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天与孔孟的天概念
荀子的核心思想是什么?
荀子主张性恶,看到了人性消极的一面,从而欲矫正这个消极的一面, 于是,重视外在的礼义 法度,从而把人提升到“涂之人可以为禹”之境界。但荀子达到这个境界靠的是外力而不是自觉, 蕴含着走向暴力与专制的危险,后来其弟子韩非与李斯完全走向法家,正是这个原因。
荀子之所谓心具何特质?它似乎就是一个虚空的大容器,里面空无一物。虚一而静就是把心打 扫干净,呈现其本有之虚空,不让异物与杂质占据, 这就是荀子所说的“大清明”。这样一个大清 明之心方能知“道”。不然,若以“已臧害所将受”,必不能知“道”。荀子之心论类似于西方哲学家洛 克的白板说,认为人心只是空无寥廓之容器。这样,荀子析心与道为二,不似孟子,心非白板 而具四端之能。
第二,性恶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是《性恶》篇的中心思想,在文中反复出现。这里表达 了两个意思:其一,人性根本为恶;其二,通过后天的教化,人可以为善,这就是所谓的“化性 起伪”。
荀子为什么说人性是恶的呢?他是从人的生物本能看。“生而有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 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这些都是人作为生物的本能,谁也不能否认。如果人类任凭这个本 能发展下去而不加以抑制, 则诚如荀子所言,“争夺生而辞让亡焉”,“残贼生而忠信亡焉”,“淫乱 生而礼义文理亡焉”。这根本是禽兽而不是人类社会。因此,荀子认为,人类社会要善治就必须 正视这个恶的本性而加以“师法之化,礼义之道”,从而使本性为恶的人做到善。
第三,心论。在孟子那里,性是虚说而心是实说。孟子主张性善,但性善到底是什么呢?要落
中国文化中“天”的几层涵义
中国文化中“天”的几层涵义在中国文化中,“天”有着深厚的涵义和广泛的应用。
以下是“天”的几层涵义:1.物质之天:这是“天”最直接、最表象的一层涵义。
人们经常用“天空”、“天气”等词汇来描述自然环境和气候变化。
比如,“今天天气真好”,这里的“天”指的就是天空,表示人们所处的大气层。
同时,“天”还可以表示日月星辰等天体,如“天文学家”。
2.主宰之天:在古代,人们经常认为“天”是宇宙的主宰,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皇帝被称为“天子”,表示他是天的儿子,是代表天来统治万民的。
同时,“天”也被认为是各种自然灾害和祥瑞的意志所在,如“天灾人祸”、“天降祥瑞”。
3.道德之天:在儒家思想中,“天”不仅代表物质之天,还代表着宇宙的道德秩序和伦理规范。
儒家经典《中庸》中就有“尊德性而道问学,极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礼”等关于“天理”的论述。
在这里,“天理”即是指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4.命运之天:在古代中国,人们经常认为“天”是决定人生命运的关键因素。
人们常用“天命”一词来表示无法抗拒的命运或安排。
比如,《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和林黛玉,他们的爱情悲剧就被称为“天命难违”。
5.神秘之天:在中国文化中,“天”还代表着神秘、玄妙的一面。
人们常用“天机不可泄露”、“天意难违”等成语来形容一些不可言喻、无法解释的现象或事件。
这种神秘色彩使得“天”在很多宗教信仰和民间传说中都占有重要地位。
6.自然之天:这一层的涵义与物质之天有些相似,但更强调的是“天”作为自然界的代表,超越了人类社会和文化的范畴。
这里的“天”可以理解为大自然、宇宙等概念,强调自然界的力量和规律,与人类社会形成对比。
比如,“天人合一”的思想就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7.超越之天:这一层的涵义与道德之天有些相似,但更强调的是“天”作为超越人类的存在,具有更高的智慧和境界。
这里的“天”可以理解为超越物质世界的精神层面,是人们追求真理、智慧和自由的终极目标。
比如,“天外有天”就是强调人们应该追求更高的境界和目标。
自然之天与宗教之天——荀子之“天”概念新解
天人关系是中国古代哲学家讨论的主要问题,那么,何为天?何为自然之天,何为宗教之天?自然之天与宗教之天的关系怎样?这是研究天人关系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潘志锋把学界关于“天”的涵义的观点归纳为六种:1、一义说,以季羡林为代表,认为“天”即大自然。
2、二义说,以王明为代表,认为“天”一指有意志的天神,一指自然的天体。
3、三义说,以张岱年先生、宋志明为代表,张岱年先生认为“天”一指最高主宰,二指广大自然,三指最高原理。
宋志明说“天有主宰、自然、义理三种涵义”。
4、四义说,以康中干为代表,认为“天”指意志之天、无为之天、道德之天、自然之天。
5、五义说,以冯友兰先生为代表。
冯友兰先生认为天有五义:物质之天、主宰之天、运命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
任继愈先生也主张天有五义:主宰之天、运命之天、义理之天、自然之天、人格之天。
6、混沌说,以刘泽华为代表,认为“天”是一个混沌概念,神、本体、本原、自然、必然、命运、心性等等均在其中。
这个归纳很全面,囊括了学界对天的涵义所提出的不同观点,然而目前被广泛承认并引用的是冯友兰先生的天有五义说。
冯友兰先生总结出“天”这个名词在中国哲学史上的五种涵义:一是“物质之天”,即日常生活中所看见的苍苍者,也即与地相对之天,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太空。
二是“主宰之天”或“意志之天”,即宗教中所说的有人格、有意志的“至上神”。
三是“命运之天”,即旧社会中所谓运气。
四是“自然之天”,即唯物主义哲学家所谓的自然。
五是“义理之天”或“道德之天”,即唯心主义哲学家所虚构的宇宙的道德法则。
冯友兰先生认为,唯心主义者所说的“天”是“主宰之天”或者“义理之天”,而唯物主义者所说的“天”是“物质之天”或“自然之天”。
张岱年先生与冯友兰先生的说法异曲同工,最高主宰相当于主宰之天与命运之天,广大自然相当于物质之天与自然之天,最高原理相当于义理之天。
物质之天也就是自然界存在的天,对于古人来说,它与自然之天是一回事,因为在古人眼里,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四季更替等现象都属于天之运行的范畴,并没有对大气构成的那个天与自然现象进行区别对待。
儒家对天的理解
儒家对天的理解儒家学说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重要哲学思想,它对天的理解是其核心内容之一。
儒家对天的理解可以从两个方面来阐述,一是天的本质和属性,二是人与天的关系。
儒家对天的本质和属性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在儒家看来,天是宇宙的最高存在,是万物的根源和统一之道。
孔子曾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这句话意味着天具有智慧和意志,能够赋予人们重要的任务和使命。
儒家将天看作是一种超越人类的存在,有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是人类行为准则的最高标准。
儒家还强调人与天的关系。
儒家认为,人是天地之间的一种有特殊智慧和道德的存在,人与天地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在儒家伦理学中,天命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指的是天赋给每个人的使命和责任。
儒家认为,人应该遵循天的旨意,做到天人合一,以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
儒家对天的理解可以从“天人合一”和“天命”这两个方面来具体说明。
首先是“天人合一”,儒家认为,人应该顺应天的意愿,追求道德、仁爱和智慧,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天的要求。
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使个人、家庭和社会都能够达到和谐稳定的状态。
其次是“天命”,儒家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应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能力,发挥最大的潜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儒家强调人的自主性和责任感,认为人应该根据天的要求,自觉地履行自己的天命,为社会和他人做出贡献。
在儒家的经典著作《大学》中,曾有“在天成化”、“天命之谓性”、“天命之谓命”等论述,进一步阐述了儒家对天的理解。
其中,“在天成化”强调了人与天的关系,认为人应该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使个人和社会都能够达到和谐的状态。
而“天命之谓性”和“天命之谓命”则强调了人的天命,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应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能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儒家对天的理解是其哲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儒家认为天是宇宙的最高存在,具有智慧和意志,是人类行为准则的最高标准。
儒家强调人与天的关系,主张“天人合一”和“天命”,认为人应该顺应天的意愿,履行自己的天命,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
作为儒家法律思想基础的“天”乔飞
作为儒家法律思想基础的“天”乔飞乔飞作者授权儒家网发布原载《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3期内容摘要:“天”是儒家法律思想中的基础性范畴;学界对中国古代“天”的内涵理解不一,各种观点异彩纷呈。
按照儒家之集大成者朱熹对“天”的理解,可以将“天”总结为“物质自然之天”“神灵主宰之天”“义理规则之天”三个方面。
今日看来,这三个方面又可以整合为“位格之天”,荀子、朱子以及王阳明对“天”的理解皆莫出其右。
“位格之天”显明了“天”的生命属性、伦理属性以及至高、永恒等属性,其不仅创生了万物与人类,还对万物和人类拥有主权;权力的来源、法律的创制、司法的过程等儒家法律思想核心问题,无不与“天”有关。
对儒家之“天”进行本体性思考,可以使人更深刻地认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本源和根基。
关键词:儒家;天;法律文化作者简介:乔飞,男,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研究方向:中西法文化比较。
“天”是中国哲学中最基础的本体论概念,更是儒家法律思想的基础性范畴。
关于对古代中国思想中“天”的理解,近代以来学界已有丰硕成果;尽管观点不一,但却异彩纷呈【1】。
如梁启超将“天”分为“以形体言天者”“以主宰言天者”“以命运言天者”“以义理言天者”四类,[1]冯友兰将“天”分为“物质之天”“主宰之天”“运命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五类[2]。
时至当代,任继愈先生将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天”分为“主宰之天”“命运之天”“义理之天”“自然之天”“人格之天”五类[3];汤一介先生将中国历史上的“天”归纳为“主宰之天”“自然之天”“义理之天”三类[4]。
在法学界,法史学家范忠信教授将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天”归纳为“自然之天”“神灵主宰之天”“道理之天”“天国之天”四类[5]。
这些总结、分类在相当程度上揭示了中国古代之“天”的丰富内涵,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不过,这些总结、划分都是立足于中国古代哲学儒法道墨之整体,未能专门就“儒家之天”进行研究。
本文认为,“天”是儒家法文化的基石,儒家法律思想的价值观念皆由“天”观念演变而产生出来。
2020年智慧树知道网课《孔孟老庄的人格修养》课后章节测试满分答案
国学基础作业1【单选题】(2分)老子说“善用人者,为之下。
”中的“为之下”是指()。
A.经常吓唬人B.使人处于下位C.处人之下位D.对人态度谦下2【单选题】(2分)孔子所说的“下不而上达”,是指向下学习做人,向上传达给()。
A.天B.上司C.天子D.国君3【单选题】(2分)庄子笔下的“浑沌”所代表的是()。
A.糊里糊涂的人B.不清不楚的人C.浑然的整体D.不明不白的人4【单选题】(2分)“知其不可而为之”说的是哪一个学派()。
A.道家B.儒家C.法家D.墨家5【单选题】(2分)在西周的官职中,与大夫地位相同的是()。
A.庶人B.卿C.诸侯D.士6【单选题】(2分)关于“有与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无是看不见的存在B.有是看不见的存在C.无是不存在D.有是存在7【单选题】(2分)子在齐闻(),三月不知肉味。
A.《韶》B.《雅》C.《颂》D.《武》8【单选题】(2分)庄子笔下的“至人”()。
A.好名B.无己C.无功D.无名9【单选题】(2分)庄子认为,自然界发出的声响是()。
A.天籁B.地籁C.人籁D.物籁10【单选题】(2分)“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说明“道”()。
A.存在于天地之后B.与天地同时C.在天之后地之前D.存在于天地之前11【单选题】(2分)庄子笔下蝉与小鸟代表的是()。
A.凡人B.圣人C.至人D.神人12【单选题】(2分)《汉书·艺文志》认为哪一家不入流()。
A.纵横家B.小说家C.杂家D.农家13【单选题】(2分)现代通行的《老子》版本是以()为底本的版本。
A.马王堆帛书甲乙本B.王弼本C.郭店竹简甲乙丙本D.河上公本14【单选题】(2分)老子说:“智慧出,()”A.有仁义B.有大伪C.有慈孝D.有忠臣15【单选题】(2分)《庄子·齐物论》中的“齐物”一词是说()。
A.万物相同B.万物平等C.万物一体D.万物整齐16【单选题】(2分)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是()。
列出天人合一的天的四层含义并作简要说明 中国文化概论
列出天人合一的天的四层含义并作简要说明中国文
化概论
在“天人合一”的概念中,“天”有四层意思,是天地之天、自然之天、意志之天和义理之天。
天也是世界、宇宙,也就是人类生存的无限与有限自然界大环境。
人之于大自然来说,人是大自然的产物,地球的滋生物,大自然为人类的生存、繁衍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空气、光线、温度、湿度、压力、水、食物等等必需的环境条件,人与自然不可须臾分离。
即便是人步入太空,还要必须配备从地球上带去的生活必需品。
从人文意义上,“我”(人类)给大自然(包括自身)进行格物、命名、释义、延伸,赋予大自然(天)中的各种器物与现象以各种内涵与意义,从而体现了人类的文明与存在。
从大自然(天)为“我”(人类)所觉、所识、所命、所用,无“我”则“天”(大自然)无名、无用、无益,乃至于至没有任何哪怕是讨论的任何价值。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人)与“天”(大自然)之间也是不可以、也是不可能轻易、简单地割裂的。
这是人与自然界(天)在人文意义上的天人合一。
儒家对天的理解
儒家对天的理解儒家学说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重要思想体系,对于天的理解在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儒家对天的理解源于其对宇宙运行规律的观察和思考,以及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思考。
儒家认为,天是宇宙的最高存在,是万物之始,万物的根源,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力量。
下面就儒家对天的理解进行一些详细的阐述。
儒家认为天是宇宙的创造者和支配者。
在儒家的观念中,天被视为至高无上的存在,拥有无穷的智慧和能力,能够创造和调控整个宇宙。
儒家经典《大学》中就有“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之说,意味着天的道德准则应该贯穿于全人类,使人类社会达到和谐稳定的状态。
儒家的这种观点,强调了天的伟大和权威,也强调了人类应当顺应天的意志。
儒家认为天具有无所不知的智慧。
在儒家经典《尚书》中,有“天生万物,以养人民”之说,意味着天对万物都了如指掌,能够给予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一切。
儒家认为,人类应当顺应天的智慧,遵循天的道德准则,以达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
儒家强调的“仁爱”、“礼义”、“忠诚”等美德,也是基于对天智慧的理解和顺应。
第三,儒家认为天是人类道德行为的根源。
在儒家经典《论语》中,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之说,意味着人类的本性和道德行为都来自于天。
儒家认为,人类应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以达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
在儒家的伦理学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都是源于天的道德准则,需要人们以仁爱、忠诚、礼义等美德来实践。
儒家认为天是人类命运的决定者。
儒家经典《礼记》中有“天下无疆,人民无主”之说,意味着天决定了人类的命运,人类需要顺应天的意志去生活。
儒家认为,人类应当顺应天的安排,努力奋斗,才能够获得成功和幸福。
儒家的这种观点,强调了人类个体对天命的顺应,也强调了人类的自我努力和奋斗。
儒家对天的理解是基于对宇宙运行规律和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而形成的。
儒家认为,天是宇宙的创造者和支配者,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智慧。
儒家认为,人类应当顺应天的意志,遵循天的道德准则,以达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
天道自然_的观点
第四,“天人交相胜”的观点。 唐代的思想家和文学家刘禹锡在《天论》中 提出“天人交相胜,还相用”。 所谓“天人交相胜”,就是天与人虽然都是 物质存在,是万物中最优秀的部分,但是天与人 各有所长,不能不同。人类 社会的法则与自然界的法则不同。
“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 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荀 子·天论》
他认为“天有常道”,“天行有常”,天是 没有意志的,它按照自身的法则运行变化。人的 重要任务,就在于努力认识它、驾驭它、利用它。
荀子的这种尽人为而制天道的思想为人定胜 天的理想奠定了哲学基础,为人定胜天的实践开 辟了广阔的前景。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倾向把天地称之为形之大者庄子则阳并提出通天下一气耳庄子知北游天地之一气庄子大宗师企图把天与气相联系庄子讲的天几乎都是指自然或自然的境界
第二,“天道自然”的观点。 “天”的性质: 孔子在创立儒学时,对“天”曾作过研究, 《论语》中记载了他与弟子们关于“天”的许多 对话。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 哉?”(《论语·阳货》) “不怨天,不尤人”(《论语·宪问》) 孔子的这些论断,是“天道自然”的理论萌 芽。
不变的观点是伴随着天命论而产生的。
1、变易观念的来源 第一,《尚书·周书》
书中保存了商及西周初年的一些重要史料, 其中记载了不少关于“天命”可以转移,政权可 以更迭的言论。这些都是周初的政治家们从政治 实践中所总结出的“天命”可以转移的一些变易 思想。
第二,《周易》
这是一部以八卦象征八种自然现象、推测自 然和社会变化和占卜的书。
他认为人的不自由是由于违反了自然的本性, 因此,他主张顺应自然以行事。“庖丁解牛”说 明只有顺应自然来待人处世,才能得心应手,“游 刃有余”。
道教的天解释
三十六天是道教根据道生万物的宇宙创世理论,构想出来的神仙所处的空间。
它为学道成仙提供了教义依据。
据宋代张君房编撰的《云笈七箓》卷二十一“天地部”称,道教构想的地上之天共有三十六层:(一)太皇黄曾天,(二)太明玉完天,(三)清明何童天,(四)玄胎平育天,(五)元明文举天,(六)七曜摩夷天,此六天合称为欲界。
(七)虚无越衡天,(八)太极濛翳天,(九)赤明和阳天,(十)玄明恭华天,(十一)耀明宗飘天,(十二)竺落皇笳天,(十三)虚明堂曜天,(十四)观明端靖天,(十五)玄明恭庆天,(十六)太焕极瑶天,(十七)元载孔升天,(十八)太安皇崖天,(十九)显定极风天,(二十)始黄孝芒天,(二十一)太黄翁重天,(二十二)无思江由天,(二十三)上揲阮乐天,(二十四)无极昙誓天,此十八天合称为色界。
(二十五)皓庭霄度天,(二十六)渊通元洞天,(二十七)翰宠妙成天,(二十八)秀乐禁上天,此四天合称无色界。
欲界、色界和无色界合称为三界,共计二十八天三界之上又有四种民天:(二十九)无上常融天,(三十)玉隆腾胜天,(三十一)龙变梵度天,(三十二)平育贾奕天。
(三十三)太清境大赤天,(三十四)上清境禹余天,(三十五)玉清境清微天,此三天合称三清天。
三十六为最高一层,称大罗天,与三清境合称为圣境四天。
三界、四梵天、圣境四天共计三十六天。
道家著作中虽然已有了关于宇宙创造的论述,但均甚简略。
《道德经》述及“天”的,大多指的是自然之意,如第九章中“功遂身退,天之道也”之类。
第十章有“天门开阖,能无雌乎”句,“天门”一词,也并非实指天有门户,一说其比鞅孔,一说为心神出入之所,一说指天地间的自然之理。
在道教创立前的中国古代宗教中,天一直是指神所居之处,也是得道成仙者的居所。
《楚辞。
远游》有“仍羽人于丹丘兮,留不死之旧乡”之句,并且认为天有九重;《九歌。
大司命》就称“登九天兮抚彗星”,但是,在《天问》中,屈原又问:“圜则九重,孰营度之。
惟兹何功?孰初作之?“①意思是天有九重,谁来管理它和测量它呢?谁有力量制造它?谁是第一个造天的呢?西汉成书的《淮南子》以”气“的哲学思想,发展了“一生二”的道家宇宙论,认为“道始于虚廓,虚廓生宇宙,宇宙生气。
孔孟荀的天命观
孔孟荀的天命观
孔孟荀学说是中国古代哲学家孔子、孟荀的天命观念的总结。
它最早在《诗经·大雅·文王》中提出,由此来说明,“天命”的概念已经存在于当时的中国社会中。
孔孟荀学说把天命归结为两个概念:天象和天道。
“天象”指的是地球的运行情况和地球表面的形态特征,包括月亮、星辰、日月、日食以及气候变化等等。
它们是全人类社会必须尊重和遵守的法则。
中国古代地理学家们认为,天象是“天命”,也是和地球做出反应的法则,它们可以用来观察、回顾、预测和分析当时接触那部分地球表面上所发生的现象。
“天道”则指人们作为社会整体、跨越季节圈、活动范围、立场和宗教信仰等特殊范畴之间存在的一种“道德规范”。
孔孟荀把“天命”解释为“风行智慧的道路”,以表达道德法则对每个人的影响力。
此外,孔孟荀还认为,只有谨守天道,国家才能够繁荣、民众才能得到良好的生活和良好的社会关系。
孔孟荀学说,以天道和天象为依据,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其宗旨就是,要求人们缜密思考、依据客观规律和道德准则来做出善举,在人与自然之间创造尊重、仁爱、平等、和谐的联系,并根据天道和地球的自然规律更好地适应当今的社会发展需要。
孔孟荀学说以及它衍生出来的儒家学说已经深深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
它不仅通过教育和文化等多种手段传播,把一种“天道”观念巩固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而且对中国历史上多个朝代政治、社会、文化发展过程产生了深远影响。
天人合一的“天”究竟指的是什么?
天人合一的“天”究竟指的是什么?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最基本问题,是中西文化差异的焦点,同时也是中国哲学与诗学之间所构成的内在联系的基本特性。
“天人合一”的含义究竟如何呢?学界对“天人合一”的理解可谓是众说纷纭,目前尚无定论。
分歧的焦点在于两个基本方面:一个是如何理解“天人合一”的“天”,再一个是“天”与“人”究竟是如何“合一”的。
关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冯友兰先生认为主要有五种含义。
第一种是“物质之天”,就是指日常生活中所看见的苍苍者与地相对的天,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天空。
第二种是“主宰之天”或“意志之天”,就是指宗教中所说有人格、有意志的“至上神”。
第三种是“命运之天”,就是指旧社会中所谓运气。
第四种是“自然之天”,就是指唯物主义哲学家所谓自然。
第五种是“义理之天”或“道德之天”,就是指唯心主义哲学家所虚构的宇宙的道德法则。
(1)这五种含义中最基本的不外乎两个方面:自然方面的“天”和精神领域的“天”。
前者是基础,对后者起决定作用,但是后者(精神领域的“天”)一旦生成又可对前者进行意义建构,使自然的无生命无情感的“天”获得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这里的“天”实际上就是“人”,是“人”的一种外在化或对象化形式。
再关于“天”与“人”究竟是如何“合一”的。
对此,张岱年先生进行了梳理,认为“中国哲学中所谓天人合一,有二意谓:一天人本来合一,二天人应归合一”。
“关于天人本来合一,有二说:一天人相通,二天人相类。
所谓天人相通,如解析之,其意义可分为两层。
第一层意义,是认为天和人不是相对待之二物,而乃一息息相通之整体,其间实无判隔。
第二层意义,是认为天是人伦道德之本原,人伦道德原出於天。
在今观之,在天为根本的,自一意义言,亦是在人为根本的,因人为自然中之一物。
然自另一意义言,所谓人性,常指人之所以异於非人者,即人与他类物不同者;而人与他物相同的,虽为根本,亦不含於所谓人性之中。
以此义言,人固以自然为根本,而人性乃是后起之特殊的性质,非即是普遍的天道。
《孟子》中“天”字涵义辨析——兼论“天”在孟子哲学中的地位
第28卷 第6期 牡丹江大学学报 Vol.28 No.6 2019年6月 Journal of Mudanjiang University Jun. 2019 文章编号:1008-8717(2019)06-0004-03《孟子》中“天”字涵义辨析——兼论“天”在孟子哲学中的地位 张 玉 杰 (上海师范大学 哲学系,上海 200234)摘 要:《孟子》一书中“天”共出现82次,这八十多个“天”的含义主要有五层涵义:自然之天、主宰之天、民意之天、命运之天和义理之天。
其中民意之天和义理之天为《孟子》中“天”的主要含义。
义理之天是孟子性善论的理论基础,民意之天则为孟子民本思想的重要内容。
而孟子哲学思想的核心是性善论和民本观,所以“天”在孟子思想中地位很高。
关键词:孟子;天;涵义;地位中图分类号:B222.5 文献标识码:AThe Analysis Of the Concept of Heaven in Mencius ——On the Position of "Heaven"in Mencius'PhilosophyZHANG Yu-jie(Department of Philosophy,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Shanghai 200234)Abstract:The concept of heaven has appeared in the work of Mencius for 82 times. The concept of heaven has five connotations: the heaven of nature, the heaven of domination, the heaven of the will of the people , the heaven of fate, and the heaven of ration. The two main meanings of heaven in Mencius are listed as follows : the heaven of the will of the people and the heaven of ration. The heaven of ration is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the kindness of human nature, while the heaven of the will of the people is the important content of populist ideas. As is generally acknowledged, the cores of Mencius’ philosophy are the theory of the kindness of human nature and populist ideas, so the concept of heaven occupies an important position in Mencius’ philosophy.Key words: Mencius; heaven; connotation; position收稿日期:作者简介:2019-01-04张玉杰(1995-),女,山东淄博人,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先秦道家乐论。
《黄帝四经》中“天”的五大维度
第20卷第6期2019年12月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 (Social Science Edition )Vol.20No.6Dec.2019[收稿日期]㊀2019-09-04[基金项目]㊀湖南省2019年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社科联)项目 中国特色法治理论建设的历史资源:黄老学 隆礼重法 治道思想研究 资助(编号:XSP19YBC063)[作者简介]㊀向达(1976-),男,湖南保靖人,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㊂‘黄帝四经“中 天 的五大维度向㊀达(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吉首416000)[摘㊀要]㊀‘黄帝四经“是黄老之学的经典著作,它用理性的精神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了辩证地整合,担负起 道术将为天下合 的历史重任㊂‘黄帝四经“提倡 隆礼重法 ,强调 法主礼辅 ,并构筑厚重的 天道 理论基础㊂‘黄帝四经“的 天道 是对前此 天道 的扬弃,主要从 自然之天 宗教神格之天 哲学之天 社会伦理之天 法制之天 五个角度对 天道 进行演绎,层层推进,深刻地阐释其 案法而治 的主旨㊂‘黄帝四经“的 天道 彰显着 理性 的光辉,充满自然法的内蕴,同时为人为法之构建奠定了理论基础,于当下转型之际的 法治中国 建设具有重要启示意义㊂[关键词]㊀‘黄帝四经“;㊀天意;㊀道生法;㊀天道孕法[中图分类号]㊀B223;D909.2㊀[文献标识码]㊀A[文章编号]㊀1673-0755(2019)06-0047-06㊀㊀‘黄帝四经“是黄老学的奠基之作㊂关于‘黄帝四经“的学术归属,学界存在三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以陈鼓应先生为代表的 主道派 ,认为‘黄帝四经“是道家的著作;二是以唐兰先生为代表的 主法派 ,认为‘黄帝四经“是法家著作;三是以裘锡圭先生为代表的 道法派 ,认为不能简单的将‘黄帝四经“归属于道家或法家,其本质是二者的结合,即 道法 ,此派影响最大,在日本的代表为金谷治和池田知久,我遵从此说[1]㊂‘黄帝四经“洋洋洒洒万余言,宗其旨为 案(按)法而治 ,是中国古代难得的一部法哲学专著㊂在主张 案(按)法而治 的基础上,认为 道生法 ,以此证成其法的神圣性和合理性㊂推天道以明人事 是‘黄帝四经“的基本逻辑㊂此逻辑涵括了天道㊁地道㊁人道,是对天㊁地㊁人的贯通,天道通过地道贯注于人道㊂在此,地道充当了逻辑过渡的桥梁,‘黄帝四经“作者的目的是论证 道生法 的过程㊁本质㊁功能,但如果没有地道的过渡,从天道到人道显得突兀㊂这种思维缜密㊁逻辑严谨㊁论证有序等特点正是‘黄帝四经“胜出其他作品的地方,也是‘黄帝四经“堪为黄老学经典的原因㊂以天道始,从根源处挖掘法的本质㊁生成㊁功用,这是‘黄帝四经“的特别之处,犹如大树,根深方能叶茂,从根源处挖掘法的要素,此法方更为人信服㊁更有效用㊂‘黄帝四经“从天道始的思想充分表现了作者的理性思维能力,是东周人文和理性精神的重大突破㊂这种逻辑具有理性主义精神㊂柏拉图对法律进行界定时是从法的理念开始,企图在法的理念中构建自然法,为此德国学者海因里希㊃罗门说: 这种真正的法律㊁这种真正的正当,存在于理念的领域中,并永远如此㊂ [2]柏拉图创建了西方理性主义哲学体系,为西方自然法的传统奠定了理论基础㊂‘黄帝四经“的 天道 与柏拉图的理念不谋而合,它是万物之源㊂ 天道孕法 ,从 自然之天 到 法制之天 ,为法构建了一个形上而清晰的胎儿成长图示㊂学界有关 道生法 的研究甚少,从 天道孕法 角度对‘黄帝四经“法之孕育思想研究更少,笔者不揣浅陋,试作相关的探析㊂‘黄帝四经“接续了老子的思想,继续把 道 作为最高哲学范畴,对 天 作了多元解析和应用㊂不同者在于其主旨是 案(按)法而治 ,道和天是围绕这个主旨展开的㊂纵览‘黄帝四经“,天字出现的频率极高,不亚于道字,其含义多元,是因为‘黄帝四经“承袭了传统之天和老子之道的结果,合曰之:天道㊂一㊀‘黄帝四经“的自然之天概言之,‘黄帝四经“天字的用语主要有:天㊁天子㊁天刑㊁天当㊁天极㊁天道㊁天德㊁天稽㊁天理㊁天常㊁天制㊁天地㊁天下㊁皇天㊁天功等㊂这个词汇目录对传统 天 之用语有继承也有创新,其中天㊁天子㊁天下㊁天地等是普遍意义上的天,天道㊁天刑是继承了老子,天当㊁天极㊁天稽㊁天理㊁天常㊁天德是‘黄帝四经“的创新语,几乎都是对天道变相的称谓或发展,可谓之 天之道 ㊂由此看来,‘黄帝四经“的整个思想体系是以天道为核心和基础的㊂概言之,‘黄帝四经“中天之意主要有以下五种含义:第一,自然之天;第二,宗教的神格之天;第三,哲学之天,主要意思是天极;第四,社会的伦理之天;第五,法制之天,作规则解㊂五者从蒙昧而抽象到理性而具体层层推进,逐渐向其 案法而治 的 法 靠近,演绎了 天道孕法 的具体路径㊂自然之天可说是 天 最原始最普遍的含义,是中华文化最核心的范畴之一,其他天之意都是在自然之天基础上创生的㊂作为中国古代重要经典的‘黄帝四经“,自然少不了自然之天的承袭㊂‘黄帝四经“自然之天的天字多与地字连用,如‘道法“言: 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立(位),蓄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㊂ [3]25这里的天与地连用,明显是自然之天,后面才接着 有恒常 ,如果自身包含了天道的意思,就用不着这几个字来解释了㊂天地的恒常之道对万民㊁贵贱㊁蓄臣㊁使民等人之道有基础和引领作用,所以自然之天是一切天的基础,这与老子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的逻辑是契合的㊂有时‘黄帝四经“将天㊁地分开在两个分句中,与天地意同,皆为自然之天㊂如‘果童“曰: 观天于上,视地于下,而稽之男女㊂夫天有干,地有恒常㊂ [3]241这里由天地之常衍生为男女之稽,天与地呼应,后面作了 天有干,地有常 的补充说明,证明前面的天是自然之天,干系其规律㊂与此相同的用法在‘道原“中也有,如 天弗能复(覆),地弗能载 [3]399㊂‘黄帝四经“的自然之天也有单用的,例如‘三禁“曰: 天有恒日,民自则之㊂ [3]300这里的天单用而表达了自然之天的意思,太阳及其出没规律是自然之天的属性,作者将此天道过渡下引于社会伦用,即 民自则之 ㊂除了以上所引诸篇,‘黄帝四经“中有自然之天意者还有:‘国次“‘君正“‘四度“‘论“‘论约“‘名理“‘观“‘正乱“‘姓争“‘兵容“‘成法“‘前道“‘顺道“‘称“,加上以上各篇共计18篇,这在仅26篇的‘黄帝四经“中所覆盖的比率达69.23%㊂自然之天是天道存在的本然状态,在形表现为朴素的物质,意类于老子 道法自然 之自然,即万物本然而合理的存在状态㊂作为老学政治化的集大成者,‘黄帝四经“深谙此意,所以在 道生法 的说理中比较重视 自然之天 的基础理论作用,当法自然之 道 应用于社会伦常, 法 就脱颖而出了㊂二㊀‘黄帝四经“的神格之天宗教的神格之天是指将天看成是具有超能的神,有其神格㊂神格之天具有宗教性,是人类面对无知世界的一种无奈选择㊂天的这种含义在‘黄帝四经“之前经常被应用,但在老子那里较少,老子主要对古代之天作了理性化的改造㊂‘黄帝四经“接续了老子的理性思想,其天主要指具有自然之性的自然之天和具有道性的天道㊂‘国次“曰: 过极失[当],天将降央[殃] 阳窃者天夺[其光,阴窃]者土地芒[荒],土敝者天加之以兵㊂ [3]35-36如果人们的行为超过了天道的极致,或对于阳窃㊁阴窃和土敝者,上天会惩罚他们,这里的天指具有超能的蕴含宗教色彩的上天㊂他像君主一样监视着一切,对于循道的人给予奖励,而对悖道之人施以惩罚㊂这显然是人间君主在宗教世界中的影像㊂因为天是 执一 [3]28的超能存在㊂执一即执道,道本玄妙虚无,作者在此又创生了一个在天执道者,与人类社会的执道者(统治者)相呼应㊂在道家世界,道就是最高的存在,创生一种超能的执道者实无必要,但是在人间,因为道的运化需要人的助力,所以创生执道者是必要的㊂‘黄帝四经“对这一点深有洞察,因此创生一个全能的执道者,应该是为了说理的方便㊂‘姓争“曰: 莫循天德,谋相复(覆)顷(倾)㊂ [3]263这里认为天有德,显然是人格化的天,具有宗教的神格性,正因为它有神格,所以能行 天赏 天刑 天信 ,像君王一样统治监督着世界㊂ 皇天 的称谓也很明显地表达了神格天的含义,例如‘成法“言: 昔者皇天使冯(凤)下道一言而止㊂ [3]288过去天皇派凤凰为使者下凡,只传达了一句话㊂这里将天称为皇天,显然是神格化的宗教之天㊂除了以上四篇,具有神格的宗教之天在‘大分“‘四度“‘亡论“‘论约“‘名理“‘立命“‘观“‘正乱“‘称“中也有应用,合计13篇,覆盖了‘黄帝四经“总篇数26篇的一半㊂84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2019年‘黄帝四经“以神格之天说法,有两个重要原因:其一,古代具有以神言道的传统,蒙昧尚存使然㊂即便 不语怪力乱神 罕言性与天命 的孔子,晚年也言 不知天命无以为君子 ㊂其二,‘黄帝四经“以神言道其意在构建 法 的神圣性,以契合其 案法而治 的主旨㊂神格之天是‘黄帝四经“ 天道孕法 的第二层①,神格在天,映射了人间伦理,在天之法为人定法确立了模范㊂三㊀‘黄帝四经“的哲学之天哲学之天是神格之天的发展,是伦理和法制之天的基础,也是‘黄帝四经“承袭老子思想的主要之处㊂老子平生对中华文化最大的贡献就是以 道 代 天 作为中国哲学最高的的范畴,大大提升了中华文化的理性水平,强化了中国人的理性意识,为道家文化的法学化即黄老之学的诞生奠定了理论基础㊂中西文化的最大差异是理与礼,这种差异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中西现代化和法治化水平的差距㊂在老子的思想世界, 天 主要以哲学化的形式存在,常与道连用,一般作 天道 (天理)解㊂‘黄帝四经“承袭了老子 天道 思想,并以之为基础构建自己的法治文化体系㊂所以哲学之天是‘黄帝四经“重要的思想范畴,是其 推天道以明人事 的逻辑基础㊂哲学之天在‘黄帝四经“中的用语主要有天道㊁天时,有时与地连用表示阳的含义㊂道的本意是路,许慎解作: 道,所行道也,从辵从㊂一達謂之道㊂ [4]36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 所行道也㊂毛傳每云行道也㊂道者人所行㊂故亦謂之行㊂道之引伸爲道理㊂亦爲引道㊂从辵首㊂首者,行所達也㊂首亦聲徒晧切㊂古音在三部㊂一達謂之道㊂ 许慎主要从本义角度对道进行解读,段玉裁对道作了引申义的解释,即道理㊂人类遵循道理就像顺着道路行走一样,只有这样方能顺利到达目的地㊂天道可作以下几种理解:第一,先天之道,具有超验性质,类似于老子的最高哲学范畴的道,它在某种程度上包含了地道,是万物之源㊂第二,与地道㊁人道相区别的范畴,可理解为 天之道 ㊂现主要针对第二个含义剖析之㊂‘黄帝四经㊃道法“言: 故唯执[道]者能上明于天之反,而中达君臣之半,富密察于万物之所终始,而弗为主㊂ [3]31这里的天指天道, 天之反 即天道之往复循环㊂执道者即制定法律的人,其作为制法的资格就是能循道,所以上能明达天道之循环往复,中能通晓君臣之道,下能精察万物之生灭变化,不自作主张,而是彻底循道而为㊂执道者的这种能力和精神就是理性的能力和精神,法律是理性的化身,所以执道者与法律具有天然的亲缘关系,这就是作者一再强调 执道者生法 的原因㊂‘黄帝四经㊃四度“言: 天道不远,入与处,出与反 执道循理,必从本始,顺为经纪,禁伐当罪,必中天理㊂ [3]23天道为天之理,它虽看不见摸不着,但却与人的一切活动紧密伴随,将之应用于人类社会,可以之为标准制定法度,是人类社会法度的本原㊂这段话表达了 推天道以明人事 的意涵㊂郑国子产曾言: 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㊂何以知之? [5]这是子产对星占家裨灶预言将发生火灾的回答,意思是天道悠远,人道近切,二者没有什么关系,依据天道揣测推断人事是不可靠的㊂子产与叔向同时,比孔子稍长,应该生活于春秋末年㊂那时理性和人文精神崛起,子产以此话反对禅灶的天人感应的迷信思想可以理解,但是他将天道一棍子打死,与人道绝缘,这又犯了矫枉过正的错误㊂‘黄帝四经“ 以天道推明人事 的逻辑修正了这个错误,看到了天道与人道之间的规律性和一致性,这就是道的贯通,具体而言即天道与法度在理性层面上可以贯通一体㊂‘十大经㊃观“中除了天道,还提到了天时,天时是天道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也属于天道的范畴,但比天道具体,更接近人道,作者通过创生像天时和地道等范畴一步步从天道过渡到人道㊂作者曰: 不达天刑,不襦不传㊂当天时,与之皆断㊂当断不断,反受其乱㊂ [3]229意思是不减少天之刑罚,不违背盟约㊂若事情的发展合于天时,就应顺应天道作出及时决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㊂这里的天时是天道的具体表现,是哲学的逻辑之天的具体表现㊂值得一提的是,‘黄帝四经“不仅提到了天道,还论证了天道与作为主体的人的关系㊂概之,人事要遵循天道,但人一旦把握了天道之后就取得了主动权,积极利用天道改造人类社会,天道这时反为客了㊂‘十大经㊃姓争“言: 天道环(还)于人,反为之客㊂ [3]267此句话的意思是天道之原则体现于人事,人们只要遵循天道,把握天时,因势利导,就会取得主动,反客为主㊂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深化理解这句话:其一,作者提出反客为主的观念,顺应了西周以来人本主义的历史潮流,是中国理性精神觉醒的体现㊂关于人本意识古籍中多有记载,尤其‘尚书“㊂例如 天听自我民听㊁天视自我民视 等㊂‘黄94第6期向㊀达:‘黄帝四经“中 天 的五大维度帝四经“的 反客为主 的思想显然沿袭了这种人本和理性精神㊂其二,‘黄帝四经“ 反客为主 的思想体现了天道与人的辩证关系,人只要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就能作为主人应用 道 来认识和改造世界㊂这种思想具有辩证的创造性,超越了形而上学的狭隘和呆板,在方法论上是一大突破㊂这与马克思的辩证主体精神极为相似㊂‘黄帝四经“的这一理论创举为 天道推明人事 找到了妥帖的方法路径㊂哲学之天的含义有时指阳㊂如‘黄帝四经㊃称“曰: 诸阳者法天,天贵正㊂ [3]394‘道原“曰: 天地阴阳,[四]时日月㊂ [3]402除了以上各篇提及哲学之天外,‘兵容“‘三禁“‘前道“‘顺道“也有相关论述㊂哲学之天是自然之天㊁神格之天的具化和发展,是‘黄帝四经“理性和逻辑精神的集中所在㊂虽然它还没有摆脱抽象的形式,但为具象的伦理和法制之天提供了理论基础,是 推天道以明人事 的必经之途㊂四㊀‘黄帝四经“的伦理之天‘黄帝四经“中伦理之天的最常用语是 天下 ,在其首篇‘道法“中,作者一连用了6个 天下 ,再通览‘黄帝四经“, 天下 的用语较之其他关于天的称谓最多,由此观之, 天下 是非常重要的范畴㊂为何 天下 应用这么频繁呢?我想这应该跟‘黄帝四经“的 案(按)法而治 有关, 案法而治 的对象即天下,目的是使天下太平,所以 天下 是‘黄帝四经“强烈的现实关怀的表现,是天字颇接地气的用语㊂概言之, 天下 者,上天之下,指属于人类社会的一切㊂‘道法“的6个 天下 ,一个在首段,一个在文末,前后呼应,形成一个 为天下 的连环㊂首段言: 故执道者,生法弗敢犯也,法立弗敢废[也]㊂故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㊂ [3]2只要执道者做到不违法和不荒废所生之法,自己带头遵循之,天下百姓都会有明确的言行准则了㊂这个标准与‘道法“文末的 可以为天下正 [3]31的意思相类似,都是人类社会言行准则的意思㊂可见 天下 的出场便与 道法 紧密联系起来,因为道法为 天下 之道法㊂关于天的社会伦理含义还有一个比较特殊而少见的称谓 天子㊂‘称“言: 不受禄者,天子不臣也 天子之地方千里,诸侯百里㊂ [3]77这里的天子显然系指周天子,与诸侯的君主不同㊂天子的原意是天之子,即皇天之子,是皇天派遣下凡治理人间的使者㊂除了以上两篇,还有以下诸篇出现了社会伦理之天的用语:‘君正“‘大分“‘四度“‘论“‘亡论“‘论约“‘名理“‘立命“‘观“‘五正“‘果童“‘正乱“‘成法“‘本伐“‘前道“‘顺道“‘道原“,算上前面两篇合计19篇,占‘黄帝四经“总26篇的73.07%㊂用语如此之繁,比例如此之高,一方面是因为与‘黄帝四经“的政治用意有关,另一方面是因为 天 的社会伦理含义在之前就是一个被普遍应用的范畴㊂ 伦理之天 是 哲学之天 的具化,与 法制之天 都属于 人事 的范畴,是‘黄帝四经“ 推天道以明人事 的结果㊂ 伦理之天 是人类社会抽象而主观的言行准则,也是人定法的基本原则,为 法制之天 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㊂五㊀‘黄帝四经“的法制之天法制之天是‘黄帝四经“ 天 的主要意涵,也是其众多 天道 的归属㊂与此相关的称谓也最多,如:天刑㊁天德㊁天当㊁天极㊁天稽㊁天常㊁天制㊁天下正等,这些都是对天道的变相称谓或曰衍生性称谓,契合了‘黄帝四经“ 案(按)法而治 的主旨,理㊁德㊁当㊁极㊁稽㊁常㊁制等成为 法 的原则㊂法制之天是‘黄帝四经“ 道生法 逻辑中的重要中介,是 天道孕法 的末站㊂道究竟如何生法?以何为标准?作者创生法制之天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㊂于是‘道法“在对道生法进行一番论证后很自然地过渡到道法的标准问题,作者曰: 无私者知(智),至知(智)者为天下稽㊂ [3]16此处的稽即极,天下稽即天下极,是天极的简称,即天下的楷模㊂此楷模无私㊁聪明至极,能循道而为,能参验 天当 ,所以是天下学习的榜样,这就是‘道法“所言的 执道者 ㊂ 执道者 顾名思义是把握道的人,主要指统治者及其幕僚,他们洞悉天道,将天道应用于人道,是 推天道以明人事 的主体,是国家的表率,能率先垂范,能给国家带来长治久安㊂天极即 天下正 ,是上天为天下所定的言行准则,是法的前提和基础㊂‘国次“三次提及天极,作者言: 不尽天极,衰者复昌 先屈后信(伸),必尽天极而勿擅天功 故唯聖(圣)人能尽天极,能用天当㊂ [3]12只要没有完全丧失天极,衰败的国家还会慢慢昌盛起来,先屈后伸,彻底遵循天极而不擅夺天功,这似乎只有05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2019年圣人能做到㊂所谓圣人,与儒家所言的道德君子有一定区别,道家主要指 执道者 ,只有他才能为 天下正 ㊂‘黄帝四经㊃论约“谈到 天刑 ,是对违犯天极的惩罚,是遵循天极的保障措施㊂从法制建构的角度看,作者考虑周全,在建构人间法制时以上天之完备法制作为基础,从而提升人间法制的神圣性和权威性,也是 推天道以明人事 的具体举措㊂作者言: 不循天常,不节民力 不有人僇(戮),必有天刑㊂ [3]36天常即天极,如果违犯天极即使没有别的国家来攻伐,也一定会遭到上天的惩罚㊂与天刑相应,如果不在人间遵循法律,就会遭到法律的惩罚,所以要 案(按)法而治 ,就象遵循天极那样㊂‘观“也有天刑的提法,作者言: 不达(猾)天刑,不襦不传㊂ [3]229即不违背天刑和盟约,天刑即天法,这里与‘论约“的 天刑 有点区别,前者为天的惩罚,为动词,后者为天的法律,为名词,两者一动一名,比较全面地说明了法制之天的结构,为 天下 的 案(按)法而治 奠定了理论基础㊂ 天刑 在‘正乱“‘兵容“里也有出现㊂值得一提的是,‘姓争“提出了天制和天德两个新概念㊂天制即天的制度,即天极,但比天极更具体,更具政治意味,更接地气㊂天德则与天刑相对,是刑德的阴阳之用㊂作者言: 天德皇皇,非刑不行㊂ [3]265天德虽然浩大辉煌,但还需要天刑的保障,这为人间的刑德并用提供了理论基础,是 天道推明人事 的又一途径和典范㊂‘称“也有天制的应用㊂‘黄帝四经“的法制之天也只是高屋建瓴地为人定法创设标准,并以此引导㊁映射人定法㊂如果把 天道 的五个层面看成是对人定法的孕育,那么到第五阶段的 法制之天 ,人定法的胚胎已发育成熟,只待时而生了㊂六㊀结㊀语综上所述,‘黄帝四经“中 天 的5种意涵,构建了其 天道 理论基础㊂法制之天是其天道的核心内涵,也是创新㊁目标和归属㊂哲学之天主要承袭了老子的天道之意,它是法制之天的逻辑基础,是理性的化身㊂宗教㊁伦理㊁自然之天与传统意义差别不大,主要是沿袭旧义㊂要之,以上诸 天 中,宗教的神格之天是最不重要的,因为这种天意主要流行于周朝之前,与周之际的人本主义和理性主义思潮不相协,更与‘黄帝四经“的理性和逻辑精神不类,需要马克斯㊃韦伯式的 祛魅 ,可以说‘黄帝四经“提及宗教的神格之天主要出于语用习惯和 为法附圣 ㊂总之,作者使用这些天道思想,目的是孕育其道法 ,是为其 案(按)法而治 的宗旨服务㊂ 道法 是‘黄帝四经“之法的特别之处,蕴含着 天之法 与 人之法 ,从天然的 天之法 到人类社会的 人之法 , 执道者 起了决定性作用,通过他们,将类社会的原则㊁规则及具体需要与 天之法 结合起来,才形成了人们所普遍遵循的 人之法 ,在此 天之法 充当了 人之法 的前提和基础,对应了‘黄帝四经“ 推天道以明人事 的总体逻辑㊂‘黄帝四经“通过 道生法 ,构建了一个具有神圣和普遍性的法体系,引领了 道术将为天下合 [6]的历史潮流㊂ 道生法 的思想彰显了其理性的精神和情怀,使其能 因阴阳之大顺,采儒㊁墨之善,摄名㊁法之要 ,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一次深刻的整合,并提炼出难能可贵的 隆礼重法 治道精神, 是理性和智慧的化身,为中国 隆礼重法 的治道模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7]㊂ ‘黄帝四经“ 隆礼重法 的道法之治对战国齐㊁汉初㊁唐初㊁明初等的政治实践具有直接影响,在理论方面对荀子㊁陆贾㊁贾谊㊁韩婴㊁董仲舒等儒家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荀子㊁董子的 隆礼重法 思想的基本框架即建基于‘黄帝四经“㊂ [1]与荀子㊁董子不同之处在于,二者倾向于 德主法辅 ,而‘黄帝四经“则倾向于 法主德辅 ,侧重点不同,也是他们学术分野的重要标志所在㊂汉武帝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之后,‘黄帝四经“ 法主德辅 的治道精神逐渐式微,但它所构建的 道生法 和 法主德辅 的治道精神仍 适合现当代中国社会 ,所以 应对其历史和现代价值进行应有的肯定 [8]㊂注释:①之所以说神格之天在第二层,是因为‘黄帝四经“是一部十分理性的法哲学著作,其以自然之天为第一层面接续了老子的意涵,而以神言道是为了顺应历史传统㊁加强 法 的神圣性和 推天道以明人事 的过渡㊂[参考文献][1]㊀向达.道生法:‘黄帝四经“法思想的理路逻辑[J].诸子学刊,2019(19):150-168.[2]㊀[德]海因里希㊃罗门.自然法的观念史和哲学[M].姚中秋,译.上海:三联出版社,2007:13.[3]㊀陈鼓应.黄帝四经今注今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15第6期向㊀达:‘黄帝四经“中 天 的五大维度。
第463期·史学研究▎试析孔子思想中的“天”
第463期·史学研究▎试析孔子思想中的“天”试析孔子思想中的“天”范玉亮与殷商时期“天”的彻底主宰性不同,在宏观层面上,孔子眼中的“天”虽然仍具有至上神的意味,但更多的是一种规范性的制约力量和个体层面的信仰;同时,孔子主张发挥人的主动性而不是靠“天”的威力来改善社会政治秩序。
在微观层面上其主要特征包括“天”是秩序之源、道德之源,还体现了一种超越性的“天命”。
后世精英士人眼中的“天”的宗教意味有所淡化,但“天”仍然是绝大多数人信仰层面的最高主宰。
一《论语》中有关“天”的言论一共出现了17 次,其中出自孔子之口的共有 13 次。
本文试图通过《论语》的文本来简略分析孔子眼中的“天”究竟何指,有何特色,在他整个思想体系中居于什么地位。
学界以往讨论孔子的天道观或天命观的意见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以郭沫若为代表,认为孔子是怀疑派,“天”是指自然之天;二以任继愈、侯外庐为代表,认为孔子相信天命和鬼神,“天”仍然是有意志的人格神;三以徐复观为代表,认为孔子之“天”,乃是道德性之天而非宗教性之天;四将孔子口中的“天”分解成各个层次的天,如意志之天、义理之天及道德之天等。
当代学者在这一问题上仍然是见仁见智。
其中,有人将孔子的“天”理解为“主宰之天”,“是宇宙万化背后的决定力量,是一个决定着社会、自然与人生命运的至上神”;也有人完全否认孔子思想中的宗教因素,认为孔子之“天”只能是自然之天、伦理之天、道德之天;也有人认为孔子并不在意到底有没有主宰之天及其它鬼神,而是以神道设教与中庸思想为指导,将未知世界整合在“尽人事而知天命”的积极进取精神中了;还有人认为孔子之“天”有两个维度,就外在性而言是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主宰之天,就内在性而言是带有浓厚价值意蕴的道德义理之天。
可以看到,近年来的学者关于孔子之“天”的观点尽管在深度上有所推进,但实际上并没有超脱前辈学人的藩篱。
认为孔子之“天”是完全的主宰性的至上神的看法尽管有其道理,但存在夸大“天”之作用的倾向。
自然之天与孔孟的天概念
自然之天与孔孟的天概念
侯艳芳
【期刊名称】《福建论坛(社科教育版)》
【年(卷),期】2008(002)002
【摘要】在中国古代哲学的研究中,学界一般认为天概念在孔子与孟子的视野和言语中是单纬度的.即仅仅是宗教之天.事实上,孔子与孟子的天概念同时兼具宗教之天与自然之天两种内涵,这是研究中国古代哲学.特别是把握儒家思想内核必须弄清楚的理论前提.
【总页数】4页(P4-7)
【作者】侯艳芳
【作者单位】上海师范大学中国哲学专业,上海20023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222
【相关文献】
1.以理释天——朱子《四书章句集注》对“天”概念的诠释
2.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3.自然之天与孔孟的天概念
4.荀子在天概念上对孔孟的继承与批判
5."天"即是"自然"?
——庄子之"天"的"自然义"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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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说“天”
孔⼦说“天”孔⼦说“天”——唯物还是唯⼼中国⼈说天,可以⽤“天”这个字来会意。
“天”下⾯是⼀个⼤,那是⼀个⼈的象形,上⾯⼀横,那是会意在⼈头顶之上的。
所以《说⽂解字》说出了古⼈理解的这个字:“颠也,⾄⾼⽆上。
”颠就是头顶。
从头顶⼀直⾼到⽆穷远处,都是天,或者这样理解:头顶上的东西(即天),它是⾄⾼⽆上的。
古⼈是怎么看天的,他们到底认为天是什么?我们不妨做⼀个⼩样本的调查。
《论语》是中国古⼈最重要的经典,也是现存于世的最古⽼的书籍之⼀。
《论语》主要内容是“孔⼦语录”,另外还记录了孔⼦的事迹和孔⼦学⽣的部分⾔论。
这本书中关于“天”的看法,应当可以作为春秋时期⼈们对天看法的代表。
古⼈⼤多数词都是单字词,⼀个字就是⼀个词。
但是,也已经有了⼀些两个字的词,天下就是⼀个例⼦。
天下本来表⽰天的下⾯,那就是地⾯上。
后来就成了⼀个词,表⽰所有的地⽅。
中国古⼈认为他们居住在世界的中⼼,是谓中国。
天下对于古代中国⼈就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世界。
古⼈⼜认为天是天下万物的主宰,也就是“上帝”。
世间⼀切,⽆论是四时寒暑、雷电风⾬、草⽊禽兽、⼈间社会都由天来主宰,天决定⼀切事物的命运。
他委派了⼀个⼈来管理天下,这个⼈被说成是天的⼉⼦,这就⼜形成⼀个固定的词,天⼦。
(上帝这个词是中国古代就有的,就是天帝,是⼀切事物的主宰者。
基督教传⼊中国之后,把“上帝”⽤来翻译他们的God,那是后话。
)天下和天⼦两个词中间的天,正好是天字的两种最常⽤的⽤法,⼀个是⾃然界的天,另⼀个是表⽰⼀切事物主宰者的天。
在《论语》中,除了“天下”和“天⼦”两个固定的词之外,提到天的地⽅⼀共还有24处。
我们顺着书中出现的次序,逐⼀开列如下:1.⼦⽈:“吾⼗有五⽽志于学,三⼗⽽⽴,四⼗⽽不惑,五⼗⽽知天命,六⼗⽽⽿顺,七⼗⽽从⼼所欲,不逾矩。
”“五⼗⽽知天命”,天命,就是上天这个万物主宰者给⼈设下的命运。
这⾥的天显然是指主宰者。
2.王孙贾问⽈:“‘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不然,获罪于天,⽆所祷也。
()孔孟,()自然
()孔孟,()自然标题: 孔孟, 自然的和谐之道正文:孔孟是中国古代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们的思想体系对中国历史和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孔子和孟子的哲学思想中,自然被视为一个重要的概念,他们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认为只有通过顺应自然的规律,才能达到社会和个人的安宁与幸福。
孔子在《论语》中提到过自然,他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故天之生物,必以有用之器。
”这句话表明孔子认为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的关系,人必须从自然中学习,并通过努力和奋斗来实现自身的价值。
孔子还强调“天命”,认为人的命运受到天的制约,只有顺应天命,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和幸福。
孟子则更加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他提出了“性善论”,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与自然的道德规律是一致的。
他说:“人之性,也善也。
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这意味着人的本性与自然和谐相合,只有通过教育和修养,才能使人的善良本性得以发展和实现。
孟子还强调天人合一的道德观念,认为人类应该与自然保持和谐,顺应自然的规律,而不是随意破坏自然或违背自然法则。
在孔孟的哲学思想中,自然被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人应该与自然相互交融,而不是对立对抗。
他们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对于实现社会和个人的幸福至关重要。
这种观念在古代中国文化中深深扎根,对于塑造中国人民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逐渐疏离,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孔孟的思想对于解决当前的环境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
我们应该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加强环境保护意识,顺应自然的规律,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总之,孔孟的思想中自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认为只有通过顺应自然的规律,人才能够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安宁与幸福。
这一观念对于塑造中国古代文化和思想具有深远影响,同时也对于解决当前的环境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启示。
我们应该从孔孟的思想中汲取智慧,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动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