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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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来自:国家林业局作者:国家林业局责编:fzccsq 日期:2011-12-20 9:36:4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保护森林的战略性措施,是维系生态安全的基础性保障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加快构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防治能力,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高发势头,促进林业“双增”目标的如期实现,现就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国是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现有林业有害生物8000余种,主要林业有害生物近3O0种,广泛分布在森林、湿地、荒漠三大生态系统中,严重威胁着生态安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护好“三个系统、一个多样性”,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二)维护经济贸易安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了新使命。一些国家为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利用林业有害生物设置贸易壁垒,遏制我国经济发展。近年来,北美、欧盟、韩国等针对舞毒蛾、光肩星天牛、香蕉穿孔线虫等分别制定了《来自亚洲舞毒蛾疫区的船舶及船上货物运行管理指南》等技术性贸易措施,导致我国每年数百亿美元的货物出口受到影响。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已成为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维护经济贸易安全的重要内容。

(三)维护森林食品安全对林业有害生物防冶工作提出了新挑战。当今森林食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由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式和防治技术的落后,使用化学农药防治的现象仍很普遍,直接造成农药残留、水源污染等森林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得到较快发展,森林食品产量大幅增加。转变防治方式,改进防治技术,科学开展防治工作,是从源头上保证森林食品安全,有效保障广大林农切身利益及公众健康的重要举措。

(四)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我国每年因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材积损失达2551万立方M,年均成灾面积占乔木林受灾总面积的50.69%。目前,松材线虫病、杨树天牛、林业鼠(兔)害等重大有害生物仍呈高发态势,破坏了森林资源,影响了森林质量,降低了森林碳汇能力,威胁到林业“双增”目标的如期实现。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巩固造林成果,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碳汇能力的重要途径。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现代林业建设大局,以促进森林健康、遏制林业有害生物高发势头为目标,以机制创新、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检疫御灾为核心、监测预报为重点,以坚持科学防治、推进防治检疫队伍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建设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强化体系建设,硬化目标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水平,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

障。

(六)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按照“守土有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中的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落到实处。

——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以培育健康森林为目标,以营林措施为基础,以生物防治为主导,把有害生物预防措施落实到林业生产全过程,不断提高森林抵御生物灾害的能力,实现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依法防控,加强监管。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法制化进程,突出抓好检疫执法工作。运用法律手段,规范防治行为,明确政府、部门、经营者、公众的责任和义务。

——因害设防,综合治理。协调运用人工、物理、生物、化学等防治措施,实行综合治理。按森林资源类型特点,实行分类施策。按生态区位重要性,实行分区治理。

——尊重自然,保护生态。把握并遵从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规律,采取以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方法,促进森林健康,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七)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5%以上。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控制在70万亩以下,根除县级疫区40个以上,基本根除县级疫区30个以上,力争根除现有疫区的50%左右。美国白蛾发生区林木叶片保存率达80%以上,其中主要风景区、交通要道两侧及重大活动场所周边等关键部位叶片保存率95%以上。到2020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主要任务

(八)加强防控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2011-2020年)》,到2015年,全国基本建成与林业发展相适应的,以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监测预警体系,以风险评估、检疫追溯、除害处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检疫御灾体系,以应急防控指挥、航空与地面防治、应急防控物资储等为主要内容的防治减灾体系。在全国建成500个县级森防检疫示范局(站)。(九)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逐步增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共财政资金,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综合保险制度,加大林业贴息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支持,引导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投资、投劳开展防治。政府防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预防及预防性治理,并加强资金绩效考核。(十)完善联防联治机制。推进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形成“统一作业设计、统一防治作业、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检查验收”的联防联治机制,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提高整体防治成效。引导农户本着自愿原则,建立联户合作防治、组内或村内统一防治的防治联合体和应急处置联合队,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

(十一)健全应急防控机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联动、各负其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林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实施方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建立健全由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组成的应急防控队伍。

(十二)推进社会化防治。鼓励和引导不同形式的组织和个人成立防治专业公司、森林医院等,开展承包防治、技术咨询等业务,形成多元化的防治格局。加强社会化防治组织的监管和服务,探索建立防治组织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制度,规范防治生产作业。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要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林农培训力度,提高防治技能。

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的主要措施

(十三)落实预防措施。加强监测预报,切实将监测预报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周报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纳入造林设计、森林经营方案,大力营造混交林,科学配置造林绿化树种,推广良种壮苗和抗性树(品)种,禁止使用携带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苗木造林。做好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摸清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十四)坚持分级管理和科学用药。对林业有害生物实行分级管理,当前主要把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林业鼠(兔)害、薇甘菊、钻蛀性有害生物和新入侵的高风险有害生物作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实行重点治理。大力推广应用环境友好的药剂,严禁使用假冒伪劣药剂,倡导科学用药、适时施药、规范用药,确保环境、水源、食品和人畜安全,要特别注意蜂、蚕、鱼虾等非标靶生物的保护。推进无公害防治,鼓励生物防治,开展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防治试点示范,“十二五”期间各省份至少建成1个生物防治示范区。(十五)强化科技支撑。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加大科技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力度,着力解决快速准确检验鉴定、精准施药、生物防治新技术等防治技术难题。加大航空器喷洒、静电施药、微胶囊缓释和信息素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鼓励无公害新药剂的研制。加强国际合作交流,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先进技术。加大信息技术的应用力度,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数字化、智能化、可视化。

(十六)规范疫区管理。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县级疫区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公布,乡镇级疫点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疫情根除后,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取消疫区。采取封锁、控制、根除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建立除害处理机制,推进无害化利用,减少经济损失。

(十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推进防治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建立和完善与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规章和技术标准。联合农业部门共同做好农林植物保护法律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基本形成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地方法规相配套、技术标准为补充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制体系。各地要大力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执行限期除治通知书等制度,形成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机制,严厉打击违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法律、法规行为。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全民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的责任意识。

(十八)建立检疫追溯制度。建立健全检疫追溯体系,加强疫情源头管理。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国外引种、新疆健康果园果品和云南苗木调运等检疫追溯试点工作。对检疫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实行标识管理,并与检疫证结合,逐步实现从生产到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跟踪和有效监管,促进产地检疫、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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