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高〔2010〕 号 - 安徽高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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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优秀教育门户网站评选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优秀教育门户网站评选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优秀教育门户网站评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1.04•【字号】皖教秘[2011]418号•【施行日期】2011.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省优秀教育门户网站评选的通知(皖教秘〔2011〕418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专学校:近年来,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广大教育门户网站工作者努力下,我省各级教育门户网站建设整体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特别是通过省教育厅举办的前两届全省优秀教育网站评选,使得各级教育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等方面有了长足进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推进教育门户网站在提升教育部门形象、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作出新的贡献,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三届全省优秀教育门户网站评选。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省各市、县(区)教育局网站,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网站。

二、分组方式A组:市、县(区)教育局网站;B组: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网站;C组:高职(专科)、成人高校、厅直属中专网站。

三、奖项设立每组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各3名,二等奖各5名,三等奖各10名。

四、参评方式请各参评单位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参评登记表等材料在线报送省教育厅,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的单位均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评选。

五、组织机构省教育厅成立“第三届全省优秀教育门户网站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本次评选组织管理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信息中心,负责评选活动具体事宜。

联系人:省教育厅信息中心胡健健唐留兵电话:************相关材料在线报送地址:/wzpx3th附件:1.第三届全省优秀教育门户网站参评登记表2.全省优秀教育网站评选指标体系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附件1:注:网络安全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网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网站用户管理规则制度等材料请提供电子版,一并在线报送。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属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通知-皖教秘高[2010]56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属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通知-皖教秘高[2010]56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属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通知
正文:
----------------------------------------------------------------------------------------------------------------------------------------------------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属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0〕56号)
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厅对各高校上报的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拟招生专业进行了审核。

经研究,现将2010年省属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是高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育教学,安排招生计划,进行学生学籍管理和颁发毕业证书的重要依据。

各高校应当根据成人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遵循教育规律,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和本校的办学条件设置和调整专业,以增强毕业生对社会的适应性。

二、2010年各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限定在公布的《2010年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名单》范围之内。

三、各高校在安排今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时,要根据专业布局情况,坚持优化专业结构,科学安排招生计划。

对未参加年审、抽查不合格及未经备案的函授站(教学点),主办高校不得安排年度招生计划。

四、各高校应继续创新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加大对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投入力度,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2010年安徽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名单(略)
——结束——。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3.05•【字号】皖教秘高[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03.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方案的通知(皖教秘高〔2012〕12号)各高职院校: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高教强省建设和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进一步深化全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技能人才的培养,提升高职院校学生职业技能,根据《关于建立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9〕9号),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共同举办2012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2012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加强对技能大赛的领导,全面提升技能大赛质量,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业教育教学和行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专业委员会进行点评,并组织有关高职院校现场观摩。

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好参赛工作。

二、高职院校经校内选拔后以校为代表队直接参加省大赛。

三、各地各校要以技能大赛为契机,加强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特别要注重加强学生专业技能训练。

技能训练和比赛过程中要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要求师生规范操作,确保安全,保证本次大赛顺利进行。

大赛期间,学校要为选手和指导老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四、大赛通知、相关附件、比赛规程、大赛动态将在安徽高教网(http://)“技能大赛”专题栏目及时发布。

各有关高职院校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加强交流,跟踪比赛动态,提高参赛组织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各地各校在参赛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

联系人:朱永国、孙玉,电话:************。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教秘[2010]42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01.29
【实施日期】2010.0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0〕42号)
各市教育局: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皖发〔2008〕12号)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就做好我省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

2、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是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手段。

3、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对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具有积极导向作用,对于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4。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年审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16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年审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16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年审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年审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16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为加强我省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推进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进一步规范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的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发展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皖教高〔2011〕1号)精神和《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教高〔2007〕7号)规定,决定即日起对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年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省内外高校在皖设置的成人高等教育校外函授站(点)均应参加年审。

二、检查内容(一)函授站(点)的办学基本条件和必备的管理人员、辅导教师队伍状况。

(二)函授站(点)的专业设置、办学规模与函授站的办学能力是否相当。

(三)函授站(点)的教学及教学管理情况。

1.执行主办高校教学计划情况;2.主办高校选派教师到函授站授课情况;3.函授站(点)组织教学辅导、答疑情况;4.主办高校与函授站(点)考试组织情况。

(四)依法办学情况。

1.执行经审查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情况;2.执行收费标准情况;3.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4.依据有关规定和双方合作办学协议履行合作办学行为情况;5.函授站(点)有无违规办学行为情况。

三、检查程序(一)函授站(点)自查。

各函授站(点)按照《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规定的年审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自评,总结年度函授站(点)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包括取得哪些成绩、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以及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内容,形成书面年审自查报告,经主办高校签署意见后,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有关年审自查材料报送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年审的通知-皖教秘高[2010]75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年审的通知-皖教秘高[2010]75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年审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年审的通知(皖教秘高〔2010〕75号)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教高〔2007〕7号)规定,省教育厅决定,即日起对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进行年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省内外高校在皖设置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包括高校设置的直属函授站均应参加年审。

二、检查内容(一)函授站(点)的办学基本条件和必备的管理人员、辅导教师队伍状况。

(二)函授站(点)的专业设置、办学规模与函授站的办学能力是否相当。

(三)函授站(点)的教学及教学管理情况。

1.执行主办高校教学计划情况;2.主办高校选派教师到函授站授课情况;3.函授站(点)组织教学辅导、答疑情况;4.主办高校统考及函授站(点)考试组织情况。

(四)依法办学情况1.执行经审查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情况;2.执行收费标准情况;3.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检查程序(一)函授站(点)自查。

各函授站(点)按照《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规定的年审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自评,总结年度函授站(点)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包括取得哪些成绩、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以及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内容,写成年审自查报告,经主办高校签署意见后,于2010年10月底前将有关年审自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

(二)市教育局复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调研情况的通报-皖教秘高[2010]70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调研情况的通报-皖教秘高[2010]70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调研情况的通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调研情况的通报(皖教秘高〔2010〕70号)各高等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行为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全面掌握2010年全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情况,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行为,近期我厅对相关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7月份以来,全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相继展开,各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运行平稳,总体情况良好,较往年有明显改观。

但也发现社会上一些利用网络和招生宣传点散发虚假招生信息、违规招生宣传以及各类招生机构为招揽生源恶意竞争等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对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的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及时掌握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情况,我厅在普遍了解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2010年度安排计划招生的57所高校校园网发布的招生简章及招生宣传信息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及时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同时,对信访材料反映个别高校违规招生宣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主要特点(一)校园网运行良好,招生信息查询便捷。

多数高校继续教育机构信息网建设情况良好,内容全面、详实,能及时发布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和相关招生信息,信息查询便捷,在为社会考生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社会监督开辟了信息渠道。

(二)招生简章规范,内容完整详实。

大部分高校通过校园网发布的招生简章及招生信息能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学校的办学资质、办学层次、办学形式、招生计划、校外函授站(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和颁发毕业证书种类及名称等相关内容,为切实规范招生宣传,净化招生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属高校新增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通知-皖教秘高[2010]27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属高校新增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通知-皖教秘高[2010]27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属高校新增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属高校新增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通知(皖教秘高〔2010〕27号)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成人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和专业布局情况,2010年4月6日-8日,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部分省属高校新增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含调整专业办学形式)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

经研究,现将2010年省属高校新增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高校应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大对新增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的投入力度,在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图书资料及实验实习条件等方面,切实加强建设和管理,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2010年高校新增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名单序号学校名称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层次学制学习形式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系统维护590104专科2.5业余2巢湖学院法学030101专升本2.5函授3巢湖学院电子商务110209W专升本2.5函授4巢湖学院旅游管理110206专升本2.5函授5巢湖学院法律事务690104专科2.5函授6巢湖学院电子商务620405专科2.5函授7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化工技术530201专科2.5函授8安徽中医学院人力资源管理110205专升本2.5函授9淮南师范学院社会体育040203专升本2.5函授10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会计与审计620206专科2.5业余11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590106专科2.5业余12合肥财经职业学院物流管理620505专科2.5业余13蚌埠学院电子商务620405专科2.5函授14蚌埠学院艺术设计670101专科2.5业余15蚌埠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081401专升本2.5函授16安徽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605本科4脱产17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管理560501专科2.5业余18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技术580103专科2.5函授19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专科2.5函授20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会计 620203专科2.5函授21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汽车运用技术520104专科2.5函授22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620301专科2.5函授23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620505专科2.5函授2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620401专科2.5函授25安徽职业技术学院会计620203专科2.5函授26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物流管理620505专科2.5函授27池州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71201专升本2.5业余28池州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020102专升本2.5业余29池州学院财务管理110204专升本2.5业余30池州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580201专科2.5函授31池州学院应用化工技术530201专科2.5函授32池州学院旅游管理640101专科2.5函授33池州学院建筑工程技术560301专科2.5函授34池州学院动漫设计与制作590110专科2.5函授35池州学院应用电子技术590202专科2.5函授36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580204专科2.5业余37黄山学院学前教育040102专升本2.5函授38黄山学院文秘教育040335专升本2.5函授39黄山学院自动化080602专升本2.5函授40黄山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580201专科2.5函授41阜阳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030404专升本2.5函授42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护理630201专科3业余43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药学630301专科3业余44安徽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管理110205专升本2.5函授45安徽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管理110205专升本2.5业余46安徽师范大学旅游管理110206专升本2.5业余47安徽师范大学市场营销110202本科5业余48合肥师范学院旅游管理640101专科2.5函授49合肥师范学院物业管理560702专科2.5函授50安徽大学市场营销110202本科5业余51安徽大学市场营销110202本科5函授52安徽大学会计学110203本科5业余53安徽大学会计学110203本科5函授54安徽大学电子商务110209专升本2.5业余55安徽大学电子商务110209专升本2.5函授56安徽大学动漫设计与制作590110专科2.5业余57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640101专科2.5业余58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园林技术510202专科2.5业余59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林业技术510201专科2.5业余60安徽农业大学会计学110203专升本2.5业余61安徽农业大学会计学110203专升本2.5函授62安徽农业大学金融学020104专升本2.5函授63安徽农业大学法学030101专升本2.5业余64安徽农业大学木材加工技术510209专科2.5函授65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数控技术580103专科2.5函授66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580201专科2.5函授67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580101专科2.5函授68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540110专科2.5函授69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地质勘查540202专科2.5函授70安徽工业大学旅游管理640101专科2.5业余71安徽工业大学行政管理650203专科2.5业余72安徽工业大学城市燃气工程技术560602专科2.5业余73安徽工业大学供用电技术550306专科2.5业余74安徽工业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580204专科2.5业余75安徽工业大学文秘660112专科2.5业余76安徽工业大学电厂热能动力装置550303专科2.5业余77安徽工业大学金融管理与实务620103专科2.5业余78安徽工业大学应用化工技术530201专科2.5业余79安徽工业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580107专科2.5业余80安徽工业大学工商管理110201本科5业余81安徽工业大学法学030101本科5业余82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110203本科5业余83安徽工业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302本科5业余84安徽工业大学冶金工程80201本科5业余85安徽工业大学工业设计80303本科5业余86安徽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80601本科5业余87安徽工业大学物流工程81207本科5业余88安庆师范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10102专升本2.5函授89安庆师范学院通信工程080604专升本2.5函授90皖南医学院药学100801专升本3业余91宿州学院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070702专升本2.5业余92宿州学院学前教育660214专科2.5函授93滁州学院财务管理110204专升本2.5函授94滁州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301专升本2.5函授95滁州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580101专科2.5函授96安徽理工大学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081603专升本2.5函授97安徽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301专升本2.5函授98安徽科技学院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技术5510107W专科2.5业余99安徽科技学院城市规划070702专升本2.5函授100安徽新华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0605专升本2.5业余101安徽新华学院广告设计与制作670112专科2.5业余102安徽新华学院市场营销620401专科2.5业余——结束——。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市教育局2010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市教育局2010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市教育局2010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皖教秘[2010]589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0.12.16【实施日期】2010.12.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市教育局2010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皖教秘〔2010〕589号)各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大对市教育局工作的指导力度,强化市教育局责任意识,提高市教育局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水平,推动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开展市教育局2010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2010年度的考核内容与2009年度大体相同,未作实质性的变动,体现了此项考核的连续性。

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考核指标作了少量的必要的调整,并将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共有的内容抽出单列为“公共部分”,以进一步突出年度工作重点,使考核指标简洁明了。

具体考核内容见《对市教育局2010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量化表》(以下简称《考核量化表》,见附件1)。

二、考核组织领导对市教育局2010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在市级自查的基础上实行省级考核。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考核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市级自查于2010年12月底结束,省级考核于2011年1月底前结束。

(一)市级自查市教育局对照《考核量化表》认真组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二)省级年终考核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省级考核组赴各市进行实地考核。

1.对市教育局的考核按照《考核量化表》的要求,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随机访谈等方式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2.对市所辖县(市、区)的考核在每市随机抽取1-2个县(市、区)实地考核,包括查阅资料、现场考察、随机访谈等(不召开汇报会,被查县(市、区)教育局须提供2010年度教育主要工作汇报材料)。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0]111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0]111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0〕111号)各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的范围参加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包括: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新补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包括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高校博士毕业研究生);各高校新补充的非教学系列人员是否参加教师岗前培训,由所在学校根据需要确定。

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可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二、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主要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以及《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方法论》等课程。

岗前培训教材,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征订。

请各高校根据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所需教材数量。

三、岗前培训的组织方式普通本科高校新进教师原则上由本校承担岗前培训任务。

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成人高校新进教师的培训,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培训,加强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与效益”的原则,由省教育厅安排师资力量较完备、具有培训经验的普通本科高校承担(名单见附件1),如无法就近安排培训,也可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

培训采取脱产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但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教育部规定的110学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1.29•【字号】皖教秘[2010]42号•【施行日期】2010.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0〕42号)各市教育局: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皖发〔2008〕12号)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就做好我省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1、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

2、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是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建立和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手段。

3、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对于加强学校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具有积极导向作用,对于提高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质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培养体育精神和意志品质,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4、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利于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和教师体育课堂教学效果的提高;逐步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有利于规范管理。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凡报考我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11.09•【字号】皖教高[2010]28号•【施行日期】2010.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高〔2010〕28号)各高等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0〕28号)精神,在高校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经研究,批准106个单位2037个项目立项建设,其中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11所、省级重点支持建设高职院校3所,省级特色专业174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87个、省级开放实训基地19个,省级教学团队112个,省级教学研究项目883项,省级教坛新秀奖22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18项,省级优秀教学管理集体35个,省级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67名。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经费资助质量工程项目承担高校要尽快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并经学校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2)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将电子材料上传至“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2010年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从2011年1月开始计算,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五年,教研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

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省财政设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资助项目建设和奖励获奖成果。

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特色专业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资助建设经费分五年拨付;其它项目资助建设经费或奖励经费2011年一次拨付。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皖招委[2010]5号【发布部门】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4.07【实施日期】2010.04.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10〕5号)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为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积极组织宣传。

二0一0年四月七日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1.高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09〕53号)执行。

二、考生电子档案2.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高中新课程毕业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

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3.市、县两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制订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

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办法(皖教人[2010]12号)

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推荐办法(皖教人[2010]12号)

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皖教人〔2010〕12号一、推荐申报的依据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分别依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和《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开展。

从2010年起,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进行,原《安徽省高等学校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教人〔1998〕53号)同时废止。

二、推荐工作的原则1、岗位控制、职岗一致的原则。

各高校应按照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要求,将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到学科专业。

要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限额内,在申报人所从事的工作与申报的职务序列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

2、坚持标准、竞争择优的原则。

推荐工作必须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坚持标准,认真评议,好中选优,优先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潜力较大的教学、科研业务骨干。

3、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

各高校必须公开专业技术职务拟聘岗位数、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

推荐专家应严格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员作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三、有关问题的把握1、关于论文过渡,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1号和2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规定的一类和二类论文。

2、本科高校申报条件中,对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要求的教学研究论文,须公开发表。

3、本科高校中从事公共体育、公共艺术教学工作的教师,可以自愿按“公共课类”或“体育艺术类”申报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2010年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2010年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2010年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6.18•【字号】皖教秘师[2010]58号•【施行日期】2010.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2010年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0〕58号)各市教育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8号)要求,自今年7月份开展201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2010年我省仍将举办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类等14个专业类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班,共培训教师1500人。

由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公共综合类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类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等14个基地承担各专业培训任务(具体见附件1)。

二、培训名额分配和人员推荐2010年省级培训计划名额是根据各市、有关部门和省属中专学校申报的专业、人数,结合我省培训基地培训的专业及申报专业人数的实际情况安排的(详见附件2)。

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对象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或实训指导教师,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已参加过国家级、省级培训的教师不得再次推荐参加培训)。

各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和省属中专学校要认真做好培训人员的推荐工作,确保培训计划及时落实。

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填写《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2010年省级培训人员推荐表》(附件3),各市教育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须填写《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2010年省级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4)。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基[2010]1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基[2010]1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基〔2010〕1号)各市、县(区)教育局:2008年,我厅修订公布了省级示范高中评估方案和细则,并印发了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基〔2008〕6号)。

两年来,各地、各校按照优秀省级示范高中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学校管理,规范了办学行为,推动了全省示范高中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为便于各地、各校掌握优秀省示范高中的具体要求,在创建过程中恰当地应用评估内容、标准、方法来指导、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创建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印发《安徽省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见附件),请各地、各校组织学习、宣传,并结合具体情况遵照实施。

各地各校要严格对照标准,按照程序组织好自查自评。

结合《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的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不得申报优秀省级示范高中:1.违反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举办“校中校”和校内复读班;2.违反规定乱收费,并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查处;3.非毕业班节假日补课,毕业班违反教秘基〔2009〕115号文件规定补课;4.教职工因违反职业道德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处分;5.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校园内发生因学校责任导致的学生死亡事故;6.学校不是独立设置的普通高中;达不到《关于组织开展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工作的通知》其他标准要求的,参照《安徽省优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评估实施细则》实施酌情扣分。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7.21•【字号】皖教秘高[2011]66号•【施行日期】2011.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1〕66号)各高等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8〕1号)项目规划安排和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2011年省教育厅、财政厅继续实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1.省级特色专业。

拟遴选建设100个左右省级特色专业。

重点支持高校紧密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校地、校际和中外紧密合作,创新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体制,在办学资金、人才队伍、培养方案、实践基地、招生就业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紧密合作的特色专业建设。

通过特色专业建设,引导高校敏锐感知社会需求,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

拟遴选建设100个左右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主要用于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平台建设。

重点支持紧密围绕我省高校社会急需、量大面广的应用型学科专业,由一所或几所高校集中优势力量与省内一家或几家大中型企业,共建实习实训中心。

中心可采取嵌入方式建在高校,也可建在某一家或某一类企业。

建成后的实习实训中心主要承担合作高校实践教学和合作企业职工培训任务,同时面向省内其它高校和社会开放,共享优质实习实训资源。

3.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拟遴选建设50个左右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主要用于启动实施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卓越中小学教师、卓越农艺师、卓越法律人才和卓越技能型人才。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7.02•【字号】皖教秘人[2010]120号•【施行日期】2010.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0〕120号)各高职高专院校:为加强高职高专院校优秀中青年专业带头人培养,加快建设一支适应我省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安徽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的通知》精神(教人〔2008〕1号),现就做好2010年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全省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正式在编专任教师均可申报。

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师德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乐于奉献;为人正派,办事公正。

近5年来,曾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或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一次以上。

(二)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资历与工作经历。

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8周岁(以当年1月1日计算)。

同时,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高职教育工作经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高职教育工作经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双师”资格或“双师素质”。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良好的教学效果。

承担本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教学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满意度高。

近5年在学校年度教学考核中全部合格,其中2次以上获得优秀等次,或连续5次获得良好以上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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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一号
林华
笪良栋
二等奖
摄像头组
74
阜阳师范学院
旋风冲锋
王中心、李振杰
操静哲、韩鹏、王维
二等奖
摄像头组
75
安徽大学
S.K.Y
陈晓宁
夏晶、陈汇民、邵建波
二等奖
摄像头组
76
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
扬帆
王海、杨春来
卢仕鹏、汪达、郭颖
二等奖
摄像头组
77
淮南师范学院
蓝雨一队
苗磊、杨国诗
邹泽伟、曹志凤
二等奖
摄像头组
一等奖
摄像头组
23
安徽工业大学
光驱音速
章小兵、赵光兴
余陈新、郝国强、马宏斌
一等奖
摄像头组
24
安徽科技学院
闪电一队
闫改珍、徐朝胜
汪高勇、江曜、王永甫
一等奖
摄像头组
25
阜阳师范学院
神盾
李军、王戴木
王治中、李榆华、王蕾
一等奖
摄像头组
26
安徽工程大学
双轮舞者
王海、裴九芳
李盟、程文荣、陈云飞
一等奖
摄像头组
27
合肥师范学院
摄像头组一队
鲁世斌、孔勐
张涛涛、张齐、徐苗苗
二等奖
摄像头组
70
合肥学院
平衡二队
李秀娟、储忠
戚枭宏、刘增森、李伟
二等奖
摄像头组
71
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春天
储亚伟、余世干
秦敏、高洪波、张廉洁
二等奖
摄像头组
72
解放军陆军军官学院
尚武号
张骏、李昊
刘喜洋、崔吉阳、李锋
二等奖
摄像头组
73
皖西学院
谢芳荣、蒋正涛、李哲楠
二等奖
摄像头组
83
安徽科技学院
闪电二队
徐朝胜、权悦
陈康迪、葛朋朋、张星亚
二等奖
摄像头组
84
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Double
王飞、王瑜
许项明、崔健、孙翔
二等奖
摄像头组
85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
摄像头组1队
张先宜
李雪、沈玉娇、乜朝贤
二等奖
摄像头组
86
安徽理工大学
疾速先锋
马天兵、伍广
乔彬、王东企、吴海周
二等奖
光电组
60
黄山学院
威宏
陈吕强、段杏林
郭本红、盛小威、徐帆
二等奖
光电组
6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明日
关胜晓
徐军清
二等奖
光电组
62
合肥学院
浮光掠影
李秀娟、刘伟
唐鹏、姚丹、张华兵
二等奖
光电组
63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风影队
盛楠、孙中胜
刘浏、汪成蒙、杨舟
二等奖
光电组
64
安徽建筑大学
电信二队
花海安、陈蕴
潘飞、姜坤、李海涛
Set Sail
喻其山、朱向冰
蒋运超、周妍、江锦州
二等奖
光电组
51
黄山学院
鹗鹰
陈吕强、段杏林
高明星、沈鸿飞、李刚刚
二等奖
光电组
52
铜陵学院
程德梅花
臧大进、唐培林
赵启梅、程锁柱、董德福
二等奖
光电组
53
安徽三联学院
学无止境
孙宝法、梁月放
任俊俊
二等奖
光电组
54
巢湖学院
Trouble maker
任玲芝
廖凯旋、何义超、潘高生
张旭东、俞爽、宋亚飞
三等奖
光电组
123
安徽财经大学
光电1队
付明、包怀忠
刘浩东、谷和金、何林明
三等奖
光电组
124
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
疾风
章敏凤、李钧
郑少飞、张树杰、胡伟雄
三等奖
光电组
125
安徽建筑大学
蚂蚁3
赵汝海、刘静
王琳、闫海鹏、何荆花
三等奖
光电组
126
安徽中医药大学
光电1队
杜炜、孙大勇
郭帅帅、张栋栋、高远
逐风小鼠
温卫敏、赵亮
李亮、李宁、苏军
二等奖
电磁组
97
安徽师范大学
挑战者
邹文兵、蔺玉柱
高正国、牛涛、赵鹏
二等奖
电磁组
98
安徽财经大学
电磁2队
付明、李浩
陈猛、卞景昌、陈亮
二等奖
电磁组
99
安徽工程大学
π一队
王冠凌、王凤随
王硕、徐如辉、胡成功
二等奖
电磁组
100
安徽理工大学
极光
杨洪涛、刘齐更
张建林、井俊宝、许杰
附件
光电组、摄像头组和电磁组获奖名单
序号
学校
队名
指导教师
参赛队员
获奖等级
赛题组别
1
安徽新华学院
猎光者
江涛、陈媛
姚晖、李洋、孙训欧
一等奖
光电组
2
铜陵学院
超人传说
臧大进、戚玉强
王超、汤传军、曹京
一等奖
光电组
3
淮南师范学院
光电一队
刘团结、胡艳丽
朱贝、王夫安、王永
一等奖
光电组
4
合肥学院
极速猎人
李秀娟、储忠
戴国徽、蒋富有、洪翔
安徽三联学院
心有灵犀
孙宝法、梁月放
王俊、刘姗姗
一等奖
电磁组
28
安徽大学
踏雪赤兔
陈晓宁
王晨成、许环润、龚文韬
一等奖
电磁组
29
安徽新华学院
番茄土豆
王静、史道玲
陈凯、施小东、陈松瑞
一等奖
电磁组
30
合肥工业大学
斛兵7队
史久根、张阳
蔡柏林、陈黎明、田超
一等奖
电磁组
31
安徽三联学院
风驰电掣
孙宝法、梁月放
张亚平、刘云霞、李小为
刘睿诚、赵亮、魏劲松
三等奖
光电组
119
皖西学院
电协洪艳飞
林华
洪家尧、钱晓艳、卢鹏飞
三等奖
光电组
120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光电一号
邹华东、周全
吴旭峰、于乐乐、李志斌
三等奖
光电组
121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
皖南
高霏霏、徐志山
万成成、曹毛见、汪峰
三等奖
光电组
122
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明天会更好
余世干、陈文亮
18
巢湖学院
海贼
李健、鲁业频
董万健、吕昊、张小玲
一等奖
摄像头组
19
巢湖学院
小鬼号
李健、李素平
朱小炜、姚明华
一等奖
摄像头组
20
黄山学院
龙卷风
陈吕强、汪洪峰
田睿智、张良、管广勇
一等奖
摄像头组
21
合肥工业大学
斛兵1队
张阳、李红莉
梁国俭、徐悦、刘硕
一等奖
摄像头组
22
安徽工业大学
曼陀罗
周芳、王兵
王堂辉、王黎、胡磊
二等奖
光电组
65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
雁影
张先宜
陈明强、王曼、许柯
二等奖
光电组
66
黄山学院
Firefly
陈吕强、汪洪峰
姜兴林、张国繁、汪慧
二等奖
摄像头组
67
安徽工业大学
Big boy
李丹、郎佳红
贺海波、陈伟、武鑫
二等奖
摄像头组
68
合肥工业大学
斛兵2队
张阳、钟小要
潘银飞、王晶晶、程方远
二等奖
摄像头组
69
三等奖
光电组
140
铜陵学院
石二强高大上
臧大进、戚玉强
刘志强、石元、朱宗强
三等奖
电磁组
141
皖西学院
音速勇士
张晓东、徐宇宝
黎孟宇、邓琼
三等奖
电磁组
142
安徽财经大学
电磁1队
付明、李明杰
王潜、白亚杰、谢登梅
三等奖
电磁组
143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火影
李侠、孙中胜
张盛、张应峰、王敏
三等奖
电磁组
144
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
14
安徽工业大学
Visual_Dream
李丹、郑睿
袁靖兵、王玉良、江小侣
一等奖
摄像头组
15
解放军陆军军官学院
小龙号
黄峣、尹春雷
陈荣、钟小龙、齐圣贤
一等奖
摄像头组
16
解放军陆军军官学院
强军号
刘士军、熊俊义
李祥、王延明、刘少伟
一等奖
摄像头组
17
安徽大学
测控二队
苏亚辉、刘永斌
任飞飞、周梦杰、杨子荣
一等奖
摄像头组
二等奖
电磁组
110
巢湖学院
小Luo号
李健、任玲芝
王志愿、王彬彬、黄顺辉
二等奖
电磁组
111
安徽工业大学
迅捷1队
方炜、刘宿城
丁凯、夏琦、纪阿龙
二等奖
电磁组
112
安徽理工大学
电磁追梦
宋晓、陈兆权
柯卫宝、柏同杨、吴功州
二等奖
电磁组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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