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工商企业对标指标解释说明的通知[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烟草总公司文件
中烟办〔2009〕116号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行业
工商企业对标指标解释说明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开展对标工作的意见》(国烟运[2009]49号)已印发,为进一步统一各项指标的核算内容和计算方法,增强行业工商企业对标指标的可比性,结合行业各单位的反馈意见,现将《烟草行业工商企业对标指标解释说明》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工作的范围
对标工作的范围为卷烟工业企业和从事卷烟、烟叶经营的省、地市级公司,暂不含烟机公司、物资公司、进出口公司及复烤企业等。
二、对标工作数据来源
工业企业对标数据全部来自于工业企业量本利报表,商业企业对标数据来自于工商企业财务快报和商业企业物流费用表。调整后的报表格式将随后印发。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此件不上网)
主题词:烟草企业指标通知
分送:国家局、总公司领导,办公室、运行司、人事司。
中国烟草总公司办公室2009年6月12日印发
烟草行业工商企业对标指标解释说明
一、工业企业对标指标说明
(一)效率指标:
1.全员劳动生产率=卷烟产量÷平均在岗人员人数。
卷烟产量为内销卷烟、出口卷烟、非卖烟(含福样促试、次品烟等)产量以及雪茄烟产量合计数(包括国家局下达的年末指令性备货计划)。存在委托加工卷烟业务时,委托加工卷烟产量计入受托方卷烟产量。
在岗人员为本单位为其发放工资或者支付劳务费的人员,包括正式在册人员(含内退人员、主业身份的多元化人员)以及签订劳务合同的聘用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平均在岗人员人数=(期初在岗人员人数+期末在岗人员人数)÷2。
2.全员人均销售收入=卷烟销售收入÷平均在岗人员人数。
卷烟销售收入为内销卷烟、出口卷烟以及雪茄烟销售收入合计。存在委托加工卷烟业务时,受托方销售卷烟时确认为卷烟销售收入,委托方回购之后再销售卷烟时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
3.设备有效作业率=计划时间内的实际产量÷计划时间内的理论产量×100%。
该指标是指卷包设备的有效作业率,计划时间是指除去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求休息的时间后的工作天数,每天按22.5小时工作时间计算。理论产量是指卷包设备的产能。
(二)能耗指标:
1.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公斤标准煤/万元)=烟草综合能源消耗÷工业总产值(现行价)。
综合能耗包括工业生产能耗和非工业生产能耗。
2.万支卷烟综合能耗(公斤标准煤/万支)=烟草综合能源消耗÷卷烟产量。
外销烟丝(含膨胀烟丝、薄片烟丝)的企业在计算该指标卷烟产量时,按外销40千克烟丝折合3万支卷烟,相应增加卷烟产量。购进烟丝的企业,按购进40千克烟丝折合3万支卷烟,从总产量中相应扣减。
能耗指标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工商数据采集系统数据报送制度的通知》(国烟办综[2008]300号)执行。
(三)费用指标:
1.卷烟三项费用率=(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卷烟销售收入×100%。
2.在岗人员人工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在岗人员人工费用÷卷烟销售收入×100%。
在岗人员人数指标解释同上;人工费用指企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同时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3.宣传促销(含广告)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广告费+宣传费+促销费)÷卷烟销售收入×100%。
宣传费是指为塑造企业形象、产品等发生的费用。广告费是指通过社会媒体宣传商品和企业形象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促销费是指企业为卷烟营销进行促销活动发生的费用。广告费、促销费仅在经营费用核算。
4.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管理费用÷卷烟销售收入×100%。
在会计核算中,经营费用、管理费用都有工资、福利、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保险费以及折旧费等费用核算项目。上述费用项目,各单位要严格区分费用所属环节,分别计入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属于经营环节发生的,一律计入经营
费用,不得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随意列支。
工业企业整合后,厂部管理人员发生的各项费用依旧列入管理费用,不得列入成本或者制造费用。各单位工效挂钩计提的新增效益工资统一在管理费用核算。
在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前,行业各单位依据实发工资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年金以及各种社会保险全部在管理费用列支。
(四)成本指标:
1.单箱生产成本=生产成本÷卷烟产量。
生产成本是指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耗费,具体包括原料、主要材料、燃料及动力、生产员工工资、生产员工职工福利费和制造费用。
2.烟叶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烟叶成本包含烟叶、膨胀烟丝、再造烟叶等成本,计算公式为:烟叶成本=原料成本-烟叶费用-香精香料。
有关烟叶成本的核算归集分配按《烟草企业成本费用核算规程》(国烟财[2002]619号)执行。简要说明如下:(1)烟叶实际成本的分配:
本期各产品该产品分产地等级各该产地等级烟叶
=∑( ×) 投入烟叶成本烟叶实际投料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2)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使用相同的烟叶配方,按同一产品投料的,应采用烟支长度折算法或消耗定额折算法折算标准产量,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①烟支长度折算法:
以24.8×(64+20)mm卷烟为标准产品烟支长度,折算标准产量进行分配。
各规格产品长度该规格产品烟支长度
= ————————————
折算比例系数标准产品烟支长度
各规格产品该产品的该规格产品
= ×
折合标准产量实际产量长度折算比例系数
各产品折合标准产量合计= ∑(各产品折合标准产量)
各产品同配方本期实际消耗烟叶总量该产品
= ——————————————×
烟叶消耗量标准产量合计折合标准产量
各产品该产品该配方烟叶
= ×
烟叶成本烟叶消耗量加权平均单价
②消耗定额折算法:
以某主要产品的消耗定额为标准产品消耗定额,折算标准产量进行分配。
某规格产品消耗定额该规格产品消耗定额
= ——————————
折算比例系数标准产品消耗定额
某规格产品该规格产品消耗定额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