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政治经历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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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的政治经历与选择

演讲人:谢思炜演讲地点:重庆市忠县政务大厅演讲时间:2015年12月

作者:本报记者张国圣《光明日报》( 2016年03月24日11版)

谢思炜:1982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1984年获硕士学位,1996年获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师从启功先生。现为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古典文献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代表著作有《白居易诗集校注》《白居易文集校注》《唐宋诗学论集》等,主编《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集部》。

“两年忠州吏,百年盛唐诗”。公元818年,“江州司马”白居易被明升暗贬,到忠州就任刺史(现重庆市忠县),在忠州为官两年间,他留下了许多亲民爱民的故事和百余首诗歌。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谢思炜在昔日的忠州为听众梳理了白居易从政为官几十年的起起落落。此次讲坛由本报和重庆市委宣传部主办,重庆市忠县县委、县政府承办。

公元818年,唐宪宗元和十三年冬,白居易结束了贬官江州司马的生活,移忠州刺史。所谓的量移就是这些官员得罪被贬官,比如说遇到某个皇帝发布赦令,就可以减轻他们的处罚,原来贬得离京城比较远,现在可以迁移到比较近的地方。白居易他就是在这样一次量移的过程中,由原来外放的江州改到忠州,做忠州刺史。

在此之前,白居易经历了人生的一次重大起伏。元和十年(815),官为太子左赞善大夫的白居易因上书请讨刺杀宰相武元衡的盗贼,招致主政者忌恨,又加上有人落井下石,将其贬往江州。此前,白居易的从政道路应当说颇为顺利。虽然因父亲去世、生活一度陷于困窘,白居易二十八岁才应乡试,但他第二年(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就参加进士考试及第。三年后,又登吏部书判拔萃科。此后三年(元和元年,806),又在更为重要的制科考试中登第。这三次重要考试,白居易全都一考即中。唐代进士考试登第者大概百分之一二,

很多人考二三十年也考不上。制科考试更难,不过有资格参加的人也少。可以说,这几次考试已决定了白居易一生的境遇。

再来看白居易初入仕途后担任的官职。在登书判拔萃科后,他授官秘书省校书郎。制科考试后授盩厔尉,第二年(元和二年,807)担任翰林学士,后除左拾遗。三年后改官京兆府户曹参军,仍充翰林学士。校书郎是“文士起家之良选”,只有“等第稍高,文学兼优者”才能出任,也就是只有考中博学宏词和书判拔萃科的人才行。盩厔属于畿县。唐代的县分为十等(或说七等),赤、次赤最高,其次是畿县。其中盩厔邻近长安,又是畿县中最重要的。由校书郎迁畿县尉,是非常理想的迁转途径。白居易自己曾说过:“畿赤之吏……秘著之官……其所责望者,乃丞郎之椎轮,公卿之滥觞也”。

出任翰林学士更是一段重要经历。翰林学士是一种“职”(差遣),直接代皇帝起草文件,拾遗、户曹只是他在这期间带的官衔。白居易能够出任此职,据《旧唐书·白居易传》说:“所著歌诗数十百篇,皆意存讽赋,箴时之病,补政之缺,而士君子多之,而往往流传禁中,章武皇帝纳谏思理,渴望谠言,……召入为翰林学士”,是因为得到唐宪宗的赏识。白居易本来没有任何家族背景,也没有依附某个权贵,只是由于他在科场上的优异表现,还有诗歌创作和《百道判》等文章广泛流传,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得到朝内上层人士乃至皇帝本人的赏识。从这些经历来看,白居易在从政之初的道路可以说是十分顺利的。

“悉心政务,关怀民生”的从政态度

那么,他在从政中的表现又是怎样的呢?白居易的从政态度可以用“悉心政务,关怀民生”来概括。他最初授官校书郎,是比较清闲的职务,他在诗中说是“官小无职事”(《首夏同诸校正游开元观》)。后迁转为县尉,据学者考证,担任的是司户尉,可能兼管功、户、仓曹,即负责管理官吏考课、学校、租赋、户籍等,政务相当繁杂。另一类兵法尉则主管刑法、防卫等,被称为捕贼尉。可惜的是,他在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里留下的文字记载不多。他的讽谕诗创作,就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其中《观刈麦》写道:“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后来还回忆到:“臣近为畿尉,曾领和籴之司,亲自鞭挞,所不忍睹”(《论和籴状》)。可以推想他担任政务的情况。

他担任翰林学士有四年之久,负责替皇帝起草制诏。所带左拾遗官衔,则属于谏官,负责供奉讽谏,参与廷议,或者上奏状。现在《白氏文集》中还保留了大量在这期间所上的奏状。从这些奏状还有其他记载中,可以看出白居易针对当时的朝政,提出了很多尖锐的意见,也提出了一些具体可行的措施。其中重要的有以下几方面:

向皇帝建言,对藩镇势力予以限制和打击。安史之乱后,藩镇势力强大,在河朔有割据藩镇(事实上独立)。德宗至宪宗时期,淮西、西川、承德、浙西等地藩镇先后发动叛乱,严重削弱并威胁唐王朝的中央统治,是造成国家动乱的主要原因。还有一些强藩以各种手段

谋求朝廷重位,结交宦官和其他政治势力,影响朝政。中央政权一方面要防御割据藩镇,讨伐叛乱,另一方面又要控制和笼络其他藩镇势力,不得不采取一些妥协办法。白居易对跋扈的藩镇势力十分痛恨,上奏状谏止于頔、裴均、王锷等人入朝谋求重位,又劝阻宪宗拒绝他们进奉歌舞人、银器等。

坚决反对宦官干预朝政。白居易曾上《论太原事状三件》,抨击节度使严绶听命于监军李辅光,及接替李辅光的另一大宦官刘贞亮(即俱文珍)“专杀”。宪宗最宠信的大宦官吐突承璀,在讨伐承德叛军时被任命为招讨处置使。白居易上《论承璀职名状》,认为“以中官为制将、都统”将取笑于天下和后世,极力谏阻。好友元稹因与宦官发生冲突被贬官,白居易连上三状,称“恐从今以后,中官出使,纵暴益甚。朝官受辱,必不敢言”。此外,讽谕诗《宿紫阁山北村》等作品也曾揭露神策军的暴行:“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

对各种弊政严加批评。司马光《资治通鉴》宪宗元和四年三月记事:翰林学士李绛、白居易上言,“制降天下系囚,蠲租税,绝进奉,禁掠买,皆如二人之请。”今白居易文集中所见有《奏阌乡县禁囚状》,称“狱中有囚数十人,……云是度支转运下,囚禁在县狱,欠负官物,无可填陪。一禁其身,虽死不放,……自古罪人,未闻此苦”,请求朝廷放免。又有《奏请加德音中节目二件》,分别是“缘今时旱请减放江淮旱损州县百姓今年租税”,和“请揀放后宫内人”。《通鉴考异》称:“《李司空论事》及《居易集》皆有此奏,语虽小异,大指不殊,盖同上奏耳”。司马光的记载应当还参考了其他史料,可见白居易的批评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白居易的讽谕诗《秦中吟·歌舞》云:“岂知阌乡县,中有冻死囚。”《新乐府·上阳白发人》小序称:“愍怨旷也。”同样涉及这些问题。

白居易在《初授拾遗献书》中说:“夫位未足惜,恩不忍负,然后能有阙必规,有违必谏。朝廷得失无不察,天下利病无不言。”在讽谕诗写作中他也主张:“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言者无罪闻者诫,下流上通上下泰。……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新乐府·采诗官》)可见他自认为这是职责所在,他这样做完全是自觉自愿的行为。

按照唐代的制度设计,在门下省设有谏议大夫,在门下省和中书省又分别设有左右补阙、拾遗,专掌规谏讽谕。其中补阙、拾遗,都是唐代新设置的。白居易对谏官职责的认识,就来自这种制度规定,见于他所引据的《唐六典》。但实际政治运作往往另有一套规则,通常谏官都是由宰相信任的人担任,背后有朝廷重臣支持。直接向皇帝进谏,更要看皇帝本人的态度。谏官如何履行其职责,是否进谏,进谏言说的分寸如何,并没有硬性的规定,要看谏官自己是否尽职尽责。白居易在任职期间对这份责任无疑是十分认真和执着的,也是不多见的,尽到了谏官应尽的职责。

白居易所提的这些批评建议,有一部分被宪宗采纳了,如《资治通鉴》所记载的。原因也在于宪宗元和初年,确实采取了一系列刷新政治的举措。白居易及好友元稹等新进士人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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