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分析佛山照明的案例共27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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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案例分析

佛山照明案例分析

410311************佛山照明案例分析一、佛山照明为什么在1995年和2000年进行多次公开市场股权融资?这些股权融资对公司老股东的价值产生什么影响?1、佛山照明业务发展速度很快,急需资金。

佛山照明业务增长单位:百万元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资产总额 888.2 1,302.0 1,425.4 1,384.7 1,416.0 1,462.9 2,172.0销售收入 445.59 487.94 399.54 446.57 504.17 602.54 687.28净利润 145.75 169.44 175.63 134.06 147.81 158.37 161.15利润分配 108.46 125.06 131.58 110.34 110.89 96.55 136.21股利分配率74.42%73.81%74.92%82.30%75.02%60.96%84.52%2、佛山照明适合股权融资。

可用优序融资理论解释佛山照明股权融资。

优序融资理论的前提是经理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股价可能高估或低估,成熟行业的公司、大公司、风险较小的公司与无形资产较少的公司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不严重,因此他们进行股权融资的可能性大于高科技公司、小公司、风险较大的公司以及无形资产较多的公司。

佛山照明是稳定增长的业绩股,不是高风险、高增长创业型小企业,这种企业适合股权融资。

3、股权融资对老股东价值没有影响。

根据M&M定理,在完美资本市场里,资本结构不影响公司价值。

根据M&M Ⅱ,,股权融资前后股东价值没有,唯一的区别是这部分增发的股票价值是放在公司还是放在股东手里。

但是M&M定理假设条件在现实中并不存在,现实存在市场摩擦,导致资本结构的改变影响股东价值:1、税收影响股东价值2、信息不对称3、完全竞争市场以1995年A股配售为例,说明现实世界影响股东价值。

1995年2月21日A股配售股上市,2月21日股价13.71,股本11575.5万股,2月22日股价14.62,股本13390.8万股,配股1815万股,募集资金14522万元,配股前股东价值为173222.105万元,配股后股东价值195773.496万元,股东价值增加了22551.391万元。

周畅—财务管理_佛山照明案例分析

周畅—财务管理_佛山照明案例分析

《财务管理》案例分析个人报告题目:佛山照明公司股利政策分析班级:2015级MBA姓名:周畅学号: 1215113832指导教师:秦军职称:教授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2016 年08 月06 日目录案例探讨点 (3)一、分析思路 (4)二、理论依据及分析 (6)1.Miller & Modigliani理论 (6)2.股利效应假说理论 (7)3.信号传递理论 (7)4.代理理论 (8)三、案例背景 (9)1.背景理论支持——股利政策的理论与决定因素 (9)2.佛山照明公司情况 (11)1)佛山照明公司背景 (11)2)近年来对佛山照明公司股利政策产生影响的重要事项 (13)3)近年来佛山照明股权结构变化 (14)4)佛山照明股利分配方案 (16)3.“佛山照明现象”的市场反应 (17)4.“佛山照明现象”的专家解读与评述 (19)案例探讨1.你如何看待佛山照明公司长期高额派现决策的正确性?2.董事长钟信才在公司初创之时为什么要做高额派现的承诺?在起伏、动荡的我国资本市场上钟信才为什么对中小股东一直坚守自己长期分红的承诺?你怎样看待董事长钟信才的做法?3.从以下三个公司财务管理角度进行分析:1)从公司价值角度分析股利政策(尤其是现金股利)是否增加了公司投资价值?2)从市场信号传递理论角度分析股利政策是否向市场传递了信号以及传递了什么信号?3)从公司财务的代理理论角度分析现金股利是否可以降低企业代理成本?4.如果你是公司董事长,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应该怎样建立正确、合理的股利政策与支付方式回报投资者?一、分析思路1.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框架(1)在满足未来发展所需的资本支出需求和营运资本需求之后,有多少现金可用于发放股利,实际支付的股利又是多少?(2)与股利政策相关的公司投资项目效益如何?通常人们用股权现金流量来反映公司支付股利的能力,当公司支付股利的能力和项目质量得到了有效的度量时,两者结合就形成了股利政策的分析框架,利用对股利支付的度量可以知道公司支付的股利是否超过了它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而对投资项目的度量就可以分析公司投资的收益是否良好。

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_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研究

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_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研究

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研究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研究引言公司治理是指为保障股东权益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则。

现金股利则是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方式之一。

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紧密相关,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合理的公司治理能够有效促进现金股利的分配,从而提升企业价值和股东财富。

本文将以佛山照明为案例,探讨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之间的关系。

一、佛山照明的公司治理情况佛山照明是中国最大的照明产品制造商之一,于1993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佛山照明在公司治理方面表现出一定的规范性和完善性。

首先,佛山照明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建立了权力分离机制,避免了权力过于集中。

其次,佛山照明组建了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加强了监督审计机制。

再次,佛山照明自愿公开披露了财务信息、企业治理报告、内幕交易等信息,提升了透明度。

此外,佛山照明还持续改进公司治理制度,增强法律性、规范性和规约性。

二、佛山照明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佛山照明在过去五年中实施了一系列现金股利分配政策。

首先,佛山照明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资金需求,确定了每年度的现金股利分配比例。

其次,佛山照明在现金股利分配中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实现了股东与公司的共赢。

再次,佛山照明坚持按时足额支付现金股利,并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此外,佛山照明还根据公司治理要求要求制定和完善了现金股利分配原则和机制。

三、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的关系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首先,良好的公司治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经营绩效和盈利能力,从而产生更多的现金股利分配能力。

公司治理规范能够避免过度投资、挪用资金等行为,保证了企业的健康发展,进而促进了现金股利的分配。

其次,合理的公司治理能够提升股东信任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入股,进而扩大了现金股利的分配基数。

再次,公司治理能够提高现金股利的分配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内幕交易等不利于股东利益的行为,增强了现金股利分配的可预期性。

案例:佛山照明

案例:佛山照明

案例正文:佛山照明公司股利政策分析1摘要:股利政策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坚持每年并长期现金分红的寥寥无几,而佛山照明公司自1993年上市以来,连续16年进行现金分红,累计派现高达21.1亿元,是沪深两市唯一一家现金分红超过股票融资的公司,有“现金奶牛”之称。

这一特殊案例的财务现象受到我国证券投资者与财务金融界的极大关注。

本案例透过佛山照明长期高额派现典型事例的分析、讨论,促进学生理解和掌握股利政策原理、股利支付方式理论及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现状与利弊。

关键词:股利;现金;分红【场景一】激烈的股权之争引发出激烈的股利之争‚中国灯王‛佛山照明(000541)是无可争议的行业龙头,是全国出口创汇最多的电光源企业。

2003年,在公司上市十年后,发生了一件引起国内证券界轰动一时的重大事件——公司国有股股权转让。

有关佛山照明国有股股权转让的传言最早发端于2002年下半年,当时就引起了市场的强烈关注,其原因在于佛山照明业绩优良、分红积极,是国内资本市场的典型蓝筹股。

20年来,佛山照明保持每年近20%的复合增长率,从上市的1993年-2002年共向投资者派发现金股利13.01亿,被中国资本市场形象的称之为‚现金奶牛‛。

2003年下半年,市场中有关股权转让的话题再度骤然升温,主要原因是传言得到确认,在‚国退民进‛的大背景下,经国家发改委同意,佛山市国资委已下决心将手中持有的佛山照明23.97%的国有股整体出让,相关方案正在加紧制定中,可受让方的面目却是在扑朔迷离。

据知情人士透露,为争夺佛山照明的国有股权,各路人马纷纷出动,各显神通。

国际上著名的飞利浦、西门子、GE、欧司朗、世通等公司,国内极具实力的德隆系集团、恒达集团、粤美的等国内外著名公司都对佛山照明国有股权表示极大兴趣,并积极准备参与竞标。

此外,还有一些背景神秘的人物。

但纵使你有千条计,我有我的主心骨!不管是何背景来的,一手把佛山照明‚带大‛的公司掌门人——董事长钟信才始终是不远不近的热情接待着,并耐心1.本案例由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的王诗才、徐华彬、田静撰写,作者拥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改编权。

关于佛山照明案例的分析

关于佛山照明案例的分析

关于佛山照明股利分配政策的案例分析1、上市公司最大化什么价值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其中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

这种观点认为:股东创立企业的目的在于扩大财富,他们是企业的所有者,因此企业价值最大化就是股东财富最大化。

企业的价值在于它能给所有者带来未来报酬,包括获得股利和出售其股权获取现金。

企业的价值只有投入市场才能通过价格表现出来。

公司价值有内在真实价值和股票市场评价价值之分,理论模型及实证研究表明,在投机性的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不仅反映公司内在价值,还反映短期投机因素,股票价格短期明显偏离公司真实价值。

特别是在乐观预期的市场上,公司内在价值在股票价格中的比重很小,公司长期持续发展能力和真实价值与股票价格短期表现并不一致。

此时,价值最大化是基于长期持续发展能力的公司真实价值,而非股票价格。

我国的A股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庄家操纵一度盛行,短期投机交易偏好的价值取向长期主导股票市场,流通股股东普遍偏好从短期交易中获得资本收益,不看重现金红利,热衷于炒作概念和题材,不关注公司是否具有把增长机会转换为实际盈利的执行能力,往往比公司管理层更乐观其成企业投资计划。

尽管一股独大、股权流通性割裂、圈钱等行为已被流通股股东和舆论视为恶行,但流通股股东仍然给予上市公司股票高溢价,严重背离公司真实价值。

其次,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宏观经济、投资者情绪等,公司层次的因素只是其中一类。

此时,最大化股东价值应该是公司长期市场价值,而不是短期股票价格。

此外,随着股票市场深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外部投资者的价值取向都将多样化,呈现类别公司和类别投资者,此时,不存在笼统的股东价值最大化。

2.最大化哪类型股东价值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分为内部股东(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与外部公众股东。

不同类型的股东承担的风险、责任、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角色不同,风险偏好、价值取向及利益也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冲突。

佛山照明采用的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是现金股利;并且是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股利支付比例高。

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研究

公司治理与现金股利:基于佛山照明的案例研究

五、研究问题佛山照明白1993年上市后,每年派发高额现金股利(见表9),截至2001年末,该公司累计发放的现金股利超过10亿元°结合表4可以看出,像佛山照明这样具有稳定高额现金股利政策的公司实属凤毛麟角,和愈演愈烈的上市公司不分配现象(范福春,2000)形成鲜明对比,被媒体誉为“现金奶牛”、“佛山照明经验”等。

但是.尽管持续的高额现金股利为佛山照明带来了广泛的赞誉,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疑问:(1)这个被市场人士称为“另类”的公司,在二级市场表现平平,流通股股东似乎对公司一贯的高股利政策并不领情,为什么?⑵尽管佛山照明1994-2000年之间的现金股利支付率还比较稳定,但是现金股利占公司自由现金流量的比例却极不稳定,佛山照明发放现金股利的决策背景究竟如何?(3)佛山照明一面发放现金股利,总额约10亿元;一面又在IPO以后进行股票再融资,总额约11亿元(见表10)。

发放现金股利表明其缺乏投资机会,股票融资的信号则相反,为什么佛山照明会同时发放股利和股权再融资?考虑到股权融资的成本,比较经济的方法应该是直接保留自有资金,减少从股票市场募集资金,为什么佛山照明反其道而行之? 基于上述疑问,本文以下继续研究的问题包括:(1)佛山照明的现金股利是否向市场传递了信号,传递了什么信号;(2)如果现金股利政策未能向市场传递对公司有利的信息,那么,什么才是佛山照明发放现金股利的真正原因。

六、现金股利向市场传递信号了吗?放宽Miller和Moldigliani(1961)的假设条件,对于有限理性的投资者来说,与公司经理相比,他们所拥有的公司信息是不完全的,经理与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在非对称信息的状态下,公司经理更知道企业持久盈利的真实分布函数,而投资者却不甚了解这些内部信息。

为了减少企业的代理成本,公司经理把股利政策作为一种信号,向投资者传递有关企业持续盈利的信息。

但是,为什么他们会选择这种成本较高的信号,而不选择其他一些成本低廉的方式,比如说选择会计利润来传递这些信息呢?这可能是因为当公司对其前景看好时,它可能不仅仅是宣布好消息,还会通过提高股利来证实此消息。

我国公司治理经典案例分析(doc28页)

我国公司治理经典案例分析(doc28页)

我国公司治理经典案例分析(doc28页)案例一:华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一、教学目的与要求要求学生对本案例作全面了解基础上,熟悉与本案例有关的政策规定,掌握知识点与该公司的特征,运用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完成相关作业。

重点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背景资料(一)政策背景文件1《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主要内容:1 、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2 、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并依法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投票权3 、规范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5 点)4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5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6、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策、提名、薪酬)7 、建立健全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8 、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9 、完善监事会的人员和组成10 、建立健全董事、监事绩效评价体系11 、公司治理应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12 、上市公司要披露公司治理方面的信息(披露8 个方面的信息)文件2《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 、上市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⑴重大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 提交董事会讨论;⑵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⑶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⑷提议召开董事会;⑸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⑹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欠款;(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治理问题的案例分析(doc 20页)

公司治理问题的案例分析(doc 20页)

公司治理问题的案例分析(doc 20页)高科技企业法律所有权与价值驱动因素控制权分离及公司治理问题——W公司案例分析2002-06-13国研网本文通过风险投资商投资W公司过程中发生一系列事件的描述,揭示了成长阶段的高科技企业普遍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的独特成因——企业法律所有权与价值驱动因素控制权分离。

与传统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不同的是,人力资本及其控制的无形资产对高科技企业价值的贡献相对于有形资产的重要性大大提高,而高科技企业的人力资本与增长机会和价值驱动资源高度粘合,但这些资源并不能由法律上的所有者控制。

随着高科技产业的兴盛,越来越多的资本关注高科技公司。

从普通投资者到专业风险投资商纷纷介入高科技企业,希望分享高科技带来的巨大资本增值收益。

但由于这些企业大多是从民营小公司成长而来,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没有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公司治理结构,总经理或某些关键个人的影响力远超过公司规章制度。

当外部投资者开始进入时,会发现很难对企业管理人员实施有效的监督,使投资商进入企业后面临巨大的公司治理方面的潜在风险。

一、W公司案例1.W公司W公司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和应用的中外合资民营企业,拥有自主开发的软件。

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金120万美元,目前资产总额超过1800万元。

W公司的中外两家股东均为王力所有。

因此,王力为W公司的最终实际投资人和所有者。

随着W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王力希望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进而上市融资,使W公司发展壮大。

2.风险投资方F公司是国内专业风险投资公司,主要投资于IT、生物医药、通讯等高科技行业。

基金M是境外一家上市基金,主要投资于大中华地区(包括中国大陆及周边地区)的IT、生物医药、通讯等高科技项目。

基金M与F公司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F公司负责基金 M在中国投资项目的运作托管,基金M则负责项目的海外上市工作。

3.项目初步介入F公司接到W公司的项目后,对其所在的行业和竞争对手进行了系统调查。

佛山照明股利政策案例分析

佛山照明股利政策案例分析
❖ 再次,从股东角度来看,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即是为了获得收益, 包括股利收入和资本利得。公司只有保证以高效益回报投资者,提 高股东的投资报酬率,满足股东取得收入的愿望,增强投资者的信 心,才能保持公司和股东之间的良好的财务关系。
❖ 最后,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可向投资者传递公司持久盈利的信息。 佛山照明采用长期稳定的现金股利政策就是向投资者传递他们拥有 的优势信息,即企业的未来状况有比下降的盈利所反映的状况要好, 同时也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业绩稳定、风险较小的信息,以此提 高投资者信心。 LOGO
B股:1.B股最后交易日2006年6月26日,除息日为2006年6月27日, B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29日。
2.B股股息于2006年6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 其资金帐户。B股股息的折算汇率以本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 的第一个工作日(2006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 间价(1港元=1.0339元人民币)为准。
A股:1.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13日,除息日为2005年6月 14日。 B股:1.B股最后交易日2005年6月13日,除息日为2005年6月14 日,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16日。
2.B股股东股息于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 划入其资金帐户。B股股息的折算汇率以本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5年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1港元=1.0637元人民币)为准。
❖ 2001年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3%;2002年1-9月同比 增长20.97%。2001年出口创汇超过3,230万美元;今年 1-9月同比增长10.16%。
❖ 200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2,371万元,增长19.85%; 2002年1-9月同比增长13%。

完整版周畅财务管理 佛山照明案例分析汇总

完整版周畅财务管理 佛山照明案例分析汇总

财务管理》案例分析个人报告题目:佛山照明公司股利政策分析班级:2015 级MBA 姓名:周畅学号:1215113832指导教师秦军职称:教授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2016 年08 月06 日目录案例探讨点 (3)一、分析思路 (4)二、理论依据及分析 (6)1.Miller & Modigliani 理论. (6)2.股利效应假说理论 (7)3.信号传递理论 (7)4.代理理论 (8)三、案例背景 (9)1.背景理论支持——股利政策的理论与决定因素 (9)2.佛山照明公司情况 (11)1) 佛山照明公司背景 (11)2) 近年来对佛山照明公司股利政策产生影响的重要事项 (13)3) 近年来佛山照明股权结构变化 (14)4) 佛山照明股利分配方案 (16)3.“佛山照明现象”的市场反应 (17)4.“佛山照明现象”的专家解读与评述19案例探讨1. 你如何看待佛山照明公司长期高额派现决策的正确性?2.董事长钟信才在公司初创之时为什么要做高额派现的承诺?在起伏、动荡的我国资本市场上钟信才为什么对中小股东一直坚守自己长期分红的承诺?你怎样看待董事长钟信才的做法?3.从以下三个公司财务管理角度进行分析:1)从公司价值角度分析股利政策(尤其是现金股利)是否增加了公司投资价值?2)从市场信号传递理论角度分析股利政策是否向市场传递了信号以及传递了什么信号?3)从公司财务的代理理论角度分析现金股利是否可以降低企业代理成本?4.如果你是公司董事长,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应该怎样建立正确、合理的股利政策与支付方式回报投资者?、分析思路1.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框架(1)在满足未来发展所需的资本支出需求和营运资本需求之后,有多少现金可用于发放股利,实际支付的股利又是多少?(2)与股利政策相关的公司投资项目效益如何?通常人们用股权现金流量来反映公司支付股利的能力,当公司支付股利的能力和项目质量得到了有效的度量时,两者结合就形成了股利政策的分析框架,利用对股利支付的度量可以知道公司支付的股利是否超过了它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而对投资项目的度量就可以分析公司投资的收益是否良好。

(整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整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一、公司简介: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佛山市电器照明公司、南海市务庄彩釉砖厂、佛山市鄱阳印刷实业公司共同发起,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粤股审(1992)63号"文批准,通过定向募集方设立的由法人与自然人混合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照明 (SZ:000541)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与国际著名三大照明公司产品竞争的国家民族工业企业。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佛山照明”,A股代码:000541)是由全民所有制的国营企业1992年10月改组的佛山市第一家股份制试点企业。

成立于1992年10月20日。

1993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1993)33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1930万股,并于1993年11月23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5年7月23日,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B股,并于1996年8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6]外经贸资二函字第466号"文批复同意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2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75号"文核准,公司增发A股5,500万股。

经股东大会批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共转增107,534,477股,现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RMB465,982,736.0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股粤总字第002889号"。

2008年12月24日,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信才兼任公司总经理,刘醒明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改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销售总经理。

发行日期:1993-10-06发行价格:10.23元。

上市日期:1993-11-23二、经营范围和产品公司主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可视门铃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有关的工程安装、咨询业务。

佛山照明“劫”

佛山照明“劫”

佛山照明“劫”-建筑论文佛山照明“劫”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使更多的人对资本市场、上市公司、金融产品、理财工具增加了解,不再将股市当作彩票一样的赌博。

文/ 林迪慧佛山照明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时隔一个多月后又有新进展,8 月25 日,广州中院再次开庭。

据悉,此为该案第二次正式开庭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庭审,共审理了476 位投资者的起诉,据原告律师推测,最终索赔金额可能高达3 亿元。

最大规模庭审2013 年3 月6 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以及相关高管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作出罚款40 万元等行政处罚。

随着证监会处罚决定的出炉,佛山照明虚假陈述索赔征集也开始在全国各地展开。

根据公司2014 年5 月份披露的关于维权案件的公告,全国已经有1303 位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超过1.8 亿元。

据多位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处透露,事实上起诉的投资者数字,已经超过佛山照明的公司公告。

经历过漫长的管辖权异议之争和法院排期等待,投资者终于在今年7 月9 日迎来第一次案件庭审。

第一次开庭的审理的案件,共有两位原告方代理律师出席了庭审,被代理的投资者为515名,索赔金额超过7000 万。

案件审理后,未有结果出炉。

时隔一个多月后的8 月25 日,案件终于迎来第二次庭审。

此次开庭审理了二十多位律师代理的476 位投资者的起诉。

虽然相对第一次开庭来说,第二次庭审被代理投资者人数和金额都相对较少,但是开庭规模却更加庞大。

来自上海、北京、杭州、广州、深圳、河北等地的二十多位律师济济一堂、人满为患,不仅坐满了广州中院最大法庭之一第三法庭的原告席位,还有数位代理律师和几位亲历庭审为自己辩护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坐在观众旁听席参加庭审。

据一位维权律师透露,这样的庭审状况十分少见。

普通民事案件很难见到如此大规模的原告律师,经年来证券维权案件也很难像佛山照明案一般,基本集齐了国内所有知名的证券维权律师,几乎是一次“盛会”了。

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案例分析

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案例分析

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案例分析姓名:马瑞班级:2014mpacc平时班学号:5摘要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改革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交易网络不断发展壮大,并且逐渐完善,上市公司不断增多,我国资本市场中的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关联方交易的身影。

但是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时改制而来的,同时,我国的股票市场的设立又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进行的,因此,上市公司与股票市场的组建并不是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那样,完全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

因此,上市公司从国企改制而来的不彻底现象与上市公司内部股权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普遍存在于我国的资本市场中,从而导致在上市公司内部不能形成相互牵制、内部各部门权责明确的治理结构。

不过,关联方交易本身是无可厚非的,但是,非公允的关联方交易依旧广泛存在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当中,如大股东违规占用关联方资金,转嫁费用负担,关联方违规担保,隐匿关联方或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成为个别公司特别是个别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并在年报中弄虚作假的主要手段。

我国个别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问题,其主要体现就是利用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在企业年报中隐瞒关联方以及与日常交易相关的关联交易等现象。

要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应从公司内部着手,完善公司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从内部控制 COSO 框架五方面来完善企业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从而加强公司的关联方交易管理与控制,从根本上杜绝企业管理者或者大股东利用关联方交易进行违规操作,在保护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巩固公司的社会地位。

目前,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旧不够完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较多的问题,因此,需要对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进行完善。

本文便以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事件案例进行分析,提出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对原因进行分析,并通过内部控制 COSO 框架提出改善佛山照明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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