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地下室工程造价指标
人防工程收费标准
人防工程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湛价[2005]155 号)因条件限制不能“结建”人防地下室工程项目,经批准,按《湛江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湛府[2003]71 号)和《关于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湛价[2005]155 号)有关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如下:1、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 3 米以上的9 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按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500 元(内含100 元价格调节基金);2、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含)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 元(内含 2 元价格调节基金);3、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下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1 元(内含 1.4 元价格调节基金);4、下列民用建筑可以减免易地建设费:①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②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③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④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二)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收费依据:《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及质量监督费标准的复函》(湛价函[2007]60 号);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下限的11% 计收。
(三)质量监督费收费依据:《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及质量监督费标准的复函》(湛价函[2007]60 号)收费标准:参照粤价费(1)函[1994]70 号文有关规定按人防工程总造价的2 %。
收取。
人防工程--定额
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总说明一、《人防工程预算定额》适用于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的,抗力等级在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各类人防工程(包括工程口部单个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的伪装建筑及小型附属建筑)。
二、《人防工程预算定额》是编制人防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核定工程造价及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也是编制人防工程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三、《人防工程预算定额》分第一册掘开式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第二册坑道工程、第三册安装工程。
凡采用掘开方式(包括逆作法)构筑的工程和坑地道工程支护(被复)结构完成后的内部工程及切口以外的建筑工程均按本册定额执行。
四、附建(结建)式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工程以人防工程顶板(含顶板反梁)上表面为界。
五、本册定额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 95,以下简称基础定额);2.《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1988年);3.《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以下简称85劳动定额);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年);5.国家现行的人防工程、建设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产品标准;6.有代表性的人防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相关图集及有关行业、地区标准、定额。
六、定额系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
七、定额内容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施工过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台班费用,除定额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及工、料、机消耗与额有出入而改变定额。
八、定额人工工日消耗:1.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材料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用工水平以基础定额和85劳动定额为基础确定,缺项部分参照有关定额或根据实际施工组织测算编制。
渝价〔2010〕230--人防易地建设费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渝价〔2010〕230##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发布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财政局,市民防办: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X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等有关规定,鉴于主城城镇做了部分调整以与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实际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重新发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现将重新发布后的收费标准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在我市设防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要按照《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对按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要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一同下达,坚持同步配套建设,不得收费.对按规定需要同步配套建设,但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建设单位依上述规定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有批准权限的民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按规定向民防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由民防主管部门统一就地就近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二、易地建设费按建设项目地面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计收,一类区域按每平方米45元收取;二类区域按每平方米35元收取;三类区域按每平方米25元收取.三、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的具体划分1、一类区域: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的全部行政区的城镇.渝北区:人和街道、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天宫殿街道、翠云街道、大竹林街道、鸳鸯街道、回兴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悦来街道、礼嘉镇、玉峰山镇;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鱼洞街道、一品街道、惠民街道、南彭街道、界石镇;北碚区:东阳街道、天生街道、##街道、龙凤街道、北温泉街道、歇马镇、施家梁镇、童家溪镇、蔡家岗镇.2、二类区域: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除列入一类区域的城镇;万州区、##区、长寿区、江津区、##区、合川区、南川区的城镇.3、三类区域:除列入一、二类区域的其他设防区县〔自治县〕的城镇.4、一、三、三类区域内的农村农民自建房不在收费的X 围.四、易地建设费的减免按国家和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和执行.五、易地建设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接本通知后,应按规定与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本通知从20XX7月1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7〕654号〕同时废止.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主题词:经济管理民防收费通知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民防办,市政府.##市物价局办公室20XX6月25日印发##市人民防空条例〔修正〕〔1998年12月26日##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XX7月29日##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市人民防空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建设,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人民防空是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组织群众防X和减轻空袭危害采取的防护措施.主要包括修建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设施,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组建群众防空组织,开展群众防空教育,做好疏散准备等.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依法开展人民防空工作,进行人民防空建设,实施人民防空管理.第四条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和战时防空与平时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的原则.本市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要经济目标是人民防空的重点.设防城镇由市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确定.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区县〔自治县、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市和区县〔自治县、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职责X围内的人民防空工作.第六条人民防空经费由中央、地方和社会共同负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由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承担. 第七条人民防空设施建设与开发利用,享受国家、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和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其所有权和收益归投资者.第八条本市一切组织和个人,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接受人民防空教育与训练、检举控告违反人民防空行为的权利和参加人民防空建设、保护人民防空设施、执行人民防空勤务的义务.第二章规划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确定国民经济布局,必须同时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确定人民防空布局.第十条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由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组成.按专业分为工程、通信、警报、人口疏散基地建设规划、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第十一条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由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编制规划应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第十二条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方案实行分级审批,纳入城市规划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和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和大军区审查后,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第十三条经批准的各项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第三章建设第十四条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疏散基地等的建设,应当适应现代高技术战争的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要求和质量、技术标准结合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进行.第十五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重要物资储备工程和重要经济目标的选址、建设,应当兼顾人民防空建设的要求,修建保障战时供应、生产的防护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的人民防空配套建设项目,由同级人民政府分别列入基本建设、城市建设计划并予以实施.第十六条人民防空建设项目计划按下列规定审批,并报上一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一〕建筑面积八百平方米以上的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重要经济目标的投资在二百万元以上的防护工程,新建人民防空通信站、警报台,市级机关的疏散基地建设,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按规定由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二〕建筑面积在八百平方米以下的单建式人民防空工程,重要经济目标的投资在二百万元以下的防护工程,区县〔自治县、市〕级机关、辖区街道与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的疏散基地建设,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三〕市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七条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和疏散干道工程,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修建;地下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生产车间和经济防护等专用工程,由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修建;有关单位负责修建本单位的人员与物资掩蔽工程.第十八条设防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面积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按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不足二百平方米的,按二百平方米安排,就地集中或单独修建公共人民防空工程.第十九条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确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不能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按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审批,建设单位应缴纳易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集中修建公共人民防空工程.具体收取办法和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二十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应按下列规定办理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手续:〔一〕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时,必须持项目批准文件与有关资料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征求防空地下室设置意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收齐建设单位报送的有关资料后,在五个法定工作日内提出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设置意见;〔二〕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报审初步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报审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方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后,在五个法定工作日内发出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审核通知书. 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审核通知书的,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十一条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的防护门、密闭门等专用设备,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定型产品. 未经原审批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设计.第二十二条人民防空工程的竣工验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验收.人民防空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合格,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二十三条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人民防空规划统一组织实施.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网所需的线〔电〕路、频率,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任务和人民防空规划给予保障.国家规定用于人民防空通信的频率和防空警报信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干扰和混同.第二十四条人民防空警报台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设立,区县〔自治县、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设台任务的单位按规定进行安装.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方便,不得阻挠.第二十五条人民防空疏散基地的建设,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有疏散任务的机关和单位,与预定疏散地区的基层组织共同实施.第四章管理第二十六条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设施平时由建设单位管理、维护、使用,战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集中管理、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的维护和使用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平时使用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禁止下列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行为:〔一〕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二〕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X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钻探、爆破、挖洞、开沟、埋设各类管道等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三〕向人民防空工程内和孔口附近排放废水、废气与倾倒废弃物;〔四〕在人民防空工程的出入口和安全X围内设置障碍、堆放物品;〔五〕在人民防空工程出入口正面二十米和左右两侧各十五米X围内新建无防护能力的地面建筑物或构筑物;〔六〕其他危害人民防空工程与设施安全或降低人民防空工程使用防护能力的行为.第二十八条因经济建设、城市发展、旧城改造等确需拆除、损毁人民防空工程或通信、警报设施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按照拆除、损毁的建筑面积和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就地补建或按现行造价赔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毁人民防空工程和原有设备设施.第二十九条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制定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的方案,确保战时优先接收、传递、发放人民防空指挥文书和警报信号.每年六月五日组织一次全市防空警报试鸣放.鸣放前五日内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第三十条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维护按国家有关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执行.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平时可以为党政机关和抢险救灾服务,也可为社会组织、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第三十一条人民防空建〔构〕筑物的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人民防空建〔构〕筑物备案登记;人民防空建〔构〕筑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变更或建〔构〕筑物灭失时,应当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销备案登记.人民防空建〔构〕筑物的所有人持人民防空建〔构〕筑物备案登记资料到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权属登记.第三十二条人民防空资产的报损、报废、拆除按下列规定报批:〔一〕建筑面积在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的人民防空工程、市人民防空指挥工程,以与价值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其他人民防空资产,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二〕建筑面积在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本级人民防空指挥工程,以与价值在五百万元以下的其他人民防空资产,由所在县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三〕建筑面积在四百平方米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或价值在一百万元以下的其他人民防空资产,由所在县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报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第三十三条人民防空经费按照国家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纳入人民防空建设计划管理,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第五章组织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电信、电力、城建、卫生、交通运输等专业管理部门和大中型企业、重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与设防城镇的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人民防空工作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本职责X围内的人民防空工作.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防空袭方案的基本案由同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拟制,各项保障实施计划由有关部门负责拟制. 防空袭方案与实施计划应当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同时制定或修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军事领导机关备案.必要时应当组织一定X围的防空演习.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空袭方案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人民防空疏散〔安置〕计划. 预定的疏散〔安置〕地区跨越本行政区域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战时人民防空疏散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发布的命令统一组织实施,任何组织不得擅自行动.第三十七条群众防空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单独组建.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组建方案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群众防空组织的编组,根据国家制定的训练大纲下达训练计划和任务,组织训练的指导、检查、验收. 同级军事部门应当加强对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协助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搞好组织建设、专业训练和干部培训.第三十八条群众防空组织的训练由组建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训练执勤所需军用装备、器材,由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保障;与本单位生产、工作结合使用的机具、器材,由组建单位保障.第三十九条人民防空教育按照国家的规定,由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监督,提供必要的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实施,有关执法部门应当支持、配合.第四十一条设防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违反规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又不缴纳易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费的,除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补建或补缴易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费外,可并处应建防空地下室造价百分之五最高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一〕侵占人民防空设施的;〔二〕不按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三〕人民防空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四〕擅自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损毁人民防空工程或其他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五〕在人民防空工程安全X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钻探、爆破、挖洞、开沟、埋设各类管道等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作业的;〔六〕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或者擅自拆除、损毁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七〕擅自改变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或者不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人民防空设施的;〔八〕擅自更改设计文件和改变使用功能的;〔九〕不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的;〔十〕擅自转移、报废人民防空资产的.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一〕向人民防空工程内与其孔口附近排放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二〕在人民防空工程的出入口和安全X围内设置障碍、堆放物品的;〔三〕在人民防空工程出入口正面二十米和左右两侧各十五米X围内新建无防护能力的地面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四〕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阻挠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拒不改正的;〔五〕未按规定维护致使警报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六〕不按规定办理人民防空建〔构〕筑物备案登记的.第四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故意破坏人民防空设备、设施或者利用人民防空设备设施进行##活动的;〔二〕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品的;〔三〕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第四十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或者有其他##、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办事指南一、行政许可内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二〕《##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八、十九、二十条.〔三〕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关于规X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四〕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18号,秘密〕〔五〕##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7〉654号〕三、行政许可条件〔一〕方案报建阶段〔自建、易地建设〕:1、新建民用建筑按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1〕新建10层以下或者基础埋深不足3米的民用建筑,按以下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一类区域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5级防空地下室;二类区域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三类区域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2〕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按〔1〕条执行.。
2023人防地下室造价指标
2023年人防地下室造价指标一、概述本文件旨在为读者提供2023年人防地下室的主要造价指标,涵盖了从建筑结构到各类系统的详细费用。
这些造价指标基于广泛的市场研究和实际项目经验,旨在为项目投资者和开发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二、造价指标详细说明1.建筑结构造价:根据地下室的设计和规模,此部分的费用大约占总造价的30%。
主要考虑因素包括混凝土、钢筋等原材料的价格,以及施工费用。
2.电气设备安装:此部分大约占总造价的15%。
费用涵盖了低压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
3.通风系统:此部分大约占总造价的10%。
主要考虑因素包括风机、风管、消音器等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费用。
3.给排水系统:此部分大约占总造价的10%。
费用包括水泵、水管、水箱、污水处理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
4.消防系统:此部分大约占总造价的8%。
费用包括消防设备(如灭火器、喷头、消防栓等)的购置和安装,以及消防报警系统的费用。
5.照明系统:此部分大约占总造价的5%。
费用包括灯具、开关、插座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
6.暖通空调:此部分大约占总造价的15%。
费用包括空调设备、通风设备、供暖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
7.智能化系统:此部分大约占总造价的3%。
费用包括安防系统、楼宇自动化系统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
8.配套设施费:此部分大约占总造价的3%。
费用包括电梯、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等配套设施的费用。
9.其他费用:此部分大约占总造价的5%。
费用包括工程管理费、设计费、检测费等其他未涵盖的费用。
人防收费标准
关于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2007年7月25日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4]39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新建9层及以下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下的居民住宅楼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交纳,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600元。
二、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00]61号)规定执行。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请有关部门接文后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交更手续。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二○○四年九月二日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补建费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价房地[2007]69号2008年8月18日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补建费收费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与区、县的分成比例。
除市内六区外,市人防办每年从其他区县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总额中集中20%留存市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全市重点工程和人防系统建设;其余80%由市财政返还各区县财政部门,使用时由所在地的人防办将使用计划报经市人防办批准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市人防办和市内六区人防办资金使用按原办法执行。
二、各级财政部门应在财政预算或纳入预算管理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中适当安排人防办执法工作经费。
三、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一)按规定应建6级及以上防空地下室的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区分别制定收费标准,具体是:市内六区、塘沽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所在地按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每建筑平方米2000元;汉沽、大港、东丽、北辰、西青、津南、武清、宝坻、宁河、静海、蓟县的区县政府所在地、规划新城、独立工业区及重要经济目标区按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每建筑平方米1500元;各镇政府所在地按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每建筑平方米800元。
人防地下室工程造价指标
人防地下室工程造价指标在建筑工程领域,人防地下室的建设是一项重要且具有特殊要求的工作。
了解其工程造价指标对于项目的规划、预算编制以及成本控制都具有关键意义。
人防地下室的工程造价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地理位置就是一个重要因素。
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人工成本以及土地价格等都存在差异,这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总体造价。
比如,在一线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土地资源稀缺和人工成本较高,人防地下室的造价相对会更高。
工程规模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人防地下室的面积大小、层数以及防护等级等都会对造价产生影响。
一般来说,面积越大、层数越多、防护等级越高,所需的建筑材料、设备以及施工工艺就越复杂,造价也就相应提高。
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同样会左右造价。
一个优化的设计方案能够在满足功能需求的前提下,减少材料的浪费和施工的难度,从而降低成本。
例如,合理的布局可以减少通道的长度和面积,降低通风、照明等系统的负荷,进而节省设备投资和运行费用。
建筑材料的选择对造价的影响也颇为显著。
高质量、高性能的建筑材料往往价格较高,但可能会在长期使用中体现出更好的耐久性和可靠性。
在选择材料时,需要在质量和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以达到性价比的最优。
施工工艺和技术水平也是影响造价的关键因素。
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能够提高施工效率,保证工程质量,但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设备和技术培训成本。
相反,传统的施工方法虽然成本较低,但可能会在施工周期和质量上存在一定的风险。
在具体的造价指标方面,以常见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人防地下室为例。
基础工程的造价通常包括土方开挖、地基处理、基础混凝土浇筑等,每平方米的造价大概在 200 500 元之间。
主体结构部分,包括钢筋、混凝土、模板等,每平方米的造价大约在 1000 1500 元。
防护设备的安装是人防地下室的重要组成部分,如防护门、密闭门、通风设备等,这部分的造价每平方米大概在 500 1000 元。
此外,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每平方米的造价约为300 500 元。
人防收费标准
关于贯彻落实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信息来源: 市人防办工程处发布时间:2008-08-07 09:55:46 浏览次数: 140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各县(市)、上街区、郑州矿委、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现将河南省计委、财政厅、人防办《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17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同时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3〕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标准(一)、凡在本市城市(含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新建的民用建筑,必须按照《通知》规定的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和等级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以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3、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新建(包括翻新)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二)确因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按《通知》规定申请易地建设,由人防部门统一就近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三)经有审批权限的人防部门批准易地建设的,结合我市防空地下工程造价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的应建设防空工下室面积缴纳防空工下室易地建设费。
其征收标准为:郑州市区的5级防空地下室按每平方米2000元收取,6级防空地下室按每平方米1800元收取,6B级防空地下室按每平方米750元收取;市属六县(市)、上街区、郑州矿区的6级及以上防空地下室按每平方米1400元收取,6B级防空地下室按每平方米600元收取。
(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减免按照《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标准凡在本市(含县或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应按《通知》规定负担人防建设经费。
人防易地建设[2000]474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人防办公室建设厅(委员会),各军区人防办公室:为加强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工作,有利于促进防空地下室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34号)规定,我们制定了《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二OOO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为加强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工作,有利于促进防空地下室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现就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是依法建设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时保障城市居民就地就近掩蔽,减少人员伤亡的重要途径。
在人防重点城市的市区(直辖市含近郊区)新建民用建筑,要按照原国家人民防空委员会、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人防委字[1984]9号)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防空地下室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建设费用据实列入建设项目开发成本。
二、对按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要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一同下达,坚持同步配套建设,不得收费。
对按规定需要同步配套建设,但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三)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
人防工程的造价构成及对地下室总造价的影响
人防工程的造价构成及对地下室总造价的影响本论文以某新建民用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人防工为例,按照人防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分析人防工程造价的主要构成及其对地下室总造价的影响。
工程背景:杭州市某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层人才公寓,按规定需建设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室。
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0281平方米,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2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其中3946平方米设置为6级一般人员隐蔽所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人防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通风设计和平战转换设计。
1 人防建筑设计的影响人防地下室建筑设计包括了人防主体设计、人防口部设计、辅助房间设计、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等,对地下室造价产生的影响也是主要由这些方面引起的。
在《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中,第3.2.2条规定,6级抗力的人防地下室顶板不能小于250mm,小于250mm时应采取覆土措施,这条规定就有可能增加地下室顶板的造价。
第3.2.9规定,防护单元之间应该设置防护密闭隔墙,防护密闭隔墙应该为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墙,且要满足防规里的相关规定;连通防护单元的之间的连通口要设置防护密闭门,这些防护隔墙和防护密闭门的设置增加了地下室的投资。
另外,防规中有关人防地下室口部设计的规定,有关人防地下室净高的规定,人防辅助用房的建设及柴油电站的建设等都会不同程度地增加地下室建设的造价。
2 人防结构设计的影响防规中关于结构设计的规定主要包括:有关材料的规定,核(常规)武器地面爆炸空气冲击波、土中压缩波参数的规定,核(常规)爆炸动荷载的规定,核(常规)武器爆炸动荷载作用下结构等效静荷载的规定,以及荷载组合和构造方面的规定等内容。
这些规定往往会影响防空地下室的结构选型,从而大大增加人防区域的投资造价。
在本案例中依据建筑结构人防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通过对人防钢筋混凝土密闭隔墙、人防防爆门、人防口部防毒通道、消防防水水池、污水集水坑、辅助房间等需增加的工程费用等,可知本项目人防工程建筑结构方面共增加124.15万元,其中每平方米(人防面积)314.63元。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
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摘录(0502版)一、可行性研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1.2)。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二、工程勘察费依据《关于改进和调整工程勘察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1】316号)。
另:勘察费一般民用建筑6层以下的按3~5元/m2计算,高层建筑按8~10元/ m2计算,工业建筑按10~12元/ m2计算。
三、工程设计费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1的系数。
参考现行保险政策(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六、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依据或参照《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暂行办法》(京政发【1988】21号,2002年修订)部[1992]价费字479号)。
人防地下室工程造价概算指标
人防地下室工程造价概算指标在建筑工程领域,人防地下室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能在和平时期作为地下空间加以利用,更在战时为人员和物资提供了安全的庇护所。
而准确把握人防地下室工程造价概算指标,对于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决策以及成本控制都至关重要。
一、人防地下室工程的基本构成人防地下室工程通常包括主体结构、防护设施、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等多个部分。
主体结构是整个地下室的承载骨架,其质量和强度直接关系到地下室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防护设施如防护门、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等,是保障人防地下室防护功能的关键。
通风空调系统负责在战时保持室内空气的新鲜和适宜温度,给排水系统则要确保战时的用水供应和污水排放。
电气系统包括照明、通信、消防报警等,为地下室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持和信息传递。
二、影响人防地下室工程造价的因素1、地质条件不同的地质条件对基础设计和施工难度有着显著影响。
如果地质条件较差,需要进行更多的地基处理工作,这将增加工程造价。
2、防护等级人防地下室的防护等级越高,所需的防护设施和建筑材料的要求就越高,成本也相应增加。
3、建筑面积和规模一般来说,建筑面积越大,单位面积的造价可能会相对降低,但总体造价会随着规模的增大而上升。
4、设备选型通风、给排水、电气等设备的品牌、型号和性能不同,价格差异较大。
优质的设备虽然初期投资较高,但在运行维护方面可能更具优势。
5、施工条件施工现场的交通、水电供应、周边环境等施工条件的好坏,会影响施工的效率和成本。
三、人防地下室工程造价概算指标的计算方法1、直接费计算直接费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等。
通过对各项工程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并结合市场价格,得出直接费。
例如,混凝土工程的费用可以通过计算混凝土的用量,乘以混凝土的单价来确定;钢筋工程则根据钢筋的用量和钢筋的价格计算。
2、间接费计算间接费包括管理费、规费等。
一般按照直接费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3、利润和税金利润通常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和企业的预期收益来确定。
人防工程的造价构成及对地下室总造价的影响
人防工程的造价构成及对地下室总造价的影响摘要: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促进了城市化建设与发展,人防工程是市政建设中的一部分,在人防工程建设中不仅需要考虑平时应用需求,同时需要考量战时应用需求。
这一情况致使人防地下室工程整体工作量发生了变化,地下室建设结构产生了相应的变化,同时需要配备更多的设备与材料,在各项工程设计与建设中均需考量平战双重应用需求,由此能够体现人防工程建设对于地下室建设造价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基于人防地下室建设过程中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人防工程建设需求。
要想实现人防工程建设,还需要提升建筑设计人员与预算管理人员对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的全面了解,只有如此,才能将人防工程造价融入建筑设计中与造价管理工作中,基于人防工程合理设计与造价控制,保证工程质量与经济效益。
基于此本文专门针对人防工程的造价构成及对地下室总造价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实际列举了案例,以供各界同仁进行参考。
关键词:人防工程;造价构成;地下室总造价影响为了能够全面地了解人防造价的构成部分,明确人防工程造价对地下室总体造价所产生的总体影响,本文专门将某新建小区建筑作为实际案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在分析中明确列举了根据人防工程建设所需额外花费的工程费用。
在具体分析中了解了人防工程建设的意义,需要满足的建设要求。
一、工程背景具体工程位置位于南京市,建筑工程为剪力墙结构高层人才公寓,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建设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室,此地下室的总体面积为10281平方米,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2级,防震涉猎度为6度。
将其中的3946平方米设置为6级一般人员隐蔽所人防工程,其中人防工程设计主要包含了人防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通风设计与平战转换设计等几个建筑设计环节,以上是工程的大致情况,需要根据此工程进行人防工程设计,以此保证能够满足平时与战时双重应用需求。
二、人防工程的造价构成及对地下室总造价的影响(一)人防工程造价对建筑设计的影响在人防工程地下室建设设计中包含了人防工程主体设计、人防工程口部设计、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辅助房间设计等多个环节,因此其主要对于地下室造价的影响体现在这些工程环节之中。
人防工程的造价构成及对地下室总造价的影响
人防工程的造价构成及对地下室总造价的影响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在人防工程建设方面也有了长足进步,在人防工程的施工建设过程中,要从根本上有效做好造价的控制,同时要充分认识到人防工程造价的基本构成及其对于地下室总造价的主要影响等相关内容,进而更有效体现出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使人防工程综合效益得到充分提升。
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人防工程的造价构成以及相对应的地下室这种造价的主要影响,希望本文的分析能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一定启示。
关键词:人防工程;造价构成;地下室总造价;主要影响引言本文以某一处新建的民用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作为案例,重点探讨人防工程设计的相关内容以及人防工程造价的主要构成情况,并且探讨人防工程的造价构成对于地下室总造价的主要影响。
希望通过相对应的造价构成的主要内容和对于地下室总造价的主要影响的相关情况探究,为与之相对应的工程建设和工程造价控制等相关工作提供有效参考。
1工程案例概述以及相对应的人防工程造价构成在文中所介绍的人防工程是某市的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层建筑,该建筑项目的用途是人才公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建设相对应的人防工程建筑,一共为10282平方米,整体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2级,它有着十分显著的抗震设计要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其中有2946平方米为6级以上的隐蔽所人防工程。
针对该人防工程的设计结构而言,主要包括人防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通风设计和平战转换设计。
因此,在该人防工程的造价构成方面主要体现在人防建筑设计的造价,结构造价,给排水造价,电气造价,通风和评战转换造价等相关方面的造价内容。
2人防工程的造价构成对地下室总造价的影响2.1人防建筑设计对于地下室总造价的主要影响。
在该人防工程实物建设工作人防办人防主体,人防口部,辅助房间防护功能,平战转换等相关内容,此类内容对于地下室造价所形成的影响主要包括上述几个方面。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6级抗力的人防地下室顶板要超过250毫米,如果小于250毫米的,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有效实施覆土措施,由此使得地下室的顶板造价进一步上升,同时相对应的规定也进一步要求对于防护单元要设置与之相对应的防护密闭隔墙,这样的隔墙主要是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墙,要充分满足相对应的人防规定和要求,同时对于防护单元的连通部位也要设置相对应的连通口,并且设置相对应的密闭门,以此起到良好的防护作用,而这种密闭门和隔墙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地下室的总工程造价。
房地产项目成本控制限额指标
房地产项目成本控制限额指标1、在方案及扩初阶段,要求并引导设计院采用更优化、更合理的结构方案来降低工程的结构成本。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并引导设计院在保持结构安全意识的同时,应保持较强烈的结构成本控制意识,通过更精细化的设计来降低结构成本。
3、结构成本的优化应以满足规范要求、保证结构安全和建筑产品的品质为前提。
第二章、成本控制限额指标(一)综合限额标准指标序号项目名称档次调整系数住宅类指标说明别墅住宅及公寓1、售建比率为:可售面积/总建筑面积;主体概念设2、可售面积包括:住宅(含底商)、公寓、有产权的会所及其它可供销售的面积;3、不可售面积:地下室、架空层、垃圾房、物业用房、警务室、幼儿园、学校、设计(方案评审会)备用房等配套面积,车位不论有无产权,一律计入不可售面积。
4、车位售价在保本微利价13万元/个以上时地下室面积可适当放宽;主体概念设1、窗地比率为:住宅窗户面积/住宅地上建筑面积;2、住宅地上建筑面积:扣除裙楼、架空层以外的地上建筑面积;住宅窗户面积:上计(方案评审会)述定义住宅地上建筑面积范围内的外墙门窗洞口面积。
1、户型赠送比率为:赠送面积/可售面积;主体概念设2、赠送面积范围及计算办法:阳台、入户花园计一半面积,双层高阳台、落地凸窗计(方案评、有梁无板空洞计全面积,地下室、天台、定位为复式的住宅室内中空面积不计。
审会)3、高地价项目可适当调高。
1、会所面积包括:室内泳池、室内球场、保龄球馆、健身房、棋牌室、阅览室等以打造卖点、不以赢利为目的、为业主提供休闲及体育场所而配套的面积;不含物管主体概念设用房、学校、垃圾站、警务室、居委会等配套设施;计(方案评2、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米以下的社区不设置会所;审会)3、会所不超过一个。
1、地下室车位平均面积为:地下室面积/地下室车位数;地下室面积为整个地下室面积(含人防面积、设备用房、物业用房、消防水池等所有地下室面积);2、计算地下室车位面积时,地下室面积取值可扣除面积为:赠送业主面积、规划要主体概念设求的自行车位及可抵扣汽车的摩托车位面积;计(方案评3、上部建筑落入地下室的面积超过1/3时,车位面积增加1O/个;超过1/2时,车位审会)面积增加3O/个;4、如上部建筑以商业为主时,可在此指标基础上增加3O/个。
人防地下室经济指标
工程名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大楼---人防地下室 建筑面积 工程 概况 结构类型 造价分类 材料价格来源
建筑用途: 地下 层,地上 年 0 年第 内墙面: 外墙面: 屋 其 面: 他: 期0 层 月 层高 工程类别 计价方式 0
一类 0
3132m2
层数 时间
0
0
0
0
0
0
基
础:
混凝土供应方式:
工程 特征
砌 门
筑: 窗:
楼地面: 天 棚: 金额(元)
12467649.92 10262959.30 775283.29 176611.88
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
平米指标 占总造价 (元/m2) 比例(%)
3980.73 3276.81 247.54 56.39 100.00 82.32 6.22 1.42
项目名称 工程造价 人材机合计 人工费 其 中 材料费 机械费 管理费 利润 材料名称
瓷砖 地板砖 钢材 钢筋
金额(元) 平米指标(元/m2) 12467649.92 9772951.08 1114158.91 7405731.82 1253060.35 708023.45 215190.17 单位
5.46 24.58 16.38 49.15 13.65
0.02 3.00 0.28 1.82 0.58 0.18 2.91
0.14 0.62 0.41 1.23 0.34
砾石 木材 砌块 砂 商品砼 生石灰 石灰膏 水泥 砖
m3 m3 块 m3 m3 t m3 t 块
88.863 78.439 21837.036 315.466 9048.357 148.450 12.296 128.215 5310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