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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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管理
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建筑施工现场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为强化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管理部门的职责,确保实现标准化管理三年工作目标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运行原则
以A级和C级工程为监管重点,对施工现场实行差异化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联动效能,确保在建工程全部实行标准化管理。
二、运行程序
(一)A级工程
政务办理大厅负责市内四区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资料的统一受理,对审核后的资料转质安处;质安处负责填写《标准化工地分级管理联动单》(附件1,以下简称《联动单》),在2个工作日内转给建管处、工程处、质监站、安监站等各部门;各责任部门安排专人对拟申报工程进行监督、评定,填写《联动单》,每月5日前送质安处;质安处制定评审计划,集中评审前汇总拟评审工程名单发给各部门,各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2个工作日内送质安处。
对已评为示范工地的工程,各部门要定期进行复查,经复查不达标需各部门联合复查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联动单》送质安处;质安处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联动单》转发给建管处、工程处、质监站、安监站等各部门,上述部门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检查,并按照《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考核标准》(附件2)分别打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打分情况送质安处,质安处汇总工程得分情况,低于90分不达标。第一次检查不达标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扣除一半分;不按要求整改或第二次检查仍不达标的予以摘牌。
(二)C级工程
施工现场存在《标准化管理不达标工程二十八条》(附件3,以下简称《二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直接判定为C级工程。发现部门填写《联动单》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在2个工作日内送质安处。质安处在1个工作日内将《联动单》转发给建管处、工程处、质监站、安监站等部门,上述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到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按规定进行处罚。发现部门牵头向局长办公会汇报工程检查及处罚情况。
施工现场不存在《二十八条》所列问题,但存在多条违反《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现场管理混乱、问题较多的工程,采取联合打分的方式评定。发现部门填写《联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2个工作日内送质安处。质安处在1个工作日内将《联动单》转发给建管处、工程处、质监站、安监站等部门,上述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到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并按照《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考核标准》分别打分,部门领导签字后将打分情况送质安处,质安处对打分情况进行汇总,对得分率低于80分的工程列为C级评定对象,报分管局长审查,局长办公会通过后,确定为C级工程。
三、C级工程监管措施
1.凡是评定为C级工程的,将其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检查、抽查频次。
2.C级工程在建管信息网的公布时间不少于1个月。
3.凡是发现工程项目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令项目部立即停工整改,并采取得
力措施及时予以消除。
4.一个施工企业年度内有两个工程列入C级,取消该企业年度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市场主体考核办法给予扣分。
6.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按规定要求及时整改的,从严查处。
四、职责分工
(一)质安处
1、牵头组织A级工程(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评定与管理。统一受理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工地的评审与复查,每季度在建管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公布企业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情况。
2、牵头组织市内四区C级工程的评定。将各部门发现的C级的评定对象,通过《联动单》发至各部门,对各部门评定打分情况进行汇总,收集、汇总五市三区C级工程名单,经报分管局长、局长办公会通过后,公开向社会发布。
3、每年不少于2次参与对五市三区的综合性检查,对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与综合评价挂钩。每区市抽查工程不少于10个,20%以上被评定为C级工程的,实行标准化管理一票否决,扣除综合评价中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所有分数;C级工程低于检查总数20%的,每发现一个C级工程在综合评价中扣除相应分数。
(二)工程处、建管处、执法处、质监站、安监站、定额站
1、对工程的标准化管理情况负责,就职责范围内的监督事项,明确落实责任,分工到人,定期督查。
2、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管,及时上报标准化管理工程情况。及时填报《联动单》,上报达不到标准化管理的C级工程、以及已申报标准化示范工地和已评为示范工地的日常管理情况。
3、对C级工程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大检查、抽查频次,督促C级工程的企业及时整改。
五、考核督查
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计划和详细的可操作性措施,将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每个工程有人抓,部门领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对监督人员提出的等级划分意见进行仔细核准并签字确认。
局领导将不定期对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凡是第一次发现监督人员未履行职责或监督工程达到C级而未列入的,监督人员要作出书面检查;第二次被督查到,取消该监督人员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
1. 标准化工地分级管理联动单
2. 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考核标准
3. 标准化管理不达标工程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