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控制标准(试行)
消毒供应质量控制指标
消毒供应质量控制指标-2023为加强消毒供应中心(以下简称CSSD)的管理,控制和降低医院感染风险,现制订消毒供应质量控制指标,CSSD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结构指标、过程指标和结果指标)、7个二级指标(组织管理、人力资源、职业安全与防护、清洗、包装、灭菌和灭菌质量)和12个三级指标(复用医疗器械集中管理率、岗位培训率、继续教育率、职业暴露发生率、设备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完成率、器械清洗合格率、包装合格率、灭菌程序选择错误例(次)数、灭菌装载合格率、湿包发生率、灭菌效果监测合格率和无菌物品发放合格率等)。
一、结构指标(一)组织管理1.复用医疗器械(含植入物及外来医疗器械)集中管理率定义:指已实现复用医疗器械(含植入物及外来医疗器械)集中管理的科室所占的比例。
分子:已全部实现复用医疗器械(含植入物及外来医疗器械)集中管理的科室。
分母:本年度需要CSSD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科室总数。
公式:复用医疗器械(含植入物及外来医疗器械)集中管理率=已全部实现集中管理的科室数/需要CSSD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科室总数XIo0%解释:指标用于评价医疗机构复用医疗器械(含植入物及外来医疗器械)由CSSD执行集中化管理的程度。
复用医疗器械包括临床诊疗、急救、护理相关物品;临床科室使用的纤维支气管镜;手术室使用的所有无菌器械;麻醉科使用的需要高水平消毒的各类插管器具及喉镜等。
依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1—2016)4.1.1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负责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4.1.2内镜、口腔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和(或)灭菌。
对于承担软式内镜和口腔器械清洗消毒的CSSD,在报送数据时,另行标注。
(二)人力资源2.岗位培训率定义:以年度为单位,CSSD新入职和转岗人员接受岗位培训的人数占CSSD在岗职工总人数的比例。
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控制标准鲁卫医发〔2013〕5号标准
8.污水应集中至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五)蒸汽、水、电
1.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用水应用软水或纯化水。符合WS310.2-2009标准。
2.洗涤用水应有冷热自来水、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自来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纯化水应符合电导率≤15µS/cm(25℃)。
(1)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2)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
(3)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机械通风换气次数及照明符合要求。
(四)区域设计及材料
1.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三区之间应设实际屏障。
2.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之间应设物品传递通道。并分别设人员出入缓冲间(带)电源箱。
三、设备、设施、及耗材要求
(一)医院设备管理
1.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购置设备的技术参数审核,建立对厂家设备安装、检修的质量审核、验收制度,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验,按相关规定对CSSD所使用的各类数字仪表,如安全阀、压力表等进行校验,压力蒸汽灭菌器有计量部门的定期检测记录,并建立设备档案。
9.运送无菌物品的器具使用后,应清洁消毒处理干燥存放。
五、质量监测
(一)清洗质量的监测
1.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监测
(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
(1)护理人员应掌握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相关清洗、消毒设备的操作规程;每年参加院内业务培训率100%;每年参加院外业务培训率>10%。
(2)消毒员必须接受消毒隔离知识与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并持有效的压力容器上岗证。
供应室试题 填空
1、CSSD内对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回收、分类、清洗、及消毒的区域,为污染区域。
2、去污是去除被处理物品上的有机物、无机物、微生物的过程。
3、终末漂洗是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4、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湿热消毒温度应≥90℃,时间≥ 5min,或A值≥3000 ;消毒后继续灭菌处理的,其湿热消毒温度应≥90℃,时间≥1min 或Ao值≥600。
三、简答题1、 CSSD的工作人员应掌握哪些知识与技能?答:(1)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2)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3)职业安全防护原则和方法。
(4)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知识。
2、CSSD的辅助区域与工作区域分别包括哪些区域?答:(1)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2)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
1、根据器械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温度,金属类干燥温度 70℃~90℃;塑胶类干燥温度 65℃~75℃。
2、无干燥设备的及不耐热器械、器具和物品可使用消毒的低纤维絮擦布进行干燥处理。
3、穿刺针、手术吸引头等管腔类器械,应使用压力气枪或 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
4、快速压力蒸汽灭菌适用于对裸露物品的灭菌。
三、简答题1、CSSD的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答:(1)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
(2)空气流向由洁到污;去污区保持相对负压,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保持相对正压。
2、CSSD的封包的要求有哪些?答:(1)包外应设有灭菌化学指示物。
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内还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灭菌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放置包外灭菌化学指示物。
(2)闭合式包装应使用专用胶带,胶带长度应与灭菌包体积、重量相适宜,松紧适度。
封包应严密,保持闭合完好性。
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
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8.02.10•【文号】•【施行日期】1988.0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关于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1988年2月10日)消毒供应室是医院供应各种无菌器械、敷料、用品的重要科室。
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医疗护理质量和病人安危。
为加强消毒供应室的科学管理,确保医疗安全,适应医院文明建设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筑要求供应室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应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工作质量为前提。
供应室应接近临床科室,可设在住院部和门诊部的中间位置。
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污染源,应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便于组织内部工作流水线,避免外人干扰。
为免除消毒灭菌器材的污染,应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路线采取强制通过的方式,不准逆行。
高压蒸汽供应要充足、方便。
通风采光要良好。
墙壁及天花板应无裂隙、不落尘、便于清洗和消毒。
地面光滑,有排水道。
完备的供应室应有接收、洗涤、专用晾晒物品场所、敷料制作、消毒、无菌贮存、发放和工作人员更衣室。
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热原监测室、办公室及卫生间。
二、人员编制供应室的人员编制,应根据医院规模、性质、任务等需要配备,原则上应配备护士长(或组长)、护士、卫生员和消毒员,其中1/2以上应具有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以中、青年为主。
其他人员均需培训后方可上岗。
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供应室工作。
三、领导体制供应室与临床各科和总务后勤部门有着密切联系,在医院占有重要地位,应由院长领导和护理部或总护士长进行业务指导,或由护理部直接领导,与临床各科协调合作。
总务后勤等部门在设备、安装、维修、物资供应等方面予以保证。
四、必备条件1.要有常水(自来水)、热水供应和净化(过滤)系统。
2.蒸馏水供应、过滤系统和贮存设备,必须备有蒸馏器。
3.各种冲洗工具:包括去污、除热原、除洗涤剂、洗涤池和贮存洗涤物品设备等。
(完整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3年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
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引用标准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GB 7918.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绿脓杆菌GB 7918. 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和试剂金黄色葡萄球菌GB J 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3 术语3.1 消毒卫生标准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
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
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间。
3.3 重症监护病房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3.4 保护性隔离房间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和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
3.5 供应室清洁区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
3.6 供应室无菌区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
3.7 消毒剂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杀灭细菌芽抱的药物。
4 卫生标准4.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4.1.1细菌菌落总数允许检出值见表l.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4.1.2 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
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医`学教育网整理,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消毒供应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
查看记录。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2分。
4.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的监测: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空载连续监测三次;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三次。
0.5
查看记录。
不合要求不得分。
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1.应建立清洗、消毒、灭菌操作的过程记录
(1)应留存清洗消毒器和灭菌器运行参数打印资料或记录。
消毒供应中心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试行)(10分)
项 目
评价标准及内容
分值
评价方法
扣分标准
一、制度及管理
1
医院
1.应在院长或护理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护士长负责制。CSSD护士长从事本专业工作至少3年以上、护士长相对固定。
0.2
查文件
不合要求不得分。
2.消毒供应中心应与医院的规模、任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每100张开放床位建筑面积为70m2~90m2。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负责回收、清洗、消毒或灭菌和供应;如院区分散、CSSD分别设置,或现有CSSD面积受限,已在手术室设置清洗消毒区域的医院,其清洗、消毒或灭菌工作集中由CSSD统一管理,依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WS310.1〜WS310.3进行规范处置的也属集中管理。内镜、口腔器械的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和(或)灭菌。有条件宜建立CSSD信息化系统包括管理和质量追溯功能。
0.2
查资质、
培训记录
不合要求不得分。
二、布局及设施
1
建筑
布局
要求
1.宜接近手术室、产房和临床科室,与手术室有物品直接传递专用通道,不宜建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通风采光良好。
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考核评估标准(试行)
1.清洗质量的监测
(1)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
①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②定期抽查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并记录监测结果。
(2)清洗消毒器及其质量的监测
实地察看
㈡物品(器械)的干燥及检查保养
50分
1、宜首选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根据器械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温度;无干燥设备及不耐热器械、器具和物品可使用消毒的低纤维絮擦布进行干燥处理;管腔类器械应使用压力气枪或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不应使用自然干燥方法进行干燥。
2、应采用目测或使用带光源放大镜对干燥后的每件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带光源器械应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查。
(2)每月不能定期抽查待消物品的清洗质量或记录不完整的扣5分。
(3)清洗消毒器不能按要求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以及在新安装、更修、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改变装载方法等的监测,或记录不完整的每项扣5分。
样本抽查
查看记录
2.消毒质量的监测
(1)湿热消毒:
①应监测记录每次消毒的温度与时间或A0,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④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⑤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⑥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PCD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15
各种监测未按照要求进行或无记录者及记录不全者,每项扣3分
最新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
0.6
缺一个扣0.1分,不完善的每个扣0.05分
6.2随机抽二人进行知识或操作测验
0.5
0.3
每一个人不及格扣0.2分
6.3各种监测结果记录完善:空气、物表、手监测结果,工艺、化学、生物监测结果,B-D试验结果,消毒剂浓度监测结果记录完善,实事求是
5
4
工艺、化学、生物监测一项差一次扣0.5分;其他每项差一次扣0.2分
2.3供应室内部布局分为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和一般工作区,各区之间应有明显的标志与界限、走向由污至洁、不逆行、不交叉
6
5
分区不清楚扣3分,标志与界限不明显扣1分,有逆行扣1分,有交叉扣1分。设置双走廊通道的加1分。
2.4污染区设一次性用品回收消毒,毁形存放处;污物车冲洗存放处,分类消毒浸泡池至少4个
0.6
未按双消毒原则处理扣0.8分,未用含酰洗涤剂刷洗扣0.2分
4.2凡进入静脉的穿刺针等用品均应按冲、刷、去热原、去残留等四步法进行洗涤
2
1.2
不符合的不得分
4.3新包布应去浆后使用,包布洗涤按去污、清洁、干燥三步法进行。洗涤前应将包外的指示胶带和标签去除干净,不得使用有破损,漏洞的包布
2
1.2
新包布未去浆使用扣0.3分,未按三步法洗涤扣0.5分,残留的胶带标签去除不干净的扣0.5分,每发现一个包布有破损或漏洞扣0.2分
1
0.6
每发现一个扣0.3分
6.10一次性使用灭菌医疗用品的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制度,用后应立即消毒毁形,交指定单位处理,不得出售、赠送他人或丢弃
2
1.5
不合要求不得分
质量
控制
5.1玻璃类部件光洁,不挂水环,余液PH值5-7;橡胶管不发粘、不老化;包布清洁、干燥、不发黄、发焦、发硬、无破损;洗涤后物品无异物粘附、无异味、澄明应检查符合要求
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制度(标准版)
消毒供应中心(CSSD)管理制度一、医院1.应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含手术室的可复用器械、用品)由CSSD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2.内镜、口腔诊疗器械的清洗消毒,可按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也可由CSSD 统一进行。
3.应理顺CSSD的管理体制,使其在院长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4.应将CSSD规模、任务与本医院发展规划相适应;将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5.应据CSSD工作量、岗位需要合理配置有执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他人员。
6.有条件的可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供应服务。
二、消毒供应中心1.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包括外来医疗器械)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应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相关记录,保证供应物品安全。
3.应建立与相关科室的联系制度。
主动了解各科室专业特点、常见的医院感染及原因,掌握专用器械及用品的结构、材质特点和处理要点。
4.对科室关于灭菌物品的意见有调查、有反馈,落实持续改进,并有记录。
5.清洗消毒及监测工作应符合WS 310.2—2009和’WS 310.3—2009的规定。
6.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再处理应符合用后及时清洗、消毒、灭菌程序及以下要求。
(1)进人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2)接触完整皮肤、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3)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 310.2—2009中规定的处理流程。
7.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培训,正确掌握以下知识与技能。
(1)各类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知识与技能。
(2)相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的操作规程。
消毒供应中心(CSSD)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
20
(二)物品包装及质量控制
5.物品捆扎不宜过紧,不使用别针,绳子等封 包。
用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的物品,其体积不 得超过30CM*30CM*25CM;用预真空和脉 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的物品,其体积不得超 过30CM*30CM*50CM;金属包小于7KG, 敷料包小于5KG;用环氧乙烷灭菌,其中体 积不得超过30CM*25CM*25CM
40
(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二)操作规程: 1.下收下送岗位操作规程 2.物品清洗岗位操作规程 3.物品灭菌岗位操作规程 4.物品方法岗位操作规程
41
(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三)质量标准: 1.物品清洗质量标准 2.物品包装质量标准 3.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4.灭菌物品装载质量标准 5.无菌物品储存质量标准
8
消毒供应中心(CSSD)的工作 流程
十个程序: 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干燥—器械检
查与保养—包装—灭菌—储存—发放
9
消毒供应中心(CSSD)的领导 体制
应实行护理部垂直领导下的护士长负责制, 护理部负责人员的调配和质量管理,应定期 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质量监督
感染管理科应定期进行业务指导,主要负责 院内感染的项目监控。
板50CM,离墙5CM处的载物架上
32
(六)灭菌物品的存放
6.下送的无菌物品应封闭存放或加防尘罩 7.无菌间物体表面,空气,地面按时进行清洁
和消毒 8.专人管理,按规定着装,非无菌物品不得入
内 9.一般布类包装的物品,灭菌有效期宜为7D
3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17•【文号】国卫医发﹝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加快推进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属于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眼科医院由省级或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健康体检中心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规划引导,鼓励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连锁化、集团化经营,建立规范、标准的服务与管理模式。
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纳入当地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和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范与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四、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成立的面向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消毒供应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19年6月1日前完成相应调整,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五、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应当与区域内的其他综合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畅通转诊渠道,加强技术协作,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考核评估标注(试行)
③缓冲间应设2设施,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无菌物品存放区内不应设洗手池。
④检查、包装及灭菌区的专用洁具间应采用封闭设计。
⑤工作区域的天花板、墙壁应污裂隙,无落尘,便于清洗和消毒;地面与墙面脚踢及所有阴角均应为弧形设计;电源插座应采用防水安全型;地面应防滑、宜清洗、耐腐蚀;地漏采用防返溢式;污水应集中至污水处理系统。
5.运输工具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扣5分
实地察看
4.应设无菌、清洁、污染物品通道或窗口
10
5.集中式消毒供应中心有与手术室相通的专用电梯或专用密闭运送工具。
5
二、设备、设施及耗材(200分)
(一)去污区设备及设施
40分
1.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术清洗池、压力水枪、压力气枪、超声波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清洗用品等。
察看记录
(2)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①窝里监测方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市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温度波动范围在3℃以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②化学监测法:应进行保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无,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2)每月不能定期抽查待消毒物品的清洗质量或记录不完整的扣5分。
(3)清洗消毒器不能按要求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以及在安装、更修、大修、更换消毒剂、消毒方法、改变装载方法等的监测,或记录不完整的每项扣5分
样本抽查
查看记录
2.消毒质量的监测
(1)湿热消毒:
①应监测记录每次消毒的温度与时间或A0,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附件1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 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盖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 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 出具监测和检测结果, 实现全程可追溯, 保证质量。
HuBAxNZ。
L7btHWx。
一、科室设置至少应当设置消毒供应室及医院感染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管理、信息管理等职能部门。
二、人员配置(一)至少有1名具有消毒供应管理经验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护士。
(二)至少有1名具有5年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经验的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消毒供应工作经验的护士, 其中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至少有2名消毒员, 按规定取得相应上岗证。
(五)至少有2名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 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六)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其他技术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基本设施(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85%, 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应急供水储备、蒸汽发生器备用设备、压缩空气备用设备等, 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保证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正常运营。
mbUt4ID。
iEEwgcS。
(二)设置1个硬器械(金属、橡胶、塑胶、高分子材料及其他硬质材料制造的手术器械、硬式内镜等)清洗、消毒、干燥、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 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E1gl2Bg。
bCPNIDk。
(三)设置1个软器械(手术衣、手术盖单等可阻水、阻菌、透气, 可穿戴、可折叠的具有双向防护功能的符合手术器械分类目录的感染控制器械, 不含普通医用纺织品)清洗、消毒、干燥、检查、折叠、包装、灭菌、储存、发放流水线的, 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杂志《工业与公共设施清洁》802 0 1 8 年 第 7 期为加快推进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
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属于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眼科医院由省级或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健康体检中心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独立设置医疗机构的规划引导,鼓励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连锁化、集团化经营,建立规范、标准的服务与管理模式。
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纳入当地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和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规范与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四、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成立的面向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消毒供应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于2019年6月1日前完成相应调整,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五、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应当与区域内的其他综合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畅通转诊渠道,加强技术协作,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化新网讯 近日,为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钢铁、石化、建材、机械、汽车等重点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重点企业等共同编制了GBT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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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要求 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包装台、器械柜、敷 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热封机及清洁物品装载 设备等。
(四)灭菌设备及配套设施
1.应配有压力蒸汽灭菌器、无菌物品装、卸载设备 等。根据需要配备压力蒸汽灭菌用蒸汽发生器、干 热灭菌和低温灭菌装置。各类灭菌设备应符合国家 相关标准,并设有配套的辅助设备。
(一)地理位置及环境
1. 建筑位置合理,新建消毒供应中心不宜建于地下 或半地下。
2. 周围环境清洁、无污染源、区域相对独立。 3.CSSD宜接近手术室、产房和临床科室,与手术室宜 建立直接通道。 4.有安全通道、灭火装置,防火疏散标记明显。
(二)建筑面积
1.平面布局设计符合国家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原则以 及卫生部CSSD第一部分管理规范(WS310.12009),满足医院发展需要。
2.各区域工作面积能满足工作需要。参考医院总床位 数、日均手术量、重复使用器械的工作量、周转率 等主要因素。床位与建筑面积之比达到≥1:0.7m2。
(三)内部建筑及布局
1.建筑布局应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
2.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办公室、
库房、休息室、卫浴间等。
3.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独立的
1.有专人负责耗材管理,应有接收物品的登记、核
查、分类和处理物
品的收、发、出入库等记录,准确完整,根据需要
定期清点,帐物相符。
2.清洁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根据器械的
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清洁剂。
3.消毒剂:应选择取得卫生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安
全、低毒、高效的消毒剂。
4.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
2.回收污染物品的分类清点应在去污区的接收区域进
行,根据器械、物品材质、精密程度进行分类。
3.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
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者应双层封
四、技术要 闭包装并表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消毒供应中心单
求
独回收处理。
4.根据临床科室需要确定回收次数和时间,病区一般
用、摆放合理。物品包装松紧适宜、体积及重量符 合WS310.2相关要求。 5.手术器械应摆放在篮框或有孔的盘中进行配套包 装,应采用闭合式包装方法,由两层包装材料分2次 包装。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 有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 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 持管腔通畅。 6.灭菌包装材料应符合GB/T19633的要求。开放式的储 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的包装。棉布包装材料应为非 漂白织物;包布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不应有缝 补;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脱脂去浆、去色;应 一用一清洗,无污渍,灯光检查无破损、硬质容器 应设置安全闭锁装置,无菌屏障完整性破坏时应可 识别。 7.医用热封机在每日使用前应检查与确认参数的准确 性和闭合完好性并记录。 8.按规范要求封包及使用灭菌化学指示物。 9.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包括:物品名称或编号、包 装者、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 期,标识应具有可追溯性。
1.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三区 之间应设实际屏障。
2.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之间应设物品传递通 道。并分别设人员出入缓冲间(带)。
3.缓冲间(带)应设洗手设施。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 关。无菌物品存放区内不应设洗手池。
4.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专用洁具间应采用独立封密式设 计,通风换气良好,干燥无异味。地巾、擦巾一用 一清洗消毒。
5.工作区域的天花板、墙壁应无裂隙、不落尘,便于 清洗和消毒;地面与墙面踢脚及所有阴角均应为弧 形设计。
6.水处理间、洁具间、洁污车清洗间电源插座应采用 防水安全型。 7.地面应防滑、易清洗、耐腐蚀;地漏应采用防返溢 式。 8.污水应集中至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五)蒸汽、水、电
1.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用水应用软水或纯化水。符合 WS310.2-2009标准。
3.CSSD负责人属于科护士长编制(鲁卫医发〔2009〕2 号),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 能。
4.清洗去污、检查包装、灭菌等操作岗位应有护士在 班工作;区域组长及质检人员应由护士担任。
5.工作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体检,患有传染性疾病及 精神障碍等人员不
宜从事CSSD的工作。
(三)培训管理
诊疗用品每日定点回收,专科器械、手术器械用后
及时回收。
5.回收工具及容器正确处理,清洁干燥放置。
(二)清洗与消毒
1.器械清洗、消毒流程及方法应符合WS310.2的相关要 求。 2.消毒剂和清洁剂浓度比例达标,并能正确使用及按 规定更换。 3.消毒的方法正确有效,不损伤器械。
(三)物品干燥、检查与保养
料应符合YY/T 0698.5-2009等相关技术参数的标
准。医用敷料应符合YY/T 0506.1的要求。
6.消毒灭菌监测材料:应有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
批件,在有效期内使用。自制的测试标准包应符合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一)回收与分类
1.及时回收污染物品。在回收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和 物品的过程中,应保持密闭,使用密闭容器或车 辆,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原则,不得污染医院环境和 回收人员。
(四)制度管理
1.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人员职责,保证工 作质量。包括:操作规程、岗位职责、消毒隔离、质 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职业安全、 交接班、查对、召回、手卫生规范、医疗废物管 理、质量追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相关科室的 联系制度等制度。
2.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 体现持续改进。
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质量控制标
准
(试行)鲁卫医发〔2013〕5号
内 容 项目
基本标准
(一)CSSD管理
1.医院CSSD采取集中管理方式。即对全院所有需要消
毒或灭菌后重
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
具和物品由CSSD统一回收、集中清洗、消毒、灭菌
和供应(包括手术器械、外来器械等)。
2.手术器械不能集中到CSSD处理的,应由CSSD实施集
2.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灭菌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进 行定期检查与确认。
(五)储存、发放设施
应配备无菌物品存放设施及运送器具等。
(六)防护用品
1.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需要,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 用品,包括圆帽、口罩、防水罩袍或围裙、手套、 专用鞋、护目镜、防护面罩等。
2.去污区应配置洗眼装置。
(七)耗材管理
(六)储存与发放
1.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 2.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
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去除外包装后,进入无菌物 品存放区。 3. 物品放置应固定,设置标识;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 高度为20~25cm,离墙5~10cm,距天花板50cm。宜 使用开放式的储物架。 4.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应干燥、包装后专架存放。 5.有效期: (1)使用棉布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7-14 天。 (2)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 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无纺布、纸塑袋以及 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6.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7.发放时应确认无菌物品的有效性,不得发出散包、 湿包、落地包、不洁包、失效及标识不明确、灭菌 不合格的包。植入物及植入性手术器械应在生物监 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8.发放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应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 物品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 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 9.运送无菌物品的器具使用后,应清洁消毒处理干燥 存放。
性,不破坏金属材料的透气性、机械性及其他性
能。
5.
医用包装材料应符合WS310.1、310.2标准和
GB/T19633及 YY/T 0698.2-2009的标准。医用包装
无纺布应符合YY/T 0698.9-2009、YY/T 0698.10-
2009、医用纸袋应符合YY/T 0698.3-2009、纸塑材
1.宜首选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 2.根据器械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温度; 3.无干燥设备及不耐热器械、器具和物品可使用消毒
的低纤维絮擦布进行干燥处理;管腔类器械应使用 压力气枪或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不应使用自然干 燥方法进行干燥。 4.采用目测或用带光源的放大镜对干燥后的每件器 械、器具、物品进行检查;器械表面及关节、齿牙 处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 能完好,无损毁;穿刺针配套,针尖锐利无钩、针 梗通畅无弯曲; 5.带电源器械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查。 6.器械维护、保养方法正确,不得使用石蜡油等非水 溶性产品作为润滑剂。
2.总务部门对CSSD的水、电、压缩空气及蒸汽的供给 能保证质量,定期进行设备、管道的维护和检修, 并做好记录。
(二)清洗消毒设备及配套设施
1.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分类台、手工清洗池、高压 水枪、高压气枪、超声清洗装置、干燥设备及相应 清洗用品等。
2.三级医院应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二级以下医院 宜逐步配置机械清洗消毒设备。
中管理,其设施及质量要求应执行卫生部2009年卫
生行业标准WS310.1、WS310.2、WS310.3的要求。
(二)人事管理
一、组织管 理
1.CSSD总人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数相适应;人数与实际 开放床位数之比按照2-3:100进行设置。
2.医院根据CSSD的工作量及各岗位需求,科学、合理 配置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消毒员和其他工作人 员,其中注册护士所占比例≥1/2。
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如使用单开门灭菌器应设独立
二、建筑要 灭菌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工作区域划分应遵循的
求
基本原则如下:
(1)物品由污到洁,不交叉、不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