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_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索赔的定义
索赔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 反合同或不履行义务而要求对方 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行为 。
索赔的原因
常见的索赔原因包括商品质量问 题、交货延迟、数量短缺、不符 合合同要求等。
索赔的处理流程
提出索赔
协商解决
受损方应向违约方提出书面索赔,说明索 赔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签署书面 协议并履行。
第三方仲裁
法院诉讼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申请第三方仲裁机构 进行仲裁。仲裁机构将根据事实和合同约 定进行裁决,并出具仲裁裁决书。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任何一方都可以向 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 定进行审判,并出具判决书。
索赔的注意事项
保留证据
在提出索赔前,应保留 相关证据,如合同、发 票、装箱单、检验报告
仲裁的定义
仲裁是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或仲 裁员,由其做出裁决。
仲裁的特点
仲裁具有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和终局性等特点。仲裁程序相对简单,裁决结 果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一般不公开,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声誉。
仲裁的程序和适用范围
仲裁的程序
仲裁程序包括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庭组成、审理、裁决和执 行等步骤。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并约定适用的仲裁规 则。
不可抗力的类型
常见的不可抗力类型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治动荡、法律法规变化等。
不可抗力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影响
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无 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义务,造 成损失和风险。
应对措施
合同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协作,采取积 极的应对措施,如协商变更合同条款 、寻求替代解决方案等,以降低不可 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添加标题
指一个人的合法权利被他人侵害时,法律上给予受损害一方的补偿方法。
添加标题
实际履行 损害赔偿 解除合同
一、违约
一是指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他按合同规定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用其他的补偿手段,如金钱来代替;
1
二是指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实际履行之诉,由法院强制违约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他的义务。
一、违约
英美法的规定
强制债务人具体履行某种人身性质的义务,是对“个人自由”原则的过分干预,是违反宪法精神的,故英美法中并未规定这种实际履行的救济方法。
但在司法实践中,依据衡平法原则,实际履行只被视为一种例外的救济方法。法院对是否判令实际履行有自由裁量权。
一、违约
并不给予法院依据《公约》作出实际履行判决的权利。
英国劳埃氏公证行(Lloyd’s Surveyor) 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GS)
二、检验机构
1998年成立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主管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三检合一),该局的职能已并入2001年成立的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新《商检法》第22条对提供检验服务的检验机构的资格,修改为统一由国家商检部门认定,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考核,许可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检验机构承担委托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五、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
五、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
3.拟定商品检验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明确检验标准 约定检验方法 确定检验内容 慎选检验机构 明确检验费用由谁承担
第二节 索 赔
添加标题
违约
添加标题
索赔与理赔处理实务
第六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第六章争议的预防和处理----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主要交易条件----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支付;✹其他交易条件--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一、货物的检验(Inspection of Goods)(一)货物检验的含义和作用-又称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由有资格的第三者(检验机构)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检验,以确定卖方所交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是否符合买卖合同的规定;✹有时还对装运技术条件或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残损、短缺进行检验或鉴定,以明确事故的起因和责任的归属;✹还包括根据一国法律确定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实施强制性的检验或检疫)。
在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我国商检机构为了加强进出口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顺利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检验证书的作用:✹交接货物的依据;✹支付货款的依据;✹索赔和理赔的依据;(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1、进出口贸易中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般程序✹买方收到货物并不意味接受了货物;✹收到货物(receipt of goods);✹接受货物(acceptance of goods);✹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般程序:1、卖方交货;(F组和C组)2、买方检验或察看货物;3、买方接受/拒收货物;✹拒收必须表示出来;✹买方一旦接受货物,就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但如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仍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买方检验货物的权利不仅已成为国际惯例,而且受到很多国家的法律和国际公约的保障;✹英国货物买卖法;✹美国统一商法典;✹我国合同法;✹《公约》;✹与卖方对货物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2、检验的时间和地点(1)《公约》有关规定;第38条1款: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2款: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进行;3款: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改运或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课件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者根据法律规 定行使合同解除权。
免责条款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根据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部分或全部免除 责任。
合同解除与终止
协商解除
01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就损失赔偿等事宜达成协议。
法定解除
0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自动解除或终止
趋势一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 ,检验索赔和仲裁的需求将不
断增加。
趋势二
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将 为检验索赔和仲裁提供更加便 捷和高效的方式。
趋势三
国际合作和协调将进一步加强 ,推动全球范围内检验索赔和 仲裁规则的统一。
趋势四
对于新兴领域和行业的规范和 标准将不断完善,为检验索赔 和仲裁提供更加明确的依据。
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一
某公司因不可抗力导致 合同违约,经过检验索 赔和仲裁后达成和解。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案例二
某工程项目因自然灾害 导致延期,承包商与业 主之间的索赔和仲裁过
程。
案例三
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因 战争原因无法履行,双 方通过检验索赔和仲裁
解决争议。
案例四
某运输合同因极端天气 导致货物损失,托运人 与承运人之间的索赔和
仲裁裁决的作出与执行
仲裁庭的组成
根据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由三名或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负责 案件的审理和裁决。
仲裁裁决的作出
仲裁庭在审理结束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书,明确双方当 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仲裁裁决的执行
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06
第六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我某进口企业按FOB条件向欧洲某厂商订 购一批货物。当我方派船前往西欧指定港 口接货时,正值埃及与以色列发生战争, 埃及被迫关闭苏伊士运河。我所派轮船只 得绕道南非好望角航行,由于绕道而增加 航程,致使船只延迟到达装货港口。欧洲 厂商要求我方赔偿因接货船只迟到而造成 的仓租和利息,我方拒绝了对方要求,因 此引起争议。请问欧洲厂商的要求合理? 为什么?
第三节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免责条款
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 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 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 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 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 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二、不可抗力条款
市场风险、商品 价格波动、汇率 (一)不可抗力的性质与范围 变化等均不能视 性质与范围:自然力量、社会原因 为不可抗力事件 规定方法: 1、概括规定
(二)罚金或违约金条款
一般适用于迟延交货、延期接货、拖延开立 L/C、拖延付款等,与损害赔偿不同之处在 于,发紧或违约金并不以造成损失为前提。
数额以约定为主,分惩罚性和补偿性两种
四、定金罚则
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于先付给 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 同的履行。
注:定金不同于预付款
二、检验时间和地点
(一)在出口国检验
1、产地(工厂)检验
2、装运港(地)检验
以上两种方法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
对买方不利。
(二)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卸货后检验;
(2)目的港(地)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
户所在地检验
采取以上两种方法时,卖方须承担到货品质
或数量的责任,对卖方不利。
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六 章
有效杜绝无证到货和违禁品、管制商品的非法 进口。
国
际 实例分析:
贸 易
巴基斯坦来证规定要求受益人提交“由SGS检
实 验证书”,办理手续如下:
务
出口公司
(1)
进口公司
(5)
(4)
(2)
装运港代理
(3)
SGS机构
第
六
(1) 传真P/I
章
(2) 申请SGS NO.
(3) 授权检验
(4)安排检验 (5)配合检验
•半官方:如美国担保人实验 室(UL)
•非官方:如瑞士日内瓦通用
鉴定公司(SOCIETE GENERALE DE SURVEILLANCE S. A. SGS)
第 六 章
国
际
贸 易
2、我国的商品检验机构
实
务
机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法定检验
职 能
监督管理
第
六 章
鉴定工作
国 际 贸 易
合同。
第 六 章
国
际
贸 易
(一)英国法的规定
实
务
英国法把合同条款划分为要件
(Condition)和担保(Warranty)两类。
要件是指合同中的主要条件;担保是指
合同中的一些次要条件。通常把商品的
质量、数量和交货时间、付款条件视为
要件,而把与商品无直接联系的一些次
第
要条款视为担保。
六
章
国 际
延履行,不当履行以及拒绝履行,也包括全部不履行
或部分不履行。违约责任以有效合同为前提,违约行
为的主体必须是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不以损害有无
商品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索赔的处理流程
提出索赔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在提出索赔 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装箱单等。
协商解决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沟通,了解对方 的立场和要求,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仲裁或诉讼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索赔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仲裁是一种快速、 简便的解决方式,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诉讼则是一种更为正式的方式,需要经过法院审 理,其判决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商品检验的方法
感官检验
抽样检验
通过人的感官(如视觉、听觉、嗅觉、 味觉等)对商品进行检验,判断其外 观、气味、口感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从一批商品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 行检验,通过对样品的检验结果推断 整批商品的质量情况。
仪器检验
利用各种专业仪器或设备对商品进行 检测,如电子秤、天平、化验仪器等, 以获取更精确的数据和结果。
够透明等问题。
适用范围
仲裁适用于各种商事争议,如合 同争议、知识产权争议、海事争 议等。在国际贸易中,仲裁被广
泛采用来解决商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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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索赔的注意事项
01
02
03
04
及时性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 内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索
赔要求,以免丧失权利。
证据充分
在提出索赔时,当事人应当提 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其索赔
要求。
合理解释
当事人应当对索赔的原因进行 合理解释,说明其索赔的合理
性和合法性。
合法手段
当事人应当通过合法手段提出 索赔要求,不得采取欺诈、胁
审理裁决
第十章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职责:
我国的商检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其职责是: 1、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检疫; 2、办理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 3、对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检验工作实施监督 管理。 以下分述。
1、法定检验:
商检机构依据《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 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 检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进出 口商品实施强制性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 疫或经检验检疫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的,不准输入输出。
检验。对于尚无标准的一般参照同类商品标准或由国内生产部门与商 检机构共同研究决定。
•
——若国外买方要求按对方或第三国标准实施检验,须与有关
部门研究后再确定。
复验:
• ——复验期限即索赔期限,其长短应视商 品的性质和港口情况而定。
• ——复验机构:若我方出口,国外买方选 择的检验机构,以我方事先认为为宜。
国际检验机构:
• 国际上的检验机构有官方的,有同业公会、协 会或民间的,比较著名的有:
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GS) 日本海外货物检验株式会社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美国保险人实验室等。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程序
1、报验: ——出口报验一般在货物发运前7天提出,最晚 必须提前24小时; ——进口报验一般在货物到达后提出,时间不 得超过1个月。
• ——检验地点:因业务经营情况不同,地 点不同。
第二节 索赔
国际贸易中的索赔分三种: 货物买卖索赔 运输索赔 保险索赔 本节介绍货物买卖索赔。
一、违约:
1、定义: 违约是指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的
行为。由于违约而引起的纠纷称为争议。
第七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
四、不可抗力的后果
不可抗力事故所引起的后果有两种:一种 是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
什么情况下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 延期履行合同,要看所发生的事故的原 因、性质、规模及对履行合同所产生的 影响程度而定,并明确地规定在合同中。
➢ 或对装运技术、货物残损短缺等情况进行检验 或鉴定,以明确事故的起因和责任归属。
➢ 根据一国法律或法规对进出口货物进行质量、 数量、包装、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强制性的检 验或检疫
买方检验权
无论是英美法或是大陆法的国家的法律,还是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承认,除 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买方有权对自己所购买的 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同规定,而 且确属卖方责任者,买方有权采取要求卖方予 以损害赔偿等补救措施,直至拒收货物。但买 方对货物检验权并非是对货物接收的前提条件。
四、商品检验证书
1、作用 法定检验:海关验关放行的依据。
双方协商检验:卖方结算、买方索赔的 依据。
2、检验的标准、步骤、方法要写入合 同。
第二节 对外贸易争议与索赔
一、争议与索(理)赔的含义 争议(Disputes),是指交易的一方认为对方
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引起的 纠纷。
三、检验机构
官方检验机构
美国粮谷检验署(FGES)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法国国家实验室检测中心 日本通商产业检查所
民间社团检验机构
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S.G.S) 美国保险人实验室 (UL) 英国劳合氏公证行(Lloyd’s Surveyor)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
第三节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又称人力不可抗拒,它是 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 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既不 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意外事故,以致 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 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 是一项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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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不可抗力后果有两种: 一是解除合同; 二是变更合同: 替代履行、减少履行、延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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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案例分析: 我某出口企业以CIF 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 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1 年12 月交货。 11 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 一半以上的出口家具被烧毁。我企业遂以不可抗力为 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 时交货。我方经多方努力,于2002 年1 月初交货, 而美方以我方延期交货为由提出索赔。 问:(1)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 么?(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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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案例:1902年,英王爱德华从维多利亚女王继承了 王位,决定举行加冕典礼。为了观看这场典礼,亨 利与克雷尔谈妥,在6月26日和6月27日的白天 租用克雷尔在楼上的公寓房间,以便从窗户向街上 观看。双方约定,租金为75英镑,先付25英镑。 然而在6月22日,下议院发出通报国王要做阑尾手 术,典礼将改期举行。亨利得知后拒绝向克雷尔支 付尚未付的50英镑租金,克雷尔因此提起诉讼。 问:法院将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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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补充:合同落空原则 是英美法中关于免除合同义务的一种重要原则,指合 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发生了当 事人意想不到的事件,致使订约目的收到挫折 (Frustration),从而造成了“合同落空”。 发生事件的一方,可以据此免除责任。 在国际贸易中对不可抗力的含义和叫法并不统一。在 英美法中,有“合同落空”(Frustration of Contract) 原则规定。在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中, 有所谓“情势变迁”或“契约失效”的原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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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违约金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作为卖方的A公司 和作为买方的B公司,B在合同签订后将10 万美元定金先付给A公司,后A公司没有履 行合同,问A公司应该返还B公司多少万美 元( B ) A、10 B、20 C、 5 D、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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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一)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 注意:市场风险、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均不能 视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Be Free from Liabilities) 练习:发生( A ),违约方可援引不可抗力条款要 求免责。 A、战争 B、世界市场价格上涨 C、生产制作过程 中的过失 D、货币贬值
第六讲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1
第一节 商品的检验
一、约定商品检验的意义 买方的检验权:若买方没有利用合 理的机会检验货物,则他就放弃了检 验货物的权利,也丧失了拒收货物的 权利。
2
第一节 商品的检验
案例分析: 我方售货给加拿大的甲商,甲商又将货物转 售给英国的乙商。货抵甲国后,甲商已发现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仍将原货运往英国, 乙商收到货物后,除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外, 还发现有80包货物包装破损 ,货物短少严 重,因而向甲商索赔,甲商又向我方提出索 赔。 问:我方是否应负责赔偿?为什么?
7
三、检验、检疫机构
2、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职责 法定检验 Legal Inspection 监督管理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公证鉴定业务 Authentic Attesting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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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中的商检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检验条款内容: 有关检验权的规定; (一)检验或复验的时间和地点; (二)检验机构; (三)检验标准和方法; (四)检验项目; (五)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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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索赔条款
(一)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 1、索赔依据(Claim Foundation)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2 、索赔期限(Period of Claim) (1) 约定索赔期限 (2)法定索赔期限 3 、索赔的处理办法 一般只做笼统规定 (二)罚金或违约金条款(Penalty Clause or Liquidated Damage Clause)(Liquidate,清理、清算、约定赔 偿金额) 罚金:指合同中规定如由于一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应向 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约定金额。也就是违约金。金额的多少视 具体情况而定,并规定最高罚款金额。
案例分析1:中国某公司与欧洲某进口商签定 一份皮具合同,以CIF鹿特丹成交,向保 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用信用证支付。货到 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潮湿、 发霉、变色,损失价值10万美元。据分析, 货物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厂家在生 产的最后一道工序中,未将皮具湿度降到 合理程度。 问:1、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价款? 2、进口商应向谁索赔?
13
第二节 索赔(Claim)
一、争议、索赔和理赔 争议 Disputes 违约 Breach of Contract 索赔 Claim 理赔 Settlement of Claim
14
第二节 索赔(Claim)
二、索赔对象 (一)向买、卖方索赔 (二)向承运人索赔 (三)向保险人索赔
15
案例
20
第三节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二)各国对不可抗力的不同称呼及说明 案例分析:有一份合同,印度A公司向美国 B公司出口一批黄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 印度政府宣布对黄麻实行出口许可证和配额 制度。A公司因无法取得出口许可证而无法 向美国B公司出口黄麻,遂以不可抗力为由 主张解除合同。问:印度公司能否主张这种 权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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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仲裁(Arbitration)
三、仲裁程序(Arbitral Proceeding)
1、仲裁申请 2、仲裁庭的组成 3、仲裁审理 4、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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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仲裁(Arbitration)
四、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最重要 的国际公约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 约》(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我国 于1987年加入该公约 (Convention on the
26
第三节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和证明 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的发生和对履行合同义 务的影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 有关单位的书面证明文件。 如果事故一方未能及时通知对方或者虽然通 知对方,但是对方未能收到有关通知,则应 由事故一方负责赔偿损失。
27
第四节 仲裁(Arbitration)
9
练习:
1、翻译:
commodity inspection legal inspectio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surveying service
10
练习:
2、“离岸重量、到案品质”是指( D ) (多用于大宗商品交易) A、装运港检验 B、目的港检验 C、出口国检 验、进口国复验 D、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 检验品质 3、在众多检验商品品质的方法中,最常用的是 ( C ) A、装运港检验 B、目的港检验 C、出口国检 验、进口国复验 D、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 检验品质
11
练习:
4、我国出口冻禽、冻兔、皮张、毛类、肠衣 等货物时,需提供( D ) A.品质检验证书 B.重量检验证书 C. 价 值检验证书 D.兽医检验证书 5、为什么“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在进 出口业务中应用比较广泛?
பைடு நூலகம்
12
练习:
6、我国某公司向匈牙利出售水果,支付方式 为货到验收后付款。货到并经买方验收后, 发现水果总量短少10%,而且每个水果的 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匈牙利商人拒绝付款, 也拒绝提货。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匈牙利海 关向我方收取仓储费和处理水果的费用5万 美元,我方应如何处理?
33
第四节 仲裁(Arbitration)
案例分析1:甲方与乙方签定了出口某货物的合同一份,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 切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国家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合同履行 过程中,双方因品质问题发生争议,于是将争议提交 甲国仲裁。经仲裁庭调查审理,认为乙方的举证不实, 裁决乙方败诉。事后甲方因乙方不执行裁决向本国法 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乙方不服。 问: 乙方可否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为什么?
16
案例
案例分析2:某国一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 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 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 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商复验发现下列情况: 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 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有沙门氏细菌超过合同标准。 2、收货人实际收到998箱,缺少2箱。 3、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缺少60 公斤。 问:根据上述案情,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
一、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 (一)友好协商(Amicable Negotiation) (二)调解(Conciliation) (三)仲裁( Arbitration ) 1、仲裁的定义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发生争议时若通过协商不能解 决,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 裁决,裁决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仲裁的特点
6
三、检验、检疫机构
(一)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 (二)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 1、1998年成立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 China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主管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三检合 一),该局的职能已并入2001年成立的中国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 (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AQSI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