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村级事务一事一议文件
一事一议示范村实施方案
《一事一议示范村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建设美丽宜居、文明和谐的乡村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作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作用,打造一事一议示范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示范村基本情况[示范村名称]位于[具体地理位置],全村共有[X]户,[X]人,耕地面积[X]亩。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该村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道路狭窄、环境卫生差、文化设施缺乏等,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目标任务1. 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
2. 完善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路灯安装、环境卫生整治、文化设施建设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3. 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 建立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公益事业持续发挥效益。
四、实施步骤1. 宣传发动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1])(1)成立一事一议示范村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动员村民积极参与示范村建设。
(3)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示范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 项目申报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2])(1)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示范村建设项目,包括道路硬化、路灯安装、环境卫生整治、文化设施建设等。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 项目实施阶段([具体时间区间 3])(1)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组织施工队伍进行项目建设。
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一事一议”制度,就是把涉及到村里的重大事情,比如水电费收取标准、村里公共设施建设、村镇土地开发、宅基地占用、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救济款物的分配、重大民事纠纷调解等等,先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确定议题或提出初步意见后,再交给村民代表进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政府审核,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乡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代管。
六、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事一议”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一、有利作用1、有利于增强农民集体意识。
“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让广大农村群众通过交流讨论,在积极的思想斗争中就建设本村集体公益事业达成共识,形成舆论压力,唤醒半睡状态的集体意识,集群体之力,办群体之事。
2、有利于加速村民自治进程。
“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为农村群众参与村内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参政意识搭建一个良好平台,促进农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目标的实现,加快村民自治的步伐。
3、有利于提高生产生活水平。
“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通过筹资筹劳聚集力量,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兴办集体公益事业,降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成本,改善居住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4、有利于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明确农村群众的负担水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范本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范本村民议事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民主管理,促进村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务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民议事会是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管理权、监督权的机构,是村级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村民议事会全部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实行一人一票、平等选举、秘密投票的原则。
第四条村民议事会依照法定程序,通过讨论、决策等方式,处理村级事务,并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第五条村民议事会各项活动应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依法决策,广泛听取村民意见,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第二章村民议事会的组织和职责第六条村民议事会由主席团、委员会和工作组组成。
第七条主席团是村民议事会的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要负责召集和组织议事会的会议。
第八条委员会是村民议事会的决策机构,由村民选举产生,主要负责讨论并决定村级事务。
第九条工作组是议事会的具体工作执行机构,由村委会选派人员组成,负责会议记录、传达、协调等工作。
第十条村民议事会的职责包括:讨论并制定村级规章制度;讨论和批准村级计划、预算;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监督村委会的工作等。
第三章村民议事会的运作流程第十一条村民议事会按照事项分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第十二条村民议事会会议应提前公告,村民可凭身份证到会议现场参加,也可委托他人代表参加。
第十三条村民议事会会议应有主席团主持,充分听取村民代表和村委会工作报告,并且通过讨论和投票等形式进行决策。
第十四条村民议事会会议决议,由主席团签发并公告;村民议事会决议对村民委员会具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村民议事会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作用,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问责。
第四章村民议事会的支持与保障第十六条村民议事会应定期组织自治教育和培训,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村民议事会可向上级政府申请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获得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的指导。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第一篇: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村民议事会制度议事会主要职责和任务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及农村政策等,大力宣传和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农村政策,主动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与义务。
2、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3、根据本村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与讨论和制订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并协助村民委员会组织群众实施和落实。
4、参与讨论和决策涉及本村群众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等重大的问题。
5、协助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好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利设施和其他公共财产,对村民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6、协助村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协助村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和解决本村村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注意搞好宗族、邻里的团结,促进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8、坚决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倡导育龄青年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禁止违法婚姻和生育的现象发生,自觉落实各种节育措施。
9、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五好”文明户评选活动,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10、定期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实行全体村民民主理财,对个别违犯财务管理制度或分管工作完成不力的村委会委员,享有提出罢免的建议权。
11、及时向村党总支、村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12、村民议事会代表都有义务参加镇人大主席团和村党总支、村委会分别召集的有关会议,按时参加本村村民议事会全体会议的例会。
村民议事会议事规则下列事项须经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则、村庄建设规划,审议村委年度工作计划。
2、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3、通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接受村委会员辞职。
一事一议示范村实施方案
一事一议示范村实施方案第一章:背景及目的1.1 背景根据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一事一议”精神,我国农村社会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为了推进农村社会事务分类管理,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2 目的通过实施“一事一议”示范村项目,促进农村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引导村民广泛参与,实现村庄整体发展与脱贫攻坚目标的协调统一。
第二章:实施方案2.1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的决策部署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村,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加强党组织建设,推进农村社会事务分类管理,全面提升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幸福感。
2.2 工作目标2.2.1 创建示范村:通过示范村项目的实施,培育一批农民自治能力强、生态环境优美、经济发展突出、农民生活幸福的示范村;2.2.2 推进农村社会事务分类管理:引导村民对各项事务进行逐一讨论、研究、决策,实现逐级上报,形成分类效应;2.2.3 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加强村党组织建设,提升村干部和村民参与决策管理的能力。
2.3 主要工作内容2.3.1 成立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督促示范村项目的实施;2.3.2 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明确项目推进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2.3.3 对示范村进行全面调研,了解村民及村情村貌;2.3.4 针对不同村情村貌,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加强宣传工作,广泛动员村民积极参与;2.3.5 注重监督与评估,随时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方案实施3.1 分阶段实施根据示范村的不同需求和实际情况,将方案实施分为初期准备、实施阶段和巩固提升阶段等不同阶段,有序推进。
3.2 初期准备3.2.1 成立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3.2.2 制定初期准备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时间和任务;3.2.3 开展示范村基层状况调研,制定实施方案;3.2.4 组织开展示范村工作推动大会,动员村民广泛参与。
村一事一议制度范文(4篇)
村一事一议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加强村民的民主管理,促进村民自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一事一议制度是指村民自治组织对于村级事务进行集体讨论,形成决策或合意后进行实施的一种管理模式。
第三条村一事一议制度适用于村级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村的规划、发展计划、土地利用、集体经济管理、村民福利等。
第四条村一事一议的具体程序如下:1. 提议阶段:村民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提议的方式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级事务的议题。
2. 讨论阶段:村民委员会将收集到的提议进行集体讨论,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初步决策方案。
3. 公示阶段:村民委员会将初步决策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村民可以对决策方案进行反馈意见。
4. 决策阶段:村民委员会根据公示期内村民的反馈意见,形成最终的决策方案。
5. 实施阶段:村民委员会将最终的决策方案进行实施,确保村级事务按照决策方案进行落实。
第五条村一事一议的决策原则:1. 民主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2. 公正原则:依法决策,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3. 利益原则: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以最大化村民利益为目标。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村民自治组织的村一事一议活动,不得妨碍决策的实施。
第七条对于违反村一事一议制度的行为,村民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报请上级行政机关进行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村民委员会所有。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村一事一议制度范文(2)第一条为了增加村民的参与度和民主意识,提高村民自治的水平,根据村民自治法规定,制定本村一事一议制度。
第二条村一事一议是指村庄内涉及重大事务或重要决策的问题,必须由村民以集会、公告、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广泛讨论,达成共识后实施的自治制度。
第三条村一事一议适用于影响村庄整体利益、涉及大量村民利益或对村民生活有重大影响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改善;2. 村庄环境保护和治理;3. 村庄经济发展和产业规划;4. 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5. 村庄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6. 其他影响村庄整体利益和村民生活的重大问题。
2024年一事一议示范村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一事一议示范村实施方案范文综合考虑农村发展的多个方面,包括经济、环境、社会等,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腾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我们制定了2024年一事一议示范村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通过项目选取、资金投入、政策支持等多种手段,推进农村一事一议的落实,助力农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一、项目选取:为了确保示范村实施方案的落地,我们将对农村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评估,确保项目能够真正惠及农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
具体选取标准如下:1.与农村发展密切相关:项目要关注农村发展的核心问题,包括农业生产、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就业等。
2.对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有明显影响:项目要能够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生活品质,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
3.具有示范意义和可复制性:项目要能够起到示范作用,为其他农村提供经验和借鉴,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二、资金投入:为了支持示范村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我们将确保资金的有效投入和使用。
具体资金投入方案如下:1.多方筹措资金:除了政府财政拨款外,还将积极引入社会投资和金融机构支持,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2.按需分配资金: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按需分配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平合理,防止浪费。
3.严格监督资金使用:对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加强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三、政策支持:为了促进示范村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我们将制定一系列政策,为示范村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
具体政策支持措施如下:1.优先支持:对示范村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包括资金、用地、政策等方面的优惠。
2.打破行政壁垒:简化审批程序,打破行政壁垒,为示范村项目提供便利条件。
3.鼓励创新:对于示范村项目中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更多的农民参与到农村发展中来。
四、宣传推广:为了使示范村实施方案得到更广泛的宣传和推广,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宣传机制:建立农村宣传推广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宣传示范村实施方案的重要意义和成果。
村级一事一议制度
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农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及公益事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农民自愿出资、出劳的行为。
第三条筹资筹劳应遵循群众急需、共同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
第四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日常工作由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筹资筹劳的范围第五条筹资筹劳的范围包括:村内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及公益事业项目;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农民直接受益的水渠(或相当于水渠)及以下的小型农田水利、村级道路建设、养护项目。
第六条干渠、支渠及其它大中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乡到村及以上的道路建设、学校建设和维护、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等应由财政支出或补助的项目,以及兴办企业亏损、偿还债务等所需的费用和劳务不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第七条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行政村。
第八条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
筹劳的对象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力。
本款所称劳动力是指18周岁至60周岁男性和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
第九条对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由该农户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
第十条对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
第十一条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复员退伍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劳务。
农村一事一议制度
农村⼀事⼀议制度农村⼀事⼀议制度 为规范村民“⼀事⼀议”筹资筹劳(以下简称筹资筹劳),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鲼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办发(2007)4号《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事⼀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产⽣活等公益事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为。
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愿、直接受益、量⼒⽽⾏、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作。
乡镇⼈民政府负责本⾏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作。
⼀、筹资筹劳的范围与对象 (⼀)筹资筹劳的适⽤范围:村内农⽥⽔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地治理项⽬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产⽣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
对符合当地农⽥⽔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补贴资⾦⽀持的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型农⽥⽔利设施项⽬,先以村级为基础议事,涉及的村所有议事通过后,报经乡、县级⼈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纳⼊筹资筹劳的范围。
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出的项⽬,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理等所需费⽤和劳务,不得列⼊筹资筹劳的范围。
(⼆)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
(三)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或者所议事项受益⼈⼝。
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中的劳动⼒。
(四)五保户、现役军⼈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退出现役的伤残军⼈、在校就读的学⽣、孕妇或者分娩未满⼀年的妇⼥不承担筹劳任务。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的,由当事⼈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 1.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可以申请减免筹资; 2.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2024年一事一议示范村实施方案(二篇)
2024年一事一议示范村实施方案背景:一事一议示范村是国家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通过解决农村面临的突出问题,改善乡村环境和农民生活质量,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024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年份,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
因此,制定2024年一事一议示范村实施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一、目标和原则:1. 目标:旨在打造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农村示范村,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动乡村振兴。
2. 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注重产业发展、生态保护、民生改善。
二、重点任务和措施:1. 产业发展:(1)发展特色农业:通过确定适宜的农作物和养殖业,并采取科学种植、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民收入。
(2)培育乡村产业:结合当地资源和优势,发展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提升乡村经济发展水平。
(3)加强农民技能培训:通过举办技能培训班、推广现代农业技术等方式,提高农民技术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民队伍。
2. 生态保护:(1)推进乡村生态修复: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农村生态修复和乡村美化。
(2)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推广生态农业种植方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3)加强水源保护: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确保乡村水质安全。
3. 民生改善:(1)完善基础设施: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乡村交通、供水、供电等条件,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2)推进农村卫生改革:加强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
(3)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推动农村住房改造工作,提供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住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4. 政策支持:(1)加大政策倾斜:鼓励相关部门出台针对乡村发展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为一事一议示范村提供政策保障。
(2)加强项目引进: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和专业机构参与乡村发展项目,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3)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乡村发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保障一事一议示范村的顺利实施。
村一事一议制度范本
村一事一议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广大村民对发展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村一事一议制度是指村民通过讨论、表决等形式,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机制。
村一事一议重要性事项指对村级改革发展和民生福祉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第三条村一事一议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即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统一决策,并落实各项决策结果。
第四条村一事一议制度应当与村委会选举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相衔接,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村级组织管理机制。
第五条村一事一议的具体事项、程序和实施办法由本村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并报上级政府备案。
第二章村一事一议的具体事项第六条村一事一议制度适用于以下事项:(一)村级发展规划的制定、修订和实施情况;(二)重大项目建设和投资决策;(三)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资产管理;(四)村级农田水利、农业技术推广、农民培训等重要项目的开展情况;(五)村级财务收支、农民分红和集体资金管理等重要事项;(六)农村环境保护和乡风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七)其他对村民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章村一事一议的程序和方法第七条村一事一议应当明确程序,保障村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村一事一议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事项确定:村委会根据需要,将要决策的事项列入村一事一议的范围,并予以公告。
(二)讨论表决: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进行相关事项的讨论和表决。
(三)决策实施:根据表决结果,由村委会负责决策的实施和落实。
第九条村委会可以采取会议、座谈、民意调查、网络投票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第十条村一事一议的表决结果应当以简明扼要的形式公示,并向村民广泛宣传。
第四章村一事一议的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应当提前向村民公告,并进行村民代表选举。
村委会“一事一议”制度范文
村委会“一事一议”制度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为了促进村民自治、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我村将实行村委会“一事一议”制度,确保村庄事务更加公开、公正、公平。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性和自治能力,依法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推动村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原则(一)民主原则:村委会“一事一议”制度是依据村民自治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原则、依法治理原则,通过充分开展村民议事活动,实现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二)法制原则:村委会“一事一议”制度是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过程,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依法行使职权。
(三)公开透明原则:村委会“一事一议”制度是公开透明的决策和管理过程,需要充分向村民公开相关信息、资料和议事结果,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廉洁原则:村委会“一事一议”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反对腐败行为,维护村民利益和社会公正。
第三章决策程序(一)议题确定:村委会根据村庄发展需要或村民提出的建议、意见,确定需要进行“一事一议”的议题,形成议题清单。
(二)信息公告:村委会通过村内大屏幕、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村民公布相关议题的事项、时间、地点等信息,确保村民知情权。
(三)民主征求意见:村委会在公告期间,向村民征求相关议题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村民大会、小组讨论、书面征求等形式进行,确保村民参与权和表达权。
(四)讨论决策:村委会根据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进行深入讨论,并最终形成决策方案。
(五)公开公示:村委会将决策方案制作成公示材料,通过村内大屏幕、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公示决策方案内容和实施计划,确保村民监督权。
(六)庄民表决:村委会组织村民对决策方案进行表决,表决方式可以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等方式,确保村民决策权。
(七)决策公布:村委会将表决结果公布给村民,同时通过村内大屏幕、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村民公布决策结果,确保村民知情权。
村级一事一议实施方案
村级一事一议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加速发展,农村社会管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村级一事一议制度的实施成为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本文旨在制定村级一事一议实施方案,推进农村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二、目标通过实施村级一事一议制度,旨在:1.提升村级民主管理水平。
2.推动农村社会事务的公开、公正、公平。
3.加强村级组织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4.提高农民参与农村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三、实施步骤与措施3.1 制定相关制度和规章村级一事一议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规章,明确各项工作内容和程序。
具体步骤如下:1.村委会制定村级一事一议实施细则,明确议题的范围、形式和程序。
2.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村民参与决策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3.村民代表大会制定相关规章,明确村民代表的选举和任期制度。
3.2 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为保证村级一事一议制度的有效实施,需加强相关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民对该制度的认知和理解。
具体措施如下:1.制作宣传材料,如宣传册、海报等,向农民普及村级一事一议制度的重要性和好处。
2.在村委会、农民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展板,展示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
3.组织村民代表、村干部等开展培训班,学习村级一事一议制度相关知识。
3.3 设立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是村级一事一议制度的核心组织形式,通过选举村民代表,实现广泛的民主参与。
具体步骤如下:1.根据村庄人口和实际情况,确定村民代表的数量和选举办法。
2.举行村民代表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村民代表。
3.村民代表大会定期召开,讨论和决定各项村级事务和议题。
3.4 实施村庄事务公开制度为保证村级一事一议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需建立完善的村庄事务公开制度。
具体步骤如下:1.建立村级事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渠道。
2.在村委会、农民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设置事务公开公告栏,及时发布村级事务公告。
国家村级事务一事一议文件
国家村级事务一事一议文件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改〔2011〕3号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以及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反馈。
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国家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各地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规划先行,有序推进。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一项长期工作,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项目建设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协调性,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等关系,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面、均衡、有序开展。
二是先议后筹,先筹后补。
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政策
一事一议
八、解决途径
(一)加强宣传引导。首先要提高农村广大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剃除可 有可无的思想,使“一事一议”成为推动新农村物质基础建设的动力。其次要通过各种 媒介,与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的宣传有机结合,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地 关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把握政策界限。要始终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 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 及时上报材料,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减负办、乡镇政府和各级农经站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做好 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审计,保证“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中的公开透明,保护农民 的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顺利推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推动新农村建设。 (四)创新推行机制。在春节务工人员大量返乡之际,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抓住有利 时机开展“多事一议”,通过提高议事效率来降低议事成本。本着取之于村民、用之于 村民的原则,对兴办本村公益性事业的劳、资缺口,可采取群众自愿捐资的形式,争取 绝大多数村民和本村大户、工商业户的支持,达到既不违背农民负担各项规定,又能筹 集到足额的劳动力和资金,顺利实施公益性事业建设的目的。
一事一议
四、议事程序
“一事一议”议事会通常要经过如下程序: ①发起人从群众的意见中梳理出群众要求最 强烈、范围最广、投资投工额度与当地村民承受 能力相适应的议题。 ②发起人到有一定影响力的村民中征求意见, 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和反映,以便在议事会上能首 先获得这部分人的支持。 ③发起人将需要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如建设 内容、投工投资数额、工程建设负责人、建设时 间、建设管理及建成后的工程运行管理等)整理成 条,以备提交会议讨论时做到有条不紊。 ④发起人将会议的目的、地点、时间、通知 到各受益农户。 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用“同意”或“不 同意”表示各户意见。当议定的事项比较简单时, 不用文字记载,靠村民相互之间的信任自觉执行。 复杂的事项形成决议后参会人要签名确认,然后 按决议执行。
村级一事一议实施方案
村级一事一议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村级一事一议是指村级居民通过讨论和协商,就村级内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并将决策结果通过公开和有效的方式传达给村民群众,以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目的。
本文档旨在制定村级一事一议的实施方案,以推动村级居民的民主参与和村级民主自治的建设。
二、组织结构和职责1. 村级居民大会•村级居民大会是村级一事一议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村民组成。
•村级居民大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和决定村级重要事项、选举和罢免村级委员会成员等。
•村级居民大会按照事先公告的时间、地点召开,由村级委员会组织。
2. 村级委员会•村级委员会是村级一事一议的执行机构,由村级居民大会选举产生。
•村级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负责村级一事一议的组织和协调、负责村级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策、负责将决策结果向村民公开等。
•村级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主任负责主持村级居民大会和委员会会议。
三、决策程序和规则1. 提议阶段•任何村民都可向村级委员会提出具体事项的议题,提议应写明提议内容、理由和建议等。
2. 讨论阶段•村级委员会组织召开讨论会议,就提议内容展开集体讨论。
•讨论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应提前公告,确保村民的知情权。
3. 决策阶段•讨论会议结束后,村级委员会将提议内容整理成决议草案,再次提交给村民进行表决和决策。
•表决方式可根据情况选择投票、举手或其他方式,表决结果以绝对多数决定。
4. 决策结果的公告和传达•村级委员会应及时公布决策结果,并通过村级公告栏、村民群组等途径向村民进行传达。
•对于决策结果涉及到的具体实施细节,村级委员会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向村民进行公开说明。
四、监督机制和权益保障1. 监督机制•村级居民可以通过村级委员会要求公开相关决策过程的资料和记录。
•村级居民可以通过村级居民大会对村级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村级居民可以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和举报。
2. 权益保障•村级一事一议过程中,村民享有提议权、提问权和表决权等基本民主权益。
村级一事一议操作指南
村级一事一议操作指南1 范围本文件明确了村级事务一事一议基本原则,并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议事内容、议事发起、议事程序以及申报审核。
本文件适用于村级事务一事一议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与定义以下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一事一议涉及到村级的重大事项,应先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确定议题或提出初步意见后,再交给村民或村民代表进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3.2 筹资筹劳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应按照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
4 基本原则4.1 村民自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村民的意愿为基础,应尊重村民的意愿,不得强迫命定。
4.2 直接受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的受益主体与议事主体、出资出劳主体相对应,即谁受益、谁议事、谁投入。
4.3量力而行确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数额,应充分考虑绝大多数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
筹资数额和筹劳数量较大的事项可制定规划,分年议事,分步实施。
4.4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数额等,应按规定的民主程序议事,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充分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4.5 合理限额。
筹资筹劳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分地区制定筹资筹劳的限额标准,村民每年人均筹资额、人均筹劳量不能超过省政府规定的限额标准。
5 议事内容村级一事一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6 议事发起6.1发起人“一事一议”议事会的发起人即议事会的组织者,召开议事会必须有一名或多名发起人。
发起人应经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自然村)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倡议。
2024年一事一议示范村实施方案范本
2024年一事一议示范村实施方案范本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推进,农村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事一议示范村是我国农村发展的新模式,旨在通过解决农村面临的具体问题,推动农村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进步。
本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提高一事一议示范村的建设水平,促进农村发展,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总体目标2024年底,实施范围内的一事一议示范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
具体目标包括:1.农村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农民收入明显提高;2.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农村风貌得到改善;3.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民生活条件改善;4.农村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参与决策的机会得到增加。
三、重点任务1.加快农村产业发展(1)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提升村级农业合作社和农户的组织和经营能力;(2)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鼓励农户发展特色农产品,拓展农村产业链;(3)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4)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
2.改善农村生态环境(1)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灌溉水利效益;(2)推动节能减排和农村垃圾处理,减少农村环境污染;(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卫生整治,建设美丽乡村。
3.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1)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2)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的医疗服务水平;(3)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农民出行便利性;(4)加强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的文化娱乐生活。
4.提高农村治理水平(1)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凝聚力和组织力;(2)推行村级民主管理体制,提高农民参与决策的机会和途径;(3)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建设,推动法治乡村建设;(4)加强对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和预防,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保障措施1.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农村“一事一议”管理制度一事一议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政府审核,送上级部门批准执行。
四、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乡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代管。
六、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七、村上相关负责人应将确定的议事日期,提前半天通知相关人员、村民代表,避免不能按时参会议事,影响效果。
八、议事时,由支书记主持,村委会主任介绍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主持人首先不发表自己的意见,须听取其他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九、议事会议实行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如果持赞成与反对意见的人数相等时,应当暂缓表决。
十、主持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与会人员赞成超过
了半数,可以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以备再查。
农村“一事一议”政策解读
优秀文档,精彩无限!附件农村“一事一议”政策解读1.什么是一事一议?答:一事一议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简称,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
是村级组织在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及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劳务用工,由受益村民共同商议,并筹资筹劳进行建设的一种制度。
这里所说的“事”,就是指农民迫切需要的、直接受益的、愿意共同筹资筹劳来办的事;“议”,就是由农民来商议,让农民自己主张、自己决策。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对象是什么?答: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
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指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3.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原则是什么?答: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合理限额、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则。
4.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限额标准如何界定?答: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
一年内每人筹资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
确有需要,也可以几年累计一次筹资(最长不超过3 年,且需经省级减负部门审批)。
优质文档,精彩无限!一年内每个劳动力筹劳不得超过3 个工作日。
对于由部分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进行筹资筹劳的资金和劳务,计入年度村内筹资筹劳总额,不得超过上限控制标准。
以资代劳工价标准按财政部规定每个工作日20元。
筹资筹劳所涉及的户籍人口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县(区)统计数据为准。
5.哪些人员可以不承担筹资或筹劳任务?哪些情形可以减免筹资或筹劳任务?答:国家规定可以不承担筹资或筹劳任务的人员有:(1)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2)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
国家规定可以减免筹资或筹劳任务的情形有:(1)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可以申请减免筹资;(2)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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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农改〔2011〕3号
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0〕1号)以及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反馈。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
奖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是指在国家现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框架内,各地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全面规范,简便易行,确保尊重农民意愿、议事程序合法合规,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规划先行,有序推进。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一项长期工作,要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高项目建设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协调性,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等关系,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面、均衡、有序开展。
二是先议后筹,先筹后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确定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所有项目必须经农民民主程序议定后方可按省级政府确定的标准筹资筹劳,并在农民筹资筹劳到位后给予相应的财政奖补。
三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要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及农民承受能力,建设的规模及标准要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是公开公示,阳光操作。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全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民主议事、筹资筹劳、招标议标等全过程实行公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第五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
县级负责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核批复、组织实施、资金的分配管理、督促检查。
省级负责指导各县级编制规划、制订管理办法、对县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第六条县级应结合本地城乡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程序,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库,编制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省级应督促指导县级科学编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本省份项目规划工作,汇总编制省级项目规划,经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部备案。
第七条各地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优先选择群众急需、受益面大、村两委班子得力、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组,分步实施,重点突破,不断提高项目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第八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管理制度。
村级负责组织村民议事,提出项目申请。
具体项目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受益自然村组或部分受益群众提出,并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民主程序议定。
乡镇对村级申报的一事一议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有效性等进行初审,并汇总上报县级主管部门。
县级主管部门对乡镇上报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审核批复,上报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备案。
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将本省份当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预算安排、项目建设内容及所在村组名录等情况,于每年5月底前,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上报财政部备案。
第九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应严格遵守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上限标准,防止以自愿捐款、自愿以资代劳等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第十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经审批同意后,县乡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根据筹资筹劳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到位情况,督促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第十一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可由村两委组织村民自主实施,也可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单位施工建设。
第十二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中应发挥村民理财小组、项目理事会、项目监督小组等组织的监督管理作用,实行民议、民建、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第十三条县级有关部门及乡镇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质量监控,提高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成后,县乡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及时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办理财政奖补资金清算,并做好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第十五条县乡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督促指导村级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运行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六条县乡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督促指导村级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对已建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与使用、实施单位、竣工验收等情况,实行全过程公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标识和公示牌,广泛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县乡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及时将村民一事一议会议记录、筹资筹劳方案、财政奖补项目申报、项目建设预决算、建设前后图片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第十八条县乡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奖补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
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组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专项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保证一定的检查面。
第十九条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未履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程序,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内容、标准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等问题,应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扣回奖补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并建议相关部门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地方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项目规划、申报、查勘、实施、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十一条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及黑龙江省、广东省中央直属垦区,可参照本暂行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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