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不同职位类别的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序列、级别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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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简介

公务员简介

公务员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1、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中从事普通事务性工作的人员,目前我们所说的公务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编制的国家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或学校中基本上都是以事业单位编制为主,一些大学及一些规模比较大的学校中有参考公务员待遇的人员。

徐迟《精神分析》:“此刻时间虽然还早,已经有公务人员和学生们到街头来了,因为政府机关和学校今天都放了假。

”巴金《寒夜》一:“这是住在他隔壁的公务员张先生,手里还抱着两岁的男孩。

”2、指在机关团体做勤杂工作的人员。

韦君宜《忆郭小川写诗》:“原来的机关公务员、司机、木工等向来不大读诗的都跑去看这首诗。

”2、按照中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在某一版“现代汉语词典”中,“公务员”这个词还可以直接理解为“公共服务人员”,也就是说,不管是从大的角度(国家公务员)还是从小的角度(诸如环卫工人),都属于“公务员”。

“公务员”一词,是从外文“civilservant”或者“civilservice”翻译过来的。

英文public servant 原意是“文职服务员”、“文职仆人”,有人直译为“女王的仆人”,有人意译为“文官”或者“文官制度”,也有人译作“公务员”“公务员制度”,有人译作“文职公务员”,或许这种译法更符合原意。

自考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

自考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

公务员单选1.无论是资本主要的公务员制度还是社会主义的公务员制度,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本质特征都是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的管理原则。

2.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3.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法院院长属于公务员。

4.在我国,省政府机关领导、自治县办公室主任、中国致公党主席属于公务员职位。

5.世界上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是英国。

6.1855年5月,新上台的内阁颁发了密院令,成立文官事务委员会,办理各级公务员的选拔考试事宜,从而为英国最终形成公务员奠定了基础。

7.《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于1993年8月19日公布于世,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8.我国《公务员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9.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是公务员制度的灵魂。

10.我国公务员制度从1993年10月1日正式推行。

11.党的基本路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根本指导原则。

1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是原根部人事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干部人事管理的核心13.实行分类管理体制是针对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的人事观看制度弊端进行的改革。

14.分类管理成为与原干部人事制度相区别的首要特点。

15.实行积极竞争机制是针对我国原干部人事管理长期存在的端“铁饭碗”、做“铁交椅”,而缺乏生机和活力所进行的改革。

16.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是针对我国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滋生的消极、腐败现象所进行的改革。

17.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是针对原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着人治弊端所进行的改革。

18.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通常会以明确的法律条予以规定,它构成了公务员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公务员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

19.公务员法中的权利主要是与公务员身份而非公民身份联系的权利。

20.“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核心内容在于对宪法的忠诚。

21.身份保障权,又称职务保障权,也就是说,国家的任命行为一经产生,公务员的职务或身分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职务或身份处分(免职、降职、辞退、处分)。

公务员制度概论 第2章 公务员的职位类别

公务员制度概论 第2章  公务员的职位类别

国家机关的编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规定的编制数额,不得擅自超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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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职位设置 职能分解
在已实行机构改革并明确了机构职能的基础上,自上而下 地明确本机关内部各工作部门的工作性质、职责权限及每 个具体职位的职责任务。
职位调查
职位评价
在进行职能分解的基础上,通过实地或书面调查,了解职 位的现状,进行有关职位资料的收集过程。 对调查结果进行理论分析和数理统计分析,对职位设置的
的优点,简化分类结构和分类程序,使其更富有弹性,重视人对职位 的影响,注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例如,美国、加拿大等实行职位 分类的国家亦更重视人对职位的影响,以及不同职系之间人员的相互 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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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品位分类与职位分类的区别
品位分类 品位
分类的基础
职位分类 职位
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 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务员制度概论 ② 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
优点
① 分类方法没有严格的分类程序和依据,其应用不依赖于社会分工
的细化和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等客观条件的具备,简便易行; ② 分类方法注重公务员的学识水平、经验、能力等基本素质条件,
而不强调其必须具备某项专门知识和技能,在工作调动时实行级
随人走,这有利于公务员的流动; ③ 分类方法注重按行政首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图实施人事管理,
位“双轨制”。 职务是国家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是公务员所承担的 应该完成的任务。职务把职权与职责、人和事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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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设置公务员职务的功能

中国行政级别资料

中国行政级别资料

省部级干部
• 省部级干部一般是指国家各部委局正副部 长(主任、局长、关长),各省(市、区) 正副书记、省长(市长)、人大主任、副 主任,政协主席、副主席等干部。但是, 如果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则高挂一级为 副国家级干部。 • 据新华社报道,一般情况下,副省部级干 部的退休年龄为60岁,正省部级干部的退 休年龄为65岁。
举例
• • • • • • • • 商务部长:陈德铭 教育部长:袁贵仁 外交部长:杨洁篪 科学技术部部长:万钢 铁道部长:盛光祖 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 河南省省长:郭庚茂 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
厅局级
• 厅局级是我国公务员的一个级别(正职为行政五级,副职为行 政六级),正厅局级及其以上级别为国家高级干部 • 厅局级也就是司局级、地市级,厅、司、局(非市局、县局)、 地级市为一个级别,平级。包括: • 中央组成部门内设处室正,副职,国务院内设处室正,副职, 国家各部委的内设局局长, • 省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领导,厅长,委员会主任,省局局长。 • 地级市(自治州、地区行署)的书记、市长(州长、专员), 人大主任,政协主席等党委常委。 • 32所副部级中央直属大学的常务副校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其 他所有本科院校的校长和党委书记为正厅级,校党委副书记, 常委,副校长为副厅级,大专、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校长 为副厅级。 • 中央直属企业(央企)直接下属单位的CEO(总经理,厂长), 书记,CFO(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副总等党委常委。
•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 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 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 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 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 第十八条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 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 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 第十九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 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 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 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 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 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公务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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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同事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称作是公务员?
1.依法履行公职。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我国传统干部管理制度有哪些弊端?
1.管理对象庞杂,“国家干部”概念模糊,缺乏科学分类;
2.管理方式陈旧单一,严重阻碍人才成长;
3.管理权限过分集中,责权分离,官人和管事相脱节;
4.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制,主管随意性大。
公务员考核
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公务员培训
是指各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和行政管理的需要以及职位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所任用的公务员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政治和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训练。
公务员录用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是什么?
1.从职务性质、职务层次上确定考试录用的适用范围。
(1)职务性质。我国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2)职务层次。录用的适用范围应当界定在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的人员。
2.适用对象:①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四个职务层次。②“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包括担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职务序列中相当于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在实践中,认定公务员公务行为的标准有哪些?
1.职权标准。2.时空标准。3.身份标准。4.目的标准。
怎样理解公务员权利的含义
1.公务员的权利以其身份为前提;2.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权利,是为了使公务员有效地行使职权,执行公务;3.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就是公务员在履行公职的过程中,公务员本人可以做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他人做出或者不做出一定的行为;4.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由国家明文规定,公务员权利的行使也是由国家法律加以保障的。

第四章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第四章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 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 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 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 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 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 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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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务员职位分类概述
4.2.1 职位分类概念
职位分类(Position Classification),是以职位为对象, 以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 件为评价因素,把职位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作为 人事管理基础的一种人事分类方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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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4.1.1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的构成 1.职位类别划分。
综合管理类
专业技术类
职位 类别划分
行政执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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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建立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4.1.1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的构成 2.职务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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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务员职位分类概述
4.2.2 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
品位分类,指的是人事主管部门依据公务员个人所具备 的资历、学历、能力、身份等条件划分级别,确定其录 用、考核、培训、晋升和工资福利待遇的人事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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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 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 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公务员职位分类

公务员职位分类
职等标准是叙述一职等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及所需资格条件的书面文件,通常由三部分构成: 一般叙述,指开头部分的叙述,通常以“本职等所包括之职级”开头,接着说明本职等与职级之间的监督关系,以及处理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职责程度叙述。以所需创造力、与人接触的范围与目的、职权行使的范围与影响等因素,来叙述该职等的程度高低。 所需资格的叙述,包括录用资格与能力两个部分。前者包括任用资格和应考资格;后者包括领导能力和行政能力。
第三章 公务员职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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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人姓名
一、两种职位分类制度
职位的含义和特征: 职位的三要素: 所谓职位,是由上级组织分配给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职务和责任。 职位具有三要素:(1)它是由具有充分权利的组织分配的,不是由工作人员自己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决定的;(2)它的职责必须通过工作人员完成,每个职位的工作量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3)它具有完成工作所需压的权力,是职务、责任和权利的集合体。
职位具有六个特征:
1
每一职位有一定的名称、内容、责任、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晋升转任路线等。一旦确定后具有相对稳定性,除非具有充分理由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2
职位并不意味着担任它的工作人员具有某种终身不变的待遇,工作人员只有担任某一职位的职务和责任时才具有相应的权力,享有相应的报酬。同一职位在不同时间可由不同的人担任,同一人员在不同时间可以担任不同的职位。
其作用主要是:(1)确定每一职级的范围,明确各职级本身的特点和各职级之间的界限;(2)作为进行归级指导的依据;(3)统一规定各职级的名称;(4)作为一种法规性文件。职级规范按照职级分别规定与叙述,设定多少职级,就有多少职级规范。
2
3
1
职级名称。如初级速记员、助理交通工程师、高级土木工程师等。

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

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

一、我国公务员的界定及其评析1 《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我国公务员包括七类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的工作人员Ps:七大类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其工作属后勤服务性质,不属于公务员序列。

经过编制部门批准、使用行政编制的群众团体,比照公务员进行管理。

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系列。

符合条件者是否均列入公务员序列?工青妇组织,不属于公务员序列。

张柏林:“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以及群团机关的工作人员,符合公务员定义中的三个条件,但这些组织有其特殊的地方,它们各自代表着特定的群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群团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列人公务员范围,有利于发挥群团机关各自的特殊作用,有利于其参及国际交流及合作,比如参加一些非政府国际组织活动等。

”3公务员制度起源于英国起始于1853年始称“文官” civil service4理论上对公务员的通常界定:公务员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公共管理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5国家公务人员是指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国家公职人员。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国家公务人员包括政府机关人员和公立机构人员(相当于我国事业单位人员);狭义的国家公务人员仅指政府机关人员。

6世界各国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如何解决及国际接轨之问题?类型公务员界定代表国家小范围中央政府系统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英国中范围中央政府中所有的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和事务官美国大范围中央到地方的所有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法国法官、检察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7我国公务员制度发展历程p3现状p11第一阶段:1984年,中组部和劳动人事部组织起草《国家工作人员法》。

职务分类与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

职务分类与国家公务员分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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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
品位分类 Rank-in-person classification Rank-in-
职位分类 Rank-in-job classification Ran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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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分类(position classification) classification),是以职位为对
象,以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 格条件为评价因素,把职位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 作为人事管理基础的一种人事分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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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位分类的意义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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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和晋升提供了科学依据 使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有了客观标准 为国家公务员培训提供科学依据
4 为建立机关工作责任制、克服官僚主义创造了条件 5 为国家公务员实行合理的职级工资制度奠定了基础 6 使各级机关确定职位数目和工资标准有了确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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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分类 的标准
职位分析
职位评价
职位归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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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术语释义
1、职位:有上级组织分配给每个工作人员的职 务和责任。包括三要素:职务和责任;适合的 工作量;相应的职权。 2、职系:指工作性质相似的所有职位的总称。 工作性质是区分职系的唯一标准。 3、职级:指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 所需资格条件相同或相似的职位的组合。 4、职等:指工作性质不同,而其难易程度、责 任轻重、所需资格条件相当的职级所列之等级, 它表示不同职系中职位之间的横向关系,使之 能相互比较,目的是实现“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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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英国曾经把公职人员分为两大类:一般行政人员和专 业技术人员。一般行政人员中分为四个等级:行政人 员、执行级人员、文书级人员、助理文书级人员。但 因等级森严,对立严重,下级难以晋升,不能人尽其 才。 英国在1971年实行改革,以职务为基础划为10类:综 合类、科学类、法律类、研究类、警察类、训练类、 秘书类、专业技术类、社会安全类、资料处理类。改 革后的分类把行政官员都划在综合类,附加了六级行 政官员晋升的机会。

公务员的“职务”、“职务层次”和“级别”

公务员的“职务”、“职务层次”和“级别”

公务员的“职务”、“职务层次”和“级别”1.《公务员法》第十四条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履行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的公务员。

如省级人民政府的省长。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的公务员。

如公安机关中的法医。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等机关,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察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

其他类公务员,是指国家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以外单独设立的特殊职务类别的公务员。

如法官、检察官、警察。

2.《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考公务员考进去的一般都是非领导职务,但是在中国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划分不是绝对的,一个公务员在非领导职务上干得非常出色的话,是有可能转变成领导职务的]这一条写的不是公务员的具体“职务”,而是“职务层次”。

大家(包括我在内)经常把公务员的“职务层次”混同成“级别”,其实在《公务员法》中“职务”、“职务层次”、“级别”三者是分开的,各有所指。

上面的第十六条实际上省略了非领导职务层次的列举,如果将其补充完整,就是: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正职、乡科级副职。

这样一来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仅就“职务层次”而言,领导职务分10级,非领导职务分6级。

3.《公务员法》第十七条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士毕业进去]、副主任科员[硕士毕业进去]、科员[本科毕业进去]、办事员。

[但是硕士在读期间拿本科证去考公务员,进去之后还是科员的编制,硕士毕业之后理论上应该晋级,但如果没有编制就只能等着]这一条写的才是公务员的“职务”。

巡视员、调研员等等说的都是“职务”,而“职务”对应的是16条的“职务层次”,比如巡视员对应的是厅局级正职、副巡视员对应的是厅局级副职,等等以此类推。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一、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1、十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位: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2、八个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十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第一: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第二:省级干部(部级干部):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四级)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五级)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山东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第三:地市级干部(厅级干部):正地市级干部(正厅级干部):(六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山东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副地市级干部(副厅级干部):(七级)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第四:县团级干部(处级干部):正县团级干部(正处级干部):(八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副县团级干部(副处级干部):(九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第五:乡级干部(科级干部):乡级正职(正科级):(十级)乡级副职(副科级):(十一级)主任科员:(十二级)副主任科员:(十三级)科员:(十四级)办事员:(十五级)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默认分类2009-01—10 00:41:27 阅读781 评论1 字号:大中小订阅新的公务员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新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明确了各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1)国家级正职:一级;(2)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3)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4)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5)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6)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7)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8)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9)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10)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1)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2)副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3)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4)副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5)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6)副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七级;(7)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8)办事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第五章--公务员职务与级别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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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三、我国的公务员职位分类原 则和内容
• 我国职位分类制度的原则。 • 1、兼顾原则; • 2、适用原则; • 3、渐进原则; • 4、动态原则; • 5、法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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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类别划分
除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管辖划分外,还以 类型分为: 1、行政执法类。
• 2、专业技术类。 • 3、综合管理类。 • 4、(司法类 )
14
• 清朝官员品级区分 • 顶戴 蟒袍 补服(文/武) • 一品 珊瑚 九蟒五爪 仙鹤 麒麟 • 二品 起花珊瑚 九蟒五爪 锦鸡 雄狮 • 三品 蓝宝石及蓝色明玻璃 九蟒五爪 孔雀
悍豹 • 四品 青金石及蓝色涅玻璃 八蟒五爪 雪雁
猛虎
15
• 五品 水晶及白色明玻璃 八蟒五爪 白鹇 棕 熊
• 六品 砗磲及白色涅玻璃 八蟒五爪 鸬鹚 彪 • 七品 素金顶 五蟒四爪 紫鸳鸯 犀牛 • 八品 起花金顶 五蟒四爪 鹌鹑 犀牛 • 九品 镂花金顶 五蟒四爪 练雀 海马 • 未入流 镂花金顶 五蟒四爪 黄鹂 无
第五章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 一、人事分类制度与职位分类涵义 • 二、职位分类的主要步骤和意义 • 三、我国的公务员职位分类原则和
内容 • 四、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1
一、 人事分类制度与职位分类涵义
• 品位分类与职位分类——人事分类制度主 要分类
• 一是以人为对象进行分类,即品位分类, 其分类的依据是依据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 条件(如资历、学历)和身份(官职地位、 所得薪俸)。
6、负责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有关工作。 5、负责厅政策文件的审核工作。 7、责年度全省水利系统优秀调研论文的评审工作。 8、结推广全省水利行业政策工作经验,掌握水利行业政策。 9、面了解有关处室水利政策法规的调研工作。 10、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

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

国家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公务员职位体系,公务员的级别如果将政府机关比喻为一台庞大的机器,那么,职位就是组成这台机构的基本元件。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日益增多,机构的构造也日益复杂。

如何科学地设置职位,使政府机关做到人员精简,运转协调,办事高效,是行政界一个探求不息的课题。

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为此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

改革开放前由于实行计划经济,政府直接管理经济和社会各方面事务,部门林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现象比较严重。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在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先后于1982年、1988年、1993年和1998年,进行了四次大的机构改革。

国务院机构的第四次改革已于1998年完成,地方政府的机构改革还正在进行。

这里,就当前公务员职位层次、系列等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1、职位层级体系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国家行政机构从中央到地方一般为五级,即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盟)、县(自治旗)和乡(镇)政府。

全国有22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未包括台湾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334个市(自治州、盟)、1 735个县(市、自治旗)、48 000多个乡(镇)。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既要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同时要服从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都要服从国务院的统一领导。

第三章 职务和级别

第三章  职务和级别

第三节 我国公务员的职务和级别
Classification System of Civil Servants in China
公务员分类制度在我国的发展
Development of the civil Service classification system in China
我国公务员分类制度的基本内容
我国公务员职务、 我国公务员职务、级别分类
Classification system of civil servants in China
第一节 公务员的类别划分
Category Classification of Civil Servants
公务员的类别
Category of civil servants
品位管理的优缺点
优点:结构富有弹性,适应性强, 优点:结构富有弹性,适应性强,能调动 公务员的积极性;注重按行政领导意思行事, 公务员的积极性;注重按行政领导意思行事,有 利于树立权威。 利于树立权威。 缺点:在人事管理中随意性大, 缺点:在人事管理中随意性大,没有统一规范的 要求;过分强调学历、资历和身份要素, 要求;过分强调学历、资历和身份要素,不利于 学历低、资历浅但能力强、 学历低、资历浅但能力强、水平高的人才脱颖而 出。
我国的职位类别
(一)综合管理类: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 综合管理类: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 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 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 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 专业技术类职位: (二)专业技术类职位: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 履行专业技术职责, 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 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 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 行政执法类: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 (三)行政执法类: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 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职位。 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职位。 法官、 (四)法官、检察官类

公务员职务级别,原来是这么分的!

公务员职务级别,原来是这么分的!

公务员职务级别,原来是这么分的!一、公务员级别的概念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公务员的级别高低,既体现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高低、责任轻重和职位难易程度,又反映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等素质条件和工作状况.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色.各国公务员都有级别,但确定级别的依据和级别所反映的内容不尽相同.在美国等实行职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反映的是公务员所在职位的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与公务员本身的资历条件无关,级别不随人变化.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相同的职位划入同一级职位,职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不变,级别也不变.而在实行品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的级别主要反映公务员本身的学历、资历等条件,级别随人走,同一职位可由级别不同的人来担任.我国公务员的级别,既考虑了职位分类的因素,又吸取了我国传统的官员品位制度、干部等级制度以及现代品位分类的因素.二、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3年9月发布的《关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党的机关工作者的级别划分,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执行.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11)科员:九至十四级;(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本法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但没有对具体的对应关系作出规定,这就为改革留下了空间.根据有关部门设想的新的级别设置方案,将来要增加级别数量,扩大相邻职务层次的交叉对应幅度,同时体现向基层倾斜的指导思想.我国92%的公务员,其职务层次处于主任科员以下,因此职务层次越低,与级别的交叉对应幅度应当越大.三、公务员级别的功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级别,影响公务员工资的作用不大,级别的激励功能较弱,公务员感觉不到级别的激励功能.而根据本条规定,公务员级别与公务员的职务一起构成了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目前我国实行的公务员待遇体制,比较强调职务.按照现在的体制,工资、住房、医疗、交通等福利待遇都与职务高低挂钩,但从职务升迁上讲,每个单位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是有限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更少,而这就使得许多人都去跑官、要官、买官,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在实行职务晋升制度的同时,根据工龄、业绩等因素,确定公务员的级别晋升制度,并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就可以充分照顾到大多数公务员的利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四、确定公务员级别的根据本条规定,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具体来说,在确定公务员级别时,应考虑如下因素:(1)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包括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职务决定公务员的级别范围(可能的最高级别与最低级别),每一职务对应一定范围的级别.(2)公务员的资历.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长、学历高的,级别也高.(3)级别的晋升与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相联系.根据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级别的工具.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可能受到降级的处分.五、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如前所述,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指公务员的职务对应一定的级别范围,这种对应并非一一对应,同一个公务员职务可以对应多个级别,具体对应哪一个级别,要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来确定.因此,公务员如果德才兼备,有工作实绩,或者资历有提高,即使公务员的职务没有晋升,也可以晋升其级别.而由于级别与职务一样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之一,这对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克服"官本位"的思想具有重要意义.本法的规定,使得公务员的级别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除了职务晋升之外,级别晋升也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公务员: 在中国,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二) 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三)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四)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五) 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六) 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七) 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八) 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九)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十)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十一)社区或驻村干部:二十五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一) 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二) 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三) 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四) 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五) 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六) 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七) 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本科生大专生)(八) 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演变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演变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演变丁玲(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为改变大一统单一化的干部管理体制,我国建立和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至今,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演变经历了三个时期。

在演变的过程中,体现三个特点:结合“实然”渐进调试;坚持分类管理和党管干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适才适用”和“适才适遇”。

关键词:公务员;职位分类;演变;特点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39 (2011) 02-0037-04本文以新中国成立为起点,对我国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背景和该制度在我国演变的历程进行回顾,以求对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发展特点有所把握。

一、我国建立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历史背景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干部都是由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

从1953年开始,逐步建立了在中央及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中央及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的“分部分级”干部管理模式。

所谓“分部”,是指干部的归口管理,按不同的部门或行业划分管辖范围,将全体干部划分为九类,由中央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分别管理。

所谓“分级”,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分管各级干部的层次,按1953年的中央决定,各级党组织管理的范围是党政机关下属两级机构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干部。

这种干部管理模式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干部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它适应过去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时代,曾在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这种干部管理模式有两大缺陷:首先,干部划分没有体现出工作难度、责任和任职资格的差别。

从形式上看,这种管理模式具备横向和纵向的划分结构,但其中横向的划分并没有区别不同性质的工作职位,纵向上也仅仅是部门管辖上的分工,没有体现出工作难度、责任和任职资格的差别。

其次,国家干部的概念笼统,外延广泛,导致公务员管理混乱。

“干部一词是我国在革命战争年代,从国外引进的、泛指当时投身革命、参加革命组织、从事革命活动并负有—定职务的人员。

第5章 公务员职务级别

第5章  公务员职务级别

二、级别功能
1、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
2、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三、级别与职务对应
原则和特点: 1、合理增加级别数量 2、一职数级,上下交叉
3、向基层倾斜。
级 别 与 职 务 对 应 模 拟 演 示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助理巡视员
调研员
助理调研员
三、职务与级别机制的 激励作用
原有机制的缺点: 1、职务序列过于单一,缺乏多样化的 职务序列; 2、晋升渠道单一,“官本位”现象突 出; 3、职务数量限制严格,不利于培养人 才,吸引人才。
四、借鉴国外公务员分类制度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注重 人的培养和成长。 吸收英国为代表的品位分类 的优点,重视公务员队伍专业化 建设; 吸收美国为代表的职位分类 的优点,重视通才的培养与流动。
(一)兼顾原则。即实行职位分 类,必须兼顾品位因素,二者不能 完全脱节。
(二)适用原则。即必须从实际 出发,简便易行. (三)渐进原则。即必须循序渐 进,逐步完善.
(四)动态原则。即分类不能一 成不变,要随着职位工作内容的变 化而调整,以适应改革的需要。 (五)法制原则。即有关职位分 类的规范性文件应逐步形成正式法 规,依法对职位及分类进行管理。
职位描述: ——首先体现为行业特有专业技 术性岗位,如:公安、安全、海关、卫 生等。 ——社会通用性专业的技术岗位, 如工程、化学、计量、质量等。 意义:为从事专业技术职位的工作人员 提供职业发展的阶梯,吸引和稳定机关 中不可缺少的专业人才,使他们也有成 为专家的可能,这是我国溶入世界的需 要,体现了我国保护经济利益的基本能 力。
主要依据:职能、规格、编制限 额、职数及结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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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乡科级副职
十七级~二十四级
8
副主任科员
福主任执法员
11
科员
十八级~二十六级
9
科员
工程员
执法员
12
办事员
十九级~二十七级
9
办事员
助理执法员
不同职位类别的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序列、级别对应表
序号
领导职
务序列
职务对应
的级别区间
职务对应
级别数
非领导职务序列
综合管理类
(规定)
专业技术类
(设想)
行政执法类
(设想)
审判检查类
(规定)
1
国家级正职
一级
1
2
国家级副职
二级~四级
3
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检察官)
3
省部级正职
四级~八级
5
大法官(检察官)
4
省部级副职
六级~十级
5
首席工程师
5
厅局级正职
八级~十三级
6
巡视员
高级工程师
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
6
厅局级副高级工程师
7
县处级正职
十二级~十八级
7
调研员
中级工程师
执法总监
8
县处级副职
十四级~二十级
7
副调研员
执法副总监
9
乡科级正职
十六级~二十二级
7
主任科员
初级工程师
主任执法员
法官(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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