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处罚案卷内材料的排列顺序
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理行政案件质量,杜绝行政案件卷宗装订的随意性,省公安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和《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卷宗材料内容及排列顺序(一)行政案件卷宗分类公安行政案件卷宗分行政(治安)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案卷、交通事故案卷、消防监督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等。
行政案卷分正卷和副卷(除行政复议卷宗外)。
正卷内容包括:结案报告、各种法律文书、证据材料及调解笔录等。
副卷内容包括:工作记录、审批表、报告、审核意见等。
(二)行政处罚案卷正卷内按顺序存放下列材料:1、结案报告2、受案登记表3、报案材料、当场抓获材料、投案自首材料4、继续(留置)盘问、延长继续(留置)盘问审批表5、留置盘问记录6、传唤证7、检查证8、讯问笔录(逐人按时间顺序排列)、检查、交待材料9、询问笔录(逐人按时间顺序排列)10、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教师)通知记录11、抽样取证证据清单1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13、扣押物品、文件清单14、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15、赃物或者被损坏物品估价证明16、伤情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检测结论17、物证鉴定材料18、现场勘察、检查笔录19、物证照片20、户籍证明、前科证明、电话查询记录等21、行政处罚告知笔录22、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23、行政处罚决定书24、送达回执25、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26、收缴物品决定书和收缴物品清单27、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担保人保证书28、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29、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回执、30、银行代收罚款凭证(回执)31、调解意见书32、调解赔偿所依据的其他证明、单据33、行政赔偿决定书/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34、复议申请书35、提交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36、行政复议决定书37、行政起诉状38、行政诉判决书/裁定举行听证的案件,应当在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当事人书面听证申请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3、听证委托代理书4、听证笔录副卷内按顺序主要存放下列材料:1、特情、耳目提供的线索材料2、案件查处计划、查破经过3、领导对案件的指示、批示4、传唤、检查、申请回避、行政处罚等审批表5、延时结案文书6、继续(留置)盘问通知督察部门备案记录7、延长继续(留置)盘问通知被盘问人家属或者单位记录8、审核人员阅卷笔录9、听证报告书10、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记录11、答复意见书副本12、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说明13、应诉通知书14、答辩状15、提交证据清单副本16、出庭情况报告17、行政判决执行情况说明18、其他需要列入副卷的材料(三)行政强制措施案卷对卖淫、嫖娼人员决定收容教育的案件,正卷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2、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3、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对吸食毒品人员决定强制戒毒的案件,正卷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2、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3、限期戒毒通知书办理涉外行政案件,正卷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决定书2、出入境管理解除拘留审查决定书3、出入境管理监视居住/延长监视居住决定书4、出入境管理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5、遣送出境决定书6、缩短停留期限决定书7、取消居留资格决定书8、限期离境决定书9、扣留/收缴护照、证件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案卷副卷的立卷同行政处罚案卷副卷相同。
执法案卷归档装订顺序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案卷制作装订顺序(参考)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使用黄色牛皮纸);(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行政处罚审批表;(5)案件受理记录或案件移送书;(6)立案报告;(7)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按时间顺序排列);(8)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9)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0)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11)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12)查封(扣押)物品决定书;(13)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决定书;(14)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5)案件合议记录;(1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7)陈述申辩笔录(或者陈述申辩材料);(18)听证告知书;听证材料;(19)案件集体讨论记录;(20)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21)没收凭证;(22)没收物品清单;(23)送达回执;(24)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25)没收物品清单;(26)证据(图片)(27)检验报告书;(28)技术鉴定委托书;(29)检验结果告知书;(30)其他立卷材料: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等材料。
(31)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32)罚没款上缴收据复印件;(33)结案报告;(34)卷底二、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使用黄色牛皮纸);(2)卷内目录;(3)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6)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案件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按一般程序装订要求,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和案件受理记录或案件移送书之间,增加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意见书。
四、案卷内文书材料按规定经过系统排列后,要逐张编号。
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卷底不编页码。
页码编在右上角,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卷内目录应按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件填写,标明起止页码。
六、卷宗封面所列的各个项目,用毛笔或钢笔逐项填写齐全,也可使用打印机打印。
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及文书顺序
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及文书顺序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及文书顺序引言在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维护案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是非常重要的。
而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及文书顺序的系统,能够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并为后续的复核、审判提供便利。
本文将介绍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及文书顺序的内容及其重要性。
一、行政处罚案卷目录的组成行政处罚案卷目录是对行政处罚案卷所涉及的文件进行分类、编号、整理的目录清单。
它按照一定的规范,将相关文件进行归类,便于案卷的管理和检索。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诉讼文书: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听证会记录、复议或诉讼的裁定或判决等。
2. 调查材料:包括行政执法部门的调查报告、现场勘验笔录、证据材料等。
3. 相关文件:包括移送或接收行政处罚案卷的移送函、受案通知书等与案件直接相关的文件。
4. 其他支撑材料:包括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记录、行政处罚的案卷封皮、封底等。
二、行政处罚文书的顺序行政处罚文书的顺序是指在行政处罚案卷中,各种行政处罚文书的排列顺序。
正确的文书顺序有助于案件的整理、检索和查阅,便于工作人员的操作和文件的管理。
一般常见的行政处罚文书顺序如下:1. 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行政处罚的基本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处罚决定等。
2. 复议或诉讼申请书:包括被行政处罚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复议或诉讼申请。
3.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材料:包括被行政处罚单位或个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申辩意见等。
4. 复议或诉讼决定书:包括行政复议机关或行政法院的复议或诉讼决定。
三、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及文书顺序的重要性正确的行政处罚案卷目录及文书顺序对于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办理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便于审查和监督:通过行政处罚案卷目录的清晰分类和文书顺序的规范排列,有利于相关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提高办案效率:良好的案卷目录和文书顺序可以方便工作人员快速找到所需的文件材料,减少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
行政处罚檀卷装订次序规范一.檀卷封面1.案件名称:当事人全称+违法行动表述+案2.行政处罚决议书文号3.办案单位: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4.归档时光:装订完毕时光5.归档号:不需办案单位填写,由市局档案室同一编写.二.檀卷材料目次(正卷.副卷)(正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肇端页)四.行政处罚决议书五.行政处罚告诉书(听证告诉书)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司法文书(依据案情须要发给当事人的司法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1.讯问通知书;2.查封(拘留收禁.截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3.先行登记保管通知书;4.解除强迫措施通知书;5.责令纠正通知书;6.供给证据材料通知书;7.听证通知书等.七.送达回证1.行政处罚决议书送达回证;2.行政处罚告诉书(听证告诉书)送达回证;3.其他司法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司法文书对应);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5.通知布告送达的登载通知布告的报纸或张贴的通知布告.八.听证笔录九.证据材料1.立案前初步伐查获取的证据;2.现场检讨笔录;3.查询拜访讯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讯问笔录按讯问的时光次序分列).被讯问人的身份证实材料(包含被讯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查询拜访讯问笔录二(其他被查询拜访讯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讯问笔录按讯问的时光次序分列).被讯问人的身份证实材料;5.查询拜访讯问笔录三(其他被查询拜访讯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讯问笔录按讯问的时光次序分列).被讯问人的身份证实材料;6.当事人陈述;7.证人证言;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实材料;9.判定结论(包含判定委托书.判定机构的天资证实.判定陈述.抽样取证记载等);10.有关书证(包含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定.单子复印件等);11.有关物证(包含什物.现场照片.什物照片等);12.视听材料.盘算机数据(包含制造人.证实对象.证实内容等解释);13.勘验笔录;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联系关系,具有证实力的其他证据材料).十.财物处理单据1.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条;2.充公物品的处理记载(同一入库的,附入库单;烧毁的,烧毁记载及照片;拍卖或变卖的,按划定保管响应手续材料).十一.其他有关材料1.罚没款收条复印件(包含充公物品变价款收条);2.移送(交)通知3.当事人提交的申请陈述4.案件回访表及案件处理中,形成的应当归档并可以公开的其他材料(副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副卷”二字)一.案源材料(揭发材料.申述材料.控诉材料.监视检讨陈述.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分移送的材料);二.案件查询拜访终结陈述三.各类审批表1.有关事项审批表(包含暂扣.封存.解封.延伸暂扣.先行处理.先行登记保管证据等)2.行政处罚建议书3.行政处罚决议审批表四.核审看法1.法制部分案件核审表;五.听证陈述六.其他材料1.集体审议会议记载复印件;2.处罚决议书发文草稿;3.案件处理进程中形成的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页码编写请求:1.正副卷页码序号从1开端,页号相连;2.文书不和有文字的应当编写页号;3.正副卷隔页纸不编号.。
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
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第一篇: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交通事故案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一、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卷材料包括1、事故认定书2、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3、其他文书(当事人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交通事故处理协议等)二、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卷由正卷和副卷构成(一)正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1、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2、移送案件通知书3、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4、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5、交通事故现场图(记录图、比例图、断面图、立面图、分析图)6、交通事故现场照片7、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8、传唤证9、当事人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10、视听材料目录11、讯问笔录(按讯问的时间顺序逐人归档)12、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逐人归档)13、谈话记录(按谈话的时间顺序逐人归档)14、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15、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必要时附照片)16、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书(必要时附照片)17、交通事故尸体检验报告、鉴定书(附检验鉴定照片)18、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19、死亡证明20、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鉴定书(附车辆及部件检验鉴定照片)21、其他检验、鉴定书、评估报告(饮酒、血迹、指纹、财产)。
22、交通事故认定书23、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24、听证文书(举行听证告知书、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等)25、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撤消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行政拘留证26、行政复议文书27、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执行通知书(回执)28、委托书29、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损害赔偿调解书、调解终结书、调解记录30、尸体处理通知书31、交通事故抢救费支付(垫付)通知书32、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包括不立案、不受理、不调解等)33、送达回执34、其他行政法律文书(二)副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1、——审批表(见《公安行政法律文书》)2、——报告书(用于除审批表规定外,按照有关规定应报上级审批的事项)3、呈请(回避、拘留、提请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侦查终结、起诉、撤销案件)报告书4、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记录5、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协查通报、公告或者撤销通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进度情况通报表6、与损害赔偿调解有关的材料(被抚养关系证明、户口证明等)7、交通事故遗留物品清单8、司法机关调卷公函、律师介绍信9、消除安全隐患通知书、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0、涉嫌酒后驾车驾驶人血样提取登记表11、认尸启事12、其他与交通事故处理有关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信息采集表、交通事故报告表、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交通事故结案报告等)三、办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事故案卷由正卷和副卷构成(一)正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移送案件通知书(回执)2、传唤通知书(副本)3、拘传证4、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回执)、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副本)、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副本)、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副本、回执)、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副本)5、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副本)6、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副本)、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副本)7、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副本)8、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副本)9、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副本)、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0、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副本)11、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12、起诉意见书、司法机关判决书或裁定书13、其他刑事法律文书(撤销刑事案件决定书等)14、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卷正卷材料(二)副卷文书及排列装订顺序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副卷材料及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
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第一篇: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案卷装订顺序一、正卷装订顺序1、卷内文件目录2、立案审批表(从此页开始用铅笔在右上角编码)3、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文)4、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责令暂停销售通知书(财物清单附上述文书后);责令改正通知书、询问通知书等。
5、送达回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6、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举证的证据材料、行政机关取得的证据材料、抽样取证记录、鉴定报告、授权委托书等(同种类的证据按照时间先后排列),以及现场检查笔录(在前)、询问调查笔录(在后)。
7、财物处理单据,包括罚款缴纳通知书留存联复印件、罚没款收据复印件(各粘贴一页);山东省罚没、扣留物资票据附卷联。
8、其他有关材料(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照片等)二、副卷装订顺序1、封面文件目录2、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包括投诉、申诉、举报书面材料以及案源登记表、涉企检查审批或备案表。
3、调查终结报告及批件,包括: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建议书—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扣留等)—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行政处罚建议审批)--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扣留(罚没)物品入库登记表、扣留物品出库审批表、罚没物品处置审批表4、工商所案件初审书5、法制核审表6、结案报告表7、其他材料(行政处理告知记录、案后回访记录等)第二篇:案卷装订顺序一、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信息表;4、案件移送书(收案笔录);5、起诉书(自诉状)正本及附件;6、送达起诉书笔录;7、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8、自诉案件的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单;9、搜查证、搜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10、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1、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及保证书;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赃、证物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开庭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8、开庭公告底稿;19、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0、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公告底稿;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送达回证;24、司法建议书;25、抗诉书;26、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7、上级法院退卷函;28、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29、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0、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1、备考表;32、证物袋;33、卷底。
河南省交通执法案卷评查办法
河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河南省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式样》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以下简称“案卷”),是指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过程中依法收集、调取、制作并办结归档的案件材料。
案卷评查是指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机构,对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案卷进行检查评比、量化打分、综合评议,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三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市(含直管县,下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第四条案卷评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内容规范与形式规范相结合、纠正违法和激励先进相结合、评查结果与落实执法责任相结合、层级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 做到依法、公平、公正,确保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评查原则和标准第五条案卷评查的范围包括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三类,从执法实体、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制作、案卷材料归档等方面进行评查。
第六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法制部门,具体实施案卷评查工作。
案卷评查须成立评查小组,成员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案卷评查可以采用集中评查、座谈讨论、分析讲评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第七条案卷评查应当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原则上每年开展两次案卷评查活动,分别为每年7月和次年1月。
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案卷评查。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开展案卷评查活动。
省级公安机关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省级公安机关案件卷宗装订标准公安行政案件卷宗一、公安行政案件卷宗分类公安行政案件卷宗分治安处罚案卷(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强制措施案卷)、交通处罚案卷、消防监督检查处罚案卷等。
二、卷宗材料内容及排列顺序(一)治安行政处罚案卷1、基本材料(1)卷内材料目录(2)受案登记表(3)证明案件来源的材料(报案材料、当场抓获材料、投案自首材料、工作中发现线索、其他单位移交材料等,包括移送案件通知书、当场盘问、检查笔录及继续盘问笔录等)(4)反映案件处理结果类文书(包括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治安调解协议书、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及涉外案件处理类文书等)(5)收缴、追缴或没收物品清单(6)传唤证(按时间顺序排列)(7)对违法嫌疑人的询问笔录(与传唤证对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违法嫌疑人自行提供的书面材料(8)对被侵害人及证人的询问笔录,或被侵害人、证人自行提供的书面材料(9)检查证(10)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图及照片(11)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登记或扣押物品、文件等清单(按办案时间顺序排列装订)(12)辨认笔录(13)伤情鉴定,赃物或者被损坏物品估价证明等鉴定性结论(14)违法嫌疑人户籍证明(包括网上人口信息查询记录等)(15)违法嫌疑人前科证明(包括电话查询记录等)(16)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笔录(听证告知笔录)(17)违法嫌疑人书面申辩材料(18)公安机关复核材料(19)银行代收罚款凭证(回执)(20)行政拘留执行回执(21)被行政拘留人员申请暂缓执行材料(包括申请书或申请人签字笔录,以及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行政诉讼状等)(22)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担保人保证书(23)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24)退还保证金通知书或没收保证金决定书(25)调解赔偿所依据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物品发票等等)(26)送达、告知类文书(包括鉴定结论、行政处罚决定等)(27)收缴后的物品作销毁或移交有关部门的记录(28)各类内部呈请审批表(包括继续盘问、延长继续盘问、传唤、检查、行政处罚等内部呈批表)(29)、执法质量评析报告(30)、其他需要保存的材料2、举行听证的案件,应当在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当事人书面听证申请(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3)听证委托代理书(4)听证笔录3、对卖淫、嫖娼人员决定收容教育的案件,应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2)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3)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4、对吸食毒品人员责令社区戒毒或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案件,应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2)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书(3)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4)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5)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二)交通处罚、消防监督检查处罚等案卷由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消防总队等部门结合本警种执法规范,参照治安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制定。
新行政处罚案件归入正卷的主要材料及顺序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及时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
(一)案卷应当一案一卷,可以分正卷、副卷;
(二)各类文书齐全,手续完备;
(三)文书用黑色或者蓝黑色钢笔、签字笔书写或者打印;
(四)案卷装订应当规范有序,符合文档要求。
第三十三条正卷目录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三)按时间顺序制作的其他执法文书;
(四)送达回证;
(五)罚没款收缴票据(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复印件);
(六)没收物品凭证。
副卷目录如下:
(一)立案审批表及案源材料;
(二)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三)法制审核意见;
(四)案件合议记录;
(五)听证意见书;
(六)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七)其他内部审批文书;
(八)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
附件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评分说明:1.案卷评查满分为100分,分为基础标准和文书评查标准(包括适用一般程序的文书评查标准和适用简易程序的文书评查标准)两部分。
第一部分基础标准是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基本标准和基本要素;第二部分文书评查标准是卷内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填写是否规范的标准。
2,基础标准满分为50分,按照相应的项目设不同分值,凡不符合相应项目下的任何一种情形的,该项目不得分,最后将各项目扣分后的余分相加即为基础评查部分得分。
3.文书评查标准满分为50分,按照程序和文书种类设项目分,对缺少项目基本要素之一或项目基本要素表述不清的,扣除项目分(扣分合计不超过其项目总分),最后将各项目扣分后的余分相加即为文书评查部分得分。
4.基础评查部分得分与文书评查部分得分相加,即为该套案卷的最后得分。
第一部分基础标准(50分)一、执法主体适当(共10分)(一)被处罚主体资格适当。
1 .处罚决定书中被处罚主体资格认定正确,即被处罚主体符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认定要求:(1)应认定公民为被处罚人的,不得错认成法人或其他组织;(2)应认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处罚人的,不得错认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公民;(3)应认定法人为被处罚主体的,不得错认成其他组织。
2 .被处罚主体确认清楚、准确,在主要法律文书中前后一致。
被处罚主体名称必须使用全称,不得使用简称;不得丢字或错字。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适当。
1.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具备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并符合法定权限;2.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3、事实清楚、主要证据具备(共15分)(一)基本违法事实与主要情节的认定和表述明白、准确。
(二)违法事实和主要情节有相关证据证明。
4、适用法律正确(共10分)(一)适用甲法的,不得适用乙法。
(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写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内部文书除外)。
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案卷主要装订受案文书材料、决定文书材料、内部审批文书材料、执行文书材料、调查取证文书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案件材料等。
卷内文书材料排列顺序如下:(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受案文书材料:1、受案登记表(刑事案件作行政处理的为立案文书);2、移送案件通知书;3、指定管辖决定书。
(四)决定文书材料: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2、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3、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4、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5、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6、责令社区康复决定书;7、收容教育决定书;8、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10、不予或免于劳动教养通知书;11、劳动教养决定书;12、少年收容教养决定书;13、治安调解协议书;14、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15、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五)内部审批文书材料:1、行政案件内部审批表(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2、劳动教养呈批报告;3、劳动教养呈报单位法制部门审核报告及审核笔录;4、劳动教养案件补充调查通知书;5、劳动教养审批部门合议笔录;6、律师代理劳动教养案件告知书;7、劳动教养聆询告知书;8、劳动教养聆询申请;9、劳动教养聆询通知书;10、劳动教养不聆询通知书;11、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劳动教养聆询邀请文书;12、劳动教养聆询笔录;13、劳动教养聆询报告;14、劳动教养审批委员会审议纪要;15、劳动教养所外执行呈批表;16、撤销所外执行、减少或者提前解除劳动教养呈批表;17、少年收容教养呈批表。
(六)执行文书材料:1、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2、收缴/追缴物品清单;3、罚款收据;4、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5、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6、解除社区康复通知书;7、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8、责令限期——通知书;9、责令停止——通知书;10、——执行回执;11、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12、收取保证金通知书;13、存入银行的保证金金融单据;14、担保人保证书;15、退还保证金通知书;16、没收保证金决定书;17、劳动教养决定书送达回执;18、劳动教养通知书;19、被劳动教养人员送交执行回执;20、劳动教养所外执行或不予所外执行决定书;21、劳动教养所外执行通知书;22、撤销所外执行投送场所执行决定书;23、撤销所外执行投送场所执行通知书;24、解除劳动教养鉴定表;25、减少劳动教养期限或解除劳动教养决定书;26、减少劳动教养期限或解除劳动教养通知书;27、少年收容教养通知书;28、送达回执。
交通行政处罚案卷内材料的排列顺序(5篇材料)
交通行政处罚案卷内材料的排列顺序(5篇材料)第一篇:交通行政处罚案卷内材料的排列顺序交通行政处罚案卷内材料的排列顺序(一)一般程序1、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2、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移送或群众举报案件的材料3、立案登记表4、现场笔录5、证据登记保存清单6、《××审批表》(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7、交通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8、询问笔录9、其他证据10、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11、交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12、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13、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14、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15、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意见材料16、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17、交通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18、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19、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送达回证21、送达公告22、《××审批表》(行政强制执行审批表)23、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24、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25、交通行政处罚结案报告26、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上述不需要采取的行政处罚程序措施,可依次空缺。
(二)简易程序1、现场笔录2、交通行政(当场)处罚事前告知书3、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4、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第二篇:审计档案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审计档案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一、第一单元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一)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的文件材料。
如:1、广播、电视;2、报纸、杂志等出版物;3、互联网;4、新闻发布会;5、公报、公告;6、其他形式。
(二)审计工作报告或审计结果报告、综合审计报告,以及上级机关、有关领导的批示;(三)审计决定书及送达回证;(四)协助执行审计决定通知书;(五)强制执行申请书;(六)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处罚的情况报告及缴款、罚款、没收款通知书及缴款复印件;(七)采取审计行政强制措施的文件,如:1、暂停拨付款项通知书;2、暂停使用款项通知书;3、解除暂停拨付款项通知书;4、解除暂停使用款项通知书;5、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书;(八)审计建议书及送达回证;(九)移送处理书及送达回证;(十)审计报告:1、最终定稿的审计报告(预算执行审计年底审计报告在前,年中审计报告在后,下同)2、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及送达回证;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的书面说明;4、审定审计报告的会议记要或者记录摘要;5、复核意见书。
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评查评分细则
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评查评分细则概述行政处罚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必要手段。
由于行政处罚具有权力行使的特性,因此需要遵循明确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和评查评分细则,帮助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必须形成的案卷材料。
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的制定能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罚的效率和质量。
下面是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的主要内容。
案卷的组成行政处罚案卷由封面、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证据材料、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材料组成。
其中,立案审批表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处罚案卷中必不可少的两个组成部分。
案卷的保管期限行政处罚案卷的保管期限为五年。
对于未被处理的案卷,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移交或销毁。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政处罚案卷,保管期限应当为十年。
案卷的归档要求行政处罚案卷的归档要求如下:•行政处罚案卷应当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备案。
•归档时应当按照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证据材料、听证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材料的先后顺序排列。
•归档后应当封存,并在案卷封面注明保管期限、档案编码、归档日期等基本信息。
评查评分细则为了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评查评分制度应运而生。
评查评分是指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下面是关于行政处罚评查评分细则的介绍。
评查评分的内容行政处罚评查评分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工作进行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和证据材料等方面的评价。
在行政处罚工作进行情况方面,主要评价以下内容:•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履职尽责;•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确。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方面,主要评价以下内容:•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前置程序是否齐备;•行政处罚实施是否得当。
交通行政执法案件文书归档(顺序)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卷宗管理规范
部:《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第五十四条案件文书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归档: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立案审批表;
(五)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鉴定意见等;行政强制文书等;
(六)案件处理意见书、违法行为通知书等;(责令改正通知书)(七)听证会通知书、听证公告、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书等听证文书;
(八)执行的票据等材料;
(九)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解除强措)
(十)送达回证等其他有关材料;
(十一)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十二)备考表。
《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文书制作规范》第37条: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号。
省:《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试行)》
第一百五十二条案件文书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整理归档: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目录;
(三)案件检查、初步调查等案件来源材料;
(四)立案审批表;
(五)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鉴定意见书、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
(六)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
(七)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
(八)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等材料;
(九)听证会通知书、听证会笔录、听证会报告书等听证文书;
(十)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一)执行的票据等材料;
(十二)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等;(解除强措)
(十三)送达回证等其他有关材料;
(十四)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
十五)证据袋;(十六)备考表;(十七)卷底。
交通行政处罚案卷范本
卷宗目录本卷宗共有19页行政处罚决定书鄂武路罚(2017)治015号违法事实及证据:2017年3月6日16时14分,武穴市金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鄂二轴货车装运沙石行驶至武穴市盘塘治超检测站,经该站执法人员检测,车货总重22.10吨,超限4.10吨,属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运输,前述事实由《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及车辆检测单予以佐证,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
以上事实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_______ 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湖北武穴农村商业银行益兴支行,账号为:8201000000003369Q到期不缴的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武穴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交通行政执行机关(印章)2017年3 月6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2立案审批表鄂武路罚案(2017)治015号时间:2017年3 月6日时互分至16—时25分第一次询问地点:武穴市盘塘治超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询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案件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4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是___________________ 的执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件号码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你确认。
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处罚决定书;(4)现场检查笔录、检验报告书、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5)行政处罚结案报告;(6)罚款上缴收据复印件;(7)备考表;(8)卷底。
第二十七条【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食药监罚〔〕号当事人:地址(住址):邮编: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编号: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职务:违法事实:相关证据: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项)的规定:(法律法规具体条、款、项内容)。
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依据(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项)的规定:(法律法规具体条、款、项内容)。
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 ;2. ;3. 。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银行。
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章)年月日注:正文3号仿宋体字,存档(1),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
表8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现场检查笔录第页,共页检查事由:被检查单位(人):检查地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检查人:记录人:监督检查类别: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我们是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
我们在你单位(职务)(姓名)陪同下进行现场检查。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一、案卷封面1、案件名称:当事人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3、办案单位: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4、归档时间:装订完毕时间5、归档号:不需办案单位填写,由市局档案室统一编写。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正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四、行政处罚决定书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1、询问通知书;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5、责令改正通知书;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九、证据材料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2、现场检查笔录;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6、当事人陈述;7、证人证言;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13、勘验笔录;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
精品文档,安心下载,放心使用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一、案卷封面1、案件名称:当事人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3、办案单位: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4、归档时间:装订完毕时间5、归档号:不需办案单位填写,由市局档案室统一编写。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正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四、行政处罚决定书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1、询问通知书;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5、责令改正通知书;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九、证据材料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2、现场检查笔录;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6、当事人陈述;7、证人证言;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13、勘验笔录;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的装订顺序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封面,卷宗的封面应包含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等。
2. 目录,卷宗的目录应列明卷宗内各个文件的名称和页码,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3. 立案表,立案表记录了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由、当事人、案件受理日期等。
4. 呈批表,呈批表是指案件移送、交办、审批等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5. 诉讼材料,包括原告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应按照起诉状、答辩状的顺序装订。
6. 调查取证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7. 裁判文书,包括裁定书、判决书等,应按照审理程序的顺序装订。
8. 附属材料,包括相关的协议、合同、报告、证明材料等,应按照时间或相关性装订。
9. 其他材料,包括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件,如传票、调解书、申请书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10. 结案材料,包括结案报告、结案决定等,应放在卷宗的最后。
在装订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每个文件应有清晰的标识,如页码、文件名称等,以便查找和整理。
每个文件应按照顺序装订,避免错乱或遗漏。
每个文件应有标头,标明文件的名称、日期等重要信息。
可以使用装订夹或者文件夹等工具,确保文件的整洁和安全。
在装订过程中要小心处理文件,避免破损或遗失。
以上是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一般规范,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规定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要求和规定进行装订。
案卷装订顺序规范及格式
一、案卷封面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正卷)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四、行政处罚决定书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1、询问通知书;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5、责令改正通知书;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九、证据材料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2、现场检查笔录;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6、当事人陈述;7、证人证言;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13、勘验笔录;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十、财物处理单据1、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2、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统一入库的,附入库单;销毁的,销毁记录及照片;拍卖或变卖的,按规定保存相应手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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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处罚案卷内材料的排列顺序
(一)一般程序
1、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
2、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移送或群众举报案件的材料
3、立案登记表
4、现场笔录
5、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6、《××审批表》(交通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
7、交通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8、询问笔录
9、其他证据
10、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
11、交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12、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
13、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4、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15、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意见材料
16、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
17、交通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8、交通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19、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20、送达回证
21、送达公告
22、《××审批表》(行政强制执行审批表)
23、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24、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
25、交通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26、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上述不需要采取的行政处罚程序措施,可依次空缺。
(二)简易程序
1、现场笔录
2、交通行政(当场)处罚事前告知书
3、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
4、其他应归档的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