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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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探索

摘要:文章分析了深圳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基地成立的背景,明确了高训基地的功能与定位,从管理体制、运营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三个方面对高训基地管理创新的实践进行了总结。

关键词: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圳高训基地;管理创新

一、深圳高训基地成立的背景

在经济发展正常的情况下,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含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总是稀缺的,供不应求是一种常态。在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出现了大范围持续的短缺。作为中国经济最为活跃地区之一的珠三角地区的技能人才短缺状况尤为严重,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较为发达的深圳,相关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的短缺状况非常突出。反映在劳动力市场上,技师、高级技师层次的高技能人才的求人倍率一直稳定在2左右,即每一名技师和高级技师平均可以有两个以上的招聘岗位可以选择,这也意味着有一半的市场需求得不到满足,企业开出高薪招聘高技能人才而不得的情况频频出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能否以较快的速度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构建起布局合理的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从“深圳生产”到“深圳制造”再到“深圳创造”的跨越将是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保持在国内经济中的领先地位,在国际市场分工中谋得一席之地的关键。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深圳要“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制造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必然要求相应的人才结构和层次的优化与升级。上述产业的发展必然要求数量更大、层次更高的技能人才来实现“核心技术的创新和转化”。高技能人才的持续短缺已成为影响深圳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引起了深圳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从外部直接引进所需的高技能人才是最容易被纳入决策视野的解决之道,在高技能人才普遍紧缺以及高技能人才一些特质导致的人才流动困难的情况之下,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几次尝试之后,以外部引进为主思路被否定,自主培养符合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思路逐渐为人们所认可。

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上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培养高技能人才,主要是在职业院校完成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然后到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训练养成高技能人才。亚洲的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则由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训练基地作为补充,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来培养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而我国的情况有所不同,首先,对高技能人才认识上的偏差以及一些错误的传统观念使得我国技能人才的成长长期缺乏一个良性环境;其次,我国市场机制发育尚不健全,在多重因素导致的高技能人才供求严重失衡的背景下,靠市场机制自发调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被实践证明行不通;再次,从经济学理论分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外部性特征和公共产品属性,而这些特征都会导致“市场失灵”。从深圳的实际情况看,深圳的职业院校目前尚难以承担对未来劳动者的基本技能训练,企业也没有形成训练养成高技能人才的机制和传统,而社会培训机构,由于高技能人才培训需要投入的设备成本和人才成本高,难以形成效益规模而不愿意或不敢举办高技能人才培训。因此,深圳高技能人才培训市场机制是失效的。在此情况下,政府必须伸出看得见的手来调节市场,以满足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共同需要。由深圳市政府投资的国内第一家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平台的筹建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二、深圳高训基地的功能与定位

2006年2月,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高训中心)宣告成立,2008年7月,深圳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基地(以下简称高训基地)正式投入使用,由高训中心负责运营管理和对外服务工作。

(一)高训基地的基本定位

1基地的性质:非赢利性的、新型高技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2基地的合作与服务对象:以深圳市的企业、行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为合作对象,以高端、紧缺技能人才为服务对象。

3基地的建设方针:“高、新、长、宽”。

“高”是指高端,即以培养高端技能人才为目标;

“新”是指新技术,即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构成高端人才的训练环境;

“长”是指长远,即建设的训练项目具有前瞻性;

“宽”是指宽服务,即以有限的训练项目为最广泛的产业、企业服务。

4基地的发展目标:建设一个开放性的、公益性的、硬件一流、服务先进的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基地,满足社会对高端和紧缺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高训中心的基本功能

1管理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资源;

2制定高训基地的准入条件,对申请使用公共训练资源的单位进行准入评估、使用绩效评估和退出评估认定;

3依托高训基地,提供高技能人才技能训练、技能鉴定、技术改造、技术交流、技能培训成果及职业展示、技术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

4开展高技能人才训练指导、训练项目开发和训练模式、评价方法的研究和改革创新,为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

5受政府委托购买高技能人才公共服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执行政府实施的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和做出重要贡献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

三、高训基地管理创新的实践

高训基地的建设定位既非技工学校,亦非一般的社会培训机构,而是非赢利性、新型高技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要管理好这一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建设一个开放性的、公益性的、硬件一流、服务先进的高技能人才公共训练基地,满足社会对高端和紧缺技能人才需求的目标,就必须在管理上进行全方位的创新。

(一)管理体制的创新

人才的培养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特性,在特定的国情背景下,实践证明,依靠市场机制调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的,这也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建立高训基地的重要原因。实践经验还表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不是哪一家行政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多个行政部门的联动和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配合;同时,建立一个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治理结构对于提高高训基地和高训中心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必须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较好地解决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权力的分散与制衡,这一治理结构在现代公司制治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在非赢利的事业单位中能否顺利推行呢?高训中心同时肩负着深圳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的重任,成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是高训中心管理体制创新的理想选择。为此,经过3年时间的酝酿和筹备,2009年3月,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理事会正式宣告成立,理事成员由来自市贸工局、市发改局等单位推荐的4名当然理事与由市总商会、总工会等单位推荐的5名社会理事组成。理事会是高训中心的决策机构,对高训中心的工作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高训中心是具体的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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