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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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和论述题1、简述行政法的特点答:(1)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是由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律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4)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5)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2、简述行政法的作用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贯彻实施宪法, 推动民主政治过程,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简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地方性的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国际条约。

4、试着论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1)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律预先规定的;(3)具有不对等性;(4)行政主体的权力与义务具有统一性;(5)行政法律关系引发的行政争议,在解决方式与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5、简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1)普遍性(2)基础性(3)特殊性6、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答:(1)行政法性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具有普遍性、基础性等特点。

其具体要求为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2)论述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不仅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

其具体要求为: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无论有无成文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运用权力时必须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7、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答:(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无论有无成文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运用权力时必须符合法律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行政法简答题

行政法简答题

问答题:行政主体的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这一特征将行政主体与其它国家机关、组织区分开来。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职权的特征:强制性;不可处分性;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

有另外,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还享有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国家行政机关特征(1)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是为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完成统治阶级的国家任务而组织起来的,与其他组织相比,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权威性。

(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行政机关可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或采取具体行政措施等,均是属于执行性行为。

(3)为了顺利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职能,国家行政机关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且执照科学方法依法活动。

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法律依据、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况:罢免、撤职、辞去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转职、调职、升职。

行政职务关系产生的主要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1)性质不同。

被委托组织不具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而被授权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2)产生的依据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权而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

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如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被告是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而不是被委托组织。

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相对方的权利(1)提出申请的权利(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有何区别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有何区别

(一)行政主体的概述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行政机关的概述行政机关是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

行政机关具有下列五个特征:(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事务。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

(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是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和个人、组织打交道。

(三)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1、行政机关并不是在任何状态下都是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在社会活动中主要有三种身份和地位:[page](1)行政机关在行使法定的行政职权时,才有行政主体的地位和身份。

只有在这种状态下才享有比相对人更多的行政优益权和行政优先权,相对人才必须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行政机关的行为才具有公定力。

行政机关在这种身份和地位下,才受行政法律规范的调整。

(2)行政机关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即为民事主体,此时的行政机关与对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它们的法律关系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

(3)行政机关在受另一个行政主体管理而处于非行使法定行政权地位时,即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此时的行政机关是处于相对人的地位而被另一个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所管理。

行政主体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主体的特征是什么

一、行政主体的特征是什么法律上的行政主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行政主体是具有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并不是所有的组织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只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宪法、组织法规定的行政职权,它可以成为行政主体;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非经法律、法规的特别授权,不能行使国家行政权和实施行政行为,因而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

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管理是判定一个行政机关是否行政主体的标准。

比如被委托的组织虽然在委托范围内也可以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实施某些行政行为,但它们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而是以委托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的,因而被委托的组织不属于行政主体。

(3)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后果的组织。

一个组织是否是某项活动中的行政主体,重要的标准是看其是否承担行政活动所产生的责任,如果仅仅实施行政活动,但并不负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那么,这个组织就不是行政主体。

如某个社会团体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活动,但并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受委托的社会团体就不是行政主体,主体只能是委托的行政机关。

再如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由公务员来行使,但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并不由其本身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公务员不能作为被告应诉。

公务员实施的职务行为,由其所在行政机关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由其所在机关为被告应诉。

因而,公务员不是行政主体。

(4)行政主体一般由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提当。

行政主体主要是由行政机关担任,但又不限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某种非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行使某项行政职权,实施某种行政行为,该组织即取得行政主体地位。

二、行政主体的范围包括哪些按照行政主体的界定,行政主体整体可分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两部分。

具体包括以下10类:(1)国务院;(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3)国务院直属机构;(4)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务院办事机构;(5)国务院管理的国家局;(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8)经法律法规授权的派出机关(9)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10)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

行政法简答题

行政法简答题

二、简答、论述题什么是行政法?它有哪些特点?答: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试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可将行政法的法源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肯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2、法律。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均有权制定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与构成要素。

答: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质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特点: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同约定,而是由行政法律规范事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这种不对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平等。

第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不以双方主体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必要条件,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地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而无须征得相对方的同意。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一、简答题 1.简述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答:(1)提出申请的权利;(2分)(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2分)(3)听证的权利;(2分)(4)了解情况的权利;(1分)(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

(1分)2.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重要活动之一,其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法性原则,包括行政许可的设定与实施均要合法。

(2分)(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分)(3)便民原则。

(1分)(4)救济原则。

(1分)(5)信赖保护原则。

(1分)(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

(1分)(7)监督原则。

(1分)3.简述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种类。

答:(1)国务院;(2分)(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1分)(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分)(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分)(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分)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1分)(7)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1分)4. 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

答:(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3分) (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3分) (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2分)5.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3分)(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分)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分)6.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答:(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分)(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2分)(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2分)(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平时作业答案(行管)1----4章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平时作业答案(行管)1----4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平时作业答案为了便于同学们通过练习掌握课程的重点,市电大责任教师综合中央电大2000年1月至2010年1月考试的试题及答案,编制了该平时作业。

请同学们在使用时注意举一反三,掌握作业涉及的考点,而不要拘泥于题目本身。

说明:“(0001本、法)”指试题出自2000年1月中央电大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法学专业专科试题。

2007年7月,这两个专业开始各自命题考试,所以,之前的试题没有在本作业中全部标明。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名词解释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0007、0407)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0501、0507、0601)3、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0601)二.填充题1.行政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0801、0807、0907法)2.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

(0001)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0301)4.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

(0807法)5.作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0601)6.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0707本、1001法)7.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职权)被行使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0901本、1001本)8.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0907本)9.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行政法可以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0801本)10. 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进行分类,可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

(1001法)三. 单项选择1.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 A )。

简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简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简述行政主体的特征行政主体是指拥有行政职权和行政责任,携带着政府机关政府职能的机构,而具有以下特征:一、法定的权限和职责。

行政主体的职权、职责是由宪法或法律规定的,是实施行政管理的最高权力,其职权范围、行政组织结构以及行政行为如何执行,都由法律准定。

二、有自主性。

行政主体是独立的法人,具有自己的账户、财产,具有独立的从事行政活动的权力,具有独立的行政权限和责任;三、具有直接执行性。

行政主体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它不受外部影响,要求必须直接实施,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必须遵守其本身的职责;四、具有公共性。

行政主体不仅代表政府执行行政职能,还代表全体公民利益,行使公共职权,为全体公民服务;五、具有有效性。

行政主体是政府实施政策的主要执行机构,其行政管理以及行政职责的实施都具有必要的有效性,确保政策能够有效执行。

行政主体是政府机关行政能力的核心,它是实施行政管理、落实政策、服务公民和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重要支柱,通过行政主体的权力和责任,政府有效实施行政管理,落实政策,服务民众,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行政主体有着明确的法定权限和职责,具有自主性和直接执行性,具有公共性和有效性,是政府构成的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主体不仅承担着政府行政职能的执行,而且还在政府机关、公民和社会之间起着作用,是政府行政能力和政策实施的重要支撑。

总之,行政主体是一种具有法定职权、职责和自主性、直接执行性、公共性和有效性的机构,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核心,也是政府行政管理、落实政策、服务公民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它既是政府构成的机构组成部分,又是政府机构、公民和社会之间的桥梁,在政府机构之间发挥重要作用。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2一 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

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

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

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游戏。

在走出树林时,关某见树林边有一队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

火苗迅速升起,并向树林里蔓延。

二人急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慌离开现场跑回家。

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原告,以李某与关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5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4000元为由,于1993年4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关某罚款500元,并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

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二 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

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

黑夜中吴误将第5幢楼认为是第4幢楼,吴某上楼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门打不开。

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被开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

吴听到房内有动静后没出声,刘开门后发现吴穿着大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长条状物,(实为报纸)便用三角刮刀向吴刺去,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996元,经韶关市公安局鉴定属轻微伤。

在吴住院的第二天,刘某前往医院看望,并向吴道歉。

解释行政主体的概念及其特征

解释行政主体的概念及其特征

解释行政主体的概念及其特征
行政主体是指在国家行政系统中拥有行政权力,负责管理和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事务的组织或机构。

行政主体一般由政府机关组成,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政府、行政机构、行政部门、行政机关等。

行政主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 行政权力:行政主体是拥有行政权力的机构,能够制定和实施行政规章、政策和措施,对公民和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

2. 行政管理功能:行政主体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定,管理公共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等。

3. 公共利益导向: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以服务公众利益为目标,通过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公共利益来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4. 数量和层级多样性:行政主体的数量和层级比较多,包括中央和地方行政主体,各级政府和行政机构,以及各个部门和单位。

5. 有序协调统一: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系统中按照层级关系有序组织,上下级之间负责协调和统一,形成行政机构的有序运行。

6. 受法律约束: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受法律的约束,行政行为需合法、合规,不能滥用职权或违法行事。

总之,行政主体是国家行政系统中的机构或组织,它拥有行政权力,负责管理和执行行政事务,以公共利益为导向,具有行政管理功能,同时受法律约束和组织协调。

一、行政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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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区别的概念主要有: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授权与委托、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机关与相关组织、中央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
二、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及其分类也是司法考试常考的重点内容之一,考生在复习时尤其要分清楚抽象行政行为及具体行政行为。
司法考试难点内容:(1)法定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形及其例外。(2)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3)行政赔偿中的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4)司法赔偿程序中的确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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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97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97

1、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的原则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

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破坏。

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范。

程序法则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障实体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

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

执行这一原则的制度是回避制度。

(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给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

(三)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

行政合法性原则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具体讲,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

(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合法性原则这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管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进行。

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仅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还有国务院指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乡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室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

行政主体的特征

行政主体的特征

行政主体的特征;(1)行政主体是具有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

(3)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后果的组织。

(4)行政主体一般由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提当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类型的丰富性与专门业务性主体权利义务的对应性与不对等性国家权力的有限性与不可处分性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一般是法定的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或行政法治原则。

就是说所有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行政法律的规定,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任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得享有法外特权,越权行为是无效行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应导致相应的法律后果,一切行政违法主体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

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任何行政主体都不得自己设立行政权力,也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行事。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不仅要遵守实体法规范,而且要遵守程序法规范。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行政复议的范围。

答:1)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

2)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复议申请。

答:1)人身罚。

2)财产罚。

3)行为罚。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行政主体习题答案

行政主体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答案:1、D本题考核行政主体的特征。

行政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接受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不是行政主体。

2、C本题考核行政主体的特征。

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因此,某个政府机构可能是行政机关,但不一定是行政主体。

A不对。

C正确。

行政职权除由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外,其他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的委托,也可以行使一定行政职权。

B不对。

行政机关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其他社会组织在行使内部管理权时或从事民事活动时,不是行政主体。

D不对。

3、C本题考核行政主体的特征。

受委托的组织只是行为主体,而不是行政主体,其实施行政行为,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而不以自己的名义实施。

4、C本题考核行政主体的特征。

行政机关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因此,某个政府机构可能是行政机关,但不一定是行政主体。

5、D本题考核行政主体的特征。

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ABC三项都不是行政主体。

6、D本题考核对行政主体含义及其特征的理解。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选项D正确。

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选项A 错误。

行政职权时社会组织,任何个人都不能成为行政主体,选项B错误。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选项C将行政主体与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对等是不正确的。

7、C本题考核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选项ABD表述均正确。

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不能将二者等同。

选项C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8、B本题考核对行政受益权的含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作业1解答提示第一小题:在理论阐述的同时着重结合本职工作实践谈运用。

答:1、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在深圳的出现公安机关对于嫖客、卖淫、拉皮条和妈眯的游街示众的处罚,本人也是一个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认为这样的行为是不妥当,严重违背了行政法的合法性原则的要求。

(1)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授权,是能够管理社会治安的部门,但是,并没有规定到,作为公安机关对于卖淫嫖娼等人员有进行游街示众的处罚的权力。

仅仅是规定到罚款或者行政拘留、警告的处罚手段。

作为公安机关不能够自己创造相关的处罚种类来进行处罚,仍然必须是强调法律本身的规定、法律本身的授权。

(2)该行为的产生,恰恰表明公安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没有依照法律的,而是依照我们传统上的道德来执法,来进行对对方进行惩罚。

第二小题:要将成为行政主体的三个要点讲全面,并举例说明。

答:那作为大家,如何判断对方是否是一个行政主体?那我们就要把握住行政主体的基本特征:1、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样的一个特征与其他国家组织进行了区分。

人大不是行政主体。

因为人大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享有的是立法权力,它显然不是行政主体,而是立法主体;那作为法院、检察院这样的国家机关同样也不是。

因为作为法院、检察院根据宪法的规定,享有的是司法权力,也不是行政主体,而是司法主体。

2、行政主体是依法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主要是说作为行政主体应该是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比方说,作为遇到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就是公安局内部的治安科来进行处罚的,那作为汕头市公安局治安科是不是一个行政主体呢?这里仍然不是,要成为行政主体必然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在处罚决定书上,上面的印章其实是汕头市公安局。

所以,作为治安科不是行政主体,在该行政处罚的法律关系当中,真正的行政主体应该是汕头市公安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答案-作业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答案-作业3

作业3:三、1、答: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2、答:资格许可作为一种行政管理制度,是行政机关在管理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一种控制手段,通常称它为“行政审批”。

3、答: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是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形式。

4、答:行政不当:行政法上虽合法但不合理的行为.主要指行政主体的不当行为.(即不当行政) 行政不当,或称行政失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虽不在形式上违法,但不合情理。

如行政处罚虽在法定幅度内,但亦轻亦重。

行政失当多发生在自由裁量行为中,但明显失当的,也视同违法。

行政不当:行政法上虽合法但不合理的行为.主要指行政主体的不当行为.(即不当行政) 行政不当,或称行政失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虽不在形式上违法,但不合情理。

如行政处罚虽在法定幅度内,但亦轻亦重。

行政失当多发生在自由裁量行为中,但明显失当的,也视同违法。

四、1、简述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答:(一)宪法宪法本身不是行政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宪法还是行政法的效力渊源。

(二)法律法律指国家中央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在我国,中央立法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就是法律。

具体而言,作为行政法的渊源的法律有两种情况:一是整部法律都属于行政法;二是整法律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行政法。

(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直接产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成为行政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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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实际论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职权,能以自己名义独立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的行政组织。

法律上的行政主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具有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并不是所有的组织都能成为行政主体,只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宪法、组织法规定的行政职权,它可以成为行政主体;企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非经法律、法规的特别授权,不能行使国家行政权和实施行政行为,因而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行政主体必须是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

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管理是判定一个行政机关是否行政主体的标准。

比如被委托的组织虽然在委托范围内也可以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实施某些行政行为,但它们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而是以委托它的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的,因而被委托的组织不属于行政主体。

(3)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后果的组织。

一个组织是否是某项活动中的行政主体,重要的标准是看其是否承担行政活动所产生的责任,如果仅仅实施行政活动,但并不负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那么,这个组织就不是行政主体。

如某个社会团体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活动,但并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责任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受委托的社会团体就不是行政主体,主体只能是委托的行政机关。

再如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由公务员来行使,但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并不由其本身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公务员不能作为被告应诉。

公务员实施的职务行为,由其所在行政机关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由其所在机关为被告应诉。

因而,公务员不是行政主体。

(4)行政主体一般由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提当。

行政主体主要是由行政机关担任,但又不限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某种非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行使某项行政职权,实施某种行政行为,该组织即取得行政主体地位。

二、行政机关和行政主体的区别
主体是一定关系的参加者,行政主体是行政关系的参加者,是行政关系中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的一方。

多数情况下,行政关系中的行政主体是由行政机关担当,但行政主体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生活中用语,行政主体则是一个法学上的概念。

其区别在于:
(1)行政主体是行政组织在行政关系中的一种地位,只有在行政机关参加进一种行政管理关系时,它才在这种关系中具有行政主体地位。

所以不能在行政机关和行政主体两个概念中间划等号。

(2)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行政主体,因而,某个政府机构可能是行政机关,但它并不一定就能成为行政主体。

例如政府内部的某个办事机构、协调性机构,它们仅负责管理、协调内部事务,并不对外行使职
权,不能与相对人之间形成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因此也就不会有什么责任需要承担,因此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并非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可以具有双重身份,即民事主体与行政主体。

它即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从事活动,如到商店购买办公用品,也可以行政主体的身份从事行政活动,如作出行政处罚。

当行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购买办公用品时,其身份是民事主体;当其以行政职权享有者的身份进行管理时,其身份是行政主体。

在不同的活动中,需要遵循不同的规则。

在行政法上关注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身份。

(4)成为行政主体的不限于行政机关。

在行政法上,行政主体是以行政职权的享有者身份出现的,行政职权为行政机关所享有,因而,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机关对行政权并不构成独占。

在许多情况下,非行政机关的社会团体也可能享有行政权,在行政法上具有行政主体身份。

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国家行政的范围日益扩展,公共职能不断扩张,许多事情授权于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实施,它们因法律、法规的授权而取得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地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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