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三篇篇一:某公司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
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1)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3)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渠道1市场猎取;2内部人员推荐;3社会招聘;4校园招聘;5退休返聘(1)6人才特聘:(2)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2、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3、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4、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5、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资深人员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企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吸引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人才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是指在公司内部现有人力资源不能满足对人才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核准,从国(境)内外择优录用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能力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权限第四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人才的引进工作。
由总经理负责审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和协调解决引进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五条引进人才原则(一)引进人才应坚持以下原则:1、“专业对口、按需引进”原则。
引进人才须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实际,以岗位需求为依据,按照专业或工种类别,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2、“适度从紧、严格标准"原则。
公司需要人才,首先要着眼于内部培养,要严格控制从公司外部引进人才的数量,以精干员工队伍,提升劳动生产率.要严格引进人才的标准,确保引进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的人才.3、“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为提高人才引进的有效性,引进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确保有充足数量的备选人,以竞争择优来提升引进人才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4、“目标考核、协议管理"原则。
引进人才的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到三年,试用期三到六个月。
试用期和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前,各单位要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予以辞退.(二)范围、对象及条件1、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科研起关键作用,且急需的重点专业领域技术人才,主要包括:信息化技术、会计、管理等专业人才。
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操作一线岗位直接影响企业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具备较高技能,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公司急需的技能人才。
人才引进规定
人才引进规定1. 背景人才引进是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高级人才,提升我国的人才竞争力,制定人才引进规定是必要的。
2.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明确人才引进的政策和程序,为人才引进提供依据和指导,促进我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3.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政府、高等学府、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引进人才的活动。
4. 引进方式人才引进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雇佣合同:与高级人才签订合同,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和福利,确保其为本单位工作。
- 项目合作:与高级人才合作开展科研项目,通过合作吸引其加入本单位。
- 人才交流:与国内外高等学府、科研机构等合作,进行人才互换和交流。
- 离岗进修:提供高级人才进修的机会,提升其专业素养和知识水平。
5. 引进条件引进高级人才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学术造诣。
- 在相关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有在业界具有竞争力的成果或项目经验。
6. 引进激励措施为了进一步吸引高级人才,本规定还提供以下激励措施:- 提供丰厚的工资待遇、福利和社会保障。
- 提供优越的科研条件和资源。
- 提供职称晋升和荣誉称号的机会。
- 提供优秀人才奖励和科研项目经费支持。
7. 引进程序引进高级人才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招聘发布:向公众发布引进高级人才的信息,包括职位要求、待遇等。
- 申请评估: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评估和审核。
- 面试选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面试和选拔。
- 签订合同:与被选拔的高级人才签订雇佣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待遇和福利。
- 后续支持:为高级人才提供工作和生活的支持,帮助其顺利适应新环境。
8. 推广和宣传为了吸引更多高级人才,本规定还将进行推广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 在各级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相关政策和信息。
- 举办人才招聘会和科技创新论坛。
- 与高等学府、科研机构等合作,共同推动人才引进。
9. 法律责任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解除合同等。
员工管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员工管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扬州市委文件扬发〔2011〕3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驻扬各单位:《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4月21日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高层次人才是推动扬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主要包括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为进壹步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速集聚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建设,现就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壹、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把人才优先发展作为强市之基、竞争之本、转型之要,强力推动人才创新,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服务的政策体系,加大人才投入、创新人才机制、优化人才环境,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和支撑“三个扬州”建设。
2.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石油化工、汽车船舶、机械装备、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智能电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以及城市建设、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重点引进壹批具有较强创业创新能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转化重大成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重点培养壹批主导产业发展紧缺的技术精尖、技能娴熟的高技能人才,着力打造壹支结构合理、活力充沛、持续创新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二、完善引进使用政策,集聚创业创新领军人才3.深入推进“绿扬金凤计划”。
符合“绿扬金凤计划”申报条件,经评审认定为创业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资助;经评审认定为创新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资助;资助经费由市、县(市、区)财政按各50%的比例承担。
医院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1医院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总6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1 医院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医院人才强院战略,使人才引进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引进人才进行恰当、有效的选择、考核和培养,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成熟人才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引进工作。
第三条医院引进人才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岗位需要为前提,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作岗位,明确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第四条医院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如下原则:1、满足人才结构调整的需要原则;2、按照适用、精干、高效的原则,各专业、各层次人员配置均衡原则;3、严格考核,坚持标准原则。
4、重点保证临床医、护、技队伍建设需要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方式第五条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发展需要,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保证招聘工作质量,确定岗位职数和岗位要求,编制本单位人才引进计划。
第六条对引进人才要进行严格考试和考核。
第七条医院引进人才工作,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定期研究、检查人才引进工作,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人才引进工作由医院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操作。
4 (四)学科带头人、高级职称者,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专业知识精深,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
第二十二条为吸引成熟人才,医院将:(一)提供发挥人才技术专长的事业平台;(二)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协助提供住房信息;(三)协助解决子女入托或入学;(四)按国家政策享受我院在岗职工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引进成熟人才按以下程序办理(一)规划与公开招聘 1、医院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相关规定,制定人才引进计划,确定需要引进人才的类型、规模、岗位设置、来源、使用计划、承担学科建设任务和所要达到的目标等,人事部汇总后报院务会审批。
中铁三局集团促进和规范员工合理流动管理暂行办法
中铁三局集团促进和规范员工合理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员工合理流动,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和员工的职业生涯需要,实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流动管理是指从社会资本的角度出发,对人力资源的流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的过程。
第三条员工流动分为引进、内部调动和调出三种形式。
第四条集团公司本部、社管中心(宏达分中心)及直管单位(设计院、检测公司、测量公司、物资公司)、各子分公司员工的引进、内部调动和调出等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人才引进第五条人才引进包括毕业生引进、优秀管理技术人才和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技能人才的引进、离职或调出优秀人才的重新回归录用。
第六条毕业生引进是集团公司人才引进的主要渠道,其范围是指国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办学资质的非民办系列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颁发的相应等级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一、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于每年8月底向人力资源部上报下年度毕业生需求计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年度需求计划,结合集团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制定集团公司毕业生需求计划。
经批准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需求计划组织各单位到各相关院校招收毕业生。
二、引进的毕业生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毕业生本人签订有效的就业协议书。
三、毕业生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出具《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介绍信》,中专、技校毕业生出具《中专、技校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接收档案,组织培训,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集团公司大力引进和储备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三局,遵纪守法,能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优秀人才。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集团公司急需的管理人才、获得各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人才和专门技术人才。
人才引进与留用管理制度
人才引进与留用管理制度一、引言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引进和留用优秀人才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人才的引进和留用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建立健全人才引进与留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介绍人才引进与留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人才引进管理制度1. 需求分析在引进人才之前,企业应当进行需求分析,明确所需人才的专业背景、技能要求和岗位职责。
这有助于提高招聘效果,避免因人员不匹配而造成资源浪费。
2. 招聘流程招聘流程应当规范化和系统化,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面试评估、背景调查等环节。
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招聘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 薪酬福利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政策,根据人才的岗位、职责和绩效水平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
同时,也要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如健康保险、带薪休假等福利,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4. 入职培训引进的人才应当接受入职培训,了解企业的业务和文化,熟悉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培训内容应当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培训方式可以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以及辅导指导等。
三、人才留用管理制度1. 职业发展规划企业应当与员工进行职业发展规划,明确员工的职业目标和发展方向。
通过制定个人发展计划、提供培训机会和晋升机制等措施,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工作,并为其提供成长和发展的机会。
2. 绩效考核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岗位职责和绩效目标进行评估,及时给予反馈和奖惩。
绩效考核结果应当公正、客观和透明,为员工提供提升和奖励的机会。
3. 培训与发展企业应当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供专业技能培训和领导力培养等机会,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竞争力。
同时,也要关注员工的学习需求,激励其不断学习和进修,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4. 工作环境和氛围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注重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离职率等指标的监测,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扰,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人才计划管理制度
人才计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建设高效的管理团队,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岗位能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贯彻人才战略,促进人才有效管理和使用,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第三条人才计划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人才战略体系,吸引、培养、留住和激励优秀人才,确保企业人才储备和人才队伍的高效运营。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对本制度负有最终解释权,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人才需求分析第五条企业各部门负责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制定年度和三年人才规划。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应通过市场调研、业务部门需求分析、员工能力评估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人才需求,合理制定人才招聘计划。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应针对企业中长期战略规划,分析人才需求趋势,做好人才引进和储备规划。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应结合企业发展目标和业务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人才引进的岗位需求和人才标准,确定人才引进的数量和质量目标。
第三章人才招聘第九条企业应制定详细的人才招聘方案,包括招聘流程、招聘渠道、招聘程序等,确保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多元的招聘渠道,包括招聘网站、校园招聘、猎头公司、人才市场等多种途径,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外界人才的引进和考察,对外招聘的人才应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考核,确保引进的人才符合企业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完善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需求、简历筛选、面试评估、录用程序等,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三条企业应对招聘的新员工进行培训,使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人才培养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全面、系统、可持续的员工培训机制,加强对员工的技能培训、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岗位能力。
第十五条员工在岗培训应该是企业员工发展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企业发展需要和员工个人成长情况,制定岗位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第十六条企业应积极推行导师制度,为新员工提供专业技能指导和管理经验传授,加快其适应工作岗位。
人才引进与跨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才引进与跨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引进政策第一条引进范围本制度的引进政策适用于公司引进境外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企业重点发展人才等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标准人才引进的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依据公司发展需求和岗位要求进行评估和确定。
第三条引进渠道人才引进应通过多种渠道,包含人才市场、招聘网站、招聘会、猎头公司等,以广泛找寻适合岗位需求的人才。
第四条引进程序人才引进的程序应包含需求确认、招聘或面试、选拔、评估、录用等环节,确保引进的人才符合公司要求。
第二章引进合同第五条引进合同公司与引进人才签订引进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商定引进期限、薪酬待遇、工作职责等事项。
第六条合同解除若引进人才违反合同商定或公司规定,需承当相应责任,并可依据情况解除引进合同。
第七条合同更改引进合同的更改应满足公司和引进人才的共同意愿,并经双方协商全都后进行。
第三章人才发展第八条培训计划公司应依据引进人才的需求和发展方向,订立相应的培训计划,并供应必需的培训资源和支持。
第九条岗位晋升对于表现优异的引进人才,公司应依据其实际工作绩效和发展潜力,供应相应的晋升机会和途径。
第十条终身学习公司提倡引进人才进行终身学习,供应学习和进修的机会和资源,以保持其专业技能和知识的更新与提升。
第四章跨境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一条跨境员工入境公司应依据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帮助跨境员工入境,并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和备案。
第十二条跨境员工工作许可公司应依据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帮助跨境员工办理工作许可,并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和备案。
第十三条跨境员工税务管理公司应依据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帮助跨境员工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并依照法律规定扣缴和支出相关税费。
第十四条跨境员工福利待遇公司应依据国家和地区相关规定,为跨境员工供应与其境内员工相同或仿佛的福利待遇,并遵守本地劳动法律法规。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五条优秀员工嘉奖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可以予以嘉奖,包含但不限于薪酬调整、工作岗位调整、荣誉称呼等。
集团公司社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社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人才引进渠道,完善人才引进管理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根据公司人才引进管理规定、公司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公司员工总量控制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人才”是指企业急需和紧缺的、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和较强专业工作能力的各类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第三条社会人才引进管理原则:(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二)按需招聘、择优聘用原则;(三)优化配置、保证急需原则;(四)程序规范、公开公正原则。
第二章引进工作机构第四条为做好社会人才引进工作,集团公司成立社会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班子副职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文件精神,制定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研究审定年度社会人才引进计划与方案;审批社会人才引进名单;研究解决集团公司社会人才引进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党委组织干部)部,作为社会人才引进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集团公司社会人才引进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党委组织干部)部部长担任。
第三章引进条件及要求第五条社会人才引进,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诚企业,勤奋敬业,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熟悉建筑施工企业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四)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其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主专业毕业不满五年的或具备境外工作背景应聘到境外工作的可不要求专业技术职务及技能等级。
单位人才管理制度
单位人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单位的人才管理水平,激发人才创新创意,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激励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人才政策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才特长,公平评价人才成就,保障人才权益。
第四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完成。
第二章:人才的分类及选拔第五条本单位将人才分为高层次人才、普通人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等几类。
第六条针对不同类别的人才,本单位将分别制定选拔标准及程序。
第七条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本单位将采取公开选拔和定向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门的选拔委员会进行审核。
第八条对于普通人才和专业人才的选拔,本单位将根据具体职位设置相应的岗位要求和录用方式。
第九条对于技术工人的选拔,本单位将根据相关技能和工作经验进行面试和试岗。
第三章:人才的培训与发展第十条本单位将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根据人才的需求,为人才提供全方位的培训。
第十一条本单位将设立专门的人才培训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和安排相关培训资源。
第十二条本单位将鼓励人才参与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提供学习和进修的机会。
第十三条本单位将为高层次人才制定专门的职业发展规划,为其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第四章:人才的使用与激励第十四条本单位将根据人才的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其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第十五条本单位将根据人才的工作表现,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包括薪酬、福利、晋升等方面的激励措施。
第十六条本单位将建立健全的人才管理考核制度,对人才进行全面评价,确定晋升和待遇享受等。
第十七条本单位将举办各类人才荣誉和奖励大会,表彰那些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人才。
第五章:人才的管理与流动第十八条本单位将建立健全的人才档案管理制度,对人才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
第十九条本单位将通过内部竞聘和选拔等方式,鼓励人才在单位内部进行流动。
事业单位人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提高事业单位整体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聘用员工等。
第三条人才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三)竞争激励,优化配置;(四)持续发展,培养为主。
第二章人才招聘与引进第四条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应遵循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五条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数量、条件等;(二)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人才市场、专业网站等;(三)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四)组织面试、笔试、专业技能考核等环节,全面评估应聘者;(五)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录用结果。
第六条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协商谈判等方式,优化人才引进程序。
第三章人才培养与培训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通过以下途径提升员工能力:(一)岗位培训:针对岗位需求,开展针对性的培训;(二)专业培训:组织员工参加专业领域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三)技能培训: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四)学历教育:鼓励员工参加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层次。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包括:(一)职业道德教育;(二)法律法规教育;(三)业务知识教育;(四)团队协作能力培训。
第四章人才考核与评价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包括:(一)德、能、勤、绩等方面;(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三)工作创新与贡献;(四)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将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第五章人才激励与保障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包括:(一)薪酬待遇:根据岗位、能力、业绩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待遇;(二)晋升通道:设立合理的晋升通道,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三)福利保障:提供完善的福利保障,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四)荣誉奖励:对优秀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人才引进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提高企业或组织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有效引进优秀人才并加以管理与激励的一套规范性制度。
本文将从人才引进的必要性、吸引与选拔机制、人才培养与发展以及激励与留用等方面,探讨人才引进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人才引进的必要性优秀的人才是企业长期发展和竞争的重要保障。
人才引进可以帮助企业补足人力资源短缺,增加创新力和竞争力。
同时,引进人才还能为企业带来新的思维和经验,推动企业的持续创新与发展。
因此,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吸引与选拔机制人才引进与选拔是人才管理的核心环节。
为了吸引和选拔到最适合的人才,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机制。
首先,企业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招聘信息,吸引各类人才的关注。
其次,应采取多元化的选拔方法,如面试、笔试、能力测试等,全面评估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此外,还应注意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的各种优惠政策,如薪酬福利、升职机会等。
三、人才培养与发展人才培养与发展是人才引进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企业应制定系统完整的人才培养计划,为引进的人才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
通过培训,使其逐步适应企业的文化和业务需求,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此外,建立良好的晋升制度,为优秀人才提供晋升机会,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通过人才培养与发展,企业能够更好地发挥人才的潜力,实现战略目标。
四、激励与留用激励与留用是人才引进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企业应建立激励机制,如提供薪酬激励、奖励制度和职业发展规划等,以激发人才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此外,还应加强对人才的关心与沟通,了解其职业需求和价值观,定期进行个人发展规划和职业咨询,有效留住优秀人才。
通过激励与留用,企业能够提高人才的凝聚力和忠诚度,实现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人才引进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引进机制、培养计划和激励机制,能够吸引优秀人才,提升企业的创新和竞争力。
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大力推进人才弱企战略的实行,以提高职业能力为核心,不断优化企业人力资源结构。
融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业技术进步建议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人才引入、采用管理实施办法(实施)。
第二章外部人才引进第二条秉持企业独立自主引入与政府鼓励结合,引入企业急需短缺的各类人才,维持人才的合理梯级结构,满足用户公司发展须要。
第三条引进对象和条件1、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注重的专业业务能力,能够助推公司项目技术创新、研发和策划专项工作,能够为公司缔造明显的技术效益和经济效益。
2、紧缺人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供职资格的技术型、管理型、复合型人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任职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第四条引进方式通过网络、中介、公司网站等方式公布招录信息,招录人才;出席有关大专院校校园招聘会,引进人才;通过项目合作引入明朗人才。
第五条引进程序各部门或公司分管领导根据须要向公司筹办递交人才需求计划,公司筹办审查汇总后递交公司研究同意,由公司筹办负责管理制订人才引入方案,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条引进人才的待遇1、试用期内:具备大专学历的人才底薪不高于1800元/月,本科学历的人才底薪不高于2000元/月,高层次人才底薪不高于3000元/月。
定岗后薪酬待遇参考公司运转的薪酬模式签发。
2、引进的人才公司给予一次性发放安z费:高层次人才为10000元,紧缺人才为6000元,在公司工作不足三年的需全额退回相应安z费。
3、引入的人才(兰溪城区以外)每人精心安排一套公寓(一室一厨一卫),按兰溪市公房租赁最低标准缴纳房租,水电费按兰溪市价格由公司收款。
第七条提供完善的福利保障引入的人才由公司按国家规定交纳五险一金,享用公司的其他福利待遇,并提供更多研修培训、实地考察疗养等机会。
第三章人才使用管理第八条公司筹办创建引进人才台帐,对引进人才展开追踪管理。
人才引进激励举措方案
人才引进激励举措方案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才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吸引及留住人才,许多企业开始采取各种激励措施来吸引人才。
然而,如何制定出一套有针对性的人才引进激励措施方案,是吸引人才的关键。
目标为了更好地吸引及留住人才,本文将提出一套人才引进激励举措方案。
旨在:•制定出有针对性的人才引进激励措施方案•提高企业的人才吸引及留住能力方案薪酬激励1.体现差异化薪酬: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工作内容、不同贡献等情况,为员工制定个性化薪酬方案,体现差异化薪酬。
尤其是对于高层次人才,可以提供更优厚的薪酬福利。
2.薪酬福利优化:审查现有薪酬福利,针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优化调整。
如提供更多的年终奖金、股票期权等。
3.发放奖励:为优秀员工根据绩效情况发放现金奖励,优秀员工在业绩、创新与贡献等方面表现卓越时,应该适时给予相应的奖励。
福利待遇1.明确福利政策:明确福利待遇,包括保险、补贴、假期、福利等内容,为员工提供保障。
2.完善员工福利:对福利进行完善,包括改善生活、卫生、休闲、健康等方面的福利,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3.学习发展:为员工提供完整的学习培训方案,鼓励员工参与公司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学习资料、机会等。
工作环境1.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为员工创造好的工作环境,优化工作条件、提高办公效率、缓解工作压力。
2.提供必要工作设备: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与硬件条件,包括:电脑、软件、工具设备等。
3.鼓励创新:提供创新机会,鼓励员工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想法,尝试新的工具、技术来提高工作效率。
发展空间1.提供晋升空间:为员工提供晋升、提升职务的机会,让他们感受到自我价值实现的渐进和深化。
2.培训和发展:提供普遍性和个人化的培训方案,让员工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人生素质,实现自我的价值。
3.制定职业发展计划:帮助员工制定职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帮助他们实现职业规划。
结论对于人才引进方案而言,上述激励举措是可行的。
企业人才引进及激励管理机制
企业人才引进及激励管理机制第一章企业人才引进概述 (2)1.1 人才引进的意义与目的 (2)1.1.1 人才引进的意义 (2)1.1.2 人才引进的目的 (2)1.1.3 人才引进的原则 (3)1.1.4 人才引进的要求 (3)第二章人才需求分析与规划 (3)1.1.5 人才需求调查的目的与意义 (3)1.1.6 人才需求调查的方法与步骤 (4)1.1.7 人才需求分析 (4)1.1.8 人才引进规划的制定 (4)1.1.9 人才引进策略 (4)第三章人才招聘与选拔 (5)1.1.10 内部招聘 (5)1.1.11 外部招聘 (5)1.1.12 人才选拔标准 (6)1.1.13 人才选拔流程 (6)第五章人才培训与发展 (7)1.1.14 培训目标设定 (7)1.1.15 培训内容设计 (7)1.1.16 培训方式与方法 (7)1.1.17 培训效果评估 (7)1.1.18 职业发展路径规划 (8)1.1.19 职业发展指导 (8)1.1.20 职业发展激励 (8)第六章人才激励管理机制 (8)1.1.21 激励机制的定义与作用 (8)1.1.22 激励机制的基本构成 (9)1.1.23 激励手段 (9)1.1.24 激励策略 (9)第七章薪酬福利管理 (10)1.1.25 薪酬体系设计原则 (10)1.1.26 薪酬体系构成 (10)1.1.27 薪酬体系调整与优化 (10)1.1.28 福利待遇分类 (11)1.1.29 福利待遇管理措施 (11)1.1.30 福利待遇创新 (11)第八章企业文化建设与人才激励 (11)1.1.31 企业文化建设对人才激励的影响 (12)1.1.32 人才激励对企业文化建设的作用 (12)1.1.33 企业文化在薪酬激励中的应用 (12)1.1.34 企业文化在晋升激励中的应用 (12)1.1.35 企业文化在精神激励中的应用 (12)1.1.36 企业文化在考核激励中的应用 (13)第九章人才引进与激励效果评估 (13)1.1.37 评估目的与原则 (13)1.1.38 评估内容与方法 (13)1.1.39 评估流程与组织 (14)1.1.40 评估目的与原则 (14)1.1.41 评估内容与方法 (14)1.1.42 评估流程与组织 (15)1.1.43 反馈与改进 (15)第十章企业人才引进与激励管理创新 (15)1.1.44 人才引进方面的问题与挑战 (15)1.1.45 激励管理方面的问题与挑战 (16)1.1.46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16)1.1.47 创新激励管理机制 (16)第一章企业人才引进概述1.1 人才引进的意义与目的1.1.1 人才引进的意义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凸显。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三篇】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三篇】第1篇:人才引进管理制度为遵循“眼睛向内挖掘人才,眼睛向外引进人才,眼睛向前储备人才”的原则,构建具有专门素质、结构优化的人才团队,实现人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与人性化,为此,特制定本人才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一、人才培养目标1、建立一支学历高、素质高、意识新、德才兼备的企业高层管理者队伍;2、建立一支懂经营、会管理,并且具有较高素质和与市场接轨能力的中层管理者队伍;3、建立一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运用娴熟并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管理者队伍;4、建立一支能够顺应市场、计算机娴熟并具有一定外语会话能力和较高公关能力的营销人员队伍;5、建立一支具有职高以上学历和较高职业技能、敬业爱岗的营业员和服务员队伍。
二、内部人才选拔1、建立人才数据库。
按照员工的工作经历、培训背景、技能资格、职业规划、绩效考评等评价元素,将符合人才选拔条件的员工及时纳入人才数据库进行管理。
定期考察,及时更新,年淘汰率不低于10%,并对人才岗位流动与岗位缺失做出预警通报。
2、实行岗位轮换。
按照公司总部是培育各级干部和工作骨干基地的思路,公司总部与各经营单位、经营单位之间,管理岗位与业务岗位、党务部门与行政部门等岗位,将实施岗位轮换,全面锻炼和培训人才。
年干部与骨干轮换不少于10人。
3、竞聘上岗制。
从2009年开始每三年一次,公司总部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将集体解聘,重新组织竞聘上岗。
4、严格业绩评价。
根据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和岗位的不同需求,实施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业绩为重点的分类考核。
逐步建立与完善以业绩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和考核晋升制度。
三、外部人才引进1、引进工作流程。
按照公司所确定的人才引进计划,由人才引进的管理部门通过网上招聘、毛遂自荐、人才交流会、猎头公司推介等渠道,对拟计划引进的人才进行初审,提出初审建议意见,同时将初审中拟引进人才的本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反映本人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等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审阅;审核通过后经考核面试、专业性评价以及趋优化筛选,最后经领导层审核通过,并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平煤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管理规定
平煤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业人才管理,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视专业人才的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充满生机与活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实现集团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第三条专业人才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开发为重点,以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为核心,以吸引、培养和用好人才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落实待遇为保证,充分激发专业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二章人才引进第四条人才引进原则;一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原则;三计划管理、重点引进原则;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条件;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急需、主体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集团公司偏远单位可放宽至中专;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三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专业人才;四拥有集团公司相关产业所需的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且具国内先进水平;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技术合作项目,创造较好经济效益的人员;五具有集团公司所需的特殊技能人才;第六条人才引进的程序和方式;一集团公司各单位根据“双定”工作方案和实际需求,向集团公司主管部门上报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并界定本单位的急需专业;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下发至各单位,作为各单位引进人才的依据;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引进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到相关院校进行招聘,部分单位需单独进行院校招聘的,须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批准;三对拟引进的集团公司外部各类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根据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汇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符合集团公司引进人才条件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市场招聘,考核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四引进全日制本科急需、主体专业以上学历人才到集团公司工作的,可不受单位定员、编制和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的限制,由用人单位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五引进高层次人才,既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在集团公司选择任职单位,也可挂职或聘用,还可采取不离开原单位来集团公司兼职、咨询、进行科研与技术合作等柔性流动的方式;第三章人才培训第七条人才培训原则;一能力培训、自主培训为主原则;二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原则;三统筹规划、分级分类原则;第八条全面加强专业人才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完善以培育学习力为核心的学习体系;从重视培训形式向重视培训效果转变,从任务应付向实际管用转变,从偏重理论灌输向注重操作实践转变;根据培训目的、对象、内容确定合理的培训形式,立足校企合作,以集团公司及二级单位内部培训为主;以全员岗位安全技术业务常规培训为基础,根据产业经营发展方向和重点项目建设,有重点地组织安排各类专项培训;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个人业务对口,合理选定培训人员,确定培训内容;第九条培训计划;人才培训按年度计划统筹规划;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结合企业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安排,牵头制定年度人才培训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年度培训计划需要调整的,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批准;未列入计划的培训项目,各单位和部门不得组织实施;个人参加计划外培训,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备案;第十条培训方式;根据集团公司实际,人才培训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培训项目归口实施,实行项目责任制;人才培训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协调,各培训项目业务归口部门为责任单位,负责协助落实;一分级培训;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培训、主体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培训和安全资格、特殊作业人员培训;二级单位主要负责科级及以下人员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学历、学位培训实行逐级审批制度;⒈副总师及正处级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博士或EMBA学位学习,须经集团公司审批;⒉正、副处级可参加本专业硕士学位学习,副处级后备干部、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专业硕士学位学习的,须经单位同意,集团公司审批;凡获得硕士学位的,不得再公费学习第二个硕士学位;⒊参加硕士学位学习的,原则上参加由集团公司与有关院校在内部集中举办的管理类和工程类硕士班;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得私自参加任何其它高校举办的硕士培训班;二分类培训;集团公司人才培训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实行集中管理;部门按业务分工,谁分管、谁负责;⒈组织人事部门是人才培训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培训、高层次人才培养、主体专业人才培养、出国境考察培训和重要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要积极构建培训渠道,制订培训计划,督查培训落实情况;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由安监局负责拟定人员,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⒉职教主管部门是培训实施协调机构,负责培训教学业务指导和培训基地建设,协调培训计划实施,调控培训进度,监督考核培训质量;⒊职业学院、安培中心、党校等内部培训基地是培训项目的执行主体,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安排师资、教材,完成培训教学任务;⒋整合矿井和非煤产业单位按照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要求,保证职教经费提取和专项使用,完善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设施配备;⒌外出培训、出国境培训考察,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参加人员培训考察结束后向组织人事部门汇报培训考察情况;第十一条监督考核;对各培训基地培训质量实行统一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与培训经费挂钩;职教主管部门和培训项目归口单位为考核验收单位;根据培训目标和办班要求,对办学单位教学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学员成绩与学习期间的工资、奖金分配挂钩,学员成绩由办学单位通知学员单位,作为兑现学习期间工资、奖金的依据; 第十二条信息管理;建立人才教育培训数据库,实行人才培训信息备案登记制度,将人才培训学习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人才考核、使用、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第十三条费用管理;培训经费实行集中管理,年度培训计划与经费挂钩;高层次人才培养费用按平煤〔2003〕130号文件执行;个人费用报销须有培训审批的相关依据;如未按规定私自报销,经审计、财务查实,从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第四章人才激励第十四条人才激励原则;一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原则;二事业激励与情感激励相结合原则;三工作能力与工作实绩相结合原则;第十五条进一步完善人才选用任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平煤集团公司党委、平煤集团公司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平煤发〔2005〕15号,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力度,大力培养优秀年轻专业人才,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专业人才的选用,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第十六条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提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待遇;集团公司引进的国民教育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毕业生分别给万元、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建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收入保障线;集团公司引进的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考核合格,年收入分别不低于10万元、5万元、3万元;在股份制企业探索实行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激励机制;第十七条加快实施“313”人才工程;对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培养,到“十二五”末,重点选拔培养30名左右省部级以上优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100名左右市、集团公司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00名左右矿处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集团公司安排专项资金,用于“313”人才工程的实施,各基层单位要加大投入,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第十八条规范和完善集团公司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杰出技术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0名、杰出技术人才1-3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建立人才疗养、定期健康检查、在职培训等制度;第十九条实行集团公司主体专业首席工程师制度;首席工程师享受本单位副总工程师岗位工资待遇;第二十条积极推荐优秀专业人才申报由上级部门组织评选的各类学术技术称号,并做好入选专家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进一步关心专业人才的工作和生活;畅通组织人事部门与人才的信息沟通渠道,通过不同形式听取专业人才的意见和建议,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人才政策,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建立优秀人才、重点人才联系跟踪服务机制;与企业愿景有机结合,开展个人愿景和个人职业生涯计划设计,帮助专业人才实现愿景和设计目标;第五章人才流动第二十二条人才流动原则;一市场化管理原则;二依据计划、编制原则;三稳定人才队伍原则;第二十三条内部人才流动的程序和方式;一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空缺岗位需要补充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向主管部门报告,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招聘;二集团公司因重点工程实际需要或涉及集团公司整体利益,需从内部各单位补充人员时,由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文件,审核批准后经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三要求集团公司内部流动且符合流动原则的,用人单位根据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向主管部门提交人才需求信息,核定岗位后,由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招聘;第二十四条内部人才流动的有关要求;一集团公司内部人才流动,其工资标准及有关待遇按用人单位的标准重新核定;二内部人才流动后,应及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三内部人才流动在原工作单位取得的集团公司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及待遇不变;四内部人才流动,其人事档案,“四金”管理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五集团公司中层干部任免,各单位人员成建制划转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六内部人才流动须经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同意,履行公司相关手续;第二十五条人才调出的程序和要求;一集团公司副处级以上干部个人要求调出的,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辞职手续;二科级及以下专业人才调出集团公司的,由原单位按季度汇总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集团公司研究后,各单位根据研究结果做出相应处理;三报考公务员的,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否则不予办理考试通过后的任何手续;四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及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对严重影响履行劳动合同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对擅自离岗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将企业技术机密向外泄露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六集团公司出资培训的高层次进修人员、紧缺人才和对口单招大中专毕业生;享受集团公司安家费的大中专毕业生;接受集团公司资助取得学历的急需专业特困生,在集团公司服务不满协议规定年限个人要求调出的,根据其实际服务年限逐年递减进行折算,退还集团公司支付的安家费、培训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第六章职称管理第二十六条职称管理原则;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二评聘分离、注重实绩原则;三按需设岗、专业一致原则;四分级管理、逐级聘任原则;第二十七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申报程序、条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申报渠道;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单位主系列与集团公司主系列相同的,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单位主系列与集团公司主系列不相同的,申报、推荐、评审工作仍按原渠道进行,待取得资格后,由集团公司审核确认;二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单位进行报考资格条件审查后,参加当地干部考试部门组织的考试,待取得资格后,由集团公司审核确认;第二十九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一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正职的专业技术职务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聘任,其他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报集团公司审批;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由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报集团公司备案;二用人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考核办法、聘任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三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聘后管理及专业人才考核工作分别按平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平煤〔2001〕208号、平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平煤〔2001〕209号执行;第三十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一在“双定”的基础上,各用人单位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原则上按1∶2∶3进行控制文教、卫生单位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上设到科、室;对于规模较小的单位以及辅系列岗位,可以整个单位或所有辅系列为基础,统筹考虑;三妥善处理好主系列与辅系列的关系,单位主系列的岗位职数不得低于总岗位数的80%;第三十一条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受聘的专业人才必须考核合格以上,具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须具备考试报名条件规定的最低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符合职称外语考试的政策规定以及其它必要的岗位聘任条件;第三十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一公布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聘任方案等;二应聘专业人才提出申请;三成立由专家、有关领导和部门人员组成的聘任推荐委员会,结合考核情况,对应聘的专业人才提出推荐意见;四用人单位根据推荐意见,集体研究决定聘任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约;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与平煤集团公司党委、平煤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平煤发〔2004〕28号、关于印发〈平煤集团公司高层次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平煤〔2003〕130号、平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平煤〔2001〕208号、平煤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平煤〔2001〕209号一并执行,凡上述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平煤集团公司;附:平煤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实施细则附件:平煤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实施细则为合理配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改善集团公司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和规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建立公平竞争的用人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更好地适应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根据集团公司人才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空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招聘工作按照需求计划进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双定”的要求,按照年度需求计划适时向集团公司提交招聘申请,集团公司批复后,用人单位依据批复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市场办理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事宜;用人单位提交的招聘申请,必须注明招聘的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和招聘方式及其他要求;用人单位的招聘,原则上以集团公司富余职工和待岗职工为主,未满足招聘岗位需要的,在未就业的职工子女中公开招聘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参加应聘时,集团公司职工须经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同意;集团公司未就业的职工子女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一致,属于集团公司急需、主体专业的可适当放宽;第九条人力资源市场在实施招聘之前,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招聘计划,征求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意见,拟定出具体的招聘方案;第十条集团公司人事处牵头,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监督和管理下,由人力资源市场实施;第十一条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信息发布、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理论测试、体检、面试、公示、录用等阶段;一信息发布;人力资源市场通过集团公司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发布;二报名登记;1、集团公司职工须持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证明、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职工子女须持父母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证明、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3、面向社会应聘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简历;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户籍、学历、专业、工龄、职工子女情况以及相关证件进行核实;四理论测试;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与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协商,人力资源市场确定考试的相关科目,抽选专业人员组成专家测试组进行组卷、考试、评卷等;五体检;人力资源市场指定有关医疗单位进行相关的身体检测项目和标准;六面试;人力资源市场负责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面试,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工作态度和动机等方面的进行综合测试;七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测评,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人选,并予以公示;八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主管部门办理有关人员录用手续;第十二条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或面向社会进行招聘活动;第十三条应聘人员必须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市场报名登记;第十四条招聘费用,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支付招聘启事、组卷、考场、评卷和面试等费用;。
高层次人才管理实施方案
高层次人才管理实施方案一、总则本实施方案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高层次人才管理的工作,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坚持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公正公平,以人为本等原则。
二、目的1、通过制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实施方案,明确高层次人才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其创造更加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从而提升员工的士气,激励人才的创新意识和积极性,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2、实现对人才需求规划、招聘选拔、绩效考核、培训发展、离职管理和实施监督全过程进行有效综合管理和控制。
三、适用范围1、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公司的高层次人才管理,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招商投资人才等。
2、当人才处于紧急招聘状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调整人才管理政策。
四、人才需求规划1、审查企业战略发展计划,确定企业未来的业务方向和具体的发展目标。
2、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目标,制定适当的品类、数量和职位级别的人才需求计划。
企业须设立完整的人才需求规划、预测和监控机制,明确专业、技能及行为准则等方面条件,并合理安排于公司战略发展计划内。
3、优先从内部挖掘和培养人才,减少外部招聘成本和管理难度。
4、在实施招聘前进行岗位分析,确定具体任职资格的组合,以减少不必要的误上岗工作发生。
5、针对不同层次,发布相应招聘广告并采用多种渠道进行开展招聘工作。
五、招聘选拔1、企业须建立招聘政策与流程,在实施过程中加强事前准备、事中监管和事后保障,全方位把关企业高素质人才的录用。
2、明确岗位标准和专业知识要求,根据先进性、原创性及自我提升潜力等因素进行最终评价和选定,编制详细的招聘计划和流程。
3、严格按照公司招聘纪律执行招聘程序,公平、公正地开展职场考察和外部调研辅助,为招聘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人才的节约利用。
4、必要时,采用综合面试、笔试、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招聘选拔的严格性。
六、绩效考核1、建立高层次人才绩效管理模式,并明确绩效评价指标和考核标准。
2、监测管理层与员工目标完成情况,或为其开展360度绩效评估等手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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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的若干规定(讨论稿)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于推动沧州大发展快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壹条本规定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含沧州籍于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且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二)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三)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于职硕士毕业研究生;(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六)国外具有之上(壹)—(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第三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壹)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可享受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和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30-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且根据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名。
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和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
可每年资助资料费3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3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4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二)引进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和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20-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和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
可每年资助资料费2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3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三)引进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1、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和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或工作条件,提供10-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保证必要的参加国内学术技术交流和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
可每年资助资料费1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1000元,3、用人单位提供12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4、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可直接办理关联手续,享受副高级职称工资待遇,到岗后直接转正定级。
(四)引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于职硕士毕业研究生1、可享受8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本人有科研开发项目的,用人单位提供不少于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3、用人单位提供9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的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五)引进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1、凡专业对口、单位工作急需,且和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之上聘用协议的,可由用人单位全额报销学费。
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可直接办理关联手续,享受中级职称工资待遇,到岗后直接转正定级。
(六)引进具有之上(壹)—(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享受本规定中其他同类人才的有关待遇。
(七)引进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1、引进人才携带资金、技术、项目、专利于我市投产或研制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的,除按股份分红外,受益单位应当连续3年从实际创造的效益(税后利润)中按不低于10%的比例给予奖励。
2、引进人才将科技成果和本市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发的,可优先列入市各类科研项目计划,优先得到市科技三项经费的项目资助。
第四条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须按管理权限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经关联部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引进人才及其成果进行认定后,报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审批,由市人事部门办理关联手续。
第五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于流动原因辞职或被原单位辞退、除名,经市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后,可重新建档且转接所有关系,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且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手续。
第六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先落户、后择业,可单方调进,也可夫妻双方调进;随调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助用人单位妥善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入托由教育部门安排相应学校;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指标限制,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第七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和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的聘用协议,且经市人事部门鉴证。
安家补助费实施分段给付,第壹年给付60%,第二年给付40%。
服务期内提前离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的,按协议约定退仍享受本规定的优惠待遇;不能按协议约定发挥应有作用的,取消享受本规定的优惠待遇。
第八条市直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所需的各项经费,除特别说明外,财政开支单位经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权限审批,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财政定额补贴和非财政开支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资助。
第九条拓宽引才渠道,建立和完善“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能进能出”的柔性引才机制。
以聘用方式引进或来沧短期服务的人才,享受如下优惠政策:(壹)不迁户籍关系,长期于沧工作的:和我市签订壹年之上工作协议的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向市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凭市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沧州市引进人才居住证》。
于购置房产、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方便;职称评聘采取个人自主申报、社会量化评审、单位自主聘任的办法,不受指标限制;可申报我市设立的科技人才方面的各类奖项;可优先申请科研开发的各类资金;担任项目和课题研究负责人的,给予其于用人、分配和激励方面充分的自主权。
同时享受第三条第(七)款的相应待遇。
(二)短期于沧工作的和和我市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不于沧工作的:可实行年薪制、月薪制、周薪制或其它薪酬制度,具体方式由引进人才和用人单位商定。
同时享受第三条第(七)款的相应待遇。
(三)受聘担任各级顾问的:受聘担任市政府高级顾问的,由市财政发给每人每年5万元津贴;受聘担任市政府科技顾问的,由市财政发给每人每年2万元津贴;受聘担任部门行业发展顾问的,由行业部门发给每人每年1万元津贴;受聘担任县(市、区)顾问的,由县(市、区)发给壹定数额津贴。
第十条稳定盘活现有人才。
本单位现有人才和引进人才达到相同水平、发挥相同作用、取得相同业绩的,经关联程序审核同意后,应和引进人才享受相同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参加国际国内学术技术交流和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资料费、津贴补助等优惠待遇。
经费渠道和本规定第八条相同。
引进人才工作满三年后,其享受待遇的条件按照现有同类人员执行。
第十壹条大力培养现有人才。
(壹)建立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投入机制。
政府用于人才培养投入的增长率,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率相互协调;用人单位要确保按不低于工资总额1.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优先用于人才培养;拓宽人才培训教育投资渠道,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人才智力开发事业;引导和鼓励个人自愿出资培训,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和岗位竞争力。
(二)组织关联培训,强化能力建设。
各级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制订科学的培训规划,实行培训证书制度和学分制,抓好党政人才、企业运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培养。
鼓励用人单位培养博士生、硕士生以及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
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规划,采取报销部分学费和保证学习时间的办法,鼓励于职人员攻读研究生,提升现有人才的素质和层次。
第十二条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实现人才和项目的对接。
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项目发展的不同阶段,开通人才服务直通车,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人事人才服务。
开展重点项目人才现状调查,建立人才智力需求库,编制项目建设人才需求目录,定期于国家、省、市人才网及其他渠道公开发布。
加强对重点项目人才的跟踪服务,于全市选择100个重点项目和100家企事业单位作为人才工作联系点,实行市县俩级领导定点联系制度。
发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项目建设单位加大人才投入。
第十三条加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
市财政从2006年起每年拨付上壹年度本级地方财政收入的千分之三,注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滚存结余使用。
各县(市、区)也要相应设立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当地人才的引进、开发、培养、奖励等。
鼓励用人单位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于人才引进、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可计入成本,于税前列支。
第十四条本规定未明确的其它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应本着壹人壹策,特事特办的原则,和引进人才具体协商。
第十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各县(市、区)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且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行文凡和本规定不壹致的,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