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项目变更申请表
学校(机构)申报确认表
业务职能部门意见:
业代码管理部门意见:
学校代码管理部门名称: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可从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
2.在本年度设立、撤销、合并学校(机构)或变更学校名称、办学类型、组织机构代码、举办者、属地管理部门、少数民族学校、学校所在地、性质类别、小学入学年龄、小学规定年制、初中入学年龄、初中规定年制等学校(机构)的关键属性时,均需填写该表;
3.附设班的设立、撤销、合并以及关键属性的变更,也需填写该表。
学校(机构)申报确认表
类型:口设立口√修改口撤销口合并
文号:
申请学校代码:注:此项新设立学校无需填写
被合并学校填写
合并到学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并到学校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
原内容
变更后内容
新设立内容
学校名称
XX幼儿园
办学类型名称
幼儿园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举办者名称
民办
举办者详细名称
XX幼儿园
属地管理部门名称
XX市教育局
是否少数民族学校
否
性质类别
民办
小学入学年龄
小学规定年制
初中入学年龄
初中规定年制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有效期
2021年9月
2026年9月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XX幼儿园
民办学校法人属性
项目变更报告
篇一:-项目变更报告_样例文件编号:well-jswd-bgps-xnbj-30虚拟布景系统3.0版本项目更改申请和评审项目名称:虚拟布景系统3.0版本更改类别:研发计划变更、研发需求变更篇二:项目变更申请书项目变更申请书篇三:工程变更申请报告cb23 变更申请报告(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1 号)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施工时发现周营供水厂厂址地形与原设计不符,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测量,厂区现状地面高程(平均值)比该村正常地面高程(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准,假定该点高程40.00米)低2.6米左右。
经联合商议,确定以下调整方案:1、清水池顶面高程确定为40.00米(以黄孟营村小学门前水泥路中心高程为40.00米计),与黄孟营小学门前水泥路高程持平,水厂内地面(即房屋室外地坪)确定为39.00米。
水厂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道等的相对高差保持与原设计图纸一致。
2、外购土方将场内地面填筑至39.00米高程。
3、从水厂大门口至小学门前水泥路(长约55米),按设计要求需修建一条4米宽的进场道路(水泥路),该道路东西两端高差1.0米,修筑时平顺连接(即进场道路西侧高程与学校门前水泥路持平40.00米,东侧与水厂内水泥地面持平39.00米)。
4、管理房、门卫室、化验室、发电机房等房屋的基础样式、尺寸、基底高程经设计单位现场勘察、钻探后进行设计调整。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cb23 变更申请报告(承包[周口水建]变更 04号)机构、发包人、设代机构各1份。
工程变更建议书由于周营供水厂新建围墙基础位置下部为土方回填(填土深度最低在1.35米以上),为防止回填土不均匀沉降导致围墙断裂和应发包人要求,特提出以下变更建议:1、原围墙基础垫层设计为150mm厚3:7灰土,建议调整为150mm厚c15混凝土,并在垫层内下部适量配置钢筋(4φ10通长筋,φ6@250分布筋),以增加抗裂强度。
河北省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效期满更换办学许可证申请表
河北省省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效期满更换办学许可证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校编号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有效期满更换《办学许可证》事项。
申报学校应在有效期满前两月内提出申请,申请时附《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书》、年度登记表和开班申请表等。
在材料审核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视情况对有效期内学校依法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询问或现场审核,对于在有效期内不申报广告审核、乱收费、超出审批职业(工种)范围招生、不履行年度登记、不提交开班申请、擅自变更重要事项等涉谦违规的学校,将暂缓办理新的《办学许可证》。
二、本表可打印复制,但规格要与本申报表一致。
三、本表打印一式二份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审核后审批机关和学校各一份存档。
四、审核通过后即更换新的《办学许可证》。
职业资格培训机构有效期满换发《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书》参照本表执行。
办学场所变更申请书
办学场所变更申请书尊敬的教育主管部门:您好!我是某某学校的校长,特向贵部门提交一份办学场所变更申请书。
经过我们学校的调研和评估,我们发现当前的办学场所已经无法满足学校的教学和发展需求,因此我们希望能够申请将办学场所进行变更。
我们学校目前的校舍面积已经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由于学生人数的增加,原有的教室已经显得拥挤不堪,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而且,学生宿舍的容纳能力也已经达到了饱和状态,无法再继续接纳更多的学生。
因此,我们希望能够变更办学场所,扩大校舍面积,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我们学校现有的办学场所位置并不理想。
目前的校舍地处市区,周边环境嘈杂,交通拥堵,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我们希望能够将办学场所变更至郊区或者城市边缘地带,这样不仅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还可以减轻交通压力,方便学生和家长的出行。
原有的办学场所设施老旧,无法满足现代教育的需求。
例如,教室内的桌椅设备破损严重,黑板设备陈旧不堪,对于教学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我们学校还面临着招生计划的增加需求。
由于原有的办学场所无法容纳更多的学生,导致我们无法扩大招生规模。
但是,随着社会对于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增加,学校也需要扩大招生规模来满足社会的需求。
因此,我们希望能够变更办学场所,以满足扩大招生规模的需求。
我们学校急需办学场所的变更。
我们希望能够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协助我们完成办学场所的变更工作。
我们将会尽快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并按照贵部门的要求提交申请。
希望贵部门能够审批通过我们的申请,让我们学校能够顺利进行办学场所的变更,并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再次感谢贵部门对于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此致敬礼!某某学校校长。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筹设情况报告自收到筹设批准书后,我们认真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开展筹设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生简章等).二、教学场地及设备筹备情况(场地面积、装修及布置情况,教学设备、实训设备配置情况).三、教职员工聘任情况(校长、教务负责人、会计、管理人员情况,理论与实操专职教师情况)。
四、培训教材准备情况(拟用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情况)。
五、其它筹备情况。
附件:(各项管理制度,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职人员学历、职业资格及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文件资料)报告人签名:年月日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电话:通讯地址: 邮编:申请事项:请求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陈述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职务)等情况,拟成立单位的筹建情况、已具备的办学条件、达到的标准,有无利害关系人……)基于以上事实,(陈述法律及政策依据)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申请单位(个人)劳社〔2004〕11号)的有关要求,请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请批准申请人:年月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申请单位(个人)法人代表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2。
民办幼儿园变更登记程序
民办少儿园更改登记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准予办学登记的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包含民办的一般中学、小学和少儿园)需改变举办者、学校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校长、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学校规模,一定经原办学登记机关同意并办理更改登记”,我市民办学校需改变举办者、学校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校长、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学校规模,一定经中山市教育局同意并办理更改登记手续,更改其余事项,应该报市教育局和镇区教办存案。
一、更改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订并加盖公章的更改申请书。
申请书应载明更改的原因,并附决定更改时依据章程执行程序的原始纪录,法定代表人因故不可以签订更改登记申请书的,申请单位还应提交不可以签订原因的文件。
2、《民办少儿园更改登记表》(表一)。
3、指定(拜托)经办人的证明(表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允许证》复印件;5、民办少儿园更改举办者、地点、法定代表人、园长的,除向教育局提交上述规定的文件外,还须分别提交以下资料:(1)更改举办者,需提交①原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和更改后新举办者的资格证明资料(单位举办者须出具法人资格证明,个人举办者需出具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制载文件);②民办少儿园的财务审计报告;③原举办者和更改后新举办者对于民办少儿园移交问题的合约(此合约一定在市教育局经办人目睹下签订)。
(2)更改地点,更改后新地点校舍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消防查收文件(新园舍需作办学条件的评论)。
(3)更改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民办少儿园的财务审计报告、更改后法定代表人的《民办少儿园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表》(表三)。
(4)更改园长,需提交原园长的撤职文件以及新任园长的任职文件及《民办少儿园拟任园长简历表》(表四)。
二、更改手续1、申请更改登记,应由民办少儿园及其上司法人单位指定本单位职工或许拜托者拥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经办人负责办理。
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空表)
编号: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申请表学校名称:所在省市区:申办者:申办日期:福建省XX市教育局制填表说明一、申办者应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并参照此填表说明逐项用中文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填写可采用正楷书写或打印方式。
二、申办者除提交申请表要求的附件外,可追加提供申请者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书面补充材料。
申请表中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处填写“不适用”或“无”,并添加更优化的表格。
如该栏目的空间不够,可另附纸填写。
三、部分申请表可选择使用。
如:举办者基本情况表(个人)与举办者基本情况表(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委托)与授权委托书(个人委托)。
四、学校拟聘教师(员工)基本情况表须后附,教师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附后;其他员工(如会计、医生、保育员、保安、厨师)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从业资格证。
五、填写好的申请表应是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印鉴齐全;后附的复印件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非单位不用),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证照类材料在电子证照库可感知的不用提交,由受理人员在电子证照库中直接打印盖核对章,签字,若感知不到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单位不用),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重复材料只需提交一次。
六、打印好的表格应该齐全,布局合理。
建议用U盘备一份电子档申请表,方便修改打印。
七、申请单位和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1.现办学基本概况备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利性变更名称需要)附后。
2.变更申请书备注:1.变更举办者提交本表;2.多个举办者可填多张,另附《联合办学协议》举办者基本情况表(单位)备注:1.变更举办者提交本表;2.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董事会纪要附后。
备注:1.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本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学历证附后。
5.学校决策机构组成情况备注:1.决策机构成员有变动的提交本表;2.决策机构成员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行政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XX学校关于学校名称变更请示
XX学校关于学校名称变更请示致XXX:我们学校经过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的研究和同意,因XXXX(原因)申请将学校名称由原来的XXXX学校变更为XXX。
请批准该变更申请。
附件为民办学校名称变更申请表。
学校名称变更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学校名称、办学许可证号、变更前名称、变更后名称、变更理由、学校决策、机构意见、年月日经研究同意等。
请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审批意见,经办人盖章,谢谢。
附件:民办学校名称变更申请表学校名称:办学许可证号:变更前名称:变更后名称:变更理由:学校决策:机构意见:年月日经研究同意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章:(学校章)年月日XX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学校名称的决议:一、会议时间:X年X月X日二、会议地点:X X X三、参加人员:X X X四、决议内容:经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学校名称由X X X变更为X X X。
五、全体成员签字:民办学校章程变更登记表:学校名称:许可证号: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会议名称:时间:赞同人数: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反对人数:弃权人数:修改说明:现修改为“××××××××××”。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章:学校董事长(理事长、校委会主任)签字:年月日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经办人盖章。
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申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学校法人代表身份证号:受委托人:学校职务:身份证号:现委托为我/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以我/我单位的名义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代理权限为:1.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2.接受你局依法告知事项;3.签收行政许可批准文书、证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文书;4.…………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盖学校章年月日注:1.委托人应为学校法人代表;2.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同时,须一并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操作规范一、项目名称、性质及项目编号(一)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二)性质:行政许可(三)项目编号:D11002二、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2002年12月28日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2002年12月28日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款: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款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变更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6〕75号)附件2《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第81项处理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的项目名称调整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审批层级和部门调整为“自治区、设区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备案材料【模板】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备案材料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设立申请材料申请筹设和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举办者应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且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证明文件须交验原件,报送复印件。
登记管理机关在举办者提出筹设申请或者正式申请前,应当向举办者提供名称查询服务。
(一)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
内容应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培训职业或技能、培训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
社会组织举办者应提交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个人举办者应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等;3.有两个以上举办者的,应当提交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举办者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权利义务、举办者的排序、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4.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并载明产权;5.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有效证明。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除提供筹设所需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筹设批准书和筹设情况报告;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一式三份);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有效证明;5.校长及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6.培训职业、技能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7.可供合法使用的办学场地的有效证明。
包括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消防和抗震验收合格证明、租赁协议(载明租借面积、期限、租金计算和交付方式等)。
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8.拟订的各项管理制度;9.学校党组织建设情况。
具备办学条件并符合《青岛市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要求的,举办者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办学事项备案材料(一)变更举办者须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由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变更。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筹设情况报告自收到筹设批准书后,我们认真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开展筹设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规章制度建设情况(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招生简章等)。
二、教学场地及设备筹备情况(场地面积、装修及布置情况,教学设备、实训设备配置情况).三、教职员工聘任情况(校长、教务负责人、会计、管理人员情况,理论与实操专职教师情况)。
四、培训教材准备情况(拟用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情况).五、其它筹备情况。
附件:(各项管理制度,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职人员学历、职业资格及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文件资料)报告人签名:年月日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申请事项:请求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陈述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职务)等情况,拟成立单位的筹建情况、已具备的办学条件、达到的标准,有无利害关系人……)基于以上事实,(陈述法律及政策依据)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劳社〔2004〕11号)的有关要求,请求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许可正式设立(筹建)石家庄市新华区××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请批准申请人:年月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申请单位(个人)法人代表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海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变更须知
海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变更须知海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变更须知培训机构如遇项目变更,除填写一式两份《变更审批表》和携带《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一、变更校名(请参照申办条件)凡因举办单位名称变更而变更学校名称的,应提供举办单位新的法人证、相关变更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变更校址(请参照申办条件)1、新校址租凭协议,须签足300平米以上,租期或使用期2年以上。
2、出租方产权证复印件(应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3、治安和消防安全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三、变更校长(请参照申办条件)1、校长任命书(应由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任命),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关于举办者变更的决议内容、全体董事成员签字)。
2、拟任校长填写《培训机构主要成员基本情况表》一份。
校长应具有本市户口,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拟任校长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变更举办者(请参照申办条件)1、原举办者提出书面申请。
应写明原举办者变更原因及推荐新的举办者,原举办者签字盖章。
2、新举办者提出书面申请。
应写明愿承担原举办者遗留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新举办者签字盖章。
3、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关于举办者变更的决议内容、全体董事成员签字)。
4、填写《培训机构主要成员基本情况表》一份。
并提供以下证件:(1)新举办者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有效证件:法人证书、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2)新举办者为个人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联合出资办学应提供经过公正的联合办学协议书,须写明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5、学校财务清单一份(新旧举办者签字盖章)。
6、新举办者需重新提供50万元办学资金(待批准后出具审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一份)。
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变更申请备案表
成员变更申请备案表
民办学校名称
办学许可证号
原决策机构成员名单
(标明在决策机构内职务)
XX(董事长或理事长:下同)
XX(董事或理事:下同)XX(董事)
XX(董事)XX(董事)
新增决策机构成员名单
(标明在决策机构内职务)
张XX(董事长)
李XX(董事)赵XX(董事)
退出决策机构成员名单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经办人:Leabharlann (印章)年 月 日
(标明在决策机构内职务)
刘XX(董事长)
王XX(董事)宋XX(董事)
变更后的决策机构
成员名单
(请全部列出姓名)
张XX(董事长)
李XX(董事)赵XX(董事)
齐XX(董事) 于XX(董事)
内部履行程序
年月日经本单位董事会(理事会)第次(届)会议表决通过
民办学校意见
举办者意见
备案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学校盖章)
学校关于学校名称变更请示
XX学校关于学校名称变更请示青岛市教育局:因 XXXX (原因),经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校务委员会) 研究允许,现申请将学校名称由原来的 XXXX 学校变更为XXXX 学校。
当否,请予批准。
附件:民办学校名称变更申请表XX学校(章)年月日附件:学校名称办学许可证号变更前名称变更后名称变更理由学校决策年月日经研究允许机构意见学校名称变更事宜。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章:审批意见:经办人:(学校章) 年月日(印章)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三份,学校留存一份,主管部门留存二份。
XX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 关于允许变更学校名称的决议一、会议时间: X年X月X日二、会议地点: X X X三、参加人员: X X X四、决议内容:经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 研究决定,允许学校名称由X X X变更为X X X。
五、全体成员签字:学校名称许可证号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会议名称时间赞同人数应到人数反对人数会议地点实到人数弃权人数例:1.原章程第三十七条“×××××××××× ”。
现修改为“×××××××××× ”。
2. 原章程第三十九条“×××××××××× ”。
现修改为“×××××××××× ”。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章:学校董事长(理事长、校委会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年月日年月日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经办人:(章)年月日修改说明市教育局行政许可申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学校职务:身份证号:学校职务:身份证号:现委托为我/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以我 /我单位的名义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代理权限为:1.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公办学校参与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职业学校审批参照执行)一、事项名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职业学校审批参照执行)二、受理部门: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事项类别:行政许可四、办事对象:法人单位、个人五、办事依据:1、《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发日期:20021228;施行日期:20030901;修改日期:20161107)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2、《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发主体:国务院;颁发文号:令399/2004;颁发日期:20040318;施行日期:20040401)第六条、第十一条;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颁发主体:穗府;颁发文号:穗府令第38号/2010;颁发日期:20100915;施行日期:20100915)附件3第3点序号9、序号10。
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穗人社【2015】2026号)(发文日期:2015年10月27日)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时七、办理期限:批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八、受理地点:市桥万丰路8号二楼206室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十、联系方式:十一、办理流程、申办标准及相关表格:见附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公办学校参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流程3 / 34广东省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标准及资料目录编号:广东省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申请表申请单位(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盖章)申请日期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填表说明1、本表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2、拟办机构名称统一使用“广东省**职业培训学校(院)”、“广州市**职业培训学校(院)”、“广州市**区**职业培训学校”。
3、办学经费来源:①应明确是否属于财政拔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成都天府新区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申请书
成都天府新区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申请书单位名称:申报材料目录(资料):*1.承诺书*2.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3.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4.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决定变更相关事项的会议决议(理事会成员签字)5.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校长、负责人变动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校长变更提供)6.举办者(单位/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举办者提供此表)7.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变更注册地址的提供)8.验资报告(变更注册资金的提供)9、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容缺后补资料9.印章备案表(变更名称的提供)(备注:*为提交项,其余按变更情况提供)填表说明1、章程中省略号为未完条款,举办者更加实际情况添加,中括号为提示内容填写时删除。
章程总条款不能删除,可更加实际情况适当添加条款2、如实填写,提交打印版。
1、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承诺书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本单位(人)于年月日向贵部门申请办理事项审批,并按照规定要求递交了相关申请材料。
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1、本单位(人)已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了该项审批的有关要求,对有关规定的内容已经知晓和全面理解,承诺自身能够满足办理该事项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2、本单位(人)承诺完全按照贵部门公布的申请材料要求和标准,提交了全部申请材料。
3、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是本单位(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4、本单位(人)承诺所提供的纸质申请材料和系统申请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5、本单位(人)承诺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6、本单位(人)承诺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承诺人签字(盖章):承诺时间:年月日登记管理机关审批受理意见批准承办人:年月日负责人: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3XXXXXXXX章程(参考范本提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此章程。
民办学校变更审批表
2.名称由变更为;
3.地址由变更为;
4.注册资金由变更为;
5.业务范围由变更为;
特此申请。
民办学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民办学校变更理事(董事)会决议
根据,经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月日研究决定,原变更为。
理事(董事)会全体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举办者要求(或不要求)合理回报要在章程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不要求合理回报),要求合理回报及比例由董事会议确定。合理回报的比例、回报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执行。
第二十六条举办者以捐赠方式举办学校并要求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或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校舍、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按《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报有关审批机关审批。
第三十二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三十三条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的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学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学校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八条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并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法为专职的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2/3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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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项目变更申请表
民非办学机构变更提示
院校长变更:
1、董(理)事会有关决议,成员表决签名;
2、拟新任院校长资格审查表;
3、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称、学历证复印件。
法人变更:
1、董(理)事会有关决议,成员表决签名;
2、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3、拟新任法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品行良好证明。
董事会变更:
1、董(理)事会有关决议,成员表决签名;
2、拟新任董事备案表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以及品行良好证明。
举办者变更:
1、原举办者变更申请;
2、董(理)事会有关决议,成员表决签名;
3、原举办者申请终止举办报告;
4、新举办者申请出资举办报告,法人资质及相关证书或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资金证明。
地址变更:
1、董(理)事会有关决议,成员表决签名;
2、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章程变更:
1、董(理)事会有关决议,成员表决签名;
2、变更后的章程,董(理)事会成员表决签名。
注册资金变更:
1、董(理)事会有关决议,成员表决签名;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院校名称变更:
1、董(理)事会有关决议,成员表决签名;
2、民政局名称核准通知书一份。
备注:
1、申请变更项目带下划线的,请同时变更章程并提交;
2、变更项目经教育局核准同意后,请带好办学许可证副本到成教科办理变更注册。
3、变更程序:(1)教育局、民政局领取相关表格;
(2)区教育局审核变更材料;
(3)区社团管理局复核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变更程序完成后,材料交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