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八不准
医院医德考核及奖惩办法
医院医德考核及奖惩办法一是全体医务人员必须坚持卫生部提出的八项行业纪律,坚持省卫生厅、市委印发的“三不准”“六不准”“八不准”。
二是诚实守信,文明行医,始终把患者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并由医疗质量控制检查组考核、兑现。
四.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一次患者满意度调查(询问10名患者及家属)90%扣1分。
第二,如果有患者投诉,是医护人员的责任和态度等造成的。
部门扣1分,按《违犯劳动纪律处罚规定》处理。
三级每月召开1 ~ 2次休息座谈会,未召开扣1分;2次加0.5分,3次加1分。
(四)病房和工作区干净整洁。
卫生一般扣0.5分,卫生差扣1分。
(五)每月组织两次xx学习,及时详细传达周会精神。
一次扣0.5分。
每月出版一份黑板报。
一次扣0.5分。
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干净整洁,特别优秀的加0.5分。
七根据今天在职医务人员与显示卡核对是否一致。
每项不符合扣0.1分。
八级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发现一个科室扣1分,当事人扣5分。
如果部门迟到、早退、酒后上班、离职、吃零食、打牌、照顾孩子、玩电脑游戏等。
一个月内,除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罚规定》处理外,各部门每次将扣5分,并写入本人医德档案。
X.查看每月横幅、感谢信、表扬和批评。
每个收到横幅、感谢信、表扬信的部门或个人,每封信加0.1分,批评加0.5分,写入我的医德档案。
评定文明示范岗加3分,卫生流量红旗加2分。
(十一)考勤单、每月1日休息座谈会纪要未按时上交办公室的,扣0.5分;不坚持请假制度的,当事人扣0.5分,部门扣5分。
(十二)衣着整洁,佩戴胸卡,缺一人扣0.5分。
(13)按时参加周会等会议,缺一人扣0.5分;配合医院,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所有工作和社会任务,未按时完成扣0.5分。
(十四)根据价格政策,不得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私收费,发现一项扣5分。
(15)不允许忽视收费,减少医院收入。
如果双方都是医院员工,双方按价各付一半,从科室扣5分;如果一方是高校员工,将赔偿所有费用,并从部门扣5分。
医德医风培训资料[1]1
医德医风培训资料1.什么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答: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2.什么是职业道德?答: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要求的组成部分。
它是从事某一职业的人们,在职业实践中形成的指导自己行为的道德规范。
社会上每一种职业都有其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每个人的职业和职务都能体现社会关系的三大要素--责、权、利。
其一,每一种职业都意味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即职责;其二,每一种职业都意味着享有一定的社会权力,即职权;其三,每一种职业都体现和处理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因此,归根到底,职业道德是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3.什么是职业纪律?答:职业纪律是从事某一职业的工作人员对待和处理与自己职业有关的各种问题的行为准则.4.什么是医德医风?答:医德即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疗卫生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疗卫生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疗卫生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
医风是指医疗行业的风气,是社会道德风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医务人员的思想观念、文化知识和职业素质的综合反映,是卫生职业道德意识、道德关系、道德行为的具体表现.5.什么是医德修养?答:医德修养是广大医务工作者道德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以医德规范为主要内容,以热爱专业、献身医学为前提,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目标,在全部医疗活动中,经过自我教育和实践锻炼,达到“医德高尚、医术高明、医风高洁”的境界.6.医德修养的基本要素是什么?答:进行医德修养,形成医德品质的过程由医德认识、医德情感、医德意志和医德行为方面四个要素组成。
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
八项行业纪律
1.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和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和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7.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8.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京口区象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卫生部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
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2012-01-05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制定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
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第三条医德规范如下:(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四条为使本规范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坚持进行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进行医德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各医疗单位都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一个单位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
第六条医德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长期坚持不懈。
要实行医院新成员的上岗前教育,使之形成制度。
未经上岗前培训不得上岗。
第七条各医疗单位都应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定期或者随时进行考核,并建立医德考核档案。
第八条医德考核与评价方法可分为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
特别要注意社会评价,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对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应聘、提薪、晋升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首要条件。
第十条实行奖优罚劣。
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医德医风培训资料[1]1
医德医风培训资料1.什么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答: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2.什么是职业道德?答: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要求的组成部分.它是从事某一职业的人们,在职业实践中形成的指导自己行为的道德规范.社会上每一种职业都有其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每个人的职业和职务都能体现社会关系的三大要素——责、权、利.其一,每一种职业都意味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即职责;其二,每一种职业都意味着享有一定的社会权力,即职权;其三,每一种职业都体现和处理着一定的利益关系。
因此,归根到底,职业道德是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
3.什么是职业纪律?答:职业纪律是从事某一职业的工作人员对待和处理与自己职业有关的各种问题的行为准则。
4.什么是医德医风?答:医德即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疗卫生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疗卫生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疗卫生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
医风是指医疗行业的风气,是社会道德风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医务人员的思想观念、文化知识和职业素质的综合反映,是卫生职业道德意识、道德关系、道德行为的具体表现。
5.什么是医德修养?答:医德修养是广大医务工作者道德修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医德规范为主要内容,以热爱专业、献身医学为前提,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目标,在全部医疗活动中,经过自我教育和实践锻炼,达到“医德高尚、医术高明、医风高洁"的境界.6.医德修养的基本要素是什么?答:进行医德修养,形成医德品质的过程由医德认识、医德情感、医德意志和医德行为方面四个要素组成。
卫生部行业自律八不准、省五不准、医院十严禁
卫生部行业自律八不准、省五不准、医院十严禁卫生部公布医疗机构和人员的“八不准”1、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2、不准设立小金库~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3、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办公室~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4、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5、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6、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7、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8、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省卫生系统医务工作人员“五不准”1、不准索要或收受病人及家属的红包,2、不准接受以各种名义给予回扣,3、不准开单提成~推销药品、医疗用品,4、不准推诿病人~无故拒绝诊治,5、不准对法定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瞒、缓报、谎报。
xx市第x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十严禁”1、严禁索要、收受服务对象或工作对象的“红包”、礼品及接受宴请,2、严禁接受各种形式的回扣,3、严禁开单提成~推销药品或医疗用品,4、严禁乱收费、分解收费,5、严禁冷硬顶推~无故拒收病人,6、严禁对法定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瞒、缓报或谎报,7、严禁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8、严禁值班期间饮酒、打牌,9、严禁私自外出行医或向院外转诊病人,10、严禁医务人员信口开河~相互抵毁。
六项纪律和八不准和八项承诺
六项纪律和八不准和八项承诺六项纪律1、禁止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
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多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严禁医疗机构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5、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6、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办法,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
“八不准”(《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提出的“八不准”1、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7、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8、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八项承诺”(《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机构中开展向社会服务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作出的“八项承诺”)1、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
临床医技岗位复习参考题(含参考答案)doc-临床医技岗位
临床医技岗位复习参考题一、单选题(共58 题,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1、卫生部“八不准”规定出自于卫生部1994 年4 月22 日颁布的()中。
A、《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B、《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C、《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机构中开展向社会服务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2、浙江省卫生厅“十个严禁”的全称是()。
A、浙江省卫生厅廉洁行医诫勉十个严禁B、浙江省卫生厅廉洁行医十个严禁C、浙江省卫生厅廉洁行医诫勉临床行医十个严禁3 、两高《关于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是()印发的。
A、2008 年6月B、2008 年9 月C、2008 年11 月4、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B )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B、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C、一年以上2年以内5、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类别不相符的证明B、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器械C、经同意进行实验性临床治疗D、索取患者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E、发现疫情或涉嫌伤害事件不报告6、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A、3次,1次B、5次,3次C、3 次,2 次D、7 次,3 次E、7 次,1 次7、根据刑法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A、4000 元B、5000 元C、10000 元8、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八不准六项纪律八项承诺医德医风制度
八不准六项纪律八项承诺医德医风制度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八不准、拒收红包、医德医风相关制度2012-08-21 18:31:00作者:来源: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浏览量:30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卫生部(88)卫医字第40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制定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范” )。
第二条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
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第三条医德规范如下:(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四条为了使本规范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坚持进行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进行医德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各医疗单位都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一个单位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
第六条医德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长期坚持不懈,要实行医院新成员的上岗前教育,使之形成制度。
未经上岗前培训的不得上岗。
第七条各医疗单位都应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定期或者随时进行考核,并建立医德考核档案。
第八条医德考核与评价方法可分为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
“不准”“六项纪律”“八项承诺”医德医风制度
八不准、拒收红包、医德医风相关制度2012-08-21 18:31:00 作者:来源: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浏览量:30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卫生部(88)卫医字第40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制定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范” )。
第二条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
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第三条医德规范如下:(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四条为了使本规范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坚持进行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进行医德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各医疗单位都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一个单位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
第六条医德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长期坚持不懈,要实行医院新成员的上岗前教育,使之形成制度。
未经上岗前培训的不得上岗。
第七条各医疗单位都应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定期或者随时进行考核,并建立医德考核档案。
第八条医德考核与评价方法可分为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
特别要注重社会评价,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对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应聘、提薪、晋升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首要条件。
廉洁行医十不准
廉洁行医十不准第一篇:廉洁行医十不准廉洁行医十不准1、不准违反医疗原则,给病人滥开大处方、人情方,滥做检查。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假借病人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作检查。
3、不准出具假诊断书,假检查报告等各种假医疗证明和检查结果。
4、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受病人或其家属“红包”、钱物。
5、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病人或家属暗示、索要“红包”。
6、不准以介绍病人诊治为由收取“回扣费”、“介绍费”、“好处费”。
7、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与厂商或药品推销商串通,给病人开处方计取“回扣”。
8、不准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
9、不准以任何理由,在接待患者过程中,与病人发生争吵。
10、不准擅自将医院的医疗器械等设备私自带出医院,为自己谋利。
第二篇:廉洁行医十不准大名县人民医院廉洁行医十不准1、不准以权谋私,以职谋私,以医谋私,以药谋私。
2、不准暗示、诱导或索要收受病人及其亲属的礼品与“红包”。
3、不准接受病人及其亲属的宴请。
4、不准开大处方、人情方,非必要的大型医疗检查和虚假医疗诊断证明。
5、不准私自收费(含科室和个人)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涨价。
6、不准窃用病人的住院费用,从事非病人以外的医疗活动,为自己或亲友开“搭车药、搭车检查”。
7、不准私自向病人推销药品(含自制药品、厂家促销药品),不准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所提供的医疗回扣、药品回扣、购物回扣、临床促销费、处方费等好处费。
8、不准克扣病人用药,把病人剩余药品私自使用或变相处理后再分配。
9、不准私自行医或向院外介绍病人,捞取好处。
10、不准在工作时间嬉戏玩乐,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擅离工作岗位。
以上十条规定,若有违犯,除按医院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待岗、培训、下岗、待聘,直至解聘等处理。
(以前出台的类同规定如有相抵触以本规定为准)第三篇:4、廉洁行医“十不准”廉洁行医十不准一、不准对病人有亲疏、厚薄之分;二、不准向病人索取财物;三、不准收受病人的礼品;四、不准刁难、训斥、侮辱病人;五、不准直接向病人收取现金;六、不准借病人之名窃药为己有;七、不准随意提高医疗、药品收费标准;八、不准以次充好,销售伪劣药品;九、不准在医疗中弄虚作假,开假证明,假发票,以及开人情方,收人情费;十、不准一切以医谋私的行为发生。
卫生部颁布行风专项治理“六项纪律”、“八不准”和“八项承诺”
卫生部颁布行风专项治理“六项纪律”、“八不准”和“八项承诺”六项纪律1.禁止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医务人员对患者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必须于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由指定部门及时退还患者。
难以退还的,由医院统一处理。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红包”处理。
2.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多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严禁医疗机构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5.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6.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办法,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
八不准1.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7.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8.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八项承诺1.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
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
卫生部“八不准”、六条高压线
卫生部要求各级医疗卫生人员在医疗服务中认真执行八个不准一、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二、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四、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方法收取回扣或提成。
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患者费用负担。
七、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八、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河北省卫生厅“六条高压线”一、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工作中,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严禁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代理人给予的“临床促销费、处方费、宣传费”等各种名义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财物;严禁以任何理由接受患者及亲属给予的红包、贵重礼品。
因特殊情况接受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上交到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交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责令停止6-12个月执业活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执业医师法》吊销执业证书,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是党员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违反以上规定,除给予以上规定处理以外,延期1-3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在停止执业活动期间解除所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严禁在药品购销中收受药品回扣以及各种名义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财物。
因特殊情况接受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上交到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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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八不准
1、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3、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4、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
5、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6、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7、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8、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