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犯罪的经济分析
犯罪成本的法律经济分析探讨
1672020年35期 (12月中旬)经济与法摘要:犯罪是一种比较普遍的法律现象和社会现象,对犯罪行为进行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犯罪的原因,对犯罪进行有效的预防,设计更加合理的制裁方案。
本文主要从法律经济学视角对犯罪成本进行分析,旨在通过法律经济学理论知识了解犯罪行为,对犯罪行为予以更加合理的解释,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犯罪成本;法律经济;成本效益引言在我国刑法中,犯罪是一种形式和实质统一的混合型概念。
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犯罪分子需接受法律的制裁。
为了更好地研究犯罪,各个领域的研究人员从多个角度对犯罪进行探讨,也取得相应的成果。
然而,对犯罪的过程、结果等方面的解释更多是从道德、理性、心理等角度分析犯罪的原因和动机,将犯罪归结于由于对现实不满,从而产生犯罪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不理性且带着必要的发泄情绪。
从法律经济学探讨犯罪,就不会将犯罪人视作特殊群体,而是从“经济人”的视角去探讨犯罪成本。
在法律经济学中,犯罪人并非不理性,反而会在理性的状态下去犯罪,他们的心态与普通人一般无二,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会不断降低犯罪成本,以求获得最大的犯罪收益。
一、犯罪成本概述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典型的经济问题。
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需投入一定的资源;为了避免出现犯罪行为,或者对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国家与社会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因此,犯罪成本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有行为成本和物质性成本;当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后,还将面临心理惩处与法律的制裁,社会对犯罪人的惩处,以及定罪的概率。
在经济学中,将犯罪成本视作商品生产的产物。
为了降低犯罪率,发达国家会不断提高犯罪成本和定罪率。
由于犯罪成本有高有低,需仔细分析影响犯罪成本的相关因素。
在较短的时间内,犯罪直接成本和犯罪机会成本比较稳定。
为了减少犯罪数量,就要进一步提高破案率。
从犯罪经济学视角来看,为了获得最大的犯罪收益,罪犯会不断降低犯罪成本,政府要采取有效的社会公共政策,提高罪犯的犯罪成本,这样就能进一步降低犯罪率。
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
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作者:曹芳瑜来源:《大经贸》 2018年第12期曹芳瑜【摘要】在中国的古代,刑法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一直以来都是坚持严刑峻法,用较所犯罪行而言过于严厉的手段惩罚犯罪,但是与统治者的期待相反,过于严厉的刑罚不仅没有减少犯罪的发生,反而使得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越来越多,甚至最后因为统治阶级制定的刑罚过于严厉而揭竿而起、奋起反抗。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在现代社会,严刑峻法的思想已经站不住脚,对于刑法也有了越来越多新的要求,刑法也和其他的学科联系越来越密切,刑法的经济学理论便是在这一过程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刑法的经济学理论不仅要求刑法要做到惩罚和预防犯罪,还要求以最少的成本、最高的效率完成这一任务,将传统的刑法学与经济学结合起来,既保证质量,又保证效率。
【关键词】刑法经济学原理社会效益引言刑法的经济学理论在当前我国的刑法理论界中已经展开讨论,学者们对于刑法的经济学理论的研究越来越深入,也越来越切合中国社会中的实际问题。
刑法的经济学理论的概念、实质、优、缺点这些普遍性问题已经被解释的很清楚。
但是,我国关于刑法的经济学理论的理论基础、刑法理论与经济学原理为何以及如何加以结合等深层次的理论问题研究的还不是很清晰。
本文将通过对刑法的经济学理论的基本概念、刑法理论与经济学原理的结合依据、刑法的经济学理论在中国未来发展的方向的展望的分析对刑法的经济学原理进行分析研究。
一、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概念及相关概念区分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是法律经济学原理在刑法这一部门法中的具体体现。
所以,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就是指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对刑法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一种理论。
一方面,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可以适用于对刑法这一部门法律本身的评价,例如:可以用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来分析评价刑法是否应将某一行为规定为犯罪、刑法对于某一犯罪行为所规定的法定刑是否合理、判定当事人之间责任承担问题等等。
另一方面,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还可以运用于对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具体案件的评价之中。
刑法的经济分析PPT学习教案
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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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传统刑法学理论及其不 足
11.1.1犯罪意图和犯罪主体
在故意犯罪中,刑法对蓄谋犯罪的惩罚要比冲动 犯罪的惩罚更加严厉。
传统刑法学理论提供的解释是,与冲动犯罪相比, 蓄谋犯罪的“意图”更强烈。
经济分析强调,要成功预防蓄谋犯罪需要付出更 高的成本,因此要求一旦将蓄谋罪犯抓获,就要对 其处以更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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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刑罚威慑理论
刑罚威慑理论的基本逻辑:
通过提高犯罪预期惩罚成本使之高于犯罪的可能收 益,就能够有效抑制和威慑犯罪。各种水平不同的 惩罚实际上确定了不同犯罪行为的“价格”,要实 施各种犯罪行为必须付出相应的“价格”,高于犯 罪需求的价格将有效地抑制潜在罪犯的犯罪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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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刑罚威慑理论
11.4.1 最优威慑水平:社会成本角度
刑法的经济目标是最小化犯罪的社会成本,那么对犯 罪的最优威慑就应当在犯罪的社会净损失和预防犯罪的 成本之间寻求均衡。
如图:纵轴表示金额(以元为单位),横轴表示威慑 水平,曲线L描述了犯罪社会净损失的边际变化,曲线 C描述了预防犯罪的社会成本的边际变化。曲线L与曲
11.4 刑罚威慑理论
11.4.2最优威慑水平:惩罚确定性与惩罚严厉程度 的权衡
2.预算约束下的最优威慑水平
惩罚的概率
P
y0
D
C
x
惩罚的严厉程度
惩罚确定性0 和严厉程度的最佳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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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刑罚威慑理论
11.4.2最优威慑水平:惩罚确定性与惩罚严厉程度的 权衡
刑法的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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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涉及到了经济的逻辑的讨论。
犯罪的心理状态,过去说心理状态,即人的主观感受,与经济无关,现在看起来,这种主观感受,通过行为经济学或者是心理经济学,其实也提出了很多很有意义的解释与说明。
除此之外,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度”到底该怎么确定,在经济分析的角度也可以提出新的说法。
经济分析法学是用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法律问题的边缘学科,主要是立足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基础上,运用微观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及其他有关实证和规范方法考察、研究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创新及未来发展。
经济分析法学是二十世纪西方法学界也是经济学界发展最快的领域之一,也是二十世纪后半个世纪法学界最重要的发展。
它代表了法学和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变革,也代表了法学和经济学相互交叉渗透的前沿学科、边缘学科和综合学科的重大新成就。
本文通过对经济分析法学概念及其理论基础的介绍,进而对犯罪和刑罚进行了经济分析。
一、犯罪的认定首先,我们可以提出一个问题,什么样的行为被规定为犯罪,即犯罪是如何来认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其实就是指危害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人身财产和经济财产),扰乱经济生活秩序的行为,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或者制裁。
可是,在法条的最后规定了“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从中,我们可以发现,犯罪这个行为,其实也是一种侵权。
“侵权”就是,一个人损害了别人的利益,依法应该受到惩罚的这样一种行为。
但是侵权行为按照犯罪的行为和后果,又分为三类:民事侵权、行政侵权和犯罪。
人们为什么会犯罪?有的人会说,犯罪是不对的,人们为什么会说犯罪是不对的,什么样的行为是不对的?我们如果用道德的价值来自圆其说其实有些说不明白,如果继续追问,对的行为就不是犯罪,错的行为就是犯罪,首先,判断对与错的标准是什么,即便是错,做错了和犯罪了也是两个概念。
第五讲犯罪的经济分析__寻租视角l
——寻租的视角
驻比利时大使,236万美元;驻西班牙大使,112 万美元。马修•巴赞曾是奥巴马的竞选团队财务主 席,总计为奥巴马募得七亿美元的捐款。巴赞个 人也为奥巴马捐款231万美元,作为回报,总统任 命他为驻英国大使。
据统计,奥巴马任期内,至少已有23位捐款逾50 万美元的金主获得驻外大使这一美差,累计金额 至少超过1000万美元。而“卖官”,也是美国总 统毫不避讳的传统。对于这种行为,批评声从未 断绝。
寻租与寻利
寻利是对生产性利润的追求,包括物质资本、人力资
本的投资、技术和制度安排的创新以及人们从事的生产活 动、研究与开发活动、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平交易等。 这类活动是生产性的,增进社会福利的,是使生产可能性 边界向外推移的。
寻租是非生产性的寻利,包括谋求特权与优惠的游说
活动,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有损 社会福利的活动。这类活动没有生产任何商品与劳务,反 而白白的消耗资源。
1974年,克鲁格发表《寻租社会的政治 经济学》一文,研究了由于政府对外贸 的管制而产生对租金的争夺。
刘志军自1986年在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任上始, 至2011年从铁道部部长之位落马,涉嫌因“卖官” 受贿1178.65万元,买官者名单覆盖六名铁路官 员。
腐败超越低层次的“吃拿卡要”的流程腐败后, 呈现的更为高级复杂的形态,可称为“超越委托 权而出售代理权的腐败”。以经济学的眼光来看, 通过行贿获得官位的人,必然随后通过“卖官” 或审批权寻租来获得回报——即未来的官官或是 官商交易。
政治创租:指政府官员利用行政手段来增加 私人企业的利润,人为地创造租金,诱使 私人企业向他们行贿以得到这种租金。
抽租:指政府官员故意提出某项会使私人企 业受损的政策作为威胁,迫使私人企业割 舍一部分既得利益与之分享。
犯罪经济学
犯罪经济学第5章、犯罪经济学偷风不偷月、偷雨不偷雪俗语热情的心如果不能受到冷静的脑的支配,则受害的并不是那些罪犯,而是生活在此恐惧阴影下的每一个人。
《公共问题经济学》犯罪经济学是法与经济学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小偷、抢劫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废除死刑运动从西方开始,现在在中国的法学界有一定的影响力;本章从人是理性的假设出发,分析犯罪的社会成本、罪犯的犯罪决策过程及我们可以针对性的作为、防范犯罪资源的最优配置法则、废除死刑等问题背后的经济学逻辑。
一、犯罪的定义和社会成本1.1定义及分类犯罪,按照波斯纳的定义,是由国家起诉的,并且罪犯必须向国家交付罚金或承受像被关进监狱那样的非金钱刑罚1。
犯罪可以粗略的分为以下四类:(1)暴力犯罪,即针对人身的犯罪,如谋杀、强奸、严重伤害和持械抢劫等行为;(2)侵犯财产罪,如欺诈、偷窃、贪污、纵火和故意毁坏他人(公共)财产等行为;(3)非法物品和服务交易罪,如赌博、卖淫、毒品交易等行为;(4)其他类型的犯罪,如遗弃、污染环境、事故逃逸等行为。
当然,随着国情不同,各国对犯罪的外延也有所区别,如卖淫和贩卖毒品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是犯罪行为,而在一些欧洲小国,如荷兰,这是合法行为。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在以前属于犯罪的行为现在并不构成犯罪,如20世纪早期的美国,酒的地位就和现在的毒品一样,是违禁品,贩卖就是犯罪,而现在只要不卖给一定年龄以下的未成年人,就不是犯罪。
同时,一些以前并不属于犯罪的行为现在也有可能触犯刑法,如婚内强奸,买卖可卡因等。
1.2犯罪的社会成本与其它社会问题的经济学一样,犯罪经济学中的成本也是机会成本。
而从经济学角度看,犯罪给社会所造成的净经济成本是:没有犯罪行为也没有犯罪防范活动的情况下的国内生产总值2与有犯罪行为和犯罪防范活动情况下的国内生产总值之差。
我们以偷窃行为为例说明犯罪的社会成本。
(1)小偷不去偷窃而去进行产品和劳务生产所创造出来的价值。
因为小偷从事的偷窃行为需要小偷进行时间精力等方面的投入,在一个没有小偷的社会,这些时间和精力能用于生产鞋、工艺品乃至科学知识;(2)小偷行为过程中的净损失。
犯罪和惩罚经济全面分析
本章结构和框架
• 1.刑法的传统理论 • 2.犯罪与惩罚的经济分析 • 3.犯罪与惩罚的经济学专题
犯罪和惩罚经济全面分析
• “犯罪的真实尺度就是其对社会所造 成的危害。”
• --------凯撒·贝卡利亚,《关于犯罪与惩罚》 (1764年)
犯罪和惩罚经济全面分析
例1:
完美吐赃:使侵权者在有吐赃的侵权和不侵 权间无差异的货币金额。
货币惩罚:使倾向于不侵权而不是侵权的货 币金额。
一般地,惩罚要强过吐赃
犯罪和惩罚经济全面分析
• 一个例证: • 若小偷打碎一扇价值100美元的车窗,并
偷了一部价值75美元的收音机。 • 完美赔偿:175美元 • 完善吐赃:75美元 • 惩罚:超过75美元的货币金额 • 罪犯会被要求支付175美元作为赔偿给受
• 2.即便完美赔偿是可能的,法律也会尽力保 护潜在受害者的权利而不是利益。
• 例如,车祸受害者获得了完美赔偿,他们的 人身和财产利益虽受到保护,但其不受他人 干涉自由行事的权利却遭受践踏。
• 当物品通过自愿交易获得时,能保证物品流 到对其评价最高的人手里。但物品未经双主 同意的换手,如偷窃,并不能带来同样的保 证。
害者,同时向国家支付100美元的罚金。
犯罪和惩罚经济全面分析
§2.关于犯罪和惩罚的经济理论
一、侵权法之不足,刑法之必要
民事诉讼法不能最小化犯罪成本
• 1.赔偿不完美。如失去一条腿时,完美赔偿是 不可能的。
• 惩罚的目的不是给犯罪定价,而是威慑犯罪。 如你要多少钱才同意某人用一把锤子袭击你?
犯罪和惩罚经济全面分析
犯罪和惩罚经济全面分析
二、理性犯罪
$ 惩 罚
严 x1
从经济学视角考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
本文链接:/Periodical_hnjjglgbxyxb200803010.aspx
万方数据
1.行为性成本。行为性成本,是指犯罪人为实施犯罪所必须作出的行为支出。不同的犯罪行为,其行为性窃者的行为性成本,盗窃者的行为性成本高于受贿者的行为性成本,抢劫的犯罪客体相同时,犯罪对象的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而且领导者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其行为性成本一般来说往往高于其他犯罪形式,水平和更大规模发展,以实现“规模效应”。罪工具,维持组织运转,贿赂,逃避侦查,逃跑等所支出的费用。单个人及一般的共同犯罪由于资金能力限制,无法从事需要较高投入的犯罪活动,其犯罪规模也停留力,通过加大物质性成本的投入,扩大组织规模,购买先进的通讯和交通工具,甚至枪支弹药,使犯罪规模不断扩大,犯罪水平不断提高,以获取巨额犯罪收益。施犯罪前后所经历的恐惧、惶惑,悔恨等消极情绪的势单力孤和易受打击的心理。一般说来,黑社会性质罪价值观,组织成员之间意气相投,相互强化了反社会的心理,降低了责罪感。同时,黑社会性质组织内部分工协作、共同犯罪,又通过各种方式编织保护网,提高了犯罪的成功率,降低了受法律惩处的风险,因此,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恃无恐。由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心理惩处成本大大降低[2]。(二)惩罚成本犯罪收益。但是,惩罚成本是预期成本,因为犯罪人因犯罪而受惩处只是一种可能性,即其可能遭受惩处也式相比,具有较强的自我防护能力。黑社会性质组织逃跑能力,更为重要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往往通过金人员,编制保护伞,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通风报信,开脱说情,为查处黑社会性质组织设置障碍,或不依法履动,使其能够逃脱打击,在较长时间内,为非作歹,称霸一方,极大地降低了惩罚成本[3】。(一)从广度和深度上大规模拓展犯罪市场限性,其犯罪市场是局限的。员的分工协作,较强的资金和先进的装备能力,则能突破这些界限。从地域看,黑社会性质组织可以实现看,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仅可以从事走私、贩毒、赌博、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同时还以合法名义开办各种企业,大规模介入212商活动[4]。(二)垄断犯罪市场,获取巨额垄断利润有市场就有竞争,同样.在犯罪市场上也存在着竞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打击,后者如不同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集团相比处于有利地位,往往在竞争中获取进而控制一定地域或垄断某些行业,获取巨额垄断利润。同时,在竞争中,不同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之间为了自身利益也可能达成协议,划分势力范围进行合作。从经济理论上讲,只要犯罪效益大于1,犯罪就有可能存在。我们可以看到,黑社会性质组织基于其自身的特点,通过加大对行为性成本和物质性成本的投入、大幅度削减心理惩处成本和惩罚成本,从广度和深度上拓展和垄断犯罪市场,使之几何级倍数增加犯罪收益,从而有可能使犯罪收益大于1或远大于1[5]。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一些不法分子往往为了个人利益质组织越来越猖獗,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经济学分析,能够使我们加深和拓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现象,其组织同样遵循成本与收益等经济规律。加强这方面的分析,可以使我们在预防和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掌握主动,使公安司法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参考文献][1]詹姆斯·s·科尔曼.黑社会理论的基础[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Ez-I汉斯·海因里希·耶塞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总论)i-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_001.[3]张穹.关于。严打”整治斗争中的法律适用问题[N].检查日报,2001,(3).1-43赵秉志,于志刚.论我国新刑法典对有组织犯罪的惩治[J].法商研究,1999,(6).1-s3黄京平,石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法律性质和特征刍议[J].法学家,2001。(5).[本文编校:柴歌]
第五讲 犯罪的经济分析
核心理解
❖ (1)什么是犯罪? ❖ (2)政府在犯罪防范中应当起什么作用? ❖ (3)什么是犯罪防范活动的最优水平? ❖ (4)用于犯罪防范的资源如何在警察、法院和
刑罚制度之间配置? ❖ (5)禁止的全面效应是什么? ❖ (6)犯罪活动的原因是什么?
经济学概念一Βιβλιοθήκη 表❖ 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s ❖ 消费外部性Externalities in consumption ❖ 个人消费物品和服务Individually consumed goods and services ❖ 准集体消费物品和服务Semicollectively consumed goods and services ❖ 集体消费物品和服务Collectively consumed goods and services ❖ 搭便车者问题Free-rider problem ❖ 共用品Public goods ❖ 成本--收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 ❖ 边际社会收益Marginal Social benefit ❖ 边际社会成本Marginal social cost ❖ 等边际原理Equimarginal principle ❖ 精神收入Psychic income ❖ 精神成本Psychic costs
引言2:研究假设
❖ 第一假定是每一个行为人都是谋求自我利益极大化 的理性主体,是自我利益的最佳判断者,能够在各 种不同的机会面前作出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同样犯罪也是行为人经过理性判断后作出的决策。
❖ 第二个假定是犯罪越严重惩罚越严重。将这一系列 假定导入犯罪学后,对犯罪主体的分析就舍弃了其 主观方面而将其作为完全的纯粹的经济人,经济规 律是他所遵行的规则,正如贝克所说“一种行之有 效的犯罪行为理论只是经济学常用的选择理论的扩 展,用不着以道德的颓废心理机能的欠缺和遗传特 征等因素来解释犯罪行为”。
犯罪与刑罚的经济学分析
犯罪与刑罚的经济学分析【摘要】刑法的经济学分析是从效益的角度对犯罪理论,刑法的存在,刑罚制度等问题进行分析和阐释,如果一个刑法的体系是符合效益最大化,那么就是值得提倡的,相反,则是应该进行改进。
通过从经济学的角度对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可以阻止犯罪的发生,最佳的刑罚制度能够增加犯罪成本起到对罪犯的威慑作用。
对其充分的研究有利于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对立法,以及司法实践都有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经济学分析;犯罪;刑罚;局限性一、概述法律经济学习惯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法律制度,为法律规范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分配提供最优化的配置。
从最能体现社会效率的角度解析法律的存在价值和意义。
意在建立新的符合效益的法律结构体系。
从而与经济分析和法律的法理方法论结合起来。
波斯纳所探讨的经济分析的方法,似乎被其运用到一切法律问题之上。
从宏观的法学理论的角度的研究,也包含对刑法,民法等单个部门法的分析理论。
刑法的经济分析理论是法律的经济分析学说在刑法这一法律部门中的运用和体现,在这个学科中波斯纳对刑法的分析理论采取了一种完全不同于以往运用道德和政治的视角,而使用了一种从一个全新的经济层面进行分析的手法——以犯罪成本和刑罚成本等概念来剖析刑法,对刑法的意义,存在的依据,犯罪论,刑罚论等有关刑法的具体问题进行论述,构造了一个由经济学分析法为脉络的新型刑法理论。
按照其效益中心说,建立更加符合利于降低成本的刑事体系,从立法,司法更加符合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出发,使得社会资源被更好的分配。
二、犯罪的经济学分析(一)刑法存在的根据在波斯纳看来,法律体系就是以刺激效益为目的,用来阻止企图规避市场的行为的发生。
因为,在交易成本很低的情况下,市场是资源合理配置最有效益的方法,任何规避市场的强制性交易都是没有效益或低效益的,因此,法律就是用来对这种行为的阻止。
[4]犯罪都不可能导致使资源从低效率转向高效率的配置(利用)。
拿盗窃来说,如果小偷不愿意用交易的方式来获取一件财物,那么此件财物在小偷手中的效益肯定要比在物品主人的手中要低,因为小偷的取得不需要对价。
经济犯罪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犯罪案件的数量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维护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对经济犯罪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案例选取一起经济犯罪案件,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探讨经济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
二、案例简介(一)案情概述被告人张某,男,35岁,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8年1月,张某以虚构的项目为名,骗取他人投资款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
案发后,张某潜逃至国外,经公安机关追捕,于2019年5月被抓获归案。
(二)争议焦点1. 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2. 若构成集资诈骗罪,应如何确定其刑事责任?三、案例分析(一)关于集资诈骗罪的认定1. 集资诈骗罪的定义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集资诈骗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3)数额较大。
2. 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案情,张某虚构项目,骗取他人投资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二)关于张某刑事责任的确定1. 犯罪数额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集资诈骗的犯罪数额应当以实际骗取的金额为准。
本案中,张某骗取的投资款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应当认定为犯罪数额。
2. 刑事责任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于集资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张某骗取的投资款数额较大,符合“数额巨大”的情节,故对其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的经济分析_1
刑法的经济分析刑法的经济分析作文/zuowen/在刑法学中,运用微观经济学来剖析刑法的理论与具体实际的刑法问题,实质上就是探究刑法的成本如何最小的成本投入情况下生产出最佳刑法效益的问题。
其目的在于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使得国家投入能够取得最优的投入产出之比例,以期获取最佳刑法效益。
这里的核心问题是要求国家投入最佳的刑法成本,尤其是犯罪量、刑罚量成本,以获取最佳的刑法效益,而非不顾刑法成本开支,追求难以实现或根本无法实现的刑法效益。
[1]使用的经济学分析方法的积极意义在于从经济学的角度减少资本投入浪费本文由收集整理却达不到实现刑法效益的司法尴尬局面。
一、法经济学中的刑法成本概念法经济学的核心思想是法律规范应当包含经济学中的价值目标,法律权利应当分配给能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收益一方。
[2]而经济分析法学中的核心理念就是如何减少法律运作的交易成本来获得最大收益,其目的就是在法律活动中做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一)刑法成本的基本含义刑法系统中运作的所有动态过程及其所付的费用与支出即是刑法成本的含义。
比照生产成本提出了“刑法成本”概念的目的在于促使刑法法规、规章的制定者和消费者密切关注刑事法律投入与产出比,从而达到合理配置和利用有限法律资源以降低刑法成本,提高刑法效率。
[3]刑法成本在性质上属于交易成本,刑法作为社会运动中的过程之一,其活动的内容与方式很容易受到外界非法律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大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刑法成本构成和成本水平所反映出相对波动的状态也是刑法成本投入时的波动原因所在。
论文网(二)刑法成本的分类1.刑法立法成本刑法的立法成本是指国家制定、修改、废止刑事法律的过程中的所支出全部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直接立法成本和间接立法成本。
这涉及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运用“成本——效益”的经济学方法对刑事立法加以分析,能够保证刑法立法科学地制定与高效地运转,使之最大限度地符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经济法律关系_(2)
加不同内容的经济法律关系或者具有不同的 相对人而拥有不同的主体地位。如计划机关、 企业。另一方面,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参加以 经济管理为内容的法律关系时,双方都不是 以法人而是以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身份出现 的,具不平等性。
主体形式的广泛性。主要表现为经济法
律关系主体不像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和民 事法律关系主体那样主要是法人(国家 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 人和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就经济法律 关系而言,国家权力机关(不属行政法 主体),法人和自然人,不具备法人资 格的企业内部组织,企业的分支机构, 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等都可以是经 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应当是经济法律关系所特
有的,区别于民商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 特殊性。 主体(特殊性):广泛性、复杂性、不平等性; 内容(特殊性):管理职权与民事权利共存 (内容的经济性)、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 (如消法)、权利的不可让渡性(不可转让、 抛弃)。 客体:行为性——干预、管理行为(具不具有 唯一性?应该具有,因为物、智力成果不能成 为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客体。
续上: 公共性:以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为宗旨。提供 公共物品,具公信力(仲裁委员会)
民间性:独立于政府系统之外,是民间机构或
组织。与行政机关或是其他国家机关之间没有 隶属关系或是其他利益关系。表现为: 第一,组织上的自主性。内部自我管理,活动 目的、方式、内容等均由其在遵守法律的前提 下自主决定。
辨析: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和根据经济法的主
体制度成立的主体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取得(探讨参加 体现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当事人的资格) (一)法定取得。即依法律的规定而取得。如 国有企业(依《国有企业法》)、中国人民银 行(依《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而成为经 济法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宏观调控领域,干 预主体的资格取得、行权和监督等更为关键,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的贯彻)
经济犯罪刑罚的经济评析
经济犯罪刑罚的经济评析经济犯罪刑罚的经济评析经济犯罪刑罚的经济评析摘要:经济犯罪是指发生在经济领域的为获取经济利益危害经济秩序的一种犯罪行为。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现行的刑罚制度,可以深度挖掘以自由刑为主的刑罚制度是否适合这些新兴的经济犯罪,尤其是利用其职务资格进行的经济犯罪,从而寻找对经济犯罪最佳的刑罚制裁模式。
关键词:经济犯罪;刑罚收益成本;博弈一、经济犯罪与刑罚的概述笼统的经济犯罪是指发生在经济领域的犯罪,即一种或一系列能通过非体力性手段、采用隐蔽的策略或诡计,以使非法避开付出或者损失金钱财物的,或者获取经济或个人利益的行为[1]。
我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的研究受德国影响较大,形成了大经济刑法学、中经济刑法学、小经济刑法学,从而也形成了大、中、小三个经济犯罪概念。
大经济犯罪概念,是指违反国家工业、农业、财政、金融、税收、价格、海关、工商、森林、水产、矿水等经济管理法规,或者盗窃、侵吞、骗取、哄抢、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公民的合法财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建设,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失,依法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中经济犯罪概念,是指一切侵吞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小经济犯罪概念,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法利益,滥用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上所允许的经济活动方式和经济活动权限,违反所有直接与间接调整经济活动的法规,危害社会主义经济运转秩序的行为[2]。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量刑时自由刑居主导地位,财产刑只作为辅助手段,从未启动管制刑。
二、经济犯罪刑罚的博弈博弈论试图研究既存在冲突又存在合作的情况下的决策行为。
博弈是一种竞争状态,在该状态中,两个或更多的局中人都在追求他们各自的利益,没有人能够支配结果,在这场竞争中,每个局中人都拥有一定的资源。
经济犯罪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我国刑法对经济犯罪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以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为例,对经济犯罪法律进行分析。
二、案例基本情况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某,股东为李某、王某。
2018年,某市税务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经调查,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间,通过虚构业务、虚构交易等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500余份,涉及金额达1000余万元。
三、案例分析(一)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二)案件定性及处理1.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股东李某、王某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法院审理,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李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三)案件启示1.加强税收征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国家税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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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集体消费物品:对群体内的每个人都会带来收益, 而每个人却不能确认其得到的具体收益的物品和服 务。此外,这种物品和服务一旦被提供,群体中的 每个人都不能被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非竞争 性与非排他性 ——比如:国防、犯罪防范、空间探索、公共卫生 的某些方面,以及绝大多数的反污染措施。 ——在集体消费物品和服务的情况下,市场即使是 竞争性市场往往也不能实现使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资 源配置意图。因此,政府干预通常是必要的,而且 一般也比准集体消费物品和服务的情况更加明显。
表5-2
美国各级政府的犯罪司法开 支,2000年
直接支出(百万美元)
28000 105603 133603
政府层级
%
联邦 州和地方 合计
20.9 79.1 100.0
——从表5-2中,我们可以看到迄今为止的最新数 据:2000年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在有关犯罪执法和 司法上的开销估计高达1 336.03亿美元。
②准集体消费物品:既给消费这种物品和服务的人带来满足, 也能影响他人满足程度的物品和服务。其消费也能导致社会 其他成员满意程度的变化。 ——比如:我的邻居为其宅院风景美丽进行的投入可以使得 我和他都获得满足;当其他人购买足够多的医疗服务来防御 流感时,我们肯定也会从中获益;在有不吸烟者的饭店或工 作场所里吸烟。 一般来说,当考察准集体消费物品和服务时,竞争性市 场往往达不到使得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资源配置。在这种情况 下,政府干预可能会改善市场的运作。我们以吸烟作为例子 来说明。假定香烟的市场定价时每包4美元。然而,在消费 时,吸烟会导致吸二手烟的人的满足感下降,下降的程度是 每包1美元。此时,政府对每包香烟课税1美元,就会使这种 外部性内部化。也就是说,这种税会迫使消费者支付香烟的 全部成本,可能会使他们自愿减少吸烟,使之达到社会最优 水平。不过,我们必须指出,在集体消费物品和服务的情况 下,政府无须取代市场。政府所要做的就是帮助市场恰当地 配置资源
——另类研究:《魔鬼经济学》
表5-1
每十万人的犯罪率,1980- 200l年 年度
年度
合计 暴力犯罪 侵占财产罪
1980 5 950 597 5 353 1981 5 858 594 5 264 1982 5 604 571 5 033 1983 5 175 538 4 637 1984 5 031 539 4 492 1985 5 207 556 4 651 1986 5 480 617 4 863 1987 5 550 610 4 940 1988 5 664 637 5 027 1989 5 741 663 5 078 1990 5 820 732 5 089 1991 5 898 758 5 140 1992 5 660 758 4 903 1993 5 484 747 4 738 1994 5 374 714 4 660 1995 5 278 685 4 593 1996 5 087 637 4 450 1997 4 930 611 4 319 1998 4 619 568 4 052 1999 4 267 523 3 744 2000 4 125 507 3 618 2001 4 161 504 3 656 资料来源:U.S.Department of Commerce,Bureau of the Census,Statistical Abstract of the United States,2001, Table 305.
第五讲 犯罪的经济分析
本章概要
一、什么是犯罪? 不道德? 不合法? 犯罪行为的划分 二、犯罪的成本 个人消费物品和集体消费物品 个人消费物品 准集体消费物品 集体消费物品 搭便车者问题 政府生产集体消费物品 三、犯罪防范活动经济学 “最优”水平 犯罪防范预算的分配 改变物品和服务的法律地位 犯罪活动产生的原因
3、犯罪行为的划分 ——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将犯罪行为划分 为:(1)暴力犯罪;(2)侵占财产罪;我们可以再加上 (3)非法物品和服务交易;(4)其他类型犯罪。 ——表5-1显示了1980~2001年间暴力犯罪、侵 占财产罪以及总犯罪率的情况。表中数据表明,总 犯罪率以及暴力犯罪和侵占财产罪均呈现出明显的 周期性。尽管每个部分的转折点不完全一致,我们 可以粗略总结出,20世纪80年代初期犯罪呈上升趋 势,以后开始下降并一直持续到1985年。此后又开 地上升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又再次下降。
引言2:研究假设
第一假定是每一个行为人都是谋求自我利益极大化 的理性主体,是自我利益的最佳判断者,能够在各 种不同的机会面前作出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同样犯罪也是行为人经过理性判断后作出的决策。
第二个假定是犯罪越严重惩罚越严重。将这一系列 假定导入犯罪学后,对犯罪主体的分析就舍弃了其 主观方面而将其作为完全的纯粹的经济人,经济规 律是他所遵行的规则,正如贝克所说“一种行之有 效的犯罪行为理论只是经济学常用的选择理论的扩 展,用不着以道德的颓废心理机能的欠缺和遗传特 征等因素来解释犯罪行为”。
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s 消费外部性Externalities in consumption 个人消费物品和服务Individually consumed goods and services 准集体消费物品和服务Semicollectively consumed goods and services 集体消费物品和服务Collectively consumed goods and services 搭便车者问题Free-rider problem 共用品Public goods 成本--收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 边际社会收益Marginal Social benefit 边际社会成本Marginal social cost 等边际原理Equimarginal principle 精神收入Psychic income 精神成本Psychic costs
3、解释与描述: ——从总体上说,犯罪活动会使得GDP低于没有犯 罪活动情况下的GDP。犯罪防范活动或措施如果得 到有效实施的话,则会使GDP高于没有犯罪防范措 施情况下的GDP。正因为有犯罪防范活动情况下的 GDP高于没有这种活动情况下的GDP,所以犯罪防 范活动可以被视为经济产品或服务。 ——将犯罪防范活动视为利用生产性资源——劳务 和资本――进行的生产过程。这些防范活动的成本 可以用机会成本原理来衡量:用于犯罪防范的资源 成本等于这些资源用于其最佳用途上的价值。
第三个假定是犯罪必须受到可能的相应的惩
罚,可能性从0%到100%。
这些假定实际上也是从经济学的视角对 犯罪进行分析的理论基石和逻辑起点。只有 以这些假定为基础,经济学中的其它理论和 推论才能够在犯罪学领域得以运用,对犯罪 进行经济学分析的最终目标:制定出能够实 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控制犯罪策略,才有可 能变为现实。
3、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考特和尤
伦的《法和经济学》、拜尔等的《法律的博 弈分析》等著作在中国的相继翻译出版。 4、近年在中国也掀起了自觉运用经济分析方 法这一工具,从经济收益的角度出发,综合 运用最大化假设、理性、成本、收益、偏好 等经济学的概念、判断和方法对犯罪和刑罚 进行研究、解释、说明,然后提出应对措施。 经济分析(Economic Analysis)方法为研究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犯罪现象提 供了新的逻辑起点和研究手段。
引言1:思想综述
1、贝克尔:“人类所有理性活动的目的都是对效 率的追求,因此经济分析必然适用于凡是有理性参与 的人类活动(包括犯罪这项犯罪人自认为是最有效地 利用资源的行为)。” ——人们所奋斗所争取的一 切都同他们的经济利益有关。 2、在国外,从早期边沁、密尔等为代表的功利主 义学派,到美国芝加哥大学的诺贝尔学奖获得者贝 克尔,再到当代的理查德· 波斯纳为代表的法律经济 学派,他们都曾用经济学的分析工具来系统地、规 范地对犯罪和刑罚作过分析。
4、概念: ——个人消费物品和集体消费物品 你居住的城市的警力增加了5%对你个人而言有多少益 处呢?城市街道上巡逻车的增减对你有直接影响吗?司法体系 中法院和法官数目的增减对你有何影响?你的回答可能是 “没有”、 “我不知道”或者“可能有”。 上述问题自然而然地会把我们引到对经济学上产品和服 务的分类上来,这三类分类分别是个人消费物品、准集体消 费物品和集体消费物品。 ①个人消费物品:任何只对其消费者带来满足的物品或服务。 ——比如汉堡包、防晒油、铅笔等。此外,个人消费物品和 服务具有排他性,因为一旦该物品和服务为某一个人所消费, 它就不可能别为他用。
——1988年,我写信给副总统乔治· 布什,而后给南 佛罗里达州毒品纠察队(South Florida Drug Task Force)队长、教育部(Education Secretary)部长威 廉· 贝内特(William Bennett)、分管药品政策的助理 国务卿安· 罗布菜斯基(Ann Wrobleski)、白宫毒品政 策顾问唐纳德· 麦克唐纳(Donald I.McDonald)博士, 给联邦调查局(Fed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公 共信息部、禁毒管理处(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审计(会计)总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国家司法研究所 (National Institute of Justice)和国家药品滥用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il Drug Abuse)的头头都写过信。没有一 个官员能引证任何研究来说明政府禁毒的努力价有 所值。该政策的代价是每年耗费100亿美元,监禁 75000名美国人,并让我们的城市充斥着暴力事件。 弗尼亚· 布朗和许多其他类似者的死似乎毫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