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与权益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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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应注意的问题有:
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①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
②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
贷: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或: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贷方差额)
(2)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的核心内容是,对某一被投资单位来说,股权投资差额只有一个方向,即最终是"借方差额"或"贷方差额"。因此,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不一致,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小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冲减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二者之差保持原股权投资差额方向;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大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将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全部冲销,其差额形成新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核算的方法不同。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具体作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额恢复,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三)权益法的核算方法1."投资成本"明细账金额=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2."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1)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应注意的问题有: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合并财务报表是指一家公司对其子公司或者关联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并将其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为了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需要对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合并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涉及到的两种重要的合并方法就是成本法和权益法。

本文将对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合并方法进行比较研究,以探讨它们各自的特点、适用范围以及优缺点。

一、成本法的基本原理和特点成本法是一种用于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方法,其基本原理是按照投资成本进行合并处理。

在成本法下,母公司对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投资进行初始确认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投资成本进行确认,并在随后的会计处理过程中,按照成本法进行合并处理。

具体来说,成本法下的合并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投资成本的确认:母公司对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投资成本进行确认时,主要包括购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性投资等相关支出。

3. 合并处理的会计记录:在确认投资成本和进行调整之后,母公司需要按照成本法进行合并处理,并将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合并处理,并纳入到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成本法的主要特点包括:简单直观、对投资成本进行确认和合并处理、不考虑未实现利润、不考虑被投资企业的每期净利润等。

权益法的主要特点包括:考虑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中所持股权的影响、按照股权比例确认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和净利润、能够真实反映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等。

三、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1. 适用范围:成本法适用于对子公司或关联企业进行多数控股的情况,而权益法则适用于对子公司或关联企业进行少数控股的情况。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中所持股权的比例来选择合适的合并方法。

2. 经济实质:成本法主要侧重于对投资成本的确认和合并处理,而权益法则主要侧重于考虑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中所持股权的影响。

两种合并方法在经济实质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见的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

本文将比较研究这两种方法的优缺点,并探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如何选择适当的方法。

一、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含义成本法是指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所持股权计价时所采用的股票价格,即投资成本。

在此基础上,每一期收到的股息和股份转让收益均视为投资回报进行会计处理,而不顾被投资单位所获得的利润。

权益法是基于持有的股权对被投资单位进行会计处理的一种方法。

具体而言,投资者将投资的股权与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捆绑起来,按照所持有股权比例,对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进行会计处理。

成本法的优点在于会计处理简单且误差较小。

同时,该方法所处理的投资回报在一定程度上可控制,并有针对性。

但是,由于成本法不考虑被投资单位所获得的收益,导致它在描述投资状况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偏差。

权益法的优点在于可以较为准确地反映企业之间股权关系的实际情况,同时会计处理所反映的投资回报也更全面。

然而,该方法也存在一些缺点,例如呈现一定程度上的复杂性,特别是在跨国企业间的投资关系处理中可能引起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大幅增加。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选择以何种方式来处理股权投资可能是一项复杂的决策,这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其中一些因素如下:1. 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程度如果被投资单位是子公司,那么更应该使用权益法。

如果被投资单位是一家联营公司或是一项经营性公司,则可以考虑采用成本法。

2. 投资周期投资周期较长(一般超过十年)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运用权益法,因为它可以反映资产减值和股份转让的更加准确。

3. 业务和竞争环境在特定行业中,如果被投资单位对竞争环境具有敏感性,那么成本法可能是更适当、更可控制的会计处理方式。

4. 企业国别投资者所处的国家可能会对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有所要求。

例如,在中国,网络游戏开发公司被投资者必须使用权益法。

总之,选择成本法还是权益法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被投资单位的类型、投资周期、业务和竞争环境,以及企业所在国家等。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会计分录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会计分录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会计分录在会计学中,成本法和权益法是用于计量和报告企业投资的两种主要方法。

它们在处理投资收益和分配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本文将详细解释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并给出相应的会计分录示例。

一、成本法成本法是一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它将投资按照购买时的成本计量,并将投资收益与成本进行区分。

根据成本法,投资收益只有在投资被出售或出租时才能实现。

在投资期间,投资收益不会体现在财务报表中。

成本法的会计分录示例:1. 购买投资时:借:投资(资产类账户)贷:现金(或应付账款)2. 投资收益实现时:借:现金(或应收账款)贷:投资收益(收入类账户)二、权益法权益法是另一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它将投资按照企业所持有的权益份额计量,并将投资收益与企业的净利润进行关联。

根据权益法,投资收益在企业实现利润时即可体现在财务报表中。

权益法的会计分录示例:1. 购买投资时:借:投资(资产类账户)贷:现金(或应付账款)2. 投资收益确认时:借:投资收益(收入类账户)贷:投资(资产类账户)三、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1. 投资收益确认时机不同:- 成本法在投资被出售或出租时才能确认投资收益。

- 权益法与企业实现利润时即可确认投资收益。

2. 投资收益计量方式不同:- 成本法将投资按照购买时的成本计量。

- 权益法将投资按照企业所持有的权益份额计量。

3. 投资收益的报告方式不同:- 成本法将投资收益列为投资收益账户,与企业的净利润无关。

- 权益法将投资收益与企业的净利润进行关联,体现在财务报表中。

四、选择成本法还是权益法?选择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取决于投资者对投资的控制程度。

如果投资者对企业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应采用权益法;如果投资者对企业没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力,应采用成本法。

总结: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会计学中常用的两种投资计量和报告方法。

成本法将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并在出售或出租时确认收益;权益法将投资按照权益份额计量,并与企业的净利润关联。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1、概念不同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的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

该方法要求当企业增加对外长期投资时才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以初始投资成计量投资后,根据持有期内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按照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2、适用范围不同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3、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成本法理解成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什么是权益法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除增加、减少因股权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而引起的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外,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相应要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根据这一方法,投资企业要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比例和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化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

使用这种方法时,投资企业应将被投资企业每年获得的净损益按投资权益比例列为自身的投资损益,并表示为投资的增减。

如果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不包括股票股利,下同),投资企业要冲减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

什么是成本法成本法主要针对的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不发生变化的(除了增资或处置)。

成本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摘要:一、引言二、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的定义和特点1.权益法的定义2.权益法的特点三、中国会计准则成本法的定义和特点1.成本法的定义2.成本法的特点四、两者之间的区别1.适用范围的区别2.计量原则的区别3.信息披露的区别五、实例分析六、结论正文:一、引言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权益法和成本法是两种常见的会计处理方法,尤其是在对企业资产和股东权益的核算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这两种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很多企业和会计人员对它们的区别和适用场景并不十分清楚。

本文将详细解析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两种方法。

二、中国会计准则权益法的定义和特点1.权益法的定义权益法是指在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以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和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为基础,确认投资企业的权益。

2.权益法的特点权益法的主要特点是反映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以及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时,相应调整投资企业的权益。

此外,权益法还要求在投资企业取得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取得和处置的成本进行核算。

三、中国会计准则成本法的定义和特点1.成本法的定义成本法是指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以投资成本为基础,按照成本法核算原则对投资收益进行确认和计量。

2.成本法的特点成本法的主要特点是强调投资成本的确定和维护,只有在投资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才对投资收益进行调整。

此外,成本法还要求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投资成本进行核算,并在持有期间不调整投资成本。

四、两者之间的区别1.适用范围的区别权益法主要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而成本法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长期股权投资。

2.计量原则的区别权益法要求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变动和持股比例调整投资企业的权益,而成本法强调投资成本的确定和维护,只在投资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调整投资收益。

3.信息披露的区别权益法要求对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和权益变动进行详细披露,有利于投资者了解投资企业的真实状况;而成本法对信息披露要求较低,投资者难以了解投资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引言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入他人企业的一种投资方式。

在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本文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详细介绍和比较。

成本法成本法是一种较为简单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成本法,投资者将其购买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该投资持续期间内,投资者按照成本进行会计处理,不论被投资企业盈利亏损。

只有在出售投资或进行减值测试时,才能根据市场价值或减值测试结果进行调整。

成本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易懂,适合于投资者没有决策权和对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了解有限的情况。

然而,成本法无法真实体现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价值变动,可能导致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和风险的判断失误。

权益法权益法是一种较为复杂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权益法,投资者将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份额与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相对应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或亏损中享有相应的份额,并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计算出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归属于投资者的份额。

权益法的优点在于能够真实反映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有助于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和评估企业的价值。

然而,权益法在会计处理上较为复杂,要求投资者详细记录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并进行投资份额的计算和调整。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精确度成本法在会计处理上简单直接,不受被投资企业盈利亏损的影响,但无法准确反映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变动。

而权益法可以更精确地反映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价值变动,但在会计处理上较为复杂。

决策能力成本法适合投资者没有决策权和对被投资企业了解有限的情况。

投资者只需根据购买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关注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而权益法适合投资者有决策权和希望了解被投资企业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的情况。

投资者需要详细了解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并进行盈利归属的计算。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引言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涉及到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问题,主要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处理方法。

成本法是指以投资成本为基础核算股权投资的方法,权益法是指以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联合控制或重大影响为基础核算股权投资的方法。

本文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它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适用性及其优缺点。

一、成本法成本法是最早出现的投资成本核算方法,其核心思想是以投资成本作为股权投资的计量基础。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成本法主要的处理流程是:(1)以投资成本对子公司进行直接核算;(2)按照母公司投资额的比例核算对合并财务报表作用的子公司的净利润。

成本法的主要特点包括:(1)不主张对被投资公司的独立核算,而是以被投资公司股权的投资成本为基础;(2)对被投资公司的利润由母公司投资额的比例进行摊销或递延处理;(3)对被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使用成本法核算。

成本法的优点在于,其核算简单、明了,易于掌握和操作。

不需要估计被投资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所以避免了因为估计不准导致的盈余变动。

成本法相对稳定,不易受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

成本法也存在着某些缺点。

成本法未能反映出被投资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因此不能充分反映出股权投资的真实价值。

成本法无法准确反映出被投资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入,因此对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投资的整体影响不够直观,对投资者的决策信息有所偏颇。

二、权益法权益法的优点在于,能够准确反映出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或影响,真实反映出股权投资的价值变动情况。

权益法能够更直观地反映出投资者在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收益情况,更符合现实经济活动的要求。

权益法也存在着某些缺点。

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权益法要求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的控制、联合控制或重大影响,这需要对被投资公司进行复杂的评估和测算,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

权益法的核算也较为复杂,需要对被投资公司净资产和盈利情况进行详细的核算和估计。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财务报表中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用于处理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

本文将比较这两种方法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应用。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成本法是指投资企业按照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并将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能力有限、无法对其进行实质性干预的情况。

成本法的主要优点是简单易用,适用于对被投资企业进行一次性投资评估的情况。

成本法无法反映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真实价值,也无法及时反映投资到被投资企业的资本增值情况。

在实际应用中,选择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取决于具体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能力较强、能够影响其经营决策,应选择权益法。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能力有限、无法进行实质性干预,或者是一次性投资评估,应选择成本法。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规定,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有控制权,应按照权益法进行处理。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有重大影响力但没有控制权,可以选择按照权益法或成本法进行处理。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财务报表中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成本法适用于对被投资企业控制能力有限的情况,优点是简单易用;权益法适用于对被投资企业有较大控制能力的情况,能够反映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真实价值。

选择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一、适用范围不同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核算不同: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

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相应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

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

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以支付的现金、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举例:A 公司购买B 公司股票,每股购买价格为5.1 元,购买了100 万股,又支付了3 万元的税费。

初始投资成本=5.1*1000000+30000=5130000 元借:长期股权投资-B 企业5130000贷:银行存款5130000如果购买价格5.1 元中含有B 企业已经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的0.1 元股利的处理举例:A 企业在07 年 2 月15 日购买B 企业的股票,B 企业已在 1 月15 日宣告分派股利,每股0.1 元,以2 月28 日股东名册为准。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比较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比较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比较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持有该投资期间,投资企业应根据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该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二、成本法和权益法适用范围不同成本法的适用范围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将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原先采用权益法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界定,增加了限定条件“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权益法适用范围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规定将权益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适用范围不再包括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关系的长期股权投资变化比较明显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相同点两者的投资内容相同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以支付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4.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不同点1.两种方法运用的前提不同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2.投资成本所包含的内容不同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就是初始投资成本;权益法下的投资成本是指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中所占的份额3.投资收益所确认的时间和内容不同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为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如果所分得的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部分,作为清算性股利,返还投资,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权益法下,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为被投资企业宣告其财务状况时,内容为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实行的净损益中所占的份额4.对现金股利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下,现金股利分为两种情况,对于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由于它是由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所以,不把它作为投资收益,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如果投资企业在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部分是来自投资后被投资企业的盈余分配,则应作为投资企业投资年度的投资收益而权益法下,现金股利作为投资返还,当被投资企业盈利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享有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收益入账,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被投资企业亏损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分担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损失入账,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5.在权益法下,须确认股权投资差额和股权投资准备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其占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投资成本与投资企业占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单独核算在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动受企业净损益、接受捐赠资产、外币折算差额的影响,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也应随着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按其应享有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准备的增加和资本公积的增加成本法下则没有四、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相互转换当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控制关系发生改变时,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就要发生改变1.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当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使其对投资企业能够控制、共同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应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投资企业应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共同控制权或具有重大影响时,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在此基础上计算股权投资差额按照制度和规则规定,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视同权益法在原投资时就一直采用原成本法核算时投资的账面价值,经按权益法核算调整后形成的账面价值,加上追加投资成本,作为新的投资成本2.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当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减少或因其他原因,对被投资企业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应按权益法停止使用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新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详细区别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持有该投资期间,投资企业应根据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该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相同点两者的投资内容相同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以支付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4.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不同点1.两种方法运用的前提不同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2.投资成本所包含的内容不同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就是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权益法下的投资成本是指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中所占的份额,其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相比较,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按其差额,调整初始投资成本3.投资收益所确认的时间和内容不同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为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权益法下,投资收益确认的时间为被投资企业宣告其财务状况时,内容为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实行的净损益中所占的份额4.长期股权投资会计科目设置不同,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下不设置明细科目,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分设“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等明细科目核算5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处理不同6对现金股利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下,现金股利分为两种情况,对于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由于它是由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所以,不把它作为投资收益,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如果投资企业在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部分是来自投资后被投资企业的盈余分配,则应作为投资企业投资年度的投资收益而权益法下,现金股利作为投资返还,当被投资企业盈利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享有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收益入账,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被投资企业亏损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分担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损失入账,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7.在权益法下,须确认股权投资差额和股权投资准备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其占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投资成本与投资企业占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单独核算在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动受企业净损益、接受捐赠资产、外币折算差额的影响,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也应随着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按其应享有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准备的增加和资本公积的增加成本法下则没有坏账损失的确认条件和坏账准备的计提坏账损失的确认条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5、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6、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同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关联企业之间往来账款不得确认为坏账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在国税函[]号文件中规定,考虑到实际经济活动中,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正常交易,为了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总局意见: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一、交易性金*产和可供出售金*产在会计处理上的相同之处两类金*产的初始计量属性相同交易性金*产和可供出售金*产在初始确认时都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确认和计量这两类金*产的关键以公允价值作为这两类金*产的计量属性,主要是为了反应该类金*产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把该类金*产和市场紧密的结合从两类金*产的初始入账金额来看,均不包含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和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企业在取得以上两类金*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如果包含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款项,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处理从资产负债表日来看,两类金*产都应当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两类金*产都要按照公允价值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来计量企业应当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交易性金*产和可供出售金*产的账面价值当公允价值大于金*产的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当调增金*产的账面价值;反之,则应减少该金*产的账面价值企业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主要是为了把金*产更加紧密的和市场结合起来从处置这两类金*产来看,都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还应当把原来由于公允价值变化形成的累计变动额转出为投资收益企业在处置交易性金*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并将其差额作为投资收益,同时还应当把原来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于金*产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投资收益;企业在处置可供出售金*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并将其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还应将原来由于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累计额计入投资收益二、交易性金*产和可供出售金*产在会计处理上的不同之处取得两类金*产时相关的交易费用的处理有所不同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这里所指的交易费用一定是与取得金*产相关的、新增的费用交易性金*产在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作为该类金*产初始入账金额的一部分但可供出售金*产在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作为初始入账金额企业在持有这两类金*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但这两类金*产在会计处理上仍有区别就企业拥有的权益类金*产来看,无论是交易性金*产还是可供出售金*产都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的投资收益但企业拥有的债券类金*产在计息日的会计处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产应按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同时确认为企业的投资收益;但企业拥有的可供出售金*产则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来确认企业当期的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表日,两类金*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当金*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该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和还是当期损益,关键是要看金*产所属的分类,不同类别的金*产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企业拥有的交易性金*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化时,应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当交易性金*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就形成企业的当期收益;反之,则形成企业当期的一项损失企业拥有的可供出售金*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幅度较小或暂时性变化时,企业应当认为该项金*产的公允价值是在正常范围的变动,应将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性金*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金*产发生减值时处理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其拥有的金*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该影响能够可靠计量,我们就认为该金*产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然而企业却不需要对其拥有的交易性金*产计提减值准备,这主要是因为此类金*产的价值变动已经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损失和减值的会计处理在实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更加客观的反应企业拥有的金*产的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产公允价值发生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趋势为非暂时性时,我们就认为可供出售金*产发生了减值损失,应确认减值损失和计提减值准备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可以通过损益转回,但可供出售的权益工具一旦确认即使在以后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产的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准备也不能通过损益转回企业对两类金*产的重分类处理不同某项金*产一旦划分为了交易性金*产后,不能在重分类为其他类别的金*产,其他类别的金*产也不能在重分类为交易性金*产可供出售金*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三类金*产之间可以转换,但不得随意重分类,必须遵守有关的规定企业出售两类金*产时,会计处理方式有所不同企业应按照出售金*产取得的收入与该项金*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此外为了正确的核算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还应当结转相应的科目企业出售的交易性金*产时,应当将原来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应转出为投资收益,把原来计入当期损益转出作为企业总的投资损益的组成部分;企业出售可供出售金*产时,需要将原来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的资本公积对应转出为投资收益,作为核算该金*产投资收益的一部分第二种方法一般情况下,企业为了更好的利用资金创造价值,往往会选择把闲置的资金投放于各类金*产,以期获得更高的收益金*产的分类和金*产的计量密切相关,不同类别的金*产,其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别金*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产,包括交易性金*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产,包括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对于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金*产,即可以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产也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产就某一项具体的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金*产而言,不同的企业可能把它划分为不同类别的金*产,企业最终把该项金*产划分为哪一类的金*产,主要取决于企业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等因素,金*产的分类是管理层的管理目的的真实体现交易性金*产和可供出售金*产作为企业两类重要的金*产在企业的会计处理中由许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着诸多不同,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很容易混淆本文主要就交易性金*产和可供出售金*产在会计处理中的异同做简要的对比和分析一、交易性金*产和可供出售金*产在会计处理上的相同之处两类金*产的初始计量属性相同交易性金*产和可供出售金*产在初始确认时都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是确认和计量这两类金*产的关键以公允价值作为这两类金*产的计量属性,主要是为了反应该类金*产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把该类金*产和市场紧密的结合从两类金*产的初始入账金额来看,均不包含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和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企业在取得以上两类金*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如果包含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款项,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处理从资产负债表日来看,两类金*产都应当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两类金*产都要按照公允价值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来计量企业应当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交易性金*产和可供出售金*产的账面价值当公允价值大于金*产的账面价值时,企业应当调增金*产的账面价值;反之,则应减少该金*产的账面价值企业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主要是为了把金*产更加紧密的和市场结合起来从处置这两类金*产来看,都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还应当把原来由于公允价值变化形成的累计变动额转出为投资收益企业在处置交易性金*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并将其差额作为投资收益,同时还应当把原来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于金*产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投资收益;企业在处置可供出售金*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并将其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还应将原来由于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累计额计入投资收益二、交易性金*产和可供出售金*产在会计处理上的不同之处取得两类金*产时相关的交易费用的处理有所不同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这里所指的交易费用。

成本法权益法区别

成本法权益法区别

合并财务报表中,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采用不同手法的结果差异?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CAS2)、《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 母公司对实施控制的子公司, 其长期股权投资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 期末编制合并报表时, 应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是因为期末母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 母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所带来的资产增值与权益的变动已反映在合并报表中, 体现了实质上的权益法, 母公司的日常核算及个别报表无需重复相关信息。

这也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一致。

一、 成本法与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的比较适用情况: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方具有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两种情况;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假设:投资日如果子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差别: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差别主要表现在对投资收益的确认与计量上具体来说:成本法下, 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母公司才根据应收股利确认投资收益, 且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金额。

权益法下, 无论被投资单位是否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只要其权益数额发生变动( 包括盈利、亏损、资本公积等), 母公司均应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应份额,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与此同时, 对其中按子公司盈亏计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损益, 按子公司资本公积变动数享有的份额则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采用权益法, 母公司投资账户的账面余值总是等于所占子公司净资产的份额, 这是母公司投资的经济资源。

这一计量差别使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的抵消分录存在差别, 从而决定两种方法对合并报表的不同影响。

案例说明:1未分配股利情况下借贷利润表:收入50,000 10,00060,000成本-20,000 -3,000 -23,000 费用-15,000 -3,000 -18,000 - - - 15,000 4,000 19,000 利润分配:期初净额5,000 - 5,000 +净利润15,000 4,000 19,000 -已宣告股利-9,000 - -9,000 期末余额11,000 4,000 15,000 资产负债表:(内部)应收股利- - -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10,000 - 10,000 - 其他资产90,000 30,000 120,000 100,000 30,000 10,000120,000 - - - 40,000 16,000 56,000 20,000 4,000 4,00020,000 29,000 6,000 6,000 29,000 11,000 4,000 15,000 100,00030,00010,000120,000其他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合并后子公司未分配股利:成本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单位:万元)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净利润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合并分录项目母公司子公司借贷利润表:收入50,000 10,00060,000成本-20,000 -3,000 -23,000 费用-15,000 -3,000 -18,000 4,000 - 4,000- 19,000 4,000 4,00019,000 利润分配:期初净额5,000 - 5,000 +净利润19,000 4,000 4,000 19,000 -已宣告股利-9,000 - -9,000 期末余额15,000 4,000 4,00015,000 资产负债表:(内部)应收股利- - -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14,000 - 14,000 - 其他资产90,000 30,000 120,000 104,000 30,000 14,000120,000 - - - 40,000 16,000 56,000 20,000 4,000 4,000 20,000 29,000 6,000 6,000 29,000 15,000 4,000 4,000 15,000 104,00030,00014,000120,000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净利润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其他负债实收资本子公司未分配股利:权益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单位:万元)项目母公司子公司合并分录合并后2分配股利情况下借贷利润表:收入50,000 10,00060,000成本-20,000 -3,000 -23,000 费用-15,000 -3,000 -18,000 1,500 - 1,500- 16,500 4,000 1,50019,000 利润分配:- 期初净额5,000 - 5,000 +净利润16,500 4,000 1,500 19,000 -已宣告股利-9,000 -1,500 1,500-9,000 期末余额12,500 2,500 1,5001,500 15,000 资产负债表:- (内部)应收股利1,500 - 1,500 -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10,000 - 10,000- 其他资产90,000 30,000 120,000 101,500 30,000 - 11,500120,000 - 1,500 1,500 - 40,000 16,000 56,000 20,000 4,000 4,00020,000 29,000 6,000 6,000 29,000 12,500 2,500 1,500 1,50015,000 101,50030,00013,0001,500120,000子公司分配股利:成本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单位:万元)项目母公司子公司合并分录合并后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净利润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其他负债实收资本借贷利润表:收入50,000 10,00060,000成本-20,000 -3,000 -23,000 费用-15,000 -3,000 -18,000 4,000 - 4,000- 19,000 4,000 4,00019,000 利润分配:- 期初净额5,000 - 5,000 +净利润19,000 4,000 4,000 19,000 -已宣告股利-9,000 -1,500 1,500-9,000 期末余额15,000 2,500 4,0001,500 15,000 资产负债表:- (内部)应收股利1,500 - 1,500 - 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12,500 - 12,500- 其他资产90,000 30,000 120,000 104,000 30,000 - 14,000120,000 - 1,500 1,500 - 40,000 16,000 56,000 20,000 4,000 4,00020,000 29,000 6,000 6,000 29,000 15,000 2,500 4,000 1,50015,000 104,00030,00015,5001,500120,000子公司分配股利:权益法下编制的合并报表(单位:万元)项目母公司子公司合并分录合并后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负债和权益合计投资收益(来自子公司股利)净利润资产合计(内部)应付股利其他负债实收资本。

会计中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会计中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会计中的权益法和成本法有什么区别?成本法下,对于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投资单位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了,投资单位也跟着变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

比如,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实现100万,那么在成本法下就不做分录,但在权益法下就要,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再比如,被投资单位发放现金股利时,成本法下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权益法下是: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区别是: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成本法的成本是实际支付的相关的费用,税金用其他必要的支出. 权益法的成本是采用实际的成本与可享有的企业的可辩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高低来确定的.如果是成本低,则高于成本的可享有的部分被计入营业外收入.二:宣布的股利应该计入的科目: 相同点:如果是在取得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 不同点取得后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成本法应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则应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权益法中股票股利只计入备查薄)三:取得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在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不处理权益法下则把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亏损则反之.四: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成本法不处理权益法则是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另一方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五,处理的方式: 成本法是只有成本和投资收益的计入.和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权益法则涉及到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另个还需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1、一般占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达20%以上,采用权益法核算。

2、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或控制的,即使投资比例低于20%也采用权益法核算。

(重大影响或控制情况比如:能够任命对方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半以上的为本企业安排的等)3比如;你向对方投资150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 成本法 权益法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 成本法 权益法的区别

一、企业会计准则的概念和作用企业会计准则是指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维护企业财务秩序,保障企业经济利益,规范企业财务报告,并为企业的决策和经营提供准确、可比、可靠的财务信息而制定的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作用包括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维护企业财务秩序,保障企业经济利益,规范企业财务报告,并为企业的决策和经营提供准确、可比、可靠的财务信息。

二、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概念和特点1. 成本法成本法是一种会计记账方法,其核心思想是以购物资产时的成本为基础,对资产进行持续核算和折旧。

成本法将资产列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资产的价值等于其购置时的成本减去累计折旧。

2. 权益法权益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企业对其控股公司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情况。

按照权益法,投资者需要按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计算投资的实际价值,并将分得的利润纳入投资收益中。

三、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1. 会计对象不同成本法主要适用于固定资产的核算,以及对非流动资产的持续核算和折旧,而权益法主要适用于企业对其控股公司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情况。

2. 会计内容不同成本法主要是通过购物资产时的成本来衡量资产的价值,而权益法则是根据投资者所持股权的比例来计算投资的实际价值。

3. 会计核算方法不同成本法以固定资产购置成本为基础,对资产进行持续核算和折旧;权益法根据投资者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计算投资的实际价值。

4.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同成本法将资产列示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资产的价值等于其购置时的成本减去累计折旧,权益法则将分得的利润纳入投资收益中。

四、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成本法主要适用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资产折旧的核算,而权益法主要适用于企业对其控股公司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情况。

两种方法的适用范围不同,因此在会计核算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法。

五、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优缺点1. 成本法的优缺点成本法的优点在于简单、可靠,能够明确资产的价值,并遵循公允交易原则;缺点在于不能真实反映资产当前的市场价值,可能导致资产被低估或高估。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2篇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2篇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成本法与权益法是会计领域中两种常见的会计估计方法,它们在处理投资时的计量和记录方式存在一些差异。

下面我将分别详细介绍这两种方法的特点。

第一篇:成本法成本法是一种会计估计方法,它将投资的成本作为估计值,并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或投资资产在财务报表中进行记录和披露。

成本法的核心思想是以实际支付的现金成本为基础,记录和计量投资。

这意味着在使用成本法时,投资的计量基础是投资实际支付的现金成本,而不是投资在市场上的估计价值或公允价值。

成本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明了,容易操作和理解,适用于无法准确估计投资价值的情况。

它能够提供可靠的历史成本信息,并减少了投资价值上的主观性。

然而,成本法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首先,它无法反映投资的市场价值或公允价值,无法提供关于投资价值变动的信息。

其次,成本法在涉及重估或重新定价的情况下会面临困难。

最后,成本法忽视了投资价值的变动对企业的影响,无法提供关于投资收益的准确估计。

第二篇:权益法权益法是另一种常见的会计估计方法,它将投资的价值基于持有公司股权的权益比例进行计量和记录。

按照权益法,投资者在财务报表中按照所持股权比例确认投资公司的收益。

权益法将投资视为对被投资公司的经济利益的部分所有权,即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享有的经济利益比例。

根据权益法,投资的计量基础是投资所占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比例,而不是投资成本或市场价值。

权益法的优点在于能够提供更准确的投资价值信息,在反映投资公司的业绩和财务状况方面更为全面。

同时,权益法还能够提供关于投资收益的准确估计,并减少了投资计量上的主观性。

然而,权益法也存在一些限制。

首先,权益法要求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的经济利益有足够的掌控权。

其次,权益法对于股权比例变动较大的投资公司可能导致投资价值计量上的困扰。

最后,权益法不能提供关于投资公司价值波动的信息。

综上所述,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见的会计估计方法,它们在处理投资时的计量和记录方式存在一些差异。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解析在会计学中,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的⻓期股权投资核算⽅法。

虽然它们的⽬标都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的投资状况,但⼆者在适⽤范围、核算⽅法以及具体操作上有着显著的区别。

下⾯,我们就⽤通俗易懂的⽅式来解析这两种⽅法的差异。

⼀、适⽤范围的不同成本法:简⽽⾔之,成本法主要⽤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情况,也就是常说的⼦公司投资,通常占股在50%以上。

此外,对于那些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期股权投资,⽐如购买少量⾮上市公司股份且占股⽐例在20%以下的情况,也采⽤成本法。

这些股份往往是⾮流通的,公开市场没有报价,因此只能以实际⽀付的成本来计价。

权益法:相⽐之下,权益法主要⽤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影响的情况,⽐如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通常占股⽐例在20%到50%之间。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会直接影响到投资企业的权益,因此投资企业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来调整⾃⼰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

⼆、核算⽅法的不同成本法:成本法的核算⽅法相对简单直接。

它以投资时的实际⽀付⾦额或公允价值作为⻓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并在后续期间保持不变(除⾮有新增或收回投资)。

也就是说,⽆论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如何变化,只要没有新增或收回投资,投资企业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就不会发⽣变化。

权益法:权益法的核算⽅法则更为复杂。

它不仅考虑投资时的成本,还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权益变动。

当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或发⽣亏损时,投资企业需要按照持股⽐例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并调整⾃⼰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

这样⼀来,投资企业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就会随着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变动⽽变动。

三、实例说明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种⽅法的区别,我们可以举⼀个简单的例⼦。

假设A公司投资了B 公司,占股⽐例为40%。

如果A公司采⽤成本法核算,那么⽆论B公司盈利还是亏损,A公司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都不会发⽣变化(除⾮A公司新增或收回投资)。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

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研究合并财务报表是公司在经过合并业务后产生的财务报表,用于展示整个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在制作合并财务报表时,公司需要对合并业务所涉及的子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合并,并且在此过程中会涉及到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合并方法。

本文将围绕这两种合并方法展开比较研究,探讨它们的优劣和适用情况。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见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使用的合并方法,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情况。

在比较研究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两种方法进行评价和分析。

成本法和权益法在适用范围上有所不同。

成本法主要适用于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的情况,即母公司通过对子公司的控制权的取得而导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被纳入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中。

而权益法主要适用于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重大影响力而非控制力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无法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控制,而是通过持股比例来影响子公司的经营决策。

成本法和权益法在合并处理上存在着不同的方式。

成本法要求母公司将子公司的各项资产和负债按照成本进行整体合并,即按照母公司取得子公司股权时的成本进行计量,难以反映子公司的当期价值。

而权益法要求母公司按照其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比例,将子公司的净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在合并报表中反映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权益变动关系。

成本法和权益法在合并后的财务指标上表现也不同。

成本法下,合并报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不符合当前市场价格,难以反映出子公司在合并后的实际价值。

而权益法下,合并报表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和利润的影响,有利于利润的准确计量和业绩的激励。

成本法和权益法在合并后的财务信息透明度上也存在差异。

成本法由于资产和负债采用成本计量,可能导致合并后财务信息的不准确性和不透明性,难以满足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

而权益法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子公司的实际价值和贡献,提高了合并后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成本法和权益法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各有其优劣和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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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权益法
( 1)实施控制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适用范围( 2)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没
有公开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企
初始成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时,应调整本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应以其购买日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调整后
加以确认。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企业发生的亏损时:
实现净损益( 1)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
时确认投资损失;
( 2)账面价值减记至零时,减记长期权
益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损失;
( 3)长期权益减记至零时,应按预计承
担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确
认投资损失;
( 4)如仍有尚未确认的投资损失的,在
被投资企业以后实现盈利时弥补。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 1)投资后形成的股利:宣告分派时:
分借:应收股利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派借:银行存款等实际收到时:
贷:应收股利借:银行存款等
股( 2)投资前形成的股利,不能作股利,贷:应收股利
只能作冲减投资成本
利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所有者权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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