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建2007-72号《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
铁路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欢迎共阅渝黔(渝万)铁路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渝黔(渝万)铁路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53号)、《关于细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变更设计。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五条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2012〕253号)之规定,变更设计分为Ⅰ类、Ⅱ类。
第六条对初步设计审批内容进行变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
1、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工程措施:建设规模系指工程范围,车站(段、所)规模。
主要技术标准系指铁路等级、正线数目、设计行车速度、线间距、最小曲线半径、限制坡度或最大坡度、牵引种类、机车类型或动车组类型、牵引质量、到发线有效长度、闭塞类型或行车指挥方式与旅客列车运行控制方式、12345的;67系统中心方案发生变化的;8)调度方式、闭塞方式、列控等级、连锁制式、驼峰及编组站制式、主要系统设备重大技术标准变化的;9)防灾安全监控系统中工务段、铁路局级总机系统接入方式、监控子系统设置原则变化的;10)电力变配电所分布方案、主要供电设备类型、运动及电力调度方案变化的;11)牵引供电方式、外部电源电压等级、牵引供电设施分布方案、主要牵引供电设备类型、接触网悬挂类型等主要技术标准(包括接触线、张力、支柱、零部件)、远动及牵引供电调度方案变化的;12)站房结构形态、高度、面宽,结构体系等建筑方案、主要结构变化的;计。
性变更为一个变更设计。
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严禁合并或分拆变更设计。
凡本专业变更设计造成其它相关专业也须变更设计的,相关专业的变更设计应与本专业变更设计同时进行。
第九条变更设计原因划分:1、标准变化原因国家、铁路总公司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
2、地方原因在建设过程中,因地方农田、水利、工矿、交通等项目的建设以及征地拆迁等引起的变更。
铁路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资料:人员配备标准化
铁路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资料人员配备标准化1 总则1.1目的为深入贯彻铁路建设新理念,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推进铁路局“标准化管理年”有关工作要求,实现铁路局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的目标,根据•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4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1.2内涵指挥部人员的素质决定了建设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行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的根本。
人员配备标准化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臵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使指挥部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团队。
1.3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铁路局管辖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岗位设臵、人员配备的标准化要求。
1.4原则指挥部人员配备根据本标准的设臵要求,在基本配备基础上,可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进展阶段,实行专业调配;同时,还要根据人员管理培训要求,积极建立考核、培训、培养机制,促进在岗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素养提高的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引导、加强反腐廉政建设、加强团队的意识建设,努力创造一种“团结、和谐、敬业、自律”的氛围,带动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并最终实现“建一项工程、树一个样板、铸一个精品、带一支队伍”的目标。
2 编制依据(1)•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2003第11号)。
(2)•关于规范铁路建设指挥部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07]170号)。
(3)建设指挥部管理办法指南(建建[2007]72号)。
(4)•铁路建设指挥部管理办法‣(铁建设[2007]177号)。
(5)•关于推进建设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6)•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
(7)•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
(8)•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岗位工作指南‣。
(9)•铁路局干部培养管理办法‣(上铁委干字[2005]190号)。
3 部门设臵及人员配备3.1依据指挥部编制及人员配备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建设指挥部管理办法‣(铁建设…2007‟177号)及•关于规范铁路建设指挥部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07‟170号)有关规定。
铁道部工管工[2007]72号-客运专线铁路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指南
客运专线铁路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指南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2007 年7 月前言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是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铁路工程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
客运专线铁路规模大、技术标准高、质量要求严,大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施工组织复杂,为规范客运专线铁路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提高编制水平,特组织编写了客运专线铁路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指南。
本指南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总则;第二部分施工组织调查;第三部分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方法;第四部分附录。
由于编制时间仓促,本指南难免存在不足之处。
请各单位在使用中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补充修改意见反馈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北京市复兴路10 号,邮编100844)。
本指南由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编写。
本指南主要编写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石家庄铁道学院。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张梅,王晓州,辛维克,杜永昌,曹景阳,席红星,郭明,雷书华,马涛,陶平,陆椿年,金守华,朱飚,王晋雄,王富国,盛黎明,刘三元,郭秋霞,王建国,朱旭。
1总则 (6)2 施工组织调查 (7)3 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方法............................ .. (9)3.1 编制依据及原则 (9)3.2 工程概况 (10)3.3 总体施工组织安排 (11)3.4 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方案 (15)3.5 工程进度计划 (16)3.6 主要施工技术方案 (17)3.7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主要施工装备、劳动力及投资安排 (19)3.8 建设与施工管理措施 (19)3.9 施工组织图表 (23)附录A 主要工程施工进度综合参考指标 (24)附录B 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文件格式 (26)编制依据及原则........ (26)工程概况 (26)总体施工组织安排 (27)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方案 (28)工程进度计划 (29)主要施工技术方案 (30)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主要施工装备、劳动力及投资安排 (30)建设与施工管理措施 (30)施工组织图表 (31)附录C 施工组织设计附图表样式 (32)1.0.1 为规范客运专线铁路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提高编制水平,特编制本指南。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2007]177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7]177号)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发给你们,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建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2007年12月1日前按本办法调整到位,项目建议书已批准的建设项目于2007年11月1日前按本办法设置项目管理机构,机构调整及设置有关资料在规定日期前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必须按本办法办理,并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铁道部建设管理司。
铁道部原《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4]93号)同时废止。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是指铁道部、铁路局以及合资铁路公司为组织实施铁路建设项目专门成立的机构,包括建设期间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
第四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在项目建议书批复后一个月内成立,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及时到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一个月内,项目管理机构应组建完毕,人员基本到位;初步设计批复一个月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全部到位。
第五条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初步设计批复前项目管理机构可将办公地点设在方便前期工作的地方,初步设计批复后项目管理机构驻地应设在建设项目现场。
长大干线的项目管理机构一般应设在项目中间位置,确需设在一端的,必须同时在中间位置或其他适当的位置设置由项目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副职为组长的现场工作组(对外可称项目段落指挥部),现场工作组人员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解决;项目管理机构所在地区不得设置现场工作组。
第六条铁道部批准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的机构编制,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
铁路局批准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的机构编制,按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07]170号)执行。
铁路建设项目程序
铁路建设程序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苏全利以建设单位管理为主线,分五个部分介绍铁路建设程序一、铁路建设程序的基本概念二、为什么必须按建设程序办事三、铁路建设程序的主要规定四、铁路建设主要程序及工作内容五、如何更好地执行铁路建设程序一、铁路建设程序的基本概念(一)程序程序就是开展工作应遵循的先后次序。
(二)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进行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的先后次序。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从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等几个大的阶段。
在这些大的阶段中,还包含着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子程序或子阶段。
如在勘察设计阶段,有从定测到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等等各项工作程序;在工程实施阶段,有《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投标程序,即从招标、投档、评标、定标到签订合同等等各项工作程序;有从批准开工、组织建设、到单位工程验收等等各项工作程序。
这些程序,在工程建设中都必须严格遵守。
(三)铁路建设程序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建设中各项工作的先后次序;再加上铁道部从长期以来铁路建设经验总结中得出来的,以部门规定(部令)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各项工作的先后次序,共同组成铁路建设程序。
(四)基本建设程序的表现形式法定形式:以法律法规形式,对工程建设中各项工作次序作出的规定。
规章形式:以铁道部、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规章(令)的形式,对工程建设中各项工作次序作出的规定。
规定形式:存在隶属关系,以内部规范性文件和行政管理手段,对工程建设中各项工作次序作出的规定。
规范形式:以规范、规程、验收标准等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等形式,对工程建设中各项工作次序作出的规定。
(五)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方式先后次序:先干什么、后干什么。
最典型的表述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在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变更设计要’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铁路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
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2012.6今天和大家交流四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标准化管理概念和内涵第二部分标准化管理的推进过程和成效第三部分标准化管理的认知和开展第四部分标准化管理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探讨:什么是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纵深推进的方向和意义 如何界定“四化”的内涵和外延 如何开展标准化管理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第一部分标准化管理概念和内涵随着管理理论的不断发展,标准化活动已经遍及企业、行业、国家及国际活动中。
由于标准化自身功能的多样性,形式内容的不断变化更新,人们对它的认识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对标准和标准化的定义也有所不同。
一、标准化的概念英国标准化专家T.R.B.Sanders (1972) 将标准化定义为:为了所有有关方面的利益,特别是为了促进最佳的经济效益,并适当地考虑产品的使用条件和安全要求,在有关方面的协作下,进行有秩序的特定活动,制定并实施各项规定的过程。
1.国外的定义①1983年我国颁布的国家标准《标准化基本术语第一部分》(GB3935.1-83)和1991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与IEC 共同发布的第2号指南中也分别对标准和标准化做出了自己的定义:标准:由有关各方根据科学技术成就和先进经验,共同合作起草、一致或基本上同意的技术规范或其他公开文件,其目的在于促进最佳的公众利益,并由标准化团体批准。
2.国内的定义标准化:以制定和贯彻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全部活动过程。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规定:标准化主要是对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内应用的问题给出解决办法的活动,其目的在于获得最佳秩序。
一般来说,包括制定、发布与实施标准的过程。
2.国内的定义标准化管理。
目前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
标准化管理可以有两种理解,一是“对标准化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的总称”,二是“对于管理工作的内容、程序和依据等制定统一的标准,按照标准化管理的思想指导、实施全部管理工作”。
目前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总体而言倾向于第二种解释。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
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规范对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资质管理,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含量高,融资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促进建筑业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发展,我们组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铁路建设规划项目程序
铁路建设程序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苏全利以建设单位管理为主线,分五个部分介绍铁路建设程序一、铁路建设程序的基本概念二、为什么必须按建设程序办事三、铁路建设程序的主要规定四、铁路建设主要程序及工作内容五、如何更好地执行铁路建设程序一、铁路建设程序的基本概念(一)程序程序就是开展工作应遵循的先后次序。
(二)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进行工程建设各项工作的先后次序。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从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等几个大的阶段。
在这些大的阶段中,还包含着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子程序或子阶段。
如在勘察设计阶段,有从定测到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补充定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等等各项工作程序;在工程实施阶段,有《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投标程序,即从招标、投档、评标、定标到签订合同等等各项工作程序;有从批准开工、组织建设、到单位工程验收等等各项工作程序。
这些程序,在工程建设中都必须严格遵守。
(三)铁路建设程序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建设中各项工作的先后次序;再加上铁道部从长期以来铁路建设经验总结中得出来的,以部门规定(部令)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各项工作的先后次序,共同组成铁路建设程序。
(四)基本建设程序的表现形式法定形式:以法律法规形式,对工程建设中各项工作次序作出的规定。
规章形式:以铁道部、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规章(令)的形式,对工程建设中各项工作次序作出的规定。
规定形式:存在隶属关系,以内部规范性文件和行政管理手段,对工程建设中各项工作次序作出的规定。
规范形式:以规范、规程、验收标准等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等形式,对工程建设中各项工作次序作出的规定。
(五)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方式先后次序:先干什么、后干什么。
最典型的表述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在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变更设计要’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铁路工程建设用表
12-3、铁路工程建设用表编制说明为了在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范围内统一标准、规范铁路工程建设管理,根据铁道部及太原铁路局有关文件和标准,本着采用现行、最新的原则,收集整理了本套铁路工程建设用表格:1.“铁程检表”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铁建设[2003]127《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铁道部办档[2002]8号)、号)颁布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太原铁路局企业标准Q/TT46-2006《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标准》,采用“铁程检04~46表”。
“铁程检01~03、47表”取消,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表”中。
详见“‘铁程检表’与‘工程质量验收表’对照表”。
2. “工程质量验收表”依据(铁建设[2003]127号)颁布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采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质统表”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铁道部办档[2002]8号)、太原铁路局企业标准Q/TT46-2006《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标准》、《铁路工程试验表格》(铁建设函[2009]27号),在48个“质统表”中采用27个,有21个失效,由《铁路工程试验表格》(铁建设函[2009]27号)中的有关“铁建试报”和“铁建试录”表替代,详见“原质量保证资料表格(试验报告、记录)与新《铁路工程试验表格》(铁建设函[2009]27号)对照表”。
4.“建交表”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铁道部办档[2002]8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建设用地验收交接办法》(铁运[2008]158号)、太原铁路局企业标准Q/TT46-2006《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标准》,采用“建交表1~28(6、7、27除外)”,原“建交-6、7、27表”由“地验交-4、5、7表”替代,在“地验交表”中使用。
铁路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渝黔(渝万)铁路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渝黔(渝万)铁路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53号)、《关于细化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文件要求的通知》(鉴综函〔2011〕296号)、《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建建〔2007〕72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 号)、《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铁建设〔2012〕42 号)、《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铁计〔2012〕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渝黔(渝万)铁路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核单位审核合格、加盖施工图审核专用章,并加盖渝黔(渝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图审核专用章发送后,至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半年内变更设计的活动。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铁路总公司及公司建设、投资管理规定控制工程投资。
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遵守“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变更设计。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五条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2012〕253号)之规定,变更设计分为Ⅰ类、Ⅱ类。
第六条对初步设计审批内容进行变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
1、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工程措施:建设规模系指工程范围,车站(段、所)规模。
主要技术标准系指铁路等级、正线数目、设计行车速度、线间距、最小曲线半径、限制坡度或最大坡度、牵引种类、机车类型或动车组类型、牵引质量、到发线有效长度、闭塞类型或行车指挥方式与旅客列车运行控制方式、建筑限界。
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系指:1)线路方案有较大改变的,线路平面曲线半径小于批准最小半径的;2)路基与桥梁相互变化连续长度500米及以上的,路基与隧道(明洞)相互变化连续长度50米及以上的;3)车站站位调整的;4)轨道类型变化的;5)跨度100米及以上桥梁跨度或桥位发生变化,特殊桥梁结构类型变化的;6)隧道增设或减少泄水洞的,辅助坑道长度增加300米以上,围岩类型连续变化引起投资增加超过800万元的;7)通信传输系统速率等级、长途通信光缆纤芯数量、GSM-R 移动通信系统场强覆盖原则、综合视频监控系统视频采集点设置原则、通信综合网管等系统中心方案发生变化的;8)调度方式、闭塞方式、列控等级、连锁制式、驼峰及编组站制式、主要系统设备重大技术标准变化的;9)防灾安全监控系统中工务段、铁路局级总机系统接入方式、监控子系统设置原则变化的;10)电力变配电所分布方案、主要供电设备类型、运动及电力调度方案变化的;11)牵引供电方式、外部电源电压等级、牵引供电设施分布方案、主要牵引供电设备类型、接触网悬挂类型等主要技术标准(包括接触线、张力、支柱、零部件)、远动及牵引供电调度方案变化的;12)站房结构形态、高度、面宽,结构体系等建筑方案、主要结构变化的;13)站台雨棚结构类型(有柱站台与无柱站台)变化;14)给水站水源类型、污水排放标准发生改变的;15)依法或依照相关规定需要补充办理环评手续的环保工程变化。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
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建建(2007)72号)第四章总价承包合同的计价第十三条采用总价承包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方式的工程,除按合同约定可调整的数量和费用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因工程数量的变化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十四条采用施工总承包合同方式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内验工计价根据《工程量清单》,按本季度完成并经审核签认的实物工程数量,以《工程量清单》对应的工程项目和综合单价、单项费用包干进行验工计价,末次验工计价额为合同余额。
第十五条采用工程总承包合同方式的工程,如合同约定采用合同总价下的节点式计价方式,验工计价根据已完节点工程计量结果和付款计划表所对应的节点工程费用进行计价,末次验工计价额为合同余额。
第十六条除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工程和费用外,超出《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数量增加的工程以及由此增加的费用,合同中有约定由总承包风险费支付的项目和费用的,在合同实施中不得调整。
第十七条总承包风险费可采用据实验工、分期按比例控制、总额包干的计价方式。
根据计划工期季度数对总承包风险费进行算术平均确定每季度计价限额或按季度投资完成比例确定当季度计价限额。
每季度完成的由总承包风险费解决的工程或费用,如果低于当季度计价限额,按当季度实际计算费用计价,余额结转到下季度限额;如果高于当季度计价限额,则按当季度计价限额计价;末次计价总额包干。
第五章总价承包合同的计价调整原则第十八条施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属下列情况可调整总包价:(一)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工期的重大调整引起的变更设计和增减的费用。
(二)合同规定(或合同规定的保险范围以外)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损失。
第十九条可调整总包价的费用范围和增减费用计算原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施工单位发生调价情况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机构,由项目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报批,经批准后进行合同调整验工计价。
第二十条总包价外计价调整时,只计算《工程量清单》计量单位对应项目的工程数量增减,不计算《工程量清单》规定内容所包含的子项目的数量增减或工程(工作)及费用的调整。
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概念和要求
铁道部“推进意见” 指出:标准化是在一定范围内为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订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它的任务是要解决现实或潜在的问题;目的是要达成铁路建设管理的最佳秩序,以确保“六位一体”目标的实现;其形式是制定和实施涉及项目管理各种活动的标准条款;采用的途径和手段是将铁路建设经验加以总结、规范并进行推广,逐步形成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体系和方法。
铁道部通过推进建设单位的标准化管理,以铁路建设目标和共同利益为纽带,带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标准化管理,从而实现建设项目的标准化管理。
为了切实把握铁路建设推进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实质,我们有必要对“推进意见” 做进一步的详细解读:(1 )建设单位管理制度标准化的内涵是——构建结构清晰、职责分明、内容稳定、体现“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项目机构管理制度。
实施管理制度标准化,“推进意见”规定的实施依据有:①《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铁路建设单位的职责,铁路建设管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②《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主要针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内容,提出了一整套的铁路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共包括38 项管理办法,分为内部管理、工程管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勘察设计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建设资金管理六个部分,内容基本涵盖了当前铁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
对管理制度标准化的具体要求是:管理制度要明确管理目标,提出工作要求,细化工作程序,落实人员责任,完善考核制度。
对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的规定是:组织学习,确保建设单位人员熟悉管理制度,并自觉的执行制度。
为了方便查询,管理制度要全部上网公布。
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形成以执行制度为荣的工作环境。
可见,管理制度标准化的实质,就是要求制度的内容要系统全面,对职责的分配要清晰;工作目标、要求、程序要具体细化;制度的发放要透明,便于使用;并通过强化检查监督,建立制度化管理的氛围和环境,以确保制度的执行。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精编版
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规范对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资质管理,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含量高,融资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促进建筑业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发展,我们组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
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南境内)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核和投资检算审查工作,依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26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暂行办法》(铁建设…2004‟81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投资检算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0号)和铁道部建设司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建建…2007‟72号),结合本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核,是指设计单位在开始施工图设计至正式印刷施工图之前,报送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和确认的行为。
未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不得交付施工。
第3条施工图审核(包括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管理部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图审核和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工作。
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工作,应与施工图审核同步完成。
第4条施工图审核和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要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建设理念,提高设计文件质量,消灭差、错、碰、漏等质量问题,有效控制投资。
第二章施工图审核管理第5条施工图审核的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铁道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程、规范;(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五)铁道部对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意见;(六)公司有关规章。
第6条施工图审核的重点内容(一)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二)是否满足运营安全和正常运行要求;(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四)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深度和质量是否达到《铁路基本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五)工程措施、工点技术措施、施工过渡措施、安全措施、施工组织方案;(六)防火、节能、环保、水保、消防、建筑抗震措施;(七)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八)工程数量、设备和材料数量、用地数量,审核拆迁数量,并与初步设计数量进行对比;(九)投资检算编制,并与初步设计概算进行对比,以审核工程投资控制效果;(十)标准图及通用参考图选用;(十一)设计文件的总体性和专业之间的衔接;第7条施工图审核的程序(一)公司收到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后,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核。
建建2007-72号《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
章节号
内容
链接文件
前言
第一章
内部管理
1
管理机构部门工作职责
2
保密工作制度
3
公文处理
4
档案管理
5重大问题ຫໍສະໝຸດ 策6党风廉政工作7
宣传报道和涉外工作
第二章
工程管理
1
前期工作管理
2
征地拆迁工作
3
环境保护管理
4
水土保持管理
5
文物保护管理
6
开工报告审批
7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8
工程咨询管理
9
工程技术管理
10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
11
工程监理管理
12
计划统计管理
13
工程调度管理
14
验工计价管理
15
投资控制管理
16
施工现场管理
17
样板示范工程管理
18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第三章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
招标投标管理
2
合同管理
3
物资采购
4
外资采购
第四章
勘察设计管理
1
地质勘察监理管理
2
初步设计初审管理
3
施工图审核管理
4
变更设计管理
第五章
质量安全管理
1
工程质量管理
2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
3
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
建设资金管理
1
财务管理
3
工程价款结算
(建市[2007]72号)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规范对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资质管理,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含量高,融资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促进建筑业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发展,我们组织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日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铁路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渝黔(渝万)铁路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渝黔(渝万)铁路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53号)、《关于细化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文件要求的通知》(鉴综函〔2011〕296号)、《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建建〔2007〕72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 号)、《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铁建设〔2012〕42 号)、《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铁计〔2012〕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渝黔(渝万)铁路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核单位审核合格、加盖施工图审核专用章,并加盖渝黔(渝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图审核专用章发送后,至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半年内变更设计的活动。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铁路总公司及公司建设、投资管理规定控制工程投资。
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遵守“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变更设计。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第五条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2012〕253号)之规定,变更设计分为Ⅰ类、Ⅱ类。
第六条对初步设计审批内容进行变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
1、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工程措施:建设规模系指工程范围,车站(段、所)规模。
主要技术标准系指铁路等级、正线数目、设计行车速度、线间距、最小曲线半径、限制坡度或最大坡度、牵引种类、机车类型或动车组类型、牵引质量、到发线有效长度、闭塞类型或行车指挥方式与旅客列车运行控制方式、建筑限界。
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系指:1)线路方案有较大改变的,线路平面曲线半径小于批准最小半径的;2)路基与桥梁相互变化连续长度500米及以上的,路基与隧道(明洞)相互变化连续长度50米及以上的;3)车站站位调整的;4)轨道类型变化的;5)跨度100米及以上桥梁跨度或桥位发生变化,特殊桥梁结构类型变化的;6)隧道增设或减少泄水洞的,辅助坑道长度增加300米以上,围岩类型连续变化引起投资增加超过800万元的;7)通信传输系统速率等级、长途通信光缆纤芯数量、GSM-R 移动通信系统场强覆盖原则、综合视频监控系统视频采集点设置原则、通信综合网管等系统中心方案发生变化的;8)调度方式、闭塞方式、列控等级、连锁制式、驼峰及编组站制式、主要系统设备重大技术标准变化的;9)防灾安全监控系统中工务段、铁路局级总机系统接入方式、监控子系统设置原则变化的;10)电力变配电所分布方案、主要供电设备类型、运动及电力调度方案变化的;11)牵引供电方式、外部电源电压等级、牵引供电设施分布方案、主要牵引供电设备类型、接触网悬挂类型等主要技术标准(包括接触线、张力、支柱、零部件)、远动及牵引供电调度方案变化的;12)站房结构形态、高度、面宽,结构体系等建筑方案、主要结构变化的;13)站台雨棚结构类型(有柱站台与无柱站台)变化;14)给水站水源类型、污水排放标准发生改变的;15)依法或依照相关规定需要补充办理环评手续的环保工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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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号
内容
链接文件
前言
第一章
内部管理
1
管理机构部门工作职责
2
保密工作制度
3
公文处理
4
档案管理
5
重大问题决策
6
党风廉政工作
7
宣传报道和涉外工作
第二章
工程管理
1
前期工作管理
2
征地拆迁工作
3
环境保护管理
4
水土保持管理
5
文物保护管理
6
开工报告审批
7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8
工程咨询管理
9
工程技术管理
10
工程测量工作管理
11
工程监理管理
12
计划统计管理
13
工程调度管理
14
验工计价管理
15
投资控制管理
16
施工现场管理
17
样板示范工程管理
18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第三章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
招标投标管理
2
பைடு நூலகம்合同管理
3
物资采购
4
外资采购
第四章
勘察设计管理
1
地质勘察监理管理
2
初步设计初审管理
3
施工图审核管理
4
变更设计管理
第五章
质量安全管理
1
工程质量管理
2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管理
3
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
建设资金管理
1
财务管理
3
工程价款结算