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意见汇总处理表 (2)

合集下载

行业标准《高纯碳酸锂》编制说明(讨论稿).doc

行业标准《高纯碳酸锂》编制说明(讨论稿).doc

《高纯碳酸锂》行业标准编制说明(讨论稿)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8〕73号)文件,《高纯碳酸锂》行业标准(项目号2018-2072T-YS)修订任务由新疆有色金属研究所主要负责修定,计划完成年限2020年。

2、起草单位新疆有色金属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10月,先后隶属于国家重工业部、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2000年8月作为国家经贸委10个国家直属的242个转制科研院所之一下划地方,现为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自治区属应用开发类重点科研机构。

新疆有色金属研究所建所50多年来,围绕有色金属、稀有金属、黑色金属、黄金等资源开发和行业发展开展技术攻关,累计完成包括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305项目、自治区高新技术攻关项目等在内的各类科研项目近700余项,有75项获国家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发明专利授权15项;主持(参与)起草了54项锂铷铯矿产品及其新材料分析方法和产品标准。

3、产品概况3.1、产品性质、用途本产品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为Li2CO3,为无色单斜晶系结晶体或白色粉末。

密度2.11g/cm3。

熔点723℃(101.325kPa)。

溶于稀酸。

微溶于水,在冷水中溶解度较热水下大。

不溶于醇及丙酮。

可用于制陶瓷、药物、催化剂等。

高纯碳酸锂是电池材料行业、原子能工业、电子工业和光学仪器行业等的重要原料。

在光电信息方面,高纯碳酸锂是制备表面弹性波元件钽酸锂和铌酸锂单晶的主要原料。

在电子工业方面,作为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如LiCoO2、LiMn2O4等)及电解质原料。

还可用来生产高纯度的氯化锂、溴化锂等高纯锂盐,随着锂离子电池和电子信息材料上游产品钽酸锂和铌酸锂单晶应用市场的不断扩大,必然带来高纯碳酸锂产业的新的增长,其开发应用前景广阔。

《含锂废料回收利用方法》化工行业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含锂废料回收利用方法》化工行业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制定《含锂废料回收利用方法》化工行业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1 任务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7]70号),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于2019年底完成《含锂废料回收利用方法》化工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计划编号:2017-0359T-HG。

本标准由全国废弃化学品处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技术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有: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

2 目的意义2016年全国标准化工作重点中提出“加快绿色化工产业标准研制”要求,本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第三章“重点领域”中第三条“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化,服务绿色发展”专栏5“生态保护与节能减排领域标准化重点”中的“环境保护”范畴;在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2020年)》中,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置等列入重点领域。

大宗废物综合利用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加快构建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加快构建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制定节能与综合利用类标准势在必行。

锂由于其重要的化学特性,成为当今高新产业发展的保障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之一,它被誉为“21世纪最有应用潜力的金属”,价值和重要性超贵金属。

锂广泛应用于电池、陶瓷、玻璃、润滑剂、制冷液、核工业以及光电等行业。

我国锂资源虽然较为丰富,但目前,我国主要从锂矿石中提锂,国内的开采规模和采选技术与国外仍有一定差距,锂辉石矿也没有得到高效综合开发利用,锂精矿也存在品位低、质量不稳定、采选成本高等问题。

因为国内锂矿石品味较低且生产规模较小,不能满足需要,虽然我国也在积极开采盐湖锂资源,但由于资源、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开发速度相对缓慢,所以近年来我国锂生产企业所需的矿石主要依靠进口。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订《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订《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订《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6.18•【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14号•【施行日期】2024.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14号关于修订《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行业发展变化、技术升级趋势和有关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37号)同时废止。

附件:1.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2.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6月18日附件1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按照优化布局、规范秩序、保障安全、提升质量、鼓励创新、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是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一)锂离子电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要求,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规划环评要求,应具备相应的运输条件。

(二)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及配套项目。

锂离子电池企业标准

锂离子电池企业标准

锂离子二次电池详细规范实用文档目次前言┄┄┄┄┄┄┄┄┄┄┄┄┄┄┄┄┄┄┄┄┄┄┄┄┄┄┄┄┄┄┄┄┄┄┄┄┄┄Ⅱ1 范围┄┄┄┄┄┄┄┄┄┄┄┄┄┄┄┄┄┄┄┄┄┄┄┄┄┄┄┄┄┄┄┄┄┄┄┄12 引用标准┄┄┄┄┄┄┄┄┄┄┄┄┄┄┄┄┄┄┄┄┄┄┄┄┄┄┄┄┄┄┄┄┄┄13 定义┄┄┄┄┄┄┄┄┄┄┄┄┄┄┄┄┄┄┄┄┄┄┄┄┄┄┄┄┄┄┄┄┄┄┄┄14 命名及分类┄┄┄┄┄┄┄┄┄┄┄┄┄┄┄┄┄┄┄┄┄┄┄┄┄┄┄┄┄┄┄┄┄15 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2 5.1 外形尺寸、外观、基本特性参数和测量方法┄┄┄┄┄┄┄┄┄┄┄┄┄┄┄┄┄┄2 5.2 可靠性能和寿命试验要求┄┄┄┄┄┄┄┄┄┄┄┄┄┄┄┄┄┄┄┄┄┄┄┄┄┄36 检验规则┄┄┄┄┄┄┄┄┄┄┄┄┄┄┄┄┄┄┄┄┄┄┄┄┄┄┄┄┄┄┄┄┄┄7 6.1 出厂检验┄┄┄┄┄┄┄┄┄┄┄┄┄┄┄┄┄┄┄┄┄┄┄┄┄┄┄┄┄┄┄┄┄7 6.2 批常规抽样测试┄┄┄┄┄┄┄┄┄┄┄┄┄┄┄┄┄┄┄┄┄┄┄┄┄┄┄┄┄┄7 6.3 周期试验┄┄┄┄┄┄┄┄┄┄┄┄┄┄┄┄┄┄┄┄┄┄┄┄┄┄┄┄┄┄┄┄┄8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0 7.1 标志┄┄┄┄┄┄┄┄┄┄┄┄┄┄┄┄┄┄┄┄┄┄┄┄┄┄┄┄┄┄┄┄┄┄┄10实用文档7.2 包装┄┄┄┄┄┄┄┄┄┄┄┄┄┄┄┄┄┄┄┄┄┄┄┄┄┄┄┄┄┄┄┄┄┄┄10 7.3 运输┄┄┄┄┄┄┄┄┄┄┄┄┄┄┄┄┄┄┄┄┄┄┄┄┄┄┄┄┄┄┄┄┄┄┄11 7.4 贮存┄┄┄┄┄┄┄┄┄┄┄┄┄┄┄┄┄┄┄┄┄┄┄┄┄┄┄┄┄┄┄┄┄┄┄11 8 注意事项┄┄┄┄┄┄┄┄┄┄┄┄┄┄┄┄┄┄┄┄┄┄┄┄┄┄┄┄┄┄┄┄┄┄11Ⅰ前言本规范在Q/HYB001-2003的基础上,结合GB/T15844《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GB/T18287《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总规范》、YD/T998《移动通信手持机用锂离子电源及充电器》、IEC61960《便携式锂蓄电池》、GB/T17626.2静电放电抗干扰度试验、UL1642等的有关要求,在内容上进行了修订,主要增加了静电测试(ESD)、脉冲循环(GSM)、强制放电方面实用文档的测试项目和要求,并对过充电及自由跌落要求做了适当修改。

电池级碳酸锂分析规程

电池级碳酸锂分析规程

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电池级碳酸锂产品的检验。

测定范围:碳酸锂量大于95.00%.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1064-2013(所有部分)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YS/T582-2013电池级碳酸锂附录AGB/T6284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干燥减量法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19077.1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第1部分:通则IEC6232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的六种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浓度的测定程序3一般规定3.1本试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操作者须小心谨慎!3.2使用易燃品时,严禁使用明火加热。

3.3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所有原子吸收法或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所用的试剂和水均指优级纯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二级水。

3.4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HG/T3696.1、HG/T3696.2、HG/T3696.3的规定制备。

3.5外观质量:产品呈白色粉末状,目视无可见夹杂物。

4检验方法4.1外观质量:产品呈白色粉末状,目视无可见夹杂物。

4.2碳酸锂(Li2CO3)含量的测定(酸碱滴定法)4.2.1方法提要试料在一定量的水中溶解,以甲基红-溴甲酚绿为指示剂,用盐酸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试液的总碱度,以消耗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量计算碳酸锂的含量。

试料中钙含量应换算为碳酸锂含量从计算结果中减去。

4.2.2试剂除非另有说明,本部分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试剂,所用水均为去离子水(二级水)。

4.2.2.1甲基红-溴甲酚绿指示剂:溴甲酚绿溶液:甲基红溶液=3:1。

4.2.2.2溴甲酚绿溶液:称取0.1g 溴甲酚绿,溶于100mL 乙醇(95%)溶液中。

4.2.2.3甲基红溶液:称取0.2g 甲基红,溶于100mL 乙醇(95%)溶液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号——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号——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号——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
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18.01.09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号
•【施行日期】2018.01.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子信息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年第1号
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根据《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57号)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电子〔2015〕452号),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查、现场核实及网上公示,现将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月9日附件
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处理汇总表

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处理汇总表

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处理汇总表
标准名称:冶炼副产品硫酸镍化学分析方法第2部分:铜含量的测定共 4 页第 1页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碘量法
起草单位: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昝敏娇电话: E-mail: 2019年11月5日填写
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处理汇总表
标准名称:冶炼副产品硫酸镍化学分析方法第2部分:铜含量的测定共 4 页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碘量法
起草单位: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昝敏娇电话: E-mail: 2019年11月5日填写
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处理汇总表
标准名称:冶炼副产品硫酸镍化学分析方法第2部分:铜含量的测定共 4 页第 3页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碘量法
起草单位: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昝敏娇电话: E-mail: 2019年11月5日填写
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处理汇总表
标准名称:冶炼副产品硫酸镍化学分析方法第2部分:铜含量的测定共 4 页第 4页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碘量法
起草单位: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昝敏娇电话: E-mail: 2019年11月5日填写
说明(1)发送《征求意见稿》的单位数:16 ;
(2)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回函的单位数:6 ;
(3)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回函并有建议或意见的单位数:3 ;
(4)没有回函的单位数:10 。

安标征集锂电池意见10页word文档

安标征集锂电池意见10页word文档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第三次征求意见稿)随着煤炭工业发展和矿山装备技术进步,监测通信系统、紧急避险设施、井下运输车辆等对防爆电源的容量要求越来越高,同时GB3836.2-2019《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中明确禁止存在析氢危险的蓄电池在隔爆外壳内使用。

为满足目前煤矿装备的迫切需要,在充分研究、反复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以及进行相关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产品分类、型号命名、安全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使用的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的安全标志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3836.1-2019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2-2019 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GB 3836.3-2019 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19 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14048.1-2019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MT/T 154.2-1996 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408-1995 煤矿用直流稳压电源MT 209-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T 1051-2019 矿灯用锂离子蓄电池MT/T 1078-2019 矿用本质安全输出直流电源QC/T 743-2019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3 术语和定义3.1 单体电池构成蓄电池最小电气单元的电极和电解质的组合。

3.2 电池组以串联方式连接起来,增加电压的两个或多个单体电池。

3.3 电池管理系统通过采集、检测单体电池与热、电相关数据,对单体电池进行充放电管理、保护与控制的装置。

3.4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能量存储、转换装置,由隔爆外壳、单体电池或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等组成。

《高纯碳酸锂》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高纯碳酸锂》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高纯碳酸锂》行业标准编制说明1、项目来源及计划任务《高纯碳酸锂》行业标准是根据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委员会颁发的《关于编制2005年有色金属国家、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编号为有色标委[2005]01号)、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色标委(2005)第48号文件要求,由新疆有色金属研究所负责编制,编制时间为2005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文件,正式确立该项目由新疆有色金属研究所负责编制,项目完成时间为2007年。

2、编制过程,包括编制原则、工作分工、征求意见单位、各阶段工作过程等2.1、编制原则本标准是以新疆有色金属研究所的相关企业标准为基础起草的,并根据用户要求,包括牌号与化学成分、粒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贮存与订单要求等。

2.2、征求意见单位本标准草案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征求了以下单位的意见: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二十六研究所中电科技德清华荧电子有限公司上海东城电子器材厂2.3、各阶段工作过程本标准的编制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1)2005年2月成立编制委员会,委员会内部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和任务。

2)2005年3月对运行的企业标准进行了各方面的试验和验证。

3)2005年4—7月根据收集同行业和不同应用行业用户质量要求,结合新疆有色金属研究所企业标准,形成《高纯碳酸锂》行业标准讨论稿。

4)2005年8—11月,进行了《高纯碳酸锂》行业标准(送审稿)行业意见征求。

3、调研和分析工作的情况高纯碳酸锂是生产声表面波器件用 LiNbO 和 LiTaO 单晶的主要原料之一,而声表33面波器件是电子信号实时处理的关键器件之一,在众多的新体制军事电子系统中,声表面波器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而 LiNbO 和 LiTaO 单晶又是声表面波器件的功能33核心,直接影响到器件以至整机的性能和功能。

滤波器件在民用移动电话,电视机,录像机,数传影像光盘等声像设备中有广泛的应用。

《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编制说明《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及要求《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1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1] 75号)精神,由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制(修)定,项目计划编号:2010-3500T-YS,项目完成时间为2012年。

二、产品的概况1、产品的性质、用途碳酸锂化学式是Li2CO3,相对分子质量为73.89。

性状为白色单斜晶体或粉末,微溶于水;溶于稀酸,不溶于醇。

比重2.11,熔点723℃, 沸点1230℃。

碳酸锂用途广泛,在电池、铝电解、钢连铸保护渣、特种玻璃、陶瓷、医药、核工业、高档Al-Li合金、特种玻璃和背投彩电工业等重要工业菱悦都是不可或缺的原料。

随着近期全球新能源开发的热潮,碳酸锂在锂电池中的应用越来越被大家所关注。

电池级碳酸锂是生产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有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等)以及电解液的关键核心原料。

由于电动汽车对锂电池需求巨大,“十二五”期间,可以预期电动汽车将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电池级碳酸锂也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国内主要的生产厂家有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昊鑫锂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国外厂家有SQM、FMC、Chemetal等。

2、生产工艺生产电池级碳酸锂的方法按原料分可分为矿石法和盐湖法。

其中矿石法主要包括石灰石焙烧法、硫酸法、硫酸盐法等;盐湖提锂包括沉淀法、煅烧法和浓缩法等方法。

三、编制原则1、本标准的编制原则原标准YS/T 582-2006(电池级碳酸锂)(以下称原标准),无论是规范格式,还是具体技术要求等方面,均有不适宜现状之处,为指导合理利用资源、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要和使供需双方公平受益,标准格式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修订。

修订的标准有利于规范市场,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充分考虑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及相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

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

附件: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一、产业发展概述锂离子电池是一种重要的电子基础产品和化学电源产品,其发展应用不仅为摆脱化石能源奠定了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也为改善能源结构、减少CO2排放、治理经济发展所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提供了一条重要技术途径。

经历近二十年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锂离子电池全行业累计完成产量55.98亿只,同比增长5.8%,总产值达到900亿元。

从包括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关键材料口径统计,总产值超过了1200亿元,产业规模持续增长。

根据功能与应用领域的不同,锂离子电池主要分成消费型、动力型和储能型等。

消费型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等数码产品;动力型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轨道交通、电动工具等;储能型电池主要应用于小型储能电源与不间断电源(UPS)、通信基站储能以及新能源储能等领域。

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涉及到的产业链主要包括电池材料、电池制造和回收利用等三个部分。

电池材料包括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和相关零部件,电池制造包括电芯制造、组装和相关制造设备制造等。

产业链结构见图1。

图1 锂离子电池产业链锂离子电池的性能、安全等关键技术指标,与锂离子电池的选材、设计、生产等各个环节密切相关,不能仅仅依靠对最终产品的鉴定和测试来保证。

因此,单一化的标准体系模式已难以适应锂电池产业发展的需要,必须以综合标准化为手段,推进锂离子电池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标准的制定。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突出政府标准的法规性、基础性和公益性,以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满足应用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快产品安全等重点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完善和优化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促进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锂离子电池标准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水平,初步形成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协调配套的锂离子电池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制修订标准80项,其中新制定70项(强制性标准3项、推荐性标准67项),修订推荐性标准10项,总体上满足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需求。

碳酸锂磷酸锂磷酸铁锂相关信息

碳酸锂磷酸锂磷酸铁锂相关信息

碳酸锂、磷酸锂、磷酸铁锂的主要化学成分占比和标 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合同内容等信息一、碳酸锂(Li CO )2 3(一)工业级碳酸锂1、碳酸锂(Li 2c03)主要成分占比:分子式为73.89,其中锂(Li+) 占 18.67%〜18.80%,碳酸根(CO,-)占 79.83%〜80.40%。

2、产品分类和技术要求(GB/T 11075-2013)2.1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三个牌号:Li 2cO 3-0、Li 2cO 3-1、Li 2cOJ2o2.2 产品的化合成分应符合表I 中的规定。

表I2.3产品的水分含量应符合表H 的规定。

表n2.4 外观质量:产品应为白色粉末,具有流动性,无肉眼可见杂质。

3、工业级碳酸锂的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和质量证明( GB/T 11075-2013)产品包装袋上应标明:a )产品名称;b )执行标准;c )主含量; d )批号;e )净重,毛重;f )供方名称;g ) GB/T 191中“怕湿” 标志。

3.2 包装产品采用内衬塑料袋,外套塑料编织袋的包装方式,每袋净重 20kg 〜1000kg 。

3.3 运输产品搬运时应防止包装袋破损,并注意防潮。

3.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无酸腐蚀气氛处。

3.5 质量证明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a )供方名称、地址、 电话及传真;b )产品名称;c )产品牌号;d )产品批号;e )净重和 件数;f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g )本标准编号;h ) 检验日期。

4、合同(或订货单)内容(GB/T 11075-2013)产品合同(或订货单)内应包括以下内容:a )产品名称;b )牌 号;c )净重和件数;d )包装要求;e )交货日期;f )本标准编号; g )合同(或订货单)编号;h )其他。

(二)电池级碳酸锂1、碳酸锂(Li 2cO 3)主要成分占比:分子式为73.89,其中锂(Li+)占 18.86%,碳酸根(CO--)占 80.64%。

行业标准《电池级无水氯化锂》(送审稿)编制说明

行业标准《电池级无水氯化锂》(送审稿)编制说明

行业标准《电池级无水氯化锂》(送审稿)编制说明《电池级无水氯化锂》行业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文件中色协综字[2008]105号文件要求,《电池级无水氯化锂》被列入2008年有色金属行业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本标准的制定由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2009年。

2、主要工作过程2008年6月,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电池级无水氯化锂》产品标准的制定任务后,我公司立即成立了《电池级无水氯化锂》产品标准标编制工作小组,主要进行了如下工作:①确立《电池级无水氯化锂》行业标准起草遵循的基本原则;②申报公司内部科研计划;③对生产、使用厂家进行调研取样、收集资料;④查阅相关标准;⑤确定产品主要技术内容;⑥确定建立仲裁分析方法;⑦对样品进行分析测试;⑧根据测试数据确定技术指标取值范围;⑨编写征求意见稿草案。

二、标准的制定原则和依据1、本标准的格局和水平尽可能地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为了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促进产品水平的提高,本标准以当前先进技术为基础,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

2、本标准的考核项目和指标水平充分考虑企业生产以及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和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

3、标准符合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原则。

三、编制背景1、市场分析氯化锂是一种重要的锂盐产品,除了用于空调除湿剂、漂白剂、杀虫剂、合成纤维、制药工业、锂电池、太阳能电池、金属合金焊接剂或助熔剂、高分子材料合成作催化剂,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用途就是采用熔盐电解法生产金属锂。

目前,金属锂不仅成为国防上最有重要意义的战略物质之一,同时也成为一种与人类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金属元素。

金属锂及其合金和化合物在原子能工业、冶金工业、电池、玻璃、陶瓷、化工、航天工业制造等领域具有广泛的用途。

近年来氯化锂在生物学、医学等领域也开始得到广泛应用,在医学上用于治疗糖尿病、遗传研究等;在生物学中用于分离提取RNA及少量质粒DNA的提取和纯化;作为诱变剂,应用于食品(啤酒)、医药、环保等行业选育优质菌种,培育高产菌株,合成医药中间体,对菌种进行遗传改造;在有机结构分析方面,氯化锂是一种重要的阳离子添加剂;在新材料领域,广泛应用于甲壳素的生产。

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

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

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ICS 77.120.99H 64YS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 582-201X代替YS/T 582-2006电池级碳酸锂Battery grade lithium carbonate(送审稿)201×-××-××发布201×-××-××实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YS/T 582—20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S/T 582-2006《电池级碳酸锂》。

本标准与YS/T 582-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调整了部分产品指标;——增加磁性物质和有害物质要求;——更改了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鹏、霍立明、涂明江、江虎成、勾海霞、宋双兵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S/T 582-2006。

IYS/T 582—201×电池级碳酸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池级碳酸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和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方法生产的电池级碳酸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1064 (所有部分) 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GB/T 19077.1 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GB/T 6284 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干燥减量法IEC 62321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的六种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浓度的测定程序欧盟理事会第2011/65/EU号指令附件? 有害物质的限量3 术语3.1 磁性物质主要是指过渡元素铁、锌、铬及其合金等带有磁性的物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及要求
《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1年第一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1] 75号)精神,由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制(修)定,项目计划编号:2010-3500T-YS,项目完成时间为2012年。

二、产品的概况
1、产品的性质、用途
碳酸锂化学式是Li2CO3,相对分子质量为73.89。

性状为白色单斜晶体或粉末,微溶于水;溶于稀酸,不溶于醇。

比重2.11,熔点723℃, 沸点1230℃。

碳酸锂用途广泛,在电池、铝电解、钢连铸保护渣、特种玻璃、陶瓷、医药、核工业、高档Al-Li合金、特种玻璃和背投彩电工业等重要工业都是不可或缺的原料。

随着近期全球新能源开发的热潮,碳酸锂在锂电池中的应用越来越被大家所关注。

电池级碳酸锂是生产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有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等)以及电解液的关键核心原料。

由于电动汽车对锂电池需求巨大,“十二五”期间,可以预期电动汽车将迎来广阔的发展前景,电池级碳酸锂也进入发展的快车道。

国内主要的生产厂家有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昊鑫锂业开发有限公司、海门容汇通用锂业有限公司等,国外厂家有SQM、FMC、Chemetal等。

2、生产工艺
生产电池级碳酸锂的方法按原料分可分为矿石法和盐湖法。

其中矿石法主要包括石灰石焙烧法、硫酸法、硫酸盐法等;盐湖提锂包括沉淀法、煅烧法和浓缩法等方法。

三、编制原则
1、本标准的编制原则
原标准YS/T 582-2006《电池级碳酸锂》(以下称原标准),无论是规范格式,还是具体技术要求等方面,均有不适宜现状之处,为指导合理利用资源、调整产品结构、满足市场需要和使供需双方公平受益,标准格式按照GB/T 1.1-2009《标
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修订。

修订的标准有利于规范市场,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充分考虑生产企业、使用单位及相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修订内容
根据目前生产水平状况、市场需求及国内外客户使用的需要,对原标准的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做了如下修改:
1)按照GB/T 1.1-2009的要求,对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格式进行了修订。

2)产品增加对磁性物质的限定。

3)产品增加对有害物质的限定。

4)调整了产品中Mg、Si、Fe、Cu、Pb、Ni、Mn、Zn、Al、Cl-、粒度、水分十二个指标的含量。

5)删除了“附录B 分光光度法测定硫酸根量”,硫酸根的测定方法采用GB/T 11064 《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

6)删除“附录A 水分的测定”,水分的测定方法采用GB/T 6284 《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法干燥减量法》。

修订后的新标准水平符合国内外用户和市场的需求,对产品增加了磁性物质的要求,调整结果如表1:
表1 化学成分
Li2CO3不小于(%)
杂质含量不大于(质量分数/%)
Na Mg Ca K Fe Zn Cu Pb Si Al Mn Ni SO42-Cl-
99.5 0.025 0.008 0.005 0.001 0.001 0.0003 0.0003 0.0003 0.003 0.001 0.0003 0.001 0.08 0.003
3、确定标准修改内容的依据
1)磁性物质:磁性物质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锂电池的安全性能,该指标也是下游客户强烈要求加入电池级碳酸锂标准中进行限定,为满足市场的需
要,故在本次标准修订过程中引入了磁性物质指标;
2)水分:修订后的标准对产品水分的进行了调整:产品中的水分含量≤0.25%;同时水分的检测方法引用GB/T 6284 《化工产品中水分测定的通用方
法干燥减量法》,代替原标准中的附录A。

3)有害物质:近年来,国外市场,特别是欧洲市场对产品有害物质的管控越来越严格,为了让电池级碳酸锂通畅的走出国门,确保产品能够符合各国环保
法律法规,并能满足客户要求及环保发展的趋势,故在本次标准修订中引入对有害物质的限定。

4)粒度:由“产品的平均粒径≤6μm;2μm≤d50≤4μm;9μm≤d90≤12μm”更改为“d10≥1.0μm,3μm≤d50≤8μm;9μm≤d90≤15μm”;由于检测设备更新,目前碳酸锂粒度的检测仪器由激光粒度仪更改为马尔文粒度仪,同时下游企业绝大部分只认可马尔文粒度仪的检测数据,为与下游客户同步,故本次标准修订中调整了产品粒度的指标。

5)指标调整:随着下游锂电行业快速发展,国内主要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对电池级碳酸锂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对Fe3+、Cl-的要求更为明显,如果产品中的Fe3+含量过高,会严重影响锂电池的安全性能;Cl-是设备腐蚀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在这次修订中调整了Cl-的限量;其他指标如Mg、Si、Cu、Pb、Ni、Mn、Zn、Al的含量是根据国内主要客户对电池级碳酸锂的质量述求,结合国内电池级碳酸锂生产企业实际,做了适当的调整。

四、各阶段工作过程
本标准的编制经过了以下几个阶段:
1、2011年5月接到标准制(修)任务后,组成了《电池级碳酸锂》制(修)组。

明确了起草人和任务。

于2011年6月~7月收集相关信息,查阅国内外相关资料,进行了技术咨询、市场调查及国内企业的生产状况、技术指标及应用发展趋势的调查。

2、2011年8月~9月对运行的原标准进行了各方面的试验和验证。

3、2011年10月根据收集到的用户质量要求,结合原标准,形成《电池碳酸锂》行业标准讨论稿。

4、2011年11月由标委会在四川成都主持标准讨论会;
5、2011年11~2012年6月根据讨论会纪要进行标准修改和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完成预审稿;
6、2012年6月由标委会组织在沈阳召开标准预审会;并形成预审定会会议纪要。

7、2012年7月根据预审会会纪要进行标准修改和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完成送审稿;
8、2012年7月底由标委会组织召开标准审定会,并形成审定会会议纪要。

9、2012年8月完成所有报批资料,形成报批稿,递交标委会。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替代原标准YS/T 582-2006《电池级碳酸锂》。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建议本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可向生产厂家和用户推荐采用本标准。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建议废止原标准YS/T 582-2006《电池级碳酸锂》。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十一、预期效果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电池级碳酸锂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需求量也在迅速扩大,因此修订《电池级碳酸锂》行业标准,对于规范电池级碳酸锂行业的秩序,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我国稀有金属锂材料的发展,满足市场的需要都将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编制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