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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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奖罚制度

1 目的:为了加强员工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生产部所属各班组、部门和个人。

3 职责:

3.1 厂长负责该项工作的制订和奖罚评定,决定对生产部员工的奖励或处罚。

3.2 各部门主管和人事部对生产部员工的奖励或处罚有建议职责。

4 制度:

4.1 奖励

4.1.1员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者不奖不罚;

4.1.2生产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按发货期为限,每提前一天,主管和组长每人每天奖励10元。

4.1.3由于加班、加点而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加班超过11点每小时补贴2元,超过12点以外每小时补贴3元。

4.1.4根据测试数据,产品的质量状态、性能指标和稳定性非常优秀,检验人员可向厂长建议,对主要加工者给予20 元的奖励。

4.1.5 生产部每季度对纳入质量检验的项目,统计“一次交验合格率”,对季度一次交验合格率100%的员工给予50元的奖励。

4.1.6每季度考评得分排名第一的员工给予100元的奖励。

4.1.7在生产过程中,对精打细算,节约器材的员工,按节约费用的30%给予奖励。

4.1.8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厂长组织评议,经总经理批准,给予300—1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

4.1.9 超产奖:当月计件工资达到1500元奖100元,达到1800元奖130元,达到2100元奖160元,达到2500元奖200元,达到3000元奖250元。

4.1.10 质量奖:该组若连续作业3个月无质量问题时,奖励该工组每人100元,组长200元。返修率控制在3%以内,该工组每人奖10元,组长奖20元。

4.1.11员工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品扩大化者,给予20 元的一次性奖励。

4.1.12员工举报违反制度者,经核实给予20元的一次性奖励。

4.1.13 季度出满全勤(无迟到、早退、请假者)每季度奖励100元。

4.1.14 在本厂工作满半年的员工,奖工龄奖25元/月,满一年者奖工龄奖50元/月,满一

年半奖75元/月,满两年者奖100元/月,依此类推。辞职再返厂的员工从新计算工龄。辞职两次者工厂永不录用。

4.1.15 老员工介绍A级车位(计件工资达到3000元者)且工作满3个月者,每介绍一位

奖200元;介绍B级车位(计件工资达到2500元者)且工作满3个月者,每介绍一位奖100元;介绍C级车位(计件工资达到2000元者)且工作满3个月者,每介绍一位奖50元。

4.1.16 公司根据各岗位工作表现进行评分,月度评比分达到85分,奖励50元,达到95

分,奖励100元。连续三个月评为95分者,公司另奖励100元。

4.1.17 每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奖50元。评选标准:只有出全勤、无差错、工作表现良好、

遵守公司制度、评比分达到85分者才有资格评比。

4.2 处罚

4.2.1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员工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影响发货,每延期一天,

相关负责人罚款20元/人,配合人员罚款10 元/人。

4.2.2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安排的工作,对当事人罚款50元。

4.2.3 不经过设计,私自更改图纸,不按图纸或技术要求作业者罚款20元/次。

4.2.4发现图纸明显失误,加工者有义务向技术人员或主管反馈。如明知错误,仍进行作

业,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发现图纸有误,未上报技术人员及时解决造成工期延误者,一次罚款20元。

4.2.5加工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无正当理由,拒绝返修或返工者,一次罚款20元/人。

4.2.6在生产作业中,安全意识淡薄,野蛮作业,不听劝阻,造成后果者,视损失轻重加

倍处罚。

4.2.7在生产过程中,对不顾成本、大材小用、浪费物料的员工,按损失费用的50%给予

赔偿。

4.2.8在生产过程中,影响他人正常工作者,一次罚款10元;

4.2.9违反车间或公司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一次罚款10元。

4.2.10批量生产时,第一件加工完未经检验而进行批量生产,主要负责人罚款50元/次;

产生批量报废,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4.2.11后工序用了上工序未经检验的不合格品,当事人罚款10元/次,对后工序负责人罚

款20元/次;

4.2.12使用质检员误检合格的不合格品,当事人罚款10元,其损失部分由质检员承担。

4.2.13产品经检验人员检验并办理入库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承担全部责任,加

工者通报批评。

4.2.14不按图纸加工或未达到图纸要求者,一次罚款20元。

4.2.15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办公室处理。

4.2.16未经公司同意对外加工或将材料、半成品带出(协助带出)公司者,上报公司办公

室处理;

4.2.17部门员工违反制度当月罚款累计(不含4.2.2罚款)超过100元以上,部门主管因

管理不到位,当月罚款50元。

4.2.18如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60%的经济损失费用。

4.2.19部门主管每天10:00前将前一天的报表必须交到文员处,逾期未交按5元/次扣罚。

4.3 奖罚评定和实施办法

4.3.1参与评定的人员做到公平、公正,目的是充分调动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每

个员工的潜能。

4.3.2参与评定的人员有失公允,员工反映强烈者,厂长有权取消其评定员资格。

4.3.3奖罚评定由监督小组主持,在充分取证,反复评审的基础上,确定奖罚人选、奖罚

额度并实施。

4.3.4 评定共从四个方面进行:工作表现(工作成绩评定)、工作态度(工作配合度)、出

勤状况、工作环境卫生保持等方面。监督小组人员每日根据以上几点进行评分。月底由总评分除以总天数得出平均分即为该员工本月的评分。

4.3.5生产部根据评定结果,上报总经理批准,于每月员工大会上以现金形式发放。

4.4 罚款执行办法

4.4.1办公室文员通知被罚款人员,当事人在<<扣款通知单>>上签字认可。

4.4.2罚款由文员向财务部发出<<扣款通知单>>,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纳入奖励基金。

5 本制度解释权归厂部,自2011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厂部

201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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