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双方的权利
1.委托人权利
①授予监理人权限的权利 ②对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选定权 ③委托监理工程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④对监理人履行合同的监督控制权
2.监理人权利
① 委托监理合同中赋予监理人的权利
a.完成监理任务后获得酬金的权利。 b.终止合同的权利。
② 监理人执行监理业务可以行使的权力
a.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 b.对实施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监督控制权 c.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 d.在业务紧急情况下,发布变更指令的权利 d.审核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四)监理人应完成的监理工作
正常工作 附加工作 额外工作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五)监理合同的酬金
直接成本
1.建设工程监理费
间接成本 利润 税金
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 奖金、津贴、补助、附加工资等
用于监理工作的常规检测工器具、 计算机等办公没施的购置费和其 他仪器、机械的租赁费
用于监理人员和辅助 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
(3)高程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001 m以下的为1; 海拔高程2001~3000 m 为1.1; 海拔高程3001~3500 m为1.2; 海拔高程3501~4000 m 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调整系数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 确定。
附表一: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
按商定的其他方法计收; 4. 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的建设工程,工程建设
监理收费双方参照国际标准协商确定。
3.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一)合同管理的体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体系
基本法律——《民法通则》 规范市场经济流转的基本法——《合同法》 规范建筑市场竞争的主要法律——《招标投标法》 规范建筑活动的基本法律——《建筑法》 合同订立履行中需提供担保的——《担保法》 合同订立履行中需提供投保的——《保险法》 建设合同工程合同中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法》 合同需要公证、鉴证的——《公证暂行条例》《合同鉴证办法》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
——《仲裁法》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当事人之间没有仲裁协议的
——《民事诉讼法》
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监理人 就委托的过程项目管理内容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服务阶段 勘察阶段
设计阶段
施工阶段 保修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
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核查勘察 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 果。
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组织评选 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 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 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 (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 设计概算。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复杂 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时,
专业调整系数在《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三) 中查找确定。
(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 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 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I级)0.85; 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 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 定。
(三)双方的义务
1.委托人义务
① 委托人应负责建设工程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工 作,满足开展监理工作所需提供的外部条件。
② 与监理人做好协调工作。 ③ 及时作出书面决定的义务 ④ 为监理人顺利履行合同义务,做好协助工作。
2.监理人义务
①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 地工作,公正地维护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总则包括: 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及其他规定。
分则包括: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② 合同履行期间应按合同约定派驻足够的人员从事监理工作。 ③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
本工程、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④ 任何由委托人提供的供监理人使用的设施和物品都属于委托
人的财产,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设施和剩余物品归 还委托人。 ⑤ 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及其职员不应接受委托监理合 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报酬,以保证监理行为的公 正性。 ⑥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 何活动。 ⑦ 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亦不得泄露设 计、承包等单位申明的秘密。 ⑧ 负责合同的协调管理工作。
其他费用
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后勤人 员的工资、奖金、补助和津贴
经营性业务开支 办公费
公用设施使用费 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
附加费 其他费用
2.监理费计算方法:
1. 按照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收: 2. 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 3. 不宜按(1)、(2)两项办法计收的,由委托人和监理人
建设工程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路漫漫其悠远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勘察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咨询单位
监理单位
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合同
《合同法》内容简介
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于1999年10月1 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共23章,42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