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解读讲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ppt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 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 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 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
•
第二十三条 管道企业应当定期对管道进行检
测、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对管道安全风
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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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管道,管道企业应
当及时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四条 管道企业应当配备管道保护 所必需的人员和技术装备,研究开发和使用 先进适用的管道保护技术,保证管道保护所 必需的经费投入,并对在管道保护中做出突 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新建管道通过的区域受地理条件限制,不能 满足前款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的,管道企业应当 提出防护方案,经管道保护方面的专家评审论证, 并经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 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管道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四条 管道建设使用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依法给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 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 (二)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
手段损坏管道; (三)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 (四)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
辆; (五)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
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 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
目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 第四章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法条学习和理解
第十条 管道企业负责其管道设施的 安全运行,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按照国家管道设施工程建设 质量标准设计、施工和验收;
(二)对管道外敷防腐绝缘层,并加设 阴极保护装置;
(三)管道建成后,设置永久性标志, 并对易遭车辆碰撞和人畜破坏的局 部管道采取防护措施,设置标志;
(四)严格执行管道运输技术操作规程 和安全规章制度;
(二)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 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 工具进行挖掘施工;
第二十二条 管道企业 应当建立、健全管道巡 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 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 护。管道巡护人员发现 危害管道安全的情形或 者隐患,应当按照规定 及时处理和报告。
第十四条 管道企业可以 根据需要配置专职护线 员或者聘任兼职护线员。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三、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十八条 管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 强制性要求在管道沿线设置管道标志。管道标 志毁损或者安全警示不清的,管道企业应当及 时修复或者更新。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二十二条—四十三条)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三、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二十三条 管道企业应当定期对管道进行检 测、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对管道安全 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 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管道,管道企业应 当及时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三、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二十四条 管道企业应当配备管道保护所必 需的人员和技术装备,研究开发和使用先进适 用的管道保护技术,保证管道保护所必需的经 费投入,并对在管道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 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ppt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 第四章 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
相遇关系的处理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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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
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
安全,制定本法。
•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
第三十五条 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 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 门提出申请: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 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 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 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
(三)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 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
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第三十一条 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和本法第五 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修建下列建筑 物、构筑物的,建筑物、构筑物与管道线路和管道 附属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 求:
(一)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 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
第二十三条 管道企业应当定期对管道进行检
测、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对管道安全风
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重点监测,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
•
对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管道,管道企业应
当及时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四条 管道企业应当配备管道保护 所必需的人员和技术装备,研究开发和使用 先进适用的管道保护技术,保证管道保护所 必需的经费投入,并对在管道保护中做出突 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解读《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解读《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6月25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管道保护法》)经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部有效保护我国石油及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法律。
焊接成品油管线李徐进/摄成品油管线铺设李徐进/摄7月28日,南京市栖霞区丙烯管道爆炸事故现场(来源于百度网)长输管线施工现场李徐进/摄《管道保护法》出台背景是什么?管道运输是现代五大运输方式之一。
目前,我国70%的石油和99%的天然气都是通过管道运输的。
管道运输不仅关系着经济命脉,同时也关系到公共安全。
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司长胡可明说,中国已经成为管道运输的大国。
随着管道的发展,在管道保护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一是随着城乡建设的发展,大量以前远离居住区的管道逐渐被各种建筑物包围,管道的建设和城镇建设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所以为了加强管道保护,就要从源头做起,从规划开始,管道规划要和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二是外界对管道的破坏,包括打孔盗油等破坏管道行为屡禁不止,有的地方势头比较突出,所以需要通过立法实行更加严厉的保护。
三是管道建设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比如铁路、公路建设交叉比较多,需要有一部法律调整和明确在建设中如何处理这些相应的关系。
四是这些年我国国际管道的建设比较多,这些管道的建设也需要有更加严厉的保护措施。
应该说世界各个国家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保护都比较重视,美国、俄罗斯、加拿大等许多国家都通过专门立法来进行保护。
针对当前不法分子打孔盗油现象严重,有何相应规定?近几年,第三方破坏对我国油气管道事故的“贡献率”达40%,严重危害油气管道的运营安全。
目前,我国建成的长输管道已形成跨区域、跨国境管道运输。
石油天然气管道是重要的能源基础设施,具有高压、易燃和易爆的特点,事关公共安全和经济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是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管道规划与建设、管道运行中的保护、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
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的保护,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不适用本法。
该法还规定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管道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包括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管道保护的义务和权利,以及违反该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为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是我国专门针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的一项法律法规。
该法于1997年12月发布,旨在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确保能源供应的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该法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了该法的目的在于规范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确保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保护环境和公共利益。
该法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管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行为。
2. 管道建设与运营:规定了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建设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
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前应编制管道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3. 管道安全与事故处理:明确了石油天然气管道的运行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4. 管道保护与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了违反法律规定,对石油天然气管道进行破坏、盗窃、擅自占用等行为的处罚措施。
对于破坏石油天然气管道导致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法律管理进一步完善,旨在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和国家经济的发展需求。
对于石油天然气行业的从业人员和相关单位来说,了解和遵守该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保障管道安全以及推动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是中国国家层面上关注和规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法律文件。
本法规定了管道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管道保护的原则、责任、程序和措施等方面,旨在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达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管道保护的重要性在于,石油天然气管道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一旦管道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人员伤亡和环境损失,严重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立和完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律体系,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管道保护的原则主要包括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全过程管理等。
预防为主是指,采取预防措施是管道保护的首要任务,包括对管道进行严格的设计、建造、验收、使用、维修等过程的监管和管理。
保护优先是指,管道的保护必须放在重要性之上,对于重要地区的管道需要加强管理和保护力度,确保管道的运行安全。
全过程管理是指,在管道的设计、建造、使用、维修等全过程中都要进行管道保护,确保在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要求和标准。
管道保护的责任主要包括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企业层面的责任。
国家层面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管道保护法律体系,对管道建造和运营实施监督和管理。
地方层面主要负责建立管道保护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加强对管道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企业层面主要负责自身管道的保护工作,实施相应的管道保护管理改善措施,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此外,对于违反管道保护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管道保护的程序主要包括管道的立项、设计、开工、验收、试运行、投产和使用等程序。
其中,立项阶段要进行管道所在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和设计方案的审查以及管道的审批工作。
开工阶段要对管道工程进行招标、控制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
验收阶段要对管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达到国家标准和要求。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宣讲
(二)管道安全环境——非常严峻
1、经济建设、城市发展与
管道保护之间的矛盾尖锐
2、打孔盗油、盗气等违法 犯罪行为仍然猖獗
3、管道建设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冲突
管 (2010年5月2日)
克拉玛依12-13天然气管道严重泄漏案
2004年12月13日13时40分 许,新疆克拉玛依217国道382 公里处一条天然气管道发生严 重泄漏,大量天然气从被损坏 的管道内喷泄而出。事故是由 违章施工所致,当时在附近施 工的一家单位在取土作业时, 挖掘机将埋于地表浅层的天然 气管道损坏,致使天然气大量 外泄。
中国石油锦州化工分公司有一条 通往笔架山港口的石油管道,全长 44
公里,其中 有 8 公里管道穿过市区和郊
区.但在城区,管道上面有固定建筑;在 城郊,农民在管道上方搭建蔬菜 大棚.
锦州市有关部门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
十几年过去了,这种局面仍然没有解决。
3、 拆迁征地频繁,影响土地使用怎么办? ——管道企业补偿赔偿有法可依
此次漏油现场位于胶州市九龙镇 青岛原平工贸公司厂房附近。该厂系非 规划用地单位,地方政府明令拆除。因 该处距原油管道较近,仅20多米,管道 公司潍坊处便派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监 护,指明了管线的具体位置,并在管线 上方安置了明显标识。当日下午5点30 分后,施工方下班休工,管道公司现场 监护人员也随即撤离。谁知,挖掘机司 机为填埋建筑垃圾,在下班后私自施工, 擅自在管道上方开挖,致使管道破裂。
二、《管道保护法》对相关关系的处理 1、打孔盗油猖獗,怎样处理不法分子? ——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解读(共五则范文)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解读(共五则范文)第一篇:《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解读管道是现代五大运输方式之一。
目前,我国70%的石油和99%的天然气是通过管道运输的。
管道运输关系经济命脉,同时也关系到公共安全。
《管道保护法》首次从法律角度规定了石油、天然气管道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理清了管道活动中的有关法律关系,规定了管道保护措施,明确了保护责任,是一部有效保护我国石油及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法律。
打孔盗油猖獗,怎样处理不法分子?危害管道安全将追究刑事责任【法条摘登】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处理。
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或者盗窃和哄抢管道输送、泄漏、排放的石油与天然气,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回放】据《瞭望》周刊报道,2002年至2009年间,中国石化共遭受打孔盗油1.98万次,累计泄漏油4.7万吨;油田发生开井盗油1.21万次,累计泄漏油2.1万吨,造成可计经济损失5.3亿元。
这不但导致管道长时间停输或凝管报废,上游关井停产,下游炼厂减产以及成品油、天然气供应中断,而且会因外泄造成环境灾难。
解析近几年,第三方破坏对我国油气管道事故的“贡献率”达40%,严重危害油气管道的运营安全。
目前,我国已经建成的长输管道已形成跨区域、跨国境管道运输。
石油天然气管道是重要的能源基础设施,具有高压、易燃和易爆的特点,事关公共安全和经济安全。
2002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涉油犯罪出台的司法解释,明确将打孔盗油破坏管道构成犯罪的行为,定性为破坏压力容器罪。
大型工程施工、管道沿线不法分子打孔盗油盗气等,每年都引发多起油气管道安全事故。
这些,都需要管道管理企业与各级政府加强工程规划与监管,加大对民众的法制宣传与执法力度,与油气管道经营企业共同努力,建立和完善保护油气管道安全的机制和体系。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石油和天然气管道被视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它们的正常运营和保护对国家能源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石油和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国范围内的石油和天然气管道建设、运营和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这部法律的实施旨在规范和管理石油和天然气管道的建设、运营和保护,确保石油和天然气管道的安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下面,我将从不同的角度解读这部法律,以便更深入地理解其中的内容和意义。
一、法律框架1. 法律的背景和意义:解释该法律的制定背景和意义,包括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石油、天然气管道领域存在的问题。
2.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介绍法律适用的范围、管道的类型和建设者、运营者的责任,以及法律的基本原则。
二、管道建设1. 管道建设审批:解释石油和天然气管道建设的程序、审批要求和条件,并分析管道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2. 管道设计和施工:介绍管道设计和施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强调设计和施工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三、管道运营1. 管道运行管理:分析管道运营的要求和标准,包括运行安全、标志标识、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并提出完善管道运行管理的建议。
2. 管道巡检和维护:论述石油和天然气管道巡检和维护的重要性,介绍巡检和维护的原则、方法和技术,并强调巡检和维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管道保护1. 管道安全保护:解读石油和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包括管道周边环境保护、管道保护设施建设和管道安全监测等方面,并提出改进管道安全保护的建议。
2. 管道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强调石油和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管理的重要性,分析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并探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实施。
五、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1. 违法行为的定义:明确石油和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的违法行为,从行为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进行分析。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解读
石油天然气保护法主要内容
1 2 3 4 5 6
一、总则
二、管道规划与建议
三、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四、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 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五、法律责任 六、附则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议
第十条 管道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管道保护的要求,遵循 安全、环保、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 需要组织编制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国管道发展规划应 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意见。 全国管道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家能源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水利、铁路、公路、 航道、港口、电信等规划相协调。 第十二条 管道企业应当根据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编制管道建 设规划,并将管道建设规划确定的管道建设选线方案报送拟建管 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 符合城乡规划的,应当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的 管道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管道企业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规划、建设、安全生产、 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 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 实施,宣传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接受人民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 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处理。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促进管道保护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二十三条 管道企业应当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维修,确 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对管道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和场所应当进行 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发生。对不符合安全使 用条件的管道,管道企业应当及时更新、改造或者停止使用。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是一部专门针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管道的安全生产,防止造成污染和安全事故,维护公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石油天然气产业的正常发展。
首先,对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拆除和使用作出明确要求,规定了管道施工、拆除、运输、安装等活动的审批,以及施工主体的资质审查。
其次,规定了石油天然气管道通航权和安全事故及救援机制,明确涉及有担保义务的原则,充分保护管道的安全生产。
再次,提出了对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检测、维护和保养规范,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
同时,对违反管道公司法规规定的行为作出警告、罚款和没收利益,以及其他行政处罚措施,严格遵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充分保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隐患排查治理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隐患排查治理一、前言石油天然气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其管道运输安全对国家的能源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网络不断扩大,管道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因此,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研究和实施,对于确保管道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概述1. 法律体系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律体系以《石油天然气保护法》为核心,包括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管道保护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保护措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2. 保护措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措施包括:管道本体保护、管道周边环境管理、管道运行维护、事故应急预案等。
这些措施目的是确保管道本体安全、预防第三方损坏、及时发现和处理管道故障。
3. 法律责任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对于违反管道保护规定、导致管道事故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隐患排查治理1. 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是指对管道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发现管道本体及其周边环境的潜在安全隐患。
隐患排查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主要包括:管道本体检查、第三方损坏风险评估、环境风险评估等。
2. 隐患治理对于发现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隐患治理主要包括:整改措施、工程治理、安全管理等。
治理过程中,应确保管道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3.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排查周期、治理要求等。
同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队伍建设,提高管道安全保障能力。
四、结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隐患排查治理是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可以确保管道安全、降低事故风险,为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管道保护技术与管理创新1. 技术发展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新型管道材料、施工技术和检测设备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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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议
第十五条 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已 报送备案并符合开工条件的管道项目的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阻碍。
第十六条 管道建设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的规定。
管道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选择具备相 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管道建设。
第十八条 管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在 管道沿线设置管道标志。管道标志毁损或者安全警示不清的,管 道企业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新。
第十九条 管道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当审查管道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经验 收合格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议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 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 保护工作的部门。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道保 护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 织排除管道的重大外部安全隐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管道企业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规划、建设、安全生产、 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 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 实施,宣传管道安全与保护知识,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接受人民政府 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管道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为合理利用土地,在保障管道安全的条件下,管道 企业可以与有关单位、个人约定,同意有关单位、 个人种植浅根农作物。但是,因管道巡护、检测、 维修造成的农作物损失,除另有约定外,管道企业 不予赔偿。
第二十七条 管道企业对管道进行巡护、检测、 维修等作业,管道沿线的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给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解读
石油天然气保护法主要内容
1 一、总则 2 二、管道规划与建议 3 三、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四、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 4 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5 五、法律责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 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 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入使用。
管道建设使用的管道产品及其附件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技 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议
第十七条 穿跨越水利工程、防洪设施、河道、航道、铁路、 公路、港口、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市政设施的管道的建设,应 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 要求。
四、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 4 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5 五、法律责任 6 六、附则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议
第十条 管道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管道保护的要求,遵循 安全、环保、节约用地和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 需要组织编制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国管道发展规划应 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意见。
解读:
石油输送管道由于距离长,管道经过的区段不同,在地震危险带区域,其受地震 的影响,产生的破坏程度很大。某一段管段发生了损坏,将可能导致整个输送管 道的瘫痪,相应的设施带来坏处。并可能导致重大经济损失。而且,管道由于输 送的石油属于易燃物品,地震时遭到的破坏可能会引起次生灾害的发生,危机附 近厂区及生活居民的安全。
据统计,我国的运输石油管道的事故发生了多起,有将近两 成的事故是由于违规操作引起的,人为造成的事故排在整个管 道运输管道事故的第三位。人为引起的危害包括由于作业人员 的误操作问题。例如,1987年,东黄老线储运管道寿光站曾发生 一起因为人员的误操作而导致管道憋压的恶性事故;违章指挥: 管道运输中,指挥调度人员指挥失误也可能引起事故的发生;紧 急情形下作业失误:作业人员由于安全知识掌握不够,技术不熟 练等情况下,容易造成发生紧急情况时误操作。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和城乡规划,需要管道改建、搬迁或者增加防护设施的,应当 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补偿方案。
石油天然气保护法主要内容
1 一、总则 2 二、管道规划与建议 3 三、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四、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 4 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
5 五、法律责任 6 六、附则
征地补偿和拆迁补偿,国家都有明文规定。管道建设具有点多、线长的 特点。管道建设永久性用地主要集中在站场、阀室。由于土地地域、性质、 等级的不同,过去在赔偿上往往要执行不同的标准。《管道保护法》规定了 需要管道企业补偿或赔偿的情形。在今后依法补偿和赔偿中,更需要国家或 管道途经省、市、自治区依法出台配套的标准、措施和办法,使补偿与赔偿 有法可依、遇事有据。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二十五条 管道企业发现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排 除。对管道存在的外部安全隐患,管道企业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 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报告。接 到报告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排除或者报请人 民政府及时组织排除安全隐患。
油气管道长期服役后,有可能会因外部干扰、腐蚀、管材和施工质 量等原因发生失效事故,导致火灾、爆炸、中毒事件的发生,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尤其是,当前我国不少管线已运行多 年。据统计,在用管道中有约60%服役时间超过20年,东部管网服役运 行已30多年。例如,大庆至抚顺、抚顺至鞍山、铁岭至秦皇岛、铁岭至 大连等输油管道都是1970年代开建的。当时设计标准较低、管道本身缺 陷较多,加之投入不足,老化严重,这批管道已逐渐进入事故高发期。
第二十条 管道企业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 内,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 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 的部门应当将管道企业报送的管道竣工测量图分送本级人民政府 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铁路、交通、水利、公安、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 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处理。 第九条 国家鼓励和促进管道保护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石油天然气保护法主要内容
1 一、总则 2 二、管道规划与建议 3 三、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必要的便利。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二十八条 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 (二)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 (三)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 (四)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 (五)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 物。 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三种形式:一、大量天然气
全国管道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家能源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矿产资源、环境保护、水利、铁路、公路、 航道、港口、电信等规划相协调。
第十二条 管道企业应当根据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编制管道建 设规划,并将管道建设规划确定的管道建设选线方案报送拟建管 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 符合城乡规划的,应当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的 管道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二十二条 管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配备
专门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管道巡护人员发现危害管道
安全的情形或者隐患,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
解读:如需要检查的内容包括石油在运输的过程中,原油各种
成分之间、原油与管道及设备的摩擦将会产生静电负荷。如果 储运管道未接地,管道容易聚集静电荷而产生静电电位导致火 花放电,引起火灾。今年,陕西省天然气公司为应对强降雨确 保管道安全,用石笼加固穿越河流的天然气管道,以确保管道 安全。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议
第十三条 管道建设的选线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 害的区域,与建筑物、构筑物、铁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设施、军事设 施、电缆、光缆等保持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 要求规定的保护距离。
新建管道通过的区域受地理条件限制,不能满足前款规定的管道保护要求 的,管道企业应当提出防护方案,经管道保护方面的专家评审论证,并经管道 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管 道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 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 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 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 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 问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 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 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 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 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 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胡锦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 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 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 然气的管道的保护,适用本法。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 道的保护,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 所称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