1.备用药品:指日常医疗中需要的、不可随时获得的药品,用于急救、危重抢救、疼痛控制等的药物。
2.负责人:指病区主任或指定的专门负责备用药品管理的人员。
三、备用药品的采购1.备用药品的采购工作由病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
2.采购工作需按照病区的实际需求,制定购买计划,并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采购要与相关部门(如药房、采购部门)保持紧密联系,确保备用药品的供应及时、准确。
四、备用药品的储存与管理1.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固定的储存柜中,按照药品的类别、性质进行分类放置。
2.储存柜应保持干燥、通风、远离日光直射和温度过高或过低的环境,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3.备用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检查并清理,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
4.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药品的有效期限和安全性。
五、备用药品的发放和使用1.备用药品的发放由负责人统一负责,需经医生或护士的申请和审批方可发放。
2.发放时应填写相关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领取人员、领取时间等信息。
3.使用备用药品前,应通知负责人,负责人需知晓并与医生或护士核对使用的药品和剂量。
4.使用后需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包括用药时间、用药剂量、效果等信息,并进行签名确认。
六、备用药品的库存管理1.定期进行备用药品的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并做好盘点记录。
2.库存不足时,负责人应及时进行补充采购,并重新调整库存量。
3.库存过剩或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清理,严禁擅自处置或私自使用。
七、备用药品的报废和消耗品的购买1.备用药品过期、变质或损坏应立即报废,需有相关人员进行记录并签名确认。
2.消耗品的购买应与备用药品的采购相互配合,确保病区的需求。
八、备用药品的培训和监督1.病区负责人需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备用药品管理的培训,包括药品的储存、发放、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科室备用药品登记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登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备用药品管理。
三、备用药品的定义备用药品是指在医院规定的范围内,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随时使用的药品。
备用药品一般在病房内备用药品柜中存放,供医生在必要时使用。
四、备用药品的分类备用药品按照其用途和特性可分为主要用药和辅助用药两大类。
主要用药是指患者常用的药品,如降压药、镇痛药等;辅助用药是指用于患者特殊病情或急救的药品,如抗生素、抗生素等。
五、备用药品的登记管理1、备用药品的登记(1)备用药品的登记应由专人负责,登记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存放位置等。
(2)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一旦将备用药品使用,需及时更改备用药品登记信息。
(3)每笔备用药品的进货、出库、报废等操作都应记录在备用药品登记册上。
2、备用药品的存放(1)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类型、剂型和规格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标识。
(2)备用药品应存放在有锁门的柜子中,保证患者难以取得,防止损坏或过期。
3、备用药品的审核和审批(1)备用药品的使用需要经过医院规定的复核和审批程序,须经审批才能使用。
(2)医生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填写《备用药品使用申请单》,经主治医师签字审核,方可使用。
4、备用药品的更新和报废(1)备用药品的更新应根据有效期进行,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废。
(2)备用药品报废需经上级药品管理部门审核,填写《备用药品报废申请单》,并备份相关证明材料。
六、备用药品使用1、备用药品的使用程序(1)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前,需仔细核对病人的用药情况和病情,确认使用备用药品是必须的。
(2)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填写《备用药品使用登记单》,并在随后向药品管理部门备案。
2、备用药品的使用限制(1)临床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需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和频次使用,不得超量使用或滥用。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是一种药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该制度主要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水平,防止药品的浪费和滥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包括:
1. 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范围、管理责任人、管理流程、质量控制等内容。
2. 建立备用药品台账:医疗机构应建立备用药品台账,记录备用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以便进行管理和监督。
3. 实行色标管理:医疗机构应实行色标管理,将备用药品分为不同颜色,便于管理人员识别和管理。
4. 定期检查和更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 建立应急预案:医疗机构应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供应备用药品,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注意事项包括:
1. 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备用药品的名称、
规格、用途、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2. 备用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整洁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不良条件。
3. 备用药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4. 备用药品的使用应按照医嘱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用药方案。
5. 备用药品的管理记录应保存完好,以便进行查阅和监督。
总之,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必备的一种管理制度,它有助于提高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四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
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
(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1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备用药品基数(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
(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
日常公司备用药管理制度
日常公司备用药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公司制定备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员工能够在必要时获得基本的药物支持,同时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制度遵循合理、必要、安全的原则,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二、药品配置1. 公司应配置的药品应由专业医务人员推荐,包括但不限于止痛药、感冒药、消炎药、创可贴、消毒液等常用药物。
2. 所有药品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批准文号,且在有效期内。
3. 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良好且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三、药品管理1. 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的管理,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存储条件。
2. 建立药品台账,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定期盘点。
3. 过期或即将过期的药品应及时处理,不得使用或继续存放。
4. 管理人员应接受基本的急救知识和药品知识培训,确保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指导。
四、药品使用1. 员工在使用备用药品前应先阅读说明书,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医务人员。
2. 员工使用药品时应填写药品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药品名称、用量等信息。
3. 严禁私自带走药品,所有药品仅限在公司内部使用。
4. 对于处方药,公司不予以配置,员工需自行到医院就诊获取。
五、应急处理1. 对于突发的紧急医疗情况,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告知管理人员。
2. 管理人员应根据情况提供必要的急救措施和药物支持。
3.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药品,并寻求专业医疗帮助。
六、监督与改进1. 公司应定期对备用药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2. 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药品配置和管理。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严重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总结。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 前言备用药品是指用于紧急情况下的药品储备,在医院的医疗救治工作中具有紧要的作用。
为了合理管理备用药品,提高医疗救治的应急本领和工作效率,订立本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备用药品的储存、保管、使用和更新等全过程管理。
3. 责任与管理3.1 责任单位备用药品的管理由医院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责任由医院管理负责人指定相关人员负责。
3.2 相关人员责任1.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备用药品的储存、保管和更新工作,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2.医疗部门负责订立备用药品的合理使用方案,并进行培训和引导工作。
3.各临床科室的主任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4. 备用药品储存4.1 储存条件要求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干净的库房中,不能与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同时储存。
4.2 储存方式备用药品储存时应采取标识明确、分类分区、定期巡查的方式。
备用药品的货架应设置标志,标示药品的名称、储存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4.3 库存管理库存管理包含备用药品的进货、验收、盘点和统计等工作。
应建立健全备用药品基本台账,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
5. 备用药品保管5.1 药品保管人员药品保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医师或执业药师证书。
5.2 药品保管要求1.药品保管人员应做到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质量,确保其有效期内。
2.药品保管人员应做到严格遵守备用药品使用制度,禁止私自取用备用药品。
3.药品保管人员应做到定期清理备用药品的库存,清除过期药品。
5.3 药品保管设施药品保管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
药品保管设施应设有加密锁和监控设备,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
6. 备用药品使用与更新6.1 备用药品使用程序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需经过医生的书面申请,并经过相关科室主任或主管的审批。
使用后应及时增补备用药品,确保备用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6.2 备用药品更新制度备用药品的有效期限将至,应及时更新,并报告药品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备用药是指不常用但常备的药品,用于突发状况或特殊情况下的治疗。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科室患者的医疗安全,合理统筹利用备用药品资源,确保药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规范化。
二、备用药品分类1.常规备用药:用于突发状况的治疗,如急救药等。
2.特殊备用药:用于特殊情况下的治疗,如特殊手术、罕见病治疗等。
三、备用药管理原则1.紧急情况使用:备用药品只用于紧急情况下,严禁滥用和擅自使用。
2.手术预约:手术科室在预约手术时需提前向药品管理人员申请所需备用药品。
3.药品开放:备用药品储存于药品专柜或冰箱,药柜由专人负责保管,严禁私自带离科室。
4.药品更新: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和更新,过期、变质的药品要及时淘汰,不得使用。
5.使用记录:每次使用备用药品都需详细记录于患者病历中,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四、备用药管理流程1.申请备用药:科室负责人或手术科室在手术预约时向药品管理人员提交备用药品申请,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备用药品储存:药品管理人员根据申请的备用药品进行采购,并储存在药品专柜或冰箱中,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3.领用备用药:使用备用药品时,医护人员需向药品管理人员填写药品领用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领用数量等信息,并在备用药品使用登记簿上记录。
4.使用备用药:严格按照临床需要和医嘱使用备用药品,确保使用安全和准确性。
5.盘点和更新: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和审查,确保备用药品的数量和质量,同时淘汰过期和变质的药品,并及时更新。
六、处罚措施1.严重违反备用药管理制度的,将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纪律处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注意:备用药管理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备用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
七、总结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合理的备用药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备用药品储存、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并能够及时应对突发情况,保障患者的医疗需求。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3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减少浪费,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的备用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区备用药品是指供病区临时使用的药品,包括急救药品、常用药品、特殊用药等。
第四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
第五条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类管理、精细管理、有效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医院药事部门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主要负责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管理、分发等工作;(二)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和规范使用指南;(三)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盘点和验收;(五)开展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六)对病区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病区护士长是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接收、分发、使用、记录等工作;(二)监督病区备用药品的存放情况,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三)根据患者情况和临床需要合理使用备用药品;(四)定期对病区备用药品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报告药事部门;(五)组织病区护士进行备用药品的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病区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当按照药事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指南合理用药,做到科学、安全、有效。
第三章药品的采购与接收第九条医院药事部门根据病区的需求和临床指南,制定备用药品的采购计划。
第十条采购部门根据药事部门的采购计划,进行备用药品的招标、比价和谈判,选择供应商。
第十一条药事部门对备用药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药事部门负责药品的接收工作,应当进行验收,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等信息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三条药事部门接收的备用药品应当进行入库登记,并及时通知病区护士长和病区医生。
第四章药品的存放与使用第十四条病区备用药品应当专门设立药品储藏室或专用柜,保证药品干燥、通风、无尘、无异味等环境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科室内所有备用药保存一定基数,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2.建立登记本,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的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班班交接,交接班者签全名。
3.根据药品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等)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专人管理。
4.药物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等使用。
5.药品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6、备用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能私自取用。
7.患者个人专用的特殊药物应单独存放,并注明床号及姓名。
1.科室内所有备用药保存一定基数,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2.建立登记本,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的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班班交接,交接班者签全名。
(2)根据病人需求需留备用的科室,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务处、护理部审批,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保留。
(3)保留麻醉药品的科室药品管理要求:
药品设专用抽屉并加锁放置,专人保管。
毒麻药品使用后要保留安瓿。
每班严格交接,交接班时核对药品、安瓿、处方、医嘱,并签全名。
7.科室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3.根据药品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等)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专人管理。
4.药物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等使用。
5.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放置于抢救车,药品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6.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
(1)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原则上由药剂科统一存放管理,科室不得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