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4-散装货物积载因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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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
MHB
易燃固体 易自燃物质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氧化物质 有机过氧化物 有毒物质 放射性物质 腐蚀性物质 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 仅在散装时有危险的物质
7、具有化学危险性货物的要求
第4.1、4.2和4.3类物质的特殊要求: 这类物质须尽可能的保持凉爽和干燥,除本规则另有明确规
定外,须“远离”一切热源和火源积载。
二、规则的结构
第7节 易流态化货物 第8节 易流态化货物的测定程序 第9节 具有化学危险性的货物 第10节 散装固体废弃物运输 第11节 保安规定 第12节 积载因数换算表 第13节 参考相关信息和建议
二、规则的结构
附录1 各固体散装货物明细表 附录2 试验室测试程序、使用的仪器和标准 附录3 固体散装货物的特性 附录4 索引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
International Maritime Solid Bulk Cargoes Code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
一、规则的制定和生效 二、规则的结构 三、规则的主要规定 四、主要固体散装货物特殊要求 五、我国的实施对策研讨
一、规则的制定和生效
1、规则产生的背景 2、规则的强制化进程 3、规则的通过和生效 4、规则的修正
2003年,完成BC规则强制化版本。 2004年,MSC.79通过MSC.193(79)决议。 2005年1月1日试用版本开始生效。
3、规则的通过和生效
2007年9月,DSC就BC规则强制化中产生的问题逐 一解决。
2008年5月,MSC公布IMSBC规则草案。 2008年9月,DSC就BC规则强制化中的遗留问题全
能船体结构具有极强的腐蚀性。须考虑用水龙冲洗后再仔 细的进行干燥处理。

2024年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装运须知(三篇)

2024年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装运须知(三篇)

2024年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装运须知1目的对船舶装运易流态化散装固体货物的安全操作及运输管理作了规定,旨在加强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装船前、装船中及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确保船货和人员安全。

本操作为特殊操作。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装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

3定义3.1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是指本身含有部分细颗粒和一定量水分、当其含水率超过适运水分极限时可能形成自由液面或固液两相流动层的固体散装货物,包括铁精矿、高岭土、红土镍矿和其他具有类似物理性质的货物。

3.2适运水分极限(TML)是指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运输最大含水率,通常按其流动水分点的80-90%确定。

流动水分点是指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发生流动时的最小含水率。

4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实行目录管理。

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目录(见附件1)由交通运输部适时更新并公布。

5操作须知5.1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特性5.1.1易流态化货物当货物水分含量超过适运水分限(TML)时,在货物表面就会逐渐有水析出,而不会渗过货物沉到货物下面,货物表面一旦有水析出,货物表面就会变成泥浆一样,特别是船舶在海上航行颠簸、大风浪中横摇会加快货物表面的易流态化货物产生。

当船舶向一侧倾斜流态化货物流向船舶的一舷,但船舶往另一侧倾斜时不会完全回流或者说只有很少一部分回流,导致船舶向一侧倾斜越来越大,船舶倾斜、横摇越大,向一侧流动的货物越多、越快,导致最终船舶失去稳性、浮力而瞬间倾覆。

5.1.2通常情况下含水量在8%以下是安全的,18%以上则极度危险。

5.2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适运性现场检测简易方法5.2.1适用于吸水性弱的固体散货5.2.1.1用坚固圆筒或类似的容器(容积为0.5-1升)装半罐样品,从离地面约0.2米高处猛力摔在坚硬的地面上,重复做25次,每次间隔1-2秒,如样品表面游离出水分或液化时,则需要重新检验。

5.2.1.2手抓一把样品,从1.5米高处自由落到坚硬地面或甲板上,若样品崩散,则适运,若样品仍为一团.则不适运。

044-散装货物积载因数检验

044-散装货物积载因数检验

工作规范 实 施 日 期 2013年11月15日 1.目的为规范散装货物积载因数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公正和准确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适用于货物粒度小于50mm的散装货物积载因数检验业务。

3.定义积载因数(Stowage Factor)是指货物在正常堆积时每一吨所占的空间(立方米或立方英尺)。

以公式(1)表示:/∑WS.F.=∑VCS.F:积载因数,单位为立方米/吨(m3/T)或立方英尺/长吨(FT3/TON);Vc:货物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或立方英尺(FT3);W:货物的重量,单位为公制吨(T)或长吨(TON)。

4.使用工具4.1标准容器标准容器须是规则的、材质不易变形的,体积不易变化的,例如:不锈钢制(厚度为3mm)的正方体开口箱子等。

使用前应确保标准容器清洁干燥。

4.2重量衡器计重使用的衡器必须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且在使用有效期内,检测前需对衡器进行校准。

例如:电子台秤(最小分度值为0.01Kg)。

5.取样和制样5.1 针对不同种类货物按照相应的检验标准和作业指导书制定取样方案,例如《GB/T2007.1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手工取样方法》等,并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如委托人对取制样有特殊要求并且要求合理时可按照委托人要求指定取制样方案,否则,应向委托人说明,并按相关标准执行取制样。

5.2 根据货物的现场堆放情况以及货物的粒度大小,选取合适的取样工具,严格按照取样方案扦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工作规范 实 施 日 期 2013年11月15日 5.3 根据制样方案,对所取样品进行混匀、缩分(中间过程不能破碎),分别制备出水分检测样和积载因数检测样,根据要求对样品进行检测,得出对应的检测结果。

5.4 样品的水分测试:一般参照《GB/T2007.6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水分测定方法 - 热干燥法》执行,或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6.测定方法6.1 根据样品的物理状态选取相适应的标准容器,如1立方英尺容量的铁制箱子。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取样和监装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取样和监装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取样和监装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02.21•【文号】厅水字[2012]32号•【施行日期】2012.0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取样和监装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厅水字〔201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有关港航管理部门及港航企业,各有关货主及托运人,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中联理货有限公司,中国理货协会、中国船东协会、中国港口协会:为了规范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取样、制样、送检、监装等工作,保障水路运输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水发〔2011〕638号),参照相关国际规则,结合我国港口装卸生产实际,我部制定了《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取样和监装操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取样和监装操作指南(试行)一、理货机构和检测机构从业要求从事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以下简称货物)取样的理货机构(以下简称理货机构)和从事货物样品检测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除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资质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理货机构取样、制样、送检人员(以下简称取样人员)应具备货物抽样与检验基础知识,经由中国理货协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取样人员对送检样品真实性负责,并负责在样品送检单上签字。

(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高效、便捷的检测服务能力,满足港口装卸生产连续性和及时性的要求。

二、理货机构、检测机构名录及取样人员资格诚信管理交通运输部委托中国理货协会对理货机构、检测机构名录及取样人员资格实施诚信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与更新。

【看新规】《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05-19修正案

【看新规】《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05-19修正案

【看新规】《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05-19修正案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1届会议通过了《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第05-19修正案,将于2021年1月1日对我国生效。

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下发《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第05-19修正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和执行要求进行了明确。

接下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一个定义修订(一) 修正案对具有化学危险性货物的范围重新界定为:包括《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危险货物、仅在散装时有危险的物质 (MHB) 和既是《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规定的危险货物同时具有 MHB 规定的其他化学危害的货物。

(二)三类具有化学危险性的货物1. 危险货物(见9.2.2),不具有9.2.3中规定的其他化学危害;2. MHB(见9.2.3);3. 危险货物还具有9.2.3中规定的其他化学危害。

9.2.2 危险货物分类《安全公约》第VII/7条定义了固体散装危险货物。

就本规则而言,危险货物须按《国际危规》第2部分对类别进行划分。

9.2.3 仅在散装时有危险的物质(MHB)两个栏目新增修正案将附录l 中'特性'表格由六栏修改为'物理性质'(包括'尺寸' '静止角' '散货密度' '积载因数' )和'危险分类' (包括'类别' '副危险性''MHB' '组别' )两部分,并对附录1 各固体散装货物明细表中的'特性'表格进行了替换,为大部分MHB物质确定了所具有的化学危险性。

旧版新版两种货物修订(一)铝土矿1. 修正案在现有'铝土矿'明细表的基础上,将含有小于1毫米的细颗粒超过30%并且小于2.5毫米的颗粒超过40%的铝土矿单独设立了'铝土矿粉'明细表,符合上述标准的铝土矿为A组货物。

散装化学品积基本知识和IBC规则讲解

散装化学品积基本知识和IBC规则讲解
? 不相容货物的混合:舱室或管线隔离不当或操作失 误,液货舱洗舱不彻底、装卸、货物驳运和运载过 程中产生飞溅,使不相容货物相混溶时,会产生危 险的化学反应。在反应过程中,产生的热量会导致 压力上升、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可能造成灾 难性的后果。例如:醋酸和液碱反应放出大量热量, 足以引起燃烧爆炸。
有毒液体物质分4类
? X类:这类有毒液体物质,如从洗舱或装卸作业中排放入海,将 对海洋资源或人类健康产生重大危害,因此禁止排放入海。
? Y类:这类有毒液体物质,如从洗舱或装卸作业中排放入海,将 对海洋资源或人类健康产生危害,或对海上休憩环境或其他合 法利用造成损害,因此严格限量其排放入海。
? 当可燃物质在燃点以上继续受热,其蒸气与 空气的混合气体虽不接触火焰,也能自行燃 烧,发生自行燃烧的最低温度,称为该货物 的自燃点,也称自燃温度或高温着火温度。
爆炸极限
? 当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混合, 并达到一定浓度范围时,遇到足够大能量的火源时, 就会燃烧,火焰蔓延就会发生爆炸。这个遇到火源能 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叫做爆炸极限;它的最低值和 最高值分别叫做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简称LEL和 UEL。
致死量和致死浓度
? 致死量或PPM 计)。根据经口、皮肤或吸入,分别以 LC50(经口)、LD50(皮肤)、LC50 表示;根据危险程度,又分为最大耐受 浓度(或剂量)、最小致死剂量、半数 致死剂量和绝对致死剂量
? 最大耐受浓度:LD0或LC0表示,指一 次染毒后,实验动物全部存活的最高 浓度或剂量。
? 最小致死浓度:用MLD或MLC表示, 指一次染毒后,引起个别实验动物死 亡的浓度或剂量。
? 半数致死浓度:用LD50或LC50表示
二、散装液体化学品货物的危害 性

IMSBC规则

IMSBC规则
• 第3节 人员与船舶安全 3.1一般要求 3.2中毒、腐蚀和窒息危险 3.3粉尘对健康的危害 3.4易燃气体 3.5通风 3.6货物在运输中的熏蒸
二、规则的结构
• 第4节 评定货物的安全适运性 4.1识别与分类 4.2提供信息 4.3试验证书 4.4采样程序 4.5取样/试验的间隔和适运水分极限和水
4、安全适运评估
• 散装货物运输名称(BCSN):当一种散装 固体货物经海上运输时,须通过其散装货物 运输名称在其运输单证上对其予以识别。当 该货物是危险货物时,散装货物运输名称须 用联合国编号加以补充。
• 在装货前托运人须尽早向船长或其代表提供 货物的适当信息,以便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 对货物进行妥善积载和安全运输。(信息表 格样本)
• 1、适用范围 • 2、固体散装货物的分组 • 3、通常预防措施 • 4、安全适运评估 • 5、平舱 • 6、易流态化货物的要求 • 7、具有化学危险性货物的要求
1、适用范围
• 根据《SOLAS公约》第VI章,适用于载运 固体散装货物的一切船舶及小于500总吨的 货船上可能采取特别预防措施的货物的装 运。
5、平舱
• 平舱的一般规定: • 进入货物的空气可能导致货物自热,
须对货物货物进行合理平舱。 • 货物处所应尽量装满,尽可能合理合
理的散布到货物处所的边界。 • 船长有权要求货物平舱平整。
5、平舱
• 非黏性货物的特殊要求: • 静止角小于或等于30˚:适用于谷物积
载的规定; • 静止角大于30˚但小于或等于35˚:货
• 《IMSBC规则》修正案由CCC提出,MSC审议 通过。
• 《IMSBC规则》每两年修正一次,双数年份自愿 实施,单数年份强制生效。
• 2011年5月20日,MSC89通过《IMSBC规则》第 01-11修正案(MSC.318(89)),于2012年1月1 日自愿实施,2013年1月1日强制生效。

散装固体货物安全运输的一般要求

散装固体货物安全运输的一般要求

散装固体货物安全运输的一般要求1了解拟装货物的理化特性在装货前应确保货物处于适运状态,船方应要求货主或者托运人提供所托运货物的性质的详细资料,包括货物的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含水量,流动水分点,静止角,积载因数等,船方根据货名可在《BC规则》中未列明的货物,货方还应提供该种货物发生货运事故资料,应急措施,医疗急救方法等。

2合理确定货物重量在各舱室的分配为保证满足船体强度条件,满足适度稳性和吃水差要求,必须合理分配货物在各舱的重量。

当装载积载因数在0.56m^3/t及以下的高密度散货时,应予特别重视。

一般可根据船舶资料中的建议数据进行货物的重量分配,当承运高密度散货而船上有缺乏有关资料时,《BC规则》建议按下述原则进行货物重量分配:1)货物重量的纵向分布与正常合理的杂货分配方案应相差不大;2)每一货舱中的货物的最大装载重量P≤0.9l· b · ds3)不平仓或仅作部分平舱时,每舱自舱底起算的货物高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H≤1.1SF·ds4)如果经过充分平舱,则每一货舱中的货物装载重量P可以较2的计算值增加20%,但必须遵循上述1)的原则。

5)当运输高密度散货时,一般宜装在底舱而不装在二层舱。

如果必须在二层舱配装高密度散货时,应确保二层甲板受力不至于过大。

还必须考虑到过大的GM值使船舶剧烈摇摆引起的后果。

对于具有潜在移动危险的散货,应在舱内设置具有足够强度的止移板。

3 合理选择散货的舱位和货位1)应根据不同货类,合理确定其舱位。

配装A类散货的舱室因能防止任何液体流入,并应避免将除灌装或类似包装的液体以外的其他液体货配装于A类散货的上面或附近;配装B类散货的舱室应阴凉,干燥,能与热源,火源隔离,舱壁和舱盖应能防火防液。

装运易散发危险气体得散货时,舱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货舱应选择有机械通风,而且应能有效防止危险气体渗入船员生活和工作处所的舱室。

2)根据国际危规做好隔离。

IMSBC Code中文版 (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

IMSBC Code中文版 (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

第MSC.268(85)号决议(2008年12月4日通过)通过《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海上安全委员会,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关于本委员会职能的第28(b)条,注意到本委员会通过了关于《2004年固体散货安全操作规则》的第MSC.193(79)号决议,认识到强制适用统一的海运固体散货国际标准的需要,还注意到本委员会以第MSC.269(85)号决议通过的经修正的《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下文称《公约》)第VI和VII章修正案,以使《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依据《公约》成为强制性规则。

在其第85届会议上审议了建议的《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文本,1. 通过《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固体散货规则》),其文本载于本决议的附件中;2. 注意到根据上述《公约》第VI章的修正案,《固体散货规则》将来的修正案须按照有关《公约》附则除第I章外的适用修正案程序的《公约》第VIII条规定予以通过、实施和生效,3. 请《公约》缔约国政府注意,一旦《公约》第VI和VII章的修正案生效,《固体散货规则》将于2011年1月1日生效;4. 同意《公约》缔约国政府在自愿的基础上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部或部分实施《固体散货规则》;5. 要求秘书长向《公约》所有缔约国政府送发本决议及其附件的核证无误副本;6. 进一步要求秘书长向所有非《公约》缔约国政府的本组织会员国送发本决议及其附件;7. 注意到附件中的《固体散货规则》取代以第MSC.193(79)号决议通过的《2004年固体散货安全实用规则》。

ANNEX 3Page 2附件《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目 录前言第1节一般规定第2节一般装载、装运和卸载预防措施第3节人员与船舶安全第4节评定货物的安全适运性第5节平舱程序第6节确定静止角的方法第7节易流态化货物第8节易流态化货物的测试程序第9节具有化学危险的货物第10节固体散装废物运输第11节保安规定第12节积载因数换算表第13节相关信息和建议的参考资料附录1 各固体散装货物明细表附录2 实验室测试程序、使用的仪器和标准附录3 固体散物的特性附录4 索引物外,当时不可能形成详细要求。

海上货物运输公式总结

海上货物运输公式总结

《海上货物运输》三副考试计算公式总结一、 船舶与货运基础知识部分1.船舶重量性能:2.船舶容积性能:舱容系数概念:3.平均吃水的计算:4. 每厘米吃水吨数TPC5、舷外水密度改变对吃水的修正淡水水尺超额量F.W.A :半淡水水尺超额量:舷外水密度改变对吃水的修正近似计算公式:6.干舷: 7. 亏舱率:LD W ∆-∆=∑∑--∆-∆=--=CG C G DW NDW L NDWV chi .∑=μwA TPC⋅⋅=ρ01.0⎪⎪⎭⎫⎝⎛-⨯∆=01100ρρρρδρTPC d d TPC P δ⨯=100TPCP d 100=⇒δ)(40)(4000..cm TPCm TPC A W F ∆=∆=)025.1(..40ρδρ-⨯=A W F d 2211ρρd d =d D d D F -≈-+=εchcch chs b v v v v v C -==δ.8.积载因数:亏舱率和积载因数的使用:(SF 1 不包括亏舱积载因数 SF 2:包括亏舱积载因数 Vch 货物所占舱容 Vc 货物量尺体积)9.满载满舱的计算:(1) 积载因数为不包括亏舱的积载因数: (2) 积载因数为包括亏舱的积载因数:二、稳性部分1.稳性力矩方程:2.初稳性方程:3.初稳性高度GM 的计算: KM=KB+BMBM: KG:4.液舱内自由液面对GM 的影响:对矩形: 5.船内载荷移动对初稳性的影响(1)船内载荷横移:(2)船内载荷垂移:载荷下移,重心下移,Z 取“+”,GM 增加; 载荷上移,重心上移,Z 取“-”,GM 减小。

bsC F S F S -=1..12∑∑=Q VF S c1.∑∑=Q VF S ch2.212.......F S F S F S vv v C chc ch s b -=-=⎩⎨⎧-⋅∑=⋅+⋅=+)1(......s b ch i L L H H L H C V F S P F S P NDW P P ⎩⎨⎧∑=⋅+⋅=+ch i L L H HL H VF S P F S P NDWP P .....GZ M R ⋅∆=).81.9(m kN Sin GM GZ M R θ⋅⋅∆=⋅∆=KGKM GM -=V I BM x=∆⋅∑=)(i i Z P KG ∆=∑xf i GM ρδ)(01f f GM KG KM GM GM GM δδ+-=-=3121b i x=GMPytg GMtg Py ⋅∆=⇒⋅∆=θθ∆⋅=ZP GM δbscch C V V -=1(3)船内悬挂重物对GM 的影响(5)少量载荷变动对初稳性的影响:(P:加载取 + ,减载取 - )6.大倾角稳性的表示:7.静稳性曲线:8稳性衡准数K :9.横摇周期T θ我国国内: (GM 为未经过自由液面修正的初稳性高度)IMO 近似算法:10.稳性调整:(1)垂向移动载荷(船内问题)单向移动载荷(适于不满舱):双向轻重货等体积垂向对调(适于满舱):(2)、加减载荷(船外问题)(3)初始横倾角的调整:● 载荷横向移动调整初始横倾角:● 横向不对称加减载荷调整初始横倾角:∆⋅-=Z P GM GM 1∆⋅-=⇒ZP GM δPKP KG P GM +∆-⋅=)(δGZ M R ⋅∆=θsin KG KN KH KN GZ -=-=GMKG B fT 22458.0+=θ2)(θT fB GM =ZGM P ∆⋅=δZ GM P ∆⋅=δ⎩⎨⎧⋅=⋅=-L L H H L H F S P F S P PP P ..P KP KG P GM ±∆-⋅±=)(δw h w h M M Kmin.min .==GMyP tg tg ⋅∆⋅=-01θθGM P Pytg tg ).(01±∆=-θθ三、船舶强度部分1.拱垂变形的判断: ➢ d z > d m :中垂变形 ➢ d z < d m :中拱变形 ➢ d z = d m :无拱垂变形拱垂变形值:2.按照舱容比分配货物:3.许用均布载荷经验公式法:上甲板:Hc 轻结构取1.2,重结构取1.5中间甲板和内底板:(Hd 为底舱或者中间舱高度,u 为船舶设计舱容系数,若无资料,u 取1.39,重质加强取0.83)4.实际负荷的计算:均布载荷:集中载荷:最小衬垫面积Smin:M z d d -=δ1200BP L <δ有利拱垂范围:8001200BP BP L L <≤δ正常拱垂范围:600800BPBP LL <≤δ极限拱垂范围:600BP L ≥δ危险拱垂范围:QV V P c hi c hi i∑⋅∑=..%)101(±⨯=±='i i i i P P P P δμγ)5.1(2.181.981.9或⋅=⋅⋅=c c d H P μγd c d d H H P ⋅=⋅⋅=81.981.9SFH S P P d⨯=⨯='81.981.9nWP ⋅='81.9d dd P PS P P S S P P =⇒'=⇒='min四.船舶吃水差部分1.吃水差概念和计算:2. 船舶空载航行时对船舶吃水要求的经验公式法:3.MTC :4.首、尾吃水的计算5.纵向移动载荷对吃水差的影响:6.少量载荷变动对吃水差的影响:7.舷外水密度变化对吃水差的影响:8.利用吃水差比尺调整吃水差: AF d d t -=MTCx x MTC MTC M t b g L 100)(100100-⋅∆=⋅∆==⎩⎨⎧+≥≥≤)(202.0)(025.0150(min)(min)m L d m L d m L BP M BP F BP ,⎩⎨⎧+≥+≥>)(202.0)(2012.0150(min)(min)m L d m L d m L BP M BP F BP ,BPLBP L L BM L GM MTC 100100⋅∆≈⋅∆=∆=∑iig xP x ⎪⎪⎪⎩⎪⎪⎪⎨⎧⋅+-=⋅-+=t L x L d d t L x L d d BP fBP MA BPf BP M F 22MTC x P t 100⋅=δt L x L d d t L x L d d BPf BPA A BP f BP F F δδ⋅+-=⋅-+=2,20101MTCx x P t f P 100)(-=δMTC x x P L x L TPC P d f P BP f BP F 100)(2100-⨯-+=δMTCx x P L x L TPC P d f P BP f BPA 100)(2100-⨯+-=δF F F d d d δ+=1A A A d d d δ+=1t t t δ+=1MTCx x d TPC t f b )(-⋅=ρδδAF d d t δδδ-=100)100(1Pd d F F ±⋅=+δδ五、其他部分1.高密度散装固体装载的限重:每一货舱中的货物重量应满足:经充分平舱后的每一货舱的货物重量应满足:机舱后部各底舱轴隧的加强作用,应满足:2.高密度散装固体装载的限高:未平舱或仅作部分平舱时,自舱底起算的货堆高度应满足:机舱后部各底舱由于轴隧的加强作用,其货堆高度应满足:3.大型散货船最大吃水和最小吃水的确定:sbd P 9.0max ≤sbd P 08.1max ≤sbd P 19.1m ax ≤sd F S H ⨯⨯≤.1.1m ax sd F S H ⨯⨯≤.21.1max4.散装货物水尺检量对装卸货重量的计算: 装货: 卸货:5. 横向一侧系索总道数N的确定awd D H D d -+=max )()(a a f f G G Q ∑-∆-∑-∆=)()(f f a a G G Q ∑-∆-∑-∆=wH h h H d ++-=21m in。

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

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
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
Declaration Form for Solid Bulk Cargoes
散装货物运输名称(BCSN)水泥熟料
托运人:THANG LONG CEMENT JOINT STOCK
(Shipper)COMPANY
运输单证编号TLIHN—07
(Tra nsport docume nt Number)
收货人(Consig nee)海南XX船务有限公司
承运人(Carrier)XX船务有限公司
运输工具的名称/方式“福发星XX”货轮
(Name/mea ns of tran sport)
出发港口/地点越南/XX港
(Port/place of departure)
指南或其他事项
(In struct ions or other matters)
(货物种类/颗粒尺寸)的。焙烧产生粗糙的渣块随后压
General description of the cargo碎成细末生产出水泥。
(Type of material/particle size)颗粒尺寸为30mm
总重(千克/吨)XXXX吨
Gross mass (kg/t onn es)
如适用,散装货物的特殊说明(Specifications of bulk cargo, if applicable:):该货物不得在降水期间装卸
*例如:类别和联合国编号或仅在散装运输时具有化学危险的物质(* e.g., Class&UN No. or)“MH
货物组别(Group of the cargo)
□A和B组*( Group A&B*)
□A组*( Gro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p A*)
□B组(Group B)旦C组(Group C)

货物计量和货物积载因数

货物计量和货物积载因数

04 两种积载因数:
什么是亏舱:指船舶容积未被充 分利用的那部分容积 ;
产生亏舱的原因:
○ B 货物须留出通风道或膨 胀余位的空间
○ A 货物与货物之间的不正 常空隙 1. 货物衬隔材料所占的空间 2. 货物与货舱舷侧和围壁间 无法利用的空间
亏舱系数(亏舱率)(RATE OF BROKEN STOWAGE )
A
两种积载因数之间的换算
亏舱应当尽量减少
B
4、重货和轻货的确定
一.计费业务中 一.积载业务中
舱容系数
轻重货物的确定(水路运输)
计算运费角度
○ SF大于1立方米/吨 轻货 ○ SF小于1 立方米/吨 重货
积载角度
○ SF大于舱容系数 轻货 ○ SF小于舱容系数 重货
装箱角度
○ SF大于箱容系数 轻货 ○ SF小于箱容系数 重货
包括亏舱的积载因数
一.不包括亏舱的积载因数
Β=(W-V)/W×100%
不包括亏舱的货物积载因素 S .F=V/Q
包括亏舱的货物积载因素 S .F=W/Q
式中 S .F——货物的积载因素(M3/T或FT3/T). V——货物的实际体积(m3或FT3) Q——货物的重量(t)。
式中 S .F——货物的积载因素(M3/T或FT3/T) W一货物占用货舱的容积(m3或FT3) Q——货物的重量(t)
01 货物积载因数
02
积载因数的概念:(STOWAGE FACTOR,简写S.F.)是指某种货物每一吨重量所具有的体积或 在船舶货舱中正常装载时所占有的容积。前者为不包括亏舱的货物积载因素,俗称理论积载因素, 后者为包括亏舱的货物积载因素,俗称实际积载因数。
03
计算积载因数的意义:使不同货物量的搭配尽量接近”满舱满载”的效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2004年第3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2004年第3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2004年第3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6.14•【文号】国质检量函[2004]450号•【施行日期】2004.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2004年第3季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2004年6月14日国质检量函[2004]450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重庆、宁夏 (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打击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上弄虚作假、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总局决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查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重庆、宁夏等4个直辖市和11个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

二、抽查时间2004年第3季度。

三、抽查商品方便面(挂面)、奶粉、茶叶、葡萄酒、茶饮料、速冻食品、合成洗涤剂(洗餐具、水果、蔬菜等用的洗涤剂)、化妆品、涂料、油漆等,共计10类定量包装商品,每种商品至少抽查3家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少于3家的全部抽查)、5个批次。

四、抽查对象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包装现场或成品仓库内的定量包装商品。

被抽查企业的类型和规模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获得免检资格不满1年的产品不列入此次抽查范围。

五、抽查要求(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尽快确定承检机构,并组织承检人员认真学习《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0)。

要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有关规定和程序,尽快组织承检机构制定抽查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

集装箱积载与系固的一般要求及检查要点

集装箱积载与系固的一般要求及检查要点

集装箱积载与系固的一般要求及检查要点2011年03月04日星期五 08:38近几年,集装箱运输在长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以南京港为例,水上集装箱的运输已从数年前的10万TEU,发展到2007年的100万TEU,其中内支线集装箱运输约占80%;镇江、江阴、张家港、南通、常熟等省内沿江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亦大幅上升。

集装箱运输作为一种新的运输方式,它对箱体的积载与系固不同于一般的干杂货,对船舶、船员的要求比其他普通货船和人员要高,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其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与集装箱有关的事故也时有发生。

本文对集装箱积载与系固的一般要求进行了归纳和概况,并对常见问题和检查要点进行初步探讨,希望对内河从事集装箱运输的人员能有所帮助,对海事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也可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集装箱运输中的潜在风险树立风险意识是防范事故发生的关键所在。

集装箱的积载和系固应充分预计航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包括:(一)超载或超负荷导致船舶沉没或船体遭受破坏的风险;(二)集装箱倾翻与滑动,或装载稳性不够,导致箱体的倾翻、移位与船舶的倾覆等;(三)污染类货物掉落水中,导致水体受污染的风险;(四)涉及人身安全及其他风险。

目前,许多载运集装箱的船舶都不是专用集装箱船舶,加之内河载运集装箱船舶的船员中相当一部分文化水平较低,对于集装箱积载与系固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或根本不具备集装箱运输的相关知识,从制定配载计划、稳性计算到实际积载、系固等都停留与普通货物相似的做法上,积载与系固中往往省却许多应有的工序,上述潜在的风险更易转化为现实的灾难。

二、集装箱积载与系固的一般要求避免潜在的风险转化为现实的灾难,载运集装箱的船舶在积载与系固应考虑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防止船舶超载1、装载集装箱的船舶持有的《内河船舶适航证书》上载明的箱量一般为20英尺的标准箱量,如果装载其他尺度的集装箱应折算成20英尺的标箱。

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目前世界上20英尺的集装箱总重达24吨的越来越多,所以如果满箱满载,很可能超过船舶的载重吨。

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声明

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声明

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Declaration Form for Solid Bulk Cargoes 进港Arrival□/出港Departure□散装货物运输名称(BCSN)托运人(Shipper) 运输单证编号(Transport document Number)收货人(Consignee) 承运人(Carrier)运输工具的名称/方式(Name/means of transport) 出发港口/地点(Port/place of departure) 指南或其他事项(Instructions or other matters)目的港口/地点(Port/place of destination)货物的一般性描述(货物种类/颗粒尺寸)General description of the cargo (Type of material/particle size) 总重(千克/吨)Gross mass (kg/tonnes)如适用,散装货物的特殊说明(Specifications of bulk cargo, if applicable:):积载因数(Stowage factor):如适用,静止角(Angle of repose, if applicable):平舱程序(Trimming procedures):如有潜在危险性,其化学特性(Chemical properties if potential hazard*):**例如:类别和联合国编号或仅在散装运输时具有化学危险的物质(* e.g., Class & UN No. or “MHB”) 货物组别(Group of the cargo)□A和B组*( Group A & B*)□A组*( Group A*)□B组(Group B)□C组(Group C)* 易流态化货物(A组和A及B组货物)* For cargoes which may liquefy (Group A and Group A and B cargoes) 适运水份极限(Transportable Moisture Limit) 运输时的水份含量(Moisture content at shipment)货物相关特殊性质(例如可快速溶于水)Relevant special properties of the cargo (e.g., highly soluble in water) 额外证书*Additional certificate(s)*□水份含量和适运水份极限证书Certificate of moisture content and transportable moisture limit □风化证书(Weathering certificate)□免除证书(Exemption certificate)□其它(需说明)Other (specify)*如需要(* If required)声明(DECLARATION)兹声明:托运货物已完全并准确地予以说明。

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

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

• • • • •
装载和卸载注意事项: 检查和准备货物处所,适于拟装货物; 保持污水阱和滤板畅通,防止货物落入; 保持污水管系、测深管系等处于良好状态; 防止高密度货物损坏货物处所设备,装载完成后 进行检测; • 关闭或遮盖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内部循环,防止 粉尘进入起居处所,及对甲板机械和室外助航仪 器的影响。
• A组:易流态化物质,包括那些运输时的水份含量 超过适运水份极限可能会流态化的货物。 • B组:具有化学危险性的物质,包括那些运输时会 使船舶产生危险局面的具有化学危险的货物。包 括已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列明并分类 的物质,以及未列明分类的和仅在散装运输时具 有危险性的物质。 • C组:包括既不易流态化(A组)也不具有化学危 险(B组)的货物。
• 未列入附录1的固体散装货物,须提请主管机关对 安全运输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 当评估显示为A组或B组的,须与卸货港和船旗国 主管机关进行三方评估。 • 当评估显示不是A组或B组的,通报卸货港和船旗 国主管机关。 • 评估结果须由主管机关签发证书,并在1年内通知 国际海事组织。
二、固体散装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
•规则的提出: • 海上安全委员会第MSC.269(85)号决议通过的经 修正的《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Ⅵ和第Ⅶ章 的修正案,《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依据《SOLAS 公约》成为强制性规则。并在其85届会议上审议了 建议的《国际海运固体散货规则》文本。
2、规则的通过和生效
• • • • • 2008年5月,MSC公布IMSBC规则草案。 2008年12月8日,MSC.85通过强制性的IMSBC规则。 2009年1月1日,IMSBC规则自愿生效。 2011年1月1日,IMSBC规则强制生效。 《IMSBC规则》每两年修正一次,双数年份自愿实 施,单数年份强制生效。

海上货物运输课件——散装固体货物安全操作规则

海上货物运输课件——散装固体货物安全操作规则
(2)装载后确保对满足货物的平舱要求 4、大型矿石船必须编制装卸作业计划
二、积载计划的编制应考虑固体散货的特殊危险
5、正确选择B类散货的舱位货位 (1)怕热货远离热源 (2)怕潮货确保货位干燥
6、对不相容的B类散货按BC规则的要求进行隔 离
第三节 散装矿石运输
一、矿石的基本特性 1、密度大,积载因数小 2、易蒸发水份 3、忌混入杂质 4、易流态化 5、易扬尘 6、易冻结 7、易散发有害气体 8、自热及自然性 9、自然静止角大
装有A类散货的货舱及其上面舱室避免配装包装 液体货物
托运人应向船长提供适运水分限量证书和货物含 水量证明。
船长对货物的含水量有怀疑,应及时通知货方重 新检验。含水量超出适运水分限量(我国规定为 8%),应拒装。若船舶有特殊结构货特殊设备, 不受此限制。
二、积载计划的编制应考虑固体散货的特殊危险 3、对于船舶稳性的特殊考虑
2、具有化学危险的货物(B类散货)
已列入《国际危规》的固体散货的类别:
4.1类 易燃固体 如硫磺 4.2类 易自燃物质,如椰子干、种子饼、氧化铁、
金属屑 4.3类 遇水易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如废铝、锌渣、
硅铁等
5.1类 氧化剂 如硝酸铝、硝酸铵、硝酸钙、硝酸 镁
6.1类 有毒物质 第7类 放射性物质 如低比活度物质(LSA-1)、表
Pi 0.9libids C1 C2 (t)
其中:ii——第i舱的长度(m) bi——第I舱的宽度(m)
ds——夏季吃水(m) C1——平舱修正系数;经充分平舱后取1.2,未
经平舱取1.0 C2——轴遂修正系数;机舱后货舱取1.1;其它
舱取1.0。
二、积载计划的编制应考虑固体 散货的特殊危险
第三节 散装矿石运输

《IMSBC》规则应对与规范执行

《IMSBC》规则应对与规范执行

《IMSBC》规则应对与规范执行作者:王保红来源:《中国水运》2011年第05期探讨《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实施3个月以来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规则执行中产生问题和困难的原因,提出了解决和处理的策略和办法。

我国作为《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缔约国,为贯彻和实施《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简称《IMSBC》规则),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了《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舶〔2010〕662号),要求海事部门对国际运输和我国沿海运输(包括江海联运)的B组固体散装货物标准格式办理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申报和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审批工作。

而对A、C组固体散装货物实施申报备案工作。

同时,规定了对部分固体散装货物在交付运输前,对其物理、化学性质和技术指标进行检测的时间、标准、机构资质等要求。

也对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性评估等方面的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荩《IMSBC》规则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1、《IMSBC》规则宣贯力度不够从IMSBC规则生效实施3个月以来的情况看,尽管海事部门已经召集相关单位对规则进行了宣贯,但是依然有相当一部分的船舶管理公司、代理单位、货主不了解规则及实施要求,也不清楚固体散装货物申报、装卸、平舱、安全适运性评估等要求。

甚至包括一些大型的国有航运集团公司误将规则要求的B组(具有化学危险性的)固体散装货物的申报和装载要求理解为《IMDG》规则所列货物实施的规定和要求。

导致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的船舶在进港申报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和货物特性数据等资料而无法及时进出港,影响了正常的航运和港口生产。

2、港口监管当局履约和执行实施标准和尺度不一由于船舶装载固体散装货物的装卸港口所在的国家或者地方港口监管当局对规则理解和执行的尺度不一,监管要求不同,所要求提交的船舶申报材料和货物数据不同,导致了船方、代理方在船舶装卸港口操作无所适从。

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执行《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申报单Declaration Form for Solid Bulk Cargoes Carried By Ship船名:Ship’s Name: 航次:V oyage No.:□进港Arrival始发港:Port of Departure:抵港时间:Time of Arrival:国籍:Nationality: 经营人:Manager:□出港Departure作业泊位:Berth:作业时间:Time of Loading:散装货物运输名称Bulk Cargo Shipping Name组别Group类别Class危规编号UN No.总重量Weight in Total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ing装载位置Location of Stowage备注Remarks兹声明根据船舶装载固体散装货物安全和防污染规定,本轮具备装载上述货物的适装条件,货物配装符合要求,货物资料齐全。

申报内容准确无误。

I hereby declare tha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safe transportation of solid bulk cargoes by ships and pollution prevention, this ship has met the requirements of fitness for carrying the above declared goods; Cargo stowage is properly plann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The documentation of the cargo is complete and the contents of the declaration are true and correct.附送以下单证、资料The following documents and information are submitted in addition.主管机关签证栏Remarks by the Administration轮船长/申报员:Master / Declarator:船长/申报员证书编号:Certificate No.: 船舶/代理人(盖章)Ship / Agent (Seal)日期:Date:紧急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电子邮箱:Emergency Contact Person’s Name, Telephone No., Fax, and E-mail:此申报单一式三份,其中两份退申报人留持并分送港口作业部门,一份留主管机关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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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范 实 施 日 期 2013年11月15日 1.目的
为规范散装货物积载因数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公正和准确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货物粒度小于50mm的散装货物积载因数检验业务。

3.定义
积载因数(Stowage Factor)是指货物在正常堆积时每一吨所占的空间(立方米或立方英尺)。

以公式(1)表示:
/∑W
S.F.=∑V
C
S.F:积载因数,单位为立方米/吨(m3/T)或立方英尺/长吨(FT3/TON);
Vc:货物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或立方英尺(FT3);
W:货物的重量,单位为公制吨(T)或长吨(TON)。

4.使用工具
4.1标准容器
标准容器须是规则的、材质不易变形的,体积不易变化的,例如:不锈钢制(厚度为3mm)的正方体开口箱子等。

使用前应确保标准容器清洁干燥。

4.2重量衡器
计重使用的衡器必须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且在使用有效期内,检测前需对衡器进行校准。

例如:电子台秤(最小分度值为0.01Kg)。

5.取样和制样
5.1 针对不同种类货物按照相应的检验标准和作业指导书制定取样方案,例如《GB/T2007.1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手工取样方法》等,并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如委托人对取制样有特殊要求并且要求合理时可按照委托人要求指定取制样方案,否则,应向委托人说明,并按相关标准执行取制样。

5.2 根据货物的现场堆放情况以及货物的粒度大小,选取合适的取样工具,严格按照取样
方案扦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工作规范 实 施 日 期 2013年11月15日 5.3 根据制样方案,对所取样品进行混匀、缩分(中间过程不能破碎),分别制备出水分检测样和积载因数检测样,根据要求对样品进行检测,得出对应的检测结果。

5.4 样品的水分测试:一般参照《GB/T2007.6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水分测定方法 - 热干燥法》执行,或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6.测定方法
6.1 根据样品的物理状态选取相适应的标准容器,如1立方英尺容量的铁制箱子。

容器内径为30.48±0.05CM的容器,适于测定最大粒度范围为(22.4-50MM);
容器内径为15.24±0.05CM的容器,适于测定最大粒度范围为(6.3-22.4MM);
容器内径为10.00±0.05CM的容器,适于测定最大粒度范围为(0-6.3MM)。

6.2 根据样品重量选择相应称量的重量衡器。

6.3 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装入标准容器,经过装满摊平,再采用震动、均匀施压等方法,尽可能地装至货物充满容器,直到货物顶面和容器顶部平面呈同一水平面,然后称取货物重量。

6.4 将同批样品分多份如此重复测定三次,计算得出三次积载因数的结果,如前三次结果相近,与平均值相差不超过±0.1 M3/T,可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否则,将所有样品重新混匀,增加两次测定,最后取所有测定结果的平均值。

6.5 测定的积载因数结果必须同时说明当时的水分含量。

7.计算
根据公式(1),将相关数值代入进行计算,结果保留4位小数。

8.单位转换及小数位保留
1FT=0.3048M, 1FT3/TON=0.02788M3/T (精确到M3/T的万分位), 1 M3/T= 35.87FT3/TON (精确到FT3/TON的百分位),原始数值及计算过程保留6位小数,最终结果保留4位小数。

9.相关文件
9.1 《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

9.2 SN/T 0892《进出口商品货载衡量检验规程》。

9.3 GB 2007.6《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水分测定方法——热干燥法》。

工作规范 实 施 日 期 2013年11月15日 10. 相关记录
10.1 积载因数检验记录
修订历史
序号 条款号 变化部分内容和或相关说明 修订人 批准人
1 孙博浩、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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