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
“120”院前急救工作程序
1 目的:使病员迅速、安全到达医院。
2 合用范围:突发疾患,需要院前或者院内急救的病员。
3 职责3.1 急诊科护士:(1)负责“120”接警电话的接听、记录。
(2)记录出诊目的地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病员的病情。
(3)需要时电话咨询、指导现场急救。
(4)即将通知“120”出诊医师、司机出车。
(5)负责救护车回院后一切费用的收取。
3.2 “120”出诊医师:(1)负责出诊救护车医疗物品的准备,保证值班车内配备:心电监护仪、内科急救箱、外科急救箱。
(2)接到出诊通知后,即将随车出诊尽快到达目的地。
(3)需要时电话咨询、指导现场急救。
(4)到达现场后检查病员,对病员病情做出评估。
(5)根据病员病情做出决定,如病情平稳,即将转送。
如病情不稳定,则赋予相应处理后或者一边处理一边转送。
(6)根据病情送回本院急诊科或者就近医院,如病人及家属坚决要求送往其指定医院,可酌情允许,但需要家属签字。
(7)随时和急诊科保持联系。
(8)送达医院后向急诊医师汇报病情及治疗过程。
3.3 救护车值班人员:(1)任何时间至少有 1 名司机和一部完好救护车。
(2)负责救护车担架、供氧系统的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3)接到出诊通知后,带齐必备物品, 2 分钟内随出诊人员出发。
(4)熟悉周围道路状况,以最短期,安全、平稳到达目的地。
(5)需要时搬运病人,匡助医生救治。
(6)随时和急诊科保持联系。
5.7.4 流程图(见下页)和急诊值班医师交接病情及处理情况检查病人,评估病情,及时处理。
送回急诊科或者其它医院信息救护车驾驶员 “120”医生2 分钟出发,迅速到达目的地。
急诊科护士1. “120”院前急救 24 小时全天候应诊,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 接班后即将对救护车内医疗设备、器械、急救药品进行检查、保养,保证急救器材、药品能正常使用。
并填写《交班本》。
3. 救护车内一切医疗设备、器械、药品必须按规定配备,用后及时补充,并放在固定位置,有明显标志,不得任意挪用或者外借。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被送达医院之前,由急救人员在现场或救护车上对患者进行的一系列急救措施。
为了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急救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及时性: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对患者进行急救。
2. 专业性:院前急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急救措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协作性: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医院、急救中心、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急救工作合力。
4. 规范性: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急救操作规程,确保急救工作的规范性。
二、组织架构1. 成立院前急救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 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调度。
3. 组建院前急救队伍,包括医生、护士、司机和担架工等,负责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
4. 设立院前急救培训基地,负责急救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三、工作流程1. 急救电话受理:调度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了解患者病情、地址等信息,并迅速调派急救资源。
2. 现场急救: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急救。
3. 转运:根据患者病情,采取正确的方式和体位,安全转运患者至医院。
4. 交接:将患者送至医院后,与接诊医护人员进行详细交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5. 归档:急救人员将急救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归档,以便分析和改进急救工作。
四、人员职责1. 医生:负责患者的诊断、急救措施的实施和病情观察。
2. 护士:协助医生进行急救措施的实施,负责患者的护理和生命体征监测。
3. 司机:负责救护车的驾驶和维护,确保救护车安全、迅速地到达现场和医院。
4. 担架工:负责患者的搬运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
五、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急救技能和知识水平。
2. 定期组织急救技能考核,确保急救人员具备相应的急救能力。
3. 对急救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急救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急救人员综合素质。
县级医院120工作制度
县级医院120工作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县级医院120急救工作的管理,提高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急救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县级医院120急救工作的管理和操作,包括院前急救、院内急救和转院转运等环节。
3. 县级医院120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迅速、准确、安全的原则,确保患者生命安全,降低伤残率。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成立120急救指挥中心,由医院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指挥中心负责对120急救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
2. 设立120急救科,负责院前急救、院内急救和转院转运等工作。
急救科设主任1名,负责急救科的整体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 急救科下设急救病区、急救门诊和急救车队等,分别负责相应的工作。
4.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急救科做好120急救工作。
三、院前急救1. 院前急救包括接听120电话、派车、急救人员出诊等环节。
2. 急救科应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随时接听120电话。
接到电话后,应及时了解患者病情,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和距离远近合理安排派车顺序。
3. 急救人员出诊时,应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能够在现场进行初步救治。
4. 院前急救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做好与患者家属的沟通工作,告知救治措施和注意事项。
四、院内急救1. 院内急救包括患者到达医院后的接收、诊断、治疗和转院转运等环节。
2. 急救病区应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随时接收急救患者。
接到患者后,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制定救治方案。
3. 急救病区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患者在院内得到及时救治。
4. 院内急救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五、转院转运1. 转院转运指将患者从急救现场转运至其他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的过程。
2. 转院转运前,应充分评估患者病情,确保转运过程中患者安全。
急诊“120”工作制度
急诊“120”工作制度导语:急救“120”工作是挽救急危重病人生命的重要措施,是院前急救的重要环节,体现医院的医疗素质和窗口形象,必须予以重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120”急救车司机的值班由急诊科负责排定,医陆家救护车临时作其他用途,必须事先通知急诊科,并安排好代班车辆。
救护车司机应坚守岗位,当班在急诊科待令,夜班应及时赶到。
急诊科排好医生、护士值班表,做到医、护、车24小时待出诊。
二、急诊科“120”值班护士每天检查一遍急救箱,准备好常用急救医疗器械与药品,做到器材完好备用,药品随用随补充。
特殊情况出诊应补充相应设备,如心电图机等。
三、接到“120”后,当班医生、护士迅速准确地记录患者姓名、病情,事发地点及联系方式,并立即通知值班医生、护士及司机。
专科病人如妇产科等迅速通知专科医师出诊。
四、值班医生、护士与司机接到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内出车,城区15分钟内赶到现场。
五、到达现场后,医生诊看病人,及时作出初步判断,根据病情作出相应的处理后搬上“120”车。
在运回途中,医护人员须继续给予抢救治疗,如输液、给氧等,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处理。
医护人员均不得坐在驾驶室里。
六、在运送途中有生命危险的病人,及时向家属解释,应就近在附近医疗卫生机构抢救治疗,不要盲目运送,待病情稳定后再定。
司机和医护人员要共同保证病人在途中不因运输而至伤害,应妥善护理和固定病人。
七、“120”接诊乡镇卫生院住院病人,必须先详细了解病人情况,危重病人在转送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或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的,原则上应留当地卫生院治疗,如病人及家属要求转院的,当地医院和接诊医生必须将患者病情和途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详细告之患者及家属后并履行转院手续,方可转院。
八、“120”工作人员,必须一切以病人为重,在病人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去做其它任何事情。
九、按规定收取“120”出诊费。
十、病人运回医院后,应做好相关记录和交接班。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途中救护的服务。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患者隐私保护,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由我院急诊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我院成立院前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急诊科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院前急救办公室设在急诊科,主任由急诊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担任。
第七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培训证书,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分为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运和回访六个环节。
第九条接警:120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及时接听、记录,询问患者病情、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根据病情、地址等情况判断派车等级。
第十条派车:120调度员根据患者病情、地址等情况,合理安排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并通知患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确保救护车辆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出诊:急救人员接到派车通知后,立即准备急救物品,乘救护车前往现场。
途中保持与120调度员的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做好救治准备。
第十二条救治: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第十三条转运: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人员应将其安全转运至救护车,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途中做好救治工作。
急诊科与120急救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有效衔接工作制度
急诊科与120急救中心、基层医疗机构有效衔接工作制度一、院前急救(一)120救护车接到120调度指令后5分钟内出车,院前急救医师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评估、初步救治。
(二)从急救现场到急救车途中规范搬运患者,注意密切监护急危重病人,途中向家属进行必要的告知谈话。
(三)危重病人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将患者病情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生,做好人员、仪器设备、药物等抢救准备和院前院内交接。
二、院前、院内有效衔接(一)保证院前院内信息互通:做好急救病人病情通报,保障“120中心-急救中心/救护车-医院”三方通话畅通。
(二)病人转送与安置:院内接诊护士或有关医生等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接诊。
救护车到院内时,必要时会诊医师到位,医院各相关部门做好必要准备。
基层医疗机构向我院转运急危重症患者时,应提前与急诊科联系并通过120急救中心转运患者;急诊科在初步了解患者病情、相关专业床位情况确定允许接收后,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进行患者转运工作。
急诊科在接收患者时应与转运者进行当面交接目前病情与转运患者途中的监护、急救、处理措施等情况,同时做好登记。
(三)保证院内通道通畅:包括急诊科的急救绿色通道、必要的备用特别通道、电梯等设备,以便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用于病人的院内转送。
流程为:救护车-急诊科/室-抢救室-(ICU/CCU/导管室/手术室)-留观室/住院病房。
三、病人的院前院内交接急救病人交接:急危重症病人经院前急救送达医院后,院前医生将病人病情、病史等与医院接收人员交接。
(一)院前工作要求:确定生命体征—进行必要处理—作出“拟诊”—做好到院内交接准备—到达急诊科—正确、迅速地将病人转至院内(推)床上—与院内医护人员进行病人和病情交接。
(二)院内工作要求:接到急救信息/得知急救车到达-准备推床并接诊、(按信息)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准备。
四、院前院内急救关键环节重点要求(一)急诊科设有24小时导诊(分诊)人员,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危重病人入急诊抢救室抢救。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第一条本院120急救站受北京急救中心领导,接受其业务指导并参加其组织的联网活动和联网会。
第二条急救站的通讯纳入“120”。
第三条急救站负责各种急病、创伤、中毒和重大意外灾害事故的现场抢救和转送及途中的监护与急救。
第四条本急救站服从“中心”的调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优先派人,及时出车,分秒必争救治患者。
第五条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服从北京市120医疗救援指挥中心的调配。
按120指令派出急救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并及时了解现场事故伤情及时上报“120”及有关上级领导部门。
同时进行检伤分类登记,积极组织抢救及转运,并通知有关医院做好准备接受患者工作。
第六条参加意外灾害事故抢救时应准确记录发布指令或呼救的单位,接到指令或呼救的时间、派出车次、时间、人员、现场实情、危及人数、抢救人数、措施、转运人次,转送到达单位及转运监护情况,上报中心备案保留。
第七条遇重大灾害事故,急救站人员先达现场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中心调度汇报。
第八条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保证院前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加强车辆管理,定期保养,保持车辆整洁,遵守交通法规。
(一)院前急救车辆只能用于日常院前急救服务、转运伤病人员、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和重大活动或特殊事件医疗保障。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道路安全意识,院前急救司机应规范驾车行为,杜绝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第十条设立专职调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每天向“中心”调度报告车辆及人员情况,节假日上报值班车、人员。
第十一条执行“中心”统一规定的有关制度并认真填写各项统一报表,分别上报中心急救网络信息科、统计室。
第十二条加强业务学习及人员培训,确保达到岗位要求。
第十三条加强无线电台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通讯畅通,定期进行通讯设备的检查、维修。
电台内对话必须做到语言文明。
第十四条医疗抢救设备应按操作规程使用,定期检查,注意维修。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一、院前急救医务人员应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需配备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吸痰器、心电图机等设备)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并经常保持救护车车厢内的卫生。
二、值班人员接到120接警单后立即通知出诊医师、护士和驾驶员,白天3分钟,夜间5分钟内出诊,不得延误或拒绝出车。
三、出诊执勤时,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到达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动作迅速,处理果断。
四、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抢救,待病情好转后再送医院。
若病情允许应尽快将病人护送回医院进行抢救。
五、出诊医师到达现场后,如病人已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和在场人员。
出诊医师不能在现场开具死亡证明。
六、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科室同意后方可改变。
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科室或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七、转送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密切观察病人生命体征变化。
如遇危急情况时,可送就近医院抢救。
八、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力求完整、清楚、准确、扼要,转送医院急诊室后应作详细交接。
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后及时向市急救指挥中心调度室或有关部门报告。
返回后及时做好补充抢救药物、更换物品等工作。
九、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科室负责人应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急救中心,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接诊准备或要求现场增援。
并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尽力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根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执业医师法》及XX市120急救中心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院前急救的有关人员、车辆、药品、器械必须准备完好,24小时待命。
三、院前急救出诊救护工作由急诊科负责完成。
急诊科是医院急诊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对院前急救病人以及对灾害和突发事件伤员实施紧急现场医疗救护及转运工作,并对接回医院病人及时按疾病专业特点不同分别护送至住院部相关科室,实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负责制。
四、出诊人员在现场接到批量危重病员后,必须及时向XX市急救指挥中心报告,汇报内容包括:(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2)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3)急需解决的卫生资源。
五、为确保急诊工作出诊速度、质量,急诊科已开通“120、XX”急救电话并加入了XX市医疗急救网,配备24小时专职出诊医生和护士,如遇妇产科、儿科、五官科急诊病人呼救,立即通知相关医生随急诊护士出诊,救护车定点停放。
六、急诊医护人员必须认真接听每一个“120”呼救电话,并按规定及时填写《出诊登记本》,接到呼救电话,急诊救护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出诊。
救护队应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实施必须的现场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挽救患者的生命,减少患者痛苦和并发症,搬运时必须安全、快速。
对现场及急诊科内抢救的病员,完成抢救后及时对抢救时间,病人当时重要症状,体征,及抢救转归情况及时间等进行如实登记。
七、急诊科如接到院外突发灾害事故,大批伤病员需处理的急诊呼救信息时,应及时将情况汇报院总值班、医务科、护理部、分管院长,医务科及时通知院抢救小组有关人员迅速集中奔赴现场,并负责组织抢救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
八、院外成批伤员到院后,院抢救小组和医务科、护理部根据伤员具体情况按专科分流到有关科室,急诊科接纳不能安全转入住院部的危重病人和各种中毒、意外(溺水)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送入院。
九、伤员分流到各科后,在班医护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治疗,科主任、二线医生、护士长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抢救。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1. 引言院前急救是指在病患还未到达医疗机构之前,通过急救人员的紧急救治,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救治,从而提高生存率和减少因延误而造成的长期伤害。
为了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急救人员队伍建设、急救工作机制、急救培训体系、急救设备配置等方面对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进行探讨。
2. 急救人员队伍建设急救人员是院前急救工作的核心力量,对其队伍建设的规范化、专业化十分重要。
应该对急救人员的素质、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其不同职责进行分级管理。
(1)素质要求:急救人员应具备高度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安全意识,且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2)能力要求:急救人员应具备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具备临床经验和判断力,并具备一定的心理应对能力等。
(3)分工明确:对急救人员根据其技术层次和专业背景进行分级管理,对于不同级别的急救人员,应明确其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急救工作机制院前急救工作机制是指在院前急救过程中,不同环节之间进行有效的协作和配合,确保急救工作的有效进行。
急救工作机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联动机制:急救人员与急救中心、就医医疗机构、公安交通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资源的共享。
(2)调度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急救资源调度机制,合理安排急救车辆的派遣和急救任务的优先级,保障急救工作的及时开展。
(3)定期演练:定期组织院前急救演练,提高急救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熟悉急救流程和相关操作步骤,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进行。
4. 急救培训体系急救培训是院前急救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不断提升急救人员的技能水平、增强其急救意识和职业素养来提高院前急救的效果。
急救培训体系应包括以下部分:(1)基础培训:对急救人员进行基础急救知识培训,包括心肺复苏、创伤处理、中毒救治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进阶培训:对已经具备一定基础的急救人员进行深化培训,包括急救危重病例的救治、急诊治疗措施的应用等。
120工作制度
“120”工作制度“120”中心工作是院前急救和接诊病人,为了确保“120”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证“120”及时出车、出诊和安全,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一、守话员工作制度1、“120”守话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守话制2、守话员必须礼貌用语并做好守话员各项登记工作3、守话员必须及时接听电话,接话完毕后及时把病人的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交给出车司机,通知出诊医务人员。
如车辆已出诊,无车接诊,守话员应礼貌、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医疗纠纷。
4、守话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延误接话时间,玩忽职守,如脱岗,医院将严肃处理,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及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各科转诊危重病人,由科主任或当班医生向“120”提出申请,守话员接话后及时通知司机、医护人员,必要时报告科主任,如无车转诊时应做好解释说服工作。
二、司机工作制度1、司机接到守话员的出车通知,要求白天在5分钟内、晚上在10分钟内出车,凡未按时出车,如脱岗、延误,医院将严肃处理,由此引起医疗纠纷及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2、驾驶员要经常检查车辆,警灯警报系统,及时补充油料,保持良好的车况,保证接到指令可以随时出车,出车时按规定开启警灯警报,如未按规定开启警灯警报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非值班车辆必须进车库,不能停留在外,风吹雨打,日晒夜露,要爱惜车辆,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不得私自送病人,一经发现将以一罚十处理,不得私自开车离院私用,一次罚100元。
在大街上乱停乱放,闯红灯,发生交通意外等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负责。
4、“120”车辆主要工作任务是接诊病人,除危重病人外原则上不得做转诊送病人的交通工具,当班的车辆一律不准转送病人,耽误接诊病人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负责。
5、凡特殊情况用车,驾驶员必须通知车队队长、科主任或分管院长进行调配出车。
医护人员工作制度1、所有担负“120”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不得由进修实习生代替。
2、担负“120”工作的医务人员,在接到出诊通知后,要求白天5分钟内、晚上10分钟之内随车出诊,如脱岗、延误,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及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一、院前急救部在院领导、急救中心主任的领导下,按照有条不紊快速安全、简捷有效的原则,履行院前急救职能,对灾害事故进行应急医疗抢险。
二、负责院前急救医护人员科学分工、合理排班,加强思想、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的教育与管理。
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掌握主要急危重症的急救程序和急救技术。
做好院前急救医疗药品、器械和其他各项物资管理和制度建设。
三、院前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撤离职守,听到出车信号保证日间3分钟和夜间5分钟内出诊。
四、院前医务人员必须确保救护车上的急救用品齐全有效。
出诊时司机应开通救护车上的GPS定位仪,护士开通移动电话,通畅与呼救者、120调度中心、急诊科的热线联系。
五、医务人员必须携带急救药品和器材到每个患者身边,对其进行体检,做出初步诊断,展开院前急救(生命支持、早期处理、防止继续损害)。
转送过程中应坐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进行必要的监护和治疗。
六、现场发现特别危重病人或遇突发灾害事故,在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理后,应及时通知调度员联系,通知将转送到达的医院做好接收病员准备。
七、遇无主伤病员(尤其是已死亡者),在进行必要医疗处理的同时,医务人员还应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寻求协助。
八、医务人员必须护送伤病员到急诊科,向值班人员详细交班,方可离开。
九、每次出诊后五小时或下班前应完成急救医疗记录,填写应符合规范,字迹清楚。
十、抢救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整理急救物品,若有损耗,应立即补充、维护。
院前急救规范流程
新昌县中医院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一、准备工作制度总则:思想准备常备不懈,组织准备有条不紊;通讯准备畅通无阻,物质准备充足完好。
细则:1、全体急救人员必须要充分认识到院前急救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急诊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协作意识,要把急诊工作的各项制度与规范铭记在心中,落实到行动中。
2、急救车辆出车安排,120指挥中心负责,要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车辆使用管理规范》执行,班长每月底要对下月各线驾驶员值班情况排好班,必须保证随时能及时出诊。
3、出诊医生分为主班和副班,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出诊医生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指派临床科室医生出诊,在紧急情况下也可直接要求相关科室指派人员出诊。
4、出诊医生实行“主班守班,副班替补”制度。
主班医生应在值班室守班,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
副班人员需留在医院,可在相应科室协助管理病人,也可在值班室学习,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医院。
主班医生出诊后,副班医生必须按要照出诊的时间规范要求到值班室守班。
5、守班制度的时间要求,目前暂定如下:早上8:00~第二天8:00,副班目前暂定如下:早上8:00~17:00,其余时间待命,手机24小时保持通畅。
6、全体急救人员必须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拒绝急诊出诊派遣任务。
7、急诊出诊医护人员严禁任何人随意调换班次,临时有特殊情况时必须要报告科主任,在征得同意后换班,但时间不超过1天,如有需要超过1天以上的特殊情况时必须以正式假条的形式批准后执行,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出诊规范1、平时要做好三备一畅通三备:急救人员备好,抢救器材备好,救护车备好;一畅通:急救通讯要保持畅通。
2、接警要做到:五要一立即五要:接警要迅速,态度要亲切,语言要简练,病情要判断,登记要清楚;一立即:立即通知出诊。
3、出车要遵循:一快一原则一快:急救人员根据调度指令和病情,快速出车;一原则:1分钟接警,5分钟内出车,尽快到达现场的急救原则。
4、现场急救要严格执行:四个步骤一牢记四个步骤:迅速询问病史,认真查体,初步诊断,快速急救处置;一牢记:牢记急救程序。
120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值班医护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岗,认真做好交班工作,并
做好出诊前的准备工作。
2.院前急救工作实行24小时工作制,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
诊负责制、抢救程序、职责和技术操作规程,服从急救中心调度室统一调度。
3.各种抢救药品、器械准备要齐全,专人管理、定位放置、定
量储存,按需随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抢救器械一律概不外借。
4.担任院前急救出诊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取得上岗证,实习医师
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班或出诊,进修医师须科主任同意方可参加出诊值班。
5.对伤病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认真救治,做好各项
记录,及时向伤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并按转送原则及时转运到医院。
任何医院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6.保持急救车内的整洁卫生,及时更换床单,清理痰迹、呕吐
物、果皮等,定期消毒(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要随时消毒)。
7.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或私自出诊,接到出
诊电话后,保证1分钟内出车(晚上2分钟内出车)。
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急救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院急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2. 设立急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急救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办公室设在急诊科。
3. 设立专业急救队伍,包括内科、外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负责院前院内急救工作。
三、院前急救工作制度1. 院前急救是指在医院外的现场对患者进行的急救处理,包括救护车出诊、现场救治、转运到医院等环节。
2. 120调度员负责接听急救电话,询问患者病情,指导现场急救,调度救护车和急救人员。
3. 救护车值班人员负责救护车的运行和维护,确保救护车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4. 出诊医师和护士携带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迅速到达现场,对患者进行救治。
5. 院前急救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转送医院,如病情不稳定,应给予相应处理后转送。
6. 院前急救人员应及时与急诊科保持联系,报告患者病情,为院内急救做好准备。
四、院内急救工作制度1. 急诊科负责院内急救工作,设立急救室、抢救室、留观室等,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
2. 急诊科医师和护士负责接收急救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和处理,决定患者的进一步治疗。
3. 重症医学科、外科、内科等相关科室应积极参与院内急救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4. 医院应建立院内急救绿色通道,为急救患者提供快速、高效的救治。
5. 医院应加强多学科协作,建立急性胸痛、急性脑卒中、急性创伤等快速通道,提高救治成功率。
6. 医院应定期开展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急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急救工作流程1. 院前急救:接警→调度救护车和急救人员→现场救治→转送医院。
2. 院内急救:接收急救患者→初步诊断和处理→决定进一步治疗→多学科协作→救治→转观察室或住院病房。
六、急救工作考核与奖惩1. 医院定期对急救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1.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
院前抢救(120)工作制度1、院前抢救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抢救准备工作,检验抢救车辆、抢救箱及常见抢救器材完好率达100%,确保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通畅。
2、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纪、简明病情、地址及联络方法,并统计在院前抢救登记本上。
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眷现场施救.3、接到出诊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抢救途中不准私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报市120抢救中心并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
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立即向市120抢救中心或科室主任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4、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需对病人作简单体格检验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酌情作抢救处理。
5、现场抢救时,护士实施医生口头医嘱必需复述一遍。
如抢救30分钟后无效死亡则当场向家眷宣告死亡并签字,无家眷者通知相关者或现场警察并取得签字。
6、依据病情向病人家眷简明说明在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病情改变,病情危重者必需取得家眷同意并在《院前病情通知书》签字后方可转运。
7、病情危反复杂者,在转运途中立即通知医院对应科室做好抢救准备,确保病人得到立即有效诊疗。
8、危重病人转运途中,医护人员必需守护在病人身旁,亲密观察病情改变,并统计在院前抢救病历本上。
注意运输途中车内人员安全,包含固定好担架,提醒患者家眷坐稳扶好,不靠车门等。
9、病人在我院救治需转院者,主管医师必需提前和急诊科取得联络,完善相关资料后给予转院。
10、急诊病人接诊回院后,如属它科疾病医护人员必需护送病人到对应科室,和值班医师交接后才能离开,必需时协同科室抢救。
11、院前抢救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接触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或呕吐物时,必需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如考虑为传染性疾病,须穿防护服,必需时戴护目镜。
12、若遇突发性灾难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急诊科遵照抢救中心统一调配,并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诊、抢救准备,必需时开启应急预案并上报院领导组织协调、支援。
120工作制度
崇武中心卫生院
120工作制度
1、掌握本辖区内地理位置、道路交通、人口密度情况和急救医疗资源分布状况。
2、在“120”急救值班中,不得擅离岗位,应做到接到指令或求救电话后3-5分钟内及时出车,以最短时间到达现场,并把伤病员安全送到医院。
3、对伤病员进行现场有效的生命救护,为转送至医院进一步救治创造条件。
4、出诊值班医护人员应及时详细地填写各项记录并各项交接班工作。
5、救护车内应备好抢救药品和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在外出诊疗活动中,应严守收费标准,不准私收费及乱收费。
7、发生重大灾害(难)、事故(件)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如公安、消防、交通、民政等)联络、协调,做到统一行动,沉着应对,果断有力,指挥得当,效果良好。
8、及时向指挥调度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伤情、病情或事故情况。
9、开展院前急救规范培训工作。
必要时与有关部门配合,对特殊行业、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初级救护培训。
宣传普及急救知识,提高公民的急救意识。
120院前工作制度
120院前工作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120院前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1.2 120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医疗机构之外,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紧急情况进行现场急救、转运和途中救治的一系列医疗活动。
1.3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和急救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2.1 急救中心(站)设置(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急救中心(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院前急救工作。
(2)急救中心(站)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医疗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2.2 急救网络建设(1)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人口、地理、交通等情况,合理布局急救网络,确保急救服务覆盖城乡。
(2)急救网络应当包括急救中心(站)、急救车辆、急救站点和急救志愿者等。
2.3 急救队伍建设(1)急救中心(站)应当配备具有执业医师、护士资格的专业人员,并进行定期培训、考核。
(2)急救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急救服务3.1 急救电话调度(1)120急救电话应当24小时值班,确保及时接听、处理急救电话。
(2)调度人员应当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根据患者病情、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调配急救资源。
3.2 现场急救(1)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迅速评估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2)急救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转运,并在转运途中持续关注患者病情。
3.3 转运途中救治(1)急救人员应当在转运途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并根据需要进行救治。
(2)急救车辆应当保持安全、快捷行驶,确保患者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治。
3.4 急救记录(1)急救人员应当详细记录急救过程,包括患者基本情况、病情、救治措施、转归等。
(2)急救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便于查阅和追溯。
四、质量控制与评价4.1 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对急救服务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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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120)工作制度
1、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急救准备工作,检查急救车辆、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达100%,保证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2、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龄、简要病情、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登记本上。
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属现场施救.
3、接到出诊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报市120急救中心并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
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市120急救中心或科室主任报告请求另派救护车。
4、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对病人作简单的体格检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酌情作急救处理。
5、现场急救时,护士执行医生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
如抢救30分钟后无效死亡则当场向家属宣布死亡并签字,无家属者告知相关者或现场警察并取得签字。
6、根据病情向病人家属简要说明在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病情危重者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并在《院前病情
告知书》签字后方可转运。
7、病情危重复杂者,在转运途中及时通知医院相应科室做好抢救准备,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8、危重病人转运途中,医护人员必须守护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病历本上。
注意运送途中车内人员安全,包括固定好担架,提醒患者家属坐稳扶好,不靠车门等。
9、病人在我院救治需转院者,主管医师必须提前与急诊科取得联系,完善相关资料后予以转院。
10、急诊病人接诊回院后,如属它科疾病医护人员必须护送病人到相应科室,与值班医师交接后才能离开,必要时协同科室抢救。
11、院前急救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或呕吐物时,必须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如考虑为传染性疾病,须穿防护服,必要时戴护目镜。
12、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急诊科遵照急救中心统一调配,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诊、抢救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院领导组织协调、支援。
13、遇全部出诊又有急救任务时,报院总值班安排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增援。
附件:院前急救工作流程
1、“120”电话呼救。
当发生意外或急性发病时,患者或目击者,拨打“120”急救电话。
2、受理急救电话。
值班人员应迅速了解病情、事发地
址,按需要迅速调派急救资源,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向上级报告。
3、救护人员快速出动。
急救人员根据调度指令和病情,携带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医疗设备快速出车。
4、指定地点与接车人会合。
救护车到接车地点后,驾驶员要注意寻找接车人,由接车人引领救护车赶往现场。
5、到达现场、展开急救。
急救人员携带急救药品、器材尽快赶到病人身边,根据病种、病情实施现场急救。
6、安全搬运。
根据病情,采取正确搬运方式和体位,安全搬运病人。
7、确定转达医院。
根据病情以就近、就急、就能力,尊重病人意愿为原则确定转送医院。
在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时,转送病人要服从现场指挥。
特殊情况,需要病人或病人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
8、途中监护。
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应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严密监护,最大限度地保证病人途中生命安全。
9、抵达医院。
抵达医院后,将病人送入相关科室,与接诊人员认真交接病情与处置。
10、返回。
返站后,整理病历、进行登记、检查器材、补充药品,做好再次出诊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